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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非与曲直:个案中的法理》个人阅读感悟

    时间:2024-01-16 13:52:13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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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非与曲直:个案中的法理》个人阅读感悟

    《是非与曲直》一书中选取的九个案例非常具有代表性,分别涉及医患纠纷、公权力与隐私权冲突、死刑适用与否、家事领域法律介入力度、名誉侵权与隐私侵权区分、著作权纠纷、司法民主化、幼女权益保护等领域。以下是蒲公英阅读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是非与曲直:个案中的法理》个人阅读感悟一

      朱苏力教授的《是非与曲直:个案中的法理》(简称“《是非与曲直》”)分析了一个个曾引起社会舆论关注的案件,分别是“肖志军拒签手术事件”“黄碟案”“药家鑫案”“南京虐童案”“李辉质疑文怀沙案”“《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戏仿事件”“《红色娘子军》产权争议案”“许霆案”“有关‘奸淫幼女’的批复问题”等九个案子,作者提出了中国法理研究应当坚持的进路是摆事实、讲道理、断是非的观点。阅读本书后,我收获满满,下面将从书本内容简要介绍、个人阅读感悟等方面简要谈谈读后感。

      一、《是非与曲直》简要介绍

      《是非与曲直》一书中选取的九个案例非常具有代表性,分别涉及医患纠纷、公权力与隐私权冲突、死刑适用与否、家事领域法律介入力度、名誉侵权与隐私侵权区分、著作权纠纷、司法民主化、幼女权益保护等领域。朱苏力教授在对案件进行分析的时候,能够抛开已有的社会舆论,只针对案件本身涉及的问题,从那些细微之处,也就是那些被很多人有意遗忘、主动省略或懒得验证的但却至关重要的情节和事实入手,通过对种种细节的考察,进行理论分析,以大量真实案例展开法理分析,最终的落脚点始终在关注中国司法如何在一个个具体生动的案例中变得更为审慎和明智。

      案例一、关于“肖志军拒签手术事件”一案

      朱苏力教授论证了“签字与知情同意”制度的合理性,同时引用了外国法律与案例,并结合中国国情,侧面说明“签字与知情同意”制度确实是目前最适宜的做法。另外朱苏力教授还分析了如果医院在没有签手术知情同意书就强行治疗,将会面临的指责和法律后果。从而得出在该案中,院方坚持“签字与知情同意”制度,并提供了全力的救治手段,此情形下院方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且对理应签字但拒不签字同意手术治疗的肖某,警方应介入展开刑事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二、关于“黄碟案”一案

      朱苏力教授从自由主义、社群主义、最低限的女性主义进行法律分析,得出的结论颠覆了很多法律人运用所谓自由主义原则得出的结论。他关注到该案中的举报电话、张氏夫妇的商业诊所是否能定义为“家”等重要细节,从事实出发,论证了警方干预是具有正当性的。当大众陷入公权力与个人隐私权冲突的舆论狂欢中,他能保持清醒,不被舆论牵着鼻子走,主张警察有权干预张氏夫妇看黄碟。

      案例三、关于“药家鑫案”一案

      朱苏力教授提出,目前关于主张废除死刑一般有几种,主要列举了六种,诸如,废死是历史潮流、废死是基于自然情感“怜悯”、死刑会导致错杀,宁可错放不能错杀等等。针对这些废死理由,朱苏力教授逐个驳斥,提出很多法律人之所以对废除死刑如此矫情或较真,是因为他们手中没啥能一锤定音的超级炸弹或精确打击的巡航导弹,更多的只是信念。而面对汹汹民意,针对个案事实,法律人必须有能力展开体面且有效果的沟通,即使最终无法达成一致。对于“药家鑫案”审理结果,他也从独生子女政策、社会伦理等主张判药家鑫死缓。

      案例四、关于“南京虐童案”一案

      朱苏力教授细致分析该案判决的理由及论证全然不能成立,叙述所谓“家教暴力”中复杂的利害包容关系,分析影响此类案件的社会因素和社会背景,并借历史中国“父慈子孝”这一根本问题的法律实践,努力展示历史中国法律在规制家事上曾经的深刻洞察、开阔视野以及明智运作,希望当代中国人特别是法律人能够从更广阔的政法视角来理解家事法律的实践。他提出法律就一定要关注分寸和节制,不仅要有丝丝入扣的合情合理,更重要的是国家和社会的强制力行使,对社会各领域的接入都必须明智、有效且可持续。

      案例五、关于“李辉质疑文怀沙案”一案

      朱苏力教授分析了李辉关于国学大师文怀沙的爆料是名誉侵权还是隐私侵权,提出法律的难题从来不是确定某种利益是否需要保护,而是有与之冲突的利益也需保护时,该如何平衡相互冲突、纠结的利益保护的观点。他指出,在该案中,人们关注的并非是事实真相而是自己与文怀沙的各种可能的广义交易利益受损的问题,重构了隐私权的法理,还穿插解释了“为尊/长者讳与揭人不揭短”的缘由。

      案例六、关于“《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戏仿事件”一案

      朱苏力教授揭示了一种相对新颖但相关法律尚未明确涵盖的作品——戏仿作品,基于该作品批评的社会价值,中国社会应当或通过修改立法或基于个案的司法解释,将戏仿纳入著作权法的保护。同时,他还提出了在现实中应当“合理使用”的具体范围,避免出现侵犯“名誉”“声誉”及“著作权”等情况。最终得出对于新型难办案件或纠纷,必须包容,但更要有超越法条主义的进路。

      案例七、关于“中芭案”一案

      在司法层面,朱苏力教授从法理和教义层面辨析“中芭案”终审判决的根据、推理和论证全都错了。在事实层面,他展示了舞剧《红》改编过程中与著作权法相关的一系列重要事实问题,在法律层面,他提出对于芭蕾舞剧的特点,无论是在创作之初或在纠纷解决之际,法律人必须注意明智地界定和整合芭蕾舞剧的产权,力求最充分有效率地产权利用。最终得出有些事正因为难,才不能止步,才需要努力前行。这正是司法常常于实践中履行的一种治理功能。

      案例八、关于“许霆案”一案

      朱苏力教授讨论了一审判决的对与错,也即许霆的行为究竟该不该处罚,若依法应该处罚,这处罚是否过重等,通过分析得出,从“国法”层面看,一审判决并未违反任何制定法,但从天理人情或自然法层面,一审判决量刑大大背离了社会对此案的直觉判断,可以说是“错了”。他指出许霆案全过程其实已为司法提供了回应难办案件的一个可能的过程模式,即制度模式,集中关注作为制度的司法在难办案件中地决策过程,力求以司法实践为基础重新表达中国经验,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重塑中国的法治实践。

      “有关‘奸淫幼女’的批复问题”,朱苏力教授针对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8日通过的《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就可能的社会实践后果、可能损害幼女父母及其他可以主张权益人士和组织的利益等,提出这一批复客观上违反了立法与司法的权力配置以及法院与检察院的相对制度权能,也指出该批复有选择性执法的效果,有利于某些特殊群体违法犯罪行为,并就隐含或涉及的刑法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二、《是非与曲直》个人阅读感悟

      《是非与曲直》一书中,朱苏力教授就九个很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事件,提出了自己与舆论观点不一致的地方,我读下来感觉受益匪浅,现在就法律人在面对社会舆论时应如何应对及如何做好律师工作两方面简要谈谈。

      1社会舆论的应对之道

      网络让信息传播的速度变得飞快,很容易就掀起一次舆论盛宴。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社会监督是必不可少的,俗话说“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在群众的监督下,司法审判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问题能够得到纠正,有助于捍卫公民权利和实现社会正义。但不能否认的是,目前社会监督很容易变成一场舆论盛宴,人们渐渐脱离了案件本身,而是为了自己心中认为但可能并不是真正的“正义”发声,肆意传播,在社会舆论的风口,诸多重要不实的消息到处流传,很多至关重要的事实、问题被掩盖。那么,在面对社会舆论时,法律人究竟应该怎么做?

      我认为,一是要坚持独立判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事实和法律才是法律工作的王牌,舆论终究只能起到监督作用,只要严格按照事实和法律办事,那舆论就挑不出什么毛病,就算有,也是鸡蛋里挑骨头,不会引起太大的波澜。二是要时刻保持清醒,才能避免被舆论和媒体裹挟。舆论越大的案件,其中可能充斥的虚假消息越多,只有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从众多真真假假的消息中辨别真假,抽丝剥茧,找寻事实的真相。三是要勇于担当,引导舆论往正确方向去走。很多民众在不知全貌的时候就肆意发表意见,法律人应努力凭借庭审向公众和媒体澄清一些对案件判决非常重要的关键事实,消除舆论中的以讹传讹,戳破流言,有助于公众平和地理解此案的性质。

      2律师工作之道

      朱苏力教授在《是非与曲直》一书中,针对法律工作提出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建议。对此,我总结如下,希望能对自己以后的律师工作起到提醒和激励作用:

      一是要不断学习。“活到老,学到老”。在大量真实和虚拟个案中摸爬滚打,不断转换设定自己在个案中的虚拟角色,学会从不同角色的视角分析案件和自我利益,分析并解构包括司法判决书在内的种种法律文件,逐渐养成精细的辨别力和洞察力。这样一来不仅能理解自己在某案中的具体角色,也能看穿或预判该案其他角色的各自追求和策略,更重要的是能按自己的角色去行动,去互动,乃至当必要且可能时,有能力超越具体个体的利益视角去行动。大量分析案例,始终保持着对经验事实和话语的敏感、认真和专注,才能与时俱进,不断锻炼自己的专业能力。

      二是要用事实说话。朱苏力教授提到有些律师完全且故意漠视案件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基本事实,用所谓的名人名言趣闻轶事代替说理,以引证代替论证,以华而不实的修辞、引证堆砌以及不太节制的多情表达,蛊惑不了解案情的公众,不谈实体法,也不谈程序法,就胡扯随意剪辑的所谓法理,捎带着打个擦边球,搞点司法政治。这段话让我想起大学期间看过的一档综艺《令人心动的offer》中的一位律所实习生,学识渊博,在写的法律文书中不时会穿插一些古言古语,每当看到他的文书时,好多人就会发弹幕说这个文书好,很有文化啥的。我不是想批评这位实习生写的文书有什么问题,而是想说明很多时候大众关注的可能不是文书中写的事实与法律,用咬文嚼字、煽情等方式可能更能让大众认可。但大众认可的并不是真正的正义,在法律实务中,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都应该将重心放在事实上,才能找寻到真正的正义。

      朱苏力教授的《是非与曲直》一书,列举的个案只是司法实践中大量真实案例的缩影了,他想通过对个案的分析,提醒各位读者,在思考或处理各种时,除关注法律制度的规定外,还知道有些因素不应忽视,至少不应从一开始就忽视。通过阅读该书,我确实学习到了很多,对很多司法实践问题有了更深的感悟。

      《是非与曲直:个案中的法理》个人阅读感悟二

      《是非与曲直:个案中的法理》是法学教授苏力所著的论文集。该书选取“药家鑫案”“许霆案”等九个曾引起社会舆论关注的代表案例作为研究样本,将与个案相关的各种“事实”作为基础,以全域法律视野展开讨论,挖掘不应被无视的各项法律要素,不局限于某个部门法以及直接利害关系人的主张,论述清晰并再次复盘个案涉及的利害和法律争议焦点。这种寻求真相的态度,恰好契合了我们在检察工作中对个案价值的追求。

      作者分析认为,中国法理研究应以线性的顺序依次进行摆事实、讲法理、断是非的三大步骤;要想展开可分享的说理,一定要使事实至少能为普通人的经验所感知和理解。虽然现实中由于评价主体角度不同,自我驱动利益有所差异,其各自得出的判断大相径庭,但这既是这本书的一种独特的创新视角,也是面对争议案例难得的分析方向。在这之间引发的讨论,正是案例与法律碰撞和对照的魅力所在。案件本身已经确定,但其中提出的问题以及有关的讨论依然发人深省。在当代社会文化语境中,细致分析诸多个案的事实,特别是那些容易为常人忽略的“社会事实”,努力展示和揭示其法律意义和制度意义,正是我们每一名检察干警应有的自我要求。

      面对检察工作实务中的诸多挑战,我们单纯依靠逻辑推理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惯性的思维路径恰恰是让我们陷入“身边即世界”误区的根本原因。只有对客观存在的社会现实具有相当的关切,当我们面对每一个具体案例的时候,才能够设身处地地去考察事实与细节、去考察与案件相关的一切因素,并能够跳出固有的概念去看待这些问题。例如当我们衡量案件的社会效果时,就一定要深入思考个案与厚重的现实之间的关联,只有这样才能尽最大努力保障正义的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根本上说,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史就是一部司法为民史,司法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检察干警,我深知必须要秉承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司法理念,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捍卫司法公正。

      一是要坚定信念,恪守初心。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心怀“国之大者”,这是新时代中国青年必须明确的奋斗方向。身为检察人,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锤炼政治品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检察为民的初心使命。

      二是要虚心学习,能动履职。练就基本功,锤炼真本领,这是新时代青年成长路上的“金钥匙”。作为检察系统的新生力量,要通过阅读文献、观摩庭审等方式潜心学习,掌握扎实的业务知识;通过虚心向身边同事请教等途径,积累先进的工作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的使命和职责。

      三是要脚踏实地,守正创新。在生动实践中激扬青春,在扎根群众中挥洒汗水,是新时代青年昂扬奋进的“基石”。作为检察干警,要始终将“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不断在个案的办理中感悟检察使命,努力做到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行,为实现良法善治的宏伟蓝图贡献青春力量。

      《是非与曲直:个案中的法理》个人阅读感悟三

      《是非与曲直:个案中的法理》一书分为九大章节,每一章节都分析了一个曾在社会上引起热议的案例,分别是“肖志军拒签手术事件”、“黄碟案”、“药家鑫案”、“南京虐童案”、“李辉质疑文怀沙案”、“《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戏仿事件”、“《红色娘子军》产权争议案”、“许霆案”、“有关‘奸淫幼女’的批复问题”。以这些曾引发社会广泛争议的案例为研究“标本”,通过法学家的理性、敏锐和洞察力,从细节入手,提出了与众不同的思考和结论,对我们法律工作者具有很强的启发意义。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细致入微”,这是法律人最基本的素养,也是当代社会人应该有的对事态度。读完之后更是感到这是一本针对个案的种种细节考察,将理论联系实际,平衡各方权益的社会读物。总之,在分析案件中摆事实、讲道理、断是非,一定要养成全方面、多维度、精细化的思维方式,学会通过多种学科审视问题,切忌滥用法条主义解决纠纷。书中对大量真实案例展开法理分析,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客观分析,最终的落脚点始终在关注中国司法如何在一个个具体生动的案例中变得更为审慎和明智。文中切实关注了许多司法或法律执行过程中忽略的事实细节以及涉及的不起眼但值得考量的潜在利益方,司法实践与社会法律道德共识如何能够协调统一,我认为需要深入剖析中国的社会背景以及与当代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和社会追求相结合。

      这本书除了让我对有关法律法理有了更深的了解,更让我深为受益的是作者的分析表达和逻辑推理能力。虽然有些观点并不能让我接受,但对每一案件的分析都极其细致入微,能给人带去许多思考的冲击。书中最后补充到关于“法理分析”,法理分析不仅仅是分析法律文字,更重要的是综合平衡地关注涉案各方的利益,分析其他相关的可能影响法律和司法的各种规范,关注社会各个层面对事件的影响,理解各主体的应对策略和措施,在此基础上达到个案的最优解,更好地、更现实地理解法律和司法,理解天理、国法与人情及其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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