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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0-11-12 15:13:45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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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1 17 7 XLSDZB- - 042

      西安绿地香树花城 B3 柔和酒店 室内装饰工程

     招 招 标 标 文 文 件 件

      绿地集团西安盛都置业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西安

      第一章

     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1 工程名称 西安绿地香树花城 B3 柔和酒店室内装饰工程 2 建设单位 绿地集团西安盛都置业有限公司 3 工程地址 西安市北辰大道 4 设计单位 长荷设计有限公司 5 监理单位 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总承包单位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7 结构类型、层数 建筑面积 剪力墙结构 建筑总面积 33682.74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8108.18m2,地上建筑面积25574.56m2。

     8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装饰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本图纸中不完善部分的深化设计以及相应的施工费用。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2 个标段,即一标段:1~14 层;二标段:15~24 层。

     9 工程质量 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10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3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部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11 招标时间表

     发标时间:2017 年 6 月 19 日下午 4:00 前 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17 年 6 月 22 日上午 11:00 前 答疑回复时间:2017 年 6 月 23 日下午 17:00 前。

     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6 月 27 日上午 11:00 时送至西安高新区锦业路绿地中心 32 层审计部 李超处电话:1 5991606908 12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正本各壹本(及投标文件 U 盘 1 份、电子光盘 1 份,并以光盘为主,U 盘作备份)、副本各两本。

     13 履约保函 无。

     14 合同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15 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每月 20 日报量并经甲方审核,甲方按审核后的工作量的 6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甲方审核后的工作量的 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后一周内,付至工程总价的 95%。

      留工程总价的 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无息)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期满后且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付清。

     丙方需按甲方审定的实际工程产值开具普通或专用发票。特别说明:丙方需按甲方审定的实际工程产值开具普通或专用发票。

     16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 90 天 17 投标人替代方案 本工程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 18 联系人及电话 罗梅:

     13227741073

      19 投标说明 无

     第二章

     总则 一、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装饰施工壹级资质。

     2、本招标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

     3、投标人必须通过国家质量体系认证。

     4、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资质。

     5、本工程必须配备设计深化人员。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三、招标范围 装修图纸所有涉及内容 及本图纸中不完善部分的深化设计,具体范围详见附件(甲方有)

     权根据现场情况随时调整标段内容,最终标段划分以合同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四、施工要求 1、本工程严格按国家和建设部颁发装饰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各项验收指标应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本工程严禁转包、分包,否则投标单位应承担合同总价款 2%的违约金,并解除合同以及

      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个别分项确需分包时,必须征得招标人和监理的同意。

     3、本工程工期要求 (1)中标后 2 天内开始配合现场施工。

     (2)工期不超过 360 个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根据主体工程总包单位总体进度网络计划,以招标单位通知为准。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组成,各自的内容组成如下:

     1、商务标书内容至少应包括:

     (1)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仅正本需要); (2)投标报价表; (3)材料用量报价表; (4)投标承诺书,价格的优惠应体现在报价中,不属于承诺的内容; (5)工程预算书(见附件格式); 招标人随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列项是招标人根据现有的资料(包括图纸及图纸说明)进行编制的,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名称内容及工程量仅供参考(但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列项和数量修改),详细由投标人根据招标图纸复核工程量,自主编写,并在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后提出偏离(增项或减项),若有遗漏,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整个标段投标总价),招标人一概不予调整。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等(均为复印件); (7 7 )甲供材范围:

     1、土建类:钢筋、防水材料、入户门、组装式阳台栏杆、真石漆(含多彩漆)、地坪漆。

     2、水电类:管材管件(含 PVC、PPR 及 PE、PE-RT)、钢塑复合管及管件、阀门、电线电缆、弱电箱箱体、水泵、室外泛光照明、户内配电箱、厨房电器、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摄像头、可视对讲、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停车管理系统、VRV 空调系统、冷水机组空调、风机盘管及空调箱、机械停车库、净水设备、空气净化系统。

     3、装修类:瓷砖、石材、户内门(含木线条)、门锁五金(入户门锁、户内门锁及五金配件)、木地板及踢脚线、架空地板、内墙涂料、橱柜、卫生间镜柜、排气扇、淋浴间隔、陶瓷洁具、洁具龙头、卫浴小五金、灯具(除花灯、水晶灯)、水晶灯、墙纸、地毯、集成吊顶、衣柜、浴霸、 水

      槽及水槽龙头、开关插座、软包及硬包面层、木饰面、铝合金扣板、卫浴卷帘、活动家具、活动隔断。

     4、酒店类:床垫床架、保险箱、小冰箱、客房门、窗帘、电视机 、 装饰艺术品酒店标示标牌、酒店厨房专业设备、酒店洗衣服专业设备、酒店订房系统专业设备。

     5、其他物资类:实施过程中相应增减调整。

     (8 8 )甲供材料的计价方式:

     (8)1 投标单位在填写报价时, 在清单子目中涉及甲供材料范围内的主材费均 统一调整为零元。但相关对应的辅材费、从甲乙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到施工安装地点的运输费、配合协调费、材料检验试验费以及为达到合格质量验收标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8).2、甲供材料由供货单位运送至工地指定地点(包含卸车,指定卸货地点为车辆能够正常通行满足现场材料堆放地点,不负责二次转运),并由投标人负责下料、切割、焊接、吊装等后续所有安装工作,投标人需考虑上述安装所需的一切费用(含安装所需一切辅材及甲供材的转运费),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设计、排版及安装施工所引起的材料损耗费用。

     (8).3、甲供材料乙方不计取采购费,保管费按甲供材料总价的 1%计价,甲供材保管费计取基数以甲方与甲供材供应单位的结算金额为准。

     (8).4、甲供材料依据甲方审核下发的施工图和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量计算,同时甲供材三方进场材料验收单只作为参考。甲供材料设备损耗率依据陕西省 2004 清单消耗量定额损耗进行计算。在结算时属投标方超额订购或使用的材料设备用量由投标方承担,超供部分金额=甲供材单价*超供量,超供部分金额在投标方的结算价中进行扣回。如投标方在工程中领用的甲供材料设备用量少于按理论计算的结算量,甲方不予进行补偿。

     (9)甲供材料的过程管理:

     投标方应在图纸会审后 10 日内编制材料进场计划(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进场时间等)并报送甲方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因投标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数据有误,造成材料供应不及时的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如投标方需要补充或修改采购计划,应在该材料设备进场前 10 天提出。因投标方原因造成供应商多次供货,甲方有权处以投标方违约金,用于支付供应商相应损失。

     甲供材料设备货物运到现场后,投标方应指定甲供材料交货地点,提供的甲供材料交货地点应为机动车可以到达的位置,并保证甲供材料水平搬运距离不超过 50 米,垂直搬运距离不超过正负一层;甲供材料的场内倒运由投标方负责,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应在货到 4 小时内组织并完

      成三方验收;投标方应在接收甲供材时与供货方、甲方核对接收数量,并在相关材料到场验收单据上签字盖章,后期以此作为结算依据。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由投标方负责检验或试验(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相关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经检验或试验,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合格,不得使用于本合同工程中。由于材料或设备不合格引起的复试及连带费用由甲方解决,耽误工期的相应顺延。验货后,投标方须负责保管、由中转场地至工地的二次搬运、从储存点运至安装点及安装。

     2、技术标书内容至少应包括:

     (1)公司简介及管理组织机构、业绩资料、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和进度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与主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配合及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项目经理简历表(注明项目经理的权限范围,附上授权文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本项目部班子主要管理人员表及上岗资质证复印件、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二、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元为计价单位。

     2、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自行核对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附件的格式提供完整的投标预算和详细的材料清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投标报价(含与主体工程总包单位之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对应报而未报的项目费用将被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总额之中;由于对图纸理解的偏差或疏忽、对市场行情把握不准等原因,造成报价缺项、错漏、工程量和价格偏差等,一旦中标,不再调增。

     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卸装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再被批准。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疏忽或误解、或因对施工现场、施工环境、市场行情等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投标人负责。

     4、编制预算时,所有材料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主报价,并列表注明所选用材料的品牌、生产厂家(招标方已指定品牌、生产厂家范围的在指定范围内选用)。与主体工程总包单位的配合费按装饰工程造价的 1.5%计取(含竣工资料汇总归档、施工期间垂直运输、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

      工管理)。

     5、本工程报价为工程单价及总价承包,分层报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单价、总价固定不变,费用一次包干(报价中应包含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开孔费用),竣工结算时只对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共同审签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签证单进行增减调整。调整原则:

     (1)、合同中已有与设计修改相同的分项工程价格(部位、型号、规格相同)、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设计修改情况的分项工程价格,按合同已有的最接近的规格的价格计算;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009》计算工程量,按 2004 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 2009年《参考价目表》、2009 年《参考费率》在定额计价模式下编制预结算,其中风险不计取。养老保险统筹单列不计入工程总造价。

     (4)、对于由设计变更而引起的价款调整,不应影响乙方对设计变更通知书的执行,乙方不可以以变更签证未审定为理由,拒绝或不立即施工变更增加部分的工作。

     6、本工程因为体量比较大,标段划分可能会发生调整,中标人不得因业主划分标段而放弃本工程或提出其他附加条件。

     7、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不因任何情况调整总量和总价,如:各单位之间管理配合、创建文明工地、优质样板工程、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对于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不得向业主提出增加任何费用。

     8、若投标综合单价的组成不够详细,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细化,但不得改变原投标综合单价和构成单价的实质性内容。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的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均按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的要求提供;并在各册的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标段”、“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封装在“商务标书”正本中。

     3、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书正本、副本,技术标书的正本、副本应分别密封。并在包装封面上注

      明项目名称、标段、投标单位、“商务标书”或“技术标书”、“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所包含的主要内容见“投标文件编制”。

     4、样品按标段分别按甲方提供的样品清单提供,每件样品均应标有标段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并在封装内附有样品的有关资料。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遗失和错退的责任。

     5、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第五章

      其它说明

     一、澄清和解释 1、对招标文件的解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加盖招标单位公章,对各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约束作用。本招标不受理电话答疑。

     2、投标人需要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文件递交到招标单位合约预算部,招标人将在截标前 3 日内发出书面答复意见。

     3、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在投标截止日 3 天前的任何时候,对招标文件做出修改和补充。这种修改和补充可能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在答疑会后需进一步解释和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并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二、样品的退还:对中标人样品封存(按甲方提供的样品清单提供样品)。对未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的 30 日内,退还样品。

     三、本招标文件所有的附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方。

     四、凡获得招标文件者,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交第三方查阅或复制。

     五、招标人具有对部分承包内容调整的权力。

      第六章

      合同的授予 一、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确定的中标人。但该中标人必须:

     1、办理在西安市施工的相关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2、具有有效实施本工程的能力和资源。

     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招标人有权对该部分价格进行调整,使之趋于平衡,并保持中标价不变,且中标人必须承认。

     二、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三、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 10 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包含内容:中标价﹑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

     四、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方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派至现场的项目经理应与投标文件所报项目经理一致,且该项目经理应独立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管理和组织工作,不许兼职其他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如上述情况发生,罚款 5 万元人民币并要求:一﹑不再承担其他兼职工作;二﹑若无法保证不再兼职,则要求中标单位更换项目经理。

     第七章

      技术及材料要求

     本工程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一、 长荷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装饰图纸。

     二、 补充要求:装饰材料必须满足超高层消防规范

       设计说明:

     1、 本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图包括装饰施工图; 2、 与本装饰装修工程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 3、 主要规范、标准 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

     2)《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01)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5)《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 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325-2001)

     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8)《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9)《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

     10)《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4、装修设计要充分考虑建筑结构体系和承载能力,不得影响结构安全。

     5、室内装修设计要严格执行防火规范,不得以造型需要为由大面积使用木材,推广不燃材料在装饰工程的应用 6、凡涉及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或在主体结构上吊挂检修马道、过渡钢结构等问题,须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和原设计单位相同资质的设计单位认可后方可施工。

     7、室内装修材料需编制“装修材料选用表”,交代装修材料名称、规格、使用地点、燃烧性能等、为预算报价、工程备料、消防审批提供方便。

      装饰装修材料 1、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10 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

     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

     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

     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

     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

     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

     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GB18587-2001)

     9)《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18588-2001)

     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

     3、石材材料选用 1)花岗岩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天然花岗岩石建筑板材》(GB/T18601-2001)的规定、大理石的产品质量要符合《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C/T79-2001)的规定、地面石材厚度需 20mm≥δ≥18mm、干挂石材内墙厚度需δ≥20mm。

     2)石材防护剂:必须对装饰装修用石材进行防护、结晶、防腐,石材防护剂应符合《建筑装饰用天然石材防护剂》(JC/T973-2005)的要求。

     4、墙地砖:品种、级别、规格、形状、集合尺寸、光洁度、颜色和图案及其他的产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色泽均匀一致,无裂纹,无水线或污染,表面方正平整。

     5、木材制品:

     本工程所用木饰面板材必须成品外加工,现场不允许加工,所有装修用木材应进行防火处理。

     6、涂料:

     1)本工程木饰面油漆面不允许现场施工;易受潮部位应采用耐水腻子,防水乳胶漆。

     2)饰面性木材防火涂料,主要用于木材的防火处理。其性能应满足《饰面型木材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及试验方法》(GB15442-1995)的规定。

     7、安全玻璃:安全玻璃的使用应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2003 年 12 月 4 日以“发改运行【2003】2116 号”文件发布。)

     8、图中所示之活动家具、挂画等仅作示意,不在本次报价中。

       施工要求:

     1、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核查重点如下:

     1)建筑物轴线、标高线和内外装修出位线以及各层楼面地面面层以上 50cm 水平线准确无误。

     2)墙体位置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 3)吊顶标高与已经施工完成的水管,风管等隐蔽工程及建筑净空高度是否有矛盾。

     2、各种饰面工程宜先做样板间或样板件,样板间或样板件经业主、设计单位和监理公司验收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3、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进场的主要材料进行验收。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

     4、成品保护:

     1)各工种在施工中不得污染、损坏其它工种的半成品和成品。

     2)材料表面保护膜应在工程竣工时拆除; 3)施工过程中材料搬运应注意防止损坏电梯、楼道内已装修好的墙面、顶棚和门窗等;  材料品牌要求:

     1 1 :墙地砖:甲供

     2 2 :室内灯具:甲供

     3 3 :乳胶漆:甲供

     4 4 :开关插座:甲供

     5 5 :吊顶:甲供

     6 6 :控购品牌材料可以在控购价基础上上浮 8.5% ;

      第八章

      施工协议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方:绿地集团西安盛都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

      洽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图纸设计中的装饰工程。

     4、工程范围:装饰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本图纸中不完善部分的深化设计。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作出相应调整,并重新划分施工范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总价包干 6、工程工期:**日历天(具体施工周期根据甲方现场要求)。

     7、工程质量:合格 第二条

     工程质量等级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设计院设计标准。施工质量经评定未达到合格标准,则乙方必须在指定期限内返修合格,若由此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计算依据

     1、本工程为固定总价承包,合同总价款为***元整(¥:***元整)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单价、总价固定不变,费用一次包干(包含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开孔、开洞、开槽等一切费用),竣工结算时只对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共同审签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签证单进行增减调整,调整原则:

     (1)、合同中已有与设计修改相同的分项工程价格(部位、型号、规格相同)、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设计修改情况的分项工程价格,按合同已有的最接近的规格的价格计算;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执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009》计算工程量,按 2004 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的 2009年《参考价目表》、2009 年《参考费率》在定额计价模式下编制预结算,其中风险不计取。养老保险统筹单列不计入工程总造价。

     (4)、对于由设计变更而引起的价款调整,不应影响乙方对设计变更通知书的执行,乙方不可以以变更签证未审定为理由,拒绝或不立即施工变更增加部分的工作。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不因任何情况调整工程量和总价,如:与总包单位管理配合、创

      建文明工地、优质样板工程、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对于所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不得向业主提出增加任何费用。

     3、合同金额详见附件投标报价清单:投标报价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甲方负责事宜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施工图纸和工程总进度计划。

     2、甲方协调解决乙方的施工配合及用水、用电接驳口、材料存放地等。

     3、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管理监督。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甲方工地代表:

     第五条

     乙方负责事宜

     1、按甲方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认真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实施。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计划、机具一览表,并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将资料交于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现场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

     2、乙方负责工程全部材料的采购(甲供材除外)、运输、加工装配、仓库管理、安装、保护及保修期内的维护等有关工作,甲供材料乙方负责把质量关。

     3、遵守西安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和总包方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加强对施工噪音、施工时间、现场环境卫生及场外污染的管理,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4、严格执行建设部、西安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死亡事故等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5、负责办理应由施工单位办理的各种证明和施工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6、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对所有产品、材料、工程质量的验收,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汇集技术资料,并在工程竣工时配合甲方、监理公司做好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7、已竣工工程,乙方负责在 24 小时内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监护已完成品,因监护不力造成成品损坏由乙方负责成品的修补工作,费用乙方自理。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坏,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9、承担现场施工用临设、水电、运输及人员等费用。

     10、乙方工地代表:

     11、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乙方必须按经甲方及监理公司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 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签认后执行,由此造成延期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期间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原因及其它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变更而影响工期,乙方在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经监理公司及甲方确认后,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工期双方协商, 乙方应尽量确保如期完成。

     3、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延误工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0.5%违约金。

     4、甲方、监理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5、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48 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 48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乙方采购的材料,应附有合格证,否则甲方代表拒绝验收,对不合格材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场外并重新采购,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以顺延。

     7、乙方应于材料到货后 24 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验收,若不能按时到场验收,乙方可自验后使用,事后经检查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由乙方拆除,重新更换,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以顺延。进口材料提供相关报关手续、商检报告。

     第七条

     质量与验收

     1、乙方所施工项目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有变更必须由甲方和设计院认可。

     2、如果乙方所施工项目不符合设计的施工要求,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任何因此所做的改造产生的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向甲方、监理及工程总包方呈报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流程,并由甲方认可后才能施工。

      4、乙方所施工项目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做好标识工作。

     5、乙方所施工项目必须经过检验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中如乙方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甲方、设计院联系沟通,协调处理。

     7、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变更必须由设计院认可方可实施。乙方应服从现场管理制度,并应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部分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若乙方返工修改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整改施工,费用从乙方工程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8、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应由质量监督部门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八条

     合同价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乙方每月 20 日报量并经甲方审核,甲方按审核后的工作量的 60%支付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甲方审核后的工作量的 70%。

     4、工程交付使用且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95%。乙方在收到款项前应出具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提供违反约定的发票,违约方需按合同约定重新开具发票并处以本次发票开具金额 50%的货币赔偿)。

     5、留工程结算总价的 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无息)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质保期满后且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七日内付清。

     第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合同价款在合同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一周内非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影响停工累计超过 24 小时,且造成经济损失的;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 10 天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部分的计算书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

     4、投标文件中相同或相似的变更项按投标单价执行,投标文件中没有的变更项按投标书中计价原则组价后报送给甲方协商定价,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5、如实际所用主材和投标时不一致,只调整主材价差及其价差的税金,不再计取任何费用.

      第十条

     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否则乙方无权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按国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参考验收。乙方向总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并符合城建档案资料归档要求。竣工验收前乙方应先按合同的质量等级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后方可提交验收报告,甲方代表及监理公司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十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十五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乙方应在甲方及监理公司批准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 2 份。竣工日期为甲方代表及监理公司在竣工报告上签字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且获得同意的日期。

     已竣工未验收的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 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收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保修

     1、自工程完工且质检站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之日起,乙方将在质保期内免费保修。

     2、保修责任范围,除在使用过程中人为因素损坏外,工程范围内的所有部件、整体、单体或系统的问题均属保修范围。

     3、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如乙方不能到达施工现场,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均视为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和合同约定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书面通知乙方,按协议条

      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守约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提前 10 天通知违约方,通知送达后,合同即告中止或解除,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管理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应严格服从现场总包单位关于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承担由自身文明施工管理不力而发生的相应费用。

     第十六条

     社会监理

     本工程实行社会监理,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行使监理合同中约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乙方应同时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现场管理。

     第十七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工程执行监理制度,监理必须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甲方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乙方不服从监理公司监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将工程倒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金。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完成竣工结算,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做为合同条款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申报结算超过最终结算的 5%以外的审核费由乙方承担,审核费=(乙方申报结算金额-甲方审定结算金额*1.05)*10%,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本合同壹式拾份,甲方陆份、乙方肆份。

     8、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工程投标报价清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二:工程廉政责任书。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地址:

     绿地中心 A 座 32 层

     电话:029-88823666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附件 1

      投标书 投

     标

     书

     西安绿地香树花城 B3 柔和酒店室内装饰工程 由

     (投标企业全名)投标 致:绿地集团西安雁南置业有限公司 1、经探勘工程现场,以及审查拟建的绿地香树花城 B3 柔和酒店室内装饰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之后,现投送该工程投标文件一份。我们愿意全部按照招标文件之规定,并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条款,承担该工程的制作安装施工。

     2、如果我们的招标书被接受,将保证在该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承包内容的工作,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承包范围,我方愿以人民币一标段:

     元,(大写

     元);二标段:

     元,(大写

     元)闭口包干。

     3、我方保证上述投标报价不低于我单位工程施工的成本价。

     4、我们同意在该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书和全部投标文件。在此有效期内将始终受到本投标书对我们的约束,并随时愿意被你们接受。

     5、我方保证投标报价内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费、报价汇总表(以上数据均保留 2 为小数)等数据是完全对应的。否则招标人可视为不相应招标文件(或取其最低价来确定最终报价)。

     5、如果你们接受我们的投标书并与我们签定该合同,本投标书连同你们所认定接受的全部投标文件应作为我们双方合同文件的内容,并且,在工程施工中直至保修期内将兑现我们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

     拥有全权签订投标书并代表

      (投标企业全名)

     以法定代表人的资格签字

     职

     务

      投标企业地址

     年

     月

     日

     附件 2

      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承诺及补充意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绿地香树花城 B3 柔和酒店”室内装饰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材料用量汇总表

     项目名称:绿地香树花城 B3 柔和酒店室内装饰工程

     序号 号 材料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产地及厂家 工程量 单价 总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5

     技术标 1、公司简介及管理组织机构、生产加工能力、业绩资料、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和进度计划、施工总平面图、与主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协调配合及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项目管理机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项目经理简历表(注明项目经理的权限范围,附上授权文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及本项目部班子主要管理人员表及上岗资质证复印件、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具体内容见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要求所规定的内容。

     附件 6 6 :

     绿地香树花城 3 B3 柔和酒店精装修与总包界限划分

     一、

     招标范围:

     1、本次精装修设计为香树花城 B3 柔和酒店室内装饰工程精装修图纸 二、总包与精装修图纸界限划分

     (一)、土建部分

     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原已完成部分,需要拆除的,由精装修单位拆除; 2、精装修范围内所有工作均由精装修完成(含新增加墙体砌筑、抹灰); 3、所有地面总包施工至结构面,结构面以上均由精装修完善; 4、墙面界限为总包完成至结构面,砌体墙面完善至抹灰面,其余均由精装修实施; 5、顶面均由精装修完成。

     6、核心筒楼梯间、管道井、电井所有的装修由总包完成包括防火门; 7、床垫床架、客房门、窗帘、电视机等酒店类由专业单位统一供货安装,装修单位不计取任何费用; 8、酒店部分卫生间总包施工至结构层,包括管道吊洞; 9、公寓部分卫生间总包完成地辐热以下的防水,地辐热以上的所有均由装修单位施工。

      (二)安装部分

     1、户内电气由总包单位施工至配电箱(包含强电箱),配电箱出线由装修单位施工; 2、户内弱电由总包施工至户内弱电箱(包含弱电箱),弱电箱后的工程由装修单位施工; 3、公区楼核心筒的电气部分全部由总包施工完成(除公共走廊); 4、公共走廊总包完成应急照明的配管及穿线工作,灯具及面板开关由装修单位施工; 5、给水总包施工至户内卫生间第一个给水点(公寓总包留两个给水点一个卫生间,一个厨房); 6、排水总包完成卫生间管道的立管及支管预留到位(按照装修图纸预留)。

     7、空调系统的电气全部由总包施工,户内的空调电源由装修单位施工。空调系统的基础由总包施工。

     8、一层、二层的电源总包施工至配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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