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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能源服务方案-EPC项目(34P)可编辑word例文

    时间:2020-05-31 16:02:11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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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方案

     为了更好的开展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炉霍贡唐岗光伏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遵照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本联合体多年来参与类似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工作经验,本联合体提交如下竣工结(决)算审计工作方案。

     (一)对于本项目的理解

     一、EPC 合同项目的特点 1、EPC 合同也称项目总承包合同,是指由一家承包商或承包商联合体与业主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性能保证等实行全面、全过程的交钥匙承包,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及造价全面负责。

     2、EPC 合同的签订,一般是在业主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通过、项目经备案或核准后,有了设计方案、功能要求及质量标准,确定了工程范围,就功能进行招标,总承包商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签订 EPC 合同,负责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作。业主和总承包商签订项目的 EPC 总承包合同,价格一般为固定总价,又分别签订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服务协议书,协议书中由总承包商列出费用清单或分项价格。

     本项目为工程结算审核、竣工决算审计,通过我们的审计,查找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漏洞,提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以加强和规范建设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与风险管控能力。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应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充分了解事项的背景和管理过程,收集相关真实、完整、合规的证据链,认真征求和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加以客观分析,以利于事项的准确定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1. 竣工结(决)算审计的作用

     (1)监督制约作用,包括查错纠弊等作用;委托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结(决)

     算审计,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错弊,能独立、客观地分析问题的根源和实质,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

     (2)建设完善作用,包括规范管理、服务项目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机制等作用。委托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决策的科学性以及整个管理工作、节约投资等方面会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在后续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继续得以完善和深化。

     (3)防范预警作用,包括提早认知风险、发出防范预警、提前抵御等作用。委托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让审计人员客观、真实地了解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纠正隐患问题,更好地发挥审计职能,保证各项工程费用支出的有效控制,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在国家审计机关实施审计时,不发现大的违规违纪问题。

     2. 审计工作目标

     本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项目审计的目标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1)合法性:在项目进行竣工结(决)算审计过程中,在所有重大方面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请建设管理单位和投资单位适时处理解决,避免出现较为重大的违法违规事件和现象,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2)经济性:对建设项目投资支出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进行评价,对重大异常现象及时提出,避免项目总体和各主要分项异常超概,确保建筑安装投资、设备投资等成本列支以及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等的待摊投资支出的合理性。

     (3)建设管理水平:对建设管理单位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的所有重大方面进行关注,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投资单位和建设单位在货币资金、采购付款、工程项目等方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质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二)审计对象与范围

     1. 审计对象

     贡唐岗光伏电站场址位于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下罗科马乡,距离霍县城约 40 公里,距离康定 260km,海拔 4200m,建设规模为 50mwp。

     本项目由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电力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五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股东比例分别为 51%、30%、19%。

     本项目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取得四川省发改委审核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000015090801]0061 号),2015 年 10 月 2 日正式开工建设,2016 年 5 月 24日全部并网发电。项目采用 EPC 总承包管理模式,EPC 方为四川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设计概算总投资 49298.96 万元。

     2. 审计范围

     与本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有关的建设管理活动及其载体—财务会计、工程造价以及与内部控制制度有关的所有资料。

     (三)

     审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协字〔1999〕103 号)、《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2009)、《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协字〔1999〕103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竣工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08〕91 号)、《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 号)、《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 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 (中价协〔2002〕011 号); 4.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委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企业会计准则》、《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等,由国家、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财务(资金)管理、投资控制、工程价款结算等建设行为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委规章制度; 5.相关计价依据,如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概(预)算编制办法、概(预)算定额、配套文件以及建设期间由权威部门发布的设备、材料价格信息等;

      6.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澄清答疑及有关文件,工程变更签证等有效文件;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文件、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工程施工现状。

     7.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及二级公司所制定的适用于本项目的规定、办法; 8.其他有效法律文件等。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行业规程、规章制度进行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审核)报告,并对所出具的审计(审核)报告承担责任。

     (四)

     审计原则和方法

     1. 审计原则

     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将严格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工作原则。主要为:

     (1 1 )合法、公正、客观的原则

     ①合法是指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任务必须依照国家颁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审计。

     ②客观是指审计人员在对有关事项的调查、判断和意见的表述中,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也不为委托单位或第三者的意见所左右,在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时,不能以个人的好恶或成见、偏见行事。

     ③公正是指审计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平正直、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

     (2 2 )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揭示、判定被审计单位在工作存在的问题时,要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背景和问题的实质并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陈述意见,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必要时,在征得委托单位同意后,应当对特定违规行为发生的客观原因给予充分关注,以作出适宜的审计处理。

     (3 3 )恪守职业道德的原则

     审计机构必须采取相关措施,督促其审计人员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交通行业相关部门制定的廉政纪律以及审计机构制定的职业道德规范,杜绝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4 4 )规范审计行为的原则

     审计机构在对具体项目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目的、对象、依据、程序、方法及内容予以充分研究,主动、积极地向被审计单位讲解以获得其理解及配合。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本方案第二条述及的审计依据实施审计,以确保审计行为的规范性。

     2. 审计方法

     (1 1 )一般意义上的工作方法

     ①全面审查法 首先对所有的项目资料进行全面综合地分析、验证,全面熟悉审核内容,并进行整理归类,提出重点审查的问题,为重点审查、定性评价审查做好准备工作。

     ②重点审查法 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确定的重点问题或占造价比重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工程量、价、定额套用及取费的重点审查。

     ③定性评价审查法 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文件、过程和相关合同的合法性等审核内容,应按相关政策进行定性评价审查,以审计其合理性、合规性。

     ④专家会审审查法 对一些争议较大的技术问题、政策法规性问题,可邀请有关技术专家及法

     律顾问对异议问题进行会审,形成具有权威性的审查意见。

     (2 2 )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

     ①检查 指审计人员对送审的资料和相关文件可靠程度的审阅和复核。运用此种方法时,审计人员应充分关注相关记录是否真实、合法以及各种文件是否一致。

     ②盘点和测量 审计人员到现场查验相关实物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同时测定相关实物资产(工程量)的实际数量。

     ③查询和函证 查询是指审计人员对有关人员进行书面或口头询问以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函证是指审计人员为印证被审计单位相关文件(资料)记载(记录)的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证实的方法。

     ④计算 指审计人员对涉及被审计项目各事项(事件)的相关文件(资料)中的数据进行验算或另行计算。尤指其中的重要事项(事件)

     ⑤分析性复核 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项目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计算分析。经常采用的方法有: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

     ⑥访谈。

     (五)审计的主要内容

     1. 工程结算审计

     工程结算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结合本项目涉及施工、服务、采购、试验检测及其他零星等合同类别特点,采取相应的审计方法,对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合同结算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尤其关注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涉及的实施情况,对合同中具体划分的机组、设计范围、结算情况,明确分工,组织检查、复核。

     主要审查:工程结算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合理性和可靠性;工程价格结算与

     实际完成的投资额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虚列工程、套取资金、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等。工程结算审计的要点:

     (1)单项(位)工程是否已由有权单位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手续是否符合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

     (2)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单项(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合理。

     (3)结算工程量是否符合相关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竣工图。必要时,应实地丈量验证或实施破坏性检查。

     (4)结算执行的计价依据是否合理、准确,材料价格的取值是否与建设期间的市场行情相符。

     (5)合同外新增工程价款及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是否合理、准确。设计变更减少金额、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承诺的优惠条件(内容)是否已在送审结算文件中得到反映。

     (6)施工单位领用的统供物资数量及与建设单位的物资价款结算单价是否能与建安工程结算及招标文件相互印证并形成合理的勾稽关系。

     (7)实行包干价的项目,除核实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包干内容的符合性外,还要对包干价的真实、合规、合法性进行审验。

     (8)在设备、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过大时,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是否合理并符合合同约定。

     (9)重点关注有无概算外工程、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的问题; 2. 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主要审查:财务相关资料依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项目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充分运用;会计处理是否及时并准确反映项目事实;编制的财务竣工决算是否准确可靠等。主要审计要点:

     (1 1 )各项投资支出(费用)的确定、控制、支付及核销情况

     ①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结算)的审计要点 A.单项(位)工程是否已由有权单位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手续是否符合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单项(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

     合理; B.结算工程量是否符合相关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竣工图。必要时,应实地丈量验证或实施破坏性检查; C.结算执行的计价依据是否合理、准确,材料价格的取值是否与建设期间的市场行情相符;合同外新增工程价款及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是否合理、准确。设计变更减少金额、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承诺的优惠条件(内容)是否已在送审结算文件中得到反映; D.施工单位领用的统供物资数量及与建设单位的物资价款结算单价是否能与建安工程结算及招标文件相互印证并形成合理的勾稽关系; E.实行包干价的项目,除核实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包干内容的符合性外,还要对包干价的真实、合规、合法性进行审验; F.预付款、备料款、进度款的支付、扣回及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并与工程进度相适应;在设备、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过大时,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是否合理并符合合同约定。

     ②设备投资及材料采购的审计要点 A.实际到货设备的产地、品牌、质量等级、规格、数量及结算单价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合,价格是否符合采购当期的市场行情; B.是否将应由供货单位承担的费用(如安装调试费、运杂费、检验费等)作额外支付; C.设备的入库、保管、出库手续是否按规定办理。

     D.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审计 a.设备、材料采购的方式是否合理、合法、合规,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或比价采购,价格是否符合市场情况; b.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材料采购计划进行核对,确定设备、材料采购的价格、规格、型号、数量与合同要求是否一致; c.运行的设备是否达到设计的相关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设计的功能要求; d.重点关注特殊规格材料、非标设备的采购情况。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③待摊投资及其他投资的审计要点 A.审查是否存在不应在项目建设成本中核销的费用。

     B.审查是否存在支出标准过高的费用(如勘察、测绘、设计费、监理费等,特别是建设单位管理费)并核实超标准金额,必要时应对典型支出细目进行分析并要求建设单位作书面解释、澄清。建设单位管理费审计要点:

     a.通过检查会计明细账及会计凭证,确认被审计单位建设单位管理费会计科目的开设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将建设单位管理费单列在其他项目核算; b.通过审阅建设单位管理费总账与明细账并与项目批复的总投资进行重新计算,确认被审计单位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是否超过《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限额或批准概算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 c.通过审阅建设单位管理费会计明细账及会计凭证,确认被审计单位建设单位管理费是否核算是否完整,是否以下内容: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d.通过审阅建设单位管理费会计明细账及会计凭证并进行重新计算,确认业务招待费支出是否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 10%,是否存在为规避比例限制将业务招待费拆分到其他科目核算。

     C.审核房屋购置、租赁以及取得各种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发生的支出是否合理、合规,核算是否真实、合规、合法。

     D.项目建设所在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有乱收费和乱摊派等现象。

     E.转出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的转销是否合理、合规,转出投资和待核销基建支出的成本计算是否正确。

     (2 2 )建设资金管理审计

     包括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专款专用和专户存储情况等,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资金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借款问题;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等。审计要点:

     ①建设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是否合规,重点审计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结算

     手续的合规性、经济活动的合理性、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会计处理的恰当性。建设资金是否与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

     ②确定被审计单位的现金是否真实存在;被审期间发生的收支是否真实合法,记录是否完整。盘点库存现金时,必须有被审计单位出纳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参加,并由审计人员参加进行监盘,一般实施突击性的检查,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记录或适当调整; ③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工程价款结算是否真实,工程进度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拨付,有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抽查大额现金收支,审查事项是否真实,是否按照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完备; ④审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有无银行长期未达账项,有无资金收付不记账; ⑤函证银行存款余额,抽查大额银行存款的收支,是否有意隐瞒现金的真实来源或者去向,有无利用现金结算方式进行舞弊; ⑥审查银行存款收支的正确截止,是否出借银行账户或者转移资金;

     ⑦关注转账支票的去向,审计时应根据重要性原则,对某些性质或金额比较重要的转账业务到银行或收款方进行延伸核实,以确认该款项是否真正支付给存根联所标明的收款方。

     ⑧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项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建设单位管理费及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费用是否按规定计取和按进度支付。

     (3 3 )尾工及预留费用审计

     审查尾工工程是否属于已批准的工程内容;审查尾工工程项目数、投资额、占项目概算总投资的比例。尾工工程投资额不超过项目概算总投资的 5%,可按概算投资或合同价,同时考虑合理的变更因素或预计变更因素后,列入竣工财务决算;尾工工程影响整个项目投入使用或超过项目概算总投资 5%的,不能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4 4 )竣工决算报表审计

     ①检查竣工决算财务报表编制依据的会计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法规及有关会计制度; ②竣工决算财务报表是否编制完整,依据充分,数据真实、准确、齐全,各表间勾稽关系是否对应等;

     ③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书的内容是否包括项目概况,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结余资金分配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及需说明的其他事项。说明书内容反映的数字是否与决算报表一致,对有关情况的说明和分析是否真实、客观。

     (5 5 )资产交付使用情况审计

     ①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符合条件,有无虚报完成以及虚列应付债务或转移基建资金的情况,交付使用资产所有内容是否全部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和调整概算,是否存在概算外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填列是否准确,是否正确划分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是否是以具有使用价值的独立物体单独交付并列示明细。

     ②交付使用资产实际成本是否准确:检查建设单位送审决算投资的正确性,应核减不合理费用,对归集不正确费用应进行调帐处理,在此基础上确定项目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费用和其他投资;检查建设单位待摊费用分摊方法是否正确,按规定方法计算实际分配率结合审定的总投资重新分配待摊费用,准确计算交付使用资产价值。

     ③转出投资、报废工程和待核销投资的审计: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理、合规,成本是否准确,转出投资和报废工程是否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待核销投资是否经过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6 6 )概算执行情况审计

     ①对比审计建筑安装工程的概算批复情况、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包括:

     A.对照概算批复内容、合同、建设内容变更批复文件、工程财务文件,审查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成本,确保交付使用资产真实、准确;对已经中介机构审核的工程结算,以中介机构审核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准。如果无中介机构审核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

     规程”进行规范审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现场签证是否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工程质量是否达符合合同约定,是否取得国家规范标准验收所发的工程质量等级证书;统供材料结算是否准确,预付备料款的核算是否准确; B.对照概算明细表、年度投资计划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施工合同,检查发生的支出是否属项目概算范围之内,会计记录是否真实,是否与所附工程价款结算单一致,工程结算是否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签字; C.了解建筑安装工程超概算及结余情况,分析其原因; D.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经过批准,手续是否完备,转出投资、核销投资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 E.未经审批的建设内容审计作如下处理:概算外工程,未经批准作为问题在报告中披露;主要单体建筑面积调整 5%以上,未经批准,作为问题披露;改变项目建设地址、新增项目建设用地、取消已批单项土建建设内容未经批准,作为问题在报告中披露;未经批准提高建设标准的一律审减投资,所需投资由企业自有资金解决; ②发电设备及工器具投资概算执行情况。对比审计发电设备及工器具概算批复和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包括:

     A.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检查发电设备及工器具投资科目的设置是否恰当、合理; B.对照光伏发电设备及工器具概算明细表,检查发生的设备及工器具投资是否属项目概算范围,有无概算外或超批复投资规模的设备及工器具,有无挤占项目投资的情况,有无将生产领用材料、工器具、仪器仪表和备品备件费用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C.检查光伏发电设备及工器具采购成本和各项费用归集是否正确。设备的购买价、运杂费和采购保管费是否按规定计入成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是否包括在设备采购合同内,进口设备各项费用是否列入设备购置成本; D.检查记帐凭证所附的发票、银行结算单等凭据是否齐全,数字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真实并与明细科目相符;了解设备及工器具投资超概算及结余原因,分

     析其合理性; E.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经过批准,手续是否齐备,转入数额是否正确;对设备进行现场察看,确认设备确实存在并与帐面记录相符; F.未经审批的设备购置审计作如下处理:调减已经批准的设备、改变已批设备性质和使用功能、降低已批设备性能和技术指标,作为问题在报告中提出;未经批准的概算外设备一律审减投资;能招投标而未招投标的自制设备,原则上按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③待摊投资概算执行情况检查。对比审计待摊投资概算批复和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包括:

     A.审计待摊投资科目是否按会计制度规定的待摊投资内容及概算批复的费用口径设置明细科目,归集费用成本; B.审计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票据,审计支出凭证是否合规;对照各项费用合同、结算票据,审计待摊费用发生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应由建设项目承担,所发生的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待摊费用支出是否属于本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开支范围; C.各项费用支出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有无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乱摊成本现象。了解各项费用超概算原因,由项目单位做出说明,分析其合理性。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应严格控制在概算批复范围内,超概算部分未经批准予以审减; D.支付的借款利息是否在规定的项目建设期内,项目延期按会计制度对可资本化的借款利息记入待摊投资,延期的利息所需投资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解决。投产后利息支出进入当期财务费用,不得进入项目建设成本。

     ④其他投资概算执行情况检查。

     对照项目概算批复,审查所发生的房屋购建、林木绿化支出、办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购置、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是否属概算范围,是否与概算确定的内容,数量和标准相符,是否应由该项目承担。概算外投资和超标准、超批复的投资一律审减;检查科目设置是否恰当,投资支出是否按会计制度规定正确分类,并进行明细核算。

     (7 7 )其他应予审计的内容

     ①税费审计

     通过获取印花税交纳登记台账与合同协议台账进行核对,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足额交纳印花税;通过检查个人所得税计算表与工资、现场补贴、奖金发放表等进行核对,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足额交纳个人所得税;通过检查耕地占有税计算表与项目占有土地的批复文件、国土管理部门占有土地使用转移证明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进行核对,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足额交纳耕地占有税;通过检查营业税代扣缴清单与向工程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进行核对,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足额交纳建安工程营业税,审计主要关注营业税计税依据是否和工程款相匹配,有无少交、漏交营业税的问题。

     ②关联交易情况

     参与建设的有关单位是否存在利益、投资、控制或行政隶属等关联关系,重点关注主要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之间大额资金往来,有无利用关联交易转移项目建设资金,或将关联单位的成本、费用转嫁到建设成本中,有无擅自核销债权、转嫁债务、无偿使用有关资产;审查关联方交易是否执行公允价格,有无利用关联方交易谋取个人、集体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③对相关审计决定或审计整改意见的执行情况

      对相关合同立项、招标、洽谈、签订、执行各环节有关资料、事项进行客观的审查评价,对工程管理、投资控制情况进行系统分析, 对成功经验进行完善和推广,就存在不足或薄弱环节及带有共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必要时,审计组应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了解问题整改和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以确认审计决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同时,还应当关注发改委、财政等相关政府部门对被审计项目实施执法检查时提出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3. 其他方面

     工程项目审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详细披露审计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及对问题形成原因的分析并出具管理建议书。

     (六)对 C EPC 总承包管理模式项目结算审计重点、策略与难点分析

     1. 审计重点分析

     (1)由于业主原因提出工程变更或现场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引起合同价款的变化额度审核。

     (2)总包合同范围内建安数量变化而引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变化的审核 实地盘点核实建筑安装工程协议书中的清单数量与实际数量的差异,建筑物几何尺寸上的差异等,如果实际数量比清单数量减少或建筑物几何尺寸减少,而并非优化设计的减少,且影响使用和功能(要求业主确认),要么由总承包商补足,要么审减相应的工程造价费用及造成损失的费用,由业主自行解决。同时通过对安装工程造价复核,可以追索主要设备安装变化情况。

     (3)设备采购工程造价的审核 EPC 合同的商务条款中供货范围约定:“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的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总承包商供货范围内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技术部分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总承包商负责按业主要求时间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 实地盘点核实设备采购工程协议书中的清单数量与实际数量的差异,如果实际数量比清单数量减少,而并非优化设计的减少,且影响使用和功能(要求业主确认),要么由总承包商补足,要么审减相应的费用由业主解决,特别是随机及一年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有的总承包商认为业主不重视,会实际少供许多,应重点审核。有的 EPC 合同项目在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提出了进口设备材料的范围,EPC 合同设备采购协议书中总承包商也列出了进口设备材料的到岸价和相关的进口税费,重点审核是否以国产替代进口,通过现场查勘核对名牌,审查产品证明书、质量证明书、报关单或商检单等确定。

     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思路,拟确定以下审计重点:

     (1 1 )合同审计

     ①检查合同设置的条款是否体现公平原则,是否有不合理条款加大了各方履约的风险;检查合同的订立、变更、终(中)止等行为是否合法、规范、有效,关注施合同的价格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合同范本,对范本修改、补充等的条款

     是否公平、合理;固定合同总价所考虑的价格变动、风险承担等因素的合理性及其包括的范围,合同中明确的结算金额调整方法合理性。

     ②关注固定总价承包项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和设计图纸要求完成总价承包内容。

     (2 2 )设计变更审计

     EPC 总承包合同模式中,施工图纸设计工作由总承包方承担,总承包方对设计图纸质量负责,正常情况下设计变更的技术条件和发生费用由总承包方自行消化。但是如果由于前期地质勘探不到位引起地基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于业主调整项目规模或提高设备性能等方面引起变更的费用应该由业主承担。针对合同中明确由业主承担风险部分的变更审计重点如下:

     ①工程变更的必要性,详细了解工程项目情况,仔细分析变更的真正原因及变更后所要达到的目的,确定工程变更是否有必要。

     ②变更签证的时效性,重点审查工程变更签证的项目内容填写是否完整,相关单位是否审核审批。审计将认真审阅工程变更签证,分析对比变更原因、变更的工程量、变更的时间及相关单位签署的意见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③变更签证的真实性,重点审查工程变更是否真实发生,变更工程量计算是否真实准确。

     ④变更签证的完整性,重点审查工程变更记录是否全面,有无只计能使工程造价增加的变更而不计会导致工程造价减少的变更的情况。

     ⑤变更签证的合理性,有些虽然实际发生,且经签批情况属实,但研究后会发现存在逻辑不清、内容表述模糊等不合理问题。

      尤其关注变更资料中对重大、较大、一般变更的范围界定和风险承担,关注有无以变更设计名义变相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投资,造成损失浪费或转移资金等重大问题。

     (3 3 )新增或减少费用审计

     对于 EPC 合同模式下新增或减少费用一般指合同变更、扩大或减小工作范围引起的承包费用的变化,重点审计:

     ①重点分析合同变更涉及新增合同外费用的,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变更计价原则,新增单价是否公允、合理的反映实际情况,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原则进

     行编制。

     ②重点分析减少工作范围合同变更的费用扣减是否准确,有无漏扣或少扣情况。

     审计将对影响金额较大的事项,深入施工现场,调查施工工艺、施工条件,分析人、材、机耗量等影响单价水平的因素。

     (4 4 )概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①概预算编制情况:主要审查概算的审批是否体现了“合理”的原则;对建筑安装工程预算的工程量计算、计价标准选用以及设备、材料价格等的合理性进行审计。

     ②对比结算金额与已批复概算投资明细的差异。

     ③关注有无概算外工程、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的问题,分析超概或节约的原因。

     (5 5 )待摊投资支出审计

     在待摊投资支出审计中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不应在项目建设成本中核销的费用,重点关注:

     ①对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开展全面审计,重点关注各项职工薪酬、管理费用支出是否与本项目有关,关注相关补贴、补助发放标准的合理性,重点关注开支的前期工作费用情况。

     ②是否存在支出标准过高的费用(如勘察、测绘、设计费、监理费等,特别是建设单位管理费)并核实超标准金额,必要时应对典型支出细目进行分析并要求建设单位作书面解释、澄清。

     (6 6 )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审计

     在审计过程中,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项目所使用的资金来源和性质,充分关注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重点关注:

     ①重点审查建设单位各种资金来源渠道是否合法。结合建设单位融资方案,重点关注其融资成本支出情况。

     ②审查项目建设资金是否按计划及时、足额到位,检查项目资本金是否按约定到位。检查各个时期货币资金余额是否与工程进度相适应,是否存在资金闲

     置或缺口现象。

     ③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资金的拨付、支出是否经过规定程序,是否存在转移、挪用、侵占建设资金问题,以及通过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套取建设资金,形成“小金库”等违纪违规问题。

     (7 7 )工程造价审计和财务审计配合重点

     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工作必须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册会计师联合组成审计组,双方密切而有效配合方能按时、按质完成,本联合体认为造价工程师和会计师配合的要点如下:

     ①组织措施 审计组只设一名项目负责人,统一组织、协调项目组的工作,审计组的所有成员,不论是造价工程师还是会计师,都要服从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安排。

     ②认真做好造价工程师和会计师对具体审计内容的分工,做到不遗漏、不重复,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③造价工程师和会计师对部分具体审计内容配合要点:

     A.审计过程中完成实物工程量和资金拨付的相互印证,双方共同判断是否存在超拨、虚假计量、违规分包转包问题。

     B.统(甲)供物资,判断统(甲)供物资的实际采购数量与建安工程结算中反映的相关工程量是否能合理对应。

     C.征地拆迁和安置工程费用,征地面积、附着物补偿数量、安置工程实物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真实性和合理的由造价工程师判断,提供给会计师判断相关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④成果文件的交叉印证和运用。

     造价工程师和会计师应在项目负责人的主持下,交换审计工作底稿、工作小结等成果性文件,既能确保对投资支出审计的全覆盖,还能发现已完成的审计内容是否有缺漏,避免审计结论出现偏差,同时还能进一步发现可能存在的审计线索。

     ⑤会商重要的审计结论,尽力形成对问题定性、处理或整改、相关建议的一致认识。

     2. 审计难点及策略分析

     (1 1 )C EPC 合同承包项目的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特点

     EPC 合同承包项目的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主要是通过较为明显的工程变更、核实协议书中的清单数量及几何尺寸与实际完成清单数量及几何尺寸差异等手段来发现工程造价可能发生调整的的原因及证据,一旦发现合同价款需要调整,一般调整的额度均相应较大。如果对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不重视的话,造成的损失也较大。

     (2 2 )C EPC 合同项目费用变化因素分析

     EPC 合同的固定总价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当业主对功能要求发生改变、增加工作范围或对实现功能的提出特殊要求时,合同价格同样会发生变化,这就是工程变更。EPC 合同规定,变更是经业主指示或批准的、对业主要求或工程所做的变更。业主通过发布指示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工程变更。一般EPC 合同的工程变更引起合同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①在审查初步设计时因业主调整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所引起的投资增减; ②在合同履行中,因工程总承包范围进行调整及业主原因导致的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投资增减; ③因现场建设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如地质条件、外围条件等。

     当然,除此之外,还可能发生承包商故意违反承包合同,任意减少主要设备数量,不按 EPC 合同协议书附件中报价清单载明的工程数量交工的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除需要相关权威机构对由于承包商的不当行造成工程项目在质量、规模、性能方面影响的评估外,还要对合同价款进行相应的扣减。

     (3 3 )审计中把握好争议问题的处理

     在结算审计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审计组和被审单位对审计事项的定性和处理存在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即所谓的争议,我们认为,争议的主要原因是两方面,一是被审单位未能充分的理解相关法律和法规、对某些事项的看法基于一种习惯性做法、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特定条件下做出的违反合同约定的决策等;另一方面,我们审计人员审计技术和方法不当,对某些审计事实认识不清,未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进行分析和识别,原则性和灵活性未能有机的结合。应对审计争议问题拟采取措施:

     ①选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更高的审计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提升审计组的政策理论水平,在坚持原则情况下,体现适度的灵活性。在个性方面,审计人员需要具有能够应付各种情况的能力尤其是沟通、协调能力,在不同的审计业务中碰到不断变化的环境时可以及时进行自我调整,要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能够把审计活动的专业术语转换成通俗易懂的语言,灵敏地应对新的问题。

     ②在审计过程中找准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关键问题及问题实质,并耐心细致的解释审计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消除其疑虑,促使被审计单位接受审计。

     ③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深入查证审计事实、查清审计事项的相关背景,充分听取并仔细鉴别被审单位的意见。

     ④根据审计难度和审计组的执业能力,请求委托单位指导并协调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同时审计组要注意要有工作审慎原则:即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应注意实事求是,以证据说话,不应随便发表审计组尚不成熟的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将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充分了解事项的背景和管理过程,收集相关真实、完整、合规的证据链,认真征求和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以利于对事项的准确定性。

     (4 4 )行业定额及清单的使用

     电力项目审计由于其专业特性,不但要求工程造价审计人员熟悉当地传统建筑安装定额的使用,并且对行业专用定额的熟练应用程度,是该类型审计工作质量得以保证的前提。针对此特点,在依据电力专业定额及规定进行审计工作的同时,要注意与地方建安定额体系和规定的异同点和特殊性。

     (5 5 )相关设备费用的审计

     设备费用高,有的可以占到整个投资的 70-75%左右,并且规格参数很多,厂家供货价格差距大。

     针对此特点,应该做好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的事前预控工作,抓住主要设备的招标环节,对这些设备的选定进行系统合理的分析,在结算审计中要进行实际安装设备数量与结算清单数量的详细比对,避免将取消安装的设备进入结算的情况发生,同时要对应招标采购文件和合同,认真审计是否按要求的型号和规格进行设备安装,杜绝以次充好的现象。

     (6 6 )相关厂区道路工程审计

     项目多有对原有场地进行改造的情况,道要充分考虑周边的地质、水文和环境因素,同时道路工程直接影响设备、材料的进场运输和堆放、吊装等施工作业面的展开等多方因素,是建安造价组成中的重要部分,由于道路工程本身的多变化、不确定因素,因此给最终工程造价的审定带来难度。

     针对这些特点,要做好道路工程地质勘探、设计概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的事前预控审计工作,在对施工现场环境、地质、水文深入了解后,结合设计规模和要求,合理规划施工路径,在满足设备、材料、施工机具顺畅进出的前提下,合理设计道路距离、宽度和走向,同时注意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持,减少原土扰动面积,降低该方面的工程费用投资,例如施工安装用的临时道路,可以做为后期的检修道路,无需重新设计重复施工。

     在道路工程结算审计中,应该重点审计道路及配套的涵洞、涵管、护坡、截水沟等工程量计算依据是否可靠,竣工图纸能否全面真实的反应现场实际情况,是否出现未招标或设计图纸未出或不详细就先施工的情况,路基的换填、超挖、高程测量及变更做法签证资料是否真实齐全、级配骨料的进价是否合理等等影响造价的关键因素,对于无详细设计和竣工图纸的现场签证和补充协议应重点审计,必要时要现场踏勘复测。

     (七)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

     结合本联合体的内部执业规范及多年来的在电力建设项目的审计实践,考虑本项目服务地点较基地较远,本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方式以就地审计为主,并根据审计需要延伸审计至相关的设计、施工、监理、物资供应等单位。审计工作程序应分为审前准备(审计方案编制阶段)、现场审计实施、审计报告阶段、审计整改核查阶段和审计总结归档五个步骤实施。

     1. 审前准备(审计方案编制)阶段

     根据招标文件及类似项目审计经验,编制本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方案,将经本联合体复核后的审计实施方案上报委托单位,根据审核意见对方案完善后形成最终方案,以指导本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

     2. 现场审计阶段

     (1)对审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准备)

     ①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审计实施方案,就实现具体审计目标方面的问题展开讨论,以利于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准确把握。

     ②有针对性地学习与新能源建设项目有关的政策法规,以满足审计期间准确衡量、判定建设行为合法性、合规性及规范性的需要。

     (2)召开审计进点会议 审计组实施审计前,应当召开审计进点座谈会(也可在审前调查时进行),进一步了解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审计组成员应按相应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深入项目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变更等真实情况,了解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有关技术问题,熟悉工程计量规则及有关费用的测算办法,并且收集审计证明材料,做好相关记录。

     (3)开展具体的现场审计工作 审计人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的方式、方法收集相关审计事项的审计证据,编写审计事实认定书,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①审计证据材料应具备适当性和充分性。尤其对发现的问题或线索、容易引起工程价款结算审计争议的问题及其他重要事项,审计证据应详实、完整。

     审计证据材料应取得相关责任人的签名或盖章。审计人员对证据提供者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证据,注明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原因和日期。拒绝签名或者盖章不影响事实存在的,该审计证据仍然有效。

     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应做到真实客观、内容完整、事实清楚、重点突出。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内容包括:

     A.被审计单位名称; B.审计项目的名称及实施时间; C.审计过程记录; D.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的判断意见; E.编制人员姓名及编制日期; F.复核意见、复核人员姓名及复核日期。

     ③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以及审计人员的专业判断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审计组组长应对审计工作

     底稿进行复核,并签署复核意见。

     (4)及时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 审计过程中将疑难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委托单位汇报,求得指导、协调和帮助。如有重大情况需调整审计实施方案时,将调整后的实施方案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5)及时寻求工程建设领域有关专家的协助 遇到审计组成员不能判断的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难题时,在报请委托单位同意后,及时聘请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参与审计工作,以利于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作出正确的专业性判断。

     3. 审计报告阶段

     (1)审计组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有关各方意见。

     审计实施阶段工作完成后,审计组应及时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经履行本单位三级复核程序(需出具复核意见书)并经委托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有关各方征求意见。

     ①竣工结、决算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A.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含主要批复情况); B.项目建设程序、建设管理、投资控制、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审计评价; C.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结果情况; D.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相应审计意见建议; E.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F.审计评价意见。

     ②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目标为:

     A.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内容完整、重点突出; B.审计确认的工程造价及其他投资支出公允、合理; C.能公正、客观、深刻地揭示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切中要害,同时能找出存在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D.对存在问题能提出得当并有利于项目主管部门采纳、执行的建议; E.文理通顺、措辞得当、附件齐全,符合规定的格式。

     ③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A.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后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B.若被审计单位对事实或审计结论有异议,审计组应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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