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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调研分析报告

    时间:2024-03-20 15:24:55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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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调研分析报告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以下是蒲公英阅读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国有企业、金融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聚焦推进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在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对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以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办发〔xx〕20号)(以下简称“20号文”),对中央企业进一步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出部署、提出要求。近两年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20号文”精神,扎实推进“党建入章程”,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等取得一定成效。但在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仍有可提升的空间。这成为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2023年2月至8月,结合实施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笔者利用6个多月时间对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研。通过先后调研16家中央企业,并延伸至所属38家二级企业,访谈300多名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以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和部门人员,查阅800多份制度性文件、会议纪要记录以及有关资料,总体看,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在贯彻落实“20号文”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有了新提升。

      (一)重视程度有了新提升。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对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工作高度重视,分别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等方式,抓学习宣讲加深理解,抓本级先行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牢公司治理的正确方向。

      (二)规范程度有了新提升。16家中央企业、38家二级企业,紧紧围绕权责边界,分别建立了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清单,党委(党组)前置研究事项清单,明确了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决策事项清单,建立了运行机制。通过细化“权责清单”,确保了党委(党组)对企业重大事项的把关定向。

      (三)操作程度有了新提升。经查阅16家中央企业xx年度的研究讨论和决策事项,各治理主体均无超出清单进行决策,做到了决策内有清单、清单外不决策,同时各治理主体还注重加强沟通协调,保证了有效畅通。通过推动各治理主体决策事项具体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治理效能。

      二、问题表现

      调研发现,在贯彻落实“20号文”过程中,仍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概念混淆。没有理解本意,把基本概念搞混淆了。主要表现:对“党的建设”与“三重一大”概念混淆,普遍存在把“党的建设”事项纳入到“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中的问题。有的企业把“党的建设”决策事项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有的企业把“党的工作”具体事项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有的企业把“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的建设”事项清单,有的企业把“党建纪检监察、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的工作事项纳入“三重一大”事项清单。

      (二)细化不够。没有尺度衡量,很宽泛不具体。主要表现:对前置研究事项只做一些概念性描述,事项清单存在原则性表述偏多,泛化不清晰,界定不具体等问题。有的企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清单事项只写明“一定金额以上”,没有明确具体金额,导致后期难以操作;有的企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直接套用上级提供的17条清单事项,没有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有的中央企业所属多家二级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清单事项几乎完全一样,没有投融资业务的企业也照抄投融资清单事项;还有的企业党委将“一般员工系统内企业调动、借调等事项”也列为党委会议决定事项。

      (三)过程变样。没有执行规定,按下葫芦浮起瓢。主要表现:对授权董事长、总经理事项,本可以直接决定,但仍普遍采用召开董事长专题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策,参会人员与开党委(党组)会人员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把原来的“党委(党组)会”换了个会议名称而已。有的企业董事长专题会明确“公司领导参加会议”,“可召集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可纳入党委常委会或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公司领导、总师”,“董事会中的内部成员”参加会议;有的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明确“专职党组副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或者列席”等,与“20号文”中“视议题内容参加或者列席”的要求不符。有的已授权总经理事项还经党委(党组)前置研究,与“授权不前置、前置不授权”的要求不符。

      (四)会议过频。上会过一过,总会没有错。主要表现:对相关事项基本做到了凡事都要上会,上了会就没有错。有的授权董事长、总经理的事项,本应由董事长、总经理直接行使权力,但基本都是以召开董事长专题会、总经理办公会形式研究决定;有的企业党委(党组)会召开频次远远超出每月1次的要求,全年召开49次,开成了周例会;有的企业党委(党组)会议半天时间研究讨论多达19个议题,没有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三、原因分析

      分析产生以上四个方面问题的主客观因素,原因在于:

      (一)对“党的建设”“三重一大”学深悟透不够。“党的建设”是党的工作的属概念,又是党务工作的种概念,它是指党为保持自身的性质而从事的一系列自我完善的活动,不仅包括党务工作,还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即通常所讲的“5+2”内容和事项。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要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三重一大”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制度最早源于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企业而言主要是指在战略层面、经营管理层面明确出来的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二)对“20号文”精神要求贯彻落实理解不够。“20号文”明确了党委(党组)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明确了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了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明确了党委(党组)研究决定的主要事项,明确了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同时,“20号文”还体现了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让领导“少坐会场、多到现场”。各治理主体各就各位、不要越位,提高企业科学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更好“谋大事、议重点”。

      (三)对所制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制度研究不够。有的企业起草制度的同志由于缺少实践经验积累,基本上是照抄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有的制度具体工作人员起草完,公司领导没有进行深入研究,带着直接上会走个程序就印发;还有的企业直接用上级文件换个单位的红头,变成本单位的制度。这些制度本身的缺陷会导致在具体落实时出错,使制度难以有效操作执行。

      (四)对所履行岗位职责对应责任义务扛得不够。有的领导将本应该由个人岗位履职,无需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上会决策,认为开会过一过总是没有错,实际上是不担责的表现;有的事项只需小范围人员参会决策(如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事项单位人员),却扩大参会范围,请公司董事长、党委(党组)书记、总经理、专职副书记、纪检组织(纪委书记)等列席,也使领导对是否应参加会议、是否需发言很难准确把握。

      四、对策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中央企业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探索构建中央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体系,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进一步将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着力提高构建中央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体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要以“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为“突破口”,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体系要求延伸出去,构建“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体系,打破“就党建做党建”的惯性思维,解决目前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没有这方面体系建设的问题。推进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突破“一说党建就是专职副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党口职能部门的事”的狭义片面认识,实现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有效发挥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形成党建工作和经营工作互融互促、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牢牢把握构建中央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体系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资本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把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贯穿构建全面领导体系全过程;坚持把“着眼发展、问题导向、注重有效”作为构建全面领导体系的“三原则”,紧紧围绕“使命任务、两个布局、六种力量”,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把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各个环节,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守正创新、踔厉奋发,为建设成为世界一流企业提供保障。

      (三)深度探索构建中央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体系框架。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坚持”要求,即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把战略管控、治理结构、防范风险作为构建全面领导体系的重点任务,分类分项、有序推进,重点建立完善战略管控、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干部人才、监督合规、社会责任、党群工作等七大方面体系,持续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巩固深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成效,形成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注重突出中央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体系重点事项。突出“三个总”,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总目标,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总原则,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总要求;突出“两个途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聚焦提升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紧紧扭住科技、效率、人才、品牌四个要素提高核心竞争力,紧紧围绕战略安全、产业引领、科技创新,增强核心功能;突出“三个作用”,发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加快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国资央企真正成为堪当时代重任的大国重器、强国基石。

      (五)持续深入学习中央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体系主要内容。中央企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体系形成后,在对象上要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各级管理团队、职能部门人员等进行培训学习;在方式上要采取举办专题讲座、管理人员培训班等方式进行宣讲,开展典型经验做法座谈交流;在内容上要重点学习领导体系的重点事项、方式方法、制度规定,努力提高各层级管理者贯彻落实全面领导体系要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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