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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2021-02-12 22:58:39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殡葬 专项整治 领域

      1 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3 篇

      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第 1 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会议精神,继续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精神,我市决定从 2018 年 7 月开始至 9 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推进殡葬改革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要求,认真践行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建设四基地一名城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发挥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带头作用,加强对殡葬改革的宣传,强化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职能,初步建立符合我市特点的殡葬服务基本构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高价墓、活人墓、骨灰格位

      2 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2020 年末,建成一座多功能殡仪馆,规划建设镇(街道)、农村公益性公墓 10-15 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范围

     (一)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二)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三)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四)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五)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六)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七)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八)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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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医疗机构太平间及销售丧葬用品门店无审批登记手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

     (十)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三、整治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 月中旬)。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快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方案、投诉举报电话将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排查阶段(7 月中旬 8 月上旬)。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在市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摸清底数,明确殡葬领域的主要问题,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治目标、责任。

     (三)集中整治阶段(8 月中旬至 9 月上旬)。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整治要求,负责督促整治任务和目标逐一落实,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总结上报阶段(9 月 20 日前)。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对此次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殡葬管理制度和办法,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各部门负责将殡葬领域突出问

      4 题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报送至市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办公楼 3 楼殡葬事务管理所)。

     四、整治行动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樊田甜兼任,负责全市殡葬整治行动的协调工作。

     (二)职责分工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和公墓经营方改变公墓建设规划问题的检查整治工作;负责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员出售墓穴、骨灰存放格位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检查整治;对公墓建设中骨灰墓单穴和双穴面积超过 1 平方米以及遗体单穴墓占地超过 4 平方米、双穴墓超过 6 平方米的违规现象进行检查整治;对虽经批准建立,但在公墓内修建封建迷信设施、搞违法营销活动或未经验收擅自经营的公墓单位进行检查整治;负责指导各镇(街道)整治工作;对政府举办的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进行规划。

     市公安局:负责对殡葬活动中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整治;对非法运尸车辆进行摸底和整治;配

      5 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对蓄意阻挠整治行动、煽动群众、借机寻衅滋事的,依法进行打击。

     市发改局:负责对殡仪馆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和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收费以及公墓殡葬服务价格进行检查整治;对医疗机构太平间在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收费价格方面开展检查整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等殡葬设施、乱埋乱葬占用耕地行为的检查整治;负责对民政部门批准的经营性公墓未经批准扩大建设用地面积行为的检查整治;对采用划拨或出让方式获得土地公墓数量分类、用地面积情况进行检查整治。

     市住建局:负责对殡仪馆、公墓在新建、改扩建实施过程中未批先建、违规建设情况的检查整治;对非法经营性公墓的违法建筑进行摸底整治;对未经批准建设的城乡公益性公墓违法建筑进行排查整治;负责将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或《乡镇总体规划》范围,确保殡仪馆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市卫计局:负责对医疗机构太平间外包经营行为的检查整治;对医疗机构太平间在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时收费公示、乱收费、强行服务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检查整治。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对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进行摸底整治;对无照经营丧葬用品和违法经营封建迷信丧葬

      6 用品的行为进行摸底排查、清理整治。

     市司法局:负责组织人民司法调解员对误解、抵触整治行动的群众开展矛盾排解、调处工作,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市政府办公室宗教事务管理科:负责对未经审批在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的排查整治;对回民公墓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规范整治。

     市林业局:依法加强林地保护管理,负责对乱埋乱葬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进行检查整治;对公墓区防火安全进行排查整治。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殡葬改革政策及法规的宣传,倡导厚养薄葬、文明办丧;负责宣传推进殡葬改革发展过程中党员带头移风易俗、生态安葬的好做法、好典型;配合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各镇(街道):认真落实殡葬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搞好辖区内殡葬管理和公墓摸底统计工作,对农村散埋乱葬情况进行排查整治。督导辖区内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成立红白理事会,对丧事活动订程序、订标准,杜绝相互攀比、铺张浪费、搞封建迷信活动,切实发挥基层组织在殡葬改革中的正面引导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

      7 分认识推进殡葬改革、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调动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工作;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其他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围绕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通过此次整治行动,全面了解和弄清殡葬领域产生问题的原因和症结所在,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我市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殡葬工作的宣传引导,统一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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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行动期间,市殡葬改革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359-8016227,并建立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第 2 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决定从 2018 年 6月下旬开始至 9 月底,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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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尽快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

      10 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全国所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各地可依据地方法规和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需要整治的重点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 年 6 月下旬)

     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制

      11 定本地区专项整治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整治方案、投诉举报电话要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 年 7 月-9 月上中旬)

     各地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自查和检查表见附表)。8 月底前,省级民政部门要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18 年 9 月中下旬)

     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各地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要报请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本地区整改情况的考核,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 月底前)

     各地要对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民政部等部门将对全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把整治成果应用于制度机制创新和日常服务管理之中,并为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提供政策依据。全国专项整治情况

      12 将于 9 月底前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党委和政府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公安机关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司法部门要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殡仪馆、公墓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卫生健康部门要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

      13 及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有关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各地要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积极发挥殡葬行业协会作用,围绕重点整治问题,推动会员单位带头做好自查整改,并制定团体标准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完善自律惩戒机制,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局面。

     (四)深化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市、县级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为殡葬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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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各地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活动期间,民政部等部门成立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举报投诉电话为 010-58123044,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地专项治理方案、举报渠道等信息要于 2018 年 7 月 15 前报送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第 3 篇

      为有效解决殡葬领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中共惠来县委办公室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惠来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委办电[2018]54 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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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殡葬领域的黑恶势力和腐败现象,保护自然生态;同时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涉殡葬领域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

     1. 默许土葬并从中获利的行为和保护伞。

     2.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落实减免政策,分解收费项目,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3.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二)三道两区乱葬坟墓,占地毁林建坟、山林承包者为丧属违规土葬提供土地获取利益行为。

     (三)殡葬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葬服务人员反职业道德,以及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等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普法宣传机制。殡葬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

      16 艰巨的工作。长期以来,由于旧传统丧葬观念在群众中根深蒂固,给殡葬改革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和阻力。各村(社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把殡葬宣传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殡葬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规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为专项整治行动和全镇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牵头领导:朱志雁;责任单位:殡监队、普法办、文化站,各村〈社区〉)

     (二)建立跟踪服务机制。镇要建立健全党政班子成员分工包片、工作组包村、村干部包巷的殡葬跟踪服务机制。镇殡葬监察队,要实时掌握辖区内人口死亡情况,及时登记造册,对死者从死亡、运尸、火化后骨灰管理等要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提供优质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从源头上堵住偷尸土葬骨灰二度土葬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领导:邓荣光;责任单位:殡监队,各村〈社区〉)

     (三)建立执法巡查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齐抓共管职责,殡监队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国土资源、林业部门要依法严肃査处非法占用土地、林地建坟等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要强化殡葬活动的环境监管;水利会要依法查处在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河流两岸建墓行为;民族宗教部门要加强宗

      17 教活动场所管理,依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公安部门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配合民政部门开展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工作;财政所要做好推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工作,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太平间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竟争及垄断行为,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有序竟争;司法部门要加快推进完善殡葬管理制度,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做好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规殡葬行为;要加强对辖区山地承包者的教育和监管,防止出现违规提供土地造坟的现象。

     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执法巡査行动并形成长效机制,每次行动都要如实填写相关表格(详见附件),并建立巡查工作台账。一是殡监队、国土资源所、林业站要分别牵头成立专项巡查队,联动配合,分工协作,加大殡葬执法巡查力度。二是镇殡葬监察队要认真査处偷尸土葬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夜间巡查、主要路口布控等做法,堵住违规土葬的漏洞;国土资源所、林业站、水利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山地、林地、水库周边等的巡查,

      18 依法查处占地、毁林造坟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要从现在起,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山地特别是三道两区进行巡查,发现新建坟墓的及时按有关政策规定落实整改。(牵头领导:邓荣光、袁焕欢、詹辉强;责任单位:殡监队、国土资源所、环境保护办、水利会、林业站、村镇建设办、各村〈社区〉)

     (四)建立督查问责机制。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专项整治情况,组织成立督査组,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各村(社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推进整治工作和整改落实。在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不管涉及到谁,要坚决依法依规一查到底。对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出现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对涉嫌严重违纪、职务犯罪等重大问题线索,要移送执纪执法部门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牵头领导:吴仁元;责任单位:镇纪委监委、党政办)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镇专门成立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推进全镇专项整治行动,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镇长方佳群任组长,邓荣光(镇人大主席)、方俊翔(镇党委副书记)、吴仁元(镇党委副书记)、朱志雁(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袁焕欢(副镇长)、詹

      19 辉强(副镇长)任副组长,邱木金(派出所)、许玉林(社事办)、卢文胆(财政所)、黄汉先(国土资源所)、高钟旺(环境保护办)、戴建民(水利会)、吴永镇(村镇建设办)、方育壮(司法所)、廖庆坚(林业站)、林焕城(殡监队)、许耀辉(卫生院)、方文龙(市场监管所)和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举报电话:06636210426)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起来、与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结合起来,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要组织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账,明确责任,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同时,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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