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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XXX市学校周边违规租售、寄存手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参考例文

    时间:2021-06-08 15:19:54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例文 寄存 租售

     1 2021 年 年 X XXX 市学校周边违规租售、

     寄存手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 参考范文

     为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市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深入整治学校周边违规租售、寄存手机乱象,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校周边环境,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根据《中共 XXX 市纪委办公室 XXX 市监委办公室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x 纪办〔2021〕x 号)精神,综合运用各种治理手段,深入整治学校周边违规向学生租售、寄存手机乱象,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切实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内容 (一)中小学校园周边小卖部、奶茶店、餐馆等市场主体超范围经营,变相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将手机计时出租给未成年人玩游戏,或者以出借手机诱导学生到店消费的行为。

     (二)中小学校校园周边小卖部、奶茶店、餐馆等市场主体为学生提供手机寄存服务、规避学校检查的行为。

     三、整治阶段 (一)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x 月上旬)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公安、网信等部门,对辖区中小学校周边小卖部、奶茶店、餐馆等市场主体向学生租售、寄存手机情况进行排查,并组织中小学校发动学生自查,汇总、建立问题台账,形成《XXX 市校园周边违规租售、寄存手机问题清单》(附件1),于 x 月 x 日前报送至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x 月上旬—x 月下旬)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拒绝手机诱惑、快乐充实学习”宣传活动,学习、宣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 号),通过黑板报、标语、致家长一封信、签订责任书、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正面宣传引导,让广大学生自觉参与整治活动,不租、不寄手机。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联合文化旅游、公安、网信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对校园周边的市场主体超范围从事手机租售、寄存等行为,依法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对屡教不改的,列入重点整治名单,由市场监管、教育、文化旅游、公安、网信、消防、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充分运用多种惩戒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清查市场主体违法违规问题,确保整治到位。

     (三)巩固验收阶段(x 月下旬—x 月 x 日)

     各县(市、区)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梳理有效整治措施,形成“成果清单”(样式另行下发);同

     时,探索建立宣传教育、动态排查、鼓励举报、联合执法、多效叠加等长效整治机制,形成“制度清单”(样式另行下发),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学校周边违规租售、寄存手机乱象整治,事关学生身心健康,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校园和谐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治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工作。

     (二)严明纪律要求。实施问题线索月报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并于每月25 日前分别向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报送当月《“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登记表》(附件 2)。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将适时开展问题线索分析,加强工作指导。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整治过程避重就轻、敷衍应付,问题整改消极对待、推诿扯皮,甚至搞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要加强舆论宣传,做好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及时宣传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成检查指导组,开展专项整治的检查督导。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 9 月 10 日前将整治“成果清单”“制度清单”报送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开展成效考核,综合形成整治成效总体评价,总体评价于 x 月 x 日前分别报送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2021 年 x 月 x 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将专项整治总结材料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单位:市教育局,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电子邮箱:

     xxxxx@qq.com

     联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qq.com。)

     附件:

     1.XXX 市校园周边违规租售、寄存手机问题清单 2.“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线索登记表

      ——

     XX 市校园周边违规租售、寄存手机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地区 店铺名称 店铺地址 (注明周边的学校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时限 整改情况 备注

     附件 1

      ——

      附件 2 “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线索登记表 填表单位: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基本情况 处理情况 备注 地区 问题描述 涉及金额(万元)

     发生领域 线索来源 移送时间 查处情况 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1.报表请于每月 25 日前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2.问题线索只填报今年以来发现的,属于纪检监察业务的事项。

      ——

      X XX 县 县 1 2021 年 “ 点题整治 ” 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范文

     为贯彻落实《XXX 市教育局 XXX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XX 市“点题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 教民〔2021〕X 号)和《中共 XX 县纪委办公室 XX 县监委办公室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X 纪办〔2021〕X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在全县迅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落实落细治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加快推动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整治范围 本次“点题整治”专项行动主要针对面向我县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

     三、整治方案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 号)、《XXXXX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XXX〔XXXX〕X 号)等文件精神,校外培训机构要“强化省地(市)统筹,落实以县属地管理责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先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再申办取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才能开展培训。

     (一)明确部门职责

     1.教育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

     2.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注册登记、价格、广告宣传、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3.民政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

     4.住建部门。重点做好在建的新建、扩建、改建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审验指导工作。

     请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解(见附件 2)开展整治工作。

     (二)压实属地主体责任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压实属地主体责任。

      ——

     1.教育部门牵头,民政、人社、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消防、城管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开展拉网式摸排,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建立教育部门牵头,市场监管、民政、消防救援、住建、城管等部门配合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措施,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3.教育部门牵头,会同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于 10 月上旬再公布一批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三)分类指导整治

     1.证照齐全。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如语文、数学、英语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规范培训合同;加强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关停整改。

     2.无证无照。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职能部门加快审批办学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立即关停取缔。

     3.有照无证。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职能部门加快审批办学许可证;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

      ——

     不得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一经发现超范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要依法依规立即关停取缔。

     (四)巩固整治成果

     严格把握验收标准,实行“清单化”验收办法,完成一个验收一个,成熟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治成效经得起检验。

     1.汇总“成绩单”。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其中,制度清单和成果清单统一由市纪委监委集中向社会发布,接受群众检验;问题(整改)清单由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推动落实,汇总并专题报告推动整改落实情况。

     2.形成“评价单”。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开展成效考核,运用“1+X”监督机制,适时联合检查、一线督查,可视情邀请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综合形成对整治成效的总体评价。

     3.提出“建议单”。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行业性、普遍性、政策性等问题,将及时向其监督的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自我查摆、剖析原因,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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