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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

    时间:2021-04-02 00:06:17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奖惩 安全生产 考核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 本文关键词:奖惩,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 本文简介:Q/SRIG-11-063—2010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RIG-11-063-2010Q/SRI2010-03-18发布2010-03-18实施青岛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由质量安全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质量安全部起草、修订。本标准编制者:姜平。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 本文内容:

    Q/SRIG-11-063—2010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

    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RIG-11-063-2010

    Q/SRI

    2010-03-18发布

    2010-03-18实施

    青岛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

    发布

    本标准由质量安全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质量安全部起草、修订。

    本标准编制者:

    平。

    本标准审核者:

    任国峰。

    本标准批准者:

    军。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

    1

    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和事业部

    .

    1.2下属企业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应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研[2004]146号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Q/SRIG-11-000—2010(A)

    四方车辆研究所下属子公司及其它经济实体经营管理考核办法

    四研[2005]1号

    四方车辆研究所所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3考核原则

    3.1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给予处罚并计入考核。

    3.2对违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或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部门计入考核,个人进行现场处罚。

    3.3对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或在事故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人员给予奖励。

    4职责

    4.1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奖惩决定。

    4.2发展计划部负责将安全生产考核结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4.3各部门负责部门内部的安全生产考核,对本部门人员提出奖惩决定,并执行质量安全部作出的奖惩决定,纳入对员工的绩效考核。

    4.4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对员工的奖惩决定。

    5考核办法

    5.1事故考核

    5.1.1对发生人员工伤事故和设备、火灾损失事故部门按季考核,并直接扣减责任部门当期绩效,考核标准详见表一。

    表一:

    事故考核标准

    序号

    类别

    事故程度

    减分标准

    1

    人员

    工伤

    事故

    一人次工伤轻伤事故

    2分

    一人次工伤重伤及以上事故

    5分

    2

    设备

    火灾

    事故

    一起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下的事故

    0.5分

    一起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含1万元)、5万元以下的事故

    2分

    一起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事故

    5分

    3

    险肇

    事故

    发生一起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险性事故

    1分

    5.1.2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发生人员工伤重伤及以上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重大火灾事故、设备责任事故时,除按以上考核办法对事故责任部门进行绩效减分外,对事故责任人还要进行如下经济处罚:

    5.1.2.1发生工伤重伤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设备责任事故,对主要责任人一次性扣发绩效工资1500-2000元,次要责任人一次性扣发绩效工资500-1000元,其他责任人酌情处罚。

    5.1.2.2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火灾事故、设备责任事故,由所安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研究处罚。

    5.1.2.3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不报告者,每发现一次,对单位主要负责人扣发绩效工资1000元。

    5.1.2.4对以上事故责任人,除按以上标准进行经济处罚外,视情节轻重还可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5.2日常工作考核

    5.2.1生产部门(含研究试验部、生产制造部)安全生产考核列入部门绩效考核。

    5.2.2其他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列入部门规章制度考核,且采用部门负向绩效考核。

    5.3以上所有考核(含日常考核和事故考核)累计减分最多不超过部门当期绩效总分的10%。具体标准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4下属企业按《四方车辆研究所下属子公司及其它经济实体经营管理考核办法》(四研[2005]1号文)进行考核。

    5.5安全生产考核与部门绩效考核同步进行,由质量安全部根据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按季实施考核,每季末质量安全部将考核结果报发展计划部。

    5.6凡年内发生工伤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及单位主管各种评先评优资格。

    5.7员工违章操作行为扣发绩效工资100-500元。其中一般性扣发绩效工资

    100-300元;较严重违章扣发绩效工资200-400元;严重违章扣发绩效工资300-500元(违章性质判定标准见附录A)。初次发现、偶发的违章行为,可对违章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重复违章的,从重或加重处罚。

    5.8

    各部门可参考质量安全部通报的现场及安全检查考评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6

    奖励办法

    安全生产奖励分为单项奖励和综合奖励两种。单项奖励是指员工在安全生产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时而给予的一次性奖励;综合奖励则是在年终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时给予的奖励。

    6.1单项奖。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6.1.1为挽救或避免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火灾、设备责任事故的直接立功者,给予一次性奖励500至5000元。

    6.1.2在事故处理或抢险救灾工作中,为事故处理或抢险救灾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一次性奖励500至3000元。

    6.1.3热心安全生产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献计献策,其安全生产建议或安全隐患消除方案、措施被采用且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重要影响者,按照《四方车辆研究所所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给予奖励。

    6.2综合奖

    6.2.1安全生产综合奖是指全所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给予的一次性奖励。

    6.2.2奖励标准:生产部门按人均300元核定,非生产部门按人均100元核定。部门内部员工的发放办法由各部门根据考核情况自行确定,并报质量安全部备案。全年发生一人次工伤轻伤事故或一起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设备、火灾事故的部门安全生产综合奖减半发放;累计发生两人次及以上工伤轻伤事故或一人次工伤重伤事故,或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设备、火灾事故的部门免发当年度的安全生产综合奖。

    7.附则

    7.1安全生产奖励和事故处罚方案由质量安全部提出,报所长批准后实施。

    7.2质量安全部和员工所属部门对员工违章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由员工所属部门纳入对员工的绩效考核,并通知人力资源部执行。

    附录A

    Q/SRIG-11-063JL001

    (资料性附录)

    违章性质判定表

    违章性质判定表

    违章行为

    违章性质

    作业类别

    (1)任意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

    严重

    通用操作

    (2)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较严重

    通用操作

    (3)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较严重

    通用操作

    (4)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较严重

    通用操作

    (5)转动、滑动设备和设施的操作人员留长发不戴工作帽。

    严重

    通用操作

    (6)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件时未停车。

    较严重

    通用操作

    (7)设备、设施超速、超温、超载荷运行。

    一般

    通用操作

    (8)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一般

    通用操作

    (9)开动、关停机器未给信号的

    一般

    通用操作

    (10)在转动的部件附近戴手套进行维修、润滑、涂抹等作业或直接用手接触转动、滑动的物件和绳索。

    一般

    通用操作

    (11)运动部件上放置未固定的物品。

    一般

    通用操作

    (12)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一般

    通用操作

    (13)使用不安全工具作业

    一般

    通用操作

    (14)攀坐不安全位置(平台栏杆等)

    一般

    通用操作

    (15)未按规定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

    一般

    通用操作

    (16)作业前未按规定进行设备安全检查

    严重

    通用操作

    (17)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移动电气设备

    严重

    通用操作

    (18)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严重

    特种作业

    (19)在机床对面观察加工情况或与操作者谈话

    一般

    机床作业

    (20)操作砂轮机或无防护的旋转设备不戴护目镜。

    一般

    机床作业

    (21)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一般

    机床作业

    (22)冲、剪压作业时,手进入危险区域。

    较严重

    机床作业

    (23)吊装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规定

    严重

    起重作业

    (24)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起吊重物。

    较严重

    起重作业

    (25)攀登吊运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较严重

    起重作业

    (26)电梯客货混载

    一般

    起重作业

    (27)厂区、车间超速驾驶机动车辆,违章驾驶

    较严重

    车辆驾驶

    (28)驾驶车辆和操作其它设备时吸烟、使用手机。

    一般

    车辆驾驶

    (29)机动车辆未按规定载人、载物。

    一般

    车辆驾驶

    (30)机动车辆行驶时,进行上、下及抛掷物品。

    一般

    车辆驾驶

    (31)停放厂内机动车钥匙未拔下把人离开

    较严重

    车辆驾驶

    (32)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品。

    一般

    高空作业

    (33)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工具无保险绳。

    严重

    高空作业

    (34)在有物体坠落危险的场所不戴安全帽作业

    严重

    高空作业

    (35)高处作业时未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严重

    高空作业

    (36)电工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装设地线和挂标示牌。

    严重

    电气作业

    (37)检修电气设备(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严重

    电气作业

    (38)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较严重

    电气作业

    (39)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配电柜上(内)摆放杂物。

    较严重

    电气作业

    (40)电焊机接地线不规范,电焊机停用时不断电。

    较严重

    电气作业

    (41)临时用电布线未采取安全防止措施。

    较严重

    电气作业

    (42)设备照明在1.8米以下或手持局部照明,未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

    较严重

    电气作业

    (43)未办理用电手续,任意增加用电负荷,超负荷运行

    较严重

    电气作业

    (44)工业气瓶与氧气瓶距离不够5米或与明火不够10米,安全标识和安全附件不全。

    较严重

    焊接作业

    (45)使用各种气瓶无防倾倒措施

    较严重

    焊接作业

    (46)气瓶未按规定存放

    一般

    焊接作业

    (47)输气管道破裂继续使用

    较严重

    焊接作业

    (48)明火作业可燃物在10m以内的

    严重

    焊接作业

    (49)使用带油脂手套接触氧气瓶

    严重

    焊接作业

    (50)焊机上放置物件和工具的

    一般

    焊接作业

    (51)作业现场、物资仓库内、危险化学品和易燃品储存区吸烟或将烟头扔在这些位置。

    严重

    作业环境

    (52)喷涂作业未在指定场所进行

    较严重

    作业环境

    (53)跨通道不按规定拉设电源线、风管。

    一般

    作业环境

    (54)油品遗撒地面不及时进行清理

    一般

    作业环境

    (55)设备、设施管道井盖用后未及时盖上。

    一般

    作业环境

    (56)危化品使用场所超量存放危化品

    较严重

    危化品管理

    (57)危化品未在指定场所存放

    较严重

    危化品管理

    (58)随意排放、丢弃化学危险品及包装物。

    一般

    危化品管理

    (59)在易燃易爆场所未办手续进行明火作业

    严重

    消防管理

    (60)在安全通道上摆放物品堵塞安全通道

    一般

    消防管理

    (61)易燃、易爆危化品不按规定存放

    一般

    消防管理

    (62)随意移动、使用消防设备

    一般

    消防管理

    (63)非固定场动火场所未办理动火手续动或作业

    严重

    消防管理

    (64)在配电柜前放置物品遮挡配电柜门开启

    一般

    消防管理

    (65)在禁烟场所吸烟的

    严重

    作业环境

    (66)

    违章指挥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作业

    严重

    通用操作

    (67)未按规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严重

    其他

    (68)违反规定坐在电动手推车上

    较严重

    其他

    (69)不按规定通道行走的。

    一般

    其他

    (70)随意损坏安全标识

    一般

    其他

    (71)其它不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

    比照确定

    其他

    附录B

    Q/SRIG-11-063JL002

    (规范性附录)

    违章操作处罚通知单

    违章操作处罚通知单

    违章时间

    违章地点

    违章人员

    所属部门

    违章行为

    隐患性质

    处罚金额

    决定部门

    决定人

    所属部门确认

    被处罚人*年*月*日

    9

    篇2:大屯中学学生奖惩办法

    大屯中学学生奖惩办法 本文关键词:奖惩,大屯,办法,中学,学生

    大屯中学学生奖惩办法 本文简介:毕节市大屯中学制度类2019/1/19毕节市大屯中学学生奖惩办法为了扶持正气,树立榜样,打击歪风,严肃校纪,努力造就—种良好的校风,开创我校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本办法。—、奖励原则1、每期进行一次评选先进的工作,全面地,大面积地表彰先进(详见《评优条款》)。2、凡在地区级的竞赛活动中获优胜奖者,

    大屯中学学生奖惩办法 本文内容:

    毕节市大屯中学

    制度类

    2019/1/19

    学生奖惩办法

    为了扶持正气,树立榜样,打击歪风,严肃校纪,努力造就—种良好的校风,开创我校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特制定本办法。

    —、奖励原则

    1、每期进行一次评选先进的工作,全面地,大面积地表彰先进(详见《评优条款》)。

    2、凡在地区级的竞赛活动中获优胜奖者,记功一次;获前三名者,记大功—次。

    3、凡在省级以上的竞赛活功中获优胜奖者,记大功一次。

    4、凡有突出的优秀事迹,为学校争得荣誉者,记功一次。

    二、评优条款

    1、评选目的

    为了总结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几方面的发展情况,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不断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决定每年三月、九月进行一次评选先进的工作。

    2、评选类别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3、评选条例

    ①三好学生

    (—)模范地遵守中学生守则,讲究文明礼貌。

    (二)学期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讲究卫生,体育合格。

    (四)热爱集体,爱做好事,认真参加生产劳动。

    (五)出勤率高;无旷课、早退,每期迟到不超过5次,事假不超过15节,病假不超过30节。公假除外。

    ②优秀班干部

    (—)模范地遵守中学生守则,讲究文明礼貌。

    (二)学习努力,态度端正。学期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讲究卫生。

    (四)对班、团(队)工作认真负责,能以身作则,积极带头参加班上和学校的一切活动(需附书面材料)。

    (五)出勤率高:符合“三好学生”规定之条件。

    4、评选名额

    每班每个评选项目一般不超过10%,全班表彰总数不超过35%。

    5、评选程序

    1)、群众讨论推选。

    2)、班、团组织通过。

    3)、学校审查批准。

    6、附注:每次评选,均以上一学期的情况为准,对评上先进者,学校将分别发给奖状或奖品。

    三、处分原则

    1、凡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并经多次教育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2、凡有突出劣迹,严重败坏学校声誉者,给予纪律处分,

    3、凡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四、处分类别: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报上级主管部门查批)等。

    五、处分条款

    1、无理取闹,捣乱课堂使教学无法进行,经教育不改达三次者,给予记过处分。

    2、开学迟到三天以内者,给予警告处分;迟到三天以上五天以内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达3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达5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早退达到十次,则必须请家长协助处理教育。

    3、无故不完成作业三次/科目,给予警告处分;不交作业30次/学期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考试作弊者,酌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伙同作弊者,同等处分。

    4、故意破坏公共财物,蓄意破坏公共卫生,经教育不改,达三次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恶劣者,给予记大过处分;破坏公物按原价2倍赔偿。

    5、打架斗殴,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参与打群架,或唆使外人进校打架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6、恶意辱骂别人,或进行人身攻击,经教育不改,达三次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子记大过处分。

    7、抽烟、喝酒,经教育不改达三次者,给予警告处分;再犯者,给予记过处分;

    8、看反动、淫秽书籍和黄色录像,给予记过处分;赌博、偷摸等,给予记大过处分,

    9、不遵守社会秩序,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败坏学校声誉者,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触犯国家刑律,受法律制裁者,给子开除学籍的处分。

    10、受过处分(取消学籍者除外),不思悔改,继续违反,经教育无效,以至不可救药者,酌情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受过处分(取消学籍者除外),能接受教育,实践又证明已改正者,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查批准,可以撤消处分。

    说明

    一、本奖惩办法,经学校校务会讨沦通过、准予施行;

    二、学生受过奖励或处分,及撤消处分,均记入档案;

    三、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以上级规定为准;

    毕节市大屯中学

    2008年2月10日

    3aee0b6d97e5bd183c01de8ba57c0124.pdf

    篇3:工厂类企业员工奖惩制度参考范本

    工厂类企业员工奖惩制度参考范本 本文关键词:范本,工厂,员工,参考,奖惩制度

    工厂类企业员工奖惩制度参考范本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内容提要:第十一章奖惩制度第五十二条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

    工厂类企业员工奖惩制度参考范本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内容提要:第十一章

    奖惩制度第五十二条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第五十三条

    对于有下列.

    第十一章

    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

    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五十四条

    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

    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

    旷工一天的;

    (2)

    谎报虚报考勤的;

    (3)

    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

    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

    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

    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

    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

    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

    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

    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

    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

    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

    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六条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

    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

    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

    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

    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

    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

    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

    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

    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

    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

    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

    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

    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

    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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