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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学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27 12:08:57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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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大学,教育

    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学校作为省属高校纳入全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校党委决定,从2013年7月至12月上旬,在全校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共井冈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以下

    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学校作为省属高校纳入全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校党委决定,从2013年7月至12月上旬,在全校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共井冈山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校党委《意见》”),现就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范围、时间安排

    1.对象范围。教育实践活动在全校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2.时间安排。从2013年7月启动,从8月下旬至12月上旬集中教育。

    二、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启动部署工作

    1.召开全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动员大会。会议时间拟定分别于7月8日、9日上午组织召开,传达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和工作会议的精神,对学校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制定实施方案。7月上旬,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根据校党委《意见》和工作会议、全校动员大会精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经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审阅把关,并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确定实施方案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精神,对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三、校党委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校党委决定,校党委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示范带动和推进全校的教育实践活动。

    1.带头抓好学习教育。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加强作风建设”主题,集中安排时间,以专题讲座、集中研读、交流研讨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集体学习。重点是学习党章、廉政准则、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有关专题学习材料。结合学校以井冈山精神办学育人的理念,学习井冈山精神中蕴涵的群众路线思想。

    2.带头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每位校党委委员选择1个基层党委(党总支)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指导联系点的教育实践活动,出席联系点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指导和推动联系点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3.带头征求意见。(1)

    校党委委员带头走下去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从9月下旬开始,校党委委员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以“访民情、察民意、纳谏言”为主题的专项调研活动,深入联系点、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师生,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四风”突出问题的反映和对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2)专题征求对校党委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在原汁原味梳理汇总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形成《关于对校党委加强作风建设征求意见情况的报告》。(3)总结校党委带头并推动全校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若干规定情况。由学校纪委形成《关于校党委带头并推动全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报告》。(4)开展作风建设主题专项调研和问卷调查。由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调研小组,分赴各学院、各部门(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重点了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四风”问题上的突出表现,听取对解决“四风”问题的意见建议,形成《关于全校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的调研报告》;(5)开设征求意见箱,公布专用信箱、电子信箱和电话号码,征求全校师生的有关意见。同时,通过“师生通道”、“行风热线”、“微博互动”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

    4.带头查找问题、梳理问题、剖析问题。召开校党委加强作风建设专门会议,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会议安排在9月下旬召开,邀请省委督导组参会指导,邀请部分党代会代表、党员老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列席旁听。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谈认识、谈体会;汇报《关于对校党委加强作风建设征求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校党委带头并推动全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校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的调研报告》;进一步查摆“四风”等突出问题,梳理工作中的差距不足,归纳重点问题,明确下步改进方向和责任主体。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制度建设等工作,按工作职能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任务分工,提出工作意见和专项方案,报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部署,作出安排。

    5.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重点是围绕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围绕解决“四风”问题,组织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省委督导组全体成员参加,邀请部分党代会代表、党员老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列席旁听。专题民主生活会拟定在10月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听取省委督导组对学校党委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突出问题的通报;学校党委班子成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逐一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会前,校党委委员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与有关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发挥表率作用,进行自我剖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后,召开通报会,通报校党委民主生活会情况,形成校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报经省委督导组审阅后,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6.带头聚焦“四风”问题进行整改。计划于12月份召开校党委整改落实专题会,聚焦“四风”问题,研究正风肃纪、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主要内容是:针对前期梳理查摆出来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开展专项治理和整改的具体措施;研究制定校党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研究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性规定。校党委的整改方案,报省委督导组审阅把关,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照校党委的示范要求,及时跟进,上下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四、认真落实集中教育三个环节的重点任务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在方法步骤方面安排了三个环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按照校党委《意见》确定的方法步骤,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作为基础,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作为关键,把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作为根本,将三个环节的要求贯通起来、衔接起来,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着力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8月下旬—9月下旬)

    (1)抓好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以党章、廉政准则、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学习,为教育实践活动打牢思想基础、注入思想动力。二是认真组织研读中央规定的有关专题学习材料。将《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有关专题学习材料,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认真研读。通过深入学习讨论,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开展“中国梦”、“江西梦”、“井大梦”主题宣传教育,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使“中国梦”成为引领全校师生员工在建设特色鲜明区域高水平大学道路上奋勇前行的动力源泉。四是组织“为民务实清廉”专题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岗位实际,明确为民务实清廉的内涵要求,确立行动标杆和行为规范,更好地履职尽责。五是开展红色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观看《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红色故事汇》等电视专题片。

    (2)深入搜集情况、广泛听取意见,主要从两个方面切入:一方面,放下架子“走出去”。从9月上旬开始到10月,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解决“四风”问题专项调研,做到上下齐发动、领域全覆盖。校党委领导班子全员参与,重点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梳理群众的意见建议,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打好基础。另一方面,敞开大门“请进来”。从有利于群众讲真话讲实话、有利于解决突出问题、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角度出发,采取媒体征集、信函问答、电子信箱、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听取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智慧。9月上旬,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布反映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问题的专用信箱、专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设立专门的征求意见箱。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10月上旬—11月上旬)

    重点是开好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认真查摆和剖析问题。每个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和剖析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开展好谈心活动。每个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谈心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3)撰写好对照检查材料。每个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一般应包括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内容,重点是认真思考、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一些不便在对照检查材料中说明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4)按照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要求,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就是态度端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认真开展交流谈心,认真进行自我剖析,程序要严格,环节不能少,步骤不能省。实事求是,就是坚持讲真话讲实话,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相互提醒、相互警醒,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不避重就轻,不回避矛盾,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民主团结,就是坚持党内人人平等,坦诚相见、推心置腹,历史地、客观地、辩证地讲问题,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的纷争,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欢迎领导班子中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邀请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但不搞对照检查。

    学校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全程参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向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审阅班子成员的对照查材料。会上,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指导做好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民主评议和整改措施落实。校党委组织部要派出专门力量,指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使每个党员都能深刻查摆问题,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和办法。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11月中旬—12月上旬)

    (1)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各学院、各部门(单位)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照群众满意标准,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民主生活会提出的具体措施,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做到重点突出、具体细化;切实可行。二是落实整改措施。对有条件改的问题,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对一些突出问题,要进行集中治理。每个学院、部门(单位)都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向群众公示、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及时整改、逐项落实。三是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先进行自查,各督导组加强督促检查。重点看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的进展如何、效果如何、群众满意度如何。对进展不力、效果不理想、多数群众不认可的,要及时督促改进。

    (2)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围绕整治形式主义,对学校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进行认真清理,集中治理文山会海问题,着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着力解决“形象工程”和各种节庆泛滥等问题,着力整治虚报浮夸、搞虚假政绩、掺水分等问题。二是围绕整治官僚主义,对学校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整治一些党员、干部“不想事、不干事、不担事、乱干事”的问题,坚决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专项治理作风专断蛮横问题,专项治理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教育乱收费和“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围绕整治享乐主义,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认真清退违规占用的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的车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着力解决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问题。四是围绕整治奢靡之风。继续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3)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不愿做、不敢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深入研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掌握运用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手段,拓宽做好群众工作的渠道和途径。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以共产党人应有的作风和过硬的本领,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4)解决制度漏洞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抓紧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好的体制机制管人、管事、管权,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一是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各学院、各部门(单位)要对贯彻群众路线的已有制度进行集中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下去;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不适用的,坚决废止。二是研究制定新制度。从活动一开始,就要重视研究出台一些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为反对“四风”提供政策依据。注重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三是严格落实制度。把制度约束作为刚性约束,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执行制度有例外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整治对制度规定变着法子进行规避的各种行为,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绝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严防“回潮反弹”。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的整改方案、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要送学校督导组审阅,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根据学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评价,对继续深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总结大会结束时,对校党委班子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评议表由省委督导组负责回收汇总,向校党委反馈。

    五、着力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特色和学校特色

    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载体,增强活动实效。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突出“三个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把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结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特色鲜明的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相结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发挥红色教育资源优势相结合,结合实际,创新载体,找准抓手,做到

    “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自选动作”有特色。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一批优秀的井冈学子;积极推进协同创新,切实增强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高服务的贡献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职责和流程,创新学校管理;重点优化机关部门、窗口单位的服务,进一步增强服务师生的意识与能力;着力推动重心下移、深入基层,大兴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之风,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大兴清正廉洁、反对腐败之风,以转作风、提能力的新成效推动发展,以办实事、解难题的实际行动服务群众,用实干托举“中国梦”。

    2.开展“弘扬井冈山精神,心系群众促发展”的实践活动。办好“井冈山大学发展论坛”,围绕党在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开展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牢固树立学校事业发展依靠全校师生,发展成果由师生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开展“弘扬井冈山精神,心系群众促发展”的实践活动。实践活动要突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内容,全面落实“两手抓、两不误”的要求。

    3.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工程。大力推进以提高素质、巩固基础、创新机制、创建品牌、畅通信息、服务中心为抓手,以组织活动为载体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工程,按照“基层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深化、特色工作抓创新、整体工作抓提升”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素质提升、基础强化、创新发展、品牌示范、信息畅通、服务保障六大工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4.继续坚持“民情走访”等制度。把学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形成的领导干部“民情家访”制度与解决群众反映的迫切需求相结合,推动党员干部结合各自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服务对象进行民情家访、排忧解难,举办领导干部“民情走访日志”展示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员“先锋创绩”制度,探索建立党员“服务群众承诺践诺”制度、学生党员“志愿服务”制度,推动党员八小时之内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八小时之外就近就便服务师生。

    5.开展“感动井大”先进事迹评选活动。加大对龚全珍、张丽莉同志等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力度,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做好学习宣传工作,以先进典型积聚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正能量,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感动井大”先进事迹评选活动,发现学校中那些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工作的感人事迹。

    六、切实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全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成立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校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协调服务,推进工作落实,当好参谋助手。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抓紧成立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主要领导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沉下去面对面地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检和组织、宣传部门在抓好自身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2.组建督导组进行全程督导。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组建5个督导组,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程督导。每个督导组分别联系4至5个单位。督导组组长由已退休的具有丰富党务工作经验的处级干部担任。督导组成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各督导组要紧紧依靠所督导单位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做到尽职不越位、督导不包办。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对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的督导上,督促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既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把“自选动作”做精彩。对有不足之处的,要明确指出,帮助弥补;对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要责其纠正、加大工作力度;对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令其重新进行,充分发挥好督导组的监督、指导作用。督导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3.把开门搞活动贯穿全过程。坚持开门搞活动,每个环节都组织师生员工有序参与,防止“自说自话、自弹自唱”,不搞闭门修炼、体内循环。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从一开始就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各种形式听真话、听实话,正确对待、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查摆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过程中,都让群众把脉、让群众监督,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要向群众公示、让群众知道。要注意听取群众评价,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补课、返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让群众看得见、让群众真满意的效果。

    4.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校报、广播站、学校网站等校内媒体舆论主导作用,开辟专栏,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先进典型宣传、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加强正面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网络管理、网上掌控和手机信息引导。

    5.坚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把重在求真务实、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贯穿活动全过程,务求每个环节、每项工作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真正做到“不虚”、“不空”、“不偏”。要力戒形式主义,不搞文山会海,不滥发资料简报,不进行层层检查评比,以良好作风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坚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促进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本学院、本部门(单位)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合理安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总结开展活动的情况,向学校党委写出专题书面报告,同时继续抓好整改措施落实,不断巩固扩大活动成果。

    篇2:广西新华书店系统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指导实施方案

    广西新华书店系统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指导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广西,新华书店,实施方案,改制,事业单位

    广西新华书店系统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指导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新华书店系统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指导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0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新华书店系统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指导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

    广西新华书店系统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指导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新华书店系统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指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20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新华书店系统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指导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广西新华书店系统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指导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意见》(中发〔2005〕14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桂发〔2007〕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2009年要完成全区新华书店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为确保转企改制任务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精神,加快体制创新,构建市场主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改善布局结构,加强网点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全区新华书店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实行属地负责,由属地市、县政府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有关文件,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2009年完成转企改制工作。

    2.改革原则。以改革为契机,理顺产权关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成为真正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3.稳定原则。大胆改革创新,把握程序步骤,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4.依法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依法运营的管理体制,依法操作,规范程序,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5.公正透明原则。事转企单位要积极引导广大职工参与和支持改革。在制定转制方案时,应广泛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整个转制过程要在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群众的监督下进行。

    6.

    人随资产走的原则。转企后单位原则上整体接收原事业单位在册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建立劳动关系。尊重职工的选择,多途径、多渠道妥善安置职工。

    二、目标任务

    广西新华书店系统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目标任务是:2009年完成全区事业性质新华书店转企工作,完成工商法人登记和产权变更手续,使之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完善法人治理机构,构建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并立的运行机制;完成员工身份转换,深化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

    三、改革步骤

    转企改制工作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所属新华书店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方案的当月最后一天为转制基准日。分四步进行:

    (一)转企改制酝酿准备阶段。各有关市、县按要求分别成立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制定事转企改革方案,同时制定政策宣传方案,做好转企改制前的政策宣传、学习及思想发动工作,引导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二)方案制订报批阶段。各有关市、县各级新华书店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转企改制方案。对资产状况、人员安置、社会保险关系建立和接续、历史遗留问题等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根据法律政策提出解决办法,方案经当地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三)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阶段。由转制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并聘请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报本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确认。

    (四)方案实施阶段。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法人,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新企业法人;完成企业产权登记和土地变更处置手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办理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等手续;按照职工自愿原则,对申请调离的职工批准调离,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提前离岗手续;办理职工养老、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关系的参保和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与职工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四、国有资产处置

    (一)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由转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并聘请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出据审计、评估报告报本级政府主管部门确认。资产变动事项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审批。

    (二)资产处置。转制时可通过资产清查,对其库存积压待报废的出版物做一次性处理,损失允许在净资产中扣除;对库存呆滞出版物的处置,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1号)规定执行。

    (三)土地处置。土地处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办理。

    (四)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上述工作完成后,转制单位要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确认(或审批)的结果,做好产权登记工作,确认出资人身份,明确出资人权利,完成资产授权经营法定手续。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要抓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债权债务处置。认真清理债权债务,经资产清查确认属于事业单位的债权债务,由转制企业承接。

    五、人员安置及身份转换

    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形成真正市场化的劳动用工关系。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应在转制企业进行工商登记后30日内完成。

    (一)转企改制后,原事业编制人员整体转制为企业人员,转制单位应依据《劳动合同法》与续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转制前已与转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转制单位应依据《劳动合同法》与其中的续用人员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不短于三年。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从其他国有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调入的职工,其在国有单位的工龄可计入本企业工作年限。对继续留用的职工,转制前后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不计发经济补偿金。

    (二)对转制时主动提出调离的职工,转制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及时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并将其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新用人单位。对调离的职工,不计发经济补偿金。

    (三)对转制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转制基准日起,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在与本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五)离退休人员的安置。转制时,已退休人员按《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4〕63号)规定全部移交地方实行社会化管理。离休人员的管理,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局、编办、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国资委〈关于印发做好区直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老字〔2007〕23号)规定,维持现有的方式不变,由转制后的企业负责落实。按照国家政策应由企业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费等费用,按照政策规定标准由企业支付。

    (六)转制前,因工负伤的伤残人员待遇及职工遗属困难补助标准等,转制后,仍按事业单位的标准执行。资金由转企单位解决。对原单位工伤职工的安置管理和有关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的提留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长期患病的病休人员及职工遗属等各类由原单位管理的其他人员,由转制后企业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人员的安置。转制前属于事业单位在册职工并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不在岗人员(停薪留职、离岗在编等人员),单位转制时通知其限期返回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参加竞聘上岗。对解除劳动关系的,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发出通知后逾期不归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转制时已与原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事业编制在岗人员,转制时,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在自愿基础上可以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对解除劳动关系的,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社会保险关系的处理

    (一)养老保险关系及养老保险待遇的衔接。

    1.转制后自工商注册登记的次月起,按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职工个人从批准转制之月起,按照企业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制前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按国家政策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按自治区现行政策规定可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从转制为企业之月起参保缴费和建立个人账户,职工个人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本息一并转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此前不予补建个人账户。

    2.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原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转制后,这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桂政发〔2006〕54号)规定核准后,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今后执行全区统一规定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国家统一出台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调整政策时,这部分人员是否参照调整,由转制后单位自主确定,按事业单位办法增加的离退休费与按企业单位办法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的差额部分,由离退休人员所在转制后的单位视经济情况自主解决。

    3.转制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规定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按照企业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执行。为保证此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转制后5年过渡期内,按企业职工退休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如低于按原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后退休金计发办法计发的退休金,其差额部分(以下简称待遇差),采取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加发补贴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其中,从批准转制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退休的,发给待遇差的90%;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退休的,发给待遇差的70%;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退休的,发给待遇差的50%;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退休的,发给待遇差的30%;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的,发给待遇差的10%;2014年1月1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补贴。

    (二)医疗保险关系的处理。转制后,职工的医疗保险按属地原则,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失业保险关系的处理。转制后,失业保险按照国办发〔2008〕114号文规定办理。

    (四)工伤保险关系的处理。转制前,因工负伤职工、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有关待遇按原规定执行。转制后,企业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同时按《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有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五)生育保险关系的处理。转制后,生育保险按国家和自治区及统筹地区有关政策依法参保,生育保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及统筹地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处理。

    1.职工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单位,随同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2.职工自谋职业的,职工个人须自行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人事档案移交及社会保险接续手续。转制后,企业将其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等关系移交有关部门管理。

    七、落实相关政策

    (一)改革所必需的相关费用。为保证转企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国办发〔2008〕114号文件精神,同级财政可一次性拨付一定数额的资金,主要用于资产评估、审计、政策法律咨询费用等。

    (二)人员分流安置的费用。转制时,对提前离岗人员所需的基本待遇及各项社会保险费、分流人员所需的经济补偿金,可从评估后的净资产中预留或从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中优先支付。净资产不足的,同级财政可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办发〔2008〕114号、财税〔2009〕31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文件规定,各市、县新华书店转企改制后按规定享受现行的转制企业财税优惠政策。

    八、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市、县新华书店转企改制,是广西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复杂。各地要高度重视所属新华书店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按时完成转企改制任务,注意掌握改革动态,及时解决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二)各地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大力宣传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各市、县新华书店转企改制工作。

    (三)各有关市、县新华书店事业单位在转企改制过程中,要充分认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要组织专门力量,设立专职机构,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要做好稳定职工的工作,冻结人员调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劳动人事关系的平稳过渡。

    (四)各有关市、县新华书店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08〕114号和桂发〔2007〕9号文件精神执行。必须实事求是地填报资产、人员及其他统计报表;严禁弄虚作假;严禁私分和转移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突击乱发钱物。

    (五)各有关市、县新华书店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私分国有资产要追究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全区尚有部分新华书店虽已进行了企业法人工商登记,但仍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依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进行分配和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这些单位也要参照本方案,理顺各种关系,完善企业相关手续。

    (七)本方案是从全区角度,根据国家政策提出的工作指导性方案,各有关市、县在改革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只要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可在这些原则指导下自行确定解决办法。未尽事宜和不可预见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由本级政府协调解决。

    篇3:幼儿教育教师口语、实施方案、

    幼儿教育教师口语、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幼儿教育,实施方案,口语,教师

    幼儿教育教师口语、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教师口语》实施方案一、课程基本情况介绍(一)课程的性质《教师口语》课程是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开设的一门选修课。它是研究教师口语运用规律的一门应用性学科。它针对幼儿教育教学的实际,传授幼儿教师口语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训练方法,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讲解和训练相结合,努力使未来的

    幼儿教育教师口语、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教师口语》实施方案

    一、课程基本情况介绍

    (一)课程的性质

    《教师口语》课程是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开设的一门选修课。它是研究教师口语运用规律的一门应用性学科。它针对幼儿教育教学的实际,传授幼儿教师口语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训练方法,力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讲解和训练相结合,努力使未来的幼儿教师掌握口语表达技能,提高口语表达能力。具体的任务是:

    1、教育幼儿教师热爱祖国语言,认真学习、积极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增强语言规范意识。

    2、能够用标准和比较标准的普通话,进行一般口语交际和开展教育、教学等工作;发准普通话声母、韵母、声调、音节,掌握语流音变的规律,具备一定的方言辨正能力。

    3、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和发声技能,做到语音响亮、圆润、持久不衰。

    4、掌握一般口语交际技能。做到听话准确,理解快、记得清,有一定辨析能力;说话清晰、流畅、得体,有一定应变能力,语态自然大方。

    5、初步掌握教育、教学口语的基本技能。能够根据不同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情境的需要,调控声音的高低强弱,掌握语气、语调、重音、节奏等口语技巧,掌握教育、教学、交际口语的设计技巧,口语表达做到科学、严谨、简明、生动,具有启发性和感染力。

    6、具有一定的指导幼儿运用口语的能力。

    本课程课内学时为54学时,共3学分,授课时间为一个学期。

    (二)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

    知识内容,按了解,识记,理解三层次要求。

    方法内容,按会(能),掌握,运用三层次要求。

    (三)教学内容及要求

    《教师口语》课程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教师口语涉及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第二,从一般交际口语训练到幼儿教师口语训练(即教学口语、教育口语、社会交际口语);第三,幼儿教师口语常见问题分析与纠正;第四,简要介绍学前儿童语言非正常现象的早期发现与矫正。

    在本课程的教学中力求理论够用、加强实践,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结合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实际,通过范例分析、训练材料、思考和练习,提高幼儿老师口语表达水平。

    具体教学内容及要求如下:

    绪论

    教学内容

    1、关于口头语言

    2、关于幼儿教师口语

    3、幼儿教师口语的内容

    4、怎样学习教师口语

    教学重点

    幼儿教师口语的特点,学习教师口语方法与途径。

    教学要求

    使学生识记口头语言、幼儿教师口语的定义、了解教师口语与幼儿教师口语的联系与区别;了解本课程的内容构成;掌握学习《教师口语》课程的方法与途径;帮助学生认识《教师口语》课程的基本概貌,以达到学习入门的目的。

    第一章

    教师口语基础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

    1、普通话与方言

    2、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3、普通话是教师口语的基础

    第二节

    普通话语言规范化训练

    1、语音基本知识

    2、汉语语音方言辨正

    3、现代汉语词汇

    第三节

    汉语发音原理和技巧

    1、呼吸发声

    2、吐字归音

    3、共鸣控制

    教学重点

    常用常见的语音基本知识。

    教学难点

    汉语语音方言辨正。

    教学要求

    使学生了解教师语言活动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巧,为本课程后面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奠定基础。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熟练掌握语音基本知识、现阶段有关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能发准普通话声母、韵母、声调、音节,掌握语流音变的规律,具备一定的方言辨正能力。

    第二章

    一般口语交际训练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口语交际的特点及原则

    1、口语交际的特点

    2、口语交际的原则

    3、口语交际中应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第二节

    心理控制能力及思维能力的训练

    1、心理控制能力的内容

    2、心理控制能力在口语表达中的表现

    3、创造性思维模式训练

    第三节

    肢体语言技巧及训练

    1、肢体语言的作用

    2、肢体语言的内容

    3、肢体语言技巧训练

    第四节

    听话能力及训练

    1、听话的作用

    2、听话的分类训练

    第五节

    口语交际的表达技巧及训练

    1、汉语语音的特点及表达技巧

    2、汉语语汇特点及表达技巧

    3、汉语语法特点及表达技巧

    4、汉语修辞方法运用技巧

    第六节

    说话能力及训练

    1、独白体说话训练

    2、会话体说话训练

    教学重点

    倾听的技巧、说话过程中语言及非语言运用技巧的训练。

    教学难点

    心理控制技巧训练,创造性思维技巧训练。

    教学要求

    使学生了解、识记一般口语交际的特点、原则,具备心理控制能力、思维能力;掌握并能运用听话、说话中语言及非语言技巧;通过练习提高学生的心理控制能力、思维能力和不同语体的口语表述能力。

    第三章

    教学口语训练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教学口语的基本要求

    1、幼儿教师教学口语的特点

    2、教学口语的作用

    第二节

    教学口语的分类训练

    1、谈话用语的类型和技巧训练

    2、活动用语的表达形式和技巧训练

    第三节

    教学过程中的应变和调控

    1、学前儿童注意的特点和规律

    2、时间的应变和调控

    3、内容的应变和调控

    第四节

    关于双语教学

    1、双语教学的缘起

    2、正确处理第二语言教学和母语学习的关系

    3、第二语言(儿童英语)教学的基本要求

    教学重点

    谈话用语的类型和技巧训练

    ,活动用语的表达形式和技巧训练

    教学难点

    教学过程中的时间的应变和调控、内容的应变和调控。

    教学要求

    使学生了解幼儿教师教学法口语的特点;认识幼儿教师教学口语在组织各课程领域教学活动的作用;掌握教学口语的不同类型及基本技能;能在教学过程中设计各种类型的教学用语,运用应变和调控的技能,培养语言机智。在教学过程中应紧密联系幼儿教学实践,同时要注意各部分内容的综合运用。

    第四章

    教育口语训练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教育口语的原则及要求

    1、民主性原则

    2、肯定性原则

    3、浅显性原则

    4、针对性原则

    第二节

    教育口语的特点

    1、明理启智

    2、简约规范

    3、直白具体

    4、语言儿童化

    第三节

    教育口语分类训练

    1、沟通语训练

    2、劝慰语训练

    3、说服语训练

    4、激励语训练

    5、表扬语训练

    6、批评语训练

    7、评定语训练

    教学重点

    教育口语的特点,沟通语、劝慰语、说服语、激励语、表扬语训练、批评语训练

    、评定语训练。

    教学难点

    批评语训练

    、评定语训练。

    教学要求

    使学生识记幼儿教育口语的原则、要求、特点,分类,掌握各种教育口语技巧,并能根据幼儿教育口语的特点,在幼儿教育的各项活动中,巧妙地运用技巧,潜移默化地培养幼儿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和人生观。

    第五章

    教师交际口语训练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教师交际口语概说

    1、教师交际口语的内涵

    2、教师交际口语的特点

    第二节

    教师交际口语分类训练

    1、与幼儿家长交际及训练

    2、与单位同事交际及训练

    3、与社会相关部门交际及训练

    教学重点

    教师交际口语的特点,与幼儿家长交际口语及训练

    教学难点

    幼儿教师在教育、教学以外的工作语境中口语运用的基本技巧

    教学要求

    使学生了解教师交际口语运用的基本原则、要求和特点;通过训练,初步掌握幼儿教师在教育、教学以外的工作语境中口语运用的基本技巧。

    第六章

    幼儿教师口语常见问题分析与纠正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单向交流中常见问题分析与纠正

    1、特定语境影响下出现的语言不规范现象

    2、言语编码形成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3、言语编码发送过程中常见的口语问题

    第二节

    双向交流中常见问题分析与纠正

    1、语境不当

    2、忽视交流对象

    3、打断对方谈话

    4、超前判断

    5、假意倾听

    第三节

    肢体语言“语病”

    1、身姿手势

    2、表情

    3、眼神

    教学重点

    单向交流、双向交流中常见问题的发现与纠正。

    教学难点

    单向交流、双向交流中常见问题的发现与纠正。

    教学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能了解、分析幼儿教师口语中常见的一些问题,并能根据幼儿教师在单向交流、双向交流及肢体语言交流中常见问题的各种表现,探讨存在的原因,提出纠正的办法,并进行分类纠正和克服的训练,以使学生的口语更加完美。

    第七章

    儿童语言发展非正常现象的发现和早期矫正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学前儿童正常语言发展概述

    1、语音的发展

    2、词汇的发展

    3、句子的发展

    第二节

    学前儿童语言发展异常现象概述

    1、语言发展异常儿童的概念及分类

    2、儿童非正常语言发展现象简介

    3、语言发展异常儿童的语言特征

    4、语言发展异常儿童的早期鉴别

    第三节

    语言发展异常儿童的语言矫正与训练

    1、口吃的矫正与训练

    2、自闭症儿童的早期发现和语言训练

    教学重点

    对学前儿童正常语言发展情况与学前儿童语言发展异常现象的认识。

    教学难点

    语言发展异常儿童的语言矫正与训练。

    教学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能简单了解学前儿童正常语言发展的规律及在语音、词汇、句子方面应达到的水平,能根据儿童正常语言发展的异常现象的类型及在语言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及早判别幼儿语言发展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及时进行矫正。

    二、多种教学媒体的配置情况

    (一)

    文字教材

    本课程使用的文字教材是《幼儿教师口语训练教程》(王素珍主编,复旦大学生出版社2006年7月出版),该教材是编制教学媒体、组织教学和复习考试的主要依据。

    (二)IP课件

    IP课件为重点辅导内容,初步拟定12课时,主要演示学生本课程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需要通过IP手段直观演示的内容,使学生通过网上的实时与非实时直观教学加深对幼师口语的认识。学生可以通过互联网收看并下载存储。IP课件的教学内容将根据学生的反馈意见不断修订和补充。(现正在逐步建设与完善之中)

    (三)网上辅导

    编写教学辅导材料,解析重点和难点问题,编写形式多样的综合练习,作业辅导材料,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四)直播课堂:具体的时间、次数安排详见省电大教学处的有关文件。

    三、教学活动安排

    (一)定期召开双向视频师资培训会,省电大主讲教师讲解教材疑难问题、学习方法、期末复习等相关问题;

    (二)统一安排3次网络形成性考核作业,作业由“福建电大形成性测评系统”发布,学生可登录“福建电大形成性测评系统(http://xk.fjrtvu.edu.cn)”,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提交。

    (三)网络信息发布:随时发布相关的教学信息、教学辅导。

    (四)

    网上BBS讨论:安排2次。第一次,讨论学习方法、课程重难点、学习和作业中所遇到的问题;第二次,讨论复习考试问题。

    (五)直播课堂:具体时间见福建电大网站教学管理处通知

    四、网上教学支持

    (一)

    固定内容:教师介绍、课程说明、教学大纲、实施方案、教学辅导、考试大纲、模拟试卷、IP课件。

    (二)变动内容:网上辅导(主要为文本形式)、参考资料

    (三)

    集体讨论:课程BBS讨论板,指导学生个别化学习。

    (四)进入课程途径:1)http://online.fjrtvu.edu.cn

    →2)电大在线

    →3)选课——学前教育专业(专科)

    →4)教师口语→5)相关栏目。

    (五)进入讨论板途径:按上述前两项步骤进入电大在线,点击进入左栏的“课程讨论区”,点击“加新帖子”,在下面主题栏写出题目,在下一栏写上内容,最后点击发送即可。

    五、教学建议

    (一)教学课时安排

    序号

    周次

    教学内容

    课内学时

    音像学时

    1

    1—2

    绪论、第一章教师口语基础

    6

    3

    2

    3—5

    第二章一般口语交际训练

    9

    2

    3

    6—8

    第三章教学口语训练

    9

    2

    4

    9—11

    第四章教育口语训练

    9

    2

    5

    12—13

    第五章教师交际口语训练

    6

    1

    6

    14—15

    第六章幼儿教师口语常见问题分析与纠正

    6

    7

    16—17

    第七章儿童语言发展非正常现象的发现和早期矫正

    6

    8

    18

    总复习

    3

    2

    (二)对辅导教师的建议

    1、

    集中面授辅导建议

    各分校、教学班可安排一定量的面授辅导。

    面授辅导主要是由教师解答学生自学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并对此组织专题讨论。通过师生之间面对面的教学与交流,达到启迪思维、理解知识,培养能力的目的。面授辅导不超过教学计划课内学时的30﹪,学生自主学习时数不少于计划学时数。

    2、

    对辅导教师的建议

    本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它是以传授知识和技能为目的、以训练为手段、培养学生口语运用能力、言语识别能力和言语应变能力的能力。在教学中既要尊重教材,又不能局限于教材,要尽快使学生掌握学习这门课程的方法,引发学习的兴趣,以便调动起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教学中力求理论够用、加强实践,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结合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实际,通过范例分析、训练材料、思考和练习,提高幼儿老师口语表达水平,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讲解和训练相结合。要求学生在一系列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阅读量,知识才能有所突破。建议做到:

    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够用为度,不必面面俱到);

    ②以掌握技能为教学中心,加强训练力度;

    技能、知识、理论和素质要综合培养;

    ④教学的内容、教学的手段要体现出现代化的特色,指导学生正确并熟练地使用各种教学媒体,尤其是要指导学生利用“电大在线”教学平台提出问题、参与讨论、寻求学习辅导资料,努力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三)对学生的学习建议

    1、自学建议

    学生应以个别化学习为主,辅之以小组讨论,面授辅导。以教材为主,弄懂各章节基本理论,加强技能训练;参照大纲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教学辅导,检查知识掌握情况;有难点、疑点,可上网(http://online.fjrtvu.edu.cn)进入电大在线,查询问题答案或提交问题由教师负责解答。本课程的实践性较强,学习中要多思考、多练习、多提问,通过与同学和老师的交流和平时练习,吃透并掌握有关的知识。

    课程教学较多地考虑并利用了电大在线教学平台,许多重要信息都通过网上发布,提供了多种学习媒体,因此在学习过程中应注意充分综合利用本课程多种教学媒体,利用网上教学支持服务系统寻求帮助,解疑释难,充分利用网上资源是加强自学的重要方面。

    2、小组学习建议

    小组学习是开放教育中经常采用的学习形式。学生可根据居住地是否接近等具体情况组织学习小组,经常开展活动。可侧重进行案例分析、技能训练、问题讨论、知识测验等多种形式的小组学习。

    六、考核方式

    本课程考核分两部分,即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

    (一)形成性考核

    1、形成性考核方式:

    本课程形成性考核分三部分,即平时作业、上网学习、小组讨论,分别以50%、25%、25%的比例,计入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形成性考核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30%,即30分。本门课程平时形成性考核作业由“福建电大形成性测评系统”发布,作业共三次,学生可登录“福建电大形成性测评系统(http://xk.fjrtvu.edu.cn)”按规定完成;小组讨论由各教学班辅导教师自行安排,结合本门课程的特色,讨论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上网学习记录为学生登陆“福建电大在线”和“分校版电大在线”教学平台学习情况,每生每月上网时间不少于2.5小时才能获得该项成绩。

    2、形成性考核作业题型与分值比例:

    (1)单选题20题,共40分;

    (2)多选题10题,共20分;

    (3)是非题10题,共20分;

    (4)实践题1题,10分;

    (5)问答题1题,10分。

    (二)终结性考核:

    1、考试方式、时间、成绩计算方式

    学期末以开卷考试(笔试)的方式进行终结性考核,考试时间:90分钟,卷面成绩100分,此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70%。

    2、组卷原则

    (1)教学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

    (2)结合网络形成性考核作业练习题。

    (3)以文字教材(即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王素珍主编的《幼儿教师口语训练教程》,2006年7月版,共7章)及网上教学辅导材料为依据。

    3、考试题型和所占分数比例

    (1)单选题20题,共40分;

    (2)多选题10题,共20分;

    (3)是非题10题,共20分;

    (4)实践题1题,10分;

    (5)问答题1题,10分。

    七、主持教师联系方式

    主持教师:林珊副教授。

    联系地址:福州市铜盘路15号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文法系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41153(每周二、四下午)

    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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