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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1-01-22 20:03:30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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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教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我市中小学教学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市教学实际,修订《邓州市中小学教学工作细则》(简称《细则》),幼教工作可据教学特点参照执行。

     第二条

     教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素质教育,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造就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奠定基础。

     第三条

     学校必须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任务。各中心学校(学区)校长及各学校校长应把主要精力用在管理与指导教学工作上;中心校(学区)业务专干、学校业务副校长和教导主任要全力抓好教学教研工作;中心校和学校的政教、财务、妇联、共青团、少先队、工会等组织要积极主动地配合教学工作,服务教学工作,发挥整体功能。

      第四条

     学校应严格三级课程管理,务必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课程和课时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有效执行地方课程,合理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

     第五条

     教师必须依照“课程标准”的要求,创造性地使用教 材进行教学。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完成教学任务,注意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提升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

     第六条

     教师要积极学习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接受新的教育理念,贯彻体现学科思想,积极、稳妥地进行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掌握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以适应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要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新教师,着力培养创新型人才,以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需求。各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须始终明确中小学教育是基

      础教育,是一个人青少年时期的常识教育,必须把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抓实抓好,新理念、新方法都不能脱离这个定位。

      第七条

     各中心校(学区)和各学校的全体教师都要提高认识,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观念,树立向科研要质量的观念。各中心校(学区)、各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领导、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学研究,要定期推出科研成果。

      第八条

     教师要增强语言文字法规意识,在一切教学教研活动中必须坚持说普通话,坚持写规范字。

      第二章

     教学常规 第一节

     备课

     第九条

     备课要依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在通览全册教材的基础上,按单元(或章节)确定三维目标、课时划分,然后写出课时计划。每单元(章节)要有本单元(章节)教学目标、重点、难点、关键点及易混点等教材分析,要有本单元的训练题设计,本单元(章节)需要的教学时数。备课要坚持个人钻研和集体研究相结合,提倡在学校或学区范围内组织同学科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应在个人先钻研好教材的基础上,采用“一人主备,集体讨论,形成通稿,共同使用”的方式。应做到“备课标”、备考纲、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练习、备教具和学具、备板书设计等。

     1.备课标。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要通览教材,找准三维目标,把教学目标、总任务分解落实到每单元(章)、每节课的教学过程中,以保持教学的计划性、系统性,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

     2.备考纲。特别强调初、高中教师在备课时要关注中考、高考考试说明的相关要求,以期达到三年备考的目的。

     3.备教材。教材是教和学之根本,严禁以资料代教材,使学生难以形成知识体系;教材也是教和学的素材,教师要对其进行思考、加工、组合,形成自己的教学思路,让学生准确地掌握知识,形成能力。

      4.备学生。教师应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备课,在摸清学生的知识底子、认知水平、学习方法、思维习惯以及对所学教材内容的已知程序的基础上,围绕学生的学习需求,考虑学生的个性、年龄、特点,做到有针对性地选择教法,确定好学生的参与点和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空间。

     5.备教法。教师要依据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原则,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改变过去注重知识传授的模式,以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为目的,采取合适的教学方法。

     6.备练习。练习包括课堂训练和课后作业。要抓住教学重点,力争做到练习内容目标化、形式多样化、要求规范化。

     7.备教具、学具。恰当地运用教具、学具,尽量让学生全员参与操作,充分发挥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学具的作用,积极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使教学内容直观、形象。

     8.备板书。板书设计要精当,条理清楚,重点突出。板书要讲究结构美、形式美,布局应恰当合理,书写工整、规范、美观、匀称。简笔画、图表等要简洁、准确。

     第十条

     导学案必须按课时编写,杜绝不分课时备课的现象。课时导学案要求结构完整,内容实用,教法、学法明确,导学过程清楚,衔接自然,逻辑性强,板书设计科学合理。

     每课时的导学案要有以下主要内容:

     (1)本节课的导学目标; (2)本节课导学内容的重点、难点、关键点及易混点分析; (3)本节课所需教具、学具和实验准备; (4)本节课导与学的方法、步骤及教学活动的组织; (5)本节课练习题的设计; (6)每课时,可根据教材特点,有重点考虑①-④中的某些要求,并有实用的教学程序和板书设计(要实用,不搞形式);

      (7)“课后记”,主要内容是本节课的效果反馈及经验、教训、体会、改进措施等(长期积存,作为成长记录,提升专业水平,积久成册,会成为有价值的资料)。

     对新授课、复习课、习题讲评课、作文讲评课、实验课等不同的课型导学案要提出具体要求。提倡撰写包含学案在内的导学设计。

     第十一条

     编写的导学案要有一周的储备量。

     第十二条

     集体备课:集体备课每周不少于 2 次,在个人先钻研好课标和教材的基础上,进行集体讨论,互相交流提高,研究课改能力要求标准、导学方法,凝聚集体智慧。一般要求做到四统一:①教学标准和要求;②教学进度;③典型例题;④反馈练习。集体备课的学科,可使用统一打印导学案。教师须根据个人教情、学情,采取书写、粘贴等方式对统一导学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二次备课导学案。

      参加工作 5年之内的教师和新任年级课的教师必须是手写导学案,活页导学案使用不得超过 3 年,使用集体教研后的统一导学案上课前必须是修改或二次备课导学案。

     第二节

     上课

     第十三条

     教师要按课表上课。调课、加课、代课和停课,必须经教务处批准。

     第十四条

     课前准备。上课前两分钟,到教室门口等候,不准提前或延迟下课。

     第十五条

     教师行为。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举止文明。不准坐着讲课(极特殊情况除外),不准在教室内带小孩,上课时间不准使用通讯工具,严禁酒后上课,遵守基本的课堂规范。

     第十六条

     教学目标明确,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处理好关键点,科学安排时间,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率。

      第十七条

     教书育人。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辩证唯物主义教育和良好习惯的教育等。把思想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

     第十八条

     教学方法。教学有法,教无定法,教师是自己学科教学的主人,必须探索总结出自己的教学风格,熟练掌握一两种先进的课堂教学模式。要结合学生情况确立适合的教学方法,教师要成为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倡导学生动手实践,自主探究,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

     第十九条

     说普通话。教师必须把普通话作为课堂语言,做到准确、清晰、简练、规范,要有启发性、逻辑性、激励性和感染力。

     第二十条

     写规范字。要书写规范汉字、规范字母符号。字迹工整,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具有逻辑性、启示性,使学生对所学知识结构的印象更深刻。

     第二十一条

     教学手段。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必要时利用仪器、标本、模型、挂图等教具及幻灯、多媒体、计算机等电教手段,优化课堂教学。多媒体使用率不少于 60%,电子课件量不少于课时的60%。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必须适应学生的思维速度,达到提高课堂效率的目的。

     第二十二条

     实验课教学。学校应创造条件,购置必需的仪器、药品,保证实验开出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标准,进行演示实验或分组实验,让学生掌握实验方法,培养学生熟练的操作能力。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也提倡电子版演示实验的科学利用,提高教学效益。

     第二十三条

     复习讲评课。单元章节复习或专题复习,要做好知识的巩固。上好评讲课,不批改的试题不评讲,讲该讲的题,分析错因,查找问题,讲有方法,讲有针对,从基础讲起,培养学生理解运用能力。

      第二十四条

     活动课。开展研究性学习、学生社团等综合实践活动,提高活动课效益。提倡各校结合实际编写校本教材,突出学校特色。

     第二十五条

     课堂教学评估。改变课堂教学只看教师教学艺术的观念,课堂教学的质量高低,重点看是否达成课标或考纲要求,教学方法是否遵循自主、合作、探究的原则,是否培养了课改目标要求的能力目标,是否使学生学会了学习。要把学校评价和学生评价结合起来,搞好评教评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第二十六条

     课堂管理。维持好正常的教学秩序,巧妙合理处置课堂上的偶发事件。尊重学生人格,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耐心说服教育,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挖苦、讽刺或侮辱学生。

     第三节

     作业布置与批改

     第二十七条

     凡按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必须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布置适量的书面作业和实践性作业。作业原则上应“ 有留必查,有查必改,有改必讲,有错必纠”。

     第二十八条

     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小学生作业,力争当堂完成。课外作业量,高中不得超过 2 小时,初中不得超过 1.5 小时,小学中、高年级不得超过 1 小时,低年级不允许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第二十九条

     作业布置要重视对学生预习、复习的指导和检查,形式灵活,多样化,可以是调查、操作、观察等实践性强的作业、探究性的兴趣活动类作业,注重“课内及时反馈,课内外综合,课内向课外延伸”。要注重作业的功能,布置好引导预习的作业、促进理解的作业、提高熟练性的作业、意在诊断的作业、形成合作讨论的作业、重在体验的作业、促进知识体系形成的整理作业。坚决杜绝重复性作业。作业题一般分必做和选做两类,对不同程度的学生,可提出不同的要求。严禁出现惩罚性作业。

      第三十条

     学生作业,按学科特点提出规范要求,严格进行训练。做到书写工整,书面整洁,格式规范,内容正确。小学一、二年级使用铅笔书写,三年级以上使用钢笔书写(不准用圆珠笔),中小学生作图练习一律使用铅笔。

     第三十一条

     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不是超大班(66 人)的全批全改。教师要及时 “批”,学生要及时“改”。要使用统一规范的以教材中的范例为准的批改符号。作业批语,必须书写规范汉字,严禁写潦草字、异体字、繁体字,语句通顺,具体明确,有针对性、指导性、启发性和激励性。等级划分统一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四个等级,定级要准确,并注明批阅的年月日。按时批阅作业,及时发给学生。

     第三十二条

     批阅记录。特别是对有代表性的问题、独创性的做法,要详细记录,及时评讲,指导学生回归课本查找错因,纠正错误,提高批改效益。

     第三十三条

     各乡(镇)中心校、学区和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作业展评,以促进学生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第三十四条

     毕业班或基础年级的复习巩固训练不允许使用外来成套原题,必须是教师自选组合、适合学生学情的试题。

     第四节

     辅导

     第三十五条 辅导要贯穿于课内外、教与学的各个环节。采取集体与个别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辅导。

     第三十六条 教师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特别注意加强对学困生的辅导。对班级的学困生要澄清底子,分析原因,帮助他们树立自尊心,增强自信心。订出辅导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辅导。方法可灵活多样,如课堂上多给他们发言机会,对部分学生的作业进行“面批”“面导”,组织优等生开展扶困活动,教师主动地做好家访工作,严禁教师因学生作业差等原因通知家长到校,出现变相告学生状的现象。

      第三十七条

     对不同兴趣爱好的学生,可开展好社团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活动,以发展其特长。教研室将通过优秀综合实践活动成果评选规范、指导本项工作。

     第三十八条

     规范辅导行为。严禁教师占用自习课和节假日进行集体有偿补课,不在辅导时间讲授新课,不滥编滥发教学辅导材料。

     第五节

     考评

     第三十九条

     按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市教研室进行教学质量检测(体育、音乐、美术、劳技、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学期要进行一次质量抽查),对于考试学科,中小学每期举行期中、期末两次检测,不准按成绩排名次,注意及时反馈教学信息,依据检测的结果,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教学工作。市教研室依据教学质量考评方案,每年度就高考、中考、小学质量监测成绩,对高中、乡镇、初中、学区进行评价。

     第四十条

     质量检测的内容,一般在依据“课程标准”和紧扣教材的基础上,设计具有开放性、创新性、指导性、综合性的试题,且难易要适度,并有一定的梯度。鼓励学生设计检测试题,培养学生的创造性,促进学生的发展。要重视过程考评,要把学生的作业、课堂学习和考试成绩有机结合起来。

     各学段试题命制要注重考查内容科学,命题技术规范,可适当参考高考试题评价指标:①试卷体现学科课程标准要求;②注重考查学科主干知识,强调学科核心能力考查;③体现高考改革方向,注重学科价值;④试题答案、评分标准科学严密;⑤试卷考查内容(知识模块)比例合理;⑥试卷考查不同层次能力题目比例合理;⑦试题易、中、难的比例合理,难度合理;⑧试题原创性好,题目、答案、评分标准、试卷印制规范。

     第四十一条

     市、乡级质量检测,要严密组织,严格考纪,严肃考风,严禁弄虚作假。各学校、各学科要以学生为主体,采取灵活方法进行自我检测。

      第四十二条

     质量检测后,要认真进行成绩统计、质量分析和讲评,在“评”字上下功夫。要评出解题思路方法,分析出现差错的原因,分类培补,培养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能力。要抓住共性问题,重点讲评。

     第四十三条

     教学奖励制度。各校应建立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奖励制度,对教学工作负责、教学成绩显著或有突出贡献的教师予以奖励,对学习成绩优秀、进步显著或有专业特长的学生给予表彰。

     第三章

     教学研究

     第一节

     机构 第四十四条 市教研室下设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每个学段每个学科设教研员 1-2 人。各学段各学科成立市中心教研组,各中心教研组设兼职教研员 3-6 人。

     第四十五条 乡(镇、办)设中小学业务组,设中小学业务专干各 1 人,专职或兼职业务指导员 1-2 人。业务组下设各学科中心教研组和各年级中心备课组。

     第四十六条 学校建立学科教研组。同年级同学科在三人以上者,成立年级学科备课组。小学可按学区建立年级学科备课组。

     第二节

     职责

     第四十七条

     市教研室负责全市教学研究、管理、指导工作。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分别负责全市高中、初中、小学的教学研究、管理、指导工作。

     1.贯彻上级教研部门的工作精神,落实、完成上级下达的教科研任务。

     2.教研员(包括兼职教研员)负责指导本学科教学,指导教师驾驭本学科教材,培训提高本学科教师业务,指导本学科的教学研究和课题实验,检查评估乡(镇)、校的教学活动和教学研究工作,检测、

      评估教学质量。专职教研员每学期必须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乡、校检查、指导教学工作和教科研课题实验。

     3.市教研室各学科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全市性的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视导活动,有效地指导教学工作。

     第四十八条

     乡(镇)中心校、学区、初中、小学业务组分别负责本单位的初中、小学的教研工作。

     1.贯彻市教研室的工作思路,落实、完成市教研室下达的教科研任务。

     2.业务专干必须懂得教学管理、教学教研工作的规律,具有正确的教学思想和理念,能够胜任指导教学教研工作。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指导、检查、评估下属单位的教学活动和教科研工作上。每学期深入学校检查、指导教学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3.中小学业务组,每学期至少分别举行两次全乡性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检查活动。

     4.乡(镇)中心教研组、中心备课组要按计划开展活动。中心教研组每期活动三次(开学初、期中、期末),中心备课组每月活动一次,活动以说课、听课、评课为主要形式,以分析教材、研究教法为主要教研内容。小学要按学区进行教研。

     第四十九条 学校教务处做好以下工作:

     1.领导教研组组织教师钻研课程标准、教材和有关考试说明,遵循新课改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每月召开一次教研组长会议,研究布置教研工作,有计划地进行听课、评课,研究学生学习情况,加强教学质量管理。

     3.初、高中要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认知和运用情况及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五十条 教研组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课程标准”新理念和“课程标准”内容,明确教学的指导思想和教学任务,制订教研工作计划。

     2.组织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教改实验,组织说课、听课、评课(每周一次),观摩活动(每期至少一次)。注意发挥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教研中的作用,注意培养青年教师。

     3.认真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创造能力,各种良好习惯的养成。坚持每周开展好社团活动,发展学生特长,弘扬个性。

     4.学校教研组每两周集中教研一次(时间自定)、学习一次,每次集中一个专题,要研究实效,不搞形式,教研或学习要有翔实的记录。

     5.要积极探索主题教研、同课异构、诊断教研等不同形式的教研活动。特别注重开展好专家引领、同课互助、个人反思相结合的校本研修活动,特别注重开展好以问题为导向、以课例为载体、人人参与互动的主题教研活动。

     6.要突出开展好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通过扎实开展达标课、示范课、研讨课、观摩课等活动,提升教师业务技能。

     第五十一条 每位教师要经常阅读与本学科有关的书刊杂志,广泛收集有关资料,不断学习新经验,改进课堂教学。

     第三节

     教育科研

     第五十二条

     教育科研的主体是全体在职的教育管理与教育教学工作者。教育科研的对象(选题范围)是教育管理与教育教学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教育科研的目的是通过研究弄清问题产生的原因、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促进教育管理与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十三条 教育科研实行分级管理。省级管理机构为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和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市级管理机构为邓州市

      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乡级管理机构为中心学校或学区业务部门;校级管理机构为科研办或教务处。

     第五十四条 课题申报实行层层把关逐级申报制度,不接受个人申报。课题立项和结题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给出明确的评审结论。课题研究的周期不少于 1 年。立项须填写规定的立项申报书,获准立项的发给立项通知书;结题需提供完备的结题材料(包括结题鉴定审批书、研究报告和其他必要的过程性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第五十五条 课题研究实行过程督导制度。研究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开题会议、中期总结会议,填写并上交开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接受管理部门的过程性督查。

     第五十六条

     课题研究成果推广由邓州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教研室每年将从当年省市两级结项中遴选出三至五项具有较强推广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进行试点,条件成熟时在全市推广。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一节

     计划管理

     第五十七条 学校总体工作计划,必须体现以教学为中心。教处处要详细制订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备课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自己的教研、教学工作计划(中学段教师的训练计划),使学校整个教学工作,步调一致,有条不紊。

     教学工作计划,每学期制订一次。要求按时宣布,贯彻执行:市教研室开学前半月、乡(镇)中心校开学前 10 天、学校开学前 5 天、教研组、班主任开学前订出。各中心校、学区教学工作计划报市教研室一份,各校教研组、班主任和教师的计划,要交学校教处处一份,以备督查。

     第五十八条 教学工作计划一般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乡、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一般主要内容:目的要求、主要工作任务、方法措施、活动安排等。

      2.学科教学工作计划一般主要内容:

     (1)学生的“双基”、学习方法和智力因素的基本分析; (2)对教材内容的分析及补充; (3)教学目标和任务; (4)落实教学任务的要求,提高教学质量措施; (5)教学进度安排(包括周次、起止时间、课题及教学内容、课时); (6)制订教研活动日程表(包括时间、活动名称、内容、参加人、主持人等)。

     第五十九条 每学期乡(镇)中心校、学校、教研组、备课组、班主任、任课教师都应写好学期教学工作总结。总结可以是一般总结或专题总结,提倡写专题总结。乡(镇)中心校、学区的总结于放假前交市教研室。其它总结逐级上报,学期结束,存入相应档案。

     第二节

     制度管理 第六十条 领导工作制度 1.乡(镇)中心校校长和业务专干要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研究教学,指导教学,发现培养典型,抓好一所学校、一个学区。切实做到胸中有全局,手中有典型,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做好工作。

     2.学校校长、教务主任原则上必须担课,坚持以教学领导教学。要明确分工,深入年级、班级,抓好典型(一个年级、一个班、一个教研组),开展全面工作。

     3.乡(镇)、学区教学工作会议每月一次,学校每周一次,总结本月、本周工作,布置下步工作,并有规范的会议记录。

     4.领导要使用好《学校领导工作手册》,确保经常获得第一手教学材料。

     5.建立学校日志和班级日志。学校日志和班级日志分别由值周领导、教师、学生干部填写,内容一般包括出勤、卫生、重大活动、重大会议、重大事件等情况及学生对校方、老师的意见和建议等。学校日志,每周由值周领导或教师总结一次;班级日志,每周由班主任总

      结一次,并由教务处收发一次。教务处每周要综合全校情况,予以总结。

     乡中心校、学区建立教学工作日志,轮流填写或指定专人填写,记录有关教学活动、检查情况、会议内容及当日的重大事项等。

     第六十一条 听评课制度 1、听课应有计划性、目的性、针对性,发扬教学民主,领导、教师要多听课、多交流,与学生共商改进教学的意见。

     2、听课记录要认真,评议指导要具体;听课后必须座谈,评课,交流意见,改进教学。每周听课节数要求:中心校校长、学区长 2 节,业务专干 3 节,中小学校长、教务主任 2 节,教师 2 节,教龄在 3 年以下的教师 3 节。

     第六十二条 检查制度 1.学校检查 (1)各项教学工作计划,开学初检查制订情况,期中检查执行情况,期末检查完成情况。

     (2)教研活动、教师工作手册,一月检查一次;评教评学活动,每期举行两次。

     (3)备课、作业情况,分单双周,各检查一次。检查要有记录、签字、盖章,每次检查都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差的限期整改。检查结果公布存档,并书面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2.乡(镇)检查 教学工作每学期全面检查两次,抽查两次,每次都做好总结,以简报形式通报全乡并报市教研室存档。

     3.市教体局检查 (1)开学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学期中对教学工作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期末对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评比。(2)市教研室高中段每学期全面检查两次,初中、小学段对教学教研工作每月检查 3-4 个乡(镇),每学期对全市教学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检查情况通报全市。(3)市教研室每学期对各乡中心校校长、业务专干、高中、乡中、乡小校长、业务副校长、教导主任的工作手册检查一次,检查结果,通报全市。

     第三节

     组织管理

     第六十三条 加强教务处建设,充分发挥教务处在教学中的领导、监控、指导作用。根据学校规模大小,教务处可设教务主任一人,副教务主任、教务员若干人。协调指导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的工作。

     1、教务主任在教学管理方面应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制定并实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熟悉“课程标准”、教材内容,有目的地参加教研备课、教研活动,深入课堂听课,以掌握教学进度和教学情况,做好教学业务指导,准确评价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3)负责考试的组织工作,做好教学工作总结和教学质量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4)督促检查教研组以及教师完成教学计划,开展教科研活动,组织观摩教学和经验交流,组织学习外地的先进教学经验。注意发现和培养教学骨干,对青年教师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

     2、年级组长应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教师学习“课程标准”、教育理论,引导教师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

     (2)组织教师落实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本年级组教学计划,期末写出总结。

     (3)组织本年级组教师集体备课,督促教师做好教材分析,备好课,认真及时批改作业。

     (4)认真开展教研活动,选好教改课题,组织听课、座谈,取长补短,推动教学改革稳步向前发展。

      (5)定期研究组内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制订具体措施,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3、以教研组长为核心,发挥集体的智慧,提高学科的教学质量。教研组长有提名备课组长候选人的权利。

     教研组长在教学管理方面应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教师学习课标,认真研究教材,研究教材与社会生活、科技等方面的结合及学科知识间的交叉点、联系点。

     (2)经常分析教师教学情况,研究改进教学方法。

     (3)积极开展教材、教法研究活动,组织学习外地经验,搞好教科研课题实验研究。

     (4)组织各种课外活动,如比赛、讲座、学科小组等。

     (5)组织组内互相听课,开展评教评学活动。

     4、备课组长,主要组织本组教师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研究教材内容,备好课和设计恰当的教学方法。

     5、班主任在班级教学管理方面应做好以下工作:

     (1)联系本班实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着重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习惯、劳动习惯和文明行为习惯。

     (2)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协同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教育,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刻苦学习的意志,教会学习方法。每期至少召开两次任课教师联席会,交流信息,协调各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使各学科平衡发展。

     (3)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注意保护视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4)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团小组)、少先队工作,培养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班集体。做好学生的有关工作。

     (5)指导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支持并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

      (6)搞好班级的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常规训练,做好学生的品德评定工作。

     (7)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互通情况,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指导家长正确教育子女,提倡以家访和打电话的形式与家长沟通,严禁通知家长到校领学生或告学生的状,注意争取社会有关方面参与到教育学生中来。

     第四节

     档案管理

     第六十四条 教研室档案 1.人事档案。包括领导、教研员、后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何时何校毕业、教龄(工龄)、职务、职称、调入时间、任何工作,每年造一次。

     2.业务档案。包括教研工作计划、总结,举办大型教研、观摩、优质课比赛、学科竞赛等活动及评奖情况,教研成绩(包括教研室集体获奖项目、教研员获奖情况、教师、学生获奖情况),教学成绩(包括高招、中招成绩及平时检测成绩),课题、论文获奖情况等。

     文件与证书复印件分类、分学科存档。

     3.图书、资料。包括现存图书(有书目)、教研资料(各学科资料、试题)、各学科杂志。

     4.报纸。包括单位订阅的各种报纸,分月、按年装订。

     (中心校、学区档案可参照教研室档案内容)

     第六十五条 学校档案 1.学生学习档案 (1)学生花名册。按年级、班次造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家庭地址(电话号码)、家长姓名及职业、入学时间等。每学年造一次。

     (2)学习成绩登记册。包括每个学生的入学成绩、每学期的期中、期末成绩、毕业成绩、操行评语、奖罚状况及转学、休学、复学等。

     2.教师档案

      (1)教师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何时何校毕业、教龄、职务、职称、调入学校时间,每学期所任年级、课程、节数。每学年造一次。

     (2)每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所教学科、年级、统考成绩。

     (3)每学期的观摩课教案、优质课教案、评教评学记录。

     (4)本人教改论文、经验材料、报刊发表的文章、获奖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教师在本市调动工作,必须有业务档案,以利于系统管理。每位教师的材料装一个档案袋。

     3.学校教学档案 (1)学校、教研组、备课组、班主任每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2)需要长期保存的教学经验总结、优秀教案、优秀作业和试卷批改、讲评等材料。

     (3)每学期各年级各学科成绩统计表以及录取新生和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成绩、资料等。

     (4)教改方案及经验汇集。教研成果、获奖的各种资料及学生在报刊发表的文章(复印)。

     (5)各种常规检查记录、资料等。

     以上各类档案要有明确、具体、符合单位实际的归档时间 和保管期限。

     第五章

     教学服务

     第六十六条 为实施素质教育,乡(镇)、校的政教、财务、共青团、妇联、少先队、工会等组织,均应主动地配合乡中心校、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形成合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十七条 各学校大力加强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和电教器材建设。做到购、管、用三结合,加强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仪器、图书

      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作用。各校要逐步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多媒体教室,使用好一体机,加快教学手段的现代化步伐。

     各校要建立教学资料室。每年用一定的资金,购买所需的专业性图书、参考书、工具书和订阅有关业务杂志。分类保管,建立卡片,为教师提供丰富的、有价值的教学参考资料。有条件的建好电子阅览室。学校要为任课教师(或备课组)订阅业务杂志,促使教师不断学习,不断提高。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我市地域广阔,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学生素质等方面各乡(镇)、校之间有一定的差别,对各小学、初中、高中的要求也不应相同。因此,在贯彻执行《细则》时,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执行。既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可行,又要积极进取,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地提高本单位的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十九条 贯彻《细则》的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全体教师认真落实《细则》,以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良好的教风和学风。

     第七十条 本《细则》解释权在教研室,自下发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校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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