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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时间:2024-03-07 11:51:20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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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乡级总路长在区级总路长的领导下,负责所辖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完成区级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以下是蒲公英阅读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xx〕111 号)、

      《xx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xx〕25 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xx〕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为主要任务,全面落实区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全面建立和实行“路长制”,实现建、管、护、运协调发展的“四好农村路”工作目标,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本方案印发后,完成路长组织体系建设,明确县、乡、村各级路长,成立区、乡“路长制”办公室,细化各级路长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制度,完善考核奖惩措施。到xx年底,按管养里程及实际需求配备足够的农村公路专管员(可面向社会招募,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农村公路专管员培训完成并全面履职上岗,“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覆盖率达100%。到xx年底,全面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到2025年底,“路长制”系统有序运行,通过“美丽农村路+”建设、路域环境整治和“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实践,农村公路沿线乱堆乱放、违法侵占和违章建筑基本得到遏制,农村公路服务农村能力全面提升。

      到2035年底,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充分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出行的需求。

      三、组织体系

      (一)区级机构

      成立xx市xx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委编办、区督查和绩效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xx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市交警支队xx大队、区漓管办等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路长办),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副主任为区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科级干部担任办公室成员兼联络员,其他工作人员从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单位抽调解决。

      区人民政府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以及“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二级总路长+县、乡、村道路长”的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原则上做到“一路一长”,也可视情况采取分片包干方式负责。

      区路长办在区级总路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成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辖区内县道分设县道路长,原则上由区四家班子领导担任。

      (二)乡级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乡级总路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镇)人民政府相应设置“路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乡路长办),在乡级总路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辖区内乡道分设乡道路长,原则上由乡(镇)三家班子领导担任。

      (三)村级机构

      各行政村在乡级总路长领导下,辖区内村道分设村道路长,由村“两委”干部担任。

      (四)农村公路专管员

      各级路长应当根据辖区管养里程和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农村 公路专管员,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工作。

      四、工作职责

      区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路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区路长办(区交通运输局)承担“路长制”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制定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组织、协调、指导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并对乡(镇)“路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区委编办负责指导各乡(镇)逐步建立精干、专业的农村公路管理队伍。区督查和绩效办负责指导将“路长制”推进情况纳入对乡(镇)绩效考核范畴。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权限内农村公路项目审批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财政资金筹措工作,统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

      市自然资源局xx分局负责指导督促乡(镇)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建设用地管理、用地单位依法申请确权登记等。

      xx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加强路域工业污染源监管和整治。出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办理指导意见,进一步简化、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公路开展防洪影响评估,提高公路防洪能力。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和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督促各乡(镇)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并做好相应管理维护工作;将当地旅游业和农村公路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农村公路通达地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各乡(镇)、区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安全监管机制,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侧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指导各乡(镇)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林业用地管理、审批等。

      市交警支队xx大队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查处和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路域交通环境整治工作。

      区漓管办负责指导协调、督促、配合相关乡(镇)做好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工作。

      区级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包括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落实推进“路长制”工作专项经费;明确农村公路乡级管理部门并设置至少2名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技术人员履职能力的指导、考核;加强护路员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农村公路相关工作等。

      乡级总路长在区级总路长的领导下,负责所辖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完成区级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县、乡、村道路长在区、乡级总路长的领导下,分别负责所辖县、乡、村道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完成区、乡级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农村公路专管员在区、乡、村三级路长的监督指导下,具体负责落实管辖的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工作,督促日常保养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及保险理赔,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充分认识“路长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经费,统筹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到位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

      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年视情况组织召开 1—2 次全区“路长制”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路长制”工作的重大政策、制度和措施,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区路长办(区交通运输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开展督导,加大指导、协调、服务力度,加强乡(镇)经验交流,总结推广“路长制”经验做法,营造比学赶超氛围,确保路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管理。

      各乡(镇)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路长名单,在农村公路沿线显著位置设置路长公示牌,公示路长、责任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创新“互联网+”管理模式,鼓励开发农村公路管理信息系统和 APP 平台,实现农村公路信息化管理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协同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应急处置、路政管理等工作,促进农村公路监管网格化、信息化。

      (四)加强督导问效。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各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市政办〔xx〕17号)要求,将“路长制”工作纳入对县(市、区)的绩效考核范畴,年终对“路长制”实际运行情况、取得成效进行综合考评。(五)广泛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领作用,全方位宣传“路长制”工作动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农村公路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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