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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参考例文(含:4个附件).docx

    时间:2021-06-08 15:18:44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例文 校外 培训机构

     XX 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系统思维、系统方法,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推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以更强担当、更实举措、更优作风深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乱象,打击非法办学行为,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学生及家长根本利益,以专项治理的优异成果迎接建党 100 周年。

     二、规范整治时间 2021 年 X 月-2021 年 X 月。

     三、规范整治范围 面向幼儿园和中小学生、高校学生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含在线教育,下同)。

     四、参与部门与工作职责 本次规范整治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健局、区网信办等部门共同参与。

     培训机构依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谁备案,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负责规范整治。各镇(街道)

     2

     负责无办学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简称无证、无照)培训机构的排摸,配合相关部门对无证、无照培训机构的规范整治;区市场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无照培训机构的规范整治;区教育局负责文化课程类培训机构的规范整治;区文广旅体局负责体艺类培训机构的规范整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的规范整治;区公安分局负责检查培训机构安全防范工作;区住建局负责检查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区卫健局负责检查培训机构环境卫生;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检查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宣传与经营行为;区网信部门负责检查培训机构线上培训行为。

     五、规范整治重点 (一)办学资质 检查培训机构是否满足教学需要,是否符合消防、环保、卫生等规定,是否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各项工作措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落实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要求;是否已经相关部门审批,证照是否在显眼位置公开。

     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作业辅导、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知识培训业务。

     (二)培训合同 检查培训机构是否与受训者签订合同,是否利用合同不公

     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是否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

     (三)培训内容 检查培训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相应课程标准,培训班次是否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匹配,培训进度是否超过 XX 区中小学校同期进度。严禁学科类培训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四)培训收费 检查培训机构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是否协调一致,是否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费用。培训收费项目及标准、以及中途停学、退学的收退费制度等是否向社会长期动态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

     (五)从教教师 检查从事文化学科类培训的教师是否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是否聘任中小学在职教师,外籍教师是否取得工作许可,教师相关信息是否在机构网站和培训场所公示。

     六、规范整治步骤 (一)全面排查 X 月 X 日前,向社会公布规范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举报电话和邮箱;X 月底前,采用网格化方式,完成校外培训机构的全面排查摸底。按照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

     4

     各相关部门组织校外培训机构对办学场所、教师、合同、培训内容、财务管理开展自查(见附件 2)。自查工作要建立细目台帐,确保全覆盖。(2021 年 X 月 X 日前完成)

     (二)限期整改 无证培训机构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机构问题的整改:办学场所不符合要求的、超过中小学同期进度的的要限期整改;对于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责令即时拆除;无证有照非法开展学科教育培训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学科培训教师和没有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不得从事教学工作;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费用,必须退回多收费用;对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任教的培训机构,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2021 年 X 月 X 日前完成)

     (三)重点抽查 结合校外培训机构自查和整改情况,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重点抽查,重点抽查数量不少于校外培训机构的 20%。无证经营的必须关停,对抽查中发现自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或拒不清理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予以处罚,需要立案查处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相关程序办理。对于存在虚假宣传、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按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查处;涉嫌诈骗等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部门予以查处。(2021 年 X 月 X 日

     前完成)

     (四)建立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以本次规范整治为契机,建立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条块结合、横向纵向联动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确保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规范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规范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做好规范整治工作。2021 年 X 月 X 日前向区教育局报送责任领导和联系人名单(见附件 1). (二)加强过程监管 各相关部门在 X 月 X 日前报送《XX 市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排查表》(见附件 2),每月 X 日报送规范整治过程中的创新做法、阶段成果和典型案例,在 X 月 X 日前报送规范整治结果书面材料及整治情况统计表至 XX 区教育局(见附件 3),区教育局于2021年X月X日前向区纪委区监委书面提交规范整治报告。

     (三)突出数字化治理导向 立足“XX 市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开与综合监管平台”,用数字化改革思维,加快推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项目的业务协同、流程再造、系统重塑,打造对外透明便捷、对内规范高效、整体智治、实时监控的惠民应用场景,并进一步探索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多跨协同场景,切实形成管根本、利

     6

     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联系人:区教育局 XXX

     电话:xxxxxxxxxx 附件:1.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各单位负责领导和联系人

      报送表

      2.XX 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排查表

      3.XX 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情况报送表

      4.XX 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工作台账

      附件 1 各镇(街道)、单位负责领导和联系人名单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

     注 负责领导

      联 系 人

     8

     附件 2 XX 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排查表 说明:

     1.课程备案总数:凡学科类所涉课程均需备案;备案内容:课程名称、班次、授课内容、招生对象、人数、进度安排、授课时间。

     2.超时收费:超过三个月收费。

     3.超时授课:线下教学每课时 45 分钟,不得晚于 8:30;线上教学每课时 40 分钟,义务教育不得晚于 9:00 结束。

     4.违规合同参照《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界定。

     5.本表请于 x 月 x 日用 xx 发送至区教育局教育科,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镇(街道)、单位 校外培训机构总数 教职工队伍情况 备案情况 公示情况 违规行为 安全情况 查实无证无照举办文化课程类培训机构数 查实无证有照举办文化课程类培训机构数 查实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上课人数 白名单机构数 黑名单机构数 教育许可机构数 学科类(含语言类)机构数 开设线上培训机构数 非学科类机构数 自有教师数 兼职教师数 专兼职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数 聘用外籍人员数 外籍人员持工作许可数 授课合同备案总数 课程备案总数 证照公示机构数 课程信息公示机构数 教师信息公示机构数 招生信息公示机构数 存在超前、超纲授课机构数 存在强化应试机构数 组织等级考试或竞赛挂钩入学招生机构数 存在违规合同机构数 存在专任教师未持有教师资格证机构数 虚假宣传机构数 超时段收费机构数 超时授课机构数 其他违法行为机构数 存在建筑、消防等安全问题机构数 存在防疫、食品等卫生安全问题机构数

     附件 3 XX 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2021 年

     月

     日 序号 类别 单位 数量 1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2 检查培训机构 家

     3 审查培训机构开设班次 家

     4 审查培训机构培训内容 家

     5 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消防隐患、房屋安全、食品安全、接送车安全、教学事故等)

     家

     6 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无证无照举办文化课程类培训 家

     无证有照举办文化课程类培训 家

     未公示证照、课程、教师、招生、收费信息 家

     超标超前培训行为 家

     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家

     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的费用 家

     违规聘用教职工 家

     7 处罚情况 罚没金额 万元

     行政约谈、行政指导 次

     曝光违法案例 起

     备注:该表数据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

     10

     附件 4 XX 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治工作台账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2021 年

      月

      日 序号 机构名称 许可证号 住所(经营场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 备注

     此表可自制,自行保管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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