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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入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篇

    时间:2024-02-04 11:02:52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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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篇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农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主要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群众对防返贫相关政策知晓率达到95%,以下是蒲公英阅读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入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

      为切实开展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专项整治工作,按照xx市乡村振兴局《深入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件精神,结合我县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来陕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xx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中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为依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支撑。

      二、目标任务

      通过本次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优亲厚友等微腐败问题,着力解决“庸懒散慢虚粗”、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着力解决返贫摸排走过场、帮扶不及时不精准、数字帮扶等问题。本次专项整治,将以严明的纪律规定、严格的监督检查、严肃的追责问责,提升工作的全面性、精准性、及时性,确保政策不留白、机制不漏人,任务不断档,让防贫之网越织越密,越织越牢。

      三、整治内容

      (一)防返贫宣传是否走过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农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主要帮扶政策明白纸发放至所有监测对象,群众对防返贫相关政策知晓率达到95%,尤其是申报条件(农户人均纯收入在7300元以下,或“三保障”出现问题,且自身无法解决的),要做到家喻户晓。

      (二)日常走访和集中排查是否走过场。基层网格员,四支队伍每月对脱贫户、监测对象走访不少于1次。每年对全体农户开展至少一次集中排查。镇村对新申请低保的农户应当及时入户核实家庭年人均纯收入。xx年1月1日以来,新增的低保对象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要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条件进行逐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坚决杜绝以落实低保为由不识别监测对象。每次走访和排查后,要如实、及时纪实,按规定填写有关表格,上报存在风险情况。

      (三)风险预警推送是否走过场。行业部门是否按照《xx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导则》建立完善的筛查预警机制,责任落实是否到位,数据共享是否及时,已发生的风险线索是否在时限要求之内推送。

      (四)监测对象纳入是否规范。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应做到及时识别,应纳尽纳,不漏

      一户,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测对象识别认定,不超过15天,其中村内公不少于5天。

      (五)帮扶是否及时精准。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村级风险,原则上在10天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措施申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要跟踪督促相关行业部快将帮扶措施落实到位,要准确认定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险、根据家庭成员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切行的帮扶计划,实施精准帮扶。

      (六)符合风险消除的监测户是否应退尽退。对收入稳定超过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不存在新增致贫返贫风险的监测对象,是否通过规范程序做到应消尽消。

      (七)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是否应标尽标。对于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主要或只能通过社会保障政策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暂不消除风险。由镇村进行认定后,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注。

      (八)系统数据是否精准详实。对于系统数据及时调整,特别是对于农户基础信息、收入信息、就业信息、帮扶信息、疫情信息是否做到精准详实,应准尽准。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聚焦重点,自查自纠。各乡镇(办)自查阶段,主要查衔接期以来防返贫监测方面的各项工作,围绕专项整治内容,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自查,全面查找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不细不实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推动问题解决,实行销号管理。(5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建立机制,巩固成果。围绕各方面整治内容,各乡镇(办)要以标本兼治、建章立制为落脚点,聚焦排查出的突出问题,采取下发通报和督办单、实地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深入分析研判,找准症结根源,建立长效机制,

      切实巩固好专项整治的成果。(11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总结归纳,宣传引导。县乡村振兴局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过专项整治整改了多少问题,解决了多少具体事情,为民做了多少实事等,坚持突出重点、展现亮点,总结提炼经验、展示整治成效。专项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不细不实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全面提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质效,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12月底前完成)

      五、建立台账

      各乡镇(办)要建立三个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推动问题解决。一是排查任务台账,主要包括整治工作任务、重点围绕八个方面业务工作排查,建立排查台账;二是疑似问题台账,根据排查的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包括时限要求和责任人等;三是整改工作台账,5月底前对以前工作进行自查,

      6月后进入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六、相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为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的专项整治任务之一,是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重点工作。各乡镇(办)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主责主业,敢于担当作为,着力纠治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不细不实问题、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将深入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专项整治工作与专项摸排相结合,与常态化督帮相结合,与落实就业产业帮扶措施相结合,同步做好防返贫政策宣传,全农户人均纯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摸排,新增纳入监测对象,帮扶措施核实,风险消除,数据信息更新等工作。

      (三)强化督导调度。为确保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方面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推进,按照“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要求,专项整治期间,乡村振兴局将开展随机督导,通过实地督导、重点抽查等方式,对问题排查、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深入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

      为认真落实党的历次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边缘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一是xx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再进。

      行排查,自动纳入监测范围。

      二是确定拟新增监测对象。重点围绕低保户、特困供养户、重病户、残疾人户几类人员,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且年人均纯收入预计低于5000元的已脱贫户作为拟新增脱贫监测户,将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有致贫风险且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户作为拟新增边缘户,确定拟新增监测对象后上报xx镇脱贫办。

      三是镇脱贫办汇总后上报区脱贫办,区、镇同步对拟新增监测对象的住房、经商、购车、社保、公职人员等信息开展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社区)。

      (二)走访阶段(3月月25日-4月月5日)。

      镇脱贫办统筹力量、分组对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一并纳入初步监测名单并入户核实。

      (三)评定阶段(4月月6日-4月月10日)。

      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新增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区脱贫办审定。

      (四)录入阶段(4月月11日-4月月15日)。

      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五)动态监测及补短帮扶阶段(4月16日-6月月30日)。

      1、动态监测。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各村(社区)初审后上传至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根据村(社区)上传的信息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3、销号管理。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镇脱贫办组织核实后,在大。

      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成效巩固阶段(7月1日-12月31日)。

      7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二)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统筹,行业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镇脱贫办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及时通报,对影响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将严肃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深入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开发﹝20xx﹞6号)文件要求,筑牢返贫致贫防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西脱贫攻坚的重要要求,全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市县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采取“精准摸排找出来、动态监测管起来、针对措施扶起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范围和内容。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即监测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较上年度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本县(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2、“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对象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原因不能上学外的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对象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达标情况以及脱贫监测户基本医疗保障及相关键康扶贫政策享受情况。

      三、监测方式。

      各县区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通过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和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进行预警预判。

      (一)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建立“以县区为单位、乡镇(街道)为主体、村组为单元”的三级监测预警体系。采取入户核实、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方式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实时实地进行监测;发现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的监测户,以及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变故情况,极有可能返贫致贫的监测户和边缘户,及时核实上报。

      (二)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加强与医保、民政、残联、住建、教育、公安等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的共享交换,建立对监测对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导致“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出现风险的定期反馈机制,及时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实行预警管理。

      (三)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利用好省大数据平台返贫风险预警功能,对脱贫户特别是监测户返贫风险进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监测对象基本信息变化、帮扶措施落实等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各县区根据省大数据监测平台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四、帮扶措施。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日内将确定的“两类人群”分别移交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接到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移交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后,必须在2日内确定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全面兜牢脱贫底线。

      1、住房安全方面:及时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基本医疗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门诊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对参保非贫困人口按政策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措施,特别困难的参保农户按程序和规定落实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

      3、义务教育方面: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属地乡镇双负责制,强化控辍保学措施,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做好劝返学生分类安置和关爱帮扶,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扶贫办)。

      4、安全饮水方面: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隐患,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扶贫办)。

      5、特殊情况预警帮扶: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返贫致贫的,区别脱贫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按现行政策予以落实,及时采取临时救助、引导亲友帮助、社会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现返贫或新增贫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致残的贫困人员办理残疾证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

      (二)产业帮扶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1、将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种植的油茶优先纳入扶持范围,新栽植按照500元/亩进行补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亩进行补助;鼓励种植企业和大户优先吸纳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在油茶种植基地进行务工、务劳,提高贫困户和“两类人群”收入。(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因地制宜持续推进贫困村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四大特色产业,适当降低基地规模标准,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在我市初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贫困户,凭营业执照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就业帮扶政策。

      1、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劳动能力的外出务工,对跨区域务工满一个月及以上者,可凭务工交通凭证或村委会证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到省外务工的按500元/人标准、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按300元/人标准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将16-6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户和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免费培训;贫困户和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生活补贴;贫困户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鼓励贫困户到我市家庭服务业机构就业,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贫困户从事家政、居家养老、社区照料、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业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家服机构吸纳为员工制员工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为期三年;社保补贴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消费扶贫政策。

      在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增设一批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为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开通扶贫产品绿色消费渠道,免费销售我市贫困村、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的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

      (五)金融扶贫政策。

      用好防贫保险政策,督促保险承保机构,及时查勘、合理定损、快速理赔、足额赔付,及时化解易致贫易返贫人口的生产生活风险,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相关县区)。

      (六)精神扶贫政策。

      将“边缘户”纳入“三讲一评”活动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范围,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尤其是监测对象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县乡两级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调配部门、政策、人员等方面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强化机制保障。市县两级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衔接,拓宽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解决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作风保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等方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明工作纪律,严防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监测帮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深入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

      按照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防止返贫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为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完善稳定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扎实开展动态调整工作。

      严格按照县脱贫办要求,每月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户的动态监测工作,严格审核数据质量,做好系统内贫困人口自然变更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做好贫困户分类管理。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将脱贫户分为一般监测户、重点监测户、边缘脱贫户三类,进行分类管理。

      对家庭有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大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随时关注,能享受的政策“应享尽享”,家庭中有劳动力的,积极推进产业扶贫或推荐就业。对家庭无较大的医疗、教育等开支,返贫可能性较小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加强走访,巩固已享受的政策,继续推进产业扶贫,加强劳动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就业。对于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帮扶措施为:按期走访,给予生活、生产上的关心和帮助,继续享受原有政策,帮助其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并进行感恩教育。

      三、建立“回头看、回头帮”返贫监测机制。

      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一超六有”对已脱贫户进行持续扶持,按照“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的规定,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对原安排帮扶项目未实施完的脱贫户,按照贫困退出政策继续实施,确保其稳定脱贫;对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继续享受原政策。

      对已经脱贫的群众,帮扶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建立档案进行跟踪,准确掌握其脱贫后的生产生活状况,持续增强其“造血”功能,加大对脱贫户的技术和产业扶持,打牢不返贫的产业基础,让脱贫户有持续、稳定收入,切实做到让贫困群众思想观念有转变、环境条件有变化、劳动技能有提升,有稳定的收入渠道,彻底防止脱贫户返贫。

      对摘帽村已实施的产业帮扶,继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扶持致富带头人,同时继续探索发展新路径,打造新产品,促进资源良性发展。对未完成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继续按原有政策加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村风,为群众稳定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

      深入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的历次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致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包括xx年底已纳入的边缘户和符合条件新增的边缘户。

      脱贫户(含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不达标情况和整改情况;。

      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返贫(致贫)风险是否解决;。

      是否有新增符合条件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

      三是县脱贫办梳理汇总行业对标部门核实结果后,将拟监测对象名单(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交由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工作(车、房、经商、公职人员等情况),将比对结果反馈至对标行业部门和乡镇。

      第二步:访。乡镇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等力量,倡导参照大排查入户工作模式,采取村与村交叉的方式对照拟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三有”达标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拟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县脱贫办将走访核实结果反馈至乡镇。

      第三步:评。乡镇根据走访核实的拟监测对象反馈和信息比对结果,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形成监测对象初步名单报县脱贫办审定。

      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名单中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不达标的,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待省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镇、村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新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审定并在国家系统补录、及时预警。大数据平台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自动生成前,从3月起,每月22日前上报村级监测管理台账。

      义务教育保障问题由镇科教文卫办负责;。

      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由卫健办负责;。

      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由村建办负责,安全饮水问题由水务办负责;。

      生活用电问题由xx负责;。

      广播电视问题由xx负责;。

      其他问题和特殊困难由镇脱贫办统筹,根据问题成因交相关业务股室负责。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县脱贫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二)评定录入。4月10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业务股室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信息比对部门要做好监测对象购买车、房、经商办企业、公职人员的信息比对工作。各村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镇脱贫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深入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五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规范防贫监测对象帮扶档案的通知》《中共xx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县、乡、村、户四级档案资料的通知》(铜乡振领办发〔xx〕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县、乡、村、户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档案资料管理,扎实开展好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现就落实好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档案资料管理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资料管理

      (一)县级档案

      监测对象认定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关资料

      收集贯彻落实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的通知、会议记录、图片等资料,并装档。

      2.预警线索清单

      收集本级行业部门反馈预警线索及贵州乡村振兴云导出预警线索并装档(一月一份、盖章提供,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

      3.乡级上报拟纳入监测对象请示及名单

      收集乡级上报审定请示附名单,并装档。

      4.县级审定及批复

      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可根据需要组织抽样核查、重点审查,综合审定监测对象,由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批复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并组织指导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县级审定相关资料及批复装档。

      监测对象风险消除

      5.乡级上报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请

      收集乡级报送审定请示,并装档。

      6.县级审定及批复

      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可根据需要组织抽样核查、重点审查,综合审定能否消除风险,由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批复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并组织指导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风险消除标注。县级审定相关资料及批复装档。

      7.县乡村三级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台账

      建立监测对象台账,明确帮扶措施、帮扶责任人、风险消除时间(已消除风险对象)。县乡村三级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台账装档。

      (二)乡级档案

      监测对象认定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关资料

      收集贯彻落实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的通知、会议记录、图片等资料,并装档。

      2.预警线索清单

      收集贵州乡村振兴云导出预警线索清单,并装档。

      3.村级上报拟纳入监测对象报告及初步名单

      收集各行政村申请纳入监测的报告,将评议通过并公示后的初选名单作为复核的名单待核实。村级上报拟纳入监测对象报告、名单装档。

      4.乡级复核及公示资料

      对村级上报名单组织行业部门进行入户复核,召开党委会审核,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入户复核图片、防贫监测对象认定核查表、防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审核会议记录及意见、公示相关资料装档。

      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对上报名单进行审定。请示(附名单)及县级对名单进行审定后书面批复资料装档。

      监测对象风险消除

      6.村级上报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报告及名单

      收集各行政村申请消除风险的报告,将评议通过并公示后的拟消除风险名单作为复核的名单待核实。村级上报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报告、名单装档。

      7.乡级复核及公示资料

      对村级上报拟消除风险名单组织核查小组进行入户复核后召开党委会审核,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入户复核图片、防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防贫监测对象信息对照表、审核会议记录及意见、公示相关资料装档。

      8.向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请求对拟消除风险对象开展审核工作的报告及县级批复资料

      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审定,县级对名单进行审定后书面批复。请示及批复资料装档。

      9.县乡村三级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台账

      建立监测对象台账,明确帮扶措施、帮扶责任人、风险消除时间(已消除风险对象)。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台账装档。

      (三)村级档案

      监测对象认定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关资料

      收集贯彻落实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的通知、会议记录、图片等资料,并装档。

      2.村级自主排查工作台账及图片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常态化开展排查。收集排查图片、村级排查台账资料等装档。

      3.预警信索清单

      收集本村贵州乡村振兴云导出预警线索清单,并装档。

      一是根据贵州乡村振兴云线索反馈线索,开展入户核实,并在app终端提交核实结论。二是与镇级共同开展复核并完善填写防贫监测对象认定核查表、防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入户图片、监测对象认定核查表、防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装档。

      5.防贫监测对象村级初选评议情况(研判、评议公示资料)

      村级结合入户核实情况,对核实对象逐户研判,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评议会议记录及图片、评议结果、公示名单及图片装档。

      6.村级公示无异议后向乡级党委报送初选名单审核

      村级评议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乡级党委提交审核报告附名单。审核报告及名单装档。

      7.县级批复

      收集县级批复文件装档。

      8.因户施策帮扶方案及帮扶台账

      因户施策制定帮扶方案,建立帮扶台账,明确帮扶责任人。帮扶方案、帮扶台账装档。(即村级档案第十四项,县乡村三级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台账)

      监测对象风险消除

      9.村级提名相关资料

      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帮扶干部通过帮扶工作开展,对已达到风险消除标准的监测对象提出风险消除。相关会议记录、图片及提名对象名单装档。

      一是对提名名单进行入户核实评估。主要核实提名监测对象年度人均纯收入、识别以来落实帮扶措施情况、风险点消除情况,入户图片、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提名入户核实表装档。二是与乡级共同开展风险消除复核,完善填写防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防贫监测对象信息对照表并装档。

      11.防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村级评议及公示情况(评议公示资料)

      村级结合入户评情况,对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逐户研判、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消除风险评议会议记录、评议结果、公示名单及图片归档。

      12.公示无异议后向乡级党委报送拟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名单审核

      村级评议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乡级党委提交审核报告附消除风险名单。村级上报审核报告及消除风险名单等有关资料装档。

      13.县级批复

      收集县级批复文件装档。

      14.县乡村三级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台账

      建立监测对象台账,明确帮扶措施、帮扶责任人、风险消除时间(已消除风险对象)。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台账装档。

      (四)监测对象户档案

      监测对象认定

      1.申请书

      乡村干部协助指导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填写申请书。申请书装档。

      2.承诺书

      签订承诺授权书。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承诺授权书装档。

      3.防贫监测对象认定核查表

      采集监测对象基本信息、预警监测渠道、致返贫风险、

      是否纳入监测等信息。防贫监测对象认定核查表装档。

      4.防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

      采集监测对象家庭成员信息、生产生活条件、收入情况等信息。防贫监测对象采集表装档。

      5.防贫监测对象村级初选评议情况(研判、评议公示资料)

      对防贫监测对象进行初选、评议、研判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村级初选评议会议记录、图片、结果及公示资料装档。

      6.防贫监测对象乡级核查情况(核查、公示资料)

      乡级核查情况、公示资料装档。

      7.防贫监测对象县级审定批复

      县级对监测对象审定批复装档。

      帮扶开展情况

      8.防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统计表(含佐证)

      统计监测对象享受帮扶措施情况,每享受一项帮扶措施均要有佐证体现。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统计表及相关佐证资料装档。

      监测对象风险消除

      9.防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

      采集监测对象享受帮扶措施情况及风险消除指标情况,填写防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并请户主签字认可。防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评估表装档。

      10.防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对照表

      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导出防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对照表并打印装档。

      11.防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村级评议情况(评议公示资料)

      对防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进行村级评议,并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村级评议记录、图片及公示资料装档。

      12.防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乡级审核情况(审核、公示资料)

      乡级对各村上报防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审核及公示资料装档。

      13.防贫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县级审定批复

      县级对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审定情况进行批复。批复文件装档。

      动态管理

      14.防贫监测对象自然增减表

      统计纳入监测对象以来家庭人口自然变更情况。防贫监测对象自然增加情况表及防贫监测对象人口自然减少情况表装档。

      二、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防贫预警监测档案完善工作将作为各级督查检查的主要依据,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四级”档案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档案资料归档管理,做到“有依可循、有据可查”。

      (二)据实规范归档。县乡村振兴数据监测组要加强“四级”档案建设工作业务指导,县、乡、村三级档案资料从3月开始收集归档,xx年新识别“监测对象”同步做好一户一档资料归档工作。

      (三)强化责任压实。各级要明确防贫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档案管理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好档案管理相关工作。县级将不定期对各地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

      深入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历次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和《x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脱贫领〔20xx〕xx号)文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xx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为实施镇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监测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由“四大专项行动”排查出的拟监测对象,分析产生风险原因,进行专项帮扶。

      四、监测方式。

      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由相关行业部门到镇再到村级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xx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和时间安排第一步:排。3月25日前由镇确定拟监测对象和完成方案制定。xx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将此次“两不愁三保障”再排查发现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反馈名单),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后,将比对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

      第二步:访。4月5日前完成入户走访。镇、村两级是本次“两摸底”摸排走访的实施主体,由镇脱贫办统筹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帮扶单位和镇村干部对照县脱贫办反馈的拟监测名单开展走访工作。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拟监测名单外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4月9日前,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各村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民主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并将附件2、附件3经第一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镇脱贫办交党委政府审定评议。

      第四步:录。4月中旬前,镇脱贫办根据审定的名单,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人员在国家子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此次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6月底前,镇脱办组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20日前由各村两委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党委政府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相关帮扶救助。

      1.针对“两不愁”问题补短板。由镇民政办、农服中心牵头,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和各村两委配合,长期做好“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工作。

      2.针对“三保障”问题补短板。一是“住房安全有保障”由镇村建办牵头,协调县住建局、相关帮扶单位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二是“义务教育有保障”由镇九义校牵头,协调县教育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三是“基本医疗有保障”由镇社会事务中心牵头,协调县医保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

      3.针对“三有”问题补短板。一是由镇水务站牵头,协调县水务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照指标要求在前期“四大专项行动”摸排的基础之上抓实安全饮用水工作。对没有安全生活用水的贫困户通过就近打水井或安装自来水等方法,全力保障贫困群众饮水安全。二是由镇文化广播站牵头,协调县文旅局和各村两委配合落实,对没有生活用电和广播电视的贫困户迅速予以保障。

      第七步:销。6月底前,完成对标补短和落实帮扶救助后,各村两委向镇扶贫办提出销号申请;镇脱贫办组织专人核实后,向县脱贫办提出销号申请。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各站办室所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实际,制定本级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要协调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落实落地。各村两委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工作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对象监测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持续巩固成效。在7月至12月的每月20日前,各村两委、镇直各单位、各站办所室要协调“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深入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七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历次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xx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xx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xx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xx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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