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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电公司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1-04-29 00:06:09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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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电公司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食物中毒,发电,事件应急预案,公司

    发电公司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本文简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试行)1总则1.1编制目的高效有序地做好蒙东协合阿日昆都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广发惠东风电有限公司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70号)《中华人

    发电公司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本文内容: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蒙东协合阿日昆都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广发惠东风电有限公司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主席令9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令)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监会4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电监安全[2009]22号)

    《关于印发《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广州发展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州发展新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的通知(电监安全【2009】61号)

    《蒙东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蒙东协合阿日昆都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广发惠东风电有限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消除食物中毒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切实加强食物中毒的管理工作.。

    2.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公司统一领导和较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各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食物中毒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管理机制.。

    2.3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2.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食物中毒的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5

    事件信息发布与公众引导原则

    调查处置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利用广播、板报、局域信息网等媒体宣传注意事项,并及时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充分利用、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对媒体已介入或群众反响较大的事件,正确对待社会传言,防止事件恶化.。按规定权限,及时公布事件有关信息,并利用媒体向公众宣传食物中毒知识,传达政府对群众的关心,正确引导职工和家属积极参与食物中毒控制工作.。

    3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风险的来源、特性

    3.1.1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人们摄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我国食用畜禽肉、禽蛋类较多,多年来一直以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居首位.。

    3.1.2真菌毒素中毒:真菌在谷物或其他食品中生长繁殖产生有毒的代谢产物,人和动物食入这种毒性物质发生的中毒.。

    3.1.2动物性食物中毒:食入动物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动物性食物中毒.。如河豚中毒、猪甲状腺中毒.。

    3.1.4植物性食物中毒:一般因误食有毒植物或有毒的植物种子,或烹调加工方法不当,没有把植物中的有毒物质去掉.最常见的植物性食物中毒为菜豆中毒、毒蘑菇中毒;可引起死亡的有毒蘑菇、马铃薯、曼陀罗、银杏、苦杏仁、桐油等.。

    3.1.5化学性食物中毒:食入化学性中毒食品引起.。化学性食物中毒特点是: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一般进食后不久发病,常有群体性相同的临床表现.。

    3.2事件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突发的食物中毒,可能或严重影响职工健康或社会秩序、经济发展等,严重时会造成社会恐慌,需要紧急采取措施.。

    4事件分级

    食物中毒事件分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4.1Ⅰ级(特别重大):公司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4.2Ⅱ级(重大):公司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病例.。

    4.3Ⅲ级(较大):公司一次食物中毒发病人数在10-29例;或出现3人以下死亡病例.。

    4.4Ⅳ级(一般):公司一次食物中毒发病人数在10人以下事件;未出现死亡病例.。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和五个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副总指挥: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安健环部负责人

    成员:安健环部人员

    现场抢险组

    组长:风电场运维部负责人

    成员:风电场运维部人员

    治安保卫组

    组长:风电场运维部负责人

    成员:风电场运维部人员

    医疗救护组

    组长:综合部负责人

    成员:工会、部门人员

    善后处理组

    组长:财务部负责人

    成员:财务、工会等

    后勤保障组

    组长:综合部负责人

    成员:部门相关人员

    5.1.1

    应急指挥部

    组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

    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分管副总经理

    员: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5.1.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安健环部负责人

    成员:安健环部人员

    5.1.3现场抢险组

    组长:风电场运维部负责人

    成员:风电场运维部人员

    5.1.4医疗救护组

    组长:综合部负责人

    成员:工会、部门人员

    5.1.5治安保卫组

    组长:风电场运维部负责人

    成员:风电场运维部人员

    5.1.6后勤保障组

    组长:综合部负责人

    成员:部门相关人员

    5.1.7善后处理组

    组长:财务部负责人

    成员:财务、工会等

    5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六个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领导组织机构

    5.1.1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

    副总经理、

    员:风电厂厂长、安生部经理、综合部经理、计划经营部经理、人资部、财务部经理

    5.1.2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任:安生部经理

    5.1.3应急处置工作组

    (1)危险源控制

    抢险救援组

    组长:风电厂厂长

    (2)

    安全保卫工作组

    组长:开发部经理

    (3)交通医疗后勤保障组:

    组长:计划经营部经理、

    (4)新闻发布工作组:

    组长:综合部经理

    (5)技术保障物资供应组

    组长:安生、工程部经理

    (6)善后处理组:

    组长:财务、人资部经理

    5.2职责

    5.2.1

    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公司有关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上级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突发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2)监督应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职责的划分,并监督食物中毒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写、学习、演练和修订完善;

    (3)负责总体指挥协调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负责出现食物中毒事件时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应急预案的终结;

    (4)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

    (5)部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6)及时向政府部门及上级公司管理部门报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7)负责监督、指导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并对相关部门或人员落实考核;

    (8)签发审核论证后的应急预案.。

    5.2.2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1)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2)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报告食物中毒事件;

    (4)组织落实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监督各单位的落实;

    (6)监督检查各单位公司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日常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演练的情况;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7)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事件发生原因,总结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8)对公司食物中毒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9)指导相关部门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善后工作.。

    5.2.3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5.2.3.1抢险救援组现场抢险组:

    (1)负责所辖区域内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

    (2)按照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原则,做好食物中毒事件救援工作.;

    (3)负责伤员的第一救护,报告紧急医疗救护部门.。

    5.2.3.2安全保卫组治安保卫组

    (1)维持现场秩序、现场警戒,划定警戒区域,负责监督食物中毒事件处理时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防止救援时人身事故的发生;

    (2)控制现场人员,无关人员不准出入现场,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疏散时的人身安全,做好安置、维持现场秩序、安全警戒装置的设置工作;

    (3)负责现场安全隔离措施的检查,并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到位;

    (4)组织实施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5)协助完成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5.2.3.3交通医疗后勤保障组:

    5.2.3.3.1负责车辆管理

    (1)平时加强车辆维护、检查,确保食物中毒事件抢险救援时所需车辆正常使用;

    (2)应急时提供紧急救护辆,提供应急救援抢险和应急物资、设备设施运送所需车辆.。

    5.2.3.3.2负责通讯管理

    (1)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载波通信、应急呼叫通信等通讯设施完好;

    (2)应急时确保现场应急通信畅通.。

    5.2.3.3.34医疗保障救护组

    (1)接警后及时赶赴事发地,对受伤人员采取现场紧急救治,及时抢救伤员;

    (2)及时联系市120急救中心或市医院,将伤员转送医院进行治疗;

    (3)在上级防疫部门专家的指导下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进行抢救、隔离治疗和转运,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做好日常相关医疗药品和器材的维护和贮备工作;

    (5)做好食物、卫生、环境方面的防范工作,做好生活区异常情况的处理.。

    5.2.3.4新闻发布对外工作组

    (1)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将食物中毒事件情况汇总,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2)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对食物中毒事件情况向政府新闻主管部门、上级单位进行报告;

    (3)负责新闻媒体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接待工作.

    5.2.3.5技术保障物资供应组:

    (1)全面提供应急救援时的技术支持;

    (2)掌握本公司各设备、建筑、装备、器材、工具等专业技术.

    (3)掌握本公司各设备、设施、建筑在事故灾难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方法.

    (4)按照公司要求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相应物资贮备和供给工作;

    (5)应急时,负责应急物资、各种器材、设备的供给;

    (6)负责与其他外部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及时做好应急物资的补给工作

    5.2.3.65善后处理组:

    (1)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安抚、慰问和补偿等善后工作.-;

    (2)负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统计理赔工作.;

    (3)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填写和上报工作.。

    6预防与预警

    6.1风险监测

    6.1.1

    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定期收集整理重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数据及其主要症状体诊相关信息,对重点食品、生活用水和食源性疾病进行监测.。

    6.1.2

    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

    医疗保障救护组负责搜集、整理、及时监控食物中毒发展情况,收集汇总各部门人员身体异常情况日报表,对所有可能存在食物中毒的区域,给予指导或彻底消毒,并对中毒病人给予及时抢救.。

    6.1.3

    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当发现食物中毒疫情突发事件时,发现人或病人所在部门应立即将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后,要详细询问事件发生的情况以及报告人、联系电话等,填写专用记录表格,根据报告程序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发展趋势和涉及范围、人员伤亡与危害程度等情况;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初步推断食物中毒事件的原因以及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等.。

    6.2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2.1预警分级

    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预警: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具体情况如下:

    Ⅰ级:公司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Ⅱ级:公司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病例.。

    Ⅲ级:公司一次食物中毒发病人数在10-29例;或出现3人以下死亡病例.。

    Ⅳ级:公司一次食物中毒发病人数在10人以下事件;未出现死亡病例.。

    6.2.2预警发布程序

    发现食物中毒事件病例后,病例所在部门应立即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本单位食物中毒事件情况(是否有食物中毒病人或与食物中毒者共同进食情况).。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上述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并向应急领导下组指挥部汇报.。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确诊中毒病例等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部汇报,发布启动预警信息,通知各应急工作组作好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的发布一般通过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进行,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6.2.3预警发布后的应对程序和措施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病例后,医疗保障工作救护组应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并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

    医疗保障工作组及时将疑似病人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情况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6.3预警结束

    疑似病人经医学观察排除食物中毒例,或食物中毒病人经治疗处理后确认康复,公司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后发布预警结束通报.。

    7信息报告

    阿日昆都楞风电场集控室总值班:0475-6856223

    当发现食物中毒事件时,发现人或病员所在部门应立即将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

    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逐级上报公司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按规定通报所在地区卫生部门和相关政府部门.。

    8应急响应

    8.1响应分级

    8.1.1

    Ⅲ级响应(较大)、Ⅳ级响应(一般):当发现较大或一般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发现人或病员所在部门应立即将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通知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人主任作为此级响应责任人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应急工作组,参加应急处理.。

    8.1.2

    Ⅰ级响应(特别重大)、Ⅱ级响应(重大):发现人或病员所在部门发现特别重大或重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组长立即命令启动“食物中毒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分别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应急工作组,参加应急处理.。

    8.2响应程序

    8.2.1

    较大和一般:当发现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发现人或病员所在部门应立即将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通知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医疗保障工作救护组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并予以有效抢救措施,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作为此级响应启动责任人.。

    8.2.2

    特别重大和重大:发现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发现人或病员所在部门应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组长立即命令启动“食物中毒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分别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应急工作组,参加应急处理.。应急领导小

    组指挥部组长作为此级响应启动责任人.。

    8.2.3

    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准确向上级单位、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电力监管等机构报告疫情情况.。

    8.2.4

    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见13.4

    8.3应急处置

    8.3.1

    在医务人员尚未赶到时,病人意识清楚时,可用压舌板、匙柄、筷子、硬羽毛等刺激咽弓或咽后壁,使病人呕吐.。但病人发生意识不清、昏迷时,不得使用.。

    8.3.2

    现场人员要做好可疑有毒食品现场的保护和分析工作,争取尽快寻找到中毒原因.。

    8.3.3

    各单位人员在集体中毒事件发生后,在避开食物中毒源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8.3.4

    当发现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时,发现人或病员所在部门应立即将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通知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8.3.5

    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或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指挥部报告,并建议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组长根据情况命令启动“食物中毒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分别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应急工作组人员,参加应急处理.。新闻发布工作组及时做好宣传工作,稳定职工和病员情绪.

    安全保卫工作治安保卫组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善后处理工作组要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其他各工作组及各部门接到应急反应的通知后,应按各自的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

    8.3.6

    当启动食物中毒应急预案时,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安排相关应急工作组协调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机关的工作,将当地政府的指(命)令、卫生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和要求,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汇报.。

    8.3.7

    医疗保障工作救护组应对公司全体人员进行食物中毒的预防、诊断、隔离、治疗以及个人防护等专业的培训,做到对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8.3.8

    发现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医疗保障工作救护组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专家的指导下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进行抢救、隔离治疗和转运,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3.9

    对于中毒原因清楚或已查清的,根据实际情况尽快恢复食物和饮水的供应,并注意在操作中避免二次中毒,使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正常状态.。

    8.3.10

    对于中毒原因不明或暂时未查清楚的,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根据情况限制现场恢复程度,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恢复部分食物和饮用水的供应,使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趋于正常状态.。

    8.3.11

    虽采取措施但食物中毒人员继续增加,或中毒人员病情恶化,立即请求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支援.。

    8.3.12

    当食物中毒暴发,虽采取措施但不能有效控制时,为保证生产有序进行,对部分健康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中毒机会.。

    8.3.13

    应急处置程序流程图见附件13.7.2

    8.3.143

    病人的治疗和转运

    医护人员带好防护用具,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对所发现的疑似病人,按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联系或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诊断、治疗和转运.。

    转运时用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将发病情况,诊

    断或疑似诊断(病历)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8.4应急结束

    在公司所辖区域,食物中毒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或末例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组长宣布“食物中毒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束.。

    9后期处置

    9.1

    “食物中毒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9.2

    善后处理工作组负责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9.3

    食物中毒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食物中毒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9.4

    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10应急保障

    10.1应急队伍

    按照公司应急工作职责,成立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做好日常应急准备检查工作,确保危急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及时到位,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10.2应急物资与装备

    医疗保障工作救护组必须储备足够量的治疗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各类物资储备

    (包括诊断试剂、特效药物、消毒药械和检测检验设备等).。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

    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应急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得到及时补充,以确保应急供应.。见附件13.3

    10.3通信与信息

    与食物中毒应急救援有关的上级单位、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电力监管等机构联系方式(见附表),

    见附件13.1.。

    10.4经费

    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部组长负责保障本预案所需应急专项经费,财务部负责此经费的统一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在应急状态下确保及时到位.。

    10.5其它

    10.5.1

    公司各部门、单位接到应急通知后,应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危急事件进行处理.。

    10.5.2

    公司各部门、单位按照规定表格内容对所属人员的体温等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

    10.5.3

    设置安排观察区域,对隔离人员进行观察.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使其能安心配合隔离.。做好公司各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

    10.5.4

    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10.5.5

    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10.5.6

    对食物中毒的来源进行深入详细的调查,阻断有毒食品的来源.。

    11培训和演练

    11.1培训

    11.1.1

    将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11.1.2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管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食物中毒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程序、应急资源保障情况和针对食物中毒的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演练

    11.2演练

    年度安健环工作计划中的应急演练计划,明确预案演练的部门和时间,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本应急预案的演练根据应急预案年度演练计划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提高员工应急救援意识和技能;演练方式可采取综合演练、功能演练和桌面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可以选择实战演练、桌面演练其中的一种,每年年初制定演练计划,食物中毒事件12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现场处置演练不少于2次.

    12.1附则

    12.1.1术语和定义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12.2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应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经公司安委会领导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及监管机构备案。

    12.3预案修订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对公司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更新:

    (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8)应急预案在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缺陷或问题。

    12.4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安健环管理部制定并解释。

    12.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3附件(参考)

    13.1

    应急机构联系方式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政府职能部门联系电话

    单位

    地址

    电话

    综合报警

    ——

    110

    火警

    ——

    119

    交通事故报警

    ——

    122

    医疗急救电话

    ——

    120

    惠州市应急办

    惠州市云山西路6号

    0752-2808885

    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惠州市惠城区环城西二路80号

    0752-2181248

    市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

    0752-2808885

    惠州市公安局

    惠州市三新南路18号

    0752-2802999

    惠州市总工会

    惠州市惠城区环城西一路21号

    0752-2233857

    惠州市水务局

    (“三防”指挥办公室)

    惠州市江北五号小区

    0752-2846353

    广东省中毒急救中心惠州分中心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20号

    0752-2883800

    市防雷设施检测所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富民路12号

    0752-2889536

    南方电力监督管理局

    广州市解放北路迎宾馆内

    010-85125196

    惠东县应急办

    惠东县人民路县府大院2号

    0752-8558632

    惠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惠东县惠新路4号

    0752-8818266

    惠东县水务局“三防办”

    惠东县平山镇人民路21号

    0752-8827339

    惠东县气象局

    惠东县平山街道办泰园工业城鞋城东路

    0752-8822122

    惠东县人民医院

    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东湖二路34号

    0752-8813120

    铁涌镇协和医院

    铁涌镇稔平路南57号

    0752-8355120

    13.2

    应急响应程序

    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公司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安健环部

    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

    各应急救援组开展救援

    通告事故可能影响区域局部疏散

    请求外部消防及救援单位支援

    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广州发展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现场事故发现者

    运维部负责人

    启动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组织

    火警:119

    急救:120

    综合:110

    III

    I

    II

    12.1预案备案

    本预案按照要求向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电监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12.2预案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及时修订,修订后按照程序重新备案:

    (1)公司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调整;

    (2)公司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

    (4)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5)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

    (6)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要求.

    12.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蒙东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制定、解释.

    12.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预案同时废止.

    13附件(参考)

    13.1

    应急机构和人员联系方式

    (1)各单位应急机构及联系方式

    13.2应急救援队伍信息

    13.2.1应急管理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024-83787810

    应急救援通信设施清单

    应急车辆清单

    13.4规范化格式文件

    见附表:《企业安全突发事件即时报告单》.

    13.5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公司平面布置图等

    13.6相关应急预案名录

    13.7

    有关流程

    13.7.1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流程图附后

    13.7.2应急处置程序流程图附后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流程

    应急处置程序流程

    篇2:省食物中毒预案

    省食物中毒预案 本文关键词:食物中毒,预案

    省食物中毒预案 本文简介:关于印发辽宁省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辽卫函字〔2008〕110号各市卫生局:为做好我省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辽宁省卫生厅制定了《辽宁省食

    省食物中毒预案 本文内容:

    关于印发辽宁省食物中毒事件

    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8〕110号

    各市卫生局:

    为做好我省奥运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辽宁省卫生厅制定了《辽宁省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卫生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卫生

    应急△

    预案

    通知

    抄送: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省政府应急办,省教育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院,省健康教育所。

    辽宁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8年3月25日印发

    校对:曲国辉

    辽宁省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

    处理预案(试行)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工作原则

    1.4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响应及响应原则

    1.4.1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

    1.4.2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响应

    1.4.3

    食物中毒事件的响应原则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2.2

    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及职责

    2.3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专家组及职责

    2.4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职责

    2.4.1

    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4.2

    医疗机构

    3

    预防与准备

    3.1

    日常工作准备

    3.2预案准备

    3.3

    技术准备

    3.4

    物资准备

    3.5

    经费保障

    3.6

    宣传教育

    4

    监测、预警与报告

    4.1

    监测

    4.2

    预警

    4.3

    报告

    4.3.1

    责任报告单位

    4.3.2

    责任报告人

    4.3.3

    报告时限和程序

    4.3.4

    报告内容

    4.3.5

    报告方式

    5

    应急响应和终止、

    5.1应急响应

    5.2应急响应的终止

    5.2.1终止条件

    5.2.2终止程序

    6

    现场调查处理

    6.1

    现场调查处理程序

    6.1.1

    核实报告

    6.1.2

    指派专业队伍赴现场处置

    6.1.3

    医疗机构救治

    6.1.4

    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处置

    6.1.5

    行政处罚

    6.2

    现场调查处理有关要求

    6.2.1

    流行病学调查

    6.2.2

    样品采集与送检

    6.2.3

    卫生学调查

    6.2.4

    食物中毒诊断原则

    6.2.5

    初步处理措施

    6.2.6食物中毒食品处理措施

    6.2.7

    中毒场所的消毒处理

    7

    善后处理

    7.1

    后期评估总结

    7.2

    资料收集整理

    7.3

    责任追究

    7.3.1

    法律责任

    7.3.2

    行政处罚

    7.4

    表彰

    8

    附则

    辽宁省食物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试行)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危害,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以及《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的、群体性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1.3

    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1.4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分级响应及应急响应原则

    1.4.1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

    (1)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如北京奥运会等),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或食物中毒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一次中毒人数5人及以上。

    (2)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3)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4)特别重大的食物中毒事件(I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

    1.4.2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响应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Ⅳ级)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Ⅲ级)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Ⅱ级)由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食物中毒事件(I级)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响应。

    1.4.3

    食物中毒事件的响应原则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事发地的县级、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食物中毒事件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适时提高或降低事件级别。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省卫生厅成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省发生的特别重大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卫生厅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厅应急办、卫生监督处、疾控处、医政处、办公室、规财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的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本级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负责辖区内较大、一般级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有关规定和指令,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食物中毒事件的响应原则,依法统一组织、指挥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向本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组建与完善食物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专业人员进行有关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知识和技术的培训。

    2.2

    食物中毒事件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及职责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可在事发现场设立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由相应反应级别的现场最高卫生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指挥。其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2.3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专家组及职责

    省卫生厅组织成立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专家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本地专家组。

    职责:对确定食物中毒事件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建议;参与制订、修订预案和技术方案;对事件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承担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职责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救治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承担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2.4.1

    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对事发地或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执法,对可疑食物或确定食品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包括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等),开展病因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加强疾病和健康监测。

    2.4.2

    医疗机构

    各级医疗救治机构负责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医疗救治和报告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建立食物中毒事件记录档案;配备必要的抗菌、解毒药品和抢救设备;一旦接诊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病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技术力量,全力以赴救治病人,尽可能减小食物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失;应当保留好病人的吐泻物、血、尿和剩余食物等临床标本,协助做好食物中毒的病因诊断;在24小时内将食物中毒事件情况报告给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

    3预防与准备

    3.1

    日常工作准备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方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卫生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食物中毒事件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3.2

    预案准备

    省卫生厅负责制定《辽宁省食物中毒卫生应急处理预案》,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的卫生应急预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本单位的食物中毒卫生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修订完善。

    3.3

    技术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改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食物中毒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演练。

    3.4

    物资准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要建立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各类物资储备(包括诊断试剂、特效药物、消毒药械和检测检验设备等)。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应急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得到及时补充,以确保应急供应。

    3.5

    经费保障

    落实食物中毒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保证食物中毒事件监测预警、医疗救治、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物资储备、实验检测等应急处理各项经费。

    3.6

    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食物中毒事件,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时的心理承受能力。

    4

    监测、预警与报告

    4.1

    监测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监测质量。

    4.2

    预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和食物中毒事件本身的发生、发展规律及特点,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及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4.3

    报告

    4.3.1

    责任报告单位

    (1)有关单位,包括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单位、与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验检疫机构、教育机构等。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卫生行政部门。

    4.3.2

    责任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负责人及公民。

    4.3.3

    报告时限和程序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并指定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发生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可直接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3.4

    报告内容

    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食物中毒单位、地点、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疑中毒食物、中毒原因的判定、危害范围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等。

    4.3.5

    报告方式

    通过传真、电话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5

    应急响应和终止

    5.1应急响应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响应原则,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按要求做好有关信息的报告。同时,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规模、程度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及时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经排查,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疾病,按相关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进行应急处理。如怀疑是以食物为载体的投毒案件,卫生部门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参与处理。对于重大食品污染事故或以食物为载体的投毒案件,应及时采取封存被污染食品的临时控制措施,对已售出或外运的食品要追踪去向,并通知涉及地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封存。

    5.2应急响应的终止

    5.2.1

    终止条件

    中毒食品已消除,中毒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最长潜伏期内未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

    5.2.2

    终止程序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坚持“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

    食物中毒事件由相应响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逐级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6

    现场调查处理

    6.1

    现场调查处理程序

    6.1.1

    核实报告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应按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上的项目,详细记录和核实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和临床表现等有关内容。同时应告知报告者,除及时抢救患者外,要保护好现场,保留可疑中毒食品和患者吐泻物。核实后,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6.1.2

    指派专业队伍赴现场处置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要按照本预案的应急响应原则,立即安排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携带有关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和采样工具、医疗救治药械等赴食物中毒事件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按本预案的有关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6.1.3

    医疗机构救治

    医疗救治机构对发生食物中毒的患者要全力进行抢救,将伤害减少到最低水平,随时报告中毒人员救治情况等。

    6.1.4

    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现场处置

    应立即保护事件现场,开展卫生学调查、取证和控制工作。对剩余食品、食品原料及可疑中毒食品,填写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予以封存。对已售出的可疑食品,设法追回,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公告追回。对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等,责令其彻底清洗消毒。

    开启检验快速通道对采集样品进行检验,由于技术原因需上级机构协助检验的,可提交采集的样品进行检验。情况特殊需延长出具检验报告时限的,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结束后,撰写技术分析报告,并按规定报送卫生行政部门。

    6.1.5行政处罚

    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卫生学调查、取证结果提出卫生监督意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执行处罚决定。

    6.2

    现场调查处理有关要求

    6.2.1

    流行病学调查

    (1)了解72小时的食谱,特别是共同饮食食谱,有无续发病例,对与中毒病人有共同饮食史而未发病的人,人群中有对照意义的健康人同样也要做好个案调查。

    (2)向病人和接诊医生了解中毒发生的经过以及事件相关的情况,病人的症状、体征,发病人数、经过,呕吐物、排泄物的性状,特别是首发病例的情况。

    (3)调查内容一般应由患者自述,病重或无力表达者,可由其监护人代述。

    (4)应尽可能对所有中毒患者进行个案调查,中毒人数不足100人时,至少应调查80%以上人数;超过100人时,至少应调查60%以上人数。《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完成后,由两名调查人员和被调查者分别签字。

    6.2.2

    样品采集与送检

    (1)采集中毒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中毒病人发病期与恢复期双份血清,选择发病者中未用药或较晚用药的病人采集肛拭样品。必要时可做动物试验,观察毒性强度及主要受损器官和临床表现。

    (2)对剩余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分别取样,对熟食间操作台面,存放熟食品冰柜、熟食,常用工具、刀具、容器,熟食操作人员的手、肛拭、使用的抹布、可疑昆虫等视情况采样检测。所采集的样品在冷藏条件下,4小时内送达化验室;无冷藏条件的,于采样后2小时内送达化验室。化验室在检样送达后必须立即进行化验。

    (3)对疑似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应尽可能进行现场快速检测。

    6.2.3

    卫生学调查

    (1)对中毒餐次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卫生勘验,了解中毒餐次的菜谱、食物来源、原料质量、加工方法、储存条件、存放方式与时间、操作场所的卫生与消毒情况,并做好现场笔录。

    (2)检查从业人员的健康情况,特别是在中毒发生前3天内人员变动、患病情况,有无不卫生习惯及操作过程的不卫生行为。

    6.2.4食物中毒诊断原则

    食物中毒诊断,按《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的规定执行。

    6.2.5

    初步处理措施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及中毒标本的初步检验结果,初步认定食物中毒后,依法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食物中毒继续发生和蔓延。必要时应及时通知中毒食品的来源地和流向地的卫生行政部门。

    6.2.6

    食物中毒食品处理措施

    确定为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食品,一般采取蒸煮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的还可加消毒剂杀菌后排放。

    确定为化学性、动植物性、真菌性食物中毒的食品,应采取相应的分解、灭活措施后焚烧或深埋,严禁作为食品工业原料或动物饲料使用。

    6.2.7

    食物中毒场所的消毒处理

    根据不同的中毒因素,对中毒场所应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对接触细菌性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设备等用1—2%碱水煮沸或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擦拭。对接触化学性中毒食品的容器、设备等应针对毒物性质采取相应的消除污染措施,必要时应予以销毁。

    7

    善后处理

    7.1

    后期评估总结

    在食物中毒事件结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事件结束10天内组织有关人员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总结,形成评估总结报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评估内容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种类和性质、事件对社会、经济及公众心里的影响、应急响应过程、调查步骤和方法、对患者所采取的救治措施、调查结论,有关经验和教训等。

    7.2

    资料收集整理

    参与调查处理的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分别将食物中毒事件的有关卫生学调查、取证、控制、查处等资料和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建立食物中毒事件档案。

    7.3

    责任追究

    7.3.1

    法律责任

    对在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3.2

    行政处罚

    对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的有关条款予以行政处罚。

    7.4

    表彰

    卫生行政部门应对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和预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8

    附则

    本预案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7

    篇3:食物中毒紧急预案

    食物中毒紧急预案 本文关键词:食物中毒,预案,紧急

    食物中毒紧急预案 本文简介:食物中毒紧急预案食物中毒紧急预案编制:审核:批准:食物中毒紧急预案一、概述食物中毒是由于误食被细菌、毒物等污染或含有毒物的食物后,引起人体损害产生中毒症状的疾病。为了正确处理食物中毒给人员带来的危害,确保员工身体健康,避免由于突发事件造成混乱或职责不清造成指挥失灵,延误抢救时间,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应

    食物中毒紧急预案 本文内容:

    食物中毒紧急预案

    食物中毒紧急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食物中毒紧急预案

    一、概述

    食物中毒是由于误食被细菌、毒物等污染或含有毒物的食物后,引起人体损害产生中毒症状的疾病。为了正确处理食物中毒给人员带来的危害,确保员工身体健康,避免由于突发事件造成混乱或职责不清造成指挥失灵,延误抢救时间,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二、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相应的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安全员担任,组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和其他部分人员组成。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名单报分公司领导小组备案(名单附后)。职责如下:

    ㈠组长:接到警报后,应迅速了解事故情况,作出指示决策,下达应急抢险命令。

    ㈡副组长:根据组长下达的抢险命令,组织人员开展抢险工作,并做好事故通报和事故处理工作。

    ㈢相关部门

    ①办公室:值班电话设置于办公室内,负责事故的接报;配合主管领导做好事故的评价及传递、上报等信息处理工作;做好事故现场拍照、收集证据工作;根据领导指示、决策,做好上传下达,协调有关工作事宜。

    ②其他职能部门/单位:根据现场抢救机构的指令,及时组织物资和技术人员,投入抢险工作。

    三、食物中毒的分类

    ㈠细菌性食物中毒:是由于吃入食物被某些细菌及其毒素所污染而致;

    ㈡毒素(真菌)性食物中毒:病原菌为有害真菌;

    ㈢植物性食物中毒:植物本身含有有毒物质,如毒磨菇及发芽的马铃薯。

    四、食物中毒的特点

    ㈠在集体食堂或家中用餐,可因吃同一种有毒食品而暴发中毒,来势凶猛,发病率高,危害性大;

    ㈡潜伏期短,大多在摄入有毒食品后半小时到24小时内发病;

    ㈢临床症状大多相似,一般以急性胃肠炎症为主。

    五、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

    ㈠催吐:只要胃内尚有毒物存在,都应作催吐处理,催吐是排出胃内毒物的最好办法;

    ㈡可用硬羽毛、匙柄、筷子、手指等搅触咽喉壁使之呕吐,同时口服清水,反复刺激呕吐,以胃内物为清水为度;

    ㈢将食盐8克溶于200毫升温水中反复口服;

    ㈣病情严重者在应急处理的同时急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六、食物中毒的预防

    ㈠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制度,不食有毒食物是预防中毒的根本措施;㈡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作好食品民事行政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㈢掌握如下食物中毒发生规律和重要环节:

    禁止销、购有毒或变质食品;

    防止食品变质或污染;

    食品的采购、加工要有计划性,防止变质或污染;

    加强食品的制、贮食用过程中的卫生管理,防止变质或污染;

    食堂和家庭应做到有计划的采购和烧煮食物,尽量不积压;

    从事炊事人员应定期检查身体,凡患传染病或未愈之前,不得从事炊事工作;

    消灭蝇、鼠、蟑螂等传染媒介,建立必要的卫生设施和食品卫生防护设备。

    ㈣食前消灭病原体

    ①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污染的食品做到不买、不做、不吃;②饭、菜要煮熟、烧透,剩饭菜一定要回锅,烧煮后方可食用;

    ③吃凉菜时,用开水短时烫炒,用凉开水冲洗,并加醋调味,以消灭病原体。

    ㈤广泛开展宣传工作

    ①认识有毒动物、植物,以防误食中毒;

    ②养成卫生习惯,不可随意摄食;

    ③不用锌、铜、铁、锑等器具烧煮或贮存酸性等食物,避免发生化学性食物中毒;

    ④严格遵守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制度,防止食物污染而导致中毒。

    (附预案领导小组名单)

    长:

    副组长: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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