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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县“春雷行动20xx”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1-04-01 15:09:41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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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xx 县“ 春雷行动 20xx” 暨整治“ 保健” 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节日和“ 两会” 期间市场监管,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的“ 保健” 市场乱象等热点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度从 过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从 20xx 年 年1 月 月 11 日至 4 月 月 30 日,组织开展“ 春雷行动 20xx” 暨整治“ 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推进“ 一干多支、五区协同”“ 四向拓展、全域开放” 战略部署,围绕“x xx 建设老区振兴、红色旅游、美丽乡村示范县” 的战略目标,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工作,改革创新监管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监管执法,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力量开展统一执法行动,有效结合等 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 13 个部门联合部署的整治“ 保健” 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切实解决严重 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遏

     制“ 保健” 市场乱象。以“ 大市场大监管” 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夯实“ 春雷行动” 品牌,以严格执法保障公平竞争,以统一行动提升队伍形象,实现“ 经济活、市场稳、队伍强” ,确保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有序,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更加规范,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加有驱动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买得舒心。

     (三)行动主题。

     本次行动的主题是“ 亮剑市场监管,护航经济发展” 。

     亮剑市场监管:改革市场监管体制,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本次 行动正值市场监管部门从上而下机构改革关键时期,要深刻领会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新时期市场监管定位和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敢于亮剑,勇于担当,以专项行动成果检验机构改革效果。

     护航经济发展:通过聚焦节日消费高峰期,依法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保健”市场和以商贸集市为重点的各种市场乱象,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切实防范市场安全风险,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坚持落实竞争政策 基础性地位,强化竞争中立原则,为内资和外资、国营与民营、大公司与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

     用,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主要任务 本次行动包括“ 整治‘ 保健’ 市场乱象”“ 食品安全”“ 药品放心”“ 质量安全” 和“ 市场治乱”5 个执法子行动。

     (一)整治“ 保健” 市场乱象执法行动

     1. 行动目标:按照国家和省、市主管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 保健” 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部署,严厉打击“ 保健” 产品(服务)市场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保健市场秩序,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2. 行动重点:一是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假借健康讲座、组织旅游、公益推广等形式,或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等名义,或开展虚假荣誉评比等方式,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经营者资质、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和虚假交易行为。重点查处通过违法会销、电话营销等形 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二是加大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以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户外为重点媒介,重点查处含有断言功效、保证安全性、说明治愈率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重点查处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要加强对互联网广告的监测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保健食品整治。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对未 经许可生产、未按规定注册、不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掺假、产品标签虚假标识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四是严厉查处违规直销和传销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违规直销及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以直销企业名义在产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或虚假宣传行为。五是加大其他乱象治理力度。严厉查处“ 保健” 市场中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为违法会销提供便利条件、互联网领域违法行为以及虚构原价 、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城管局、县农牧业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旅游局、县网信办,各乡镇人民政府(朱管委)。

     (二)食品安全执法行动

     1. 行动目标:以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节日食品安全为抓手,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加强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的节令性食品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2. 行动重点:一是加强重点区域、行业整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学校周边、高速公路沿线、车站码头等食品消费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以集中承办“ 年夜饭”“ 团圆饭”“ 婚宴” 的餐饮服务企业为重点行业,提前介入、重点防控,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专项抽检,强化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二是加强节令性食品整治。以酒类产品、熟卤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鲜活水产品等节令性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活动中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过期原料加工食品、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农牧业局、县粮食局、县卫计局、县旅游 局、县网信办,各乡镇人民政府(朱管委)。

     (三)药品放心执法行动

     1. 行动目标:重点针对高风险药品生产环节、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严格规范生产、购进、储存、销售和使用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放心。

     2. 行动重点:一是开展无菌制剂生产环节整治。重点检查企业关键人员、关键设备、设施、仓储条件等变更情况以及确认与验证情况;生产工艺一致性情况;生产过程中防止污染与交叉污染措施

     的有效性、生产现场管理及相关验证情况和产品的无菌保障执行情况;企业质量体系的运行情况;实验室控制系统;数据可靠性,确保相关数据符合可溯、清晰、同步、原始、准确等原则的情况;物料和产品的管理情况,包括物料的采购、接收、贮存、检验、放行、发放、使用、退库、销毁等。二是开展药品零售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环节整治。突出农村场镇、城乡结合部、人口密集地区等重点区域,突出药品零售企业和连锁门店、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单位、隐形眼镜和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店等重点单位,重点检查经营资质、购进渠道和产品是否合法,证、票、货、款、 帐是否一致,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是否按照规定储存和陈列,执业药师是否在职在岗,是否按照规定销售处方药、二类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从事网络销售是否经过许可或备案等。三是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环节整治。突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门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诊所、医疗美容机构等重点单位,突出特殊药品、中药饮片和大型设备、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角膜接触镜以及美白、祛斑、防晒、染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重点品种,重点检查购进渠道和产品是否合法,是否建立真实 完整的查验、使用记录,是否违法配制制剂、自制化妆品,是否使用、转让或捐赠未经注册、过期、不合格医疗器械等。

     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旅游局、县网信办,各乡镇人民政府(朱管委)。

     (四)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1. 行动目标:以加快建设质量强县为统领,以提升供给质量为主线,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防范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严厉打击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和计量等领域违法行为,查办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质量需求和期待。

     2. 行动重点:一是开展特种设备执法检查。以公共聚集场所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化工行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制造、安装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元件制造、安装活动的行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校验,新安装的特种设备是否进行监督校验,设备是否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全力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二是开展消费品执法检查。以儿童用品、日用消费品、民生计量为重点,严格进行抽检,加强执法检查。依法严查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要求的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产品质 量违法行为;加强加油机、衡器、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和后处理,

     严厉打击违反计量法规等扰乱市场计量秩序的不法行为;开展防火产品、能效产品和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 双随机” 执法专项检查,促进防火产品、能效产品和汽车零配件产品质量提升。

     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农牧业局、县公安局、县经信局、县房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朱管委)。

     (五)市场治乱执法行动

     1. 行动目标:结合全县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为重点,集中整 治商贸集市内的市场乱象和突出问题;探索采取向社会发放“ 线索征集令” 等方式广泛征集线索,并加强与扫黑办和公安部门的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乱象治理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行动重点:一是依职能查处商贸集市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以蔬菜、水果、茶叶和水产品、中药材等交易市场为重点, 着力整治商贸集市存在的强制交易、附加不合理条件、假冒伪劣、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短斤少两、危害食品安全、违法销售生猪产品、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二是依法加强对商贸集市外市场乱象的整治。加大对垄断、不正当竞 争、违法会销、消费欺诈、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以及价格、网络交易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开展专利非正常申请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各地专利资助政策的清理力度。三是继续狠抓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继续强化对商品市场交易活动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

     线索的排查力度,发现线索及时报送县扫黑办和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朱管委)。

     (六)自选子行动行业及领域

     在“ 食品安全”“ 药品放心”“ 质量安全” 和“ 市场治乱”4 个子行定 动中各确定 1 个重点行业或领域进行集中整治。

     1. 食品安全执法行动自选行动:淀粉制品专项整治

     ( (1 )工作目标:按照“ 四个最严” 要求,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责任,督促淀粉制品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食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解决淀粉制品中铝含量超标问题,提振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确保淀粉制品质量安全。

     ( (2 )行动重点:一是淀粉制品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重点检查粉丝粉条生产企业、小作坊的原辅料进货查验情况、食品生产条件、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识标签等,深入排查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食品、不按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等食品安全隐患。二是重点产品。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时,要将近年来监督抽检不合格较多的产品做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督促生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真正解决好重点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三是食品标识标签。继续加强

     对辖区食品生产单位标识标签的监督检查,重点查验标签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 药品放心执法行动自选行动:处方药 销售专项整治

     ( (1 )行动目标:引导公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健康用药,重点整治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切实解决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开架销售处方药、驻店药师履职不到位、药师审方签字不齐全等问题,防控药物滥用风险,保障公众安全用药。

     ( (2 )行动重点:一是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否分区分柜陈列,是否贴有专有标识;二是是否开架销售处方药,是否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三是药师(执业药师)是否充分履行购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质量把关等职责;四是销售处方药时,是否留存消费者提供的有效处方备查,是否有当班执业药师审方签名和销售票据编号。

     3.“ 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自选行动:电梯安全专项整治

     ( (1 )行动目标:全面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对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的监督检查, 提升监管水平,严厉打击

     电梯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电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系统构建电梯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 (2 )行动重点:一是加大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整治力度。电梯使用单位严格执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的相关规定,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规范的电梯维保合同并监督执行,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实现“ 一梯一档” ,制定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加强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巡视,杜绝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缺岗、脱岗或者不按规定进行置 操作等行为,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 24 小时有效畅通。二是 加大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整治力度。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 )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严厉打击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件的行为;禁止将承接的电梯维保工程整体转包或分包给其

     他单位;禁止借用其他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

     业务;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行为,或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等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4.“ 市场治乱执法行动” 自选行动:节日市场促销活动整治

     ( (1 )行动目标:结合 春节市场消费旺季,以经营者节日促销活动为监管执法重点,打击违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通过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等形式,引导消费资源向守法企

     业流动,以此培养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和健康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

     ( (2 )行动重点:以商场、超市、酒店、景区、专卖店、大型专业市场为重点对象,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严厉打击借节日促销之机,进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消费欺诈、强制交易、“ 霸王” 条款侵权、商业诋毁、不正当有奖销售、推销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和其他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 年 年 1 月 月 11 日至 1 月 月 28 日 日 )

     。全面启动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深入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 年 年 1 月 月 12 日至 4 月 月 30 日 日 )

     。各有关部门要细化行动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三)总结表彰阶段。

     行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县“动 春雷行动 20xx” 领导小组将坚持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简便易行的原则,对各有关部门开展本次行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对业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按照省、市要求,强化领导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完善督导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考核评价,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轮专项行动由市监部门牵头研究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完成,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强化“ 保健” 市场整治。

     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扎实开展整治“ 保健” 市场百日行动,切实解决“ 保健” 市场中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突出问题。要强化部门协作,共同推动落实行动任务,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

     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维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屏障。

     (三)坚守安全底线。

     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高度出发,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 三条底线” ,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 全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综合治理体系,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增强市场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性、前瞻性和时效性。

     (四)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和行政建议等手段,引导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检查处置,做到对

     违法者“ 利剑高悬” ,对守法者“ 无事不扰” ,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要加强与公安、纪检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把执法重心放在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上,加强对新型疑难案件的研判和查处。县市监局将对全县重大或跨区域的复 杂案件统一组织查处,增强社会威慑力,树立执法权威。

     (五)加强网络交易监管。

     全面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严厉查处各类网络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增强网络交易平台的市场秩序责任人意识,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着力提升网络交易监管能力,通过多种形式,丰富手段,加快推进网监平台建设,提高运用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和收集证据的能力。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以贯彻《电子商务法》为契机,大力推动联合指导、联合约谈和联合告诫。

     (六)广泛推进舆论宣传。

     县市监局、广播电视台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要紧密围绕行动主题,拓展宣传领域,创新方法手段,突出宣传策划,使“ 春雷行动” 执法品牌深入人心;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要抓好典型案件宣传,曝光违法行为,警示引导消费;要宣传行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全面展示市监部门服务社会、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 春雷行动 20xx” 暨整治“ 保健” 市场乱象百 日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市监局局长任执行副组长,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农牧业局、县粮食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旅游局、县房管局、县网信办、县电视台等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 春雷行动 20xx” 暨整治“ 保健” 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监局,由县市监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作督导组、宣传报道组,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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