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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预算类【含6个实用制度】

    时间:2021-05-05 18:02:00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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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预算类【含6个实用制度】 本文关键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预算,制度,实用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预算类【含6个实用制度】 本文简介: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预算类10.1预算授权批准制度制度名称预算授权批准制度受控状态文件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按照“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企业在实施预算控制时必须明确预算审批机构、预算制定机构和预算执行机构,并按照岗位分工控制的原则,赋予上述机构及有关部门在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预算类【含6个实用制度】 本文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预算类

    10.1

    预算授权批准制度

    制度名称

    预算授权批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按照“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企业在实施预算控制时必须明确预算审批机构、预算制定机构和预算执行机构,并按照岗位分工控制的原则,赋予上述机构及有关部门在预算控制中的相应职责和权限。基于此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责任单位

    1.企业预算审批机构——股东大会。

    2.企业预算制定机构——董事会。

    3.企业预算管理机构——预算委员会。

    4.企业预算支持机构——财务部。

    5.预算执行机构——企业各部门/分公司/分支机构。

    第2章

    预算编制的授权审批

    第3条

    预算目标制定和形成

    1.预算委员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拟定企业预算目标和政策,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2.预算委员会将批准的预算目标下达到企业各部门和各子、分公司。

    第4条

    部门预算编制上报

    企业各部门按照下达的财务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详细的预算方案,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企业预算委员会。

    第5条

    审查平衡

    企业预算委员会对各部门上报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和平衡。在审查过程中,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并反馈给各部门予以修改。

    第6条

    审议批准

    预算委员会在各部门修正调整的基础上重新汇总各部门预算方案,编制企业预算方案,上报企业董事会审核,股东大会审批,形成企业正式年度预算方案。

    第3章

    预算执行中的授权审批

    第7条

    企业预算审批、分解与下达

    企业预算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后,在各责任中心间进行分解、下达,各部门/分公司/分支机构为企业预算的责任单位。

    第8条

    各项业务预算的执行

    各责任单位按照预算责任分解情况分别承担业务预算、费用预算及资金预算等各类预算的执行职能。

    第9条

    财务支出的审批

    1.预算内资金支出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支出实行总裁审批。

    2.预算外支出需提交预算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第4章

    预算调整中的授权审批

    第10条

    预算调整申请

    企业各部门/分公司/分支机构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可提出预算更改及修订申请。

    1.预算执行的差异率超出预算差异的可容忍范围,并分析合理,则需进行修订。

    2.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特别是市场行情的意外变化),并对预算执行有重大影响,则需在发生当期及时修订预算。

    第11条

    申请审批

    1.预算委员会汇总各单位提交的预算调整申请,编制预算变更对照表,并说明总变更数对企业目标的影响程度,提交董事会审议,最终由股东大会审批。

    2.预算委员会根据审批意见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平衡协调,形成新的预算调整方案。

    3.预算委员会将新的预算调整方案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执行新预算。

    第5章

    预算分析与考核的授权审批

    第12条

    企业各部门/分公司/分支机构定期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上交预算委员会。

    第13条

    财务部对各单位提交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进行分析,编制总体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第14条

    预算委员会根据分析结果,编制各责任中心的奖惩方案,交董事会审批。

    第15条

    根据审批的奖惩方案,及时对各责任中心进行奖惩,以调动部门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性。

    第6章

    附则

    第16条

    预算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

    第17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10.2

    预算编制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预算编制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

    目的

    为建立科学的预算管理体制,健全和精确管理工作目标,动态监控运营状况,使企业生产经营在科学预算的基础上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内容及适用范围

    1.本规定重点规范各部门的预算分类、编制及企业财务的预算控制。

    2.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总部、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第3条

    预算编制原则

    全员参与、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综合平衡。

    第4条

    预算分类

    1.按照编制时间划分为年度预算、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3种形式。

    2.按照预算内容划分为生产经营预算、资本预算、财务预算3种形式。

    (1)生产经营预算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直接材料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销售费用预算、管理费用预算、财务费用预算。

    (2)财务预算包括预计现金流量、预计损益、预计资产负债。

    (3)资本预算包括对外投资预算、基建工程预算、固定资产更新预算。

    3.按照预算控制功能划分为企业整体预算、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3种形式,其中部门预算包括部门费用、成本预算、部门工作目标预算等。

    第5条

    预算编制单位

    企业设两级预算编制单位,即作为一级预算编制单位的企业和作为二级预算编制单位的各部门和分支机构。

    第6条

    预算编制方式及方法

    1.企业预算编制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

    (1)企业预算委员会提出企业的参考性目标,经董事会审批后逐级分解下达。

    (2)二级预算单位依据企业参考性目标对本单位的要求,编制本单位预算。

    (3)预算委员会汇总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并编制企业总体预算,履行报批程序。

    2.预算编制的基本方法

    (1)固定预算

    固定预算,又称静态预算。以预算期内正常的、可实现的某一业务量(如生产量、销售量)水平作为惟一的基础,以上期实际业绩为依据,以单一的会计年度为预算期,确定各项预算指标数据的方法。

    (2)弹性预算

    以业务量、成本和利润之间的依存关系为依据,以预算期内可预见的各种业务量水平为基础,编制能够适应多种情况的预算的方法。

    (3)零基预算

    对于任何一个预算期或预算项目,都不以现有的预算数为基数,而是从零开始,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经营需要来安排有关项目预算数额的方法。

    (4)滚动预算

    滚动预算,又称永续预算。它是预算随着时间推移而自动递补,使其始终保持一定期限(通常为1年)的一种预算编制方法。以月份为单位进行滚动编制预算的方式,称为逐月滚动预算;以季度为单位进行滚动编制预算的方式,称为逐季滚动预算。

    (5)概率预算

    概率预算是指对在预算期内不确定的各预算构成变量,根据客观条件,做出近似的估计,估计可能变动的范围及出现在各个变动范围的概率,再通过加权平均计算有关变量在预期内期望值的预算编制方法。

    第7条

    年度预算编制程序

    1.每年12月3日前,预算委员会负责人须向董事会提交年度预算完成情况(12月份用预计数),企业总裁向董事会提交下年度经营预测的报告。

    2.每年12月10日前,董事会下达主要经营指标。

    3.每年12月15日前,预算委员会组织各部门经理召开预算工作会议,将下年度的总体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并按时间分解至4个季度。

    4.各部门经理组织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后交预算委员会汇总、审核、整理,形成企业总体预算。

    5.年度预算必须于12月25日~12月30日之间,经董事会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下发至各部门正式执行。

    第8条

    月度预算编制程序

    1.月度预算要求每月30日前,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年度预算目标和本期完成进度,拟订下月份指标,向预算委员会提交月度预算(草案)。

    2.由预算委员会负责组织整理、汇总报董事会批准。

    第9条

    临时预算编制程序

    1.临时预算是由特殊项目或接受某项临时交办任务负责人,根据管理需要提出某一时期或阶段的预算。

    2.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其直接上级和预算委员会负责审查,具体指标按审批权限批准,在审批权限以外的项目,由董事会批准。

    3.董事会批准后实施。要求在项目正式启动之前完成这类预算的编审工作。

    第10条

    在各项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的回款目标,其资金临时缺口,由预算委员会负责制定备用筹资方案。

    第11条

    各部门必须根据预算委员会提出的预算编制及其操作要求,及时编制、上报、下达规定时期的预算,并接受考核。

    第12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修改或废止。

    第13条

    本规定实施后,凡既有的类似规定自行终止,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与国家有关规定抵触的,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10.3

    预算执行控制制度

    制度名称

    预算执行控制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确保企业的各项预算执行到位,维护企业预算管理的严肃性,杜绝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预算执行机构及职责

    1.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各部门是预算的执行机构和责任主体。

    2.实际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分解后的各项预算标准。

    3.预算执行的直接责任人是各责任主体的负责人和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第3条

    预算执行控制权限

    预算执行控制权限的划分具体如下表所示。

    预算执行控制权限划分表

    预算执行事项

    权限部门

    预算内行为

    1.预算执行机构责任人对各项支出预算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决策

    2.财务部对预算执行机构的各项支出进行有效性审核,并将相关结果反馈给执行机构责任人

    预算外行为

    1.总裁在授权范围内对预算外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定

    2.预算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对预算外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定

    3.董事会对未进行授权的重大预算外行为进行最终审批和决策

    第4条

    预算执行责任划分

    具体责任划分如下表所示。

    预算执行主要责任分配表

    部门

    主要预算责任对象

    责任形式

    生产部

    生产预算、直接材料预算、直接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

    负责执行、落实并对执行结果负有直接责任

    营销部

    毛利预算、销售费用预算

    财务部

    现金预算、财务费用预算

    总裁、总裁办公室、各相关部门

    管理费用

    采购部

    采购预算、资金周转预算、付款率预算、采购价格预算、期末库存预算

    第2章

    预算执行事项的申请和批复

    第5条

    预算内事项的申请

    预算内事项的申请,须编制预算内事项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如下。

    1.预算内事项的活动和金额。

    2.预算事项在预算书和工作计划报告书中的相应编号或类别名称。

    3.预算事项预计进行的时间以及提出申请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经办部门或经办人等。

    第6条

    预算外事项的申请

    预算外事项申请,须编制预算外事项申请书,内容如下。

    1.注明预算支出的原因,包括经营环境、原预算目标的合理性以及其他原因。

    2.详细说明预算外支出的金额,预期回报等数据。

    3.具有审核、审批权人员的签名。

    第7条

    财务部、预算委员会、总裁、董事会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履行各类预算事项申请的核查和批准职责。

    第3章

    预算执行结果控制

    第8条

    建立预算执行台账

    1.集团企业、下属分、子公司及各部门均建立预算执行统计台账,并由专人负责统计,及时登记,每日总结,并主动与财务对账,做到日清日结。

    2.台账要按照预算的具体项目详细记录预算数量、金额、实际发现数、差异数、累计预算数、累计实际发生数、累计差异、差异说明等。

    第9条

    签订各级预算执行责任书,确保预算执行到位。

    1.责任书的体系

    (1)董事长与总裁签订集团的总体预算执行责任书。

    (2)总裁与其直接下级预算单位的负责人签订各单位或部门的预算责任合同书。

    (3)各基本预算单位的负责人与有关管理人员签订执行责任合同书。

    2.预算责任书的内容包括主要的预算指标、完成要求、奖惩措施,责任书附件包括经批准的预算文件、完成预算的具体措施等。

    第10条

    预算执行情况总结和反馈

    1.企业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对各分、子公司、各部门执行预算的情况进行跟踪监控,不断调整执行偏差,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2.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预算单位应定期召开预算例会,对照预算指标及时总结预算执行情况、计算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同时确定下期的工作重点。预算例会按照召开的频度应当形成不同形式的预算反馈表。

    3.将本单位或本部门预算反馈表连同预算工作总结送交财务部。

    4.财务部每月按照部门编制预算执行表,比较实际与预算目标的差异,并进行差异分析,填写分析结论。作为预算委员会检查和考评预算执行情况的依据。

    第11条

    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1.集团企业各分、子公司和各部门定期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编制频率为年度、半年度和季度。

    2.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须遵循以下要求。

    (1)各分、子公司和各部门在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时,应与上一年度同期进行对比。

    (2)各分、子公司和各部门在进行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时,应进行下季度预测,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分析、销售收入预测、重大成本支出预测、季度利润预测、资本性支出完成预测等。

    (3)各分、子公司和各部门在进行第二季度分析时,应对全年完成情况进行预测。

    (4)第4季度需按月提交月度预算支出预测,分别在9、10、11月底报送本月完成情况及下月的预算支出预测。

    第12条

    预算结余可以跨月度使用,但不能跨年度。

    第13条

    下属子公司预算执行控制

    1.下属子公司应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各项费用应该按专项进行使用和控制,各项目费用当月有节余的,可以在结转下月使用,未经财务部审批,严禁各项目费用之间相互替代使用。

    2.下属子公司在当月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生了超预算情况,先用上月节余弥补,如果节余不足弥补的,按超预算金额的多少报不同部门审批,如果当月超预算金额在预算金额×%以内,由下属子公司总裁审批;超过×%的,需交集团财务部和预算委员会审批。

    第4章

    附则

    第14条

    本制度由预算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及其解释工作。

    第15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10.4

    预算调整管理办法

    制度名称

    预算调整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规范企业预算调整的管理,加强企业预算控制的科学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总部及所属分、子公司。

    第2章

    预算算调整管理

    第3条

    进行预算调整必须遵循的原则

    1.预算调整事项不能偏离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财务预算目标。

    2.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

    3.预算调整重点指的是财务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

    第4条

    预算调整方案应符合的要求

    1.预算调整事项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现实生产经营状况。

    2.预算调整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或非正常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3.预算调整方案客观、合理。

    第5条

    预算调整条件

    1.企业体制改革。

    2.大型自然灾害的影响。

    3.企业内部重大政策调整。

    4.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发生不可抗拒事件。

    5.国家宏观政策大幅调整,例如预料外的全国工资上涨等。

    6.市场经济形式发生重大变化,企业经营目标必须进行调整。

    7.业务经营范围变更。销售收入时间差异,新产品投放的推迟,显著的现金流通速度变化,新的资本投资。

    第6条

    预算调整方式

    预算调整分为预算事项的应急调整和年度调整。应急事项是指不及时进行调整就会影响生产和经营,每月调整一次;年度调整是对重大事项的调整。

    第7条

    年度预算调整

    年度预算需要做调整的,相关部门需于当年6月底前将调整预算申请上报预算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无法平衡解决的,报请企业董事会调整。预算的调整按原预算编报审批程序办理。

    第8条

    应急调整

    因特殊情况或应急任务需要发生的预算外项目支出,又无法等待调整预算的,则须履行相应报批程序,财务部依据有关签报或会议纪要等文件办理付款。财务部无法解决的,提请企业预算委员会特别审批。

    第9条

    预算调整程序

    1.预算调整应当由预算执行单位向企业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财务指标的调整情况。

    (2)调整原因。

    (3)预计执行情况和保障措施。

    (4)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2.预算委员会应当对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核。

    3.董事会将审核通过后的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下发执行新的预算。

    第3章

    附则

    第10条

    本办法由预算委员会拟定并负责解释。

    第11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批后生效,修改、废止时亦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10.5

    预算执行分析制度

    制度名称

    预算执行分析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1.了解预算执行中的差异,为预算考核提供依据,并作为考核与奖惩的基础。

    2.了解预算与战略的配合程度,为预算修正和调整提供参考依据,发挥预算的指导作用。

    3.为编制下期预算积累经验,加强企业预算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权威性。

    第2条

    定义

    预算分析就是通过对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目标进行比较,确定是否存在执行差异,为进行预算调整、预算修正提供依据。

    第3条

    预算分析责任单位

    1.董事会为预算分析的决策机构。

    2.预算委员会为预算分析管理机构。

    3.各业务部门为预算分析的执行机构,财务部负责对企业总体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第4条

    预算分析管理方式

    企业通过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5条

    预算执行分析的内容

    预算执行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1.差异性分析

    定期进行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的比较,提供差异性分析,为预警提供依据。

    2.一致性分析

    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与企业长期目标及基本目标的一致性。

    3.例外事项分析。

    分析由于例外事项引起的对整体预算目标的影响情况。

    4.差错分析

    分析由于目标理解不一致而造成的填报错误内容。

    5.进度分析

    对各项预算目标的进度进行分析,为考核工作提供依据。

    第2章

    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第6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预算执行部门设专人及时检查、追踪本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收集、汇总有关财务、业务、市场、技术、政策、法律等信息,为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的编制做好准备。

    第7条

    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分临时性报告和定期报告。对重大差异和问题要编制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分月度分析报告和年度分析报告,要全面分析本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

    第8条

    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的要求

    1.把握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两个角度进行。

    2.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等多重方法。

    3.对于预算执行当中产生的差异,应客观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或建议。

    第3章

    预算分析报告的审议和评估

    第9条

    预算分析报告的审议和评估通过定期召开的预算执行分析会议进行。

    第10条

    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准备

    1.各单位提前准备同预算相关的各方面(财务、业务、市场、技术、政策、法律等)信息、图表资料等。

    2.财务部汇总各预算执行部门编制的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企业总体的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并在会议召开前3天内提交给预算委员会。

    3.预算委员会工作人员将相关会议资料进行整理后,打印、装订并及时分发给各个参会部门和人员。

    第11条

    参会人员

    总裁、预算委员会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相关预算执行单位负责人等。

    第12条

    召开时间

    1.季度预算执行分析会时间分别在4、7、10月下旬,时间1天。

    2.年度预算执行分析会时间在1月下旬,时间1~2天。

    第13条

    会议规则

    1.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目的不仅是为了揭示和解释问题,更主要的是形成对问题的共识和解决问题的对策。

    2.对于预算执行中出现的超出合理范围的差异,应当客观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措施或建议,并编制预算执行差异分析报告提交给董事会审核。预算执行差异分析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期预算数、本期实际预算完成数、本期差异、累计预算数、累计实际发生数、累计差异数。

    (2)对差异进行具体分析的过程和说明。

    (3)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

    (4)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扩大、推广的建议。

    第14条

    会议议程

    1.企业预算委员会负责人介绍上期企业总体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差异及其原因。

    2.逐一总结各单位上期预算完成情况,发掘问题,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责成解决。

    3.总结会议达成的需要上报董事会审核解决的问题,明确改进目标。

    4.总裁进行总结后宣布闭会。

    第15条

    会后事项

    1.预算委员会负责人上报董事会需要审核的解决事项和问题。

    2.预算委员会及各相关单位整理、记录会议产生的资料。

    第4章

    附则

    第16条

    预算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

    第17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10.6

    预算审计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预算审计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

    目的

    在预算审计实施过程中,为了保证审计工作效果,规范审计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意义

    通过实施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第3条

    方式

    预算审计采取全面审计与抽样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4条

    频率

    1.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每半年1次,时间设定为7月上旬和1月上旬。

    2.在特殊情况下,企业也可以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第5条

    责任单位

    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由审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总结汇报,财务部门、相关执行部门须予以全力配合。

    第6条

    审计范围

    1.检查企业各部门预算批复情况。

    2.检查各部门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付本部门预算支出资金的情况。

    3.检查执行单位预算执行的调整情况和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4.检查企业预算管理制度规定的预算执行中的其他事项。

    第7条

    预算审计以企业确定的中心目标进行控制的4个节点。

    1.预算计划系统

    预算审计要切入经营活动的策划阶段。这时参与,一是向管理者提供咨询,以防止其在编制全面预算管理方案时的政策、规定、方法程序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二是为今后的评价、建议作好基础准备。

    2.业绩评估及考核系统

    把预算审计作为绩效考评的基础,使之发挥评价与激励作用。在资源调配、风险控制、降耗节能、降低成本、提高收入策略方面,发挥其作用。

    3.关键职责系统

    定期检查被审计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情况,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对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进行定期的测评,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避免目标不相容或目标置换,处理好灵活性和权威性的关系。避免因循守旧,处理好预算目标高与低的关系。

    4.业绩跟踪系统

    建立预算审计的分析指标,确定预算审计评估体系。跟踪收集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关信息资料,及时发现是否存在偏离经营目标的情况,是否存在或潜伏内外环境的变化引起的风险,各种内控制度是否得到遵守等。

    第8条

    审计工作程序

    1.做好审计前的准备工作,审计对象经批准确定后,由审计部门正式下达“审计通知书”,并收集有关资料。审计对象必须自觉接受审计,在接到通知后,按照要求,认真总结,提供必要资料。

    2.进行实质性审计,审计组进入被审计单位后,分组进行检查,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检查,做好审计记录和取证工作,编写好审计工作底稿。

    3.编写审计报告,做出审计结论。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一分为二、用数据说话”的审计原则,根据审计工作底稿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写出审计报告,征求审计对象及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4.审计部根据审计结果给出审计处理建议,然后将审计报告和审计建议一同报送预算委员会。

    5.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如有异议,可向上级提出复审要求。

    6.经审计组长及审计对象签字的审计报告由预算委员会和审计部分别存档。

    第9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废止亦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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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本文关键词: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本文简介: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主要是指公司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公司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可以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第三条公司在销售过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本文内容: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销售,主要是指公司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公司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可以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在销售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销售业务的下列风险:

    1、销售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2、销售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3、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管理不规范、不科学,可能导致销售不畅、库存积压、资产运营效率低下、经营难以为继。

    4、合同协议签订未经正确授权,可能导致资产损失、舞弊和法律诉讼。

    5、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管理不善,账龄分析不准确,可能由于未能收回或未能及时收回欠款而导致收入流失和法律诉讼。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与实施销售内部控制过程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

    2、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应科学合理,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应规范严密。

    3、应收账款应有效管理,及时催收;往来款项应定期核对,如有差错,及时改正。

    4、销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不相容岗位分离

    1、销售部门的销售业务与发货业务分离;

    2、销售业务、发货业务与会计业务分离;

    3、发运员与仓库保管员分离;

    4、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的制定人员与执行人员分离,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收款岗位分设;

    5、销售业务人员与发票开具人员分离;

    6、公司不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

    业务归口办理

    1、销售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定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2、发货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审核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门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销售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开具;

    5、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经办销售业务。

    第七条

    岗位定期轮换

    办理销售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八条

    经办销售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熟悉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流程;

    3、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国际惯例以及对外贸易知识;

    4、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第九条

    授权批准

    1、授权方式

    (1)销售业务除公司另有规定,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销售事项外,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公司总经理对各级人员的销售业务授权,以文件的方式明确。

    2、审批权限

    审批人

    审批权限

    1、销售政策、信用政策

    总经理

    (1)制定和修订;

    (2)以总经理办公会议形式审定;

    (3)以内部文件等形式下发执行。

    2、销售费用预算

    董事会

    (1)按《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审批。

    3、销售价格目表和折扣权限控制表

    总经理或授权审批人

    (1)制定和修订;

    (2)以经理办公会议形定审定;

    (3)以文件或其他方式下达执行人员执行。

    4、销售价格确定和销售合同签订

    总经理授权审批

    (1)按公司授权审批。

    5、超过公司既定销售和信用政策规定范围的特殊事项

    总经理

    (1)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方式集体决策。

    3、审批方式

    (1)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销售价格目录和折扣权限控制表等政策性事项,由总经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或授权总经理决定,并以文件或其他形式下达执行;

    (2)销售业务的其他事项审批,在业务单或公司设定的审批单上签批。

    4、批准和越权批准处理

    (1)审批人根据公司对销售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2)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销售业务;

    (3)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销售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应当拒绝,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一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三章

    销售和发货控制

    第十条

    政策控制

    1、公司对销售业务制定明确销售目标,列入年度预算,确立销售管理责任制;

    2、公司对销售进行定价控制,由公司制定产品销售价目表,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并督促执行人员严格执行;

    3、公司对客户进行信用控制,在选择客户时,由销售部门的信用管理人员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价,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等情况,降低货款坏账风险。

    第十一条

    客户信用管理

    1、销售部负责进行客户信用调查,填写“客户调查表”,建立客户信用档案;根据客户信用,确定客户信用额度、信用期限、折扣期限与现金折扣比率;

    2、销售部门确定的客户信用额度,必须经公司授权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3、对客户信用进行动态管理,每年至少对其复查一次,出现大的变动,要及时进行调整,调整结果经公司授权审批人批准;

    4、对于超过信用额度的发货,必须按公司授权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

    赊销控制

    1、业务流程

    接洽客户

    信用管理人员设定赊销条件

    是否符合赊销条件

    YES

    NO

    按授权审批

    是否批准

    NO

    YES

    办理销售

    销售审批

    2、控制要求

    (1)销售人员严格遵循规定的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2)对符合赊销条件的客户,按公司授权,经审批人批准方可办理赊销业务;

    (3)超过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规定的赊销业务,按公司权限集体决策审批。

    第十三条

    销售和发货业务流程

    销售业务组

    内勤组

    发运组

    仓库

    财务部门

    接洽客户

    签约

    信用评估

    催收货款

    审核

    填制发货通知

    寄送发票等结算单据

    登记台账

    汇总发货单和运单

    通知仓库发货

    验货

    运输或代办运输

    备货

    发货

    收款结算

    开具发票

    第十四条

    接单和签约控制

    1、接单和销售谈判

    (1)销售业务员负责客户订货的管理,收到每一份购货订单必须在“购货订货登记薄”上登记;

    (2)在销售合同订立前,由公司业务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

    (3)重大合同的谈判,谈判人员至少有两人以上;

    (4)销售谈判的全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2、合同订立

    (1)合同订立前,信用额度由信用管理人员经信用评估后确定;

    (2)超过信用额度的合同,必须按公司授权,事前进行审批,未经审批,合同不得签订;

    (3)合同签订按公司授权,由经授权的有关人员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金额重大的销售合同的订立,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

    (4)合同条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合同审批

    (1)销售部门内勤人员应当对合同进行审核,主要审核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项目是否违反公司规定;

    (2)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按公司授权进行审批,合同未经审批程序,不得将合同交予客户。

    第十五条

    发货控制

    1、发货期的确定

    业务员在接受订货、签订合同时,根据产品库存情况,和公司生产周期确定交货期限:

    (1)全部有库存的客户订货,按客户要求确定交货期;

    (2)库存不足的订货,根据产品生产周期和生产能力与客户协商确定交货期。

    2、产品生产和开发

    (1)库存不足的订单,由销售内勤人员与生产部门协调,发出生产任务单,由生产部门组织生产;

    (2)业务员在接到用户提出的新产品开发意向后,要向用户全面收集产品使用的条件及有关技术参数,由业务员填写“新产品开发建议书”,经公司有关部门会签后交技术中心或事业部组织开发。

    3、发货通知

    (1)发货通知单由销售部内勤人员根据客户订单或合同填写;

    (2)发货通知单一式六联;

    (3)发货通知由发运组负责办理发货和运输事宜。

    4、发货控制

    (1)仓储部门根据“发货通知单”组织备货、发货,仓储部门发货后,按实填写实发数,并盖章注明“已发货”字样,以免重复发货;

    (2)由专人不定期对出库通知单与装箱进行核对检查。

    5、发运控制

    (1)发运组对发货通知单与发货实物进行核对相符;

    (2)发运组根据合同要求组织运输或代办运输;

    (3)发运组必须要求承运人在发货通知单上签名,并向承运人取得相关运输凭证;并及时交内勤人员送财务部门。

    第十六条

    销售发票开具控制

    1、销货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的专人负责开具。

    2、开票人员必须以客户的购货合同和业务员开出的发货通知单、运单为依据。

    3、开票人员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开具销售发票。

    4、开具的发票必须从主管税务部门购买或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印制的税务发票。

    5、财务部定期对销售发票开具进行检查。

    第四章

    销售货款收取控制

    第十七条

    货款催收和办理

    1、催收

    (1)货款催收由销售部门办理,财务部门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并协助办理;

    (2)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由销售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申请,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催收记录

    (1)销售部门在向客户催收货款时,应做好催收记录,并尽可能取得客户的签证;

    (2)公司销售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向客户发出催收函,并将发函凭证保存,作为催收记录的依据。

    3、收款业务办理

    (1)公司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内控6号——资金》等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

    2)财务部门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销售人员除事先经财务部门授权外,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

    第十八条

    应收货款管理

    1、应收账款台账

    (1)公司销售部门内勤组、业务员按责任范围建立应收账款台账,及时登记每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减变动情况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

    (2)财务部门按客户进行应收账款核算,对长期往来客户的应收账款,按客户设立台账登记其余额的增减变动情况;

    (3)销售部门内勤人员、业务员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应收账款余额和发生额,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4)销售部门信用管理人员应对长期往来客户建立完善的客户资料,并对客户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资料由内勤人员,业务员和财务部门提供。

    2、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

    (1)销售部门业务员或内勤人员每半年与客户核对应收货款余额和发生额,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向财务部门报告,并进行处理;

    (2)财务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向客户寄发对账函,对金额重大的客户,财务部门认为必要时或销售部门提出申请时派员与客户对账,发现不符,及时向上级报告,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3、

    账龄分析和坏账处理

    (1)财务部门定期对应收账款龄进行分析,编制账龄分析表,对逾期账款进行提示,并建议相关部门采取加紧催收措施或其他解决措施;

    (2)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按《内部19号——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损失处理》的规定办理;

    (3)公司财务部门对已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4、应收票据管理

    (1)公司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的书面批准;

    (2)公司由出纳保管应收票据,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已贴现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3)对逾期未能实现的应收票据,经财务经理批准,转为应收账款,并通知相关责任人员及时催收。

    第五章

    销售记录控制

    第十九条

    销售过程记录

    公司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对销售过程进行完整登记。

    第二十条

    销售台账

    (1)销售部门应设置销售台账,及时反映各种商品、劳务等销售的开单、发货、收款情况;

    (2)销售台账应当记载有客户订单、销售合同、客户签收回执等相关购货单据资料;

    (3)销售部门的销售台账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

    第二十一条

    销售档案管理

    销售部门应定期对销售合同、销售计划、销售通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回执等文件和凭证进行相互核对,并整理存档。

    第六章

    销售退货

    第二十二条

    控制目标

    1、防止销售退货业务中的差错和舞弊;

    2、减少退货损失;

    3、规范销售退货业务行为。

    第二十三条

    销售退货条件

    公司售出的产品出现下列情况应该允许退货:

    1、由于产品本身缺陷,如质量问题、贮运、损坏;

    2、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

    3、经授权批准人批准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条

    销售退货程序

    客户退货申请

    销售业务员审核

    是否批准

    NO

    YES

    填写退货审批表

    授权审核人审核

    是否需质量检验

    NO

    YES

    质检

    授权审批人审批

    是否同意

    NO

    YES

    退货通知

    第二十五条

    退货审批内控要求

    操作人

    内控要求

    1、客户退货申请(通知)

    客户

    (1)有明确理由,附有质量不符或与合同不符的检验报告;

    (2)一般通知经办业务员或销售业务组。

    2、退货申请审核

    销售业务员

    (1)核实退货原因;

    (2)填写退货申请并签署建议;

    (3)提取退货样本或依据公司退货政策或合同,通知客户退货。

    销售内勤

    (1)对退货申请和客户提供的退货资料进行审核,填写退货审批表,登记退货申请台账;

    (2)属质量问题,通知质检人员质检。

    3、质检

    质检员

    (1)及时对退货样本或从退货产品中抽样检验;

    (2)出具检验报告;

    (3)与相关部门分析,提出质量改善措施。

    4、审批

    授权审批人

    (1)按授权范围审批;

    (2)及时审批,审批后及时送交销售内勤。

    5、退货、换货通知

    销售内勤

    (1)根据审批意见,及时通知销售业务员转告客户退货;

    (2)对客户退货后返货(换货)的,通知发运组发货。

    销售业务员

    (1)正式通知客户退货,并与客户商定退货补偿方式:退款或换货(注:销售合同已明确的除外,并且一般销售合同应有退货的处置条款);

    (2)向客户取得相关退货凭证。

    第二十六条

    退货、换货处理

    (1)公司对退货一般采用退货返货制即换货制(合同明确应退款的除外);

    (2)授权审批人审批后,方可执行退货业务;

    (3)货物退回公司或公司指定地点后,须经质检人员检验和仓库人员清点后,办理入库手续。

    (4)需要办理退款的退货,财务部门应对检验报告、退货接收报告以及退货方出具的退货凭证等进行审核后,方可以办理退款手续,支付退货款须经授权审批人审批。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监督检查主体

    (1)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2)

    公司审计部门。依据公司授权和部门职能描述,对公司销售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3)

    公司财务部门。依据公司授权,对公司销售管理进行财务监督。

    (4)上级对下级进行日常工作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监督检查内容:

    (1)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与收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销售与收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销售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信用政策、销售政策的执行是否符合规定;

    (4)收款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销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应收账款的催收是否有效,坏账核销和应收票据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5)销售退回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销售退回手续是否齐全、退回货物是否及时入库。

    第二十九条

    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公司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八章

    第三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具体执行办法,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不得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

    篇3: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销售类【含9个实用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销售类【含9个实用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汇编,实用,销售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销售类【含9个实用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销售类1销售授权审批制度制度名称销售授权审批制度受控状态文件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1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销售类【含9个实用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汇编—销售类

    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制度名称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2章

    销售预算及定价审批

    第3条

    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批后实施。

    第4条

    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5条

    销售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营销总监、总裁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6条

    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7条

    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营销总监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3章

    客户信用控制及合同审批

    第8条

    财务部负责拟定企业信用政策及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并与销售部共同协商确定,完成后上报营销总监审核、总裁审批通过后执行,财务部、法务部备案。

    第9条

    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数据参考,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10条

    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审核。

    第11条

    财务部根据合作客户的回款等情况定期对客户信用等级进行动态评价,变更客户信用等级时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审核。

    第12条

    销售合同审批规定

    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总额在××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万~××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万~××万元的,由营销总监审批,予以订立。

    (4)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万元以上的,报总裁审批后,予以订立。

    第4章

    发货与退货审批

    第13条

    发货的审批

    1.销售合同订立以后,销售业务员需开具发货通知单,经销售经理审核后,送至仓管员处以便备货。

    2.仓管员核对发货通知单,并严格按照发货通知单中各项目内容准备货物,并做好货物出库记录。

    3.运输主管负责办理货物发运手续,并组织运送货物,确保货物的安全准时送达目的地。

    第18条

    客户退货的有关规定

    1.销售业务员接到客户提出的退货申请,需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质检员负责对客户退回的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检验证明。

    3.仓管员对退回货物进行清点后方可入库,并填制退货接受报告。

    销售部对客户退货原因进行调查,并确定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5章

    收款与坏账计提审批

    第14条

    应收账款主管负责编制企业应收账款明细表,并进行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督促销售部及时催收应收账款。

    第15条

    销售会计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第16条

    法律顾问负责为企业制定诉讼方案,以应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

    第17条

    销售会计对确定发生的坏账报财务经理、营销总监审批后作出会计处理。

    第6章

    附则

    第18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与销售部共同制定并负责解释,修改亦同。

    第19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制度名称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户的信誉、资信状况,规范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工作,避免销售活动中因客户信用问题给企业带来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企业所有客户的信用管理。

    第3条

    财务部负责拟定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销售部需提供建议及企业客户的有关资料作为政策制定的参考。

    第4条

    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经有关领导审批通过后执行,财务部监督各单位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2章

    客户信用政策及等级

    第5条

    根据对客户的信用调查结果及业务往来过程中的客户的表现,可将客户分为四类,具体如下表所示。

    客户分类表

    客户类别

    销售情况

    客户其他信息

    A类

    占累计销售额的70%左右

    规模大、信誉高、资金雄厚

    B类

    占累计销售额的20%左右

    规模中档、信誉较好

    C类

    占累计销售额的5%左右

    信用状况一般的中小客户

    D类

    占累计销售额的5%左右

    一般的中小客户、新客户、信誉不太好的客户

    第6条

    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时,应按照不同的客户等级给予不同的销售政策。

    1.对A级信用较好的客户,可以有一定的赊销额度和回款期限,但赊销额度以不超过一次进货为限,回款以不超过一个进货周期为限。

    2.对B级客户,一般要求现款现货。可先设定一个额度,再根据信用状况逐渐放宽。

    3.对C级客户,要求现款现货,应当仔细审查,对于符合企业信用政策的,给予少量信用额度。

    对D级客户,不给予任何信用交易,坚决要求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

    第7条

    同一客户的信用限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改变。销售业务员所负责的客户要超过规定的信用限度时,须向销售经理乃至总裁汇报。

    第8条

    财务部负责对客户信用等级的定期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对客户销售政策的调整建议,经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审批后,由销售业务员按照新政策执行。

    第9条

    销售部应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及产品销售、市场情况等,及时提出对客户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进行调整的建议,财务部应及时修订此制度,并报有关领导审批后下发执行。

    第3章

    客户信用调查管理

    第10条

    客户信用调查渠道。

    销售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财务部可选择以下途径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

    1.通过金融机构(银行)调查。

    2.通过客户或行业组织进行调查。

    3.内部调查。询问同事或委托同事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或从本企业派生机构、新闻报道中获取客户的有关信用情况。

    销售业务员实地调查。即销售部业务员在与客户的接洽过程中负责调查、收集客户信息,将相关信息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分析、评估客户企业的信用状况。销售业务员调查、收集的客户信息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如下表所示。

    销售业务员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用收集的客户信息列表

    客户信息项目

    主要内容

    基础资料

    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股东构成、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其企业组织形式、开业时间等

    客户特征

    企业规模、经营政策和观念、经营方向和特点、销售能力、服务区域、发展潜力等

    业务状况

    客户销售业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素质、与其他竞争者的关系、与本企业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交易现状

    客户的企业形象、声誉、信用状况、销售活动现状及优劣势、交易条件、出现的信用问题及对策等

    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状况、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等

    第11条

    信用调查结果的处理。

    1.调查完成后应编写客户信用调查报告。

    (1)客户信用调查完毕,财务部有关人员应编制客户信用调查报告,及时报告给销售经理。销售业务员平时还要进行口头的日常报告和紧急报告。

    (2)定期报告的时间要求依不同类型的客户而有所区别。

    ①A类客户每半年一次即可。

    ②B类客户每三个月一次。

    ③C类、D类客户要求每月一次。

    (3)调查报告应按企业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切忌主观臆断,不能过多地罗列数字,要以资料和事实说话,调查项目应保证明确全面。

    2.信用状况突变情况下的处理。

    (1)销售业务员如果发现自己所负责的客户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应直接向上级主管报告,按“紧急报告”处理。采取对策必须有上级主管的明确指示,不得擅自处理。

    (2)对于信用状况恶化的客户,原则上可采取如下对策:要求客户提供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增加信用保证金;交易合同取得公证;减少供货量或实行发货限制;接受代位偿债和代物偿债,有担保人的,向担保人迫债,有抵押物担保的,接受抵押物还债。

    第12条

    销售业务员自己在工作中应建立客户信息资料卡,以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开展,及时掌握客户的变化以及信用状况。客户资料卡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资料:客户的姓名、电话、住址、交易联系人及订购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

    2.业务资料:客户的付款态度、付款时间、银行往来情况、财务实权掌管人、付款方式、往来数据等。

    第4章

    交易开始与中止时的信用处理

    第13条

    交易开始。

    1.销售业务员应制订详细的客户访问计划,如某一客户已访问5次以上而无实效,则应从访问计划表中删除。

    2.交易开始时,应先填制客户交易卡。客户交易卡由企业统一印制,一式两份,有关事项交由客户填写。

    3.无论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都可依据信用调查结果设定不同的附加条件,如交换合同书、提供个人担保、提供连带担保或提供抵押担保。

    第14条

    中止交易。

    1.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现客户存在问题和异常点应及时报告上级,作为应急处理业务可以暂时停止供货。

    2.当票据或支票被拒付或延期支付时,销售业务员应向上级详细报告,并尽一切可能收回货款,将损失降至最低点。销售业务员根据上级主管的批示,通知客户中止双方交易。

    第5章

    附则

    第15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财务部。

    第16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

    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

    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

    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

    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

    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

    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

    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

    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

    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

    销售合同的管理

    第14条

    空白合同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签收记录。

    第15条

    销售部业务员领用时需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

    第16条

    销售业务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保留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第17条

    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第18条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年以作备查。

    第19条

    销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5章

    附则

    第20条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1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本企业发货及退货作业规程,确保销售合同准确执行,避免或减少企业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销售发货及退货作业。

    第3条

    各部门职责。

    1.销售部负责发货、销售退货的组织与全程跟踪工作。

    2.仓储部负责货物的清点、包装、出库及入库工作。

    3.运输部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

    质检部负责检查退回货物的质量。

    第2章

    发货管理规定

    第4条

    填写发货通知单。

    销售业务员根据正式签订的销售合同,按照客户订单编制发货通知单,经销售经理审核签字后,交仓储部以备货。《发货通知单》一式四联,分别留存销售部、财务部、仓储部及客户企业,列明购货单位、地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和制单人,并加盖销售专用章。

    第5条

    备货出库。

    仓管员按照经盖章签字的《发货通知单》清点货物,填写《货物出库单》,再次核对《发货通知单》后,组织货物出库并登记台账。

    第6条

    安排出货。

    运输部根据仓储部提供的出货单据安排出货,发车前电话通知销售部业务员。如送货途中有任何异常,造成延误或不能送货,及时通知销售部业务员与客户沟通协调,确保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完好无损地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取回客户签字确认的回执。

    第7条

    开具发票。

    1.运输部将客户签字确认的回执交给财务部与销售部,财务部针对不同客户开具相应的发票。

    2.对于现款现货的客户,货款到账后财务根据回执开具相应发票;委托代销的客户填写客户月对账表,签字确认后返回销售业务员,由销售业务员根据财务对账单与客户月对账表核对,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返回财务,否则与客户进一步核准。

    3.财务部根据核准后的对账表开具相应发票,向客户收取货款。销售部将回执登记并归档,作为考核客户信誉额度的指标。

    第3章

    退货管理规定

    第8条

    因己方责任使得客户对接收的货物不满意或者货物不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客户提出退货时,企业应接受退货,退货须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方能办理。

    第9条

    质检员应对退回的货物进行质量检查,并出具检验结果报告。

    第10条

    仓储部负责清点退回货物,注明退回货物的品种和数量后,填写退货接收报告单。

    第11条

    销售业务员根据退货接收报告单对客户的退货进行调查,确定客户索赔金额的有效性及合理性,将调查结果及意见记录在退货接收报告单上,提交给销售经理及财务部作为最后审核的依据。

    第12条

    销售经理根据退货接收报告、调查结果及意见,最终核定退货理赔。

    第13条

    财务部根据退货理赔单据和凭证,办理相应的退款事宜,并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账款等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4章

    附则

    第14条

    本制度自总裁审批通过后颁布施行,修订亦同。

    第15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销售部。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销售货款的回收管理工作,确保销售账款能及时收回,防止或减少企业呆账、坏账的发生和不良资产的形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销售货款的回收管理。

    第3条

    职责。

    1.销售部负责销售回款计划的制订与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2.财务部负责应收账款的统计及相关账务处理工作,并督促销售部及时催收应收账款。

    第2章

    未收款的管理

    第4条

    当月到期的应收货款在次月××号前尚未收回,从即日起至月底止,将此货款列为未收款。

    第5条

    未收款的处理程序。

    1.财务部应于每月××号前将未收款明细表交至销售部。

    2.销售部将未收款明细表及时通知相应的销售业务员。

    3.销售业务员将未收款未能按时收回的原因、对策及最终收回该批货款的时间于××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销售经理,销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是否继续向该客户供货。

    第6条

    销售经理负责每月督促各销售业务员回收未收款。

    第7条

    财务部于每月月底检查销售业务员承诺收回货款的执行情况。

    第3章

    催收款的管理

    第8条

    未收款在次月××号前尚未收回,从即日起到月底止,此应收货款为催收款。

    第9条

    催收款的处理程序。

    1.销售经理应在未收款转为催收款后的××日内将其未能及时回收的原因及对策,以书面形式提交营销总监批示。

    2.货款经列为催收款后,销售经理应于××日内督促相关销售业务员收回货款。

    第10条

    货款列为催收款后的××日内,若货款仍未收回,企业将暂停对此客户供货。

    第4章

    准呆账的管理

    第11条

    财务部应在下列情形出现时将货款列为准呆账。

    1.客户已宣告破产,或虽未正式宣告破产但破产迹象明显。

    2.客户因其他债务受到法院查封,货款已无偿还可能。

    3.支付货款的票据一再退票而客户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并已停止供货一个月以上者。

    催收款迄今未能收回,且已停止供货一个月以上者。

    5.其他货款的回收明显存在重大困难,经批准依法处理者。

    第12条

    企业准呆账的回收以销售部为主力,由财务部协助。

    第13条

    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准呆账时,以法律顾问为主力,由销售部、财务部协助。

    第14条

    财务部每月月初对应收款进行检查,按照准呆账的实际情况填写《坏账申请批复表》报请财务部经理审批。

    第5章

    附则

    第15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16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保证企业最大可能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防范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赊销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主要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2章

    赊销业务管理

    第3条

    在货物销售业务中,凡客户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须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填写赊销的“开据发票申请单”,注明赊销期限。

    第4条

    销售经理按照客户信用限额对赊销业务签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开票,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5条

    应收账款主管应定期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

    第6条

    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日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上报财务经理,并及时通知销售经理组织销售业务员联系客户清收。

    第7条

    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8条

    销售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须按照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确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3章

    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9条

    应收账款主管应于每月最后××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财务经理、销售经理及营销总监。

    第10条

    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的客户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11条

    销售部应严格按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门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

    第12条

    清收账款由销售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销售业务员在外清收账款时,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销售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

    第13条

    销售业务员于每日收到货款后,应于当日填写收款日报表一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交企业财务部。

    第14条

    销售业务员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账款时,非经销售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账款。

    第15条

    销售业务员收款时对于客户现场反映的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给予答复,若在权限外需立即汇报销售经理,并在不超过××个工作日内给予客户答复。

    第16条

    销售业务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分别给予罚款或者开除处分,并限期补正或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代销其他厂家产品。

    5.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

    6.收取现金改换承兑汇票。

    第4章

    应收账款交接

    第17条

    销售业务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

    第18条

    凡销售业务员调岗的,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库存产品等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移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

    第19条

    凡销售业务员离职的,应在××日前向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20条

    离职交接以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完成交接,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21条

    销售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22条

    离职销售业务员经手的坏账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23条

    “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业档案存留一份。

    第24条

    销售业务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账单,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销售经理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25条

    销售业务员办交接时由销售经理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第26条

    应收账款交接后××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账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

    第27条

    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第5章

    附则

    第28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财务部。

    第29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

    制度名称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

    目的

    1.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大货款回收和清欠力度,确保货款回收率达××%。

    2.激励销售业务员积极销售,及时回收货款,将销售业务员的收入与货款回收全面挂钩,体现回款与销售同等重要原则。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销售部全体销售业务员及相关人员。

    第3条

    销售业务员奖惩细则

    1.销售业务员在完成销售任务的基础上,采取按提成比例进行奖惩。

    2.货款回收率达××%的,给予销售业务员××%的提成奖励。

    3.货款逾期不到位超过××天的,销售业务员的提成奖励降至××%。

    逾期货款超过××个月仍未到账的,取消销售业务员的提成奖励。

    5.对拖延1年以上的货款,销售业务员除了不能享受提成奖励外,还应接受××%的处罚。

    6.销售中遇倒账或收回票据未能如期兑现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的××%。

    7.凡属销售业务员责任心不强导致发生坏账的,应按坏账金额的××%扣减销售业务员的业务提成。

    第4条

    企业将货款回收、清欠工作纳入销售业务员的绩效考核范围,并作为今后提拔任免和奖惩的依据。

    第5条

    财务人员奖惩

    1.应收账款主管应做好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工作,并督促和协助销售部回收货款。

    2.销售部门应收账款回收率达××%的,给予应收账款主管××%的奖励。

    3.因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出错或不及时而导致货款不能及时回收的,予以应收账款××%的处罚。

    第6条

    法律顾问奖励

    1.企业法律顾问负责对逾期账款提起诉讼,协助销售部清收欠款。

    2.法律顾问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的,给予欠款××%的奖励。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

    制度名称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维护本企业与业务人员的权益,减少坏账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问题账款指本企业销售业务员销售过程中所发生被骗、被倒账、收回票据无法如期兑现或部分货款未能如期收回等情况所涉账款。

    第3条

    因销货而发生的应收账款,自发票开立日起,满××个月尚未收回,亦未按企业规定办理销货退回者,视同问题账款。

    第2章

    问题账款的处理

    第4条

    问题账款发生后,销售部门应于××日内,据实填妥《问题账款报告书》,并附相关证据、资料等,依序呈请销售经理查证并签注意见后,呈报营销总监并转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

    第5条

    《问题账款报告书》上的基本资料栏,由销售会计填写;账款发生经过、处理意见及附件明细等栏,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填写。

    第6条

    法律顾问应于收到报告书后××日内,与经办业务员及销售经理、财务部经理了解情况,了解情况后拟定处理方案,呈请营销总监批示。

    第7条

    “问题账款”发生后,经办业务员未依规定期限提出报告书,请求协助处理者,法律顾问可不予受理。逾××天仍未提出者,该“问题账款”应由经办业务员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8条

    销售会计未主动填写报告书的基本资料或销售经理疏于督促经办销售业务员于规定期限内填妥并提出报告书,致使经办销售业务员应负全额赔偿责任时,应连带受行政处分。

    第9条

    经核定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先行赔偿的“问题账款”,法律顾问应寻求一切可能的途径继续处理。若事后追回产品或货款时,应通知财务部于追回之日起××天内,依比率一次退还原经办业务员。

    第3章

    坏账的处理

    第10条

    销售业务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

    第11条

    销售业务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次)。

    第12条

    销售业务员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账申请书”呈请批准。

    第13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由财务部确认为坏账:

    1.因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因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期(超过××年)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第14条

    销售业务员提交“坏账申请书”时,应将客户的名称、负责人姓名、营业地址、电话号码等填写清楚,并将申请事实及理由做简明扼要的叙述,经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批准后,连同账单或差额票据转交财务部处理。

    第15条

    财务部负责定期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第16条

    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由财务经理负责草拟意见,经总裁批准,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

    第4章

    附则

    第17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销售部共同制定,解释权归财务部。

    第18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条

    为规范企业应收票据的管理,防范应收票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企业应收票据管理应遵循核准、记录和保管职能相互分离原则。

    第3条

    应收票据的审核。

    1.企业在接受应收票据时,财务人员要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仔细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乱真,避免或减少应收票据风险。

    2.收回的票据为非统一发票抬头客户正式背书,因而未能如期兑现或交货尚未收回货款,且不按企业规定作业,手续不全者,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的××%。

    第4条

    应收票据的批准。

    1.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

    2.接受客户票据需经批准手续,降低伪造票据以冲抵、盗用现金的可能性。

    3.票据的贴现须经主管人员审核和批准,以防伪造。

    第5条

    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包括收到票据、票据贴现、期满兑现时登记应收票据等有关的总分类账。

    2.销售会计应仔细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以便日后进行追踪管理。

    第6条

    应收票据的保管。

    1.企业设专人保管应收票据,且保管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

    2.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出付款。

    3.对已贴现的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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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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