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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县地方税务局促进基层建设经验材料

    时间:2021-05-01 12:49:20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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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县地方税务局促进基层建设经验材料 本文关键词:基层建设,税务局,经验,地方,材料

    XX县地方税务局促进基层建设经验材料 本文简介:XX县地方税务局促进基层建设经验材料近年来,在市地税局和当地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了使基层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我们结合县局实际,把管理基础工作作为促进基层建设全面发展的一项主要内容,立足现状抓管理,开拓创新求发展,积极探索管理基础工作的新路子,在税收征管工作中,把依法组织税收任务细化、量化到基层、到人

    XX县地方税务局促进基层建设经验材料 本文内容:

    XX县地方税务局促进基层建设经验材料

    近年来,在市地税局和当地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了使基层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我们结合县局实际,把管理基础工作作为促进基层建设全面发展的一项主要内容,立足现状抓管理,开拓创新求发展,积极探索管理基础工作的新路子,在税收征管工作中,把依法组织税收任务细化、量化到基层、到人头,把“三条线”连动考核考评作为关键环节,严格考核,实行绩效挂钩,锻造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干部队伍,使税收管理实现了由“人治”向“法制”的转变,逐步跨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新台阶,形成了一整套系统、完整、全新的管理基础运行新机制。三年来,税收任务每年以25%的速度递增,累计增长2000多万元,连续两年被县政府通令嘉奖,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创佳评差”工作连续6年被市地税局评为最佳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今年上半年税收及各项工作又取得了新的喜人业绩,地方税收完成全年任务的59.9%,超收400万元。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理清工作思路,选准突破口

    2013年全省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在我县现场参观,这标志着我局基层基础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面对这种情况,部分同志产生了松口气思想,把硬件达标看作是工作到顶,思想认识上出现偏差,导致了工作上“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的抬头。现实给局领导班子敲响了警钟:“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基层建设工作的新平台不是高枕无忧的席梦思,而仅是继续攀登高峰的新起点。但是,实现基层建设新突破的途径在那里?这成了摆在新的局领导班子面前的一个迫在眉睫的新课题。如何破题呢?局领导班子在深入基层单位调查研究和走访纳税人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在全系统开展了大范围的“建业兴局”合理化建议有奖征集活动,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人人谏言献策,分析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从现实对比中寻找全新的工作切入点。通过对收集的12大类182条意见和建议的梳理,我们对涉及税收征管、税收执法等方面的100多条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教育干部深刻认识基层建设工作不是到顶了,而是差距很大,发展不是没有潜力,而是空间很开阔,要求所属人员结合学习贯彻《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进一步明确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标准和措施等规定,以更大的责任心抓好管理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经过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局领导班子统一思想后,积极寻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新切入点和突破口,适时提出了“夯实基础、循序渐进、规范管理、强化考核、稳步发展”的税收管理工作新思路。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这一思路不动摇,不放松、不偏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了税收征管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征管质量

    管理基础工作是税收征管工作新思路实施的根本环节,而健全完善合理的网络体系是确保税收征管目标任务实现强有力的基础,工作的落脚点就是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征管质量。鉴于这一定位,我们经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反复研究讨论和修改,本着目标设定的实用性、规划制定的超前性、管理要素组合的合理性原则,构建全新的税收管理工作新平台。从而形成了以制度管理、经济奖惩、责任追究为主抓手,着力构建规范执法、强化征管、绩效考评相关联的六大支撑体系,确保税收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这就是:基础资料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操作体系,工作业绩考评体系,执法责任惩戒追究体系,优质服务标准体系,税收信息监控体系。这六大体系各有侧重,相互衔接,覆盖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

    六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改变了过去的因人设事为以岗定责,以责定人。通过规范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方面的10项管理制度,使税务干部的行为完全置于了制度的约束之中。季度考核与日常考核有机结合,人工随机抽查与微机检查的有机结合,质量考核与“创佳评差”工作的有机结合,使绩效考核基本做到了客观、公正、公开、全面、准确。而执法责任惩戒追究体系将征管质量考核结果与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局领导包片连带,机关股室包所连带,奖惩兑现,不搞平均,经济责任追究到人。实际工作中,对每季征管质量达标的单位,人均季奖600元,对未达标的单位,按扣分予以处罚;结合半年征管质量考核,对发现问题的16人次进行了责任追究,补办证12户,追缴回滞纳金和税款3000余元,进一步增强了税干重质量、求效率的责任意识和依法治税、规范操作的法制意识,使全局税收征管质量明显提高。去年经市局考核,我局税务登记率达96%,申报率达96%,入库率达100%,“六率”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并接受了省局税收征管质量和稽查工作检查,受到好评。办税“八公开”和阳光工程的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的加强,使税收征管由“管理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促进服务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受到了纳税人的好评。去年以来,没有收到纳税人一起投诉。税收信息监控体系的建立,使全县3000余户纳税人和527户重点纳税人及120名个人所得税重点户得到有效监管,监控税源3500万元,占全年税收任务的85%以上。稽查局根据信息监控体系数据进行分析筛选重点稽查单位,去年仅车辆税收及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检查累计入库345.6万元,充分发挥了对比、监控、管理作用,为科学的税收征管提供了信息和依据。去年初,我们在税收计划考核分析中发现,资源税收入锐减,管理出现缺位,而我县石灰石资源丰富,水泥企业规模大、产量高,而且每年都呈增长趋势,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果断决策,制定资源税的征收办法,单独考核,并及时召开矿山业主和水泥企业财务科长座谈会,学习有关政策,研究管理措施,完善资源税代缴代扣办法,2013年全县资源税净增长达120%,效果比较好。

    三、加强绩效考核,夯实工作责任

    绩效考核是实现管理基础转变的利器和强力手段。实施目标任务的承载支撑体系确立后,我们从绩效管理目的和基本要求出发,将各类津补贴及奖励与绩效考评的结果捆在一起,制定了较为系统的考评办法和实施规程,简称“三条线考核”。考核中,坚持“绩”偏重于结果,即数和量;“效”偏重于程序、过程和面上工作,使绩效考核形成了有机关联的统一体。

    1、税收与基金任务考核办法。规定对税收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当月未完成任务者扣发当月工资津贴300元,当季完成任务后予以补发,并给予500元奖励;季末未完成任务者,不予奖励,扣发的工资津贴不再补发。基金任务也比照税收任务考核办法实施。

    2、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以“六率”考核为重点,添加了税收政策辅导与执行、稽查检查面和差错率等考核内容,囊括了税收执法全过程的7大项66个子项目。按照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原则,明确规定每一执法过程和相应执法点的操作规程和责任,对违规问题通过征管质量考核每扣减1分罚人均20元,从季度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奖励中予以扣减。

    3、“创佳评差”考核办法。将“创佳评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为8类108条具体考核指标,包括队伍建设、干部管理、党风廉政、行政事务管理、税收执法和征管质量考核的全部内容,基本涵盖了税务部门的全部工作目标任务。设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次,并适度设置奖励,以季度考评成绩累计计算年终综合考评等次和奖励级次,并据此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同时也作为对基层领导班子进行考察调整的重要依据。规定连续两年为最差单位的班子应集体辞职或就地免职,这样把绩效考核引入了领导干部和班子建设中,初步形成了对整体工作的巨大推动效应。

    在三条线考核的基础上,为使考核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我们制定了《“创佳评差”暨征管质量考核工作规程》,从领导机构、考核内容设计、目标分值的确定、工作底稿的形成及考核结果的认定,考核人员和被考单位的职责等进行了统一规范。这样既使考核工作始终处在了公正和被监督之中,又使考核结果真实体现了税务管理的原貌。这种工作思路设计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基本形成了组织目标---过程控制---结果考评的良性互动机制。经2013年底省局、市局各项工作考评,基本达到了工作质量要求。

    为了正确把握考核度与量的实际,我们既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实施制度,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和实施的全过程,通过思想疏导消除矛盾阻力,使干部职工既深刻体验制度的无私无情,又体验领导和组织的关心关怀的人情味。去年年终的绩效考核中,有个基层单位绩效不佳,按局里的规定:基层单位如果连续两年绩效考核为最差单位,领导将就地免职。这个单位领导思想负担较重,工作信心不足,局主要领导掌握这一情况后,先后与其他领导多次深入这个单位,与所上领导促膝谈心,分析工作落后的原因,鼓励他们振奋精神,制定整改措施,帮助其迎头赶上先进单位,今年上半年考评中,这个单位一跃由后进变成先进,各项工作考评的综合成绩名列全局第二名。

    四、发挥制度作用,强化责任追究

    坚持绩效考核,规章制度是基础。坚持制度考核,领导干部是关键。几年来,我们坚持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在绩效考核中,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不搞因人而异,而是用铁的规章制度和无情考核,将全系统所有干部职工置于同一平台上,实行强有力的责任追究。绩效考核制度实施两年多来,一些责任心不强的干部均不同程度受到处罚。在2013年第一季度考核中,7个基层单位和局领导在内机关大部分干部受到了不同程度处罚,其中一个单位受到人均最高扣罚奖励505元的处理(全奖600元),全系统罚款额达到2万多元,考核结果的通报和奖惩措施的落实对干部职工触动很大。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干部职工有这样那样的意见,有些干部职工开始怀疑我们的绩效考核体系是否符合实际,也有人因处罚面过大而对领导决策产生了怀疑。面对这种情况,局领导班子对体系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分析研究,觉得我们建立的一整套绩效考核体系是合理的,是符合XX地税实际的,而出现处罚面偏大这一现象是从松散管理到严格管理过渡中出现的必然情况,在所难免,随着制度的全面深入实施,长期形成的惰性会逐步消除,干部职工自觉性会逐步增强,行为的逐步规范,绩效考核的处罚面将逐步转化,越来越小。同时,强调制度一经形成就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实施,不然就会变成一纸空文,工作也会退回老辙。局领导班子通过分析研究,一致认识到,班子决心松一点,基层就要松一半,职工的心劲就会变散。因而,必须下定决心,坚持绩效考核机制不动摇。局领导班子决心大,基层领导腰杆硬,干部职工信心足。经过一年的共同努力,税收任务超额完成,征管质量全面达标,干部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促进绩效考核工作顺利进展。目前,全局上下形成了一心谋事不谋人,同心同德抓征管的喜人局面,做到了领导、职工、纳税人三满意。

    总结几年来的工作,我们在强化管理基础工作中尝到了甜头,使我局工作出现了十分喜人的变化:一是思想观念大转变。大家清醒的认识到形势变了,现在的制度再也不是一纸空文,会上定的,纸上写的就是实实在在必须做到的,因而创新意识、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大大增强。二是工作效率大提高。大家认识到用科学具体的绩效考核机制规范工作目标任务、工作内容范围、工作责任奖惩,再也不能象以前那样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了。只有积极的创造性的搞好自身担负的工作,才能于国有利、于民有利、于单位有利、于自己有利,因而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三是工作作风大转变。各级领导从工作思路、决策、部署、检查都亲自动手、过问,甚至亲自参加,说到做到,动真的、来实的,使得各级领导从会议、说情、上访、投诉等事务中解放出来,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上来,落脚到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和实际问题上来,从而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税干的作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我们的体会主要有四点:一是观念创新是先导。要实现工作上的新跨越,必须实现思想观念上的新飞跃。没有思想观念的新飞跃,就没有工作思路上的新突破。二是机制创新是基础。绩效考核要见实效,必须从基础抓起,建立科学系统的考核运作机制。如果没有科学系统的考核机制作支撑,绩效考核的目的就难以实现。三是领导坚持是关键。制度无情才有效,因而实施制度的领导班子必须公正、无私、无畏,坚持求真务实。不然制度实施不是半途而废,就是大打折扣和贬值,甚至变成毫无作用的一纸空文。四是思想政治工作是开心的钥匙。制度的无情,决定了他是工作软件中的硬件特性。要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必须辅之以适时的、过细的、生动的、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不然制度的实施就会遇到阻力,实施效果就不会达到预想的目标。

    总之,我们在打牢管理基础,促进基层建设方面经过探索和实践,虽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绩效考核工作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创佳评差、队伍建设和税收管理工作的全面稳步提升,但与市局要求和兄弟局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向兄弟单位学习,围绕管理这一主线,不断调整管理资源,将权力与责任,职责与利益更加紧密的溶为一体,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税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做出新的贡献。

    篇2: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本文关键词:安徽省,餐饮业,所得税,征收,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本文简介: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04月11日15时26分944主题分类:财税审计商贸服务“餐饮业”“所得税”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地税[2007]14号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餐饮业所得税的征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本文内容: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2007年04月11日

    15时26分

    944

    主题分类:

    财税审计

    商贸服务

    “餐饮业”

    “所得税”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地税[2007]14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餐饮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我省一些地区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存在一些不正常的现象,某些纳税人长期微利甚至亏损,而经营状况十分红火、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有些甚至是全省乃至全国知名饮食企业,税务机关从这些饮食业纳税人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却与其经营状况极不相符。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一是由于纳税人会计核算中,成本、费用开支白条入账情况大量发生,税务机关难以核实;二是税务机关管理粗放,没有进行有效的纳税评估,不了解纳税人的真实经营情况;三是明知纳税人经营状况与申报情况不相符,但由于管理手段单一,检查浮于表面,调查研究不深不透,难以发现纳税人财务核算及所得税申报中存在的问题。

    对上述问题,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餐饮业纳税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力度,对账证不实的餐饮业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所得税,尽快解决餐饮业纳税人存在的实际经营状况与申报纳税情况不相符及会计核算缺少有效合法凭证等所得税征收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堵塞税收漏洞,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各市地税局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局备案。

    二○○七年二月二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了加强对餐饮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防止税收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税收规定,针对餐饮业营业收入、采购成本核算管理特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我省从事餐饮业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适用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餐饮业,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包括经营住宿业务同时经营餐饮业的所得税纳税人)。

    四、从事餐饮业的所得税纳税人,账证齐全、收入、成本、费用能够完整提供有效合法凭证,核算准确,由主管税务机关纳税评估、调查审核其经营情况与纳税人申报情况基本相符,经市(县)税务局确认后,对其采取查账征收方式征收所得税。

    五、为加强餐饮业的所得税征收管理,对查账征收的餐饮业纳税人,其所得税实行按月预征,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每月(季)按当期营业收入的2%—5%的预征率预缴所得税,具体标准由各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取查账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年终应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五、从事餐饮业的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其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所得税。

    (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能完整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并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因不能完整提供有效合法凭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准确核算的。

    (三)能够完整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并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完整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并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因不能完整提供有效合法凭证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准确核算的。

    (四)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完整提供有效合法凭证或其他原因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的。

    (五)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六)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七)应向消费者依法提供发票而未提供或未足额提供发票的。

    具有本条第(一)或第(四)或第(五)项情形的,可实行定额征收的办法征收所得税;具有本条第(二)或(三)项情形的,可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办法征收所得税。

    六、主管地税机关可以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所得税:

    (一)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二)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测算核定;

    (三)按照毛利率测算纳税人利润的方法核定。

    (四)按照纳税人经营规模、经营档次、所处地段和经营情况分类、分级核定。

    (五)按照桌(座)数量核定。对于不同类型或等级的餐饮业户,按照餐桌、包间、座位的多少,结合桌(座)上座率确定月平均营业额。

    (六)按照菜单金额核定。以纳税人月累计使用菜单所记载的结算金额,加上未用菜单的金额确定月营业额。

    (七)按照现场跟踪法核定。主管税务机关派人实地蹬点,经实地了解跟踪后,确定营业额。

    (八)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上述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征收所得税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实行定额征收办法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有关情况按年从高直接核定纳税人的应纳所得税额。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七、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办法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应税所得率为10%—25%。

    八、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实行按月或者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申报纳税。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篇3:中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中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海南省,党组,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地方税务局

    中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中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海南省第一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地税实际,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

    中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中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海南省第一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地税实际,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省地税局二十一条规定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集中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推动我省地税深化征管改革,构建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服务征管的长效机制,实现我省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作风保证。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照镜子”,主要是对照党章、查找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正视问题、改进缺点;“洗洗澡”,主要是听取意见、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治治病”,主要是对症下药、治病救人。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工作不实的问题;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反对享乐主义,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反对奢靡之风,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

    要紧密结合我省地税实际,对照党章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省地税局二十一条规定,对照群众期盼和先进典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坚决整治公款吃喝、学风不浓、精神懈怠、玩风过盛、“好人主义”、不敢担当、不务实不实干、为政不廉等突出问题;重点规范领导干部出差、出访、休假、用车、住房和职务报销等制度。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还要对号入座、有针对性地解决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问题,着力克服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解决决策闭门造车、办事拖沓、效率低下等问题,克服在提供依法规范、优质高效的服务方面存在的不足;解决轻视基层基础工作等问题,着力克服急功近利的倾向;解决作风简单粗暴、吃拿卡要等问题,着力改善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意识不强、税收征管工作能力不足的状况。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

    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使地税系统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税收征纳关系进一步和谐、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认识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增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改造的主动性,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

    (二)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使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坚持求实效,开门搞活动。动员和欢迎广大干部职工、纳税人参与教育实践活动,尤其在民主评议、查摆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等重点环节,既要开门听取意见,又要真心诚意回应干部职工、纳税人的关切和期待,实现党内党外和系统内系统外的互动,使活动成为群众支持、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四)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基层的不同情况,针对不同层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的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层次、分类别、分环节加强指导,防止左右一个样、上下一般粗。

    (五)坚持领导带头。带头学习,带头查摆问题、作严肃的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六)坚持突出实践特色。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贯彻落实省第六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起来;与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更好为广大纳税人、税务基层、税收征管服务结合起来;与转变职能,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提高税务干部综合素质结合起来;与依法行政、依法征税,圆满完成今年税收收入任务结合起来。做到“规定动作”抓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

    三、范围和对象

    第一批参加单位和对象为:省地税局机关、省局稽查局、第一至第五稽查局、省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及其全体党员。

    省局领导既要以领导干部身份参加省局党组的教育实践活动,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省局机关党支部的活动。

    直属稽查局领导既要以领导干部身份参加直属稽查局党组的教育实践活动,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直属稽查局党支部的活动。

    离退休党员要采取符合实际的方式方法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不要等待观望,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省局有关规定,该改的马上改,该做的马上做,同时,参照本方案认真研究谋划,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3年7月开始至2013年12月基本完成。省局机关与直属稽查局同步启动,集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一般在11月前基本完成。活动分为3个环节,不分阶段、不搞转段,重点抓好9个步骤。

    (一)第一环节: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动员部署。

    7月9日前,省局党组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拟制并通过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深入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动员会方案、省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动员会讲话稿,并送省委第八督导组审阅。7月10日,省局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省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对全省地税系统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民主评议。

    2.学习教育。

    (1)采取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个人自学、专题辅导、上党课、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必读选读篇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刘云山、赵乐际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罗保铭书记在全省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李宪生副书记在全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王军局长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一级国税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麦正华局长和王高海组长在省地方税务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省第六次党代会报告、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省局二十一条规定等文件。

    省局党组、直属稽查局党组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天。7月中旬,省局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罗保铭书记在全省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各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党员做好笔记,撰写学习体会,集中学习不少于20个学时。对离退休党员、行动不便的党员,灵活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组织学习,确保学习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2)组织党员在省内就近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增强学习教育的实效性。

    (3)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荣誉栏等载体,大力宣传我省地税系统近年涌现出来的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3.广泛征求意见。

    (1)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通过民主评议、面上个别谈话等形式,对直属稽查局党组、省局机关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征求意见,并及时向领导班子和党员反馈。

    (2)省局党组成立9个调研组,在全系统广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调研暨“走基层、访群众、听建议”活动。以“大调研、大查找、大落实”为主要内容,深入基层、深入纳税人、深入一线,通过座谈研讨、个别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开设意见箱、邮箱和热线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全系统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实际情况,查找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广大纳税人和基层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意见建议,真正把教育实践活动要解决的困难找全、找准。直属稽查局党组开展相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调研暨“走基层、访群众、听建议”活动。各党支部征求党员干部群众对本支部领导干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意见建议。

    (3)各级党组和党支部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归类,及时向领导班子和党员反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做到不等不靠、务求实效。

    (二)第二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4.在查摆问题基础上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1)每个领导班子、每名党员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省局二十一条规定,坚持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对照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近年来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

    (2)每个领导班子、每名党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包括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重点突出后三部分。敢于自查自纠、触及灵魂,做到问题准、根源明、认识深、措施实,避免写成工作总结、工作报告或经验材料。

    省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全程主持省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审阅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省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初稿形成后,采取开会、通报、发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修改意见。省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送省委第八督导组审阅后,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直属稽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全程主持本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审阅班子成员、所属党支部及其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直属稽查局党组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报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后,报省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

    省局机关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全程主持本支部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审阅本支部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省局机关党支部和支部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报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后,报省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

    5.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

    省局党组、直属稽查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在9月上旬前召开,各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在9月上旬前召开,一般不少于1天。

    (1)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省局党组将省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送省委第八督导组审阅。直属稽查局党组将本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送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向直属稽查局通报掌握其班子建设情况、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比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会同直属稽查局党组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各级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同班子其他成员逐个进行谈心,沟通思想,指出问题,提出要求。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交换看法,互相提醒,查找问题;要与分管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进行谈心,听取意见建议。谈话谈心必须真诚以待、言之有物,避免走过场和个人攻击。对照检查材料根据谈话谈心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省局机关党支部将本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送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直属稽查局党支部将本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送直属稽查局党组审阅。党支部向每名党员反馈掌握的意见建议,指出存在问题。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也要开展开诚布公的谈心。

    (2)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勇于查短板、亮缺点,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诚帮助同志。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不走过场。省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省委第八督导组人员、省局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直属稽查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邀请本单位中层干部列席。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派员列席直属稽查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

    (3)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对直属稽查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向直属稽查局党组书记反馈。对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要促其改正。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会同稽查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向个人单独反馈。

    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向省局机关党支部通报掌握其支部建设情况、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会中,各党支部的每名党员按照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保证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会后,党支部书记对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及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反馈。

    6.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省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会议,通报省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重点是通报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直属稽查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会议,通报本局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

    (三)第三环节: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7.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

    (1)每个领导班子、每名党员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应以对照检查材料为依据,突出对作风问题的整改,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整改目标、具体措施、整改方式、时限要求、责任分工“五明确”。省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班子整改方案的制定,整改方案形成后送省委第八督导组审阅把关。直属稽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局机关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班子和支部整改方案的制定,整改方案形成后送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把关。直属稽查局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支部整改方案的制定,整改方案形成后送直属稽查局党组审阅把关。

    (2)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省局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向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纳税人代表公示。直属稽查局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纳税人代表公示。省局机关党支部的整改方案向省局全体干部职工公示,直属稽查局党支部的整改方案向直属稽查局全体干部职工公示。

    (3)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方案。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落实整改方案,各级党组、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其他领导分工负责,抓好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各级党组、各党支部落实整改方案、解决突出问题进展情况,要在整改方案公示范围内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8.强化正风肃纪。

    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在听取直属稽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意见的基础上,经与纪检、组织部门沟通,提出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的意见建议。

    省局党组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要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要立足于教育提高,提出促其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对主动讲清问题、确有改进行动的干部,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处理。

    9.加强制度建设。

    要认真抓好作风建设的建章立制工作,形成制度成果。对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己有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要长期坚持下去;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及时废止或抓紧修订完善。重点规范领导干部出差、出访、休假、用车、住房和职务报销等制度,建立完善省局领导带头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制度、从严管理干部制度等。围绕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为基层、纳税人、征管提供依法规范、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建章立制。建立完善一整套党务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等“阳光行政”机制。

    各单位在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要结合我省地税实际,把“自选动作”做精彩。突显更好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服务征管,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强化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管理为增长点,以大规模培训税务干部和培训纳税人为引导,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创新和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为着力点,以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为保障,着力推进税收管理现代化,圆满完成今年税收收入任务作为地税系统“自选动作”,充分体现地税特色和实践特色,增强活动的效果。

    2013年12月,各级党组、各党支部要用一个月时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抓紧创造条件积极解决,要向群众作出说明;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在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的监督下进行“补课”、抓紧整改,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教育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并讲话。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对直属稽查局党组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情况向直属稽查局党组反馈。

    省局党组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报省委第八督导组审阅。直属稽查局党组、省局机关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报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直属稽查局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报直属稽查局党组。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职责,领导做到率先垂范。各级党组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精心组织,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和要求。各级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领导同志要带头参加活动,发挥表率作用。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与党员群众结对子,解决问题和困难,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二)积极发动群众,形成良性互动提升活动成效。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联系服务群众,必须坚持把开门搞活动贯穿始终,提高群众满意度,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在活动全过程都要注重广开言路、虚心问计,请群众讲真话、讲心里话,增强解决突出问题的针对性。注重提高活动透明度,使群众及时掌握动态、了解信息,提高参加活动的热情和主动性。有效组织群众参与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建章立制等工作,形成党内带党外的良性互动,增强活动效果。

    (三)坚持统筹兼顾,确保“两不误、两促进”。要妥善处理工作与活动的关系,紧紧围绕收入中心工作,结合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服务大局,合理安排。要通过努力,真正把开展活动落实到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服务征管上来,落实到解决突出问题上来,向好的作风政风要公信力、执行力,推动海南地税事业迈上新台阶。

    (四)重视总结经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新学习方式、评议方式、整改方式,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认真总结,大力宣传好做法、好经验,提升教育实践活动的水平。要重视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又注意剖析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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