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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高考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01 16:12:04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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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高考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高考可是一件大事,在高考前有一系列的准备活动,你有准备好高考工作实施方案吗?下面是由蒲公英阅读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高考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高考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一)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确保我县考点高考考生及全体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考点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严密的防控机制,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高考考点的发生和蔓延,确保高考平安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组员:

      考点相关工作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调人员、专业医务人员、校医等。

      三、考前工作安排

      (一)落实涉考人员健康状况监测。考前14天,考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考点疫情通报。考点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师生晨午晚检工作,学校每天按班级整理收集《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考前体质健康监测表》《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涉考人员考前体质健康监测表》(见附件),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备查。考前14天,教育局涉考人员填报《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涉考人员考前体质健康监测表》于7月5日前报局安稳办,安稳办负责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备查。各相关成员单位涉考人员填报《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涉考人员考前体质健康监测表》(附件2)于7月5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交教育局考试服务中心。

      (二)落实场所消毒。除常规卫生保洁工作外,考前3天,考点(含备考)学校安卫办在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抽调人员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对全校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全面预防消毒工作,消毒后要加强通风换气处理。组织执行例行检查。

      每天考试结束要对考场进行一次消毒,消毒后进行通风换气处理。

      (三)加强体温检测。根据考场分布情况科学设置出入通道,在通道入口处设置指纹识别和体温检测点,涉考人员必须在接受身份识别同时接受体温检测。入口在适宜处设置临时观察点,便于体温检测异常考生和工作人员临时休息。体温异常人员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或使用其他设备、仪器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需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后方确定是否继续参加考试或组考工作。

      (四)按照规定间距布置考场。横向间距80厘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尽量拉大。

      (五)加强考前演练。根据考场设置情况开展涉考人员出入演练,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沿着专用通道有序出入考场,出入要求戴口罩,间距足够1米安全距离,按时参加考试。

      (六)加强舆论宣传。招委办、教育同卫健、疾控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患者,由考点应急研判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需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转移的考生所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五、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材料的处置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物品在卫健、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

      六、强化考试结束出场秩序

      每科考试结束,各楼层流动监考员要充分发挥监控疏导作用,确保考生按照专门通道安全有序出场,保持间距、可适当错峰缓行、避免扎堆。

      2022年高考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实施素质教育、引导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我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市提供有力保障,为大力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充分发挥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导向作用,着力扭转应试教育倾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坚持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机制。保障考试招生秩序规范、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社会监督有效。

      注重系统设计。整体设计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强化各阶段教育的关联性。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衔接,着力拓宽入学通道、提升人才成长发展空间。为终身学习、人人成才提供多样的学习选择和成长途径。

      体现科学高效。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提高选拔水平,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协调。统筹推进入学考试制度、招生制度和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坚持统一考试与多元评价相结合,坚持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与落实学校招生自主权相结合,切实解决一考定终身弊端。

      (三)总体目标

      20xx年启动我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重点完善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和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建立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20xx年建立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从当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20xx年基本建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教育考试招生基本模式,健全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多次选择、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提高高考注册录取率。把握国家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国家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争取中央部委直属高校优质来源计划,吸引市外优质高校增加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科学编制市属高校跨省计划方案,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保持我市高考注册录取率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认真落实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属高校和市属重点高校面向xx市贫困区县定向招生。认真落实中央部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农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面向xx市和市级贫困区县的优秀农村学生招生。实施市属一本批次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及“全科教师”、“全科医生”专项计划,安排一定比例招生计划主要面向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等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定向招生。20xx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主动服务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全面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预测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具体办法,积极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深化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普职比例大体相当原则,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分配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推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主要依据的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和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中小学教育以及参加升学考试的配套政策。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按照确保义务教育基础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总体要求,调整、优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合理确定考试科目,改进考试形式和方式。

      2、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考试结果采取合格或等级方式呈现,其他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参加考试,作为认定高中同等学力资格和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各普通高校要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

      3、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要按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真实、写实性地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和标志性成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学探索、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各普通高校要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

      4、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全国统一高考相对分开。从20xx年开始,统筹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分类考试招生方式,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每年的3月底至4月初(简称 “春季高考”)。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主要实行“文化素质+技术科目+职业倾向能力”考试招生方式进行,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以“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果作为主要录取依据。考生也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到20xx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市属高职院校在渝招生计划总量的70%左右,成为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含应用技术本科)招生的主渠道。

      5、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从20xx年起,统一高考使用国家命题试卷。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从20xx年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考试不分文理科。全国统考3个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份,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普通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自主选择确定,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20xx年1月1日后,获得全国奥赛、国家二级运动员、科技创新大赛、工程类大赛、思想品德突出、万分之一优秀学生等6个项目证书、荣誉称号的考生,高考录取不再加分。到20xx年,取消农村独生女、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子女地方加分照顾政策。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在渝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加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防止出现自主招生腐败。严格控制在渝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规模。20xx年起,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普通高校要主动适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要求,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及争议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继续实施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并对录取结果负责的制度。

      4、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从20xx年开始,逐步合并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加快研究“按专业投档、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模式并适时推行,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多次选择机会。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人员,可申请注册进入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鼓励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多样化的继续教育与培训。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和各类高等教育分层次、分类别学分互认和转换机制,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建立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公开制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完善全市中、高等教育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发布平台,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考生特征信息“三级公示”制度。

      2、完善保障体系。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构建科学、规范、严密、安全的教育统一考试保障体系,要特别注重提高农村、贫困、边远地区考试保障水平。完善学校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公平、承担社会责任的自律机制。建立诚信制度,加强全市教育考试招生人员、考生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诚信档案。适时修订完善《xx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过程监督,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研究制定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深入调研、充分借鉴改革试点先行省份经验,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结合xx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际。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市级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上下联动、共同抓好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分析改革对教育教学产生的影响,加强风险评估,提前研究应对方案,确保改革过程平稳有序。

      (二)强化保障。市、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大标准化考场建设力度,改善考试硬件条件,加强考试机构专业能力建设,满足学业水平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

      (三)加强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的系统培训,加大对我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方案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

      2022年高考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三)

      为保障我旗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前谋划高考各项准备,做好高考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校内传播和发生其他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全旗高考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厅〔20xx〕14号)精神,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考环节防控措施

      (一)考前准备

      1.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参加考试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教科体局。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2.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逐一专业评估,教科体局、招生考试委员会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科体局、招生考试委员会会同旗卫健委、旗疾控中心和医院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进行专业评估,旗教科体局、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旗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5.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旗教科体局,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二)设置考点、考场

      1.设置体温检测点。各考点学校要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处)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准备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3.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4.准备防疫用品。各考点需要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由卫健部门提供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5.布置考场。高考必须使用标准化考点。在满足标准化考点要求的基础上,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

      (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考场

      1.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多个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2.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四)防护和消毒要求

      1.关于防护。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2.关于消毒。考前,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疾控中心要派专业人员对考点消毒工作进行指导,各考点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要提前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在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清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试,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试。

      (五)关于考场降温和通风

      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普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应使用分体空调,并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174号)要求使用管理。普通考场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要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宜每场考试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

      (六)考试结束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旗卫健委、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七)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生身体状况异常评估组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自治区和招生考试中心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二、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在原有的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增加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成立“奈曼旗招生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涉疫突发事件处置。

      (二)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在思想和行动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完善招委会工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做好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

      (四)完善支撑保障制度。财政局要确保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工作中所需的考试工作人员、组考防疫经费,必需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充足到位。

      (五)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增加防疫工作职责;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机构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

      (六)强化统筹协调和衔接沟通。在旗委、政府领导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考试相关事宜,做好招生考试机构之间街接沟通,确立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

      (七)坚持属地管理,快速反应。考点学校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教育部门。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加强宣传教育。卫健委和疾控中心向高中学校派驻人员,进行防疫宣传教育,提高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校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校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三)开展疫情应急演练。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四)强化技术保障。各考点要做好标准化考点的视频监控录像、身份识别、作弊防控、综合管理、考生服务等系统运维工作,确保设备到位、功能实现、使用正常,采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识别和验证工作。

      (五)管控好集中食宿场所。学校食堂实行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考生在校外食宿的,应加强对宿舍的清洁通风,一般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应建立宿舍专人负责制,严格宿舍楼门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

      (六)考生赴考。各涉考学校要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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