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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集团内部审计报告编审办法

    时间:2021-03-06 12:08:10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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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集团内部审计报告编审办法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审计法律部管理变革参阅文件之五首创集团内部审计报告编审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审计报告编审行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某集团内部审计报告编审办法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审计法律部管理变革参阅文件之五

    首创集团内部审计报告编审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审计报告编审行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报告,是指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就审计实施情况和审计结果向集团内部审计部门提出的书面报告。

    第三条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并完成既定的审计目标后,应当向集团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内部审计报告。

    第四条

    内部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标题;

    (二)主送单位或领导;

    (三)内部审计报告的内容;

    (四)审计组组长签名;

    (五)审计组向集团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报告的日期。

    第五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标题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事项的主要内容和时间。

    第六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主送单位是派出审计组的集团内部审计部门,主送领导是集团内部审计部门的直接主管领导。

    第七条

    内部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起讫时间;

    (二)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股权结构关系,财务收支状况等;

    (三)被审计单位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承诺情况;

    (四)实施审计的步骤和采取的方法及其他有关情况的说明;

    (五)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及其评价意见;

    (六)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和集团规章制度的行为事实以及定性、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七)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内部审计报告应当内容完整,结构合理,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用词恰当,格式规范。

    第九条

    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工作底稿以及相关资料,在综合分析、归类、整理、核对的基础上,编制内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第十条

    审计组组长应当对提出的内部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内部审计人员和审计组组长均不得将审计过程中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和集团规章制度的的行为隐瞒不报。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报告应当经审计组集体讨论并由审计组组长定稿,按照规定及时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第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三日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并由内部审计人员予以注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研究、核实。如有必要,应当修改审计报告。但是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审计报告应予保留,不得遗弃、增删或者修改。

    第十三条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及时向集团审计部门提出审计报告;提出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五个有效工作日。

    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及审计组的书面说明或者修改意见,一并报送集团内部审计部门。

    第十四条

    集团内部审计部门收到审计报告后,应当对审计报告及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第十五条

    集团主管领导对内部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代拟稿进行审定。一般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代拟稿,可以集团主管领导直接审定;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代拟稿,应当由集团董事会审定。

    第十六条

    集团主管领导或董事会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代拟稿中的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是否恰当;

    (三)审计评价意见是否恰当;

    (四)定性、处理意见是否准确、适当;

    (五)提出的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意见和建议是否恰当。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审计法律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董事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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