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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松树桥养老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0-11-27 12:17:01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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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北区 松树桥养 老院 管 管 理 理 制 制 度 度 汇 汇 编 编 一、行政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全院职工必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患者满意为目标,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全院职工必须遵守养老院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敬业爱岗,认真履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忠诚养老院,保守机密。

      3.全院职工必须服从养老院的统一工作安排和调动。

      (二)行为准则

      1.认真遵守养老院文明用语规范和医疗服务中对职工的基本要求,仪表整齐(胸卡、衣、帽、鞋子等),行为端庄,树立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自觉提高和维护医院的声誉。不准穿白大衣进入食堂和

     上街,不准化妆(淡妆除外)、手上戴首饰和穿拖鞋上班;工作期间禁止干私活、吃零食、闲谈嬉笑、大声喧哗、打瞌睡、听音乐、玩电脑游戏、上网娱乐、带小孩、看非本专业书刊杂志(有患者时不能看任何书刊杂志),导医工作期间禁止看任何书刊杂志;坐班制护理人员夜间值班不准睡觉;医院冰箱不准存放个人物品、食品等;工作期间禁止打私人电话和利用内部电话聊天;工作期间会客不得超过 5 分钟。

      2.严格执行考勤、请假制度,上班不得迟到、下班不得早退,工作期间不准串岗、严禁脱岗。值班者必须按时做好交接班。

      3.讲文明、讲道德、加强集体主义观念,培养团队精神,加强医患、医护、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上做到分工不分家,团结协作,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4.注意公共卫生,保持所在岗位及公共场所整齐、清洁、卫生,各部门、各科室做到自己科室人员责任承包。? (三)人事管理制度 ?

     入职手续办理

      1.员工入职手续办理部门为院办公室;

      2.一般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一寸免冠证件彩照 3 张;

      3.医疗、护理、技术人员入职手续办理时,除提交一般员工所需资料外,另需提供以下资料作为养老院存档,由医院代为办理注册手续:相关资格证、执业证正副本;

     4.员工需保证应聘登记表中所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如出现隐瞒、虚假填报情况,视为严重欺骗医院,养老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5.如养老院需要新员工提交离职证明、社保停交证明,员工需主动配合养老院工作。?

     工作时间

     养老院实行周六工作制,冬季:上午:8:30—12:00(值班可提前 1 小时休);下午:1:00—17:30(值班可提前 1 小时休);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2:00—18:00。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周休息日,以排班为准。?

      考勤管理

      1. 养老院员工每日上下班均应进行考勤。

      2.员工上班考勤后即视为上班,不得再因任何个人原因私自离岗;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被视为出勤违纪:

     (1)迟到:签到时间晚于上班时间; (2)早退:于下班时间之前下班; (3)旷工:无故缺勤或不经请假缺勤者; (4)脱岗:未经主管同意或未在总经办登记于上班时间不在工作岗位超过 30 分钟者; (5)混岗:上班时间干私事,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看非业务书籍、报刊、资料、杂志,睡觉,上网聊天,打游戏,嬉戏及其他有碍于正常工作的事情;

      (6)串岗:到别的岗位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代人考勤或请人代考勤。人未到岗而考勤已经完成,但是无法查出代考勤人员,仍被视为请人代考勤。

     4.考勤及违纪处理 员工违反出勤纪律的处理:

     (1)迟到一次时间在 5 分钟内,扣减 10 元/人次;迟到时间在5-30 分钟内,扣减 20 元/人次;迟到半小时以上,超过半小时不足 2小时,按 2 小时内计算;迟到在 2 小时内扣除 30 元/人次;超过 2 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上班忘记签到者,按补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计算考勤;下班忘记签到者(需有他人证明)按 2 元/次扣减。无理由提前下班签到者按早退处理。早退时间计算与迟到相同。

      (2)每旷工半天扣减一日工资、每旷工一天扣减日工资(当月工资总额)金额的 3 倍,即:所扣金额=旷工天数×日工资×3。

      (3)年累迟到 100 分钟,扣减年终奖 5%,年累计迟到 200 分钟,扣减年终奖 10%,以此类推。

      (4)脱岗、串岗或混岗,查处一次扣减 20 元。

      (5)代人考勤或请人代考勤处以扣款 50 元。

     请假管理? 1、法定假日

      按国家规定,元旦 1 天、五一劳动节 1 天、十一国庆节 3 天、农历中秋节 1 天,农历清明节 1 天,农历端午节 1 天、农历春节 3 天。

      2.其他假日

     (1)病假:符合病假,按实际等额扣日均工资,超过按事假扣薪。员工因病不能正常工作,而需请假,视为病假。病假月不超过 5天,一年不超过 20 天。员工请假,需持三甲医院证明方可请假。工伤员工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事假:符合事假,或合同约定的按实际等额扣日均工资,超过者按超出天 0.1 累加扣薪。员工因私人事务且必须本人办理的,可请事假。无特殊原因一般不得超过 2 天,月累计不得超过 3 天,年累计不得超过 15 天。

      3.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审批表》,按流程由院长批准签字后交院办公室存档;

      (2)医院员工请假遵循“书面请假”,“先请假后休假”原则;

      (3)员工请假期间内如遇有公休日或休假日不予扣除计算;

      (4)员工请假未办理书面手续者,记为旷工;

      (5)《请假审批表》统一交院办公室备案。

      离职手续办理

      1.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 3 天向养老院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2.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养老院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3.辞职报告由院长核准签字方为同意离职;

      4.员工在辞职手续办理期间不得消极怠工、故意损害养老院形象,如出现此情况,该员工作严重违反养老院规章处理;

      5.员工书面辞职获得批准后,持批准后的书面辞职报告到院办公

     室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按照《员工离职审批表》规定内容,进行工作交接、物品交接、个人工作证牌上缴、养老院所发生活物资上缴等;

      6.员工不办理离职手续便行离职者,按照旷工处理; 7.员工离职手续完成后,当月应发工资于正常发薪日进行发放; (四)会议制度

      ㈠?组务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由组长主持,主要总结本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布置下一步工作。

      ㈡?院务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常务副院长,组长以上人员参加。主要听取供养老人对院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分析护理、生活、生产、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讲评,研究布置工作。

     ㈢ 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主持,院务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审议院内重要事宜,解决生产、生活、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检查评比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研究财务开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

     ㈣?供养老人大会。一月或一个阶段召开一次,由院长或常务副院长主持,全体供养老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主要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对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表彰先进,提出改进意见,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出入院管理制度

     1、入院收养对象必须经院长审批,履行一定手续后方可入院,入院后必须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能私自带外人来院住宿; 2、按照养老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寄养人员的床位管理费、杂支费和伙食费等各种费用必须按时向院方清交,过期不交者,院方有权终止寄养协议,并在寄养保证金中扣交; 3、根据收养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程度,区别一级、二级、三级的分级护理; 4、收养人员入院后,其个人所有财产属个人所有,由敬老院代为管理,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处理; 5、收养人员入院后,应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6、自费寄养人员因病、事假需离院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7、收养人员死亡后,丧事由院方按规定全权处理,其遗产一律归院方所有,有协议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继承或干涉。

     二、护理服务工作制度 一、对收(代)养人员的护理照料是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重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入住人员对生活、照料乃至后勤服务等方面需求的不断提高,护理服务也向多型化转变,要保障老人们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切实做好照料服务工作。

     二、护理人员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要随时掌握需重点护理对象的情况,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对自己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

     三、护理坚持每天巡查,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要有巡查的详细记录及事件的处理结果。

     三、医疗康复工作制度

      ㈠?配备专(兼)职医生,配备一定的常用药品,发药用药严格执行登记签名备案制度。

     ㈡?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根据不同的季节气候,做好防病保健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

     ㈢?定期为供养老人进行健康检查。

     ㈣?保持室内清洁,药品摆放整齐、有序。按规定用药,禁止使用霉变、过期、失效、淘汰药品,严防医疗事故。

     ㈤?备有传染病隔离室,发现传染病人立刻采取隔离措施,及时做好相应的消毒、治疗,并负责做好观察记录。

     ㈥?集中供养老人患病时要及时送医院就诊,寄养人员患病时要及时通知其家人进行治疗。

     ㈦定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对患病供养老人要妥善及时地诊治。

     四、财务管理制度

      ㈠?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配有兼职会计(由镇会计代理)。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自产农副业产品收入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㈡?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事先经镇分管领导(院长)同意,重大开支要向镇社会事务办请示。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㈢?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㈣?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㈤?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㈦?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㈧?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五、安全管理制度

      ?㈠?预防火灾事故

     1、建立消防组织,配齐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的管理。

     3、使用取暖设备和燃气灶具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4、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㈡?预防淹亡事故?

     严禁工作人员和供养老人到江、河、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

     ㈢?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1、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有专人管理,经常检修。

     2、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

     3、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㈣?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1、严禁采购和食用发霉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植物,严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

     2、制做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制做凉拌食品应当严格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菜剩饭应当妥善保管,食用前仔细检查,充分加热。

     3、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4、水井、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防止污染和不法分子投毒。

     ㈤?预防煤气中毒事故

     1、使用燃气灶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气,及时修理。

     2、查铺时应当认真检查室内通风情况。

     ㈥?预防中暑事故

     1、炎热季节,敬老院应当制定合理的外出活动安排,适当控制供养老人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

     2、暑期每天供应饮用水和适量淡盐水。

     3、室内注意通风。

     ㈦?预防冻伤事故

     1、在严寒季节来临之前,应当准备御寒的被装和防冻药品。

     2、注意保持衣、帽、鞋、袜、手套的干燥和清洁,注意手、脚、耳、鼻的保护。

     ㈧?严防智残和患有老年痴呆的供养老人走失。

     1、为全体供养老人佩戴写有照片、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以便供养老人走失后的查找工作。

     2、对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老人有约束保护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 3、敬老院要根据本院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其它事故采取相应措施。

     ㈨预防偷盗事件发生 1、门卫、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2、院领导要做好院内全体人民的思想工作和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内部失窃现象的发生。

     3、若发生失窃,要即时报警,根据损失情况,追究责任。

     六、卫生管理制度 ㈠?督促供养老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执行个人卫生标准。每天清扫房间 1 次,室内应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

     ㈡?室内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

     ㈢供养老人衣着干净、整洁、得体。冬、春、秋季每周至少换洗一次,夏季经常换洗。

     ㈣每月换洗一次被套、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

     ㈤夏季每周至少洗澡 2 次,春秋季节每周至少一次,冬季第两周至少一次。

     ㈥?督促老人洗头、理发、修剪指甲。

     ㈦毛巾、洗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 1 次。

     ㈧床铺必须每天整理,如因病或残疾等无法自行整理的,可由工作人员或行动便利的老人协助整理。

     ㈨建立每天查房记录,将卫生情况如实登记,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

     七、食堂管理制度

      ㈠?实行民主管理,经常征求供养老人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㈡?认真执行伙食标准,做到收支平衡。

     ㈢?每周制定一次食谱,讲究营养,科学配餐。

     ㈣?购买的食品须经厨房值班员验收。

     ㈤?厨具、餐具定期消毒,碗筷专人使用,分别存放。

     ㈥?不食用霉烂变质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八、请示报告制度

      ㈠?敬老院对自己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镇分管领导(院长)和镇民政办领导请示。

     ㈡?敬老院应每季向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报告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九、敬老院要事日记登记制度

      ㈠?建立《敬老院要事日记》登记簿。

     ㈡?《敬老院要事日记》的主要内容是:出入院人员、患病老人及处理、请假销假、供养老人违纪、上级领导来院、院内重大活动、院外人员来院慰问和服务情况;院内发生事故、案件情况;供养老人死亡及处理情况;上级通知、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㈢?《敬老院要事日记》由敬老院值班员填写。

     ㈣?敬老院常务副院长应检查《敬老院要事日记》填写情况。

     十、请假销假制度

      敬老院的工作人员、老人外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㈠供养老人由当日值班工作人员或常务副院长批准、工作人员请假外出的由常务副院长批准,常务副院长由院长批准。

     ㈡供养老人经批准外出前,由工作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发给有关证件。归院后,必须向当日值班工作人员或院长销假,并交回发给的有关证件。

     ㈢?外出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应予以追究。

     ㈣建立院内老人外出登记簿并真实记录老人外出情况。

     十一、查铺制度

     ㈠?敬老院应组织查铺,每夜查铺次数不少于一次,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查铺的次数。对患重病老人进行 24 小时值班护理。

     ㈡?查铺的内容

     1、供养老人在位和睡眠情况。

     2、安全情况。

     ㈢?对查铺的情况进行登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十三、留院住宿制度

      敬老院应当轮流安排不少于百分之五十的工作人员在敬老院住宿;节假日在敬老院住宿的工作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十四、??接待制度

      ㈠?对来院的人员,应当验明证件,查清身份,问明来意,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

     ㈡?供养老人亲属来院,敬老院应当介绍供养老人在院的情况。亲属离院时,可以允许供养老人送到临近的车站。

     ㈢?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供养老人不得留客人在院内住宿,不得私自会见国外、境外人员。

     ㈣?对供养老人亲属携带给供养老人的食品,要建立必要的检查制度,确保安全。

      十五、证件和印章管理制度

      ㈠?证件管理。供养老人的各种证件,由敬老院代为保管;供养老人需要用证件时,到敬老院领取,用后交回。

     遗失证件,应当及时报告。需补办时,由敬老院代为办理。

     ㈡?印章管理。敬老院的印章应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丢失必须及时上报,严加追究,并通报有关单位。经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上缴制发机关,即行销毁;停止使用的印章必须按照规定上缴制发机关处理。

     十六、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㈠?院值班员。由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其一般职责是:

     1、了解全院活动情况。

     2、维护敬老院的生活秩序。

     3、检查请假人员离院、归院情况。

     4、检查敬老院的安全状况,及时处置意外情况。

     5、领导大门值班员,安排查铺人员。

     6、接待因公来院的人员。

     7、根据常务副院长的交待、安排处理有关事项。

     8、接受上级的通知和供养老人的建议、请示、报告,并及时报告常务副院长。

     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填写值班日记,对发生的重要问题及其处置情况,应详细记载。值班人员因事离开值班岗位时,必须有代理人,交待清楚工作事项并告知自己所去的地点和时间后方可离开。

     ㈢?交接班。值班员的交接班时间由敬老院确定,院领导组织交接,交接班时,如果发生意外情况,以交班人员为主进行处置。? 十七、作息制度 ㈠食宿活动时间 ⑴夏天:早上 6:30 起床,整理房间卫生及院落卫生,洗脸刷牙;7:00 早餐,打开水;8:00-12:00 活动;12:00 午餐;12:30 后午休;下午 2:30-7:00 活动;晚上 7:00 晚餐;7:30 后看电视或自行活动;9:30 熄灯休息。

     ⑵冬天:早上 7:00 起床,整理房间卫生及院落卫生,洗脸刷牙;7:30 早餐,打开水;8:30-12:00 活动;12:00 午餐;12:30 后午休;下午 2:30-6:00 活动;晚上 6:00 晚餐;6:30 后看电视或自行活动;9:30 熄灯休息。

     ㈡开关门时间:

     ⑴春、夏天:早上 6:30 开大门,晚上 9:00 关大门; ⑵秋、冬天:早上 7:00 开大门,晚上 8:30 关大门。

     十八、门卫制度

     ㈠?门卫可由镇政府聘任或在院内供养老人中产生。数量上要求至少有两名门卫。

     ㈡?门卫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㈢?门卫应做好来人来访的登记工作。

     ㈣?门卫应做好集中供养老人请假、销假出入门登记工作。

     ㈤有重大情况和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即时向常务副院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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