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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综合实验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28 20:08:44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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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综合实验区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 省农业农村厅 xx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xx 省 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和 xx 省 2020 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 农综〔2020〕73 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实验区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2020 年全区计划培训 750 人,其中种植业 310 人(含线上线下融合培训试点 75 人),畜牧业 80 人,农机专业 160 人,水产专业 200 人。

     二、实施内容

     (一)培训类型。重点围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等三个类型开展培训:一是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头人和农业经理人,提升培训对象

      的生产组织、人员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二是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三是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

     (二)培育对象。实验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育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劳动力年龄内(16-60 周岁),特殊情况可以延至 65 岁,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

     2.原则上具备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收入主要来源于农渔业;

     4.从业稳定、创业激情高;

     5.自愿接受农业部门安排的各种培训。

     (三)培训时间。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的培训总学时不少于 56 学时(含实习实训和线上培训,按每天 8 学时、每学时 45 分钟计,下同),

      实习实训不少于总学时的 2/3;经营管理型培训总学时不少于 120学时,实习实训不少于总学时的 1/3,线上培训不少于总学时的1/10。。

     (四)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天 290 元(按每天 8 学时计,含实习实训和线上培训)标准预算经费。线上培训费用按照不超过线下培训补助标准的 50%,由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全国农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 运营服务单位签订的协议支付费用。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培训宣传、聘请授课专家教师、教材资料、场地租赁、到企业(基地)实训、现场操作实训、异地培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其中,用于开展培训的资金不低于总资金的 80%;用于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培训对象摸底调查、信息采集录入、培训组织管理、认定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跟踪服务、第三方审计以及培训工作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等费用的资金不高于总资金的 20%。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xx 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 (闽财行〔2017〕18 号)、《xx 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培训机构。2020 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由区农发中心作为业主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培训机构承担。

     (六)认定扶持。按照《xx 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关于印发xx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岚农发〔2017〕207 号)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并颁发高素质农民证书,作为享受扶持政策的有效凭证。实现培训一批、认定一批、扶持一批,构建“三位一体”高素质农民培育制度。

     三、全面组织实施

     (一)培训阶段(2020 年 5 月--2020 年 11 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 xx 综合实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见附件 1),负责指导实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

     2.制定培训计划。在培育之前开展摸底调查,了解全区产业发展情况和农民实际需求,按照培训规范,分级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育计划,做到“一班一案”。举办的培训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 100 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 50 人。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加强与参训农民的互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规范性。

      3.确定培育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培训机构。

     4.征订编印培训教材。培训机构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培训规范,优先选用征订科学、权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部省规划教材,保证参训农民人手一套。

     5.遴选培训对象。采取自愿报名形式,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 8%。凡符合条件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都可以选择专业到各片区农业农村部门、区农发中心报名,经 xx 综合实验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为培训对象,建立培训对象库,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要加强我区扶贫对象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留乡人员培训,优先培训“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申报人员。

     6.创新培育模式。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特点,围绕产业周期开展分段式、交替式培育,选好实训基地,强化技能训练。一是要强化分模块培训。对经营主体带头人要强化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等内容;对创业创新人员要强化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内容;对种养大户等生产型农民要强化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对农业经理

      人要着力提高其管人的能力、管事的水平。二是要优化课程设置。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但不限于以上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但不限于以上课程,特别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安全使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技术培训;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培训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三是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试点。加强“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推广应用,鼓励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利用云平台开展指导服务。支持各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的方式,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试点,试点人数不少于省下达培训任务数的 10%,培训期限 7 天及以下的班次,每位学员线上培训不少于 8 学时。

     7.严格班级管理。培训机构要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选好配强班主任和农民田间学校指导员,负责培训班的日常管理,抓好考勤工作,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8.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机构要逐班次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培训档案。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包括:①培训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②各培训班次建档材料:教学计划、课程表;教材、讲义;培训台账;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培训现场照片;学员签到表;《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9.坚持跟踪指导。实行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依托教师团队和当地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行帮扶指导。安排教师定期和不定期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帮助高素质农民在发展产业中不断成熟壮大。

     (二)认定扶持阶段(2020 年 12 月)

     1.资格认定。按照《xx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高素质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和高素质农民档案,强化培训、发证、质量控制等环节管理。高素质农民资格认定遵循公平、公开和农民自愿原则。由参加培训的农民自愿向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并提供相关的证件材料,经区农发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以区农业农村局文件形式进行统一认定,并颁发高素质农民证书,作为享受扶持政策的有效凭证。对高素质农民资格证实行动态管理。被认定为高素质农民的,优先享受各级各部门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接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服务管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高素质农民资格,不再享受相关的扶持政策:①有违法行为和不诚信行为的;②发生农产品质

      量安全事件的;③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④不接受高素质农民认定管理服务的。

     2.政策扶持。将现有的特别是新增强农惠农政策向高素质农民倾斜:①优先享受各级部门出台的惠农惠民政策。②优先申报承担涉农项目。整合涉农项目,对农民创业示范基地、设施农业、标准化种养殖、农业“五新”、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基层农技推广、农产品加工、农机购置补贴、农村能源等涉农项目,从项目编制、申报源头上向高素质农民倾斜,符合条件的优先扶持。③达到区级或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扶持标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和扶持。④优先推荐到农业大中专院校或现代农业培训基地免费进修学习,免费参加各类技术培训,优先受到农业专家的技术指导服务。⑤优先安排担任农业科技示范户。⑥优先参与评选表彰。符合条件的高素质农民,优先参加农业部门组织推荐的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加大扶持力度,推动高素质农民稳定健康发展。

     四、强化监管

     (一)落实补助资金。培训补助经费从省里下达给实验区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中列支。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申请把关和审核,区财政金融局负责资金拨付与监管。

      (二)规范资金使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培训项目承担单位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再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必要时要引入第三方审计,坚决杜绝资金使用管理上的违纪违规问题。

     本次培训按照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培训机构,按每人每天 290 元的补助标准执行。培训机构应当免费为农民培训、免费提供教材、免费提供实训设备和耗材、免费提供食宿等,未提供免费食宿的可给予农民适当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农业等主管部门商区财政金融局确定。

     (三)加强培训监管。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培训对象明确、台账明晰、培训明白、认定明快、成效明显。培训机构要建立完备内业资料和台账(附件 2、3)。区农业农村局、财金局、农发中心要强化对培训机构每班次的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单(附件 4),准确掌握每个班次的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每次培训班的业内资料完整,及时存档备查。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机制。区农业农村局、财金局,各片区、区农发中心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

      解决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分工职责。各片区做好培训对象的调查摸底和初审;区农业农村局重点做好培育对象确定、培训监督管理、开展高素质农民认定和政策扶持等工作;区农发中心负责专业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培训对象复核、培训机构招标选取、培训监督管理,协助区农业农村局做好高素质农民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培训机构要在区农业农村局、农发中心的指导下,制定培训计划,优化培训课程,选好培训师资,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及时把参训人员信息录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训人员,要逐一加以备注,并在每月上报培训人数时注明贫困户参训人数。要加强跟踪服务,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关注学员的产业发展情况,主动提供技术指导、政策扶持、交流平台、在线服务等。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每个班次的检查验收,督促检查。

     (三)严格绩效管理。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指标任务。区农发中心要督促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训台账,切实做到培训台账明晰。区农业农村局、财金局、农发中心应强化对培训单位各班次的检查验收,及时填写验收报告单,准确掌握每个班次的培训情况及成效,确保每个培训班次的档案资料完整准

      确。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区农发中心每月 25 日前汇总报送培训工作进度,12 月 20 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培训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至区农业农村局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区农发中心要负责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由区农业农村局在下一年度 1 月底汇总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四)加强基础建设。加强公益性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条件建设,构建运行高效的农业系统自己的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要强化农民田间学校建设,依托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在产业链上培育高素质农民,提高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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