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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黎明职业大学教材采购及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告201

    时间:2020-10-05 11:38:24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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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黎明职业大学教材采购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FJRSZ- - 2020005

     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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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黎明职业大学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0 2020 年 年 3 03 月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附 2:采购标的一览表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9 一、总

     则 ............................................................................................................................................. 9 二、投标人 ............................................................................................................................................. 9 三、招

     标 ............................................................................................................................................. 9 四、投

     标 ........................................................................................................................................... 10 五、开

     标 ........................................................................................................................................... 14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 15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 16 八、政府采购政策 ............................................................................................................................... 17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 19 十、其他事项 ....................................................................................................................................... 19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 20 一、资格审查 ....................................................................................................................................... 20 二、评

      标 ......................................................................................................................................... 24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 4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6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 47 (报价部分)

     ....................................................................................................................................... 60 (技术商务部分)

     ............................................................................................................................... 69 售后服务承诺 ............................................................................................................................................... 73 质量保证承诺 ............................................................................................................................................... 73 第八章

      其他格式 ............................................................................................................................... 73 1、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单(未中标人使用) ..................................................................................... 73 2、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单(中标人使用) ......................................................................................... 74

      注:本采购文件(不含封面、目录)共 7 74 4 页,请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组织 黎明职业大学教材采购及服务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FJRSZ- - 2020005

     。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包:1),按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投标人应在(填写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 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

     包:1 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 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 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 b1 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

      4 明细

     描述

     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经年审的具有图书批发准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图书出版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 6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报名及采购文件提供期限:为 2020 年

     月

      日至 2020 年

      月

      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12:00 时,下午 14:30-17:30时。

     6.2 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海泰禾 13 号楼13 层 1301)购买采购文件方式获取。

     6.3、采购文件售价:每份 0 300 元,如需邮寄另加 5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介绍信等(均需加盖公章)。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月

     日上午 09 :30 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8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 年

      月

      日上午 09 :30 时(北京时间) 8.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地址:东海泰禾13 号楼 13 层 1301)

     9 9 、公告期限

     9.1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9.2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0、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11、采购人:黎明职业大学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 298 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902295 12、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海泰禾 13 号楼 13 层 1301 联 系 人:小曾 联系电话:0595-28000129

      5

     附 附 1 1 :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支行

     银行账号:0000017047395012

     特

     别

     提

     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17:00 前到达提供的账户上,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4、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以无效标处理。

     附 附 2 2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土建学院+材化学院+文传学院教材 否 1 批 7800000.00

     7800000.00 78000.00 2 2-1 信电学院+纺织学院+旅游学院教材 否 1 批 7800000.00 7800000.00 78000.00 3 3-1 商学院+智能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否 1 批 7800000.00 7800000.00

     78000.00 注:

     本次招标共分 3 3 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可对所有合同包进行投标及报价,但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成为 为 1 1 个合同包的中标供应商 (即包 1 1 中标后,包 2 2 、包 3 3 将不再推选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特别提示:本表与采购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项号

     采购文件

     )

     (第三章)

     编列内容

     1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

     2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 1 份、副本 5 份,报价部分的正本 1 份、副本 5 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 U 盘)1 份。

     3

     10.5-(2)-③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 材料:

     (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其他内容或材料:无。

     4

     10.7-(1)

     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

     5

     10.8-(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

     6

     10.10-(2)

     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

     (1)全部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三部分必须分别胶装成册,分册密封,否则 投标将被拒绝。

     (2)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投标人的全称、(

     )部分”等内容,否则造成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3)其他:全部投标文件必须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位置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骑缝章;

     7

     12.1

     本项目各合同包推荐中标候选人数为 1 家。

     8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合同包为单位):

     (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

     (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 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

     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总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先;若报价仍相同时则按技术得分高者排先;若技术、商务、价格分都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取确定排名先后。

     ② 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 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7 (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 本项目各合同包推荐中标候选人数为 1 家。

     ② 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9

     15.1-(2)

     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现场方式。

     10

      15.4

     采购文件的质疑 (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采购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 在采购文 件公告期限内: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以潜在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登记的报名表签署时间为准。

     ② 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③ 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除上述规定外,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采购 文件第三章第 1 15.1 条的有关规定。

     11

     18.1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12

     19

     其他事项: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 1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① 经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②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 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采购代 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采购代 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不足 3000 元时按 3000 元计算,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招标代 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交纳方式:现金或转账至代 理机构指 定账号。

     (2 2 )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

     ①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需出具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正式发票或收款收据)。

     ②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人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报价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

     ③ 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需同时提供质疑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三个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质疑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④ 质疑函格式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为准,请

      8 自行到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质疑,不予受理。

      9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1 、适用范围

     1.1 适用于采购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

     2 2 、定义

     2.1“采购标的”指采购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

     2.2 “潜在投标人”指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第 6 条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3“投标人”指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第 6 条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

     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

     二、投标人

     3 3 、合格投标人

     1 3.1 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2 3.2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 1 3.1 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 4 、投标费用

     4.1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招

     标

     5 5 、采购文件

     1 5.1 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资格审查与评标 (5)招标内容及要求 (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7)投标文件格式 (8)其他格式 2 5.2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 (1)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采购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

     (2)除本章第 5.2 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个日历日前,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 15 个日历日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采购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6 6 、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

     6.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7 7 、更正公告

     7.1 若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

     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7.2 更正公告作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8 8 、终止公告

     8.1 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

     8.2 终止公告作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

     四、投

     标

     9 9 、投标

     9.1 投标人可对采购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

     9.2 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 投标无效。

     9.3 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 投标无效。

     9.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 投标无效。

     9.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 投标无效。

     9.6 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书需按参考文本格式为准,且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9.7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 投标无效。

     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其投标无效:

      11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10 、投标文件

     1 10.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10.2 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

     (3)投标文件应满足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 10.2 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1 )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① 投标函 ② 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③ 投标保证金 ④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承诺书 (2 2 )报价部分

     ① 开标一览表 ② 投标分项报价表 ③ 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④ 采购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

     (3 3 )技术商务部分 ① 标的说明一览表 ②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③ 商务条件响应表 ④ 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

     ⑤ 采购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3 10.3 投标文件的语言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

     (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

      12 4 10.4 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5 10.5 投标文件的格式

     (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采购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

     (2)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其中:

     ① 正本应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成册。

     ② 副本应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与正本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③ 允许散装或活页装订的内容或材料: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除本章第 5 10.5 条第(2 2 )款第③点规定情形外,投标文件散装或活页装订将导致投标无效。

     (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

     (4)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骑缝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② 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

     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

     6 10.6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 投标无效。

     (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合同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 投标无效。

     7 10.7 分包

     (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

     (3)采购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

     ① 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② 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③ 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

      13 8 10.8 投标有效期

     (1)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 投标无效。

     (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9 10.9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 投标无效。

     (3)提交 ① 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

     公对公转账方式向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②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 前到达采购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

     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的网上银行记载的为准。

     ③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 10.9 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退还 ①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②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

     ③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

     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送达采购代理机构的时间记载的为准。

     ④ 终止招标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⑤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本章第 9 10.9 条第(4 4 )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

     (5)若出现本章第 10.8 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采购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4 ① 投标人串通投标; ②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③ 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④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⑤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报价错误之处进行修正; ⑥ 投标人违反采购文件第三章第 9.4、9.5、9.6 条规定之一; ⑦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⑧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b.未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0 10.10 投标文件的提交

     (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规定将其送达。

     (2)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1 10.1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 10.5 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 10.10条规定提交, 否则将被拒收。

     ※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 10.12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投标无效 :

     (1)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2)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开

     标

     11 、开标

     11.1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采购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11.2 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

     11.3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11.4 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

      15 (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

     (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采购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

     (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

     (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

     ※若出现本章第 4 11.4 条第(4 4 )、(5 5 )、(6 6 )款规定情形之一, 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

     11.5 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

     12 、中标

     12.1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12.2 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12.3 中标公告 (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

     (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中标公告同时作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

     4 12.4 中标通知书

     (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13 、政府采购合同

      16 13.1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

     13.2 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日历日内。

     13.3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3.4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13.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13.6 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采购文件中未予列明)。

     七、询问、质疑与投诉

     14 、询问

     14.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 、质疑

     1 15.1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 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 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 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 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采购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 ⑤ 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 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 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 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17 b2 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 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 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 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 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2 15.2 对不符合本章第 1 15.1 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

     15.3 对符合本章第 15.1 条规定的质疑,将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15.4 采购文件的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16 、投诉

     16.1 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6.2 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八、政府采购政策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 17.1 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采购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2 17.2 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的产品。其中:

      18 (1)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未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节能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

     (2)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未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环保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

     (3)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4)在财政部会同上述国家部委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或环保清单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期数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按照最新一期执行。

     3 17.3 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4 17.4 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 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

     “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8]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

     “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

     (1)中小企业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①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②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视同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

     ① 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

     ①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②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19 ③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7.5 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 号)规定。

     17.6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采购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

     18.1 指定媒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18.2 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其他事项 19、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20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一、资格审查 1、开标结束后,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

     1.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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