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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超市员工考勤规章制度供借鉴

    时间:2021-03-29 15:22:19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考勤 规章制度 借鉴

      5 5 篇 超市员工考勤规章制度 供借鉴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于各项考勤的具体管理方法以及员工办理各项假事手续的流程,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以保证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总经理:对于本制度具有最终审批权

      2、人力资源部:考勤制度的制定、修正及执行部门,对全体员工各项假事进行备案登记。

      3、各店长(店长):负责根据本制度对员工加班进行一级审核,对员工事假具有最终审批权,对员工其他各项假事进行一级审批。店面员工考勤实行店长负责制,不受此限制,但所有结果均需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清晰、完整的考勤报备。

      4、店面考勤管-理-员:负责店面考勤日常维护、数据采集、考勤数据的统计汇总,并负责确保考勤数据统计的真实性。

     四、内容:

      1、工作时间:

      公司营运系统实行营运工作制,各店面根据自己的工作任务,制定与营运制度相符合的工时制度。

      公司总部支持部门实行标准工时,早 8:30—晚 17:30 周一至周五,各部门根据部门任务的周六日加班记存休。

      2、休息时间:

      ⑴公休日:营运系统执行营运工时,总部支持系统执行标准工时。

      ⑵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家标准假期。

      ⑶公司给予员工的带薪年休假福利。

      ⑷浮动假:除公共和法定节假日外,公司每年还可能提供其他浮动假日,公司浮动假日需抵消员工的加班调休备案及年休假,公司将保留对公司浮动假日进行调整的权利。

      ⑸除上述法定假期及公司所认定的假期外,还可能存在占用工作时间的需要本人亲自办理的其它假事,例如: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除法定假期外,所有假事均必须按照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

      3、各种类别考勤的说明

     迟到、早退:

      1、每月迟到或早退 2 次以内的,每次均在 30 分钟以内的,一分钟扣一元钱。

      2、迟到或早退超过 30 分钟以上,一分钟扣 2 块钱、

      3、迟到或早退超过 1 个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4、员工迟到、早退,主管上级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月累计迟到次数达到 2 次(含)以上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每年被警告处分 2次以上的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将给予记过处分,并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病假:

      1、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月度请病假不超过5 天(≤2 天)以上可提供 2 级甲等以上定点医院的病休证明、看病记录及诊断证明的,视为病假。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按事假处理。

      2、员工月累计病假超过 5 天(>5 天)以上者,办理病假手续,必须提供经公司指定的3级甲等或3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生诊断证明、病历、处方、医院收费证明、假条或住院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3、在试用期期间请病假者,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在离职工作交接期请病假者,离职交接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4、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持虚假医院证明的,视为旷工;

      5、病假薪资计算标准:

      病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病假期间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当月累计病假时间≤5 天(含 5 天),且当年累计病假时间≤15天(含 15 天)时,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 X80%÷当月营运天数

      注: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本公司注册所在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事假:

      1、员工不得不占用工作时间请假处理个人或家庭事务的,视为事假;

      2、由于任何请假都将会影响到本人及其它部门的业务进展,因此公司原则上不主张在工作时间内请事假。确因私事不能正常上班需请事假者,必须说明请假事由。

      3、在试用期期间请事假者,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在离职工作交接期请事假者,离职交接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4、事假薪资计算标准:

     已批准的事假,按日全额工资乘以事假天数扣款;

      事假期间不享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旷工:

      1、以下情形视为旷工:

      未按规定履行请假、外出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或拒绝工作者;

      超假未按规定续假者;

      工作时间开始后到岗者,而又未请假者;

      因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正常工作者;

      2、旷工 3 小时(含)以内的计旷工 0、5 天,3 小时以上计旷工1 天;

      3、员工未经批准连续旷工 2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5 天,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而向员工支付的补偿金。

      4、旷工薪资计算标准:

     1 旷工一天按照当事人日全额工资×2 倍进行扣款,旷工期间不享受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2 当月旷工达五天(含),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总额,停办当月福利。

      婚假:

      1、本公司正式员工,符合晚婚条件(女满 23 周岁,男满 25 周岁)初婚者给予 10 天(不含休息日)婚假,不符合晚婚条件的则给予 3 天婚假。

      2、婚假应在婚姻登记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一次未休完或未休者视为自动放弃;

      3、因公司原因未休完或未休者,需重新补写申请报公司另行处理;

      4、员工请婚假需提前 1 个月递交申请,经公司同意,员工方可使用假期。

      5、婚假薪资计算标准:带薪婚假

      6、婚假需提交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不能提交资料者按事假处理

      产假:

     1、本公司正式员工,符合国家享受产假规定的女性员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产假(含节假日及公休日),男性员工可享有一定期限的陪产假。

      2、女性员工正常产假 90 天;难产增加 15 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年满 24 岁已婚女员工初生第一个孩子为晚育,晚育可增加晚育产假 30 天;

      3、女性员工产假于预产期前 15 天可以开始使用,产前与产后连续计算产假天数;

      4、女性员工待产期间进行孕期检查,需出示正式的医院证明,可视为正常出勤。

      5、男性员工,配偶分娩,给予陪产假 3 个工作日

      6、女员工休产假应提前 1 个月递交《请假申请单》,店长在妥善安排该员工休假期间的职务代理工作后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核查批准后,员工方可使用假期;

      7、男员工如需休陪产假应提前 1 天办理请假手续,如因事发突然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应按照紧急事件请假的规定办理。

      8、产假薪资计算标准:

      女职工产假按北京市相关工资支付规定办理;

     男性员工陪产假日工资=日全额工资。

      产假需提供资料:结婚证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准生证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含父母、公婆或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允许申请丧事假;

      2、本市员工丧假为 3 天。外省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所必需的路程时间的路程假,路程假薪酬按照事假处理,但其假期时间不计入年终事假统计中。

      3、丧事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4、员工请丧事假可随时递交《请假申请单》,店长在妥善安排该员工休假期间的职务代理工作后签字批准,交人力资源部核查批准,最终由总经理进行批准后,员工方可使用假期。

      5、丧假薪资计算标准:丧假工资=日全额工资×丧假天数。

      6、丧假需提供资料:死亡人死亡证明,请假者与死亡者关系证明。

      年休假:

      1、适用范围: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且仍在职的全日制员工。年假分为带薪年假及奖励年假。

     2、休假天数:职工累计进入公司

      已满 1 年,年休假 5 个工作日;已满 2 年,年休假 7 个工作日;

      已满 3 年,年休假 9 个工作日;已满 4 年,年休假 10 个工作日;

      已满 5 年,年休假 11 个工作日;已满 6 年,年休假 12 个工作日;

      已满 7 年,年休假 13 个工作日;已满 8 年,年休假 14 个工作日;

      带薪年假最多不超过 14 个工作日。

      3、奖励年假:为了奖励那些为公司服务年限长的员工,

      凡进入公司满第十年者,除享受当年带薪年假外,还享受一次带薪司龄奖励年假,即 10 个工作日。

      凡进入公司满第十五年者,除享受当年带薪年假外,还享受一次带薪司龄奖励年假,即 15 个工作日。

      凡进入公司满第二十年者,除享受当年带薪年假外,还享受一次带薪司龄奖励年假,即 20 个工作日。

      4、员工如有下列任一情况的,不再享受年假:

      1.因违反国家法律被刑事羁押不能继续任职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的;

     3.以年度为单位连续旷工 2 天或累计旷工 5 天的。

      4.未经公司批准,年休假不可以用于冲抵其他类型的假期,公司浮动假除外

      5.休年假的前提是不能影响本人及公司的工作进展。休年假前必须按照公司请假流程及假期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6.年休假原则上必须在下一年度的 3 月 31 日之前休完,逾期不予延期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年休假未休完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国家的相关规定给予未休年假的折薪或延期到下一年度。

      7.若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有未休年假,为保证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从离职申请日至工作交接期原则上不得申请年休假,待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申请补休。离职员工应在补休完毕后再办理离职手续,不申请补休的视为自动放弃。

      8.年休假薪资计算标准:年休假工资=日全额工资×年休假天数。

      加班:

      1、本公司的加班仅适用于店面部门的普通级别员工和业务部门的普通级别职能岗位员工,除此之外的例如店长、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市场销售人员等岗位员工均实施目标考核管理,不做加班考勤统计,不计加班工资(三薪工作日除外)。

     2、加班,是指公司在员工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营运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如因个人工作效率低下导致没有按时完成当日工作任务,由员工自行安排,确保公司业务按期进行,此种情况不在加班范围之内。

      3、员工因公异地外出,如遇国家节假日或双休日,如公司安排在异地进行工作,可视为加班,如公司未在此期间安排员工进行工作,视为异地休息,不做加班处理,但享受因公异地出差补助,具体处理办法参加《差旅管理规定》。

      4、店面申请加班应设立当次加班带班人,由带班人负责根据加班内容对加班结果、加班时间进行监督和验证,经带班人确认及店长签字后,该次加班审批结果真正生效。

      5、若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有加班备案的,待工作交接完毕后,公司可通过补休的形式予以补偿;离职员工应在补休完毕后办理离职手续,不申请补休的视为自动放弃。

      6、加班薪资计算标准:

      1、在每一个日历年结束后次年的 3 月 31 日内所备案的加班如无调休,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加班工资的核算:

      2、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将支付员工日全额工资的 300%的工资报酬。、

     3、日常营运加班按照员工日全额工资的 100%支付加班工资。

      4、4 假期审批权限:

      4.4.1 店长的假期审批权限:店面员工的所有假别,店长均有权审批。但年假、产假、婚假需提前一个月向店长报批,由店长在不影响营运的情况下进行审批。

      4.5 请假流程:

      4.5.1 办理请假事宜的前提:

      4.5.1.1所有办理请假手续的前提都必须是请假当事人店长已对工作进行了妥当安排,工作已找到其它的代理人,不会因本部门员工请假的事实影响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和既定的工作计划;

      4.5.1.2 所有请假事宜均必须对上级领导说明真实的请假原因,不得以虚假理由请假;

      4.5.1.3 除病、产、丧假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假期外,当个人假期会影响到公司或部门整体目标实现的情况下,个人的利益必须服从于公司利益;

      4.5.2以上情况如店长未按流程报备总务部人力资源处则每次扣款 200 元处罚。

      4.6 考勤执行方法:

     4.6.1 员工上、下班均应及时报考勤,每月月底店长应将统计完的考勤经员工签字确认后,于下月 5 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4.6.2 未经店长或负责人批准实施的加班,不算做加班考勤

      4.6.3 在核算当月工资时,当月考勤以经签字确认的考勤表为准

      4.6.4 店长在报送考勤时,请一并提供员工请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的提交资料,无资料者,人力资源部一律按事假处理,后果由店长承担。

      4.6.5 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的请假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其店长负完全责任,公司会视情节的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理。

      5、其它:

      5.1 如本制度与现行考勤制度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如本制度与其他制度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5.2 本制度 XXXX 年 X 月 X 日开始执行。

      5.3 本制度中所有假事薪资计算口径均为全额工 超市员工考勤规章制度

      目的: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范围:全体员工

     权责:人力资源部

      一、工作时间安排

      1、公司实行 10.5 小时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满 28 天者可享有 2天有薪假期,采用轮休制。

      2、由人事部负责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据

      1、本公司考勤依据为:指纹打卡、请假条时间,加班证明单来进行人员的薪资结算工作。

      2、员工应遵守工卡管理规定以及假期管理规定。

      三、打卡时间

      1、公司全体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所规定各级别工作时间及排班表进行打卡。

      2、因出差无法按时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进行签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档备总经办查核。

      四、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或部门要求集合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 30 分钟,均视为旷工。

      五、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

      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店长以及总经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请书并经主管,总经办核准者。

      3、因事请假经核准者(请假时间以获批下班打卡开始)。

      4、临时事由,无法打卡者,事后说明理由,由主管证实,人事部可给其补签卡。

     超市员工考勤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范围

      1、本手册将指导全体员工的一切工作及与工作有关的事项。

      2、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手册内容。.

      第二条目的

     本手册旨在于通过良好的工作秩序及员工关系,确保超市经营宗旨的实现。

      第三条生效与解释

      本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总经理负责解释。

      第四条补充与修订

      本手册实施后,超市有权根据情况变化作必要的修改或补充,一旦作出修订,以新修订的条款为准,超市会尽快告知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第五条职业操守

      一、员工守则

      请您遵守超市的一切规章制度,维护超市秩序、信誉及形象,扮演好自己的职业角色,争取成为合格的职业员工。

      1、超市希望全体员工能忠勤职守、有责任感、团结同志、和睦相处,能与超市同舟共济,与同事协同合作,并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

      2、请您不泄露超市机密,不接受贿赂,不结党营私。切勿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在本超市之外从事不利用超市名义的其他活动。

     3、希望您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领导在其职权范围指派任务或履行职责,每一位员工均有服从或积极配合的义务,不敷衍塞责、阳奉阴为。如您对自己的职务或工作职责有不清楚或不满意的地方,可想上一级主管反映;对于上级的指示,应全力以赴,认真执行,不得推诿违抗。除特殊情况外,严禁越级请示。

      二、行为准则及日常工作

      超市要求每个员工的行为准则是:一切以顾客利益、超市信誉为第一需要。

      1、按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购物,所有员工在考勤之后不得私自走出店门。

      2、讲究商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员工服务时应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文明用语、礼貌待客、热情大方、笑脸相迎,严禁与顾客争吵、斗殴。

      3 员工上班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佩带上岗证,挺胸站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利于工作的话不讲,不利于工作的事不做,严禁嘻笑打闹、串岗聊天、吃零食、看书报、哼歌曲、、干私活、与熟人长谈。

      4、员工上班时,主动打扫店堂内、外卫生。员工进店堂手提袋、包或不穿衣物必须寄存,

     5、员工有事,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回岗上班办理销假手续。

      6、员工在店内捡到物品或现金应主动交还失主或上交超市,不得占为已有,严禁监守自盗,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或未付款就带走超市里的物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拉私人关系损害超市利益或谋取私利

      7、上班时接待私人来访、与亲人长谈或接打电话要限时 5 分钟以内,如遇特殊情况需报领导批准。

      8、员工一经录用,需工作满 12 个月后方可辞职,未满 12 个月者不予退还押金及发放工资及奖金。

      9、签定合同的员工,必须缴纳合同押金,并与甲方一起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员工如果要辞职务必要提前 15 天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

      10、工资、奖金各自保密,不得查询或议论他人的待遇。

      第三章超市作息制度

      第一条工作制度

      1、按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上班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擅自外出,应坚守岗位,不串岗聊天,禁止从事一切娱乐活动(如玩手机或读书、看报等)或与工

     作无关的活动,因特殊原因外出或离岗,必须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3、接待顾客要文明大方,礼貌得体,不说粗话,讲文明用语,如:您好、请稍等、您需要什么、请跟我来、请您走这边、请慢走、欢迎您再来!

      4、所有货物上架应做到摆放美观、整洁、迅速,及时打扫卫生,地面无杂物。

      第二条遇有下列违反制度的情形,予以罚款:

      (1)迟到 10 分钟以内,罚 2 元/次;

      (2)迟到 20 分钟以内,罚 5 元/次;

      (3)迟到 1 小时以内,扣除当天工资;

      (4)无故旷工 1 次,扣除 3 天工资;

      (5)早退视同迟到;上班时间无故不在岗、串岗聊天,罚 5 元/次;

      (6)从事娱乐活动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罚 5 元/次;

      (7)不请假擅自离岗外出,罚 10 元/次;

      (8)不及时打扫卫生或整理好所负责货架,罚 5 元/次;

     (9)顶撞顾客、说话粗鲁、对顾客的提问不予理睬、有顾客来不主动相迎、不主动介绍商品等行为,罚 5—10 元/次;

      (10)值班人员不及时打扫公共卫生,罚 5 元/次;不认真履行值班员督查职责,罚 5 元/次。

      (11)严禁在店内吃零食(包括自己带来的),发现一次罚 50元。

      第三条请销假制度

      1、所有员工外出离岗必须当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必须及时电话连系,得到许可后方可当作准假,否则视同旷工。周末和节假日不得请假。满假后,必须及时到岗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天数每月不超过 2 天,超过规定天数的,按请假天数计算扣发基本工资。

      以上制度坚决兑现到位,对遵守纪律、工作表现出色的员工予以表扬,并兑现奖金!

     超市员工考勤规 章制度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超市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超市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 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00 元

      2、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超市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00 元

      3、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全优完成各项指标,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贡献突出者,由部门经理推荐至行政部,经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50 元。

      4、 举报奖:超市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超市内部严重失职、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超市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10—500 元。

     5、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超市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超市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50—1000 元。

      二:

     其他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超市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奖励方式:月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0 元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奖励方式:年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50 元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0—200 元

      4、积极向超市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超市采纳;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0—500 元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50 元

      6、维护超市利益,为超市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00—500 元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0 元

      8、节约资源,节俭费用,为超市降低明显损耗;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0 元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0 元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0 元

      11、其他对超市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三: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部门主管,店长助理审核;

      3、总经理提名

      四、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超市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 1 分同时罚款 1 元的办法,积分以

     半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 50 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 50 分或超过 50 分者,均以处名论处。半年积分超过100 分予以辞退。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 5 分及相应罚款 5 元: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超市形象者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 在超市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在超市内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地面卫生货架卫生经多次检查仍不干净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 10 分及相应罚款 10 元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利用超市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 发现有损超市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超市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 20 分即相应罚款 20 元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超市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上班时间酗酒者。

     私自接受、

     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因过失泄漏超市机密者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超市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 50—500 分,并予以辞退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经济损失。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蓄意破坏超市财物者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超市机密者 因严重失职给超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有盗窃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散布对超市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超市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超市损失 员工损坏超市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员工丢失超市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其它造成超市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

     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 2 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辞退处理;

      9、 员工申诉 认为超市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五:员工考勤制度

      1、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 6 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须有部门领导批准签字,把备忘录交考勤员处;

      2、 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 10 元,违纪三次以上除罚款外,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3、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 5 分钟扣 2 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 10 次扣半个月基本工资,15 次停发当月工资,20 次以上(包括 20 次)降工资一级。迟到早退半小作旷工半天处理;

     4、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登记,作旷工处理。旷工 2 倍扣除当月工资。连续旷工 5 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 30 天者,超市予以辞退;

      5、 凡遇特殊重大自然灾害,未在规定上下班的时间内到达,不予罚款,灾害解除员工必须照常上班;

      6、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统一请假条,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送人事部处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01:请假 20 分钟—60 分钟由部门主管批准后交与部门经理

      02:请假半天或一天时间,由部门经理批准后交予总经理

      03:员工请假不能在周六周末,以及国家法定假日内。

      04: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超市员工考勤规章制度

      一、员工必须遵照店内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提前离岗且无正当理由,视为迟到或早退。月累计 3 次或 3 次以上,扣发工资 30 元。

     三、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商场,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擅自不来上班,或假已满不来按时上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晌扣 20 元,一天扣 40 元。

      四、员工请假一律先写假条,经店内主管批准方可离开。特殊情况事后补写假条,非特殊情况不能以电话形式请假。主管请假必须提前请示店长,待有关工作安排妥当方可离开。

      五、因工作或业务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经店长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出差回来必须按时到岗,不得以出差为名久假不归。

      六、考勤工作由店内主管负责,考勤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考勤记录并保管好假条。

      七、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更正,并由考勤员负责加以说明并签字。

      八、店内主管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交店长,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九、员工请假必须到主管处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待店长签字后交给主管。

      十、凡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的员工,视为全勤,可获得当月全勤奖 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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