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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下)

    时间:2021-03-22 06:04:38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销售人员 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下) 本文关键词: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下)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E:销售拜访作业计划查核细则1.总则1.1.制定目的(1)本细则依据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办法》之规定制定。(2)促使本公司销售人员确实执行拜访作业计划,达成销售目标。1.2.适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下)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E:

    销售拜访作业计划查核细则

    1.总则

    1.1.制定目的

    (1)本细则依据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办法》之规定制定。

    (2)促使本公司销售人员确实执行拜访作业计划,达成销售目标。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销售人员拜访作业计划之核查,依本细则管理。

    1.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查核规定

    2.1.计划程序

    2.1.1.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拟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2.1.2.作业计划

    (1)销售人员依据《月销售疾患表》,每月填制《拜访计划表》。

    (2)销售人员应于每月底前,将次月计划拜访的客户及其预定停留时数,填制于《拜访计划表》之“客户”及“计划”栏内,呈主管审核。

    (3)经主管审核后,销售人员应依据计划实施;主管则应确实督导查核。

    2.2.查核要项

    2.2.1.销售人员

    (1)销售人员应依据《拜访计划表》所订的内容,按时前往拜访客户,并根据拜访结果填制《客户拜访报告表》。

    (2)如因工作因素而变更拜访行程,除应向主管报备外,并须将实际变更的内容及停留时数记录于《拜访计划表》内。

    2.2.2.部门主管

    (1)审核《销售拜访报告表》时,应与《拜访计划表》对照,了解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2)每周应依据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表》与《销售拜访报告表》,以抽查方式用电话向客户查询,确认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或不定期亲自拜访客户,以查明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2.3.注意事项

    (1)销售部主管应使销售人员确实了解填制《拜访计划表》并按表执行之目的,以使销售工作推展更顺畅。

    (2)销售部主管查核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作业实施时,应注意技巧,尤其是向客户查询时,须避免造成以后销售人员工作之困扰与尴尬。

    (3)拜访计划作业实施的查核结果,应作为销售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3.附件

    [附件1]《客户拜访计划》*年*月*日

    NO.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拜访目的

    预计时间

    联系人

    备注

    批准:

    审核:

    填表:

    [附件2]《客户拜访报告》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拜访目的

    拜访时间

    接洽人

    联系方式

    访

    主管:

    拜访人:

    F:

    销售工作日报表审核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使销售人员的销售能力得以充分发挥,以提升销售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工作日报表之审核,均依照本办法管理。

    1.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工作日报作业规定

    2.1.日报作业流程

    2.1.1.销售人员

    (1)每日应将当日拜访的工作内容,详细填入《销售工作日报表》,并呈部门主管。

    (2)前一日的《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工作日10时前(外出作业前)交出,不得延误。

    2.1.2.部门主管

    查核销售人员所呈的《销售工作日报表》后,转呈部门经理批示。

    2.1.3.部门经理

    将各销售主管转呈的《销售工作日报表》批示后,交内务汇总,转呈企划部。

    2.1.4.企划部

    将各销售部送交的《销售工作日报表》核计,并加以分析,作为制定修正销售计划的依据。

    2.2.审核要领

    2.2.1.销售主管

    (1)应依据《拜访作业计划查核细则》之规定,确认销售人员是否按照拜访计划执行。

    (2)将销售人员所呈的《销售工作日报表》与客户定单及缴款明细表等核对,以确认日报表的正确性。

    (3)对销售人员所提出的问题及处置对策,应予以初步之核示。

    2.2.2.销售部经理

    (1)综合审查各销售单位所呈的《销售工作日报表》。

    (2)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加以处理。

    2.2.3.企划部门

    (1)核对并统计《销售工作日报表》之各项内容。

    (2)依据《销售工作日报表》与《拜访计划表》,计算个销售人员成功率与变动率。

    (3)将统计资料呈核,并拟定对策供销售部门参考。

    3.附件

    [附件]《拜访日报表》

    日期:

    制表:

    访问客户

    访问时间

    访问目的

    结果

    下次计

    划行动

    到达

    离开

    收款

    订货

    开发

    服务

    介绍

    其他

    收款

    订货

    其他

    1

    2

    3

    4

    5

    6

    7

    9

    总结

    今日访问家数

    今日销收总额

    本月累计访问家数

    本月销收总额

    明日计划访问家数

    预定收款额

    市场情报

    工作检讨及建议

    竞争者情报

    批示

    企划部:

    销售部经理:

    销售部主管:

    制表人:

    G:

    销售人员士气调查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激励本公司销售人员工作士气,以提升销售绩效,达成销售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均应依照本办法之规定接受士气调查。

    1.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士气调查规定

    2.1.调查主旨

    (1)销售绩效成果,除了本公司之组织运作外,最重要的在于销售人员之工作士气。

    (2)达成公司所设定的销售目标,销售人员的工作士气高昂。

    (3)在销售主管指导下,一致合作,愉快而积极地完成职责的一种集体工作热情。

    (4)

    本公司的销售人员士气调查,亦即销售工作情绪调查,其用意在于了解销售人员中有多少人热诚服务于工作目标,并探讨销售组织运作上的问题点,作为相关单位改进的指标。

    2.2.调查重点

    销售人员士气调查重点如下:

    (1)

    对本公司是否具有向心力。

    (2)

    组织运作是否合理且有效率。

    (3)

    对主管的领导统御方式是否具有信心。

    (4)

    同事间相处是否和谐。

    (5)

    销售人员精神上的建设是否健全。

    2.3.调查时间

    本公司每年一月及七月,定期调查一次。

    2.4.调查方式

    (1)

    本公司销售人员士气调查应以无记名方式进行。

    (2)

    以各销售单位为调查单位。

    2.5.调查程序

    (1)

    总经理室应排定各销售单位接受调查的预定时间,并事前行文通知。

    (2)

    总经理室于预定时间派员至各销售单位,集合全体销售人员,分发《士气调查问卷》,请大家填写。

    (3)

    接受调查人员应详实填写《士气调查表》,以提供有效资讯作为公司制定政策的参考。

    (4)

    总经理室应于调查完后一周内,将《士气调查表》统计分析并作成报告,报告应包括解决对策。对策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A、提出具体而明确的改善方针。

    B、销售人员适应性调整组合建议。

    C、对产生的问题点提出分析与检讨。

    D、提出如何增进组织运作与检讨。

    (5)

    报告应呈总经理审核,副本转销售部各有关主管参考;必要时应召开会议,以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策。

    3.士气调查问卷

    总经理室应将每次的销售人员士气调查作成《士气调查问卷》,《士气调查问卷》应针对本办法的调查重点编制。

    3.2.问卷内容

    总经理室编制《士气调查问卷》,除了应考虑本办法的调查重点外,原则上仍应考虑下列各项调查内容:

    (1)

    公司的方针或指示,是否都能彻底实施?

    (2)

    你对自己目前的工作是否感到满意?

    (3)

    是否有因为指挥工作的人过多,而感到无所适从的情形?

    (4)

    职务或工作上的分配有没有偏颇现象,或感到不满?

    (5)

    直属上司在工作上的指导是否适当?

    (6)

    在工作上,是否需要学习更多的知识或技术?

    (7)

    对于每天的工作,是否觉得倦累?

    (8)

    休息时间是否能够充分利用?

    (9)

    现有的设施,若运用得法,是否还能进一步提高效率?

    (10)你认为薪资、奖金的决定公平吗?

    (11)你知道你的薪资计算方法是否太过琐碎?

    (12)你觉得工作环境中,哪个地方最不方便?

    (13)你工作的四周。有没有危险有害的地方?

    (14)你知道你的薪资计算明细吗?

    (15)你认为改善什么地方最能提高工作效率?

    (16)你认为公司的干部是否十分了解员工的心情或思想?

    (17)你认为公司的气氛很好吗?

    (18)你是否打算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

    (19)你为工作上的事情常与上司商量吗?

    (20)你曾为私人的事情常与上司商量吗?

    (21)你是否希望常常有与公司干部聚集谈话的机会?

    篇2: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管理制度(1) 本文关键词: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1) 本文简介:财务管理制度责任部门:计划财务部主管领导:公司总经理业务类别: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大庆凌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思咨询)的财务管理工作能科学运作、规范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财务管理制度(1) 本文内容:

    财务管理制度

    责任部门:计划财务部

    主管领导:公司总经理

    业务类别:经营管理办法

    ———————————————————————————————————————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大庆凌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思咨询)的财务管理工作能科学运作、规范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凌思咨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认真进行日常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如实反映凌思咨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条

    及时、认真、公正地进行财务考核工作。定期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行为。

    第四条

    强化成本费用的精细管理,及时测算修订成本费用支出定额。依法计算、缴纳国家、地方税。

    第二章

    财务管理目的

    第五条

    维护企业所有者的利益,按企业所有者的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管理,达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三章

    财务管理工作职责

    第六条

    制订并监督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公司制度的制订,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七条

    每年初搜集公司的服务经营计划,分季度对照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计划的原因,报总经理。

    第八条

    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九条

    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第十条

    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财务人员应参与本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及经济合同的签定,对合同未经职能部门签字即要求付款的情况,财务人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上报公司总经理。

    第十一条

    明晰企业总体资产状况。

    第十二条

    执行公司会议制度,定期参加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

    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

    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

    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由会计主管、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

    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会计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十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二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暂定为5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暂定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室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3: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人员培训,技术研发

    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了规范和促进技术研发部的员工培训工作,提升技术研发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的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技术研发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和促进技术研发部的员工培训工作,提升技术研发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的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术研发部的所有员工。

    第3条

    管理职责分工

    (1)人力资源部是技术研发人员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制订、实施和控制。

    (2)技术研发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与反馈评价工作,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活动。

    第4条

    培训类别与内容

    技术研发部的培训类别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等,具体如下表所示。

    技术研发人员培训分类与内容一览表

    培训类别

    培训对象

    培训目的

    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

    新员工培训

    新员工

    为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和熟悉公司,尽快融入公司环境和进入工作角色

    1.公司概况、企业文化组织结构、管理层人员

    2.公司发展战略、方针

    3.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所任职位业务知识与技巧

    授课、

    参观、

    操作指导

    岗位技能培训

    在岗员工

    为增强员工技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减少工作失误

    1.岗位技能

    2.相关知识技能拓展

    授课、

    操作指导

    转岗培训

    岗位调动

    人员

    为工作轮换、横向调整和晋升作准备

    1.新岗位基本情况

    2.新岗位技能培训

    操作指导

    继续教育培训

    专业技术

    工作人员

    提高专业技能,提高公司整体技术水平

    公司外部专业培训机构的专业技术技能培训

    授课、

    操作指导

    部门内部培训

    部门内部员工

    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灵活实用的培训

    部门内各项工作、流程培训

    操作指导

    员工自我培训

    员工自身

    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员工自身相关知识、技能

    自我培训

    第2章

    培训资源管理

    第5条

    培训讲师档案管理

    技术研发人员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由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讲师档案。

    第6条

    公司内部讲师管理

    (1)技术研发部内部讲师为技术研发高级工程师,各级主管人员负有培训下属员工的义务和责任。

    (2)内部培训师可以报销一定金额的书籍费,视每年培训的次数而定。

    第7条

    外部讲师管理

    外部讲师是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其课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公司通过培训效果的评估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

    第8条

    培训教材管理

    培训教材包括内部教材和外部教材,教材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文字、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等形式,教材由培训专员统一管理。

    第9条

    内部培训教材的获取

    (1)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分享与教训总结。

    (2)公司重大事件案例。

    (3)培训师组织开发培训教材。

    (4)人力资源部经理与培训专员组织开发培训教材。

    第10条

    外部培训教材的引入

    (1)公司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培训的,外部机构应提供教材,教材由培训专员统一归档管理。

    (2)公司员工参加外派公开课程的,应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教材的原件或复印件交由培训专员存档管理。

    第11条

    培训设施设备管理

    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维护和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12条

    培训经费控制

    (1)公司每年投入一定经费用于培训员工,培训经费专款专用。

    (2)培训费用的报销范围包括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

    (3)为了便于管理,因培训所发生的交通、餐饮费用在各部门预算费用中列支,按公司标准报销。

    第3章

    培训计划制订与实施

    第13条

    培训需求调查

    (1)培训专员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每年11月份向各部门(包括技术研发部)发放“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或在年度中期开展临时培训需求调查。

    (2)各部门依据培训专员提供的信息,征求部门人员意见,按要求填写“培训需求调查表”,在规定时间内交公司培训专员汇总。

    第14条

    培训需求分析

    培训专员在人力资源部经理的指导下,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结果进行培训需求分析,为培训计划的制订提供依据。

    第15条

    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部经理组织培训专员根据“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反馈的信息及外部培训信息进行分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年度培训预算”,报主管副总和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16条

    年度培训计划实施

    (1)培训专员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活动,按月份向部门公布课程安排情况,部门根据培训计划调整工作,让员工有充足的时间参加培训。

    (2)培训专员根据培训安排,确认参加培训人员及费用预算,做好培训的组织工作并控制培训费用开支。

    第17条

    计划外培训需求的审核和执行

    当需要临时增加培训项目时,由需求部门提前三周向培训专员提出培训申请,填写“培训申请表”,培训专员审核后报相关领导审批,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执行。

    第18条

    培训过程记录

    培训专员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培训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像、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培训档案。

    第4章

    培训考核与效果评估

    第19条

    培训效果评估内容

    公司培训效果评估与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七点。

    (1)培训课堂考核(纪律和态度考核)。

    (2)培训考试、总结、工作笔记、案例分析。

    (3)现场操作。

    (4)日常工作应用(有记录或成果)。

    (5)工作改善计划或方案。

    (6)分享、授课或主持研讨会。

    (7)工作业绩考核。

    第20条

    培训效果评估调查

    培训专员组织学员填写“课程评估调查表”,对本次培训课程的安排、培训师的授课质量等进行评估。

    第21条

    培训考核

    (1)培训考核一般由学员的直接领导负责,培训专员协助进行。

    (2)学员须作培训小结,总结进步。培训小结与培训成绩将一起被放进学员的人事档案。

    第22条

    培训成果运用

    培训结束后,学员应将在培训中获得的知识、技能应用于工作中,培训专员应不定期地了解学员培训后的工作情况。

    第5章

    员工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23条

    员工培训权利

    (1)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培训学员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24条

    员工培训义务

    (1)培训期间,培训学员一律不得故意规避或不参加培训活动。

    (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参加非脱产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员工,应凭培训部门的有效证明,报本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批准。

    (4)员工在脱产培训期间,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合同在培训期间到期的,应续签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其生效日期为前一份合同期满之日。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①脱产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在5

    000元以上的。

    第25条

    外部培训人员义务

    (1)外出培训人员返回后,须将所学的知识整理成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考核成绩、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本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存档。

    (2)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时所学的知识整理成文,作为讲习材料,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讲授给相关人员。

    第6章

    培训档案管理

    第26条

    培训档案管理

    (1)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讲师档案、培训机构档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获得的各类培训材料、内部考试试卷等。

    (2)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

    第27条

    部门内培训记录

    部门组织内部培训时,应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并送交培训专员存档。

    第7章

    附则

    第28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编制,其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29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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