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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盘县道路工程机械施工合同

    时间:2021-04-11 12:09:13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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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县道路工程机械施工合同 本文简介: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火铺独立工矿区至红果城区连接道路工程(亦资孔至火铺连接线)机械作业施工合同承包人:贵州世纪人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人:签订日期:机械作业施工合同承包人(甲方):贵州世纪人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约代理人:联系电话:分包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

    盘县道路工程机械施工合同 本文内容: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火铺独立工矿区至红果城区连接道路工程

    (亦资孔至火铺连接线)

    机械作业施工合同

    人:贵州世纪人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人:

    签订日期:

    机械作业施工合同

    承包人(甲方):贵州世纪人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理人:

    联系电话:

    分包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甲方同意将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火铺独立工矿区至红果城区连接道路工程(亦资孔至火铺连接线)机械作业以包机械设备、包机械施工的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并由乙方对该工程进行专业施工和管理。

    为了双方更好地履行合同条款,便于现场施工,满足甲方要求并顺利完成工程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火铺独立工矿区至红果城区连接道路工程(亦资孔至火铺连接线)

    1.2工程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

    二.工程分包方式

    2.1乙方包机械设备(保证随叫随到,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管理)、包机械操作用工(持证上岗)、包机械施工、包人工配合机械作业、包施工机具、包机具、机械油料、机械自行保养、包机械进出场、包保险费用、包赶工费用、包质量、包工期、包管理、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风险、包验收、包检测合格、包与其他专业工种的配合等该分项工程图纸及规范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已对建设单位资信情况、工地现场情况、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以及履约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和理解,乙方接受并积极兑现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各项约定和承诺,并承担甲方与建设单位履约过程中的承包范围内的一切风险,特别是合同性质、承包范围、工作内容、付款方式、工期、违约责任与索赔、保修等。

    2.2乙方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管理和预结算中,负责全过程履约,承担各项义务和责任,并承担履约过程中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三.工程分包范围及内容

    3.1承包范围: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内容:

    (1)路基施工机械作业:原地貌清表、红线范围内障碍物拆除、路基填筑、边坡修整、石方路堑开挖、破碎、挡土墙基础开挖、回填等

    (2)管沟机械施工:涉及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有管沟开挖、回填及人工配合等

    (3)路面底基层、基层机械作业:级配碎石底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机械及人工作业

    (4)人行道:基础开挖、回填、平整

    (5)其他:施工范围内的垃圾清运等

    以上机械作业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外机械运输材料(如砂石厂运输材料到施工现场等)、场地内材料运输(从挖方段落运输至填方段落等)及分项工程自身施工的机械作业及人工配合辅助作业等。

    3.2路基、路面及管沟施工:以甲方提供的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审计机构及有关单位确定的原始地貌图、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为准,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原地貌清表、土石方破碎(或控制性爆破)、开挖、装车外运、外购砂石运输、外购级配碎石运输、水泥稳定碎石运输、土石方回填、渣场倒弃、场内地上地下设施所需的保护措施、地上地下排水、边坡修整、弃土场费用等和本工程相关的全部机械作业及人工辅助工作内容等。

    3.3其他工作范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

    场区内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包括场地内光纤、燃气管道、电力线路、水井、城区道路及市政公用设施等保护措施。

    (2)

    负责上述工作施工过程中与周边居民或单位的协调工作。

    (3)

    施工范围内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如有),并将拆除的建筑废渣清运至建设单位或甲方指定的渣场。

    (4)

    配合甲方进行本项目施工的其他工作,并无条件为在场内施工的其他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

    (5)

    施工过程中负责将整个场区雨水、污水有组织接入场外排水管网。

    (6)

    此外,乙方还须负责属于本工程施工相关之事项,如:环境清理、市容维护、交通及民扰调停及爆破影响处理等其他所有工作。

    (7)

    施工中开挖出的石材(主要是毛石),如甲方需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场内进行堆放,乙方不得自行处理。

    (8)

    施工过程中的临时便道修建及维护工作。

    (9)

    甲方书面委托乙方实施的其他工作。

    对于上述承包范围,根据乙方的履约情况,甲方有权进行调整和另行分包,分包单价亦不予调整,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乙方对此无异议。

    4.

    计价依据及计价方式

    4.1机械作业施工计算规则:

    (1)

    施工过程计量以乙方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竣工验收前计量以甲方、监理、中建四局、政府验收合格的产品进行计量。

    (2)

    对乙方完成本项目机械作业,已经全面包含了材料运输费用、弃土场费用、人工费、材料费(含辅材)、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用、夜间施工费用、赶工费用、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

    (3)

    对于以上费用采取分项工程计价,计价清单如下: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火铺独立工矿区至红果城区连接道路工程(亦资孔至火铺连接线)机械作业清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承包方式

    备注

    1

    机械挖土方淤泥及外运

    M3

    30

    单价承包

    含税、运距9km内,含弃土费用

    2

    机械凿石

    M3

    80

    含税、含凿石、挖装运、运距2km

    3

    抛石挤淤

    M3

    62

    含税、含抛石挤淤,以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除以1.3的松装系数

    4

    渣石

    M3

    30

    含税、含抛石挤淤,以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除以1.3的松装系数

    5

    路基摊铺碾压

    M3

    3

    含税、分层碾压厚度最大为50cm,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含平整、开台阶、摊铺、,大青沟填方按设计计量,其余按收料数量除以1.3的松装系数

    6

    毛石

    M3

    50

    含税、运到现场,以实际收方计量

    7

    碎石

    M3

    60

    含税、运到现场,以实际收方计量,该时间段为2016年10月15日以前

    8

    一类砂

    M3

    60

    含税、运到现场,以实际收方计量,该时间段为2016年10月15日以前

    9

    二类砂

    M3

    45

    含税、运到现场,以实际收方计量,该时间段为2016年10月15日以前

    10

    粉砂

    M3

    70

    含税、运到现场,以实际收方计量,该时间段为2016年10月15日以前

    11

    砍树挖根

    10

    含税、不分树直径、现场签证,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12

    级配碎石

    M3

    95

    含税、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含包料,含运输到现场、摊铺,碾压及技术要求

    13

    水稳层

    M3

    170

    含税、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含包料,含运输到现场、摊铺,碾压及技术要求

    14

    雨污管沟开挖

    M3

    9

    含税、含挖、含人工配合

    15

    沃尔沃460

    小时

    520

    含税、含机械、含人工

    小松360

    小时

    400

    含税、含机械、含人工

    小松240

    小时

    320

    含税、含机械、含人工

    16

    小松240加破碎头

    小时

    420

    含税、含机械、含人工

    卡特350

    小时

    400

    含税、含机械、含人工

    卡特300

    小时

    320

    含税、含机械、含人工

    沃尔沃100

    小时

    480

    含税、含机械、含人工

    17

    挖沥青路面部分雨污管沟沟槽(沥青路面部分)

    M3

    20

    含税、含机械、含人工

    挖沥青路面部分雨污管沟沟槽(非沥青路面部分土方)

    M3

    30

    含税、含挖、装、运、弃,运到指定地点,运距6km以内、含机械、含人工

    挖沥青路面部分雨污管沟沟槽(非沥青路面部分石方)

    M3

    80

    含税、含破、装、运、弃,运到指定地点,运距9km以内、含机械、含人工

    18

    建筑垃圾清运

    M3

    30

    含税、含破、装、运、弃,运到指定地点,运距9km以内、含机械、含人工

    19

    清表(面积x30cm)

    M3

    19

    含税、含破、装、运、弃,运到指定地点、含机械、含人工

    20

    机械凿石

    M3

    80

    含破碎、收集、装、运、回填大青沟及挡土墙砌筑,破碎材料只限于本工程使用,不得外运

    21

    渣石(亦资孔至火铺段)

    M3

    55

    含税,以现场实际收方数量除以1.3的松装系数,时间段为:2016年10月15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2

    渣石(火铺至终点段)

    M3

    41

    含税,以现场实际收方数量除以1.3的松装系数

    23

    砂类(火铺至终点段)

    M3

    70

    含税,运到现场指定地点(一类)

    24

    挡土墙片石(火铺至终点段)

    M3

    50

    含税,运到现场指定地点

    25

    砂类(火铺至终点段)

    M3

    60

    含税,运到现场指定地点(二类)

    注:挖方工程数量以设计图纸为准,路基填方数量以压实方量为准(乙方卸货数量),压实方量=现场收方(松方)/1.3(压实系数),填方摊铺、碾压数量以现场压实方量为准。砂、石数量以现场收车方量为准。

    4.2本合同约定为甲方与乙方的最终结算总价为含税价,乙方需按国家税收政策完税,并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足额、有效、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

    乙方自行完税,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如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完税,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在收取工程款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以下开票信息及时向甲方提供与收款金额一致、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税率依照国家相关税务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确定),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

    因乙方不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而引起的责任及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提供发票的义务。因国家和当地税务政策变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变动后的政策办理相关税务业务,乙方无条件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具体如下:

    名称:贵州世纪人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21MA6DL3X53D

    地址、电话: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电商生态城内

    0851-85566888

    开户行及账号: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铝建支行,

    820000000000420868

    4.3上述价格中除以上内容外还包括下列各指标价:质量指标单价为合同决算价的5%,工期进度指标单价为合同决算价的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指标单价为合同决算价的1%,自备管理人员到位指标单价为为合同决算价的1%,以上指标单价按照乙方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履约一并进入决算。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相应工作,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在决算时按照指标价的含量乘以决算总价作为乙方违约金予以扣除。

    5.

    工程款支付及竣工决算

    5.1本工程无预付款

    5.2付款方式同中建四局(工程总承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为准。

    5.3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付款前提,税额同4.6条要求。

    六.工程工期要求

    6.1本工程合同工期按甲方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履行。暂定开工日期为:2016年

    7

    15

    ,完工日期为:2017年

    6

    月30

    日,总工期350天,包含节假日、正常气候影响、政府要求性停工等。

    具体施工日期以甲方的通知为准,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工,并满足甲方工期的要求。

    6.2如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影响连续达三天以上时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乙方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甲方有关部门签认,否则甲方将不予认可。甲方在收到报告后3日内予以答复。

    6.3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好已完工程。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顺延工期。但顺延期内不计任何停、窝工期间的工期和费用。

    非因甲方原因,分包工程被迫停工或停建,乙方应自行采取妥善措施规避损失,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人员窝工、机械闲置、材料浪费及其他一切费用或损失。

    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且影响到其他施工队伍的正常施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停工一天

    5000

    元支付甲方违约金,并承担由工期延误带来的一切损失,如果因乙方停工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项目部人员及班组作业人员无法入住正常使用,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10%。

    七.工程质量及检验验收

    7.1乙方进场的机械设备性能必须良好,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正常施工要求,路基压实、边坡修筑、水泥稳定碎石等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保证产品合格。

    7.2乙方提供的砂、石、碎石等质量必须符合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7.3乙方所施工的部分工程质量确保一次交验合格,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1%的违约金。

    7.4乙方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及供货,严禁偷换材料,若乙方未使用约定规格、等级的材料,除按工程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损失。

    7.5工程完工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签署《分项工程验收交付单》,办理移交手续,等待整个项目完工后统一组织竣工验收,在此期间乙方负责全过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完成后进入保修期。

    7.6项目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相关各方(中建四局、监理、政府、设计)进行,乙方参与,对验收过程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当限期整改完成,期限为7天,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如再次验收仍然不合格,由甲方自行进行维修、返工等,直至工程合格,发生费用从乙方双倍扣除,乙方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工程总造价的1%,从乙方一次性扣除,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八.安全及文明施工

    8.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投入

    ,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监督。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已含安全风险及安全费用,乙方确保自身有能力承担该工程安全风险,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杜绝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果发生该等事故,乙方应及时处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必须确保不使甲方受此等事件影响及不产生社会影响。一旦因乙方发生的该等事故导致甲方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予以警告、扣证等处罚时,乙方须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30万元/次的违约金。乙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尽早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名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如果乙方处理此等事件不力,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退场。乙方退场后,甲方方可与乙方就前期完成的产值进行决算。决算金额。

    8.3乙方必须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必须向操作工人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改善劳动条件。

    8.4

    任何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安全设施,不得私拉乱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设施等使用必须符合甲方和甲方上级单位相关规定的要求。

    8.5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甲方的大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甲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责令乙方限期予以整改。若在整改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视为乙方违约。根据情节轻重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额为5000-10000元/次。该违约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当月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继续整改的行为及所增加的费用。乙方依然必须在甲方要求完成整改的时间内继续整改至合格为止。

    8.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整体规划搞好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求每天下班前材料堆码规范,不得到处乱扔,做到工完场清。乙方所有施工的垃圾若不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清理,则甲方按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清理,甲方按实际清理费用的2倍从乙方应得款中扣除,且不需经过乙方同意。

    8.7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法规、法令和本企业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确保安全无事故。凡因乙方雇佣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一切伤亡事故或因疾病所发生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雇主自行承担,同时承担各级主管部门的处罚。

    九.材料管理

    9.1本工程中涉及所有工程材料除甲方认为有必要指定供料商外,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为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本工程乙方所有材料由乙方提供合格证,并承担检验及试验费用(综合单价已包含此费用)。

    9.2材料进场时必须按照甲方文明施工要求做好装卸、堆码、保管工作。

    9.3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是满足图纸、建设方要求的合格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如材料进入现场经抽验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应无条件退货,并重新采购。

    十.施工机械设备管理

    10.1本工程施工所需全部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提供,相关费用含在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中。

    10.2乙方在自行配备的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交设备清单,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出厂厂家、编号和日期标志等资料,经甲方核准后方可进场使用。但甲方的核准并不能免除乙方对其自行配备的机械设备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

    10.3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对机械设备的管理规定,并负责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维修,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及出勤率。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及费用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对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

    10.5乙方必须配备持证电工对现场用电进行维护、保养及保证现场用电安全,夜间加班所用照明线路、灯具均含在承包价格内,由乙方根据现场需要进行配备。如因用电不当发生伤亡事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涉及刑事责任也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涉。乙方应保证甲方免受该等责任。

    10.6乙方在施工中应按规定要求使用机械设备,做好机械设备施工中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每天工作结束后机械设备完好无损,加工场地干净整洁,达到文明工地的要求。

    10.7每台机械设备应按要求配备相应数量的持证操作人员,如因未持证上岗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甲方职责

    11.1甲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工期和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联系电话:

    11.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1.3向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11.4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控制,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的检查和监督。

    11.5甲方对乙方采购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材料达到国家和建设单位要求。

    11.6甲方对乙方工期、质量、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11.7开工前,向乙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下达施工任务,委派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监督。

    11.8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及质量检查。

    11.9负责对乙方承包工程的测量放样及复测,对重点部位进行监测。

    11.10负责对乙方承包的工程进行有关试验检测,如检测单项不合格一次扣除2000元,上不封顶。

    11.11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各方进行验收。

    11.1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结算工作。

    十二.乙方职责

    12.1乙方委派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解决具体事宜。联系电话:

    12.2乙方应组建强有力的管理人员、足够的劳动力和配备足够的施工机械、设备对工程施工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工期和质量,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12.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建设单位及监理人员的施工安排、协调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双方确认的现场施工图及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12.4乙方必须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合格有效,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2.5施工中所用的自身采购的材料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的出厂证、合格证等质保资料,其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报价单价中。

    12.6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保、施工噪音以及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有关手续由甲方办理。如在施工过程中违犯本条款规定受到政府处罚则由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2.7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盗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

    12.8该项目为垫资项目,在甲方未收到工程款前,乙方自行解决农民工资、材料及机械使用费用等,要坚决杜绝民工就劳务报酬上访事件的发生。如果发生此等事件,则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为总产值5%,该违约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2.9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停工并与甲方发生争议。如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2.10工程期间如遇建设单位原因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甲方补偿及与甲方发生法律纠纷。

    12.11乙方人员一律不得将家属、小孩带进工地住宿。所有职工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煤气炉等煮饭炒菜工具。一经发现甲方将按照有关管理规章处以当事人重罚,同时追究乙方管理不善之责任。

    12.1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安装任务。

    12.13乙方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材料采购及施工,如乙方承包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甲方不予以验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期不予以顺延,同时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5%,从结算款项中一次性扣除。

    12.1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安排施工,进度符合甲方总体部署要求,包含一切赶工及夜间施工费用措施,如达不到甲方要求,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2%,从结算款项中一次性扣除。

    12.15乙方必须配备数量足够、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如机械设备达不到要求,导致进度滞后、质量不合格,按照12.13、12.14条处理,如由未持证上岗的人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并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2%,从结算款项一次性扣除。

    12.16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当地居民及政府关系,凡是与当地发生冲突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影响程度进行处理,一次性罚款为5~20万元,后果特别严重的清除出场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17乙方自行解决住宿及生活问题,乙方人员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18乙方进场后,15天作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技术管理、资源配置、组织生产、安全文明施工、甲方配合协调和相关遵纪守法等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辞退。乙方擅自离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以结算。

    12.19工程在隐蔽验收前,及时通知甲方组织相关各方进行隐蔽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凡是未隐蔽验收,擅自予以隐蔽的,工程量不予以计量。

    12.20工程完工后,做好成品保护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之日及为保修期起算之日,保修期内做好维修工作。

    12.21材料进场后,由双方确认工程量、验收质量,原始验收单据必须由当事人签字,并堆放至指定位置。

    13.

    质量保修

    13.1乙方施工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竣工之日起起算。

    13.2乙方保修期满后出现的问题或保修期内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可以提供维修服务,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3.3乙方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4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扣除所发生的保修费用后无息支付。

    13.5在保修期内任何时候,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两天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认真负责完成保修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向乙方收取维修费用20%的管理费。维修费及管理费从保修金抵扣,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四、违约责任与争议

    14.1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的,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至达到标准并承担因返工造成的以下损失:

    14.1.1自身返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

    14.1.2返工过程中造成其他工序的配合用工及所需的材料、机械等费用;

    14.1.3在竣工验收前,由于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按照12.3条处罚标准进行。

    14.1.4单项工程返工超过两次的,每返工一次乙方将向甲方支付该项工程返工人工费用的50%做为乙方的违约金;

    14.1.5经过返工后质量仍然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除按照本合同4.3条款质量指标管理中约定的2%的质量扣减指标外,乙方还将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1%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14.2

    若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导致甲方受到经济处罚时,乙方承担其相应数额的全部违约责任。

    14.3

    乙方分包工程的项目部在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时,若乙方分包的范围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受到处罚时,乙方承担与项目部被处罚的同等数额的经济违约责任,该违约金额应现场执行。

    14.4乙方必须加强对专业施工队的管理,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承担

    1000~5000元违约金;情节特别严重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5如果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中途自行退场。则乙方将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对乙方已完工程先根据原合同决算方法进行决算后按照其80%的工程款作为最终决算款。其余20%作为本条款的违约金。

    14.6乙方如果违背投标承诺书中的相关条款,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按照乙方承诺书中约定的承诺计算其费用后扣除。

    14.7上述所发生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给付乙方工程款时扣除。

    14.8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需继续履行合同。

    14.9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贵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必须:

    14.9.1不涉及到诉讼部分的工程应照常进行;

    14.9.2涉及乙方退场的应先退场再申请仲裁;

    14.9.3竣工或合同期满的应先交工后申请仲裁。

    15.

    禁止转包或再次分包

    15.1乙方承建本项目机械施工作业必须要有相应资质,禁止无资质施工。

    15.2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或者将本合同工程肢解之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否则,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在48小时内退场(现场清理干净,人员及相应设备撤离现场,并做好施工现场的交接工作,否则不予结算工程款),并按已完工程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因此遭受损失,一切损失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5.3

    禁止将本合同内容的任何部分再次分包出去。

    十六.合同的解除、终止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且工程款支付完毕自行终止。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16.1乙方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经整改后仍然不能满足工程要求;

    16.2乙方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再分包的;

    16.3乙?a href=http://www.jsfw8.com/jhfy/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讲话春贤级ǚ⑸卮罄臀袢嗽鄙戏檬录?/p>

    16.4不经甲方同意随意停工以及发生影响工程工期及质量事件后处理不力等。

    十七.其他

    17.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公章)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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