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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械制造业薪资制度

    时间:2021-03-22 06:04:52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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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制造业薪资制度 本文关键词:薪资,机械制造业,制度

    机械制造业薪资制度 本文简介:机械制造业薪资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目的本规则是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对于员工薪资、奖金、津贴等事项制定。第二条薪资给付原则薪资在给付原则上,应与公司委派的工作成正比。因此,非规定的休假及非公司委派的勤务,不支付薪资。二、薪资的分类、给付第三条薪资的分类薪资包括两大部分:(一)基准内薪资(二)基准外薪

    机械制造业薪资制度 本文内容:

    机械制造业薪资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规则是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对于员工薪资、奖金、津贴等事项制定。

    第二条

    薪资给付原则

    薪资在给付原则上,应与公司委派的工作成正比。因此,非规定的休假及非公司委派的勤务,不支付薪资。

    二、薪资的分类、给付

    第三条

    薪资的分类

    薪资包括两大部分:

    (一)基准内薪资

    (二)基准外薪资

    1.提早上班、加班津贴;2.深夜津贴;3.假日加班津贴;4.轮班制勤务津贴;5.休假日勤务津贴;6.警务津贴(比例分);7.值班津贴;8.通宵津贴;9.调驻津贴;10.交通津贴;11.春节加班津贴;

    12.临时传呼津贴。

    第四条

    缺勤扣除基本额

    员工缺勤时,依基准内薪资×1176×缺勤时数,为缺勤扣除基本额。

    第五条

    本薪

    本薪金给付原则,包括下列四项:

    (一)本薪依员工的职务及执行能力决定。

    (二)本薪包括基本薪资及年资两种。

    (三)新进员工的薪资计算方式,依表-1“初任基准薪资表”的标准给付。

    (四)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依表-2“员工年龄最低薪资表”的标准给付。

    第六条

    职等津贴

    经公司试用期满的员工,由人事科评定员工的职等,依表-3“职等津贴表”的标准给付。

    第七条

    扶养津贴

    公司对于须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扶养眷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依表-4“亲属津贴给付额表”的标准办理。

    第八条

    住宅津贴

    住宅津贴乃为贴补员工因无自用住宅,而须租赁房屋时,依表-5“住宅津贴补助表”的标准办理。

    第九条

    调整津贴

    员工因调职居住公司宿舍时,可中止住宅津贴,另依表-6“调整津贴补助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

    轮班勤务津贴

    实行轮班制的勤务人员,依表-7“轮班勤务津贴(定额分)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警务津贴

    凡任职警务勤务人员,依表-8“警务津贴(定率分)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福利津贴

    员工的福利津贴,依表-9“福利津贴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基准外薪资

    基准外薪资给付标准,依表-10,表-11,表-12,表-13的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薪资计算期间及支薪日

    (一)每月薪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16日到本月份15日止,为本月的勤务及薪资计算期间,并于该月25日支薪。

    (二)遇发薪日为假日时,则提早一日支付。若发薪日遇连续假日时,则于休假后第一天上班时支付;但不可延至27日以后支付。

    第十五条

    尾数计算

    薪资计算时,有未满一元的尾数产生时,以一元计算。

    第十六条

    支薪方法

    (一)薪资发放时,一律以现金直接支员工薪金。

    (二)员工死亡时,或因事无法直接交付员工时,可通知家属携带相关证件,委任代领。

    第十七条

    禁止抵消、冻结

    员工事先借支时,不得以薪资相抵,也不得以此作为债权担保,而予以冻结。

    第十八条

    紧急时的支薪

    下列情况发生时,经员工的请求,可不依照第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其已工作日数的薪资。

    (一)本人或扶养的眷属因生产、生病或灾害时。

    (二)本人或扶养的眷属结婚或葬礼时。

    (三)本人离职时。

    三、扣除、不支薪等

    第十九条

    下列规定,可自薪资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薪资所得税及其他法令规定须代扣的事项。

    (二)劳保费、团体意外保险费。

    (三)福利金。

    (四)工会协定的会费。

    第二十条

    假日、请假的薪资

    (一)员工缺勤时,每缺勤1天,扣除1天的缺勤薪资。

    (二)每一计薪期间,因私人事由请假时,缺勤日数超过16天以上者,以基本薪资的80%×出勤日数,作为该月的出勤薪资。

    (三)迟到、早退及私自外出时间以30分钟为一单位,在一计薪期间达10次时,则视为缺勤一天。

    第二十一条

    完全缺勤及停职中的薪资

    每一计薪期间完全缺勤或停职时,不支付薪资。但因派遣国外而停职时,可支付基准薪资的部分或全部。细节则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况,不支付该部分的薪资:

    (一)在上班时间举行劳工组织活动时。

    (二)由公司命令或公司许可下,在上班时间内,自他处接受报酬执行公司以外的业务时。

    (三)受惩戒处分,减薪或停止上班时。

    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况不视为减薪的对象:

    (一)因业务上的伤残疾病,须外出或早退。

    (二)行使公民权时(如公民选举及点阅或教育召集令时)。

    第二十四条

    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

    (一)在计薪期间中途进入公司时的薪资,实行按日计算。

    (二)离职及解雇时的薪资给付,依照已出勤的工作日数乘以基准内薪资和基准外薪资的津贴,为该月的薪资基准。

    第二十五条

    日薪的计算

    (一)实行日薪计算的薪资给付时,以月薪的1/22乘以基准薪资,即为日薪的给付标准。

    (二)二班隔日勤务制的警务员,其日薪的计算按月薪的1/27计算。

    (注)日薪计算的标准为〔一年(365日)-休假日(101日)〕÷12(月)=22日/月工作

    四、初任薪资、升级

    第二十六条

    初任薪资

    新进员工的初任薪资,依表-1“初任基准薪资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升级

    (一)公司原则上于每年12月31日办理升级。

    (二)员工的年龄在升级时达56岁以上者,其升级标准,按下列方式处理。

    1.薪资管理方法:实行薪资基准线的规定办理。

    2.升级方法:年度升级时,即使已为降级,仍以基准线为标准。

    3.受降级处分,导致目前基本薪资降低时,应提高至目前的基本薪资水准。若因严重

    违规,而受惩戒处分时,则另行考虑。

    4.基准线以各职等55岁为基准,一直到59岁的比率,其标准如下:

    4级93%

    5级92%

    6级92%

    7级91%

    8级88%

    9级87%

    10级86%

    11级85%

    第二十八条

    奖金及其他

    奖金及其他临时性支付,视公司业绩成长情况,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

    对试用员工的准用规则

    本规则准用于试用员工。

    表-1

    初任基准薪资表

    学历

    基准年龄

    基本薪资

    加给

    合计

    博士

    30岁

    28000元

    6000元

    34000元

    硕士

    26岁

    26000元

    4000元

    30000元

    大学

    22岁

    18000元

    3000元

    21000元

    大专

    21岁

    14200元

    2800元

    17000元

    中专

    20岁

    14000元

    2800元

    16800元

    高中

    18岁

    13000元

    2700元

    15700元

    初中

    15岁

    12000元

    2150元

    14150元

    注:

    1.

    录用超过基准年龄者,每超过基准年龄(12月31日前)1岁,即增加80元(依比例增加在基本薪资及加给上)。但不包含专科、大学及硕士。

    2.

    进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其年龄别最低初任薪资如下表(总额及加级)。

    表-2

    进入公司满一年员工最低薪资表

    金额

    金额

    基本薪资

    (内加级)

    基本薪资

    (内加级)

    15

    12000元

    2150元

    32

    19830元

    3580元

    16

    12470元

    2240元

    33

    20450元

    3680元

    17

    12890元

    2260元

    34

    21000元

    3780元

    18

    13310元

    2400元

    35

    21540元

    3880元

    19

    13670元

    2460元

    36

    21950元

    3950元

    20

    13890元

    2500元

    37

    22180元

    3990元

    21

    14250元

    2560元

    38

    22480元

    4050元

    22

    14640元

    2630元

    39

    22790元

    4100元

    23

    15040元

    2700元

    40

    23030元

    4140元

    24

    15500元

    2770元

    41

    23270元

    4190元

    25

    15810元

    2840元

    42

    23480元

    4220元

    26

    16230元

    2920元

    43

    23680元

    4270元

    27

    16900元

    3010元

    44

    23850元

    4290元

    28

    17300元

    3110元

    45

    24020元

    4320元

    29

    17860元

    3210元

    |

    30

    18440元

    3320元

    56

    31

    19080元

    3430元

    注:他公司经历认定而录取者,其初任基本薪资经劳资双方酌量后决定。

    表-3

    职等津贴表

    职等区分

    金额(月额)

    职等区分

    金额(月额)

    处长

    3100元

    副组长

    950元

    主任

    2600元

    主务

    800元

    副主任

    2250元

    员工4等职

    550元

    科长

    1850元

    员工3等职

    450元

    副科长

    1600元

    员工2等职

    350元

    组长

    1350元

    员工1等职

    250元

    表-4

    亲属津贴给付额表

    给付区分

    金额

    抚养亲属第1位

    妻子

    每月1500元

    妻子以外的直系亲属

    每月1250元

    第2位以后

    每一人

    每月650元

    表-5

    住宅津贴补助表

    给付区分

    金额

    (1)已婚或有税法上的抚养亲属者

    每月1800元

    (2)单身或独自营生者

    每月1200元

    (3)其他在公司连续服役一年以上者

    每月500元

    表-6

    调整津贴补助表

    给付区分

    金额

    (1)已婚或有税法上的抚养亲属者

    每月1000元

    (2)单身或独自营生者

    每月500元

    (3)其他在公司连续服役一年以上者

    每月200元

    表-7

    轮班勤务津贴(定额分)表

    轮班制勤务名

    金额

    三班制勤务

    高雄厂勤务

    每月1650元

    南梓厂勤务

    每月1650元

    二班制勤务

    台南厂勤务

    每月1250元

    民雄厂勤务

    每月1250元

    新庄厂勤务

    每月300元

    新竹厂勤务

    每月1300元

    杨梅厂勤务

    每月920元

    注:比例依据基准外薪资表-10。

    表-8

    警务津贴(定率分)表

    勤务名

    金额

    警务

    每月支付

    基本薪资的4%

    注:比例依据基准外薪资表-10。

    表-9

    福利津贴表

    勤务名

    金额

    福利津贴

    每月支付

    基本薪资×1.274%

    表-10

    基准外薪资表

    此表中的基准薪资皆不包含眷属津贴

    名称

    金额及支付条件

    提早上班、加班津贴

    规定上班时间外的提早上班及加班

    第30分钟支付基准薪资的1.27/352

    假日加班津贴

    假日上班每30分钟支付基准薪资的1.30/352

    有补假时为基准薪资的0.30/352

    深夜加班津贴

    深夜(晚上10点到第二天早晨5点)

    加班时,第30分钟支付基准薪资的1.35/352

    轮班制勤务津贴(比例分)

    三班制勤务津贴

    高雄厂

    B班或H班勤务每次为基准薪资的0.36%

    C班勤务含深夜加薪每次为基准薪资的2.2468%

    南梓厂

    B班或H班勤务每次为基准薪资的0.36%

    C班勤务含深夜加薪每次为基准薪资的2.2468%

    二班制勤务津贴

    台南厂

    B班勤务每次为基准薪资的0.36%

    H班勤务每次为基准薪资的2.0986%

    民雄厂

    B班勤务每次为基准薪资的0.36%

    H班勤务每次为基准薪资的1.4153%

    新竹厂

    X班勤务每次为基准薪资的0.36%

    Y班勤务每次为基准薪资的2.521%

    杨梅厂

    H班勤务每次为基准薪资的0.36%

    表-11

    名称

    金额及支付条件

    特殊日工作津贴

    非警务员及轮班制勤务者

    于周日轮班时

    每次100元

    警务津贴

    比例分

    每次勤务

    含深夜加薪

    总公司

    地理环境较好工厂

    200元

    地理环境较差工厂

    220元

    值班津贴

    值日或宿夜每次为

    基准薪资的1.515%

    通宵津贴

    7通宵

    含深夜加薪,每次勤务为基准薪资的3.4%

    6通宵

    含深夜加薪,每次勤务为基准薪资的4.2%

    5通宵

    含深夜加薪,每次勤务为基准薪资的4.9%

    4通宵

    含深夜加薪,每次勤务为基准薪资的5.7%

    2通宵

    含深夜加薪,每次勤务为基准薪资的7.7%

    注:7通宵为假寐7小时,休息1小时的通宵。2通宵指仅通宵2小时

    表-12

    交通津贴及给付条件

    交通费

    现金支付

    定额交通费

    通勤距离

    10km-15km

    月额600元

    通勤距离

    15km以远

    月额750元

    但一个月中上班日数未达10天时,不予支付

    调职津贴

    转职时必须与抚养亲属分居并单身赴任时,或赴任时,经人事科认定,在此期间支付下列的租赁津贴

    未满1个月者以日数比例计算

    经理或与经理同职等者

    月额4600元

    主任或与主任同职等者

    月额4100元

    科长或与科长同职等者

    月额3750元

    其他

    月额3350元

    表-13

    名称

    金额及支薪条件

    周日加班津贴

    警务员及轮班勤务者于星期日工作(含后半夜值班)时每次津贴100元。但星期日以外的休假日不支付

    (此外,当日为年度有薪休假,员工休假时也不支付)

    春节加班津贴

    农历过年期间,所有到公司上班者,每次勤务津贴额为1000元。但如警务员,一天两班制的勤务,只对1班勤务支付。此外,值日、职业、保全员的外的一般临时加班者,只对在规定时间的执勤者支付。

    临时传呼津贴

    突发事件、意外或预测将会发生而在夜间或假日将员工呼出时,应支付以下津贴。但此工作若已预先预告和轮值勤务者的召集时不给付

    每次勤务

    工作至深夜时200元

    其他150元

    篇2: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办法(制度范本)

    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 本文关键词:薪资,范本,管理办法,管理干部,行政

    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广东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文件美冷字[2001]07号签发人:方洪波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健全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体系,切实有效发挥薪酬分

    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广东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文件

    美冷字[2001]

    07

    签发人:

    方洪波

    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健全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管理体系,切实有效发挥薪酬分配机制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总原则)行政管理干部薪资的分配与工作能力、岗位特性及工作绩效挂钩,收入的绝对高低与所承担的责任挂钩,收入的相对高低与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挂钩,确保薪资分配的合理与科学。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空调事业部的中高层以上行政管理干部。主任工程师、主任会计师等专业技术干部适用于空调事业部《员工薪资管理办法》。

    第二章

    薪资的构成

    第四条(薪资构成)

    干部的薪资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基本薪资+年资工资+年终收益

    事业部职能部总监年终收益=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效益分红

    事业部职能部普通干部年终收益=效益分红

    子公司正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和职能部部长(经理)年终收益=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效益分红+超额经营成果贡献

    子公司普通管理干部年终收益=效益分红+超额经营成果贡献

    具体年终收益的确定:

    (一)事业部职能部

    事业部职能部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事业部《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二)二级子公司

    子公司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事业部《2001年度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

    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薪资分配的实现形式在现实分配过程中的确定依据如下:

    基本薪资与行政管理干部所从事工作岗位的重要程度、工作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从事该工作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等挂钩确定。

    年资工资与在本企业服务年限及相应标准挂钩。

    效益分红指在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一定比例的前提下管理人员所应得的效益分成,与本人工作绩效和所在单位及事业部整体经营绩效相关。

    超额经营成果贡献提成,即在事业部超额完成集团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的前提下,超额完成事业部下达的某项年度关键经营指标的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与该单位管理干部可分别按照一定比例对其该指标的超额部分进行提成。

    第五条(干部分类)为了便于薪资测算与计发,按照岗位性质、责任及风险,将事业部的行政管理干部划分为五类:

    A类、经营责任者

    包括

    1、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

    2、二级子公司的总经理;

    B类:主要经营管理成员

    包括:1、事业部管委会成员;

    2、二级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管委会成员。

    C类:重要科室或部门负责人

    包括:1、事业部重要职能模块负责人;

    2、二级子公司重要科室、部门或职能模块负责人。

    D类:一般科室、部门或职能模块负责人

    E类:部门副职、助理及其他干部。

    第六条(分配原则和参考因素)干部基本薪资的分配原则上依据岗位的重要性、责任及所承担的风险等因素确定。年终收益则主要由岗位价值及实际的工作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确定。

    第七条(薪资体系)干部基本薪资采取岗位职级工资制,年终收益的测算、分配和计发采用竞争性收益计算法。

    第三章

    基本薪资

    第八条(职级确定原则和方法)事业部管理干部根据其所从事工作岗位的重要性、工作责任大小及风险性并参考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等因素评定相应的职级。事业部管理干部级别共分为A、B、C、D、E五个职等,每等分别对应三到七个职级,共十八个职级。详见附表一《空调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职等职级表》。

    第九条

    基本薪资计发原则

    1、

    子公司A、B类干部及事业部职能部总监、子公司职能部部长(经理)的基本薪资实行年薪制,年薪的高低与所在单位规模、承担责任、风险和年度经营目标直接挂钩。月度工资不随企业的整体经营情况浮动,月薪按年薪标准的80%平均逐月发放,另20%在年终作为年终收益的一部分与所在单位的经营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发放。具体挂钩考核办法见《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子公司《2001年度经营责任书》。

    2、

    子公司普通管理干部的月度工资按所评定职级标准发放,月度工资随所在经营单位的经营情况浮动。

    3、

    事业部职能部的普通管理干部月度工资按所评定职级标准工资发放,月度工资不随事业部整体的经营情况浮动。

    第四章

    年终收益

    第十条(发放范围)事业部行政干部的年终收益发放范围为事业部年终干部绩效考核结果为70分以上的人员,非行政管理干部和干部绩效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人员原则上不计发年终收益。

    第十一条(评定原则)事业部职能部门的年终收益与事业部整体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各责任主体的年终收益与本单位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其它责任主体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事业部整体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相关。各单位(含研发中心和品质评价中心)的具体挂钩考核办法见《方案》。

    第十二条(计发原则)事业部行政管理干部年终收益的计发:

    1.

    事业部整体年终收益的计发与事业部利润完成情况挂钩,原则上只有在完成事业部整体年度利润目标大于50%的前提下才能计发效益分红,事业部整体完成年度利润目标低于50%,全体干部不予计发当年效益分红;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根据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子公司的计发见《方案》,职能部以管理绩效考核得分率同比《方案》中子公司的情况确定)

    2.

    在事业部整体利润目标完成超过50%的前提下,各子公司的年终收益依据《方案》所确定的办法计算和发放;事业部职能部根据管理绩效考核得分率同比《方案》中对子公司的发放情况确定计发。

    3.

    个人年终收益的计发与干部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其中A类人员的年终收益与本单位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营绩效考核得分和本单位管理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具体挂钩计算方法在子公司《2001年度经营责任书》中明确。

    第十三条

    行政管理干部年终收益的计发

    1、

    各因素所占的权重

    岗位特性决定该岗位干部可得年终收益的基数。

    岗位特性:指某一岗位的重要性及居该岗位相应要承担的责任、风险,以及担任此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的量化形式。干部岗位特性的具体评分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

    2、年终收益的计发

    A类人员年终收益计算方法见子公司《2001年度经营责任书》。

    事业部职能部管理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办法见《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干部的年终收益计算办法见《方案》。

    第十四条

    年终收益领取资格

    1.退休人员和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2.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调动的,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计发;调出人员原则上在经审计无问题的情况下,可在半年度或年度事业部考核结束后发放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

    3.违反集团及事业部规章制度,受到公司严重处分的,不计发年终收益;

    4.半年之内请事假累计二个月以上的(含二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的,不计发效益分红;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按其实际出勤时间及当年该单位经营情况确定。

    5.擅自离厂人员和不按事业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人员及被公司辞退或裁减的人员不计发年终收益。

    6.在年终收益计算期间,已提出辞职申请的干部及已离职者(含停薪留职人员)或已批准申请离职者,不计发年终收益,年终收益的计算期间为实际在岗工作的时间。

    第五章

    股票收益

    第十五条

    事业部干部收入中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以美的流通股的形式发放,具体的计发办法详见《集团中高层员工购买美的流通股暂行管理办法》。

    第六章

    薪资职级的确定和调整

    第十六条

    原则上事业部干部实行一年一聘制,相应干部工资职级在每年评聘时确定;取消干部考察期,每年新聘的干部按照其岗位特性所确定的职级范围根据个人能力和素质、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因素确定具体工资职级,调整后的职级从每年的一月份开始执行。(特殊人员可不受此限)

    第十七条(级别调整)在年度中间若发生干部升职、降职或岗位异动时应根据相应岗位的特性调整干部薪资职级。原则上在岗位或职级调整的当月即调整所发放的工资标准。

    干部新聘及调级申报审批程序为:

    一、中层干部(参照原集团科级干部)

    l

    职能部

    职能部总监提案—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裁决—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l

    子公司

    子公司管理部提案—子公司总经理审核—人力资源部会审—总经理裁决—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高层干部(参照原集团副部级以上干部)

    l

    事业部提案—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裁裁决

    第六章

    其它干部薪资

    第十八条(待岗干部)经事业部综合考评不合格或因违规违纪、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而被事业部及子公司免职的干部,除事业部、子公司已另行安排工作外,原则上可在集团内部重新寻找工作,新岗位一经确定,则按照新岗位工资级别计发工资。待岗期间的工资原则上按2500元/月计发,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无新岗位接收者则予以解聘。

    第七章

    薪资管理

    第十九条(基本薪资总额确定)参照同行业的工资水平,结合事业部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事业部以往的工资发放水平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测算并确定各职能部及二级子公司的干部基本薪资总额,并由事业部分解基本薪资总额(不含所提留的一定比例的工资)到二级子公司(干部基本薪资总额已包含在子公司的年度管理工资总额之内)。

    第二十条

    工资预算总额控制原则

    1、年度薪资预算期间,原则上在事业部核定的预算总额范围内,增人升级不增资,减人降级不减资,但在管理工资总额不突破预算范围的前提下,员工管理工资总额与干部基本薪资总额之间允许适当调剂和占用。

    2、出现重大机构调整或变动,由二级子公司申报调整预算,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可对预算额度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

    薪资计发

    一、

    基本薪资的计发

    基本薪资由事业部控制年度总额和月度计发水平,除A类以外的其他干部的月度工资由部门或子公司自行分配并按照下列程序申报审批后发放,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月度工资(明细)发放程序:

    1、

    事业部本部

    职能部提案—人力资源部会审—总经理裁决

    2、子公司

    子公司提案—人力资源部会审—子公司总经理裁决

    二、年终收益的计发:

    (一)总原则: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确定各责任单位及职能部门的年终收益总额,各单位及职能部内部自行分配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二)年终收益的计发时间:

    原则上年终收益每半年计发一次,时间分别为每年的七月份及下一年度的年初年度审计工作完成后,具体发放时间由事业部管委会决定。

    第八章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涉及的其它有关干部薪资方面的原则性问题参照集团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与本办法相关的附表、办法、方案

    1、空调事业部管理干部职等职级表(后附)

    2、《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子公司《2001年度经营责任书》

    4、《2001年度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

    美的空调事业部

    二00一年一月六日

    发:各单位

    送:辛副总、金副总

    抄报:集团总裁办、集团人力资源部

    印发份数:17份

    其中存档:1份

    篇3:酒店管理-饭店、旅馆及餐饮业薪资制度

    酒店管理-饭店、旅馆及餐饮业薪资制度 本文关键词:餐饮业,薪资,酒店管理,旅馆,饭店

    酒店管理-饭店、旅馆及餐饮业薪资制度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饭店、旅馆及餐饮业薪资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目的本规则是依据人事管理规章之规定,制定有关员工薪资事宜。第二条薪资结构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薪资基本薪金责任薪金现场作业津贴工作绩效津

    酒店管理-饭店、旅馆及餐饮业薪资制度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饭店、旅馆及餐饮业薪资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规则是依据人事管理规章之规定,制定有关员工薪资事宜。

    第二条

    薪资结构

    基准内工资

    基准外工资

    薪资

    基本薪金

    责任薪金

    现场作业津贴

    工作绩效津贴

    抚养津贴

    房屋津贴

    特殊作业津贴

    调驻津贴

    时间外工作津贴

    假日工作津贴

    深夜工作津贴

    交通津贴

    本薪

    加给

    薪资结构如下:

    第三条

    薪资给付种类

    薪资计算包括下列四项:

    (一)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停止勤务时,依规定不得扣除缺勤额。

    (二)日结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缺勤时之薪资,可自薪资中扣除当日之缺勤额。但全月不上班者,则不支付该月之薪资。

    (三)计时制:依员工勤务时间来决定其支付标准,不上班则不需支付薪资。

    (四)日薪制及计时制薪资之计算,原则上是以基准内薪资除以勤务日数或勤务时数之金额为基准。

    第四条

    支付方法

    (一)薪资支付通常以汇入事先告知之个人银行账户内为原则。但有特殊情况时,人事科申请以现金直接支付之。

    (二)员工死亡时之薪资,可由人事科通知其家属带相关证件支领。

    第五条

    扣除额

    下列规定可自薪资中自行扣除:

    (一)个人薪资所得税。

    (二)劳保费。

    (三)工会协议之事项,例如:

    1.暂付款。

    2.餐费及宿舍费。

    3.团体意外保险费。

    4.工会会费及员工福利基金。

    (四)其他,法令所规定事项。

    第六条

    薪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一)采月薪制之薪资计算期间,从每月18日开始到次月17日为止并于当月月底支付。支薪日遇休假日时,可提早于前一日发放。

    (二)采日薪制及计时制之薪资计算期间,则以厘定之出勤日数作为计算基准;薪资支付日则与月薪制相同,应于当月月底发放。

    (三)薪资计算期间遇年度调薪时,则以调薪日起之勤务时间分别计算之。

    第七条

    缺勤之扣除

    员工无故以欺骗或不正当之事由来规避出勤时或受命令停止出勤时,其未执行勤务时间,则不予以支付薪资。

    二、基准内薪资及基准外薪资

    第八条

    基准内薪资及基准外薪资

    (一)薪资给付原则上依表-1及表-2之规定作为基准内薪资及基准外薪资之依据。

    (二)勤务时间之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时间单价=

    基准内薪资(不含扶养津贴)一个月平均规定之勤务时数

    表-1

    基准内薪资给付额表

    基本薪资

    本薪:依职务重要程度、能力及考核等衡量后决定

    1.

    依表2.16基本薪资表及基本薪资制概要之规定办理

    2.

    依表2.17之规定办理

    加薪:依同行业薪资水准、各人之特殊才能、社会之物价水准及其他重要因素之衡量后决定

    责任津贴

    另行制定

    依表2.17之规定办理

    现场津贴

    另行制定

    同上

    抚养津贴

    1.

    配偶者:1200元

    2.

    其余之抚养家属每人每月之津贴额为500元,但以三人为限

    依员工之收入赖以维持生计之抚养家属

    工作绩效津贴

    500元~1200元

    各店自行决定

    房屋津贴

    单身者每月津贴额为1200元;须抚养家属者,每月津贴额为2000元

    特殊作业津贴

    依人事科考核后另行制定

    调驻津贴

    1.

    单身者,每月津贴额为1000元

    2.

    须抚养家属者之津贴为2000元

    由总公司调派

    其他地区者

    表-2

    基准外薪资给付额表

    勤务时间外及休假日加班津贴

    时间外及休假日加班:

    时间单价×1.25×时间数

    (注)主管人员及具监督职务人员,不支付加班津贴

    深夜勤:

    时间单价×0.25×时间数

    交通津贴

    定期标准给付额

    以最低交通费为基准

    第九条

    调薪

    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临时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一)凡具有资格调薪者,应于10月31日前送人事科审核,并于12月31日前依个人之考绩给予定期之调薪。定期调薪以每年调整一次为原则。

    (二)中途录用人员、留职停薪者、试用期间者及特约人员皆不属于定期调薪之范围内。

    (三)临时调薪之相关事项,则因时因地另行制定之。

    (四)受惩戒处分之员工应视其处分之轻重,全部或一部分不予以调薪。

    (五)有调整薪资之必要时,则依下列公式计算平均薪资之标准:

    平均薪资=

    薪资结算日前3个月之薪资

    (90日)

    三、奖金

    第十条

    奖金计算期间及支付对象

    奖金包括定期奖金及结算奖金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一)定期奖金之计算期间每年分2次在6月及12月分别支付给在职之员工。

    (二)定期奖金是由基准奖金、级别加算及连续工作年资等构成。

    (三)基准奖金之级别加算的计算方法,乃以基本薪资及责任津贴为基础乘以支付比率再

    乘以出勤率所得之金额即是。

    (四)基准奖金之支付率是以公司业绩及其他变动因素之衡量而决定。

    (五)级别加算及支付率之规定如下表:

    表-3

    级别

    支付率

    1~3等

    0.2

    4等

    0.3~0.4

    5等

    0.5~0.7

    6等

    0.6~0.8

    (六)出勤比率之计算,则依下列公式计算:

    出勤率:1-〔(0.007×请假日数+0.0035×有薪休假之调换日数)+(0.002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30分钟以内)+0.003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30分钟以上))

    (七)连续工作年资之加算:

    年资3年~5年未满每年加发300元

    年资5年~10年未满每年加发350元

    年资10年~15年未满每年加发380元

    年资15年以上每年加发420元

    (八)结算奖金(成果分配)是依据年度中之收益及成果分配规则,以前年度进入公司

    且于奖金支付日仍在公司服务之在职员工为支付对象。

    四、临时津贴

    第十一条

    临时津贴给付之对象及给付额

    凡具下列资格者,可申请给付临时津贴:

    (一)因公务而受伤,必须长期请假者,可支领平均薪资三个月;但已申请劳保灾害补

    助及团体意外险补助额时,则须从平均薪资中扣除相等之金额。

    (二)其他,特殊且经由公司认为有必要者。

    五、特别事项

    第十二条

    特殊职务

    凡从事特殊职务之员工,可依下列规定办理给付:

    (一)特殊职务之资格:

    1.餐厅女服务生(含会计、店员、侍应生)。

    2.酒店服务生、女佣。

    3.兼差性质之员工。

    4.洗碗工(含杂役及清洁工等)。

    (二)上项之津贴,凡适用于公司之薪资规定者则不在此限。

    (三)奖金可视其绩效,不定时发放。

    (四)不支付奖金时,可改用红包、礼金或是礼品等替代之。

    六、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七、附录

    (基本薪资制度概要)

    (一)基本薪资给付之范围乃以本规则第一条所定之内容为基准。

    (二)基本薪资乃由本薪及加薪所构成,并作为奖金计算之基础;而本薪则为离职金计

    算之基础。

    (三)本薪金给付标准,则依表-4“基本薪资表”之标准制定给付额。

    (四)新进人员薪资给付之规定如下:

    1.年满18岁,高中毕业之新进员工则核定为1等1级。

    2.年满18岁,中学毕业之正式员工,经人事科考核后认定其能力已合乎规定者,原则

    上以1等1级任用之。

    3.大学毕业之新进人员,原则上以2等1级任用之。

    4.中途录用者,则视其毕业年度及经历等衡量后,另行制定给付之标准。

    (五)调薪:

    1.定期调薪于每年12月31日实施,由各部门主管及人事科评定员工之考绩后,区分为A、B、C、D、E等5个等级,可根据下表之标准办理调升。但是能力表现特别优异者或太差者,则由人事科另行制定,不在原订制定之基准内。

    表-3

    阶段

    A

    B

    C

    D

    E

    升级

    7

    6

    5

    4

    3

    2.当本薪之等级级数已达最高之级职时,原则上不再予以进级。

    (六)加薪是依等级别及考核之成绩别,所支付之一定的金额;加薪本身属于定期调薪

    外的另一种津贴,并于7月时实施。

    (七)本薪仅在定期调薪时调整,但经由人事科评定之优秀员工,亦可在加薪额中调整其薪资。

    (八)12月(调薪)、7月(调整)、隔年12月调薪,特别是7月之调整时,应一并衡量7月至12月之中途录用人员及明年之新进人员的薪资事宜。

    表-4

    基本薪资表

    1

    2

    3

    4

    5

    6

    1

    10300

    11600

    12300

    14400

    16800

    19400

    2

    10800

    12200

    13000

    15300

    17800

    20500

    3

    11300

    12800

    13700

    16200

    18800

    21600

    4

    11800

    13400

    14400

    17100

    19800

    22700

    5

    12300

    14000

    15100

    18000

    20800

    23800

    6

    12800

    14600

    15800

    18900

    21800

    24900

    7

    13300

    15200

    16500

    19800

    22800

    26000

    8

    13800

    15800

    17200

    20700

    23800

    27100

    9

    14300

    16400

    17900

    21600

    24800

    28200

    10

    14800

    17000

    18600

    22500

    25800

    29300

    11

    15300

    17600

    19300

    23400

    26800

    30400

    12

    15800

    18200

    20000

    24300

    27800

    31500

    13

    16300

    18800

    20700

    25200

    28800

    32600

    14

    16800

    19400

    21400

    26100

    29800

    33700

    15

    17300

    20000

    22100

    27000

    30800

    34800

    16

    17800

    20600

    22800

    27900

    31800

    35900

    17

    18300

    21200

    23500

    28800

    32800

    37000

    18

    18800

    21800

    24200

    29700

    33800

    38100

    19

    19300

    22400

    24900

    30600

    34800

    39200

    20

    19800

    23000

    25600

    31500

    35800

    40300

    21

    20300

    23600

    26300

    32400

    36800

    41400

    22

    20800

    24200

    27000

    33300

    37800

    42500

    23

    21300

    24800

    27700

    34200

    38800

    43600

    24

    21800

    25400

    28400

    35100

    39800

    44700

    25

    22300

    26000

    29100

    36000

    40800

    45800

    26

    22800

    26600

    29800

    36900

    41800

    46900

    27

    23300

    27200

    30500

    37800

    42800

    48000

    28

    23800

    27800

    31200

    38700

    43800

    49100

    29

    24300

    28400

    31900

    39600

    44800

    50200

    30

    24800

    29000

    32600

    40500

    45800

    51300

    31

    25300

    29600

    33300

    41400

    46800

    52400

    32

    25800

    30200

    34000

    42300

    47800

    53500

    33

    26300

    30800

    34700

    43200

    48800

    54600

    34

    26800

    31400

    35400

    44100

    49800

    55700

    35

    27300

    32000

    36100

    45000

    50800

    56800

    36

    27800

    32600

    36800

    45900

    51800

    57900

    37

    28300

    33200

    37500

    46800

    52800

    59000

    1

    2

    3

    4

    5

    6

    38

    28800

    33800

    38200

    47700

    53800

    60100

    39

    29300

    34400

    38900

    48600

    54800

    61200

    40

    29800

    35000

    39600

    49500

    55800

    62300

    41

    30300

    35600

    40300

    50400

    56800

    63400

    42

    30800

    36200

    41000

    51300

    57800

    64500

    43

    31300

    36800

    41700

    52200

    58800

    65600

    44

    31800

    37400

    42400

    53100

    59800

    66700

    45

    32300

    38000

    43100

    54000

    60800

    67800

    46

    32800

    38600

    43800

    54900

    61800

    68900

    47

    33300

    39200

    44500

    55800

    62800

    70000

    48

    33800

    39800

    45200

    56700

    63800

    71100

    49

    34300

    40400

    45900

    57600

    64800

    72200

    50

    34800

    41000

    46600

    58500

    65800

    73300

    表-5

    抚养津贴及住宅津贴给付额表

    (单位:元)

    4-1

    抚养津贴

    给付

    抚养眷属

    范围

    配偶

    1800

    其他抚养眷属

    500

    4-2

    住宅津贴

    户主

    地区

    有抚养眷属

    无抚养眷属

    单身

    北部地区

    2300

    1500

    1000

    中部地区

    1800

    1200

    800

    南部地区

    1200

    1000

    550

    表-6

    等级

    等级分类之标准

    分类之基准

    等级之分等运用

    备考

    6

    大部门之首长、指挥统率、科长以下人员及业务之推展对全公司的计划方案及作为董事长之补佐,完成各项任务。

    在5等任职5年以上者成绩特优者中选拔出此为6等之分类基准,被任命为总经理一职时,原则上视为6等职。

    5

    中部门主管,对业务需负有责任且需指导部下,监督业务推展,对全体性计划单任总经理补佐,完成任务。

    在4等任职5年以上者成绩优良者中选拔出此为5等之分类基准,被任命为经理职时,原则上视为5等职。

    4

    小部门之主管,对业务需负责任,对下属、部下担任指导调整业务,且需具有较高度之专业知识及经验者。

    在3等任职4年以上者成绩优良者中选拔出此为4等之分类基准,被任命为副理级,原则上视为4等。

    3

    负责相关之特定任务,对下属、小部门督导之职责需确实完成,本身具有高度之专业知识与经验者。

    在2等任职3年以上者成绩优良者中选拔出此为3等之分类基准,被任命为主任级职时,原则上视为3等职。

    2

    对各单位职务以自己之知识经验自行判断,单独处理对1等的指导完成分配之职责。

    在1等任职3年以上者成绩优良者中选拔出此为2等之分类基准,大学毕业者经采用后,原则上视为2等职。

    1

    并不需要具有特别经验及知识,指要按照上级指示去执行,以固定重复性的业务为主去执行。

    18岁以上者,17岁以下者不排列等级,亦不按本表处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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