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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厂组织管理办法1

    时间:2020-12-02 15:04:09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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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总则

     . 1.1. 制定目的

     1) 本规章依照劳工安全卫生法之规定,订定之。

     2) 将本公司内职工安全及卫生各种事项予以合理化、明确化。

     3) 维护本公司内职工之安全与卫生。

     . 1.2. 适用范围

     本公司之安全卫生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 1.3. 权责单位

     制造部为本规章之权责单位,权责单位主管经承认单位授权,负责本规章之管制,并确保依据本规章之规范作业。

     . 2. 安全须知

     . 2.1. 主管之安全须知责任

     1) 主管人员应负防止意外事故之责任。

     2) 以身作则遵守安全卫生须知。

     3) 教导及监督部属遵行安全卫生须知。

     4) 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联络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及制造部经理或总经理共同谋求改善。

     5) 主管人员应与其他人员合作,共同防止意外事故。

     6) 各主管必须切实明了其所监督工作之安全工作方法。

     7) 各主管应熟识有关本职之安全守则、安全工作方法并督导下属遵行,而自己更应以身作则,作下属之模范。

     8) 各主管应熟识有关本职之安全维护装置及经办工作所使用之人体安全保护器材,应负妥为保养确实应用之责。

     9) 分派工作时,若无组长以上人员负责时,应就其中指定一人为负责人,统一指挥。

     10) 各主管对下属应施以正确的安全工作方法教导。

     (A) 使下属确能熟练而安全地完成指定任务。

     (B) 对於新进人员或由他单位调用之人员,应注意其精神体力是否适合其工作。

     (C) 对新进人员应详细解释该单位之特别危险事项,及其防范办法以确保安全。

     (D) 对新进人员应详细解释与其有关之安全工作法。

     . 2.2. 员工之安全须知

     . 2.2.1. 个人行为

     1) 切实遵守安全卫生须知。

     2) 依照标准工作方法,或上级指示方法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方法。

     3) 非个人所负责操作之机械,不得擅自操作。

     4) 任何时刻不得无故逗留或徘徊於他人工作地区。

     5) 放置工作、物料於鹰架上、高塔上或其他高处,须确保不绊跤他人或跌落击伤他人。

     6) 若须从高处抛下物体,地面上则应禁止他人通行。

     7) 移动一个设备或鹰架时,须先将放置其上之未固定物体取下。

     8) 不得於厂内奔跑、嬉戏、恶作剧或有其他妨碍秩序之行为。

     9) 不可使用压缩空气吹除身上灰尘及将压缩空气管指向他人。

     10) 行走时不要为谋取捷径而穿越生产操作区域。

     11) 不在石绵瓦或类似之屋顶上行走。

     12) 不在工作中之高架吊车下或悬空重物下走动。

     13) 若发现漏油、漏气之处所及已损坏之梯子、平台、栏杆

     及其他不安全之环境时,请随时报告主管或安全卫生管理人员。

     14) 不要使用不健全的工具或机械。

     15) 推门出入时,不得用力猛推,以及撞及对面而来之人。

     16) 安全门出入口及太平梯前後必须保持畅通,不得以任何物品堆置,妨害通行。

     17) 应尽量避免从施工中之鹰架或其他高架下走过。

     18) 上下阶梯或走过容易滑跌之处所须特别小心。

     19) 搬运物体之伤害最多,请特别小心。

     20) 搬运货物专用之电梯或吊车,人员禁止搭乘。

     21) 每一员工都须自认防止意外为其应尽之一份责任,并互相劝勉遵守安全须知。

     22) 熟记工作场所之出入口、安全门位置。紧急情况时,必须遵守秩序,接受指导。

     . 2.2.2. 服装

     1) 操作或搬运热的油类或其他物体,以及救火人员必须穿着足以遮蔽全身之衣着及戴适当之帽子,不得将袖子、裤管卷起,若须穿着其他特殊之服装,亦须购置使用。

     2) 在禁烟区域内禁止穿用钉有大马钉之鞋子。

     3) 操作或修理一部转动机器或在近旁工作者,不应打领带、悬垂袖口或穿过宽之衣服;使用砂轮或其他无覆盖之高速度转动机械时勿带手套。

     4) 不穿後跟高於一寸半或露出後跟及脚指之皮鞋。

     5) 不穿着过於宽大或有悬垂装饰之衣裙。

     . 2.2.3. 电气设备

     1) 非指定之工作人员不得开动马达及其他电动机械,见有故障或不正常之情况,应即通知有关单位。

     2) 保险丝熔断时,应通知电气人员修换,但遇紧急时在 220伏特以下(包括 220 伏特)由主管指定人员修换(此项

     人员须熟悉电气者)。

     3) 所有电动机械及电动手工具其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路应定期检查确保接触良好。

     4) 不要擅自修理电气线路及设备,见有故障如过热、火花、或马达冒烟随即切断电源,报告主管通知有关人员修理之。

     5) 临时电线使用前必须加以检视,有无绝缘不良、破皮等。避免将其绕於手臂或身体任何部位携带。

     6) 所有固定电线宜视作电之活线,不可把身体与搬运物接触。不要太相信电线外面包皮可以保险不会触电。发现由电线杆上落下之任何电线,应立即通知电气人员处理。

     7) 再度发生保险丝熔断或控制器跳开必有原因,应先报告主管。

     8) 电气机械之加油须求适量,过多过少都易於生事。

     9) 临时电线切不可横跨走道妨及通行、或浸入油水中。

     10) 若立於潮湿的处所或金属物上,不用潮湿的手去接触电气设备及其带电部份。

     11) 外人不应擅入变电室及设有围栅之变压器室。

     12) 凡有电线通经工作场所之地面,如有人来往必须加安全掩盖。

     13) 不得用铜线等金属丝代替保险线。

     . 2.2.4. 消防

     1) 严禁使用汽油或低燃火点之石油分馏物洗涤机器及其零件。

     2) 任何时刻不得在严禁烟火区域内吸烟或携带开焰火苗。

     3) 搬取或携带汽油、煤油及各种易燃物限用安全油罐或其他盖妥之金属容器。

     4) 一切消防设备,不用於非消防目的之工作上。

     5) 器材物料之堆存,不得妨碍消防设备之取用。

     6) 电气设备发火,若非确信电源已切断及附近无其他电器设备,不用水灌救,宜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机或砂扑灭。

     7) 使用四氯化碳在不通风之处所救火时,易生中毒意外,使用人於数分钟内应迅速往通风处所,火灾扑灭後,须先加以通风,方可容许人员进入。

     8) 烟头应放置入烟灰缸内。

     9) 工厂整顿及整洁才是消防之上策。

     . 2.2.5. 工作场所之清洁

     1) 保持所有的走廊、过道、阶梯、工作台通行无阻。

     2) 油类或化学物溢漏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揩擦或冲洗乾净。

     3) 废物垃圾不应堆积於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4) 地面经常保持乾净平坦,一有损坏应即修补。

     5) 工具用毕,归还原处。

     6) 不要堆放酒瓶或脏衣服於抽屉中或工作场所内。

     7) 养成每人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的良好习惯。

     8) 整顿工作场所的原则是每件东西有他的固定存放处所和一切有秩序。

     . 2.2.6. 安全维护及标志

     1) 挖凿洞穴,於工作完成前须暂时离开或搁置者,须用跳板掩盖或设围护栏杆、木马。

     2) 为搬运、修理设备等工作之便利须暂时拆除地板、地面入盖孔或栏杆时,应设法加以适当的围护,待工作完毕後立即复原。

     3) 一切设备及围护栏杆,不得用作支架或綑缚起重绳索。

     4) 在人行道、通路或可能有人通过之场所上方工作,不论其工作是在楼梯上,平台上或管架上一律应设「有人在上面工作」之警告牌於下方。

     5) 存放或使用强酸、强硷、汽油及其他危险物品之处所及设备均应设立危险标志。

     . 2.2.7. 修理机械及工程设施

     1) 非自身操作之机器或未经授权操作之机器一律不得擅自操作。

     2) 不对转动中之机器作较大之修理工作。若须在转动机器之近旁处所工作,则人员与机器间须设有适当之围护。

     3) 除经常操作上必须之调整外,一切调整或加油等工作,均应候机器完全停下後行之。

     4) 不以手去摸触机械的转动部份。

     5) 砂轮机之工作架与轮间之距离应为 1/8,并位於砂轮中心点之上应有遮眼玻璃。

     6) 只有获得主管授权之人员方可调换砂轮(此项人员须施以调换砂轮之工作督导)。

     7) 禁止使用不适当的代替品,例如以汽油桶充作支架或工

     作台,以扳手当鎯头,以螺刀当凿子,以木箱当阶梯。

     8) 人员不许搭乘於吊车或起动车辆悬吊或搬移中之目的物上。

     9) 链链不可用打结或加螺丝办法以缩短或接长之。

     10) 各种起重吊车及启重机械之操作人员,应注意他人之安全,使用适当之信号或音响,使他人注意,并设法保持钢索在卷筒上排列整齐。

     11) 在严禁烟火区域内所使用之临时灯,其玻璃罩之外围须有金属栅之保护装置。

     12) 非事先徵得经管主管之同意,他人不得在酸硷、有毒及易燃气体、高压之设备上从事任何修理或调整等作业。

     . 2.2.8. 有毒物质

     1) 操作强酸、强硷、纯硷等有毒物质之工作人员,须接受主管之工作教导并使用适当之保护设备。

     2) 有毒溶液气体仍属有毒,操作人员应设法避免呼吸此类

     气体。

     3) 取用酸、硷等化学物工作人员须戴橡皮手套、安全眼镜有时尚须使用面罩、橡皮裙或胶鞋,事前须与主管商量决定之。

     4) 宜贮藏在阴冷通风之处且容器内不可混入易燃性物质。

     5) 轻拿轻放,避免震动。

     6) 充装溶液不宜装满,应留伸缩余地。

     7) 若遇漏出时即用水将漏出之物冲去。

     8) 修理空桶时,应事先清涤十分乾净。

     . 3. 卫生须知

     . 3.1. 急救与护理

     . 3.1.1. 急救要则

     1) 急救人员在事前应受纯熟之训练。

     2) 伤者於救离灾区後,应迅速施救,并驱散周围无助於伤者之一切闲人,俾伤者在宁静的气氛下,可以袪除其精神上之恐惧。

     3) 使伤者处於适当安静位置,并解开其衣服及领扣俾呼吸舒畅。

     4) 检查受伤部位,迅速设法止血。

     5) 伤者发生窒息情形,应先行人工呼吸。

     6) 不可移动伤者并注意保温。

     7) 腹部受伤或神志不清者不可给予任何饮料。

     8) 勿使伤者看到其受伤部位,以免惊恐而伤势转剧。

     9) 勿对伤者或旁观者作伤势之陈述,并尽量使受伤者感到舒适。

     . 3.1.2. 现场伤患救护

     1) 火中救人,营救者须先将自己衣裤浸湿,并以湿巾缠裹

     头部,如营救者衣服着火,可倒地滚熄,切勿慌张奔跑,如伤者衣服着火而不能打滚时,应即取毡之类覆盖使火熄灭。

     2) 救护中毒伤者,如须进入有毒气体充塞之处所,应佩戴防毒面罩并使用安全索,一端绕住营救者手臂,另一端由室外救护人员拉住。以防万一中毒时,可立即救出。

     3) 救护感电伤者时,如电气开关近身,可即切断电源,否则使用长而乾之手杖、乾木棍、乾绳索、乾布或其他良好绝缘体,使伤者与电源离开。

     4) 救护卷入转动机器之伤者时,应先切断电源 ,停止机器运转,而後尽速将伤者移出。

     . 3.2. 出血急救

     . 3.2.1. 出血之类别

     1) 毛细管出血 血液呈点状徐徐冒出,正常凝结血块,数分钟内可止血。

     2) 静脉出血 血液均匀徐缓外流,呈暗红色,若压迫其中枢端,则血液量增加,压迫末梢端,则血流量减少。

     3) 动脉出血 血如泉涌,或呈线状喷射,喷射之节律与脉膊一致,血色鲜红,不易闭止。

     4) 内出血 常发生於胃或肺,当发生於胃时,常呕吐黑咖啡色血液,如伤及肺脏,则常咳出红色泡沫血液。

     . 3.2.2. 止血法

     1) 毛细管出血 用绵纱绷带压盖伤口,以防止污物进入。

     2) 静脉出血

     (A) 用直接压或绵纱绷带压盖伤口,如出血较大,无法用直接压盖控制时,则须施压力於伤处之远心端止血,如仍无法止血时,则使用动脉止血法止血。

     (B) 令伤者躺卧,抬高出血部位,松解紧衣服。

     (C) 注意保暖,以防休克。

     . 3.2.3. 动脉止血

     止血时常用下列数法:

     1) 强屈伤肢 止血仅用於肘关节以下部份之肢体出血,其法以纱布垫子置於肘窝,强屈其关节,并以绷带紧缚之。

     2) 直接加压 以绵纱绷带覆压伤处止血,此法仅用於小量出血,亦有以手指压於伤口者,但常无效且易传染,故极少用。

     3) 止血带之应用 凡具有适当强度并可产生压力,以控制流血的任何物品,皆可用作止血带,但不得过窄,至少须两寸宽,俾可将压力均匀分布於较大面积,在血管上使用一平滑坚硬物体,用布包裹以使压力集中。

     4) 指压法(或称间接压迫法)

     以手指施压力於动脉以控制出血,身体各部份有甚多固定处所,动脉经过骨外而接近表皮,可以手指压紧动脉於骨上,以截断血液流通。

     . 3.3. 压背举臂法

     . 3.3.1. 实施前的准备

     1) 不要浪费时间,沈着准备,愈快愈好。

     2) 将伤者俯倒,面朝地,两手超伸头部,两肘弯曲,两掌互相重叠,臂向外,面颊枕於掌背。

     3) 松解伤患颈部、腰部的过紧衣钮,除去其口内污泥、假牙或分泌物,使伤患呼吸通畅。

     4) 用衣被垫盖伤患身体,以保持温暖。

     5) 救护者应视何种姿势较易取得平衡而跨下一膝,横跨於伤患之头部。

     . 3.3.2. 压背举臂之动作

     1) 救护者两手张开,平放於伤患後背之腋窝下部,拇指相触,余指均指向外方张开。

     2) 救护者上身徐徐向前俯伏,手臂伸直,直至双臂与地面几成垂直时为止,因而产生下压力量。

     3) 救护者上身後倚,逐渐减除手臂上之力量,双手沿臂部上滑,握住伤患之两肘,上身继续後倚。

     4) 救护者上身後倚时,将伤患之两肘向怀中紧拉,直到感到伤患双臂吃力为止。

     5) 将以上四点动作,以每分钟十二次之速度反覆实施,切忌中途停止,除非已恢复自然呼吸或医生已断定伤患死亡。

     6) 如救护者必须换人时,切忌失去压上与上提的规律运动,接替救护者亦须跪於一侧,并保持同一时间之呼吸运动。

     . 3.3.3. 复苏後之处理

     1) 伤患虽恢复自然呼吸,但非表示可以停止救护工作,时

     常有暂时恢复後,再度停止呼吸之情形发生,故必须注意观护,如自然呼吸停止,人工呼吸应立即重作。

     2) 当伤患者能够自动呼吸时,救护者应配合其呼吸速度,连续施行直到大量呼吸才可停止,此动作有时会延长至四小时以上。

     3) 伤患苏醒後,应保持静卧,不得允许其站立或坐起,如医生仍未到达,可给予少许兴奋剂,如一茶匙酒掺和於一小杯开水或咖啡、茶等热饮料,使伤患保持温暖。

     . 3.4. 休克急救

     1) 使患者仰卧於适当位置,脸部苍白者头部放低,潮红者垫高。

     2) 解除胸部一切紧着衣物。

     3) 设法止血并保持呼吸道之通畅。

     4) 在症状未消除前,或继续恶化时,切勿移动或运送。

     5) 使患者安静,并覆盖毛毯保持其体温。

     6) 胸部开放性伤口,尽速封闭。

     7) 急速请医师至现场施救。

     . 3.5. 创口急救

     1) 利用有效止血法止血,有休克症状者,先处理休克,呼吸停止者先行人工呼吸。

     2) 保温,供给新鲜空气。

     3) 剪除受伤部位周围之衣服。

     4) 禁止以不清洁物或手指接触伤口。

     5) 勿滥取伤口内之异物,倘伤口表面沾有污秽泥沙等而取出者,可用消毒夹子取出,否则以不取出为佳。

     6) 伤口周围应用碘酒涂擦消毒。

     7) 在可能范围内允许脱衣服时,应先脱无创伤一侧之衣服,以免摇动伤口。

     8) 给止痛药,使伤者安静。

     9) 从速请医师治疗。

     . 3.6. 灼伤急救

     . 3.6.1. 火伤

     1) 有休克症状者,应先处理休克。

     2) 切勿用任何不清洁物刺破水泡。

     3) 范围较小之火伤,可用消毒黄石腊纱布敷於伤处,盖上两层纱布,然後包妥即可。

     4) 勿於伤处涂抹油脂或油膏,因为有时这些油脂类不仅不能防菌,反而增加医生洗净该类油脂之麻烦。

     5) 受伤情形严重者,应速请医生治疗。

     . 3.6.2. 硫酸灼伤

     1) 任何部位遭受灼伤时,均应於受伤附近大量清水冲洗。

     2) 眼睛灼伤,最好用水冲倒於伤者头上,则水流入眼中,而将硫酸冲去。

     3) 灼伤处不可涂油膏。

     4) 如酸液泼於衣服上,应尽速浸入水中或剪下。

     . 3.6.3. 烧硷(荷性钠)灼伤

     1) 衣服沾有硷液,应以大量清水冲洗後,脱去衣服。

     2) 皮肤灼伤时,应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毛巾沾乾再涂抹橄榄油。

     3) 硷液入眼,应以水冲眼,然後请医生治疗。

     . 3.7. 触电急救

     1) 首先切断电源,在未确知电流切断前,不可赤手拉触伤者。

     2) 注意伤者呼吸,如呼吸停止,应行人工呼吸。

     3) 宽解伤者衣服及一切束带,并以毛刷或乾毛巾摩擦全身皮肤,使毛细管恢复功能。

     4) 移置伤者於阴凉地区,如伤者未失去知觉时,可给予少量咖啡精等兴奋剂。

     . 3.8. 善後处理

     1) 轻微伤害之详细调查与报告是非常困难,主管与伤者,均厌恶此项调查,伤者甚至不愿治疗,为避免类似事故再度发生,调查时主管与伤者,均应详细说明原因,以便检讨改进。

     2) 主管人员与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与医务单位接触,由医生或护士之合作确定需要详细调查之案件。

     3) 当意外发生而人员受伤时,首先应急救受伤人员,并予适当处理,除非受伤情形轻微,应尽量避免向伤者询问以使伤害者舒适,便於医师及急救人员作适当急救,同时可使受伤人员安静思索,於其精神平静时再予询问,较为妥当。

     4) 工作单位主管於发生事故後,应会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

     前往发生地点协助医师以确定伤害之可能范围,目睹现况及听取现场人员口述意外情况,严重伤害案件,在未进行调查之前尽可能保留现场,以便调查研究,发生单位主管应将发现之事实详实填写研究报告,并确定防范措施。

     . 4. 注意事项

     1) 本公司安全卫生教育,应列入员工教育训练课程,每年定期举办。

     2) 本公司新进人员於报到前须至公立医院接受体格检查,在职员工则每年须接受健康检查乙次。

     3) 本公司员工如有违反本须知之规定者,除以本公司『员工奖惩办法』议处外,并得依照政府相关法令处罚。

     . 5. 附则

     . 5.1. 制修废与颁布实施

     本规章属於管理规章,经『经营会』审议後,呈请总经理核准承认後,交由权责单位颁布公告实施;修订或废止时亦同

     。

     . 5.2. 编号、版本、日期、页次/页数

     本规章之项类、标题、编号、版本、实施日期、公司名称、文件页次/页数等项,见本规章之页首与页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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