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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纳家-演艺经纪合同(空白)

    时间:2021-05-03 00:07:08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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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纳家-演艺经纪合同(空白) 本文简介:演艺经纪合同甲方:霍尔果斯博纳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艺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号:紧急联络人:紧急联络人电话:紧急联络人电子邮箱:紧急联络人微信号: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朝阳区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

    博纳家-演艺经纪合同(空白) 本文内容:

    演艺经纪合同

    甲方:霍尔果斯博纳家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艺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微信号:

    紧急联络人:

    紧急联络人电话:

    紧急联络人电子邮箱:

    紧急联络人微信号:

    本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朝阳区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担任乙方演艺事业的全球独家和唯一经纪人一事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甲乙双方间权利义务均仅限于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演艺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1.2甲方在合同期内为乙方从事演艺事业的全球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1.3甲方在合同期内为乙方独家提供演艺服务。

    1.4本合同中演艺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并为之允许的电影、电视、录影、广告、演唱、录音、在线直播、剪彩、广播、灌录唱片、登台演出、主持、模特、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全部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综艺节目、制片人、编剧、导演、商业投资等类别工作全部除外。

    1.5如果遇到乙方以出演角色代替投资情形,甲方不收取经纪人佣金,但乙方应在其参与投资的项目中尽量为甲方旗下其他艺人安排角色。具体合作条款由其他合作合同详细约定。

    1.6甲乙双方保证向对方提供的文件信息及证明真实有效。

    第二条

    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第三条经纪服务内容

    3.1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人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演出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艺服务,乙方遵守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

    3.2在守法、合法的前提下,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演艺工作有关的合同和细则,乙方应全心全意配合执行上述委托的工作。对于乙方自行争取的好项目,甲方将予以优先考虑。

    3.3甲方为乙方所安排的演艺活动,均不得有任何违法及不道德的行为及目的,并符合中国社会风俗。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声誉,确保对乙方的演艺和个人隐私加以保密。

    3.4在合同期内,甲方拥有一切有关乙方相关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肖像、影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的专有使用权(含转授权)。除了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目的之外,甲方还有权为其他合法宣传目的及非营利性活动,免费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乙方的名字(包括本名、曾用名、艺名)、肖像、简历、表演及有关资料的录音、录像、电影、照片、文稿等。

    3.5乙方同意甲方完整拥有乙方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演艺业务而产生或由此衍生的表演权及其他著作权(本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内甲方安排乙方拍摄的影视剧集、录制的节目、视频等)。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后,甲方依然享有该权益。

    3.6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同内所列各项权益而在甲方的要求下签订有关证明、授权、委托等文件。

    3.7乙方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8如乙方因各种事故(如生病、受伤、声音或外表改变等)或其他原因(生育、脱产求学等)可能影响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如确需要请假,乙方须事先将理由书面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可按休假日数顺延本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叁个月协商续约事宜,甲方拥有优先续约之权利。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4.1甲方将全力协助乙方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提高乙方知名度、影响力的同时,提高业内美誉度。

    4.2甲方将要求、联系演出组织者、剧组等第三人向乙方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甲、乙双方具体商定。乙方在演出及剧组拍摄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由演出组织者、剧组等第三人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在本合同的约定范围内,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不得做出任何影响乙方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甲方不得将本合同文本及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4.4在合同期内,甲方代表乙方与第三方所签合同出现纠纷时,甲方有权终止有关合同或代表乙方提起诉讼、提出诉讼外的各项请求及与利害关系人签订协议或达成和解。所有维权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证据保全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执行费用、律师费、维权必要的差旅费用)均由甲方垫付,从维权收益中优先扣除。如维权收益不足以支付维权成本,不足部分依甲方、乙方演艺工作分成比例各自承担,优先从本合同约定的演艺事业收益中扣除,如因本款获得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和解金、调解金、判决款项等)均在扣除所有维权成本后依甲方、乙方演艺工作分成比例进行分配。

    4.5甲方有义务与制片合作方保持良好关系,并尽最大努力为乙方争取影视剧重要角色及行业奖项之提名机会。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树立良好的公益形象,并为乙方谨慎选择公益合作项目。甲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外包给第三方,由第三方行使和承担原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4.6本合同期内,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以甲方与剧组达成签约为准):优质影视剧中担任重要角色的机会至少三次。

    4.7甲方有权为影视剧发行、影视剧衍生品、电影主题公园开发、宣传相关之用途,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制作、推广及销售所有包含乙方姓名、肖像、声音之所有产品、产品、宣传品,且无须另行获得乙方许可和支付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遵照甲方合理安排参加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发行、社交以及其它相关活动,甲方无须因此向乙方支付费用。

    5.2按照甲方合理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5.3向甲方提供乙方住所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能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以便乙方得以顺利地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避免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5.4遵守甲方与其它公司、自然人或团体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同(协议)。

    5.5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同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同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双方仍依本合同7.2.2款约定对收益进行分配。

    5.6负责办甲方交办的其它与本合同演艺业务有关的合理事项。

    第六条乙方承诺

    6.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6.2乙方保证:乙方是以自由身份不受任何其他合同或职业之约束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6.3乙方没有及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

    6.4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乙方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业务事项。

    6.5不论有无报酬,在合同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授权、发展或答应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6.6若乙方因签订本合同而与任何本合同外第三方产生合同或其它纠纷,乙方须单独负责,并保证甲方不受任何牵连或影响。若甲方因此而被第三方提出追讨或诉讼,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保证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包括对外赔偿责任及所有因此而支出的律师、诉讼、调查取证费用。

    6.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本合同外第三方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应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或通过本合同外任何第三方接洽任何有关乙方演艺事项的事宜。乙方亦不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自行提出、答应、承诺、签署、修改或终止任何甲方为其演艺事业签署的协议、合同、演出邀请文件及其它与演艺业务有关的协议。

    6.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方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

    6.9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对演出事项的工作需要,且必须对自己的私生活负责。乙方保证未在任何国家和地区留有违法、刑事犯罪记录及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包括但不限于吸毒、嫖娼、赌博等)和违法社会伦理道德的反动言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的反党反国言论、反社会言论、台独、藏独、疆独、港独言论),保证无对邪教等的不良迷信,并保证在合同期内无上述不良行为,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广电办发[2014]100号文件等),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损失之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因此造成相关作品停拍、停播、拒播以及其它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等情况发生,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10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负面影响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不做出任何负面影响甲方其他签约艺员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6.1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文本及内容泄露给第三方,不得追问和讨论甲方签约其他艺员合同内容,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收益分配

    7.1乙方在此指定甲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收益收款人。

    7.2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下列收益:

    7.2.1第一年开始至第三年结束(即从【

    2017

    】年【

    6】月【

    】日至【

    2020

    】年【

    5

    】月【

    】日)

    1)乙方在电影、电视剧、话剧、网剧等影视剧集所获得经济收益后,

    甲、乙方按项目金额收益为:甲方30%、乙方70%

    2)乙方在线直播、广告代言、商业演出等商业商业项目所获得经济收益后,

    甲、乙方按项目金额收益为:甲方30%、乙方70%

    7.2.2第三年开始至第【

    】年结束(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7.2.3此合约8年期满后,如双方无任何疑义,优先续约2年;如有任何疑义需提前6个月双方进行共同协商解决。

    7.2.43如合约期内单笔项目金额片酬达到税后人民币3000万元片酬(含3000万元),侧即刻递减则该单笔项目分账比例调整为,甲乙双方分账比例为:甲方20%、乙方80%

    仅该项目分账比例调整,还是之后的所有项目均调整,请确认。

    7.3

    甲方有权与任何第三方接洽签署协议授权商业行为,为乙方争取更多利益。按税法规定,甲方对乙方按照此合约所取得的一切收入,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将剩余部分按照合约约定支付给乙方的义务依照刘钦辉总对之前合同批示,增加此段。

    7.3凡甲乙方每笔影视剧演艺活动、商业活动所得酬金,皆由甲方、乙方同时结算,并依甲方、乙方演艺工作分成比例从第三方(即制片方)分别转入甲方、乙方各自账户,并同时交付甲方酬金清单。甲乙双方应缴纳税费由各自担负,第三者之佣金由各自担负。

    7.4乙方在履行于本合同中或其它甲方为乙方签订协议的工作责任时,甲方负责与第三方协商相关住宿、交通及一切产生的费用。

    7.5甲方依据本合同取得佣金后,原则上按照乙方年度佣金收入的5%的作为乙方次年的宣传费预算。宣传费包括为乙方发生的宣传支出,包括宣传照拍摄费、妆化费、稿费、新媒体运营费、媒体公关费等。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

    7.56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八条合同转让

    8.1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均无权转让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但甲方有权向其关联公司及合作方转让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合同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9.1乙方因自身原因始终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改正的。

    9.2乙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并导致无法持续工作。

    9.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经甲方书面警告仍不遵守的。

    9.4甲方主体业务发生变化导致甲方不再具有投资、发行影视剧及艺人推广的能力。

    9.5甲方因自身原因始终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五日内仍未改正的。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若乙方无故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或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提出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伍佰万元违约金,并不需甲方出示任何损失之证明、无需启动法律程序而自动生效。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10.2若乙方已全面、适当履行完合同义务,甲方无合理理由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或结算演艺活动收益,经乙方提出后,甲方应立即支付应付款项并加算逾期期间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0.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参与第三方组织(国家公职单位除外、公益演出除外)的演出等活动的,因此取得的收入应全部归甲方所有。由此造成甲方工作延误或其它损失的,乙应予赔偿。

    10.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及第六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提醒,直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由于非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疾病或伤残、战争、灾害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实文件,疾病或伤残的证明文件由北京当地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其他不可抗力的证实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

    11.2根据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双方应秉承公平合理的原则或部分免除本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影响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的时间超过六个月,任何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及其他

    12.1本合同为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之协议,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同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同或承诺。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均应通过本合同首页所列举之联系方式传递。

    12.2本合同不应视为在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合伙关系。

    12.3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12.4本合同未尽之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另附补充协议。所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5本合同适用文字为中文,合同文本由中文书写。

    12.6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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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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