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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市对于构建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格局工作情况调研报告2篇

    时间:2021-02-05 05:08:03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网格 工作情况 调研报告

     XX 市关于构建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格局工作情况调研报告2 篇 民族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全局性工作,涉及国家总体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抓好基层是全面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所在。为切实解决民族宗教基层一线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充分发挥网格化作为党委、政府管理社会、服务群众的载体和平台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我们联合相关部门,通过问卷、座谈、考察等形式,开展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的相关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 现状及问题 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在基层,宗教活动场所在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重心在基层,抓基层是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宗教事务治理的重要基础。多年来,我们坚持三级管理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不断深化,民族宗教领域总体保持安全有序、平稳可控。但基层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1. 。

     民族宗教工作面广量大。我市是少数民族散居地区,全市少数民族共有 X X 个族别 X X 万人,其中常住人口约 X X 万人,流动人口约 X X 万人 (X X 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市宗教历史悠久,全市共有市县两级宗教团体 X X 个,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 X X 处,经认定备案的宗教教

     职人员 X X 人,五大宗教信教群众约 X X 万人。其中近 X%的少数民族和宗教场所分布在基层农村,如何根据新的要求有效加强对他们的日常监管和服务,是各级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一大问题。

     2. 。

     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力量比较薄弱。为加强民族宗教的属地管理,各地普遍建立了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但具体落实的情况参差不齐,尤其是村一级网络还不够细,定位还不够准,有待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市(区)民宗部门并入统战部,县级层面编制人员在 X X 人左右,但实际具体从事民宗工作的人员要小于这个数字;X X 个乡镇(街道)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专职人员凤毛麟角;X X 个村(社区)大多数明确了 1 1 名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员(联络员),但面对数量庞大的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明显力不从心。

     3 3. . 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因为民族宗教的复杂性,加之一些政策法规宣传还不到位,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部分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反映风俗习惯及信仰需求难以满足,融入流入地社会还存在一定困难;宗教领域违法乱建、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渗透等现象还没有彻底杜绝,不少问题常因第一时间未能得到有效制止和处置,又形成了新的风险隐患,影响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意识形态的安全。

     二 、 原因及症结 L L 对民族宗教工作认识普遍还不到位。由于民族宗教知识和政策

     法规的宣传覆盖面目前还存在不少盲区,一些地方的干部群众平时也不太重视此方面内容的学习,导致对如何正确看待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存有困惑,对宗教功能的把握不够准确,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缺乏系统全面的理解,执行上存在偏差,对民族宗教领域问题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不去管的现象仍或多或少存在。

     2. 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存在先天不足。由于受到基层政府组织机构编制的限制,乡镇统战委员、民宗助理等大多身兼数职或分工多项工作,且职务变动频繁,影响了工作开展的持续性。村(社区)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第一线和最底层,不少信息员(联络员)只是名义上挂在队伍之中,并没有充分起到第一时间报送情况、第一时间协处问题等积极作用,甚至许多人根本没有真正做过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功能发挥不明显。

     3. 民宗工作社会化管理格局尚未真正形成。民族宗教工作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部分,需要构建“大民宗”格局,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协调指挥、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但实际工作中,一些部门主动履职不够,不同程度上还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市、区(县级市)民宗部门一杆子插到底,“单打独斗""的管理模式很难做到超前防范、及时解决,以致一些久拖未决的问题成为历史难题,导致不少工作处于被动应对的局面。

     三 、 对策及建议

     网格化社会治理作为社会治理新模式,自 X XX 年 8 8 月全省集中部署开展这项工作以来,X XX 市已经设立 X X 个网格,配备 X X 名网格员(网格长)

     ,这支力量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较好地延伸了党委政府服务管理社会的触角。省内南京、南通、张家港、射阳等地已经先行先试,成功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了网格化社会治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果。

     因此,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已经日益成为破解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有益补充和重要突破口,可以有效确保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有人干、有人管,全力打通民族宗教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打造形成“主体在县、延伸到镇、落实到村、规范到格”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新格局。

     1. 想 明确工作指导思想。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任务,以城乡社区网格为基础,以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为重点,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最大限度地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积极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社会治理向前端延伸,不断夯实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顺的政策举措落到实处,全面推进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2. 。

     确立纳入网格工作目标。依托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创新,利用“互联网+社会服务"、“互联网+社会治理"、“网格+网络,,

     等现代科技信息服务管理技术,基本形成全市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管理格局,确保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基础信息采集更准确、基层民意反映更顺畅、应急处置机制更高效、矛盾纠纷化解更及时,持续巩固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3. 科学制定网格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队伍“来自群众、贴近群众、熟悉群众”的优势,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基础信息釆集、常态巡查走访、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事项,纳入基层网格员工作范畴。

     一是政策法规宣传。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协助做好辖区网格内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重点宣传中央、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并配合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教育。

     二是基础信息釆集。基层网格长(员)利用“全要素网格通"手机终端及时釆集辖区网格内少数民族常住居民(流动人口)、五大宗教信教群众、清真拉面店和宗教活动场所(点)的基本信息,上报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记录、可追溯,并根据要求完成基础信息核查核准、人员动态了解掌握等工作任务,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鲜活性。

     三是常态巡查走访。常态化开展走访巡查,及时发现网格内乱建

     庙宇、非法宗教活动、未成年人进入宗教活动场所等现象,通过“全要素网格通”手机终端上报事件信息,并向当地民宗工作网络汇报。同时,要及时掌握辖区网格内少数民族常住居民(流动人口)人员动向、生活状况和实际困难,并配合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四是矛盾纠纷化解。协助做好辖区网格内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发现的网格内涉及民族宗教矛盾纠纷,第一时间采集上报信息,并配合民宗等专职工作人员化解处置,引导相关人员、信教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五是安全隐患排查。协助有关业务部门对辖区网格内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设施、防雷设施、电器线路、治安安全、施工安全等开展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演练,并协助民宗部门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整改安全隐患。

     4. 建立四项保障机制。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后,还需进一步加强各项机制建设,确保落实到位,防止空转。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各市(区)网格办、民宗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专业指导,形成县、镇、村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层层推动责任落实。镇、村两级民宗工作人员要强化行业主管责任,主动将本条线的基层工作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各民族宗教团体、民族宗教活动场所要按照网格化工作要求,主动

     配合网格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确保民族宗教相关工作在网格内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建立工作处置机制。在依托现有网格化治理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按照“分级处置、重在网格”的要求,将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两级责任制”与网格化治理有效衔接。基层民宗信息联络员负责相关信息及基础数据的核实,做好一般事项的及时处置;乡镇(街道)统战委员(民宗助理)参与重点问题的会商会办;市(区)民宗部门突出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紧急磋商,快速处理。

     三是建立能力培训机制。按照“一员多用”思路,乡镇(街道)要定期采取集中培训、参观见学、座谈交流等形式,对网格长(员)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及其业务能力的综合培训,着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市(区)民宗部门可结合基层民宗干部培训、“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突出民族宗教网格工作内容的教育宣传,加强对网格长(员)的日常业务指导。

     四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督导、考核,市级民宗部门将其纳入年度市(区)民宗(统战)工作绩效考核目标体系。市(区)对认真履职尽责、上报有效信息、化解突出矛盾、消除安全隐患的网格长(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要及时回顾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发现挖掘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切实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关于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农村经济民族宗教委员会 为进一步促进我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根据今年工作安排,农经民宗委在常委会副主任龙永平的带领下,组成调研组,于 9 月中旬围绕国家宗教政策以及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的贯彻执行,对我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市基督教堂、清真寺、黔明寺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和活动情况,并征询了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市基督教协会、方天主教爱国会、方伊斯兰教协会、方佛教协会和市道教协会的意见和建议。之后,又召开了有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区政府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集中研究和协调处理调研中反映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我方是一个多教种并存的城方,五大传统宗教即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和道教,在我方都有信徒和活动场所。目前,全市共有宗教团体 14 个,教职人员 200 多人,信教群众 50 多万人。经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71 处,其中佛教 34 处,基督教 26 处,天主教 6 处,伊斯兰教 2 处,道教 3 处。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及其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正确引导下,我方宗教工作呈现出持续稳定和谐发展的态势。爱国爱教精神日益深入人心,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自主办教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依教义教规开展各种宗教活动始终是我方宗教界的主流倾向。而且,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还以其特有方式,如举办祈福活动、开展慈善募捐、参与两岸宗教文化交流、疏导信众情绪等,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各项事业。例如 2008 年罕见凝冻和汶川大地震以及2010 年特大十旱期间,我方宗教界就分别募集赈灾资金 248.42 万元、107 万元和 65.8 万元。特别是积极参与“三创一办”活动,将活动宗旨、意义、要求等内容融入到教义宣讲之中,向信教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四十多万份;组织教职人员参加森林防护、维护交通秩序等“绿丝带”志愿活动;在春节、清明节等重大节巳期间引导信教群众采用敬献鲜花、水果等生态环保方式进行祭奠,等等。

     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表现为 5 个方面: (一)强化爱国宗教组织的建设 为保证党和政府对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强化爱国宗教组织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依照宗教政策和法规,着力指导各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认真搞好自身建设:指导市佛教协会、方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方基督教协会、方天主教爱国会和市伊斯兰教协会完成了换届工作;指导道教界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了市道教协会;指导弘福寺、黔明寺、北天主教堂和新华路教堂完成了

     民主管理小组的结构调整,等等。由此进一步充实了各爱国宗教组织的力量,尤其是把一批年轻教职人员充实到了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和寺观教堂民主管理小组之中,使其能够更加有效地发挥依法、依教义教规自主开展宗教活动的组织作用,以及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信教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和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教职人员的培训,按季度定期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国家宗教政策和法规教育;适时把他们选送到上级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全国和省级宗教团体举办的培训班学习;组织各宗教团体对他们进行资格认证。另一方面,不断加大对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及举行茶话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在信教群众中广泛宣传普及宗教政策和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信教群众抵御外部势力影响、依法进行宗教活动的自觉性。

     (三)加大宗教工作经费保障,完善宗教管理工作机制 将宗教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 2005 年的 70 万元逐步增加到今年的 110 万元,从中专门为市属宗教团体安排办公经费各 10 万元。与此同时,建立了宗教活动管理协调机制,强化市级各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行动配合,进一步加大了重大宗教活动期间安全维稳工作的力度;在各区(县、市)、乡(镇)建立了宗教工作协调小组,明确了村级信息员,构建起了县、乡、村三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

     (四)加大对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的管理力度 在宗教场所管理方面:一是按照合理布局、方便信教群众的原则,依权限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登记,到今年 6 月,共批准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9 处,如风池寺、西普陀寺、普照寺、大兴国寺、桐宝寺、祖师观等。二是根据国家和省宗教局的部署,从 2008 年起,积极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指导、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完善对教职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的民主管理制度,2010 年 12 月,我方 5 个宗教场所、4 个宗教团体、4 名教职人员分别被国家宗教局授予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场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2011 年 5 月经省宗教局考评,又有 10 个寺观教堂达到优秀场所、20 个达到达标场所标准。三是推进宗教资产管理,指导、督促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依法申办房产证和土地证;加快处理宗教房地产遗留问题,先后落实了新华路大主教大修院、鹿冲关天主教圣母堂、曹状元街和黔灵西路基督教的房屋产权;妥善处理了筑城广场建设中复兴巷大主教教产拆迁、修文扎佐工业园区建设中宗教坟墓迁移、东部城区扩建中渔安祖师观改址等问题。

     在宗教活动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法规的规定,审批或组织指导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举办各类宗教活动,如弘福寺心照和尚荣膺第16 任方丈升座仪式、祝圣肖泽江神父任天主教贵州教区助理主教仪式、西普陀寺祈福西南旱区法会等。二是全力抵御境外势力的渗透,依法妥善处置了梵蒂冈十扰我方宗教事务以及其他境外机构打着旅游、助学、扶贫等名义进行渗透的非法活动 25 起。三是做好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的预防和应急处理,依法取缔了部分基督教、佛教信徒非法设立的聚会点和乱建的寺庙 150 余处,查处非法传教和印制非法宗教出版

     物案件 19 起。

     (五)积极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 一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对危旧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修缮,如分别投入 2650 万元、1500 万元、1313 万元、400 万元对北大主教堂、仙人洞道观、贵阳清真寺、黔明寺进行了修复、改建或扩建,争取省 1100 万地质灾吿治理资金对仙人洞道观所处山体滑坡隐患进行整治。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处理涉及寺观教堂日常活动的水、电、路等问题,为寺观教堂以及信教群众提供了方便。

     三、我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一)宗教执法力量薄弱 宗教事务管理是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需要相应的工作队伍和工作条件作保障。现有方宗教事务执法支队是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按照“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的方式,于 2011 年在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内部挂牌成立的,由于该机构人员同时还负担着其他方面的宗教管理工作,执法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削弱。另外,各区(县、市)尚未设立专门的宗教执法机构,而且有的区(县、市)民族宗教部门迄今只配有一名宗教管理工作人员,基层宗教执法主体基本处于缺失状态,远不能适应宗教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宗教设施建设缺乏规范指导

     调研中了解到,省外一些城市如上海、义乌等地已将宗教设施作为城市建设的有机部分加以配套安排,而我方在这方面尚属空白,宗教设施建设在用地上都是采用临时申请、临时选址、临时调整规划的办法来解决,推进较为困难。如新基督堂的建设,自 2002 年市政府明确后,虽经多次选址,但都因与原规划用途不符、涉及房屋拆迁等等,迄今也未最后落实下来;仙人洞道观的综合改造虽在 2006 年由市政府明确列入该年度建设计划,但直到 2010 年才获得 128 亩的用地规划,而实施中又因征地拆迁、工程造价上涨等诸多因素,在完成 200 万元的投资之后便停了下来。

     (三)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尚未完全落实 由于宣传引导不够,一些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对社保制度存在认识偏差,加之一些教职人员经济困难、人户分离等原因,目前我方还有部分宗教教职人员的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未得到解决,这使得他们对当前和未来生活产生了较大的后顾之忧,也成为了此次调研中宗教界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四)宗教活动场所的维护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道教协会反映的仙人洞道观所处山体存在滑坡隐患的问题,调研组到道观所处位置进行了实地查看,了解到原有滑坡隐患经过整治已基本排除,但另有部分山体又出现了较明显的滑坡险情,这不仅使道观本身时刻处于不安全之中,同时也直接威胁到了山体下方水口寺小学等 4 所学校(含两所民办小学)约千名师生和 300 多居民的生

     命财产安全。

     四、几点建议 针对存在问题,调研组对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做好宗教工作的认识 要结合宗教工作的特点,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持续全面地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宗教管理十部对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认识,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另一方面,着力推动教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牢固树立爱国爱教的精神,始终坚定依法、依教义教规自主办教的理念,确保我方宗教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加强宗教执法队伍建设 随着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我方宗教界对外交往以及各类宗教活动 H 益增多,依法管理的任务不断加重,加强宗教执法队伍建设显得愈来愈紧迫。故建议加强与省宗教局、编办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参照省里单独设立宗教事务执法总队的做法,结合我方实际,选择恰当的途径和方式不断强化宗教执法机构,充实执法人员,努力造就一支思想觉悟高、政策素质好、法制观念浓、执法能力强的专业宗教执法队伍。

     (三)把宗教设施纳入城市总体建设统筹安排 要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把宗教设施纳入城市建设总盘子加以统筹安排,着重探索从规划入手,合理安排宗教设施建设用地,确保宗教设施建设与城市总体建设相协调。关于新基督教堂的建设问题,调研中了解到金阳新区已表示将全力支持,故建议抓紧选址和规划审批相关工作,尽快落实建设用地;鉴于仙人洞道观综合改造项日已跨过审批实施年度,故建议抓紧协调 xx 区政府重新进行项日申报,尽快重启综合改造工程。

     (四)加快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要依照国家宗教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和卫生部分别于 2010 年和去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以及省宗教局、人社厅、财政厅、民政厅和卫生厅今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我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方案》,抓紧出台我方具体的实施意见,加大资金扶持,深入宣传引导,尽快提高我方宗教教职人员的参保率。

     (五)尽快消除仙人洞道观山体滑坡险情 针对道教协会反映的仙人洞山体滑坡险情,并结合调研组实地查看的情况,抓紧协调 XX 区政府组织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专家进行现场勘查,制定具体的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尽快消除滑坡险情对道观和山体下方学校、居民安全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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