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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民政局新春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成交公告7766

    时间:2020-10-17 12:15:50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民政局 慰问品

      采购编号:

     5132202018000005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政局新春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

     价

     通

     知

     书

     四川· 阿坝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政局

     四川 联 投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共同编制

      二零一 八 年 一 月

     编制:

     审核: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3 第三章 报价文件格式 .................................................... 2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31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32 第六章 询价项目及要求 .................................................. 33 第七章 评审办法 ........................................................ 36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42

      1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政局,拟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政局新春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询价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编号:

     5132202018000005

     二、项目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政局新春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 、 项目简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政局新春慰问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具体参数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供应商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其他要求:

     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询价通知书自 2018 年 1 月 8 日至 2018 年 1 月 9 日 09:3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环球中心 W3 区 2102 号购买。

     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报价资格不能转让)。

      2 获取询价通知书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 间:2018 年 1 月 11 日 13: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报价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八、报价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环球中心 W3 区 2102 号开标大厅。

     九、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政局

     地

     址: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政局

     联 系 人:

     杜老师 联系电话:

     0837-2830115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环球中心 W3 区 2102 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028-65279155、65278911、68730328 转 606

      传

     真:028-65279155 转 0

      电子邮件:2548672507@qq.com

     2018 年 1 月 5 日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 47万元

      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47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4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4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5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6 报价有效期

      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天 7 报价保证金

      金

     额:第一包为 8000 元(人民币)。

      交款方式:报价保证金应当以供应商的对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

      收款单位: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41618500000138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1 月 10 日下午 16:00 前。(以银行转帐方式交纳的,以收款单位进账单时间为准,并将转账凭证复印件装订于报价文件内。供应商未按照询价通知书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8 备选报价方案

      无 9 签字盖章

      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

     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0 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等提出质疑的时间

      收到询价通知书 1 个工作日内,过期不予受理。

     11 分包履约

     不允许 12 构成询价通知书的其他文件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询价通知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13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环球中心 W3 区 2102号开标大厅。

     14 履约保证金

     金额:合同金额 5%。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局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阿坝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1001798608050918245

      5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报价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 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该就自己的诚信情况进行说明,同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情况记录。(查询时间为 询价 截止之日前一月内,未提供视为失信处理。)

     16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第一包为 7500 元。

     在成交通知书领取前,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6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

     2.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询价项目的采购人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民政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询价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询价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询价通知书拟参加询价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1)本询价通知书“询价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询价通知书并登记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询价通知书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的一切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2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7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报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询价通知书

     6 6 .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6.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参与报价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报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询价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询价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报价文件格式; (四)报价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报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询价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审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全面做出实质性报价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作出实质性报价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询价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 7.2 询价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7.3 供应商要求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按询价通知书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询价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并在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无 四、报价文件

     9 9 .报价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询价采购单位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报价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翻译错误,否则,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0 .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报价货币 (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9

      12. 联合体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 13 3. .

     知识产权 (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项目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报价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报价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资格性报价文件 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函;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保证金交纳凭证; (5)财务报告或报表; (6)纳税及社保证明;

      10 (7)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三年内行贿档案结果告知函。(如提供存在困难的,可在报价时提供承诺函,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提供告知函原件。); (9)询价通知书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4.2 其他报价文件 报价人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询价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报价和满足。报价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填写的“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询价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商务应答表;

     (4)技术要求响应表; (5)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6)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8)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0)询价通知书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5 .报价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三章中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报价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1 16 .报价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6.1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报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未按照要求提交相关凭证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16.2 报价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6.3 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16.4 供应商所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16.5 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同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1、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退还延迟,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2、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有关部门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但应当有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16.6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报价保证金:

     (1)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内撤回报价;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报价过程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7)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未将合同交代理机构备案的。

     17 .报价有限期 (实质性要求)

     17.1 报价有限期为询价后 90 天。报价有限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报价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报价文件,关于报价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报价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2 18 . 报价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供应商应当准备资格性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其他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U 盘)壹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报价文件为准。

     18.2 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报价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报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报价。

     18.4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资格性报价文件和其他报价文件应分册装订。

     18.5 报价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8.6 报价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

     19.2 报价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年月日。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0 . 报价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后送达报价地点。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3 20.2 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21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了报价文件后,不得撤回报价文件。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修改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通知书应按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须知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21.4 报价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五、询价和评审 22 .询价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询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询价会进行现场监督。

     22.3 询价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供应商对其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22.4 询价中,“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报价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 23. 询价程序

     询价会主持人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时间宣布询价,按照规定要求主持询价会。询价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询价会开始。询价时间到,主持人宣布询价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询价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采购人、会议记录等询价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

     (4)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性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

      (5)资格性审查后,询价小组根据询价通知书中的规定和要求对供应商提交的其他报价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满足或高于询价通知书中最低要求的,即视同供应商报价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中的最低要求的,将被淘汰。

     (6)评审结束后,询价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出具询价报告,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人,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

     (7)询价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不退回报价文件和其他报价资料。

     24. 询价

     24.1 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以下简称询价小组)负责。

     24.2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依法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询价采购单位就询价通知书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询价会前确定,并在询价结果确定前保密。

     24.3 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询价通知书规定进行评审。

     24.4 评审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询价小组的评审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4.5 在评审期间,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5 24.6 询价小组认定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报价是报价文件与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询价小组决定报价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7 如果报价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询价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24.8 询价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报价文件,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六、成交

     25. 成交原则

     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人。

     26. 成交程序

      26. .1 询价小组将按评审情况出具书面报告,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人,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6.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26.3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26.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6.5 询价采购单位不解释成交或不成交原因,不退回报价文件和其他报价资料。

     27 、成交通知书

     27.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供应商成交后,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6 27.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4 成交人的报价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5 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人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3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4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及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29. 合同分 包履约:

     不允许

     30.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17 成交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2.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2.1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3.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6. 验收

     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

      18 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八、报价纪律要求 37.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询价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询价采购单位、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询价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1)-(10)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九、支付货款 38. .

     资金支付

     支付方式以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19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39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一、其他 40.本询价通知书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审方法、3.评审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通知书不再做调整。

      20 第三章 报价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报价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询价小组将在评审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意、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21 一、报

     价

     函

      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编号:

      )询价通知书,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报价。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二、一旦我方确定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同意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向贵机构交纳人民币

     元(大写:

     )的报价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报价保证金:

      (1)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内撤回报价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报价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提供虚假材料谋求成交的;

      (7)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未将合同交代理机构备案。

      五、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

      六、我方同意本次询价的报价有效期为 90 天。

      七、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22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23

     二、 法定代表授权书

     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____________”项目(采购编号)询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24

     三、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制造商家及 规格型号 数量 报价单价

     (元)

     报价总价

     (元)

     交货

     时间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备注

      报价合计(元):

      大写: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总价。

      2.“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3、“报价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25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

     注:1、供应商应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报价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26 五、 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询价通知书条目号 询价通知书的商务条款 报价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27 六、技术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询价通知书要求 报价产品参数 说明

      注:1. 供应商必须根据询价项目的要求把所投产品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询价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28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29 八、承诺函

     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经在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报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报价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报价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30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3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 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供应商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其他要求:

     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则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2015 或 2016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公司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可提供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材料;(提供 2016 年或 2017 年任一月份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可提供承诺函)

     4、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的报价承诺函; 5、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原件在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在签订政府采购活动交采购人。)

     (二)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供应商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第六章 询价项目及要求 一、 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

     1. 产品清单 序号 商品名称 购买数量 包装规格 备注 第一包(47 万)

     精牛肉 5000 斤 5 斤/箱,1000 箱

     精牛肋排 5000 斤 5 斤/箱,1000 箱

     注:1、★第一包所购买精牛肉、精牛肋排须为高原海拔 3000 米以上高原牦牛肉,精牛肉、精牛肋排,需符合绿色产品认证,冷藏期在 30 日以内。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须承诺在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精牛肉、精牛肋排产品定点屠宰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提供的精牛肉、精牛肋排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配送应提供每批次精牛肉、精牛肋排的检疫检验报告,所有出厂(场、点)的精牛肉、精牛肋排产品都必须经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具备“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每次必须交给采购方)。

     2、★每一箱内包装需抽真空处理。

     注:以上 ★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 许偏离,若产生偏离,作无效处理。

     二、商务要求:

     (一)、交货验收与交货期 1、签定合同后按合同和询价通知书、报价文件约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交货验收。供应商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送交货物牛肉、牛排、牛奶、水果成品样品给采购人确认,在采购人出具样品确认书并保存成品样品后,按采购人的具体要求送交货;最迟应在 2018 年 2 月 14 日前全部完成交付并接受验收。“交货期”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交付采购方验收的日期。

     2、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时供货的,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 0.5%;如

      34 超过供货期一周,将终止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索赔。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马尔康市城区(分送至 11 个点),阿坝县(县城和海子山)。

     (二)、付款方式 1、按采购人要求批次货物送到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接到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60 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核拨该批次价款百分之九十款项:

     2、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采购人接到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90 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核拨合同总价剩余的百分之十款项。

     (三)

     ★配送服务要求:

     的 按采购方要求按批次送货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其中总货物量的 90% 送至马尔康 市 城 区 (分送至 至 1 11 个点), 10% 送至阿坝县(县城和海子山)

     ,因马尔康县城 城 1 11 个配送点和阿坝县 2 2 个配送点需分批次配送,为保证产品品质和新鲜度,过 运输时间单次不超过 8 8 个小时。请各供应商必须考虑中标后实施配送的环境、条件、交通、运输等诸多因素,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如因成交供应商不能正常履约给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将保留进一步追述的权利,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如果在配送运输途中,出现物资损坏、腐烂变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在报价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

     (四)质量保证:

     4.1 所供的精牛肉、精牛肋排按照国家规定质保,成交供应商保证所配送的产品在送达指定地点后保质期以动物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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