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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系统运营和维护管理制度

    时间:2021-03-18 06:07:14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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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运营和维护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运营,维护,系统

    系统运营和维护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生产运营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及其分支机构的信息系统,各分支机构和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第三条.信息系

    系统运营和维护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生产运营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及其分支机构的信息系统,各分支机构和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

    信息系统的维护内容在生产操作层面又分为机房环境维护、计算机硬件平台维护、配套网络维护、基础软件维护、应用软件维护五部分:

    1、

    计算机硬件平台指计算机主机硬件及存储设备;

    2、

    配套网络指保证信息系统相互通信和正常运行的网络组织,包括联网所需的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和局域网内连接网络设备的网线、传输、光纤线路等。

    3、

    基础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主机之上的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公共软件;

    4、

    应用软件指运行于计算机系统之上,直接提供服务或业务的专用软件;

    5、

    机房环境指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基础设施,包含机房建筑、电力供应、空气调节、灰尘过滤、静电防护、消防设施、网络布线、维护工具等子系统。

    第四条.

    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1、

    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

    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3、

    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

    4、

    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第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行政人事部。

    第二章

    运行维护组织架构

    第一节

    运行维护组织

    第六条.

    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遵循在统一的领导下,分级管理和维护的模式。作为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分支机构实施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原则上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应逐步集中。

    第七条.

    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分两个层面:管理层面和生产操作层面。

    1、

    在管理层面,为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范围内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和考核。

    2、

    在生产操作层面,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是运行中心和分支机构设置的实体或虚拟的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信息系统维护部门直接对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并接受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

    第八条.

    分支机构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可根据维护工作需要,向申请抽调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临时组成虚拟团队,参加分支机构设备巡检,制定技术规范、作业计划、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方案、培训教材等,各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

    第二节

    职责分工

    第九条.

    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职责

    1.

    贯彻国家、行业及监管部门关于信息系统技术、设备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信息系统的维护规程、维护管理办法和维护责任制度;

    2.

    负责公司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评定工作,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信息系统各级维护部门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3.

    负责管理、考核信息系统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维保商),制定对维保商管理办法和考核指标,收集整理信息系统维护部门的反馈意见,督促相关维保商提高服务质量;

    4.

    信息系统发生较大故障时,负责必要的资源协调和处理工作,并在事后组织分析总结,制定防范措施并推广;

    5.

    组织各级维护部门、专业技术专家、维保商对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巡检包括对信息系统及设备性能测试、维护人员日常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机房环境检查等;

    6.

    负责归口管理公司范围内信息系统的优化、升级需求,组织编写相关方案并进行评审,方案获得批准后,及时通知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技术部门组织实施;

    7.

    负责组织信息系统维护技术培训、技术交流、联席会议,组织维护人员参加各种信息技术认证培训和考试,提高维护人员管理和技术水平;

    8.

    负责组织落实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9.

    负责对公司范围内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配置管理等流程规范性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0.

    负责公司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验收工作。

    第十条.

    信息系统维护部门职责

    1.

    负责公司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的监控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2.

    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填写维护记录,每月向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上报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和所有的维护记录;

    3.

    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

    4.

    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的维护,及时更新有关资料;

    5.

    严格按照信息系统故障管理、问题管理、变更管理、版本管理和配置管理等相关制度、流程和规程。

    6.

    负责收集各级维护部门、厂商的故障分析报告、运维报告(日、月、季)、巡检报告、年度报告。认真审核报告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协助整改。

    7.

    按季度收集各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对所有维护厂家的评分,进行季度考核。年底向各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发放调查问卷,书面调查、征求各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对各厂家维护服务等方面的评价意见,综合各方意见和季度考核,进行年度考核。

    8.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司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该检查可以和设备技术巡检同时进行。

    9.

    组织召开故障分析会、维护例会,解决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相关问题并负责持续跟踪。

    第十一条.

    分支机构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维护规程和系统安全运行措施,负责制定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2.

    负责收集整理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行质量情况,每月向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上报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和所有的维护记录;

    3.

    配合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参与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质量分析,协助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及时找出系统运行质量或效率下降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参与编写升级、扩容、实施、测试方案,并配合具体实施;

    4.

    及时查阅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按时完成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交办任务,并向上级维护管理部门反馈执行结果;

    5.

    协助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进行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维保商的管理和考核;

    6.

    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的故障申告和服务请求。信息系统发生较大故障时,按照重大突发事件汇报路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7.

    负责组织和编制系统优化、升级需求,上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审核;获得批准后,参与实施;

    8.

    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巡检,落实配合人员,对巡检结果进行盖章确认,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9.

    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的监控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10.

    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故障处理、系统改进和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填写维护记录,每月向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上报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和所有的维护记录;

    11.

    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

    12.

    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档案资料的维护,及时更新有关资料;

    13.

    协助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对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的用户账号管理和数据安全管理,按照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定期进行信息安全自我审核,每月向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上报所辖范围内的信息系统信息安全情况。

    第三节

    维护界面划分

    第十二条.

    信息系统设备现场、物理环境的维护工作由所属机构的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负责。

    第十三条.

    信息系统维护部门负责公司生产环境在线系统的监控和维护工作(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备份与恢复),维护和更新相应操作规范和技术文档。

    第三章

    运行维护工作基本制度

    第一节故障管理

    第十四条.

    根据故障的影响范围及持续时间等因素,将故障分为特别重大故障(一级)、重大故障(二级)、较大故障(三级)、一般故障(四级)四个级别。

    第十五条.

    系统出现故障,信息系统所在地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首先进行处理,同时判断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根据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故障处理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并同时向上级维护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

    故障升级要求

    1、信息系统所在地维护部门处理不成功或无法自行处理,则向上级维护部门申告故障,根据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故障申告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

    2、信息系统故障受理部门受理各单位故障申告,紧急情况下,可以利用电话申告和受理,但事后必须补填故障受理单。

    第十七条.

    信息系统维护部门对口故障处理人员接受故障派单后,应立即以电话、远程登陆等方式进行远程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对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向软硬件最终提供商、代理商或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厂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督促厂商安排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跟踪处理,与厂商一起到现场进行解决。现场技术支持响应须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

    第十八条.

    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当地维护人员应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并在故障解决后进行书面确认。

    第十九条.

    故障解决后,技术支持人员应立即向派单部门回单,派单部门对故障处理回单进行确认、评估,并通知申告单位进行业务验证。

    第二十条.

    参与故障处理的各方必须如实、及时填写故障处理单,现场技术支持还须当地维护人员予以签字确认或维护部门盖章。

    第二十一条.

    要建立重要紧急信息上报渠道,对于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应该立即逐级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对业务影响较大的还应及时通知业务部门。

    1、各级维护人员应拥有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等。

    2、故障报告要求:发生较大(三级)或以上故障时,必须立即上报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如果是特别重大故障,应立即上报主管行领导。所有的较大(三级)或以上故障应在月度运维报告中进行记录,并在规定时限内向风险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提交故障分析报告。

    第二十二条.

    对于系统隐患或暂时不能彻底解决的故障应纳入问题管理,每月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分析。

    第二节问题管理

    第二十三条.

    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中或在故障处理中发现的系统隐患或暂时不能解决的故障均列入问题库进行持续的跟踪管理。

    第二十四条.

    问题可由任何人在运维例会、故障分析会、维护分析报告、巡检报告、运维管理平台上以多种形式提出,问题库的归口管理部门为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

    问题一经提出,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讨论,明确问题的责任人、配合人员,制定解决方案、工作计划和时限要求。

    第二十六条.

    问题责任人根据解决方案、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并按照工作计划进度要求向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定期汇报工作进度。

    第二十七条.

    问题责任人认为问题已经解决,应由提出人测试验证后,从问题库中删除,问题处理中产生的所有文档由生产配置管理员归档到运维管理平台的知识库中统一管理。

    第三节变更管理

    第二十八条.

    信息系统变更包括硬件扩容、冗余改造、软件升级、搬迁、数据移植、数据维护等工作以及电子表格模板、文档模板、安全策略、配置参数、系统结构、部署的改变等。

    第二十九条.

    各级维护部门应保证在线系统的软件版本及硬件设备的稳定,未经过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书面批准,不得自行对在线系统软件版本(简称在线版本)及硬件设备进行任何变更及调整。

    第三十条.

    变更包括紧急变更和普通变更。紧急变更指由于业务开放或故障处理等的迫切需求而引起的,目的是保持或者恢复业务又无法书面申请、审批过程的变更。普通变更指非紧急变更,本管理办法中的变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都指普通变更。

    第三十一条.

    对于普通变更,由设备或系统所在地单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变更申请,对于系统变更的依据、实施方案、风险控制和评估、测试方案以及回退方案进行详细列述,经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原则上,变更必须在夜间非主要业务时间进行,各维护实施单位应根据变更情况,按预先方案进行测试验证,验证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维护管理部门汇报结果,并完成对相关文档资料(如应急预案)的更新。

    第三十三条.

    对于紧急变更需求,允许口头申请、审批后组织具体实施。事后,对变更的安全性及功能性进行测试验证,将测试验证结果以及紧急变更事由、具体实施方案、实施过程等以书面形式报上级维护管理部门书面确认,并完成相关文档资料的更新工作。

    第四节巡检管理

    第三十四条.

    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范围信息系统相关的机房环境、计算机硬件、配套网络、基础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巡检,下发巡检通知,协调各分支机构、厂家的关系,管控巡检进度和质量。

    第三十五条.

    信息系统维护部门负责本机构辖区范围内信息系统相关设备巡检的具体实施:

    1、制定技术巡检计划,列出巡检重点、内容、要求,形成巡检检查表格;

    2、收集设备运行故障和隐患。根据年度巡检重点、内容,调查设备近期运行情况,统计出各类型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曾出现的故障。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做好相应的技术准备;对一些需要厂家解决的问题列出清单,及时与厂家沟通,制定解决方案,以供巡检过程中实施、解决。

    3、确定巡检线路、时间,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巡检,要求:

    (1)到每个单位时,由各单位的科技联系人进行配合;

    (2)到每个单位后,应先向其部门负责人汇报巡检工作安排,与其科技联系人交流、沟通,掌握当前各设备运行情况,了解系统存在的问题;

    (3)检查各相关设备运行维护情况,解决设备运行问题,如实填写巡检表,列出发现并已解决的问题以及未解决的问题。对已解决的问题详细说明解决办法,对未解决的问题提交后续跟踪、处理的限时解决方案或建议;

    (4)向当地维护部门负责人通报巡检情况,在取得其的同意下,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

    4、巡检返回后十个工作日内,在各单位巡检表基础上整理一份巡检总结报告,提交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

    5、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专业巡检情况进行分析,列出巡检过程中处理、解决的故障详细表以及未解决的故障详细表,进一步督促厂家限时解决遗留的故障和问题。

    第五节备份及日志管理

    第三十六条.

    对各项操作均应进行日志记录,内容应包括操作人、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等详细信息。各级维护部门维护人员应每日对操作日志、安全日志进行审查,对异常事件及时跟进解决,并每周形成日志审查汇总意见报上级维护主管部门审核。安全日志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对于应用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系统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访问记录、对敏感数据或关键数据有重大影响的系统操作记录以及其他重要系统操作记录的日志;

    2、对于操作系统,包括系统管理员的所有操作记录、所有的登录日志;

    3、对于数据库系统,包括数据库登录、库表结构的变更记录。

    第三十七条.

    各级维护部门应针对所维护系统,依据数据变动的频繁程度以及业务数据重要性制定备份计划,经过上级维护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

    备份数据应包括系统软件和数据、业务数据、操作日志。

    第三十九条.

    各级维护部门应按照备份计划,对所维护系统进行定期备份,原则上对于在线系统应实施每天一次的增量备份、每月一次的数据库级备份以及每季度一次的系统级备份。对于需实施变更的系统,在变更实施前后均应进行数据备份,必要时进行系统级备份。

    第四十条.

    各级维护部门应定期对备份日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补救。

    第四十一条.

    备份介质应由专人管理,与生产系统异地存放,并保证一定的环境条件。除介质保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进入介质存放地点。介质保管应建立档案,对于介质出入库进行详细记录。对于承载备份数据的备份介质,应确保在其安全使用期限内使用。对于需长期保存数据,应考虑通过光盘等方式进行保存。对于有安全使用期限限制的存储介质,应在安全使用期限内更换,确保数据存储安全。

    第四十二条.

    各级维护部门应按照本级维护工作相关要求,根据业务数据的性质,确定备份数据保存期限,应根据备份介质使用寿命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恢复性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第六节安全保密管理

    第四十三条.

    信息安全应满足国家、行业等各级监管部门和关于信息安全保密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第四十四条.

    各应用系统维护部门负责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根据系统特点,制定各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细则,在上级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五条.

    若发生系统信息泄密事件,各应用系统维护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汇报,并按照关于信息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开展补救工作。

    第四十六条.

    安全保密制度

    1.

    联网设备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保障网络的设备安全及所承载业务的信息安全。在计算机上应安装防病毒软件,每天更新病毒库;

    2.

    未经变更流程,严禁将业务系统与公众互联网进行连接;严禁未通过鉴权认证的拨号等形式接入信息系统;

    3.

    在办公网络、生产网络与互联网或其他外部网络的网络连接处必须安装防火墙,并指定防火墙管理员,只有指定的系统(网络)管理员才能拥有防火墙管理帐号,未经批准,不得进行防火墙策略的更改;

    4.

    严禁在生产系统中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不得在生产系统上运行与工作无关的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利用生产系统进行培训实习;

    5.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抄录、复制配置资料、技术档案,内部资料不得泄露;

    6.

    设备管理和维护人员都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信息安全保密相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

    信息系统密码管理规定

    1.

    对于操作系统、数据库、业务系统,系统(网络)管理员密码使用习惯应严格遵循如下要求:系统(网络)管理员每90天至少更换一次密码,密码的长度不小于8位、且同时包含数字和字母等字符,不得使用最近一次使用过的密码等;

    2.

    各类用户在第一次登录时应进行用户密码修改,以后每90天至少修改一次用户密码,且不得使用最近使用过的密码,密码长度不得少于6位;

    3.

    重要系统和敏感数据应存放于单机环境,由使用人员设定密码保护,防止非授权人员进行访问,密码位数必须在6位以上;如果存放在文档服务器上,需由信息系统维护部门建立文档服务器访问控制措施,并指定系统管理员;

    4.

    严禁在各类系统中“将用户帐号和密码编写在程序中”的作法;系统中的帐号密码不得以明文方式存放;若存在以上系统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第四十八条.

    信息系统帐号管理规定

    1.

    系统管理员帐号、系统维护帐号应保证一人一帐号,对于重要操作,可以由系统日志追溯到执行操作的帐号、直至相关操作人员。应严格控制系统超级用户帐号使用范围,能使用低级别帐号进行的操作禁止采用超级用户帐号实施。

    2.

    各级应用、维护部门应合理划分用户组,并根据用户所承担职责合理划分用户权限。终端应用人员原则上要求每个员工一个帐号。

    3.

    对于用户的增加、删除,用户权限的变更均需预先提出变更申请,在得到维护管理部门书面批准后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实施。各应用、维护部门应定期组织对用户权限及分配情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在案。员工离职或调离工作岗位后,应按照情况,及时对帐号和权限进行调整。

    4.

    未经审批,维护人员不得登录数据库对业务数据进行直接操作。

    5.

    对于由于操作系统、数据库平台等限制而使用的共享帐号,当使用此共享帐号的任一人员发生变更,必须修改密码,并保留密码变更记录。

    6.

    供应商远程维护人员和系统开发人员不得拥有在线系统帐号。若因软件移植或系统维护需要,应事先经维护部门主管领导书面确认(紧急状态下应实现口头申请、事后补文字确认说明),方可临时授予开发人员操作帐号,并在维护人员全程陪同下进行相关操作,操作完成后,陪同人员负责完成对临时帐号的删除或禁止。供应商远程维护人员和系统开发人员对系统的所有操作均应通过日志记录,并予以备份保存。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就“远程接入问题”进行重点审核。

    篇2:考勤管理制度20XX.05.07

    考勤管理制度2018.05.07 本文关键词:考勤,管理制度,2018.05

    考勤管理制度2018.05.07 本文简介:考勤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3.管理规定3.1.1管理人员实行每周五天标准工作制: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

    考勤管理制度2018.05.07 本文内容:

    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3.1.1

    管理人员实行每周五天标准工作制:

    夏季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

    8:30---12:00

    下午13:00—17:00

    夏季、冬季调整工作时间时,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打卡制度

    3.1.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5手工考勤制度

    3.1.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2.3.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3.2.4倒休

    3.2.4.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2.4.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2.4.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3.2.4.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迟到、早退和旷工

    3.3.1员工超过规定上班打卡时间10分钟以内打卡的,视为迟到;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结束前10分钟内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

    3.3.1.1关于迟到早退的处理,依公司规定扣除当月全勤奖100元,另外;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的,每次乐捐10元

    2)迟到或早退10至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乐捐30元

    3)迟到或早退30分钟至1小时(60分钟),每次乐捐50元

    4)迟到或早退1小时至4小时以内,每次乐捐100元

    3.3.1.2每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者,每次迟到都以乐捐100元计

    3.3.1.3每月迟到或早退次数过多者,情节较严重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重罚

    3.3.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1)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

    2)

    休假期满不能按时到岗,且未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3)

    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上班;

    4)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的。迟到和早退时间在1小时至上4小时以内,每次视为旷工半日,4小时以上(含4小时),每次视为旷工一日。

    5)外出3小时内(含3小时)的每次视为旷工0.5天处理,外出3个小时以上的每次视为旷工一天处理

    6)职员私自临时外出且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的

    3.3.3针对旷工处理规定;

    3.3.3.1当月旷工处理规定;

    1)

    旷工半日,扣1天工资

    2)

    旷工1日,扣2天工资,并扣当月全部奖金(浮动工资)

    3)

    旷工2日,扣4天工资,并扣当季度全部奖金(浮动工资)

    4)

    旷工3日,扣一周工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终止并解除合同

    3.3.3.2,年累计旷工处理

    1)累计旷工1日,除当月进行的处罚外,另不享受公司年终任何福利

    2)累计旷工2日,除当月进行的处罚外,另不享受公司当年年终任何福利且不能评选公司特殊员工

    3)累计旷工3日及以上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终止并解除合同

    4.考勤异常管理

    4.1临时外出

    4.1.1公司职员因私人事务或工作原因需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的,临时外出需在前台填写《临时外出登记表》,如实登记本人出门时间及预计返回时间、外出事由、外出地点等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后打卡离开,外出归来要求打卡进门,并在《临时外出登记表》注明实际返回时间。

    4.1.2公司职员因私人事务临时外出办理的,临时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每个月不超过3次。此临时外出不计入请假扣款。

    4.1.3职员因私事临时外出,时间超过20分钟未返回的,应及时告知前台未能返回的原因,该外出时间以事假处理,职员应与返回公司后,最迟下一工作日内补办事假请假手续。未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者,外出3小时内(含3小时)的按旷工0.5天处理,外出3个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4.1.4职员私自临时外出且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的,一经发现,视同旷工处理。

    4.1.5因工作原因临时外出者如超出计划时间未能返回,本人须及时致电前台告知迟延事由及变更后预计可能返回的时间。前台记录备案,必要时告知部门经理。

    4.1.6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临时外出,不能当日返回公司的,需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职员与次日到岗后到前台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在填写完毕后由部门经理签字核准交人事部核对备案。

    4.2

    无打卡记录

    职员上下班忘记打卡的,最迟需在在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交部门经理核实签字后,提交人事部备案。此考勤记录视同刷卡记录。

    每月上下班忘刷卡允许2次,视为正常出勤。2次以上的情况按照迟到或者早退处理。

    若职员上下班未刷卡且经人事部提醒未刷卡之后仍未提交《未打卡补签申请表》备案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除请假及因公外出情况外,职员若上班及/或下班无刷卡记录,考勤管理以《未打卡补签申请表》为依据;无《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的,且无其他合理的、明确的时间证明数据证明正常出勤的,视为旷工。

    4.3

    卡机异常

    因考勤机故障导致出现的未打卡数据,经人事部核查确认后,不做未刷卡罚款处理。

    5

    请假管理

    休假

    休假种类: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产检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陪护假、工伤假、病假、事假等。

    国家法定节假日

    按照国家规定天数执行,放假安排以公司通知为准。国家法定节假日分为全体公民节假日和部分公民节假日。

    全体公民节假日具体为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公民节假日指妇女节,妇女节放假半天,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年休假

    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员工新进公司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安排统筹管理,经公司批准后执行。年休假原则上应在当年集中一次性休完,不能跨年度使用;确因工作原因需要跨年度休假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跨一个年度安排(累加至次年度),但不能连续休假。

    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二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四个月以上的。

    当年享受年休假后,有上述规定中不能享受年休假情况之一的,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探亲假

    探亲假分为探父母假和探配偶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与父母、配偶不住在一起,相距500公里以上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公司根据生产运营实际情况,启用探亲假。

    员工探亲假期:

    1)

    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

    未婚员工每年可享受一次探父母假,假期为20天;

    3)

    已婚员工每4年享受一次探父母假(父母与配偶不在同一地),假期为20天。已婚员工的父母和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父母,因此,不再享受探父母假的待遇。

    4)探亲假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不另加假期天数。

    探亲假可根据路程远近另加路程假,单程500-1000(含)公里以内路程假1天,单程1000公里以上路程假2天。

    婚假

    员工婚假为三天,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不另加假期天数。

    夫妻不在同一地区工作的,视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路途假单程500-1000(含)公里以内路程假1天,单程1000公里以上路程假2天。

    婚假须在婚姻登记后12个月内休完。

    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特指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的,丧假为三天;员工其他亲属亡故的,丧假为一天;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不另加假期天数。

    员工赴异地奔丧的,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路途假单程500-1000(含)公里以内路程假1天,单程1000公里以上路程假2天。

    产假

    女员工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享受128天产假,其中包括产前可以休假15天和奖励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不另加假期天数。

    产检假

    员工怀孕期间,可享受定期做产前检查的假期。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每月可享受产检假不超过2天。

    计划生育假

    具体休假天数根据医嘱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以下情形对应的天数规定:取宫内节育器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3天,输卵管结扎(女性)21天,输精管结扎(男性)7天,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者15天,怀孕满三个月不满四个月流产者30天,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以下流产者42天,怀孕超过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或早产不成活者75天。

    对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者,两种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

    假期内遇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不另加假期天数。

    哺乳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要求,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工作时间内可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陪护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要求的晚育男员工,在其妻子产假期间,可给予15天陪护假,假期内遇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的,不另加假期天数。

    工伤假

    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按国家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又称工伤医疗期)处理。具体医疗期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意见确认。

    病假

    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给予的医疗假期。

    医疗期规定如下: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公司连续司龄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公司连续司龄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员工因出现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致病致伤的,如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第三方责任等,不享受医疗期待遇。

    员工不得以病假为名从事与休息治疗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病休期间按旷工处理。

    事假

    员工因私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到岗工作请的假。

    5.2请假制度

    5.2.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5.2.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2.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5.2.4请假的核决权限

    天数

    人员

    1天(含)以下

    3天以内

    4天(含)以上

    一般员工(固定工)

    部门主管/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

    部门主管(含)以上

    主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

    劳务工

    部门主管/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2.5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5.2.6《请假申请单》需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的,由本部门考勤员(文员)呈递办理《请假申请单》经审批后,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存并通知本人。当月27日前连同考勤表一起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5.2.7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5.2.8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5.3缺勤规定

    5.3.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

    迟到/早退者扣除全额全勤奖100元,另外:

    迟到或早退0

    5.3.2旷工扣款规定:

    5.3.2.1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5.3.2.2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三倍扣款。

    5.3.2.3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5.4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6.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7相关表样

    7.1《请假申请表》…………………………………………………………

    7.2《加班申请表》…………………………………………………………

    7.3《外勤登记表》…………………………………………………………

    7.4《员工年休假登记备案表》……………………………………………

    7.5《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7.6《出差申请表》…………………………………………………………

    7.7《女工哺乳假请假审批单》………………………………………

    因公外出申请单

    姓名

    部门

    外出时间

    外出事由:

    部门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年*月*日

    总经理审批意见:*年*月*日

    员工出差审批单

    姓名

    部门

    同行人员

    出差地点

    出差时间

    日至

    出差天数

    含周末加班天数

    加班补偿

    □调休

    □发放加班费

    出差事由:

    部门领导签字: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年*月*日

    总经理审批意见:*年*月*日

    附件2:

    员工请假单*年*月*日

    姓名

    部门

    职务

    请假类型

    □病假

    □事假

    □产假

    □计划生育假

    □婚假

    □丧假

    □补休假

    □陪护假

    □产检假

    □其他(请在“□”内划“√”)

    请假时间*年*月*日

    时至*年*月*日

    累计

    天,其中周末

    请假事由:

    人力资源部审核

    批准人

    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

    分管领导

    注:1.一般员工请假二日以内(含两日),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三日以上十日以内(含十日),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十日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注:2.专工/主管人员请假一日以内(含一日),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一日以上三日以内(不含三日),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三日及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注:3.部门负责人请假经分管领导同意,报总经理批准;

    注:4.员工请假(事假外),经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假期的合规性

    女工哺乳假请假审批单

    部门

    姓名

    职务

    请假时间

    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时间:

    分至

    分;

    分至

    分。

    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名:

    日期:

    人力资源部意见:

    签名:

    日期: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总经理意见:

    签名:

    日期:

    附件4:

    员工未打卡补签单

    部门

    姓名

    职务

    应打卡时间

    未打卡原因

    本月第

    应打卡时间

    未打卡原因

    本月第

    应打卡时间

    未打卡原因

    本月第

    应打卡时间

    未打卡原因

    本月第

    应打卡时间

    未打卡原因

    本月第

    审核

    部门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注:1.因公、私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打卡的,在三个工作日内个人填写未打卡原因,经领导审批后于当周内交给考勤管理员。

    注:2出现1次未录入情况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注:3.出现2次以上未录入情况时,需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注:4.员工可自行到考勤管理员处查询考勤记录。

    附件5:

    员工加班申请单

    部门

    姓名

    职务

    加班原因

    拟加班时间

    补偿方式

    □调休

    □发放加班费

    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名:

    日期:

    分管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总经理意见:

    签名:

    日期:

    附件7:

    员工年休假登记备案表

    姓名

    性别

    入职日期

    部门

    工作岗位

    可享受年休假天数

    已享受年休假天数

    申请人

    意见

    根据公司员工休假及考勤制度,本人申请年休假天,休假时间自

    年月

    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年*月*日

    所在

    部门

    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人力

    资源部

    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分管

    领导

    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总经理

    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备注

    注: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专工、生产调度人员及中层干部年休假最终需要得到公司总经理的审批,普通员工的年休得到公司分管领导的审批即可。

    附件8:

    员工年休假通知书存根

    根据《员工休假及考勤制度》,依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安排你休假天,休假时间自

    月日至*年*月*日,休假结束后按时到公司上班。若不愿休假的,则视作放弃休假。

    签收人:*年*月*日

    附件9:

    员工年休假通知书

    根据《员工休假及考勤制度》,依公司生产、工作情况,安排你休假天,休假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休假结束后按时到公司上班。若不愿休假的,则视作放弃休假。*年*月*日

    篇3:项目部日常管理制度

    项目部日常管理制度 本文关键词:管理制度,日常,项目

    项目部日常管理制度 本文简介:项目部日常管理制度项目部日常管理制度是规范项目部全体员工基本行为的准则,是对员工队伍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重要依据。为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项目综合效益,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施工生产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规定;要求项目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各部门根据工

    项目部日常管理制度 本文内容:

    项目部日常管理制度

    项目部日常管理制度是规范项目部全体员工基本行为的准则,是对员工队伍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重要依据。为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项目综合效益,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施工生产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规定;要求项目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各部门根据工作目标管理抓好落实。

    一、工作制度

    1、全体员工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岗位分工负责制,根据岗位和指定分管的任务开展工作。

    2、全体员工要积极主动、高效率、高质量、尽职尽责完成各项任务,努力塑造企业良好形象。

    3、服从管理,自觉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4、必须围绕施工生产开展工作,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严格遵守项目上规定的作息时间以及着装要求。

    6、自觉维护企业声誉,注意个人形象。严禁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违纪活动。

    7、要养成工程相关信息保密的意识,对外不乱说乱讲,由此引起不良后果立即开除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日常生活制度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办私事。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

    2、所有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主动搞好个人及办公住宿区域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与整齐。

    3、爱护公共财物和室内外设施。项目部配给的日常生活用品和办公用品,分类登记造册,并由责任人签字后使用保管,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

    4、休息时间内,特别是晚上不得单独外出;休息时间娱乐不得影响他人工作和休息,不得影响自己第二天的工作。

    5、爱护项目部的公共设施,自觉节约每一度电、一滴水、一分钱,从小事做起。

    6、搞好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7、对外交往要注意分寸,注意影响,考虑后果,禁止不文明的行为发生。

    8、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大额现金、贵重物品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安全。

    三、职工考勤、请休假制度

    1、项目部执行考勤制度,考勤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经项目经理签字后,上报工程部汇总,每月公布一次,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2、项目部人员休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项目管理人员请假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请假须经工程部经理审批。

    3、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时,需向项目经理说明情况,待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

    4、工作未交接清楚,不得离开岗位出差、休假或学习。

    5、项目部管理人员在休假期间,因项目工作需要中断休假时,接到通知必须立即返回项目部上班,不得借故推脱。

    6、项目部人员休假回到项目上要第一时间向考勤员、项目经理报道。

    四、会议制度

    1、项目部生产、工作例会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部管理人员、各专业施工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参加,主要研究部署施工生产、安全质量分析、队伍管理以及项目部重大措施、规章制度的出台和重要决策的制定等。

    2、每月召开一次项目部工程总结会,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部管理人员、各专业施工队队长参加。主要进行阶段工作总结,研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相关问题,安排部署工程施工任务及其他需要会上解决的重大事项。

    3、所有召开的会议必须有人员签到表,会议记录表,会上形成的决议及答复会后及时下发正式文件并报工程部备案。

    五、食堂管理制度

    (一)搞好生活服务

    1、按时开饭,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开饭时间。

    2、精打细算,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对上下工地和出差归来较晚的同志,要保证能吃上热菜热饭。

    3、想方设法调剂伙食,每周要制定主要食谱。在规定开支的范围内,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尽力做到主副食品种类丰富、菜肴色美味香。

    4、坚持节约原则,避免浪费。

    (二)搞好卫生管理

    1、炊事人员定期体检,并坚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严把食品采购关,防止有毒、受污染、霉烂变质的食品进入食堂。

    2、炊事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二要”、“四勤”、“七不准”。即:工作时要穿着工作衣帽,工作前要彻底洗手;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理发;不准在工作场所吸烟和吐痰,不准用炊事容器洗手,不准在操作时挖鼻掏耳,不准在工作中戴戒指,不准指甲抹指甲油,不准用抹布和工作服擦汗和擦手。

    3、搞好食堂内环境卫生,做到无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严格食品的保管和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储藏、洗切,确保安全、无害,严防污染,避免食物中毒。

    4、厨房、食堂设置流水洗刷设备,餐具、炊具、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洗净,保持清洁。

    5、食堂用水必须采用干净水源,确保饮水安全。

    (三)伙食账目管理

    1、建立物品入出库点验制度。对采购物品的票据,要由保管员验收签字。

    2、严格按生活标准进行菜品采购,购买的菜品单价必须每周在项目公开栏上公开一次,接受职工监督。

    3、改善伙食采购需经过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六、车辆管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法》等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使用要坚持以对外接待和施工生产为中心,重点保证对外接待用车和施工现场管理用车。

    3、驾驶员在车辆出行完成后每次都要填写行车记录。

    4、驾驶员出车时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并说明出车原因,由项目经理批准方可出车。

    5、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6、车辆使用原则上不出私车,不在外过夜,不对外借车。

    7、安排专人负责车辆维修保养,做到日常保养和定期维修保养相结合,确保车辆技术状况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和车容车况良好。

    8、严格控制配件和维修费用的开支。车辆维修及日常维护须到指定地点维修,并按有关规定手续办理。

    七、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进场后,收料员要根据随货清单核查材料相关信息与到场材料是否相符。

    2、收料员要认真负责,确保进场材料合格清洁无破损,涉及到技术方面断定的由技术负责人协同。

    3、材料存放要做到安全稳妥,避免前期人为因素造成材料的丢损盗。

    4、材料发放要有记录,领用人签字确认,每日下班要有追踪确认。

    八、安保管理制度

    1、项目上设立门岗,安排专人负责。出入人员及车辆必须登记记录,建立出入台账。

    2、确立巡检制度,重点区域着重检查。

    3、项目上工人外出需告知施工队长,管理人员外出告知项目经理,做到外出报备。

    4、项目上严格遵循项目经理负责制,除非发生重大隐患外,严禁越级汇报。

    九、奖惩管理制度

    (一)对违反下列规定的责任人予以罚款

    1、职工上班迟到、早退、中途不请假外出每次罚款

    50元。

    2、卫生值班不打扫清洁的,对值班人员每次罚款50元。

    3、不服从工作安排又无正当理由的人员,进行说服教育,暂停工作,另行处理。

    4、项目部人员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的,对参与人员每人罚款300-1000元,对参与人员所在的工程队罚款500-5000元,情节严重的,由派出所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值班人员擅离工作岗位的,每脱岗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与后果的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文件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晚上无故夜不归宿的每次罚款500元。

    (二)奖励措施

    1、对工作踏实,工作突出的,在项目部评优评先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对表现特别突出的,项目部除给予每次1000元奖励外,还推荐为公司表彰对象。

    2、对完成生产任务有突出贡献的,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给单位带来显著效益的,可一次性给与2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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