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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淀今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发布!严禁以培训班等形式提前招生

    时间:2021-05-14 00:11:36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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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淀今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发布!严禁以培训班等形式提前招生 义务教育事关百姓民生 长期以来,保障学位供给,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均衡都是海淀教育工作的重要着眼点和发力点。

     2020 年,面对严峻的学位供给压力,海淀区加快基础建设,优化校园空间,挖掘收生潜力,千方百计扩大学位供给。目前,全区小学在校生 18 万人,初中在校生 7 万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比前一年增加近万人。

     2021 年,海淀区中小学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和资源配置依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此海淀区将举全区之力,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打好“优质均衡”和“学位保障”的组合拳,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富活力、更具特色的海淀教育。

     01 提高质量,促进均衡 继续深化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改革,发挥 36 个教育集团的带动作用,打造教育发展共同体,孵化培育出一批新的优质教育品牌,推动十一学校、育英学校、中关村二小等学校的北部地区分校实现开学,为十九中学、人大附中二分校增设小学部,扩大义务教育资源规模,引导形成良好的区域教育结构,办好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02 内部挖潜,外部借力 支持学校整合校内空间资源,推进各类教室复合利用,加强学区和教育集团内学校间的资源共享,提高学位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发挥海淀区域资源禀赋,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共识,统筹各类资源,为教育发展提供多元支撑。

     03 加快建设,完善规则 加大基础教育建设力度,全力推进北大附中新馨苑学校等一批新建改扩建工程,让人民群众更好更快地享有教育基础建设的成果。紧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目标,发挥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政策引导力度,贯彻落实“学有所教”,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关于 1 2021 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认真组织实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教育公益性原则,巩固已有成果,合理引导预期,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依法依规操作,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入学条件 小学入学条件

     按照免试就近原则,凡年满 6 周岁(2015 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户籍,在海淀区实际居住; 2.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在海淀区; 3.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 3 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 3 年以上等条件; 4.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初中入学条件 完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申请在海淀区升入初中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学籍的本市户籍学生和经审核通过后的非本市户籍学生;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3.非本市户籍和学籍的适龄少年,因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京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及全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下列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按照本市户籍对待 海淀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海淀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入学方式 小学入学 凡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须按期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海淀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法定监护人须如实填报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免影响儿童正常入学。我区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积极稳妥推进以多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就近入学机制。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一条或第二条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等资料,随法定监护人到相应学校审核入学相关材料。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三条的适龄儿童及按海淀区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经所在学区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随法定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在区内协调解决。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第四条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取得《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随法定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学校登记,在区内协调解决。

     符合海淀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面向社会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初中入学 1.九年一贯制直升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

     2.按比例对口直升入学。符合按比例对口直升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3.公办初中登记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区教委划定的登记入学区域,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4.公办寄宿学校(班)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收寄宿生资质的公办学校(班),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为缓解生源高峰带来的城区学校入学压力,引导鼓励确有寄宿需求的学生申请就读北部地区公办寄宿学校(班)。

     5.民办学校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就读经区教委批准的具备当年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按照自愿原则填报志愿。对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面向社会招生人数的,实行派位录取。

     6.派位入学。符合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以就读小学所在招生区域为界进行派位录取。

     依法保障其他适龄儿童少年 接受义务教育 1.同等条件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实现“优先保障零拒绝”,确保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在公平、包容的环境中接受适宜的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按时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2.凡属海淀区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3.驻区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力量等单位举办的子弟学校,其主办单位的职工子女可按单位与学校商定的条件进入学校学习。

     4.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海淀区 2021 年小学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咨询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海淀区 2021 年初中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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