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范文大全 古典文学 职场知识 中国文学 公文书信 外国名著 寓言童话 百家讲坛 散文/诗歌 美文欣赏 礼仪知识 民俗风情
  • 范文大全
  • 古典文学
  • 职场知识
  • 中国文学
  • 公文书信
  • 外国名著
  • 寓言童话
  • 百家讲坛
  • 散文/诗歌
  • 美文欣赏
  • 礼仪知识
  • 民俗风情
  • 谜语大全
  • 名言警句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时间:2021-03-22 18:15:26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担保 管理制度 对外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担保,管理制度,对外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不得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三条对外担保必须坚持充分理由原则(一)对外提供的担保必须给公司带来重大利益,或不提供担保必然给公司带来重大损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不得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条

    对外担保必须坚持充分理由原则

    (一)对外提供的担保必须给公司带来重大利益,或不提供担保必然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且带来的利益或损失明显大于相关担保风险损失的;

    (二)与被担保单位存在相互担保协议,且相互担保规模相当;

    (三)坚决杜绝人情担保。

    第四条

    对外担保必须坚持反担保原则。即要求被担保单位提供可靠的反担保,或提供可执行的抵押或质押,使担保发生损失时可以得到补偿。

    第五条

    对外担保必须由项目建议部门会同财务部门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必须索取被担保单位的营业执照、经审计的近期财务报告等基础资料;必须掌握担保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或项目资料;必须对被投资单位的资信情况、还款能力严格审查,对各种风险充分预计,并提出是否提供担保的建议。

    第六条

    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或由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批准后由公司实施,公司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代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第七条

    对外担保的授权审批权限。

    (一)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单笔担保金额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年度累计金额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对外担保项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

    (二)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的对外担保项目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应不超出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

    (三)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担保项目由股东大会审批。

    第八条对外担保有效期内,有关责任部门必须对有关担保事项严格监控,对风险情况及时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第九条公司为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履行代为清偿义务后,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向债务人及反担保人追偿。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订,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2002年

    日起实施。

    篇2:【企业内控管理】担保授权审批制度

    【企业内控管理】担保授权审批制度 本文关键词:担保,内控,审批制度,授权,管理

    【企业内控管理】担保授权审批制度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担保授权审批制度制度名称担保授权审批制度受控状态文件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1章总则第1条为明确企业对外提供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规范企业担保行为,防范和降低担保风险,根

    【企业内控管理】担保授权审批制度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担保授权审批制度

    制度名称

    担保授权审批制度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明确企业对外提供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规范企业担保行为,防范和降低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3条

    企业董事会和管理高层应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担保政策的担保业务所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业务部门、管理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2章

    担保的申请审核

    第5条

    企业指定专门担保经办人员负责受理担保业务申请,具体人选由财务部提名,经总裁审批后确定。

    第6条

    企业财务部担保业务负责人负责对担保业务申请进行初审,确保申请担保人满足以下资信条件。

    1.管理规范,运营正常,资产优良。

    2.近3年连续盈利,现金流稳定,并能提供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

    3.申请担保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4.资信状况良好,银行评定信用等级不低于××级。

    5.近一年内无因担保业务引起的诉讼或未决诉讼。

    第7条

    申请担保人有下列情况的,财务部担保业务负责人应退回其担保申请。

    1.担保申请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担保政策的。

    2.财务状况已经恶化、信誉不良,且资不抵债的。

    3.已进入重组、托管、兼并或破产清算程序的。

    4.近3年内申请担保人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5.企业曾为其担保,发生过银行借款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至本次担保申请时尚未偿还的。

    6.未能落实用于反担保的有效财产的。

    7.与其他企业存在经济纠纷,可能承担较大赔偿责任的。

    8.董事会认为不能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

    第8条

    财务部担保业务负责人将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提交财务总监审核,并于审核通过后组织开展担保业务风险评估工作。

    第3章

    担保业务审批

    第9条

    企业各项担保业务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或由总裁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批准后具体实施,企业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代表企业提供担保业务。

    第10条

    总裁的审批权限。

    单笔担保金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年度累计金额××万元以下(含××万元)的担保项目由董事会授权总裁审批。

    第11条

    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1.审批超出总裁审批权限的担保项目。

    2.企业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不应超出企业担保政策中的有关规定。

    第12条

    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

    1.审批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担保项目。

    2.审批单笔担保额超过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项目。

    3.审批担保总额超过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项目。

    4.审批申请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项目。

    5.审批对企业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项目。

    第13条

    担保经办人员应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担保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权限审批的担保业务,担保经办人员应拒绝办理。

    第4章

    担保合同审查

    第14条

    非经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企业名义签订担保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法律文件。

    第15条

    在批准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前,应将拟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企业审计部、法律顾问处审查。

    第16条

    审计部、法律顾问应至少审查但不限于担保合同或协议的下列内容。

    1.被担保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规定的资信状况。

    2.担保合同及反担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及完整性。

    3.担保合同是否与企业已承诺的其他合同、协议相冲突。

    4.相关文件的真实性。

    5.担保的债权范围、担保期限等是否明确。

    第17条

    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业务负责人必须全面、认真地审查主合同、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的签订主体及相关内容。

    第18条

    法律顾问应视情况适度参与担保合同的意向、论证、谈判或签约等过程事务。

    第19条

    已经审查的担保合同,如需变更或未履行完毕而解除,需重新履行审查程序。

    第5章

    履行担保责任审核

    第20条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被担保人破产、清算,债权人主张企业履行担保责任时,担保经办人员受理债权人发出的《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

    第21条

    财务部担保业务负责人审核《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的有效性及相关证据文件,核对款项后报财务总监或有权签字人审批。

    第22条

    财务总监或有权签字人审批通过后,财务部担保业务负责人向债权人支付垫付款项。

    第6章

    附则

    第23条

    本制度由企业财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24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董事会。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篇3:担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担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本文关键词:工作制度,公司内部,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本文简介: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一、认真遵守办公纪律。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到岗,外出办公或办事要履行请假手续;办公时要严肃认真,保持肃静、禁止大声喧哗,严禁随意串办公室和干私活;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提倡开门办公,反对长时间因私占用电话;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严禁干部职工参

    担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本文内容:

    内部管理制度

    工作制度

    一、认真遵守办公纪律。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到岗,外出办公或办事要履行请假手续;办公时要严肃认真,保持肃静、禁止大声喧哗,严禁随意串办公室和干私活;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提倡开门办公,反对长时间因私占用电话;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撤职和辞退处分。

    二、树立良好的形象。讲形象、讲仪表,言谈举止,文明大方,禁止奇装异服。

    三、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要服从领导,顾全大局,步调一致,团结合作,工作务实高效,严谨周密,执行职责分工不推诿。搞好协作不扯皮,落实计划不拖拉;要坚持原则、光明磊落、言行一致、保守秘密。不拉帮结派、不徇私情、不传播小道消息。

    四、树立窗口单位意识,接待客户热情周到,一欢迎。二让座。三递水,四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是自己分内的工作要高效办理,非自己分内的工作,要将来访者引见给相关责任人员,不得简单应付了事。

    五、接、打电话要使用“你好、请、谢谢”等文明礼貌用语。

    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原则上工作日不予请假,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要提前书面说明事由及天数,报有关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休假。

    二、各部长请假及一般员工请假一天以上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主管部长审批。

    三、员工工作时间需临时外出办公时要向部长报告,因私事需临时外出,向主管部长请假。

    四、请病假三天以上需要开具医院诊断证明。

    五、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假满上班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

    七、员工请假或休假待批准后,将批准假条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八、中心考勤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考勤结果与业绩工资挂钩。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中心财产不受损失,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心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所有的车辆、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及各种办公设备。

    三、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四、中心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其主要管理部门为中心综合管理部。

    五、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使用、维护、清查盘点等;同时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六、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统一建账、统一核算,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管理。

    七、年初,由各部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在认真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各部的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由综合管理部汇总后,提交董事长或总经理审定后执行。对于确属急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综合管理部提出意见后,报请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后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三)积极为中心发展做好服务;

    (四)及时上缴各种税费;

    (五)对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二、财务负责人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中心各项财务收入和支出的审核;

    (二)负责中心财务报表的审核;

    (三)负责涉外财务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负责向董事会汇报中心财务运行状况;

    三、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会计核算,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负责编制中心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三)负责中心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计提折旧;

    (四)负责中心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五)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风险准备金、责任准备金等;

    四、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加强支票管理,保管好未签发的支票,做好支票登记记录;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负责日常报销事务,做好职工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的发放。

    五、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七、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八、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九、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董事长,并报送有关部门。每月10日前由会计编制上月会计报表并上报。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十、财务工作人员对本中心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十一、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十二、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

    十三、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董事长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十四、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董事长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十五、中心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董事长签字。董事长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十六、中心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二)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三)中心日常零星支出;

    十七、购买大宗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中心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提取。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交董事长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

    十八、

    发票及报销单经董事长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十九、每月由出纳编制工资表,交财务负责人审核,董事长签字,出纳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二十、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董事长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负责人复核后,送董事长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二十一、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二十二、凡是本中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归档前应加以装订。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二十三、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董事长批准。

    • 范文大全
    • 职场知识
    • 精美散文
    • 名著
    • 讲坛
    • 诗歌
    • 礼仪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