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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科股份营销招投标管理办法(2013年版)

    时间:2020-11-05 11:16:40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招投标 管理办法 股份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金科股份营销红发〔2013〕166 号

      关于印发《金科股份营销类 招投标管理办法》(2013 版)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所属各公司:

     为规范金科股份各项营销类招投标活动,遵循上市企业科学的管理运营机制,以“价格优、质量好、效果佳”为准则,实现系统管理营销合作单位,准确评价其服务能力与等级,确保各类营销招标的公正性、合理性、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金科股份营销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该办法自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起生效,原《金科股份营销类招投标管理办法》(2012 版)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金科股份营销类招投标管理办法》(2013 版)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

     营销类

     通知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中心

     2013年5月24日印发

      2

      金科股份营销类招投标管理办法 (2013 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科股份各项营销类招投标活动,遵循上市企业科学的管理运营机制,以“价格优、质量好、效果佳”为准则,实现系统管理营销合作单位,准确评价其服务能力与等级,确保各类营销招标的公正性、合理性、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金科股份营销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金科股份营销体系所有部门、所属各地产公司。无论是公司层面、具体项目层面、业务管理部门层面的营销合作,合作单位的选择(凡是具备招标条件的)都必须进行招标。

     应招标的项目包括:项目前期定位、市场调研、媒体(报纸、杂志、网络、电视广告、短信)、营销类活动(如:示范园区开放活动、项目亮相活动、现场节点活动)、品牌类活动(邻里万系列活动、公益慈善活动、新闻发布会等)户外广告牌、包装印刷、设计制作等等(含营销广告所有商家)、示范区域包装(含样板房软装饰、售楼大厅软装饰等等)、渠道外展及人力费用、分销代理合作等。

     本办法适用于营销类单次业务合同,也适用于年度大合同。

     第三条

     招投标工作原则 一、先审批,后执行原则 招投标工作应首先完成招标文书、招标公告等一系列文件的审批备案,经各级部门、各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公开招标除外),因时间限制不能执行此项要求,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必须补签相关情况说明经相关领导审批认可,作为备案依据。

     二、重视过程记录原则 招投标的过程,必须使用摄像、拍照、电子或纸质文件等形

      2 式将各个环节完整记录。开标议标会议结束需详细撰写会议纪要,随其他招标附件上传 ERP 流程

     金额在 0 10 万元以上的营销招投标 , 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备案, 集团营销管理部将纳入季度巡检范围 。

     三、严格遵守招标流程原则 各司在营销类招投标工作中,要深入理解并掌握制度流程,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不简化招标步骤,不违反制度。

     四、招标成果沿用原则 招标一旦完成形成成果,一定条件下在全集团范围内(定标后半年内的)可延用于其他公司项目,但需提前以工作联系函上报至集团营销管理部、品牌与物管部审批通过,并由开发建设监察部备案后实施,招标成果对应文件需列为附件同时上报。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集团营销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和解释。

     二、定期收集《各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完善和更新金科股份营销系统合格供应商数据库。

     三、审核各公司上报的招投标计划,根据计划选择性地参与招标(集团营销管理部仅根据工作安排选择性参与金额大于 5 5 万的合同招标),对招标流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并不定期检查各地产公司相关招投标材料存档。

     第五条

     所属各地产公司营销部职责

     一、编制并每季度更新、汇总上报所在公司《营销类合格供应商名单》。

     二、汇总上报各项目层面的招投标计划,协调项目层面的招投标相关事宜。

     三、拟定并上报公司层面的招投标计划(例如年度大合同、整合推广执行等),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合同流程上报审批等。

     四、按照《金科股份档案管理办法》合理保存资格审查、考察、招投标文件原件以及投标、议价、定标等招投标全部过程资

      2 料,一事一档案,以备查验。

     五、集团、各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监察部行使监督权,选择性参与并监督招标过程,根据工作安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监察。

     第六条 招标 工作小组职责 一、招标工作小组构成 (一)集团范围由集团负责组织招投标的直接责任人所在部门领导担任组长,组长指定的人员(≥3 人,成员为奇数)组成招标工作小组成员; (二)各地产公司由所在公司营销部负责人担任组长或由营销部负责人指定相关人员担任组长,组长指定的人员(≥3 人,成员为奇数)组成招标工作小组成员; (三)各项目由项目营销负责人担任组长或由项目营销负责人指定相关人员担任组长,组长指定的人员(≥3 人,成员为奇数)组成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公开招标时,集团营销管理部或集团开发建设监察部派专人选择性参与过程监督与指导)。

     二、职责 (一)招标工作小组为具体营销合作的招标执行单位,主要职能为按照本管理办法开展招投标,并进行招投标项目的论证、审核、决策工作; (二)招标主办人员负责开展投标单位对接、招标材料准备、招标会议组织、评标结果撰写、招标材料及会议记录汇总(需签字确认)、合同流程上报、签订合同等工作。

     第 三 章

     招标 前期工作管理

     第 七 条

     市场调研

     对于首次合作及合作很少的项目类别,所属各公司营销管理部需要对本区域市场情况、代表性单位等方面进行市场考察,并形成报告上报集团营销管理部及品牌与物管部审核。

     第八条

     合 格供应商数据库建设

     各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营销合格供应商数据库,由专人负责合作单位信息的增减与管理工作,所属地产公司营销部负责每季度更新并汇总上报集团营销管理部其中“三新项目”:新地块、新项目、新组团营销执行前须集中上报。

     第 九 条

     拟定招标计划

      2 招标工作小组根据营销节点拟定招标计划,视情况拟定质量效果的评价指标。拟定招标计划时应注意定标时间离需求时间不能超过 15 个工作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必须提前5 个工作日以 OA 工作联系函形式提交书面招标计划书。

     第 十 条

     招标方式 选择

     一、一般情况下,各公司严格按照下表规定选择招标方式。

     2 万-10 万(不含)采用竞争性议价谈判方式招标,10 万-30 万(不含)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30 万以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万—10 万(不含)

     竞争性议价谈判招标 10 万—30 万(不含)

     邀请招标 30 万及 30 万以上 公开招标 二、下列情况可以不按上表规定方式招标,具体规定如下:

     (一)垄断性行业(如报媒、户外、网络、电视电台广告等)。按照时间节点非常紧急(需通过纸质流程通过所在地产公司营销第一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情况特殊性)的营销执行和涉及集团营销商业机密的合作等特殊情况,可不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而直接进行议价招标(议价招标必须具备相关类似媒体报价、类似部位户外广告报价、类似网络推广报价、类似电视电台广告报价等,并拟定最终的对比分析);对于涉及政府、关系部门的合作,需附上合作单位的简介,合作事项说明,关系说明等文件联同请示报告作为备案文件一并上报集团营销管理部负责人、策划与推广板块负责人审核批准,可采取议标方式(垄断行业涉及项目可以公开招标、邀标的除外); (二)具有行业权威性质的代理类供应商(含广告代理、销售代理、市调定位、数据研究等)可不进行公开招标或邀标,而直接进行议标,但需要提前向集团营销管理部上报《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公司简介及优秀代理案例等材料,并由地产公司营销负责人及总经理同意后发集团营销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执行; (三)能使金科股份在其他方面获得巨大利益的项目,经所在地产公司营销第一负责人、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可直接议价后定标。

     三、签订框架金额的全年大合同,不论金额多少原则上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未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的,需在上报集团的请示工

      2 作联系函中合理说明。同时,对于公开招标签订的框架金额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有效,严格控制后期大幅的合同金额变更。

     四、在同一个月内执行的同类营销类业务不得刻意分开议标来减少单次招标金额,不得刻意规避邀请或公开招标。

     五、对未按本办法进行招标的项目,该项目所在地产公司必须出具书面报告并经该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同意后,根据项目总价的不同,按集团授权手册要求报送集团相关部门审批,同时必须在集团营销管理部、开发建设监察部备案。

     第十一条

     入围单位最低数量限制

     一、竞争性议价谈判的最低入围单位数量不低于 2 家,邀请招标不少于 3 家,公开招标不少于 5 家。

     二、针对年度大合同进行的公开招标,如果由于单次招标单位超过 1 家以上,应标单位数量须在招标单位数量 1 倍以上。

     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公开招标项目其入围合格投标单位数量可放宽为至少 3 家:

     (一)招标公告已提前 10 天在金科股份对外网站主页公布; (二)所属地产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对新投标报名单位进行了考察,但由于招标条件自身原因致使投标单位弃权(须由应标单位提供弃标说明(加盖公章)); (三)该招标项目能编制标底,且投标人均来自于合格供应商数据库的投标单位。

     第十二条

     科学制定定标标准原则

     招投标工作的评判基础是严谨、科学、公平的定标评分标准,该项标准须量化技术标、经济标等基本权重,形成科学详细的招投标评分标准或办法。招标会议开展时间、地点的通知,需提前 1天以OA工作联系函形式随其他相关资料上报所在地产公司审计专员、集团营销管理部、集团开发建设监察部审计专员审核备案。

      第 四 章

     招标过程管理

     第一节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流程管理 第 十 三 条

     发布招标公告 或邀标

     一、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必须在金科股份官方网站主页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需求部门以工作联系函形式经所属公司营销第一负责人审核后发至集团营销管理部、集团品牌与物管部审

      2 核备案,并将招标公告列为附件。

     二、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在金科股份官方网站主页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少 5 个工作日,并以工作联系函形式知会开发建设监察部相关人员。

     三、邀请招标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投标单位并告知招标内容,电话邀标详细填写需要形成记录做好备案。

     第十 四 条

     接受报名 及 资格审查

     一、接受报名: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工作小组主办人员接受报名登记(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应少于 3 个工作日),并协助投标报名人完成招标报名表的填写。

     二、资格审查:招标主办人员必须对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报名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竞争性谈判项目可仅限于资质审查),限制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盲目参加投标,使招标获得比较理想的结果;合格合作商库的候选投标单位可以不定期进行考察;新单位参与投标,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实地考察。

     三、在报名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招标工作小组负责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已报名登记,或者审查原件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证照串用,一经查实,应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即可取得竞标资格,已经进入所属地产公司《合格营销合作商数据库》且合作良好的投标人,报名后即取得竞标资格。

     四、招标工作小组应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确定入围投标人。

     五、招标工作小组应当接受集团开发建设监察部提议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第 十 五 条

     编制并发放 招标文书

     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必须要编制“招标文书”,“招标文书”需在OA上以工作联系函方式上报集团营销管理部及集团品牌与物管部审核,集团开发建设监察部备案。

     一、招标文书的编制原则 公正、合理地处理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关系,保护双方的利益。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文书中不恰当地将过多风险转移给投标人一方,势必迫使投标人加大风险费用,提高投标报价,而最终还是

      2 招标人一方增加支出; 招标文书应准确、详尽地反映项目的客观真实情况,为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可靠的信息保障,减少签约和履约中的争议;招标文书各部分的内容必须统一。

     无论以什么方式招标的项目,从发放招标文书之日到投标截止日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以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 二、招标文书的内容 招标文书应根据集团制订的《招标文书》参考模板,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和补充,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招标的范围及内容; (三)投标报价及合同价; (四)付款方式; (五)评标原则、内容及标准 对于现场制作、印刷类等影响观感质量的项目必须提供样品(或彩色效果图片),评标办法必须做到样品(或彩色效果图片)与经济标相结合的方式; (六)投标人须知; (七)招标日程安排; (八)招标文件确认书。

     三、发放招标文书 集团审核通过后的“招标文书”必须在集团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发布时间不低于 5 个工作日;招标部门必须主动告知投标方招标文书发布网址,同时不得发放纸质招标文书给投标方。

     招标工作小组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书的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文书内容中必须写明集团、各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监察部投诉电话。

     第 十 六 条 保证金 管理 一、投标保证金收取 收取投标保证金作用为约束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发生串标、围标,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弃标,以及其他严重违反招投标法规定的相关行为。

     二、公开招标必须使用此条款,邀请招标视工作开展的重要

      2 程度,选择性使用此条款以保证我司利益。

     三、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须在领取招标文件后 3 个工作日内,到招标单位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涉及金额的最低 2%-5%收取,特殊情况保证金额度可以降低,但必须报所属公司营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四、招投标工作结束后,未中标且无相关违规行为的单位,其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 十 七 条

     收取投标文件

     招标工作小组主办人员按“招标文书”中明确的时间收取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在收取投标文件前,审核所在公司财务部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相关凭据,主办人员有权拒收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密封面必须贴密封条、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内容必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单位的委托书及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必须是密封完好;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结束后,才能组织开标、评标与议标。

     第 十 八 条

     开标、评标、议标 管理

     一、签到 采用公开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按时抵达会议现场签到,若未按时抵达视为弃标。

     二、介绍项目概况;宣布开评标纪律;介绍开评标程序及评分标准。

     三、开标 对公开招标,递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至少 5 家才能开标,邀请招标以及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情况的公开招标,至少需三家 3 家单位提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预计价格 30 万以上活动类公开招标,必须分别进行技术方案标、价格服务标两轮开标工作,以保证此类大型活动执行质量和优势价格。

     开标时,应当众(指当着所有投标单位和我司参会人员)开启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并给每家投标单位规定时间的自我阐述时间;投标单位退场后,我司所有参会人员见证开启标底,并根据开标情况,按事先拟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投标单位二次进

      2 场后,当众公布入围(或有效标范围内)的单位(标底对外绝对保密)。

     四、评标 评标小组成员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进行打分核算,切忌盲目主观地进行打分。

     五、议标 选择 3 家最优投标人作为入围议价单位。招标主办人员需提前 1 天以工作联系函形式,将议标会议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过程资料(招标公告、文书、投标人资格预审表等)发至所在地产公司营销负责人、开发建设监察部审计专员、集团营销管理部、开发建设监察部相关人员。

     入围投标单位当场一对一议价,并做好议价记录(包括议价时间、地点、议价内容及结果,参与议价的我方人员姓名,参与议价的对方单位人员名称、电话及确认记录等)。议价程序要连续进行,议价期间严厉禁止任何人透露议价信息。

     六、形成相关记录备案。

     第 十 九 条

     定标

     招标工作小组根据评标人员意见,并通过与之前的类似项目等做比较后(如广告牌如是产权人直接与周边广告牌对比,如是代理广告位,寻找多家代理商来确定),形成评标结果报告,拟定候选中标单位及谈判确定的合同附加条款。定标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定标标准由招标部门自行制定,其中必须明确经济标与技术标各自所占权重,其中经济标权重不低于 50%。

     二、开标结果,保证至少 2 家以上的。最低价格作为第一个中标谈判人(侯选人);开标结果为无效标的单位,直接将无效标单位淘汰。

     三、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经过评标小组评审。若发现情况一:投标价格有明显的漏项、少算、价格偏低、取费偏低等,由评标小组当面提出来,让投标单位知晓,但是绝对不允许投标单位调增价格;若发现情况二:投标价格有明显的多算、价格偏高、取费偏高等,由评标小组当面提出来,由投标单位当场调减价格。

     第二十条

     发中标通知书及报批合同

     中标通知书应在合同备案阶段,作为必要合同附件,在 ERP数据平台,随招投标相关附件上传备案。

      2 第 二十一 条

     合同 报批及签订

     定标完成后由主办人员按招标文书合同范本拟定合同,发起合同审批流程;合同流程上报时,根据招标方式选择相应附件一并上传。合同条件不能突破招标文书约定及领导审批意见。

     第 二十二 条

     招标工作总结及资料备案

     招标工作小组对各招投标工作质量的相关内容进行评定、总结,促进以后工作更好、更完善的进行,所有招标资料均在合同审批流程完毕后自动到集团营销管理部、品牌与物管部备案。

     中标单位加盖公章后的投标文件原件在招投标结束后,由招标主办人员交一份给开发建设监察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投诉管理 对招标投标活动有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等利益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向集团开发建设监察部、纪检监察部等监察部门投诉。

     投标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或由集团开发建设监察部追究其责任。

     第二节

     竞争性 议价 谈判流程管理

     第二十 四 条

     严厉禁止 一对一 谈判 招标。

     涉及报媒、户外、网络、电视(电影)、电台广告等带有垄断性质单位的合作或大型品牌类活动等,上述因特殊情况无法与多家供应商议标的,应标单位须提前出据独家经营或独家代理资质证明(此证明必须由对采购资源具有直接所有权经营单位开据(加盖公章),代理性质应标单位自行开据无效),需经过所属地产公司第一营销负责人、总经理同意并报集团营销管理部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对由独家代理公司代理的媒体,在谈价之前必须找到真实有效的独家代理公司进行洽谈,避免“游击公司”的参与。

     第二十 五 条 招标主办人员需提前 1 天以工作联系函形式,将议标会议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过程资料(招标公告、文书、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招投标评分标准或办法等)发至集团营销管理部、集团开发建设监察部相关人员。

     第二十 六 条 谈判过程中,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招标工作小组

      2 全体成员必须全程参加,并做好谈判记录,包括:谈判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结果、参与谈判的双方人员名单及对方人员联系电话、双方签字确认的议价表等。

      第 五 章

     考核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以季度为周期,以集团营销管理部、品牌与物管部内部通告、集团开发建设监察部的正式监察意见书为统计基础(同一事件不重复统计)。对周期内费用审减率大于 5%(含)且数量超过 3 次(含)的,招标工作小组按照集团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处理。

     未尽事宜按《内控处罚与赔偿制度》《监察审计处罚实施细则》和执行。

      第 六 章

     附则

     第 二十八 条 本办法由集团营销管理部、品牌与物管部负责解释。

     第 二十九 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金科股份营销招投标管理办法》(2012 版)同时废止。

     附件:1、《各招标形式工作分解指引》

     2、《各类招标方式所需选用表格》

     3、《招标公告》 4、《招标文书》参考模板(含附件)

     5、《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 6、《电话邀标记录》 7、《合格投标人报名汇总表》 8、《招标会议签到表》 9、《招标评分表》 10、《报价、议价表》 11、《评标结果报告》 12、《中标通知书》 13、《答疑踏勘内容记录表》 14、《金科股份营销类招投标真实承诺书》

      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14 各类招标方式所需选用表格

      备注:

     1、▲表示为招标工作小组根据招标方式必须填写的表格及内容; 2、△表示为招标工作小组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选用的表格及内容。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 《招标文书》参考模板 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

      电话邀标记录

      答疑踏勘内容记录表 合格投标人报名汇总表 招标会议签到表 招标评分表 报价、议价表 评标结果报告 中标通知书 1 1

     公开招标

     ▲

     ▲ ▲

     △ △ ▲ ▲ ▲ ▲ ▲

     ▲

     2 2

     邀请招标

      ▲ ▲

     ▲ △ ▲ ▲

     ▲ ▲ ▲

     ▲

     3 3

     议 价招标

      △ △

      ▲

     △ ▲ ▲

     ▲

     资料

     内容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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