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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市xx生态环境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时间:2021-07-09 20:08:40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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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市 xx 生态环境局 20xx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20xx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终期考核之年。为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 xx 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局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坚持疫情防控、污染防治攻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不误、三促进”,各项取得了积极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上半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PM2.5 浓度均值为 26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31.6%,空气优良率 95%;1-5 月,鄱阳湖国考星子断面水质 1 月、3 月为Ⅲ类,2 月、4 月和 5 月为Ⅳ类,省控县界沙湖山断面稳定达到Ⅲ类以上,优良率 100%;蚌湖断面水质较去年有明显改善(1-5 月,水质分别为Ⅳ类、Ⅱ类、Ⅲ类、Ⅲ类和Ⅲ类,总磷平均浓度为 0.044mg/L,同比下降 72.5%);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为 100%;土壤环境总体稳定。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定动作”做到位。

     (1 1 )污染源普查工作得到上级肯定。我局作为庐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污染源普查工作。一是成立了普查工作办公室,设有专门的办公场所,选调专人组建了调查组、技术组和综合组等,拟定普查实施方案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二是采用普查专栏、工作简报、会议专题、宣传标语、公开信等多种

     形式进行宣传,选聘并培训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 69 名;三是聘请了业务专、实力强的第三方普查机构和质量核查机构,采取边普查边核查的方式,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四是扎实开展清查、入户调查、数据录入、质量核查、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全市各类源普查对象共计459 家。历时三年,现已全面完成普查工作任务,顺利通过上级普查验收。并在历次国家、省、市质量核查中,我市普查数据填报质量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获得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 1 个和突出个人 2 个的推荐资格。

     (2 2 )排污许可核发提前完成年度任务。根据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 20xx 年发证登记的任务要求,我局抽调四名业务骨干组成排污许可专班指导排污许可发证登记管理工作,并于今年 5 月聘请第三方机构协助登记工作。全市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系统的企事业单位共565家,其中 20xx、20xx 年已完成发证 66 家,清理整顿固定源登记及发证 64家,今年须完成发证登记 435 家。截至目前,已完成 20xx 年发证登记任务 423 家,完成率 97.2%,预计 7 月底可全面完成 20xx 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

     (3 3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发布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的通知》(赣环大气〔20xx〕10)文件要求,前期我局组织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民政、城管、海事等相关单位召开了动员会,收集相关资料,完成了《庐山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方案初稿。今年 1 月 5 日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召开评审会,编制单位按

     照专家组和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1 月 7 日再次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在庐山市政府网上公示征求市民意见,5 月 20 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6 月 24 日庐山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实施。

     (4 4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到位。根据 xx 市生态环境局、xx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工作的通知》(九环土字[20xx]1 号)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工作,调整后的《庐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经 xx 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联合工作组审查同意后,于 2 月 28 日由庐山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实施。方案实施后将科学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有效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5 5 )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有效推进。按照 xx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xx 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与编码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九环委办〔20xx〕231 号)文件要求,我局于 20xx 年 11月组织召开了庐山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动员会,截止 6 月底,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共计 436台,累计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牌照 371 块。为实现排放控制区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有效管控,我局按照“应登尽登”的原则,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检查力度,继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与编码登记工作,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6 6 )固(危)废排查监管高效有力。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加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放、处置危险废物的不法行为。一是在疫情期间加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专项检查,帮扶指导医疗机构科学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二是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不规范处置危废的机修企业,现场下达环境监察意见告知书,要求在江西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注册、备案、申报管理计划,规范转移危废。三是要求危废使用单位建设危废贮存场所,做好三防措施,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四是开展全市工业企业固废管理专项检查,6 月 4 日我局组织固废产生单位学习新固废法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学习会上,我局有关同志对新实施的固废法进行详细解读,就如何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八项制度、三类设施和一项培训”做出详细讲解,解答了企业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指导企业科学管理、合理处置固废及危险废物,确保我市固(危)废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筑牢我市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二)“常规工作”做扎实。

     打好一个战役,开展两大整改,推进三项防治,健全四项制度。

     (1 1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八大标志性战役 30 个专项行动为纲,发挥环委办牵头抓总、调度、协调作用,各地各部门决战决胜、奋力冲刺,30 个专项行动按时序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平台”信息按时填报。环委办加强督导,已编发《督查通报》8 期,

     下发督办函 4 件、交办函 1 件、工作提示函 2 件。

     (2 2 )开展两大整改。

     “8 8 +1 1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庐山市八大类生态环保督察问题还剩 9 个问题(包括 2 个信访件)未完成整改,实质上是 3 个问题,分别是矿山复绿,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小水电无序开发问题。对此,制定了《重点环境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实行市领导带领责任单位包案,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照时序要求在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20xx 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 9 个,已制定《庐山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清单,环委办已开展了整改调度工作,及时推进。

     突出生态环境大排查问题整改。制定《庐山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工作方案》,以“全覆盖、零遗留、抓整改、重实效”为原则,对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 189 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形成了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环委办拟定市政府第 45 次常务会研究制定《庐山市突出生态环境大排查问题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截止目前,已立行立改完成整改 43 个问题,正在整改 127 个问题。

     (3 3 )推进三项防治。

     大气污染防治。开展重点工业废气治理项目整治,完成了 5 家重点行业废气治理,其他行业废气治理项目完成 8 家,完成率为 85%。

     完成了年度计划淘汰燃煤锅炉 2 台的任务。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共查处各类涉气违法行为 11 起。印发《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及垃圾杂物露天禁烧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大野外焚烧监管执法力度。

     水污染防治。完成了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我市共有 3 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编制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技术报告,并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排查,共排查出 62 个入湖排口,建立了排口名录,需整改规范的入河排口 13 个,目前已完成整改 7 个。坚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加强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规范、高效处置医疗废弃物、医疗废水,全面做好医废处置工作,开展饮用水源地加密跟踪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

     土污染防治。利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进行核实,共核查地块 7 个,未发现我市有疑似污染地块。排查涉危废企业 16 家,公布县级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强化日常监管,做好“三防”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开展汽车维修行业危废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整治 38 家。截止目前,全面完成了重点企业用地调查和土壤环境详查工作,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重点地块详查开展进度走在 xx 市前列。

     (4 4 )健全了四项制度。

     健全了考核制度。成立并做实环委会,夯实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

     保护责任,建立了责任考核、资金投入、工作推进、责任督查“四位一体”的大环保工作机制,拟定《20xx 年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任务及评分细则》,将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出台了《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调度制度》等文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上下重视、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大格局。

     健全了执法制度。强化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建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制度,通过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发出检察建议书、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和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等手段有力提高环保执法震慑力。今年以来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 9 件,已结案 6 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犯罪案件 1 件;责令停产整改 3 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15 份,实施查封扣押 1 家。共受理信访投诉 48 件,已全部办结。及时解决了社会关注度高、投诉相对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全市没有发生因环保问题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

     健全了监管制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1 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成 2 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即将投运10 个;已经完成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科学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分类;环境监测站自 2011 年首次获得省级资质认证后并连续 2 次通过复评审,达到三级站建设标准,现有仪器设备 90 余台(套),监测项目涵盖大气、水、噪声三大类共 23 个小项目;建成完善市区、

     乡(镇)、村(社区)三级地表水系网格监测体系,设置“三级”监测点位2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管控情况调查设置监测点位 19个,高频率采样,严密监控监测,为生态环境监管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健全了红线制度。严格生态红线约束,强力助推绿色发展。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三线一单”约束,强化源头防控,拒绝高污染项目落户 5 个。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排污许可项目审核,发放排污许可证 11 个,完成排污登记 160 家。依法依规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报告表8个,环保备案登记表13个。疫情期间积极落实省生厅“6+20”条措施,实施正面清单制度,承诺制审批报告表项目 1 个,豁免登记表备案项目 8 个。

     (三)“重点工作”做亮点。

     (1 1 )鄱阳湖蚌湖断面庐山市段水质改善取得明显成效。

     领导重视,高位推动。根据《xx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鄱阳湖蚌湖断面水质改善整改方案》(九环委字〔20xx〕4 号)要求,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蚌湖断面水质改善整改工作,制定《鄱阳湖蚌湖断面庐山市段水质改善整改方案》(庐环委字〔20xx〕1 号),提出了六大类 20 条整改事项,明确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在环委会 20xx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进行进一步强调,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每月密集调度,跟踪推进整改工作。

     精细排查,精准治污。加强蚌湖断面庐山市段及周边水质监控和

     监测预警,为水质断面污染整治提供数据支撑。排查、掌握蚌湖断面周边庐山市境内水系分布情况,在主要水系布设了 9 个监测断面,实行周监测、周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至有关乡镇和部门,并报市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主要领导。

     协同作战,强力攻坚。市环委办(庐山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协调鄱阳湖蚌湖断面水质改善工作,组织召开整改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沿湖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沿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农业面源治理,实施水产退养;实施封洲禁牧,坚决取缔滨湖地区的非法畜禽养殖活动,禁止湖区放牧;开展湖体违规渔业养殖和捕捞专项行动,全面清理蚌湖断面周边违规停靠渔船,拆除临时储鱼设施;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通过实施绿肥种植技术,将红花草深沤还田,大幅减少了化肥使用量。

     加大投入,标本兼治。目前庐山市财政已筹措和申报专项国债资金 20557 万元,用于专项治理。其中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107 万元、手工采样监测 100 万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700 万元、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2450 万元、河港疏浚清淤及生态修复 17200 万元。今年已完成专项治理投资 8000 余万元,实施华林港(含温泉段)、三八港、虎口冲港、新池港、横塘港、兜督湖等流域疏浚清淤及生态修复工程,目前华林港、三八港、虎口冲港治理已全面完成,横塘港治理已完成 95%,新池港治理已完成 87%,兜督湖治理已完成 50%。

     巡查督查,跟踪问效。一是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各乡镇作为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的责任主体,履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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