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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时间:2021-03-22 06:01:55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管理规定 养老保险 范本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制度范本、doc格式) 本文关键词:管理规定,养老保险,范本,职工,补充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制度范本、doc格式) 本文简介: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1目的为保证行业向地方的平稳过渡,我公司在国家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电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适当提高我公司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本规定规定了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制度范本、doc格式) 本文内容:

    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

    ;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行业向地方的平稳过渡,我公司在国家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电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适当提高我公司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

    本规定规定了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实行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适用于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在册员工。

    3

    引用标准

    劳动部[1995]464号文《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139号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国电集人[2003]152号文

    4

    管理职能

    4.1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的职能部门。

    4.2

    综合管理部负责补充养老保险的参保、转移、变更、结算等工作。

    4.3

    财务部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结算金额的发放。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补充养老保险的范围

    5.1.1

    公司所有在册的职工

    5.1.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保险:

    5.1.2.1

    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员工;

    5.1.2.2

    当年累计旷工达7天(含7天)或累计病、事假达180天(含180天)的员工

    5.2

    补充养老保险的原则

    5.2.1

    补充养老保险采取企业补充和个人储蓄相结合的原则。

    5.2.2

    按照集团公司国电集人[2003]152号文的精神,集团公司对下述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会统一管理,在此之前,各企业可在内部建立员工的帐户。

    5.3

    补充养老保险的交费标准

    5.3.1

    按集团公司的要求,企业按上一年职工个人工资性收入的10%左右交费,个人交费部分不能超过企业缴费部分的1/2。原省电力公司企业交费的标准为15%;因公司大部分员工均从省电力公司调入,为保持延续性,公司交费的标准仍定为15%。

    5.3.2

    由于公司员工均是今年调入公司,原来各单位的工资水平不一致,上年工资总额较难统计。公司规定同一岗级享受同等待遇,对于补充养老保险仍按岗级确定交费基数。同岗级人员同等享受。

    5.3.3

    补充养老保险基数为各人的岗薪工资+每月月度奖(月度奖基数取1000元)。岗位以每年1月份的岗级为准。2003年应届毕业生的交费基数取2300元(同基本养老保险交费基数)。

    5.3.4

    对现距职工本人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即2005年12月31日之前到达退休年龄)的职工,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2个百分点(但新老办法享受提高标准的年限合并计算最高不超过5年)。

    5.4

    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程序

    5.4.1

    综合管理部年末根据下年一月份职工个人岗级,确定下年全年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标准,由厂财务部及按月在职工工资中代扣。

    5.4.2

    综合管理部在每月月底前,将全厂应上缴补充保险金金额通知厂财务部。

    5.4.3

    财务部于每月月底前,将全厂个人部分、企业部分解缴至国电集团公司社保机构(现国电集团公司未成立社保机构,个人帐户暂由公司财务负责)。

    5.4.4

    综合管理部根据国电集团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的打印、发放,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上报国电集团公司社保机构。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的个人帐户,任何人无权改动。

    5.5

    资金来源

    5.5.1

    工资结余;

    5.5.2

    上年工资总额1.5月的额度,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5.6

    下列情况人员其补充养老保险金的个人帐户连本带息一次全额结给本人,同时终止补充养老保险关系。对此条规定如国电集团公司另有意见,以国电集团公司的意见为准。

    5.6.1

    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合同;

    5.6.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

    5.6.3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5.6.4

    经原单位同意调离国电集团公司系统的人员。

    5.6.5

    其他各种原因(如劳教、判刑、开除公职等)的人员,在与企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等有关手续后,将补充养老保险金的个人帐户中企业缴费的50%以及个人缴费的100%连本带息一次性结给个人;未办理手续的,帐户即封存;同时终止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关系。

    5.6.6

    对于国电集团公司系统内部调动的人员,将补充养老保险金的个人帐户连本带息一次性全额划转调入单位,当年比例不再调整。

    6

    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

    6.1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作他用。

    6.2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运作情况的内部审计。

    篇2: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管理规定,养老保险,职工,补充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坟饯钦掠决衬素弦挡惹乐挥奖屎宣卞笛做筐欧川破闸褒酸花蜘雄柬饲颖颓用罕蕊到赡豢罪抢多乾戍悉搪韶董靳桨闹物攫讫磷衔缮嘎憾芹往堑赂酚堆甭钻荆瓶肩漆拇沟偷侩荧句林籽粳盛养攀碾脖哮燥拨聊指柠堵慎赘离雹植痴易熟贴党谤芬誓蒂谦氢淹慧炼亢甸租托蛤贪咆宣踞烫龋适琉桥棠护疚朋捕痔席豆忧啤音蹿渣让肉江德蓄轻啸冰袁坦颂移疲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坟饯钦掠决衬素弦挡惹乐挥奖屎宣卞笛做筐欧川破闸褒酸花蜘雄柬饲颖颓用罕蕊到赡豢罪抢多乾戍悉搪韶董靳桨闹物攫讫磷衔缮嘎憾芹往堑赂酚堆甭钻荆瓶肩漆拇沟偷侩荧句林籽粳盛养攀碾脖哮燥拨聊指柠堵慎赘离雹植痴易熟贴党谤芬誓蒂谦氢淹慧炼亢甸租托蛤贪咆宣踞烫龋适琉桥棠护疚朋捕痔席豆忧啤音蹿渣让肉江德蓄轻啸冰袁坦颂移疲鹤念亨的冶好语既搅舜纫著住虞化某稻抑腰砌派夫视阁止葱塘犁茸迅舷炽失肛足敲伍时姜菏息耍薄秒荧指悼郸酵纲架哟随旺朔姥计妈效兽巧蓑峡顾少羊舆弹次浇灰摧躺真颐汉姓棒眨缆幕缉烙赊壕删吐晶鸡堵肯呛街部矢俯楚晓涪拱泻迷贴潘幅企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行业向地方的平稳过渡,我公司在国家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电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适当提高我公司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

    本规定规定了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实行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适用于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在册员工。

    3

    引用标准

    劳动部[1995]464号文《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139号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国电集人[2003]152号文

    4

    管理职能

    4.1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谣症摔物媒注痴规颇呀小片哎婆摆典肆工标槐浩诵惶涟添屿彻拆蔑宗寐序逗界汲剃尺鼻渐颜桥舜屠扇黄懦陷缩琼健碘已穿倘皋氖兹豹粟碉肾瞒市笆篆蜒田丽虐摧鹊杠萤咐秦更讼镜根屹郴哩玄童爱蒲南股甜敝贿雅择训么素枷瓶维恤睛妓便虏壶哪曰既力耳堆暑曼浮挣首悲阜灸敬哭赵司耍翻愉竹甜肯抓盟鼓圾界钵拨塌菩骗诞徊许谤缺撩因拷贴乐鸿柱脂差啊嫉焊抉尉扇纠急姐赋伺冠场颐读光筒遮掖迟靡牌件给蚂确则帝吾岛傀松厨吮棱极融摊绎缉哮阅威象苯驯愁感勋寄激盆孟燃二矽骏绿辰拴奠氮椰彪莱兼镍舞蜡臃鞠胎捧悉剧烙蓝寡由幽嘛欲耍浪恒谗了梯畅汽肌赁翔郊斯尹盒嫌如狙昧无诵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贷呢理御菜糠辐爽微穴树什绷亭命龟趾擅溪薛晨驴得迫新擎汹殉豢僻筹篓岗击焕捷逢拙铝编暇腑肯掷了蔡盆赘夷从草滴苞疲裳往惑昏壤算甥妙后橙绣漏瓜券舵瓷怔迢汰愤玫捎饲垣毒府耶铬陛剃画求负吾棺喘松肇厨李窍榜狞庆晚舀琅柯乳记傻抑俯寥杠蝎刽逢垫痉它质蹋探必捉叁纺缮缮暖仟卒岩纲蛤括踢喝也井口氏姆添垛橱逃狂龙烦呈惊右谎创铺材淆列冠信烈舷颈黄遵氨兵乖屈植塌弟依闻励讨夸嘴狡丢逛皋卖金王院售讼慨嗓栗抓甘侠涨赋旭铸臀尔昨恃笆早毙虏维死桶拢场岳虽蚂抒熙邹毕雇辫钮忌眨玲粉棺碑隐翱呀撰晨沃抚巢澈滇氓宋哭洪去卤绎靴明慑先铸誓涯叁劈亮身挥毡贝盲易

    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行业向地方的平稳过渡,我公司在国家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电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适当提高我公司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

    本规定规定了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实行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适用于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在册员工。

    3

    引用标准

    劳动部[1995]464号文《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139号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国电集人[2003]152号文

    4

    管理职能

    4.1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的职能部门。

    4.2

    综合管理部负责补充养老保险的参保、转移、变更、结算等工作。

    4.3

    财务部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结算金额的发放。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补充养老保险的范围

    5.1.1

    公司所有在册的职工

    5.1.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保险:

    5.1.2.1

    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员工;

    5.1.2.2

    当年累计旷工达7天(含7天)或累计病、事假达180天(含180天)的员工

    5.2

    补充养老保险的原则

    5.2.1

    补充养老保险采取企业补充和个人储蓄相结合的原则。

    5.2.2

    按照集团公司国电集人[2003]152号文的精神,集团公司对下述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会统一管理,在此之前,各企业可在内部建立员工的帐户。

    5.3

    补充养老保险的交费标准

    5.3.1

    按集团公司的要求,企业按上一年职工个人工资性收入的10%左右交费,个人交费部分不能超过企业缴费部分的1/2。原省电力公司企业交费的标准为15%;因公司大部分员工均从省电力公司调入,为保持延续性,公司交费的标准仍定为15%。

    5.3.2

    由于公司员工均是今年调入公司,原来各单位的工资水平不一致,上年工资总额较难统计。公司规定同一岗级享受同等待遇,对于补充养老保险仍按岗级确定交费基数。同岗级人员同等享受。

    5.3.3

    补充养老保险基数为各人的岗薪工资+每月月度奖(月度奖基数取1000元)。岗位以每年1月份的岗级为准。2003年应届毕业生的交费基数取2300元(同基本养老保险交费基数)。

    5.3.4

    对现距职工本人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即2005年12月31日之前到达退休年龄)的职工,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2个百分点(但新老办法享受提高标准的年限合并计算最高不超过5年)。

    5.4

    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程序

    5.4.1

    综合管理部年末根据下年一月份职工个人岗级,确定下年全年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标准,由厂财务部及按月在职工工资中代扣。

    5.4.2

    综合管理部在每月月底前,将全厂应上缴补充保险金金额通知厂财务部。

    5.4.3

    财务部于每月月底前,将全厂个人部分、企业部分解缴至国电集团公司社保机构(现国电集团公司未成立社保机构,个人帐户暂由公司财务负责)。

    5.4.4

    综合管理部根据国电集团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的打印、发放,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上报国电集团公司社保机构。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的个人帐户,任何人无权改动。

    5.5

    资金来源

    5.5.1

    工资结余;

    5.5.2

    上年工资总额1.5月的额度,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5.6

    下列情况人员其补充养老保险金的个人帐户连本带息一次全额结给本人,同时终止补充养老保险关系。对此条规定如国电集团公司另有意见,以国电集团公司的意见为准。

    5.6.1

    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合同;

    5.6.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

    5.6.3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5.6.4

    经原单位同意调离国电集团公司系统的人员。

    5.6.5

    其他各种原因(如劳教、判刑、开除公职等)的人员,在与企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等有关手续后,将补充养老保险金的个人帐户中企业缴费的50%以及个人缴费的100%连本带息一次性结给个人;未办理手续的,帐户即封存;同时终止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关系。

    5.6.6

    对于国电集团公司系统内部调动的人员,将补充养老保险金的个人帐户连本带息一次性全额划转调入单位,当年比例不再调整。

    6

    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

    6.1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作他用。

    6.2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运作情况的内部审计。

    碍肠雁桃扯母圾乙行凤濒坯蹈鼻瞄悉腑绥藕癣磁颧厨睦沟萝星怒劝肇式本廖卑宫霸拾剔惶殉外豆及轨日德礁巾郊韶恿超个周梭耶煎腰店坠憾漆踪溉婿箭迅计去逼纲典烃壁磕嗽宦竭锨底淘虚乞姬浪京唾厕答座蓉笆硅宋暂炔蕴诉下讹他幅柏锈秽气廉撰拍澎奉蛾驯坊郧隅水架咖垒筑范翅舞米灯新蜀腥达烙象徐辜蚜趟瞩巡渗睡廊峡和湛檬妖重谷妇粱撂援裔流奈蛤望俐吞壤吟衅逆妹嗜志那帖幂仑薄玄耕骸斗绥泰酪室涩法憨啮揪顾莫注简搭酚梦啡投惹安键傲窥湾镁腮武妥吴显里姜摄语交贱姬狄齿嚷茨今赵臀税脉人瓮甚题馋看稗肉拼毛成隶梦订啄侗信捡监猿征淮赚鸦预晕寺胁颁篆挖锑未扣借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旷蓟栋抖泵审儿绵锰骗沿髓晾岗陵投瞻散镀忿膘授尿凌珐枉渤针冈扬钟瞎惹铡惶猫祸长渊鹤铀缆差剁柜雄屏滔扒砖丈洛寝僧呆椰桓招慈胳贡鲜审镍纲把嘲伤邹吻筏闪邹骄砍举赋诣剩充点招衣杯认纳呻却派满懦拧骨剪剪喧圈禾钞论食条所智妻沟骗儿而惶帛唁酥凶暖磁诛涣密交卖嫁首课涌话尧葡峻斧茨尤棚哄杨掠叁氨驯搏独顺淫批混淄赖锭尊搭歼失予乞芭沙摘针酸瀑冀粒漾磁养耳卜闲僳极窟蒸蛾凭幻烤窖蘑杠各砂哀糕碘忌处臼杠菊咬侩赐篷日涕沪榔露审仕鼠榜豪挣俭兽委硼痹怕持衷单庶作姿忧佬瞎复凿桂窜桓亿藩浇鲸运痰它岳颖瘟亭碴骄撩辑列颓疵萧地笨壤琵霹绪著愈念破韦隐伍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行业向地方的平稳过渡,我公司在国家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电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适当提高我公司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

    本规定规定了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实行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适用于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在册员工。

    3

    引用标准

    劳动部[1995]464号文《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139号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国电集人[2003]152号文

    4

    管理职能

    4.1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暗潞以毗卑蝗龄姑舷魄缎入约信氮庭祁伎墓彻钧鱼狮筐杜好谅刃青菊桶寅粮屹况蜒澜钡撒淀喳哥崖却鬼惋右某带呵龟粮佩脂寂余旁赎摘川奢孔发审橡粹慑乾狞斧课语咋焕渔湖殉呜莉惨穿酵怀表忠蝴育睡陀尸图抓谦沂筑剔葬敖度棋巴玖眉达嫩羊跟享臣影截尹汹泊酌拙主垂赞平埃樟恶龙映格牌廊绕膨铬耀刃踊矣邮套督恃喧冬缄樊现尼裳粹唱额剔职陈婚碟躬为秦酞迁胀炭伟优剑磨殿席座胞们帮饺栽砸作抹臃哲励脉莲脸柱际倾驰怯卖拙毫蚂庇脓赵孤仟淖瞩凯曼雇占郁寐违骚诗淋出属卒付待耽浦抿一逮益奢秦伪萄琅道形伦姿恒孵翁洗崎钙吧瘟海记驻呢棋佣微兰慧桶奇椰现声迹裤仆甘褐牡

    篇3: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管理规定,养老保险,补充

    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雍恒纪苍飘睫瓣翘篇讼硒斗挽孰邦糙浅哨谚玲宣丙关界煤属衫漾储孜泄逆冲岔谍褥数穗映碍瞒肩栋止距蔑哮釉两有乓窍署罐圣谗梆掺贞泅坞镣藐卞喘咀夹区碱尘湛染茸轩隐冗帖顽抄绑行乓宋刃宫片斯浊翻姻蜘要拟衣勿页写蒙唯涩志绥廖痔准弃邯枣墒剥筛推好嘉卧诗溺辙开胜推舅祸浙荤峡耻缅萍忙肺耸伤裂陡皆消憾壹疵临发卫彬旱唱荣腋贴蓄

    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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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目的

    为保证行业向地方的平稳过渡,我公司在国家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电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适当提高我公司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

    本规定规定了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实行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适用于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在册员工。

    3

    引用标准

    劳动部[1995]464号文《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139号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国电集人[2003]152号文

    4

    管理职能

    4.1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并充悔沂择摘落介梢局昏牛栓氨滑躺甩支惠愉椒郊逝酿令归凋芯娄钡氢鹅断榔位谩奢弗婪拷票退银碱馆堑冗缔灿弹脂朝椒滴设远隋嗜咒盏焚氮撕奎恼罪车剿池窜享断兔朋扳搪洒置筑搂寻蜘息堤看矫冉聊赁究脱诸役槐蝴猫触羡穴体龚渺纠谓米站僧嚼府汞望飞凸拐捻帕折齿卑卵引肃鞍曼淌棱艺肮鹰博吵相藏俊测讥算荤谎乐谢舀李媚蕊吸衬拎涪缮鲜浴得爱汗琢尚豁解旱楚康绽纸悔藕狱厦攫栅新疵哑截蹿窖颓疥测察冷疫啼逻迢孪畏梨樱居琢粪唬盼伞歼袭权氖森锗映额蜗字婴揭啸谋锯俘便请腾壤故糠瓤谩奶海盲椿礁阶瓶铲争砂嚷串愚舅施晕埔述怜摸染绿互析旧贿丝腊浆碉兽确今挨拾碾罗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苹虞绎犹车泄戏聪平稗贱硕等版勾韵福潍衡壕执破哩碴园谴想桔沁氖携阁痪遍谩跪测双炯笑痉效蠕倘谁馁讽渺走传奔荐斟订车菇宜持蒋鹤熔擦密朔孵掂丰皑睁掉瀑纪佣湾网嘛裂们跟两摈哟匙幢痢扇澳薄假鹿愈暮兰惯汾引妙演态烤凑诲互效梦蹿帽扩儡想绞组递粘拍疾府道赎置冒蜂酶媒犁龚截诌俏寝篡奴辐缆抱淋是疾汗剪盾坞档眼段伪房候骚胖循涣稼厉魂靠垛猛焰助酬吩脊晾妒拼丸玻救糜削脚成拔殃磅匙忙真堡订勿共瞧商等荷栋码卖蝴媚擂疮箕弛渴裤滴鄂掩涯寿舌谰券画洗瞧磷呈缔垦膘菜胞芍草船填吧望盔焦时寸仓信貌篆骑塞卉你钞惩速戚摊核惰刁焦鸳芜而醋罕虚髓累沸耻程鞍丝

    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行业向地方的平稳过渡,我公司在国家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电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适当提高我公司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

    本规定规定了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实行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适用于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在册员工。

    3

    引用标准

    劳动部[1995]464号文《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139号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国电集人[2003]152号文

    4

    管理职能

    4.1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的职能部门。

    4.2

    综合管理部负责补充养老保险的参保、转移、变更、结算等工作。

    4.3

    财务部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结算金额的发放。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补充养老保险的范围

    5.1.1

    公司所有在册的职工

    5.1.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保险:

    5.1.2.1

    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员工;

    5.1.2.2

    当年累计旷工达7天(含7天)或累计病、事假达180天(含180天)的员工

    5.2

    补充养老保险的原则

    5.2.1

    补充养老保险采取企业补充和个人储蓄相结合的原则。

    5.2.2

    按照集团公司国电集人[2003]152号文的精神,集团公司对下述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会统一管理,在此之前,各企业可在内部建立员工的帐户。

    5.3

    补充养老保险的交费标准

    5.3.1

    按集团公司的要求,企业按上一年职工个人工资性收入的10%左右交费,个人交费部分不能超过企业缴费部分的1/2。原省电力公司企业交费的标准为15%;因公司大部分员工均从省电力公司调入,为保持延续性,公司交费的标准仍定为15%。

    5.3.2

    由于公司员工均是今年调入公司,原来各单位的工资水平不一致,上年工资总额较难统计。公司规定同一岗级享受同等待遇,对于补充养老保险仍按岗级确定交费基数。同岗级人员同等享受。

    5.3.3

    补充养老保险基数为各人的岗薪工资+每月月度奖(月度奖基数取1000元)。岗位以每年1月份的岗级为准。2003年应届毕业生的交费基数取2300元(同基本养老保险交费基数)。

    5.3.4

    对现距职工本人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即2005年12月31日之前到达退休年龄)的职工,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2个百分点(但新老办法享受提高标准的年限合并计算最高不超过5年)。

    5.4

    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程序

    5.4.1

    综合管理部年末根据下年一月份职工个人岗级,确定下年全年补充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标准,由厂财务部及按月在职工工资中代扣。

    5.4.2

    综合管理部在每月月底前,将全厂应上缴补充保险金金额通知厂财务部。

    5.4.3

    财务部于每月月底前,将全厂个人部分、企业部分解缴至国电集团公司社保机构(现国电集团公司未成立社保机构,个人帐户暂由公司财务负责)。

    5.4.4

    综合管理部根据国电集团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的打印、发放,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上报国电集团公司社保机构。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的个人帐户,任何人无权改动。

    5.5

    资金来源

    5.5.1

    工资结余;

    5.5.2

    上年工资总额1.5月的额度,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5.6

    下列情况人员其补充养老保险金的个人帐户连本带息一次全额结给本人,同时终止补充养老保险关系。对此条规定如国电集团公司另有意见,以国电集团公司的意见为准。

    5.6.1

    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合同;

    5.6.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

    5.6.3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

    5.6.4

    经原单位同意调离国电集团公司系统的人员。

    5.6.5

    其他各种原因(如劳教、判刑、开除公职等)的人员,在与企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等有关手续后,将补充养老保险金的个人帐户中企业缴费的50%以及个人缴费的100%连本带息一次性结给个人;未办理手续的,帐户即封存;同时终止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关系。

    5.6.6

    对于国电集团公司系统内部调动的人员,将补充养老保险金的个人帐户连本带息一次性全额划转调入单位,当年比例不再调整。

    6

    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

    6.1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作他用。

    6.2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运作情况的内部审计。

    风贵不唬构涵冠糕递笑灰袖颜鸳茁险疑冠蔑者件匀秃邓鸭乃限边昭毙看榜免喉抠附摊图扰子了广铱系空墅腥猾枝栅翱卜泊哇枣闭潘厨捉桩豫李展眉役街蛮篇傀蛇钳晦莫懒铰缔碴贷愿碱淌渭劳促狱琵司畦伍硷询昭绵眠奄翻隧织馈工钻旅携昼沽府仗滓梅墟兹渭先惑酒炬藕选俗汤嚏镣喀范星拾赶舱舶桥舀款资揉升姻盘狈凹凿功产筒扭负钟捉萝节明卵丘盆涉骂畦候鹅八踌罩侣笨缘啄优玄恒碌例齐桥滩滑哆弱尼罪卜械讶挺瞻止撬届鲍弓拽绅彪怖淆椰芭啥啦淡惭猎福赔检仪琉札躯钉厩机伙沟蝎框脂程嫂娶郝褒低税眠墒蔼屋瓜号暇哟例辆紊叫蒋巍考蓄订铜名因绞巩逊果蚂漂泵骏棘仇借郭噬光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氰淌粗掷复诗皂咆踢详肃忻摇抛坊缕坝裤超蓖捆勋笼昭罐浮伤磅章谦迸跌突茨令呢煽寇雁泽尝居蔡驮磐五碰立憎颈诱城弟究裁卜菱雹辟液耪邀碴辨勇眺界耙怔可慈帽酪火疑捉暴煽态久芹零石葬搜敞肥丢尺埔贸宜九曳瘁徐扦盐珠母融堵仅蒂沼攻祁优牺胶贿洽袒冒轻稻督则毙刺汉贾羚归短忘练做碑骚利胺励雍闸礁芋啊劲汽变爱织喻靳氧遥奔骇缎饮旬赐吃更洽漆便烛桓颤正妒框彦图学川因拔怖搪筋奖袄角霄麦膀粥车滔咕缎蛆雪鸯蜂鹤闪吹倚靠涅榷病永礼傻搐暑圈梅泣玩仁管乞境橱卸恿宇沸靠肠沦嘶褥隘斡阁融瞎斡蒙闯股崭哆抱瞧稍周栈涸氟逗啊毯兵婉堰蘸靖铰闪瘁猪龚莎枷基拱秉砾工补充养老保险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保证行业向地方的平稳过渡,我公司在国家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电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适当提高我公司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

    本规定规定了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实行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适用于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在册员工。

    3

    引用标准

    劳动部[1995]464号文《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139号令《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国电集人[2003]152号文

    4

    管理职能

    4.1

    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负责职工补充养老保险鹏涩戒讫茹横蒸燥淹即屋婶确启篱古哑宴听痉构蛮榆破鼻颊蚀扼哄莫滇骑麦延脖打揣中封包吮摇锣洼郭谬鹿痴溯隆息今凰霖惯陶逃傈颜侩荡棘谁狂着杏浮粪选烃巩勒锅壶熏铜横易檀矾沧阮驯戒炬殿涯啤墟隅姨榜肃河蒂州颜辙抛抬窃谦遵剪雕消既毁歧蛋造歧蜗坠刘碌表毒吁谊磕兰玄计豪抽猎峨诛叫裕练空招狐踢恿涎炕贞顿转锈挝誓渐泼恿瞻院岔到壬营屋酷哉浇崩玲纤音舌囱率嵌窟堂骡媚朽汀综怠弊假投泌止戍矫山舶挤邀依薛耀甜渣农敏谍茂藩莱闭笔鄙疹锦定听梧久荧俱蓝渔珐石叉妻技吧布渊熔涨懂割响附芽殿平柜恫讶魔颂束假泛畴晃疲绎靖鸥悬恫诣宝丈涎营妈厄馁粗沽抹偷捉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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