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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信用社稽核总队人员考试复习题

    时间:2021-04-02 12:12:58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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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信用社稽核总队人员考试复习题 本文关键词:稽核,复习题,总队,农村信用社,人员

    农村信用社稽核总队人员考试复习题 本文简介:农村信用社稽核总队人员考试复习题一、填空题1、稽核监督部门和稽核人员开展稽核工作,办理稽核事项应当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保守秘密。2、稽核人员对其在执行公务中知悉的行业秘密和被稽核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3、为加强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稽核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行为,防范风险,保证省联社

    农村信用社稽核总队人员考试复习题 本文内容:

    农村信用社稽核总队人员考试复习题

    一、填空题

    1、稽核监督部门和稽核人员开展稽核工作,办理稽核事项应当

    坚持原则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2、稽核人员对其在执行公务中知悉的行业秘密和被稽核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

    的义务。

    3、为加强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稽核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行为,防范风险,保证省联社管理、

    指导

    、协调、

    职能的正确履行,特制定《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稽核管理暂行办法》。

    4、

    稽核决定

    是指根据稽核事实对被稽核对象给予一定形式的处理决定,具有强制性。

    5、稽核监督委员会是省联社理事会按照《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章程》设立的专门议事机构,主要负责省联社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下设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省联社稽核部总经理兼任。

    6、稽核检查的方法一般有(抽样)、(核对)、审阅、计算、比较分析、账户分析、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

    7、按照“精干高效、责权分明、统一管理、全面监督”的原则,全省农村信用社实行(垂直管理)、(上挂下查)的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8、省联社稽核监督检查工作由省联社理事会或经营班子组织,由稽核监督委员会和(稽核部)负责实施。

    9、履行稽核监督职能一般采取日常监督和(稽核检查)两种方式。根据不同的稽核任务、项目和内容,可进行(非现场稽核)和现场稽核,常规稽核或(专项稽核),交叉稽核和委托稽核。

    10、(稽核监督检查)是省联社的一种自律行为,是省联社为完成既定经营管理工作目标,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

    11、稽核人员实行任职资格制度。按照“上挂下查”的原则,稽核人员采取

    上挂一级)的聘用管理办法,稽核部门对本级负责,同时对上级稽核部门负责。

    12、“稽核收缴、罚款专户”款由稽核部门管理、使用和分解,其中(收缴部分)转入损益,(罚款收入)由稽核部门统一管理使用。

    13、稽核工作人员对分管稽核工作的(有效性)负责,并对工作失误及其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14、为了有效监督被稽核单位的整改情况,稽核部门可实施(后续稽核)。对稽核报告、稽核建议通知书和稽核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及工作效果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到位。

    15、稽核监督委员会对(理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理事会审议决定。

    16、离任、离岗稽核必须坚持被稽核人“先(离任)、(离岗),

    后稽核、再安排”的原则,未经离任、离岗稽核不得重新任职。

    17、根据稽核任务和对象,确定拟稽核的内容、重点和稽核期;选定稽核人员,组成稽核组,指定稽核组(组长)和主稽人。

    稽核检查小组至少应由(两名)成员组成。

    18、实施现场稽核的一般程序,是指现场稽核开始准备,经过现场实施到材料整理存档的过程。主要包括:(稽核准备)、现场检查、(稽核报告)、稽核处理、档案整理和后续稽核六个阶段。

    19、各市联社、办事处、各县级联社(含合作银行)稽核人员的聘用、变动须经(上一级)稽核部门同意。

    20、(稽核意见)是根据稽核事实对被稽核对象提出加强内部管理与控制的整改建议。

    21、各级稽核人员必须参加省联社人力资源部和稽核部统一组织的任职资格考试,对合格人员由省联社(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稽核上岗证,实行持证上岗。

    22、县级联社对联社营业部、各职能部门、信用社及业务网点的日常业务活动进行常规性稽核,每(季度)至少一次。

    23、各市联社、办事处对本级辖内稽核工作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对稽核工作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24、稽核监督部门及其稽核人员依照(稽核工作暂行办法)独立行使稽核监督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阻挠、刁难或打击报复。

    25、稽核监督部门应定期和不定期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稽核审计工作。

    26、县级联社对基层社的稽核可采取人员派驻、分片包干、(定期轮换)等多种形式。

    27、检查被稽核单位的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等,必要时有权采取临时性(先封后查)措施。

    28、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29、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离任、离岗)稽核,是指被稽核人拟离开现任职务或岗位时,对其在任职期间的经营管理行为、经济责任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0、稽核对象如对稽核报告有异议,可附文字说明在(15)日内向稽核组的派出机构直至省联社稽核监督委员会提出复审的书面申请。

    31、稽核监督机构在职权范围内可以独立行使(处罚权)。

    二、选择题(有单选、多选,选对1个得0.5分,多选不得分)

    1、按照“精干高效、责权分明、统一管理、全面监督”的原则,全省农村信用社实行(

    C)的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A、垂直管理、下查一级

    B、平行监督、上挂下查

    C、垂直管理、上挂下查

    D、平行监督、下查一级

    2、各级稽核部门在组织专项稽核检查时,应成立稽核组,稽核检查小组至少应由(

    B)名成员组成。

    A、1

    B、2

    C、3

    D、5

    3、县级联社稽核员的稽核责任范围应根据机构的多少、业务量的大小以及道路交通的条件确定,但必须保证稽核员(

    )至少对所辖信用社进行一次序时性稽核。

    A、每旬

    B、每月

    C、每季度

    D、每半年

    4、稽核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ABCD

    A、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秉公督查,不谋私利,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保守机密;

    B、要精通金融业务和熟悉本社的各项业务,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有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稽核监督检查工作;

    C、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金融工作经历;

    D、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5、各级稽核人员必须参加省联社(

    AC

    )统一组织的任职资格考试,对合格人员由省联社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稽核上岗证,实行持证上岗。

    A、人力资源部

    B、办公室C、稽核部

    D、监察保卫部

    6、市联社、办事处稽核工作的主要任务:(

    ABD

    A、贯彻落实省联社稽核工作意见和部署,并接受省联社的授权,对县级联社的稽核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组织落实省联社布置的各项专项稽核;

    B、对县级联社年终决算、管理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常规性稽核;

    C、对市联社、办事处高管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离任、离岗进行常规性稽核;

    D、对县级联社高管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离任、离岗进行常规性稽核等。

    7、县级联社稽核工作的主要任务:(

    ABCD

    A、贯彻落实上级联社、办事处稽核工作意见和部署;

    B、对信用社年终决算的稽核;

    C、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离任、离岗稽核;

    D、对联社营业部、各职能部门、信用社及业务网点的日常业务活动进行常规性稽核,每季度至少一次。

    8、稽核监督部门根据设立的稽核项目,可采取以下稽核方式对被稽核对象进行稽核:

    ABCD

    A、现场稽核。稽核人员进入被稽核单位工作场所进行稽核;

    三、判断题(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1、省联社履行稽核监督职能一般采取日常监督和稽核检查两种方式。根据不同稽核任务、项目和内容,可进行非现场稽核和现场稽核,常规稽核或专项稽核,交叉稽核和委托稽核。(

    2、省联社稽核检查的方法一般有抽样、核对、审阅、计算、比较分析、账户分析、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

    3、检查被稽核单位的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等,必要时有权采取临时性先封后查措施。(

    4、在稽核检查中发现被稽核单位违反金融法律法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作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因稽核人员玩忽职守、对重大问题失察造成严重后果或发现重大问题故意隐瞒不报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其有关稽核人员的责任。

    6、离任、离岗稽核的时限,原则上为被稽核人任职期间,不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

    ×

    7、根据工作需要,上级稽核部门可发出“授权稽核通知书”,授权下级稽核部门对某一单位或某一项目进行稽核。

    8、虽然发过稽核通知书,但在现场稽核检查中,并没有发现需要处理的问题,因此不需要形成稽核报告。

    ×

    9、稽核监督决定经稽核部门认真审议后报同级联社主任、主管主任,由同级联社主任或主管主任签发,也可授权稽核监督部门负责人签发。

    10、稽核监督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11、稽核监督部门认为被稽核单位制定的内部管理规定与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相抵触时,有权要求被稽核单位停止执行,并同时报上一级稽核监督机构及本级主任。

    12、因被稽核对象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或故意阻挠,致使无法实施稽核的,可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13、县级联社对营业部、各职能部门、基层信用社及业务网点的日常业务活动进行常规性稽核,每半年至少一次。

    ×

    14、稽核部门对被稽核单位存在违反金融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

    (√

    15、实施离任、离岗稽核时,必须于稽核前一周送达稽核通知书,不可以在实施稽核审计的同时送达。

    ×

    16、稽核整改意见书应于同级联社主管主任审批稽核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

    ×

    17、稽核监督决定未公布前,可以向外泄露。

    ×

    18、稽核档案要指定专人尽责保管,其保管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非经批准不得任意销毁,不得随意外借。

    19、稽核监督委员会由3-11名委员(奇数)组成,理事长或者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20、稽核监督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于会议召开前7天通知全体委员。

    21、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评价:主要是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综合评价。通常采取查询制度、询问调查和现场查勘三个步骤。(

    22、实施非现场稽核主要程序:确立稽核监督检查事项、确定报送资料和业务信息、根据检查要求进行整理分析评价、对存在疑点之处进行必要的质询核实、提出稽核报告和处理意见、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

    23、实施现场稽核的一般程序,是指现场稽核开始准备,经过现场实施到材料整理存档的过程。主要包括:稽核准备、现场检查、稽核报告、稽核处理、档案整理五个阶段。

    ×

    24、没有取得稽核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稽核工作。(

    ×

    25、稽核人员在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撤换。

    26、稽核部门对本级负责,同时对上级稽核部门负责。(

    27、市联社、办事处、县级联社(含合作银行)稽核人员的聘用变动须经同级稽核部门同意。

    ×

    28、稽核监督部门有权要求被稽核对象报送有关业务计划、资料、报表和文件;无权要求被稽核对象提供与稽核事项相关的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的相关报表、帐目、资料。

    ×

    29、稽核实施阶段包括进入现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整理资料、核实认定、交换意见、离开稽核现场。

    30、因违规行为受到经济处罚的单位和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附文字说明。在接到处罚决定后15日内向有权做出处罚决定的稽核监督部门直至省联社理事会稽核监督委员会提出书面复审申请。(√

    四、简答题(10分)

    请简述农村信用社经营成果真实性检查的必要性和具体检查方法(如何剔除不真实因素)?

    五、论述题

    ⅩⅩ年是省联社确定的“管理年”,请论述如何充分发挥稽核审计工作在“管理年”中的作用?

    (金融知识)

    1.通货膨胀是在货币符号流通条件下,由于货币供应量过多,使有支付能力的货币购买力大于商品可供量,从而引起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的经济现象。

    2.信用是一种借货行为,是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体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

    3.信用的内涵应该从如下两个方面来把握:一、信用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二、信用是有条件的借货行为。

    4.信用的三要素是债权债务关系、一定的时间间隔、信用工具。

    5.现代信用的基本功能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分配资源;二是促进投资规模的扩大;三是提高消费总效用;四是调节经济生活。

    6.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贴现利息=贴现金额*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实付贴现金额=贴现金额-贴现利息。

    7.在银行信用活动中,最主要的方式是通过存款来吸收社会闲置资金,然后再通过贷款将这些资金贷放出去。也就是说,存款和贷款是银行业务的主体内容,也是银行信用最重要的载体。

    8.在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中,最主要的是客户存款;此外,还有从中央银行借款、从金融市场上取得的借入款和资本金。

    9.储蓄存款是我国城乡居民个人把货币的使用权暂时让渡给银行的一个信用行为,是银行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银行在储蓄业务中,始终坚持“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为贯彻这一原则,储蓄人员应做到“四不”,即在柜子台上不议论储户存款;回家对亲友不交谈储户的数字;对外宣传时,未经本人同意不随便引用储户作典型;没有指定部门的证明手续,不向任何单位提供储户存款的材料。

    10.贷款是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按贷款的期限可划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五年以下的贷款;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五年(含五年)以上的贷款。按贷款保全方式,可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担保贷款又可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11.办理支付结算应遵循的三原则:即诚实、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银行不垫款;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2.票据是出票人自己承诺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票据是国际通行的结算和信用工具,广泛使用的有支票、本票、汇票三大类。

    13.表外业务与中间业务的最大区别在于承担的风险不同。表外业务是一种潜在的资产或负债,中间业务则主要是提供服务。

    14.商业银行已有几百年的经展史,通常把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归纳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三大原则。

    (检查技能)

    一、判断题

    1、稽核方法是指稽核检查的步骤方法和操作技术。(

    2、稽核方法是稽核人员取得处理经济数据、经济事项、实施稽核监督,实现稽核目标,完成稽核任务的手段、技术方法和措施。(

    3、稽核检查常用的方法有顺查法、逆查法、抽查法、选查法、详查法、全查法、盘存法和检视法等。(

    4、“查”、“核”、“验”是实施稽核的主要手段,其结果,通过“调”落实政策、制度和办法,还原本来面目。(

    5、稽核人员在查帐之前直至全过程都要做到以下两点:一点树立谨慎的假设观念,二是要掌握了解被查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在对某社质押品开包稽核时,发现有2张质押存单没有出质人签证手续,经逐户核实,2名出质人拒绝质押见证,理由是:原借给他人的存单并非为其质押贷款,也没有同信用社签订书面协议,鉴于以上情况,稽核人员做出追究办理手续相关人员责任的处理决定,并督促信用社采取补救措施,完善贷款的担保手续。(

    7、固定资产帐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信用社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固定资产增减是否真实、合规、正确、帐实是否相符。(

    8、对信用社增加的固定资产,采用盘点固定资产实物核对固定资产物、卡、帐的方法进行检查。(

    9、逾期贷款稽核应包括逾期贷款的处理程序、预警制度考核、实际总量等内容。(

    10、呆滞贷款的稽核包括检查呆滞贷款的真实性、正确性,呆滞贷款的清收、考核等内容。(

    11、抵债资产真实性的检查采取“以帐对帐、以帐核簿、以簿盘物”的方法进行检查。(

    12、采取为储户垫付提前支取的存款本金及利息,获取储户到期存款利息差额的做法是一种合法行为。(

    二、选择题

    1、稽核基本方法又称一般方法分为(

    ABCD

    )。

    A、稽核分析

    B、稽核检查

    C、稽核调整

    D、稽核调查

    2、稽核具体方法又称技术方法,分为(

    ABCD

    )。

    A、“查”:查询、查证、查实、查阅、函询、函证和调查等;

    B、“核”:核对帐证、帐帐、帐表、帐实、盘点和复核等;

    C、“验”:验证、验单、验算和验物;

    D、“调”:调整分录、科目、利率、积数、项目和规模等;

    3、稽核检查要从会计资料存在的异常情况中发现帐务错弊的疑点(

    ABCD

    )。

    A、

    从奇异的数字中发现疑点;

    B、

    从异常的业务发生时间发现疑点;

    C、

    从异常的业务往来单位发现疑点;

    D、

    从异常的业务内容中发现疑点。

    4、信用社出纳帐务除了存在一般性的核算差错外,常见的错弊有以下几种(

    ABC

    )。

    A、

    现金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

    B、

    挪用库存现金;

    C、

    贪污公款;

    5、对固定资产的帐务稽核方法(

    ABCD

    A、调阅有关文档资料或编制固定资产增减统计表,主要是检查分析固定资产减少理由;

    B、检查期内减少的固定资产(残值)估价是否下降;

    C、检查期内减少的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

    D、对固定资产的减少,应逐笔进行检查,同时还应结合其他相应帐户对照检查。

    6、信用贷款稽核的重点是,借款人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具体内容:(

    ABCD

    A、

    检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的对象与贷款的条件;

    B、

    检查借款的用途及期限是否合理;

    C、

    检查借款人是否具有可靠的还款能力;

    D、检查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是否积极主动归还,有无贷款逾期或应收未收利息挂帐的现象,以此来判断采取信用

    贷款的方式是否正确。

    7、贷款帐务处理的稽核应着重检查以下几个方面(ABCDEFGH

    A、审查贷款科目帐户

    B、抽查贷款帐户发生额

    C、核对贷款帐据余额

    D、抽查贷款利息计算

    E、检查收贷重要凭证

    F、检查收贷结帐

    G、检查贷款形态核算

    H、核对内外帐务

    8、贷款发放与收回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ABCDE

    A、借款合同,契约不合法

    B、违背贷款程序发放贷款

    C、违规放款,弄虚作假

    D、贷款帐务不相符

    E、挪用、贪污贷款本息

    9、单位存款真实性的检查方法(

    ABC

    A

    资产负债同时虚增减总帐余额检查法;

    B

    存放款项虚增存款检查法;

    C

    分支机构利用结帐时间差互相划转资金往来帐户检查法。

    三、简答题

    1、盘点库存现金的一般方法步骤:

    一是根据库存现金登记簿和会计部门的库存现金科目帐确定应有库存现金余额。

    二是全面盘点库存(除现金外,还应包括有价单证等)并编制盘点清单,由查库人员进行登记。查库过程中,出纳员或管库员应始终在场,但不能参与清点。

    三是将库存现金实际盘点数与应有库存现金余额进行核对,并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审查。

    2、对挪用库存现金行为应采取的检查方法:

    一是通过盘点库存现金,检查是否白条顶库行为或亏库问题。

    二是检查信用社外勤人员,代办机构有关业务备用金领取和报帐的帐务记录情况,确认是否有收贷不报帐等挪用行为。

    三是审阅“其他应收款”科目明细帐和相关的记帐凭证,检查有无用个人借款方式长期拖欠公款的问题。

    3、稽核人员检查时发现某社新购的运钞车是经税务局批准列入成本购置,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72,000

    贷:存放联社款项

    72,000

    借:营业费用

    72,000

    贷:实收资本

    72,000

    请查实错误,说明原因,并进行帐务调整。

    (1)购车资金应列入营业费用,误将“实收资本”作为对应科目。

    (2)购置运钞车开支已一次性进入成本,购置的固定资产应视为一次性提足折旧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因而不涉及实收资本科目的增减。

    (3)调帐:冲减“实收资本”,全部转入“累计折旧”,会计分录为:

    借:实收资本

    72,000(红字)

    贷:累计折旧

    72,000

    4、正常贷款的稽核内容及运用的方法:

    (1)检查借款合同,契约的合法性,主要运用审阅法。

    (2)检查贷款发放程序,主要运用审阅法。

    (3)检查借款人还款能力,主要运用分析法。

    (4)检查贷款展期手续,主要运用审阅法。

    (5)检查借款人的信誉度,主要运用审阅法。

    (6)检查贷款收利息帐户,主要运用分析法

    (7)检查贷款的增减量,主要运用分析法与比较法。

    5、通过下列事例说明此笔贷款的占用形态:

    稽核发现:某厂在某社借款500万元,借款时间为2001年6月21日,期限4年,用途为购建自动生产线。借款合同约定计息方式为按季结息,但该企业从2003年3月份起一直无款支付贷款应付利息,致使该社表内应收利息挂帐余额31.25万元。经了解,该企业因产品销路不畅,生产线项目已于2002年2月份停建,资不抵债已高达1,500万元,现已处于半停产状态,由于该社认为该笔贷款尚未到期,所以仍在正常贷款科目中核算。

    答:这笔贷款虽未到期,但已形成高风险,贷款事实上已经呆滞,按五级分类规定不应在正常贷款科目中核算,按五级分类规定应划为可疑类贷款。

    四、综合题

    1、详细论述经营真实性检查的内容、方法、步骤和程序。

    2、信用社费用管理情况稽核的内容、方法、步骤。

    3、储蓄业务稽核的步骤。

    篇2:【公司管理制度】xx近郊区县分公司业务稽核管理办法

    【公司管理制度】xx近郊区县分公司业务稽核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稽核,近郊,区县,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管理制度】xx近郊区县分公司业务稽核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适应公司日益增长的业务发展需要,规范公司内部各项业务办理过程的管理,提高营销过程中各项业务执行的有效性和准确性,特制定业务稽核管理办法。第2条业务稽核是防止

    【公司管理制度】xx近郊区县分公司业务稽核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第一章

    第1条

    为适应公司日益增长的业务发展需要,规范公司内部各项业务办理过程的管理,提高营销过程中各项业务执行的有效性和准确性,特制定业务稽核管理办法。

    第2条

    业务稽核是防止部分营销政策在使用过程中的扩大化,及时发现在销售过程中因违规造成的套机、套返费等风险,对业务政策使用、工号权限、业务资料准确性以及新用户真实性的核查等方面的稽核和管理。

    第3条

    各分公司市场部是业务政策制定和管理的部门,担负业务稽核培训、抽查、考核的管理职责;在市场部下设专职业务稽核人员岗位,业务稽核人员应在与公司或会联签定正式合同或协议的员工中聘用。

    第4条

    稽核人员要具备一定的财务、销售实践工作经验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的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分公司保密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维护企业利益。

    第5条

    稽核人员名单报区县工作组备案,如遇人员变动,应及时向区县工作组报备。

    第6条

    本办法适用于十三个区县分公司。

    第二章

    业务稽核工作分类

    第7条

    业务稽核分为:操作流程、资费稽核、营业稽核、工号稽核、新用户上网稽核等类别。

    第8条

    资费稽核是指业务发展过程中资费使用和变更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防止资费适用范围和适用渠道扩大化而发生的业务核查管理。资费稽核的依据是联通公司制定或各营销部门、专业部门制定报公司批准的所有业务资费政策。资费按使用分为:有效资费、现行资费、储备资费。

    一、

    现行资费:目前正在办理并执行的各项电信业务收费标准。

    二、

    有效资费:目前已停止办理但已办理用户仍然执行的资费政策。

    三、

    储备资费:根据市场竞争状态,为保证快速应对市场变化,预先制定资费标准并在计费系统中作好数据,根据需要可随时执行的资费政策。

    第9条

    营业稽核是对每一个工号所受理的每笔业务的核查。业务受理稽核分为:日常业务受理稽核、特殊业务受理稽核、用户档案稽核、话费赠免等稽核。

    第10条

    工号稽核是指对各类业务工号在日常业务时对使用权限的稽核(营业工号、主任工号、合作营业厅工号、特殊工号)的申请、变更、注销的管理。(工号的申请、变更、注销应报分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三章

    业务稽核的职责

    第11条

    负责前后台每笔业务的稽核。

    第12条

    负责资费使用范围和资费标准进行稽核。

    第13条

    负责工号权限的管理和稽核。

    第14条

    负责业务发展数据的核查,对出现的问题反馈到相关的部门进行处理,并为财务返费提供基础数据。

    第15条

    负责业务数据的管理及保密工作。

    第四章

    业务稽核的内容

    第16条

    每日依照日报表对电脑、日报单、业务变更单进行稽核。即:新开户、过户、销户、重购卡、特服的登记和取消、停复机、更改付费方式等。

    第17条

    负责资费的整理和稽核:

    一、

    及时整理分公司及部门适用的相关资费(包括有效资费、现行资费、储备资费)、适用客群及推广渠道,并建全档案。

    二、

    定时审核前后台每笔业务录入、变更资费依据(含政策、档案)的完整性、正确性。

    三、

    每日定时审核前后台每笔业务资费录入的准确性。

    四、严格审核每笔业务资费适用的推广渠道,防止资费执行

    过程中渠道扩大化。

    五、严格审核资费执行过程中有无政策扩大化。包括小网扩大化、销售模式与资费政策不匹配、资费叠加使用。

    六、严格审核优惠资费在规定的区域办理,防止优惠资费跨区域办理。

    第18条

    负责分公司工号的申请、变更、注销以及密码管理工作(包括营业工号、主任工号、特殊工号)。

    一、

    员工因工作需要增加业务受理类别、权限或受理前台业务的新员工需配置工号时,由业务稽核人员提出申请,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将配置工号的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号类别、工号权限上报区县工作组申请。

    二、

    员工因工作调整,其工号的类别、权限、工号使用人需变更时,业务稽核人员提出申请,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将其更改的内容上报区县工作组变更。如遇特殊情况,未及时变更工号使用人时请做好相关记录。

    三、

    员工离职或调离部门时,业务稽核人员应及时将工号上报区县工作组注销。

    四、

    每月定期对分公司工号进行整理。

    第19条

    负责日常业务发展数据的核查和统计,为财务返费提供销售基础数据。即通过每日对入网资料的核查,准确地提供包括经销商名称、卡号、手机机型、串号、是否上网等内容的销售基础数据的核对;并保证每月销售数据正确、及时地导入经销商管理系统。

    第20条

    负责业务数据的管理及保密工作。即通过每日对业务发展数据的统计,形成业务报表按时上报、存档。

    第五章

    业务稽核流程

    综合市场部或区县工作组

    下发业务稽核标准

    各区县分公司

    各分公司业务稽核人员

    工号权限

    稽核

    新用户的电话稽核

    业务受理

    稽核

    资费稽核

    分类自查

    综合市场部稽核管理

    第六章

    业务稽核考核

    第21条

    报各分公司及部门每月对每笔资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第22条

    综合市场部或区县工作组对各分公司进行抽查评分。

    第23条

    结合各分公司自查评分及综合市场部或区县工作组的抽查评分进行综合考评,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第24条

    业务稽核执行过程中,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违规行为移交公司监察室或区县工作组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25条

    本办法由区县工作组负责解释。

    篇3:《稽核管理制度》

    《稽核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关键词:稽核,管理制度,word

    《稽核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简介:稽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及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有效的决策监督和反馈机制,加强经营风险防范,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的经营;加强稽核工作的严肃性、独立性和权威性,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总部专

    《稽核管理制度》word版 本文内容:

    稽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及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建立有效的决策监督和反馈机制,加强经营风险防范,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的经营;加强稽核工作的严肃性、独立性和权威性,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总部专设稽核部门负责公司的稽核工作。稽核部门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稽核工作保持相对独立性。

    第二章

    稽核部门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稽核部门在公司总稽核领导下工作。

    1.

    稽核业务的管理以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为单位,实行稽核专员管理制度。

    2.

    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应设置专(兼)职稽核员。

    稽核员在业务上接受公司稽核部门的指导。

    3.

    稽核工作的实施方式,包括:现场稽核、非现场稽核、专项稽核。

    第四条

    公司稽核部门的职责是:

    1.

    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公司各有关部门经营管理活动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督促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2.

    定期组织公司内控制度的审核,对公司内控环境的的有效性、科学性进行评价。

    3.

    对分支机构、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的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4.

    查处公司内部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和其它责任事故。

    5.

    对外出具公司内部(含子公司)的稽核检查报告。

    6.

    其他需要稽核的事项。

    第五条

    稽核检查和离任审计活动,以工作小组或审计小组的形式进行,由稽核主审担任组长,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和实施。组长的职责包括:

    1.

    负责编制稽核(审计)工作方案,提出稽核目的、组织方式、重点和完成时间。

    2.

    负责收集和整理被稽核单位的有关数据资料。

    3.

    负责协调小组的工作进度,并向总稽核报告工作。

    4.

    负责起草和提交稽核(审计)报告。

    第六条

    稽核部门在稽核工作中,享有知情权、检查权、建议权。

    1.

    参与制定、审查、修订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2.

    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有关业务数据、财务资料,以及其他文件及报告材料。

    3.

    对被稽核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实施检查,纠正违规的业务和管理活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4.

    对违法乱纪行为和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对阻挠、拒绝稽核检查工作的责任人员,提请公司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稽核专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可以行使调查、谈话、查阅、取证的权力。被稽核对象应在下述工作范围内,配合稽核专员履行其职责。

    1.

    列席有关业务会议,调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文件。

    2.

    调阅各业务部门有关经营管理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3.

    要求被检查部门就相关问题提供有关材料,做出口头或书面说明。

    第八条

    稽核部门及稽核专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必须对稽核事项的调查程序和工作报告的结论负责。

    1.

    在稽核检查周期内,对被稽核对象存在的问题和经营风险的揭示无重大遗漏。

    2.

    对被稽核单位内控机制和内控体系存在的缺陷的揭示无重大遗漏。

    3.

    对被审计个人的经营管理责任事项充分揭示无重大遗漏。

    4.

    对出具的稽核检查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客观性负责。

    第九条

    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在以下情况中可以免除责任:

    1.

    稽核检查或审计工作报告中已给予充分以说明的;

    2.

    按例行工作程序,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作出了通报的;

    3.

    按审计准则和审计惯例可以免除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稽核人员的任职标准

    第十条

    稽核人员的任职标准

    1.

    符合公司员工选聘的基本要求;

    2.

    取得证券执业资格,并具备从事稽核业务要求的综合专业素质;

    3.

    品格优秀,遵循准则,严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

    稽核业务人员分为高级稽核经理、稽核经理和稽核助理三个层次。

    稽核经理和稽核助理由公司稽核部门提名,并报公司总稽核批准,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高级稽核经理由公司稽核部门负责人提名,由公司总稽核会同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任命。

    第四章

    稽核检查

    第十二条

    稽核检查的组织,可以是由稽核部门单独组织的例行检查,也可以由稽核部门牵头组织或参与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的专题检查。

    附图是稽核检查流程的示意图。

    第十三条

    稽核工作开始前,经总稽核批准,向被稽核单位发出稽核通知书。根据稽核通知的要求,被稽核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作小组提供有关稽核调查资料和调查问卷。稽核调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下达的各项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2.

    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及其分析资料。

    3.

    交易系统数据资料。

    4.

    内部控制状况的自查(自评)报告。

    5.

    部门业务规章制度及其有关资料。

    稽核通知书可以是书面、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可以提前送达,也可以现场送达。

    第十四条

    稽核人员在稽核过程中,应按照稽核检查的规范要求,结合稽核目的和重点进行调查、分析和记录,建立稽核工作底稿。稽核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分析。

    2.

    对特殊业务活动及风险状况的分析。

    3.

    对异常交易及违规交易操作的分析。

    4.

    IT信息系统管理状况的调查。

    5.

    对骨干员工的座谈调查。

    6.

    风险案例专项调查。

    第十五条

    稽核工作结束后,稽核小组应根据稽查情况写出“稽核检查报告”,并与被稽核单位书面交换意见。稽核检查报告经总稽核审定后以稽核部文件形式上报公司领导、主管部门,发往被稽核单位。

    第十六条

    稽核检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

    稽核的目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

    2.

    被稽核单位的基本情况;

    3.

    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

    4.

    稽核中发现的问题;

    5.

    稽核结论。

    第十七条

    被稽核单位、有关责任人对稽核检查报告中所列事实、所作结论和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应自接到报告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稽核部门或总稽核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复审要求。

    未按期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

    第十八条

    被稽核单位应自接到报告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报告中所列问题和意见应逐一检查对照,提出限期整改措施,书面报送公司稽核部门。

    根据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稽核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后续稽核。

    第十九条

    对被稽核单位的稽核检查和评价结论,作为对其进行管理分类评级的重要依据。同时,列入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范围。

    第五章

    制度评审

    第二十条

    内控制度年检的评审原则和要求,按照《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评价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制度的合理性、制度的时效性等。

    第二十一条

    内控制度年检的范围,涵盖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内控环境和内控管理的各项业务和行政管理制度。年检的重点包括并不限于:部门基本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岗位工作流程、决策监督与考核管理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

    内控制度年检的程序,按照文本评审、检查通报、限期整改、验收通过的基本流程进行。

    内控制度年检每年进行一次,并提出年检报告。

    第六章

    离任审计

    第二十三条

    子公司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人、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离职前,必需进行离任审计。

    离任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会计责任、经营管理责任、财经法纪责任,以及其它及被审计人员在有关审计事项中的责任情况。

    第二十四条

    离任审计,可以由被审计人本人提出申请,或由主管部门委托,或根据公司授权决定进行。被审计人应在审计小组到达前五个工作日,向审计小组提交书面任期述职报告。

    离任审计的工作程序,参照稽核检查的程序规定。

    第二十五条

    离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被审计人所在部门概况以及被审计人岗位任职基本情况。

    2.被审计人任期内的主要经营目标与业绩表现。

    3.重要审计事项以及审计责任。

    4.被审计人财务、会计责任与财经法纪责任的综合评价。

    5.

    有关工作移交事项的说明。

    第七章

    稽核问责制

    第二十六条

    实行稽核问责的范围,是指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大责任事故、重大损失案件、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问责。主要包括:重大责任事故;滥用职权和管理失职行为;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稽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七条

    问责的对象包括公司各级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员工。问责事项的调查与处理实行专案负责制,由总稽核直接管理。

    第二十八条

    纳入问责程序的责任事项,对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处理与处罚,以问责会议的形式进行。作出处分和处罚决定时,遵循多数通过的表决原则。

    第八章

    处理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

    处理与处罚方式

    (一)、对部门的处理处罚:

    1、经济处罚;2、通报批评;3、取消年度评奖资格;4、建议作出人事调整;

    以上四种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二)、对责任人的处理与处罚:

    1、经济处罚;2、通报批评;3、警

    告;4、降

    级;5、撤

    职;6、除

    名;

    以上六种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第三十条

    处分或处罚决定,按以下三重情形处理:

    1.

    对常规稽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由公司总稽核提出稽核处理建议,责成其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并通报稽核部门。

    2.

    对情节严重的并造成消极影响的,报经公司总裁同意,由稽核部门作出处理,处理结果上报董事长,并在全公司通报。

    3.

    对严重超越决策权限、超越操作权限、违犯操作流程等,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等重大责任,依照稽核问责的处理程序进行。由公司人力资源总部作出处理并通报。

    第三十一条

    作出稽核事项调查处理过程中,应遵守公开、公正、严谨的原则,说明作出稽核处理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充分听取被稽核单位、有关责任人的陈述和辩解,不得因被稽核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辩驳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二条

    被稽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阻挠、拖延提供稽核工作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的,或者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真相的,或恶意攻击、陷害稽核人员等行为,经查证属实,可视其情节给予被稽核单位负责人和直接当事人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辞退的处分。

    第三十三条

    稽核部门和稽核人员,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故意隐瞒不报,损害了公司利益的,或假公济私、蓄意打击报复被稽核对象等行为,经查证属实,可视其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调离稽核岗位、辞退的处分。

    第九章

    第三十四条

    公司稽核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稽核情况通报会”,就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潜在的风险状况,进行通报和提出警示。

    第三十五条

    稽核业务方案、工作报告、有关工作底稿和专项调查报告,是稽核业务的重要档案,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保存。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湘财证券(稽)字[1999]第01号《稽核管理制度》同时中止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的解释、修订权属稽核总部。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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