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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简答题题库(试卷号2099)

    时间:2021-01-11 20:08:22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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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开( ( 中央电大) ) 法学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简答题题库( ( 试

      号 2099) 裁定管辖包括哪三种管辖?[2013 年 7 月试题] 答:(1)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制度。

     (2)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其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的制度。

     (3)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的制度。

     从理论上划分,民事诉讼证据可以分为哪几类?[2013 年 7 月试题] 答:(1)按照证据的来源,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 (2)按照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3)按照证据是否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及其所能证明的事实,可以把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2009 年 1 月试题] 答:(1)申请再审的主体是依法享有申请再审权的公民、法人和准法人组织。

     (2)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

     (3)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有法定事由的。

     (4)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的区别。[2007 年 7 月试题] 答:(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起诉权。第二审程序的发生是给予当事人行使上诉权。

     (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一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针对原告、被告双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一审裁判认定事实和适

     用法律是否正确。

     (3)适用程序不同。第一审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既可适用普通程序,也可适用简易程序,并且必须开庭审理,不能径行判决。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对事实清楚、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可以径行判决。

     (4)裁判的效力不同。第一审判决和准许上诉的裁定,在上诉期间内不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二审程序所作的裁判,一经宣告和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是不准上诉的终局裁判。

     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2011 年 1 月试题]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五类:(1)拘传;(2)训诫;(3)责令退出法庭;(4)罚款;(5)拘留。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可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2013年1月试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可缺席判决的情形有哪些?[2012 年 1 月试题] 答:(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准撤诉,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4)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公开审判制度的概念。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判? [2008 年 7 月试题] 答: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活动,除合议庭评议外,依法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不公开审判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离婚案件。(4)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共同诉讼人的特征有哪些?[2012 年 7 月试题] 共同诉讼人的特征有哪些?[2014 年 7 月试题] 答:(1)诉讼主体人数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作为诉讼主体的共同诉讼人可以是原告,也可以是被告,或者双方均为两个或两个以上。

     (2)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是同一种类的。

     共同诉讼人之间存在着共有法律关系或同种类的法律关系,是共同诉讼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共同诉讼的本质属性。

     构成民事诉讼证据的条件是什么? [2007 年 1 月试题] 答:构成民事诉讼证据的条件是:(1)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2)必须是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客观事实。(3)必须是法律允许作为诉讼证据的客观事实。(4)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客观事实。

     合议庭进行审判活动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2013 年 1 月试题] 合议庭进行审判活动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2012 年 7 月试题] 答:(1)审判长负责原则。

     合议庭在审判长的领导下进行审判活动,合议庭组成后,应当由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审判长由法院或庭长指定审判人员一人担任;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庭长担任;陪审员不能担任审判长。

     (2)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合议庭成员享有同等权利。对案件进行评议或作出决定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共同协商。合议庭组成人员意见不一致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合议庭的决定。

     简述裁定管辖的种类和各自的概念。[2014 年 1 月试题] 答:(1)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制度。

     (2)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其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的制度。

     (3)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的制度。

     简述从理论上划分,民事诉讼证据可以分为哪几类?[2014 年 1 月试题] 答:

     从理论上划分,民事诉讼证据可以分为:

     (1)按照证据的来源,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 (2)按照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3)按照证据是否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及其所能证明的事实,可以把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

     简述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2015 年 7 月试题] 简述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哪些?[2016 年 7 月试题] 简述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2017 年 1 月试题] 简述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2020 年 1 月试题]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2)必须具有法定的再审事由,即事实和理由。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4)应当向管辖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5)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再审。

     简述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不同有哪些?[2015 年 1 月试题] 简述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不同有哪些?[2016 年 1 月试题] 答:第一审程序与第二审程序有着明显的不同,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2)程序的任务和目的不同。

     (3)审理的方式和期限不同。

     简述法定当事人变更的主要情形。[2020 年 7 月试题] 答:(1)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死亡,发生诉讼继承时。

     (2)因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所发生的当事人变更。

     (3)法人解散、依法被撤销或宣告破产。

     简述法院调解的效力。[2015 年 7 月试题] 简述法院调解的效力。[2016 年 7月试题] 简述法院调解的效力。[2017 年 1 月试题] 简述法院调解的效力。[2020年 1 月试题] 简述法院调解的效力有哪些?[2017 年 6 月试题] 简述法院调解的效

     力有哪些?[2018 年 7 月试题] 答:法院调解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的效力。这些效力有以下几点:

     (1)形式上的约束力。

     (2)实质上的确定力。

     (3)形成力。

     (4)执行力。

     简述公益诉讼的范围。[2015 年 1 月试题] 简述公益诉讼的范围。[2017 年 1月试题] 简述公益诉讼的范围。[2018 年 1 月试题] 答:人们经常提到的民事公益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破坏环境导致环境污染引发的纠纷; (2)侵害消费者权益所引发的纠纷; (3)国有资产流失所引发的纠纷; (4)其他侵害公共利益所引发的纠纷,如违法、违规收费,对学校周边环境造成精神污染的行为引发的纠纷。

     简述公益诉讼中受到限制适用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2020 年 7 月试题] 答:(1)因为公益诉讼涉及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而非私益,因此,作为一般民事诉讼的原则——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在公益诉讼中都会受到限制。

     (2)体现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调解、和解、自认在理论上都不能适用,撤诉也受到限制,法院应当实质上审查撤诉的理由,而非普通民事诉讼的形式审查。

     简述简易程序的特点有哪些?[2018 年 1 月试题] 简述简易程序的特点有哪些?[2019 年 1 月试题] 答:(1)起诉方式简便。

     (2)受理程序简便。

     (3)传唤方式简便。

     (4)审判组织采用独任制。

     (5)审理程序简便。

     (6)审理期限较短。

     (7)判决快速、简便。

     简述开庭审理的程序。[2010 年 7 月试题] 答:(1)开庭准备;(2)宣布开庭;(3)庭审调查;(4)法庭辩论;(5)法庭辩论后的调解;(6)合议庭评议 ;(7)宣告判决。

     简述民事判决种类有哪些?[2016 年 7 月试题] 简述民事判决种类有哪些?

     [2017年1月试题] 简述民事判决种类有哪些?[2018年1月试题] 简述民事判决种类有哪些?[2020 年 1 月试题] 答:根据判决所裁决的诉的不同种类或不同性质,可以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形成判决。这种划分与诉的种类是一致的。

     (1)给付判决。给付判决是在认定原告请求权存在的基础上,判令对方履行义务的判决。

     (2)确认判决。确认判决是单纯确认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判决。

     (3)形成判决。形成判决是指变动现存法律关系的判决。

     简述民事送达的方式。[2010 年 1 月试题] 答:(1)直接送达。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签收。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无理由拒绝签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于受送达人的住所视为送达的方式。

     (3)委托送达。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的方式。

     (4)邮寄送达和转交送达。邮寄送达是人民法院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形式,邮寄给受送达人。转交送达是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交给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

     (5)公告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用上述方法无法送达时所采用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简述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2014 年 1 月试题] 答:(1)法官中立; (2)当事人地位平等; (3)当事人参与诉讼程序;(4)程序安定。

     简述民事诉讼的特征有哪些?[2017 年 6 月试题] 简述民事诉讼的特征有哪些?[2018 年 7 月试题] 简述民事诉讼的特征有哪些?[2019 年 7 月试题] 答: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1)民事诉讼是一种当事人对立的结构。

     (2)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

     (3)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4)民事诉讼是依照一定的法律规范,严格按照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的。

     简述民事诉讼法的效力。[2020 年 7 月试题] 答: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包括:

     (1)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

     (2)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

     (3)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

     简述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2010 年 7 月试题] 答:(1)书证;(2)物证;(3)视昕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

     简述民事诉讼证据应具备的条件。[2010 年 1 月试题] 答:(1)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2)必须是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客观事实; (3)必须是法律允许作为诉讼证据的客观事实; (4)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客观事实。

     简述民事诉讼中平等原则的含义。[2010 年 1 月试题] 答:(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2)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3)双方当事人拥有同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4)双方当事人承担的诉讼义务平等。

     简述普通共同诉讼的特征有哪些?[2017 年 6 月试题] 简述普通共同诉讼的特征有哪些?[2018 年 7 月试题] 答:(1)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

     (2)普通共同诉讼中各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一定存在着两个以上的诉讼请求。

     (3)普通共同诉讼是一种可分之诉。

     (4)法院对普通共同诉讼的各请求不是合一确定,而是分别确定,这是与必要共同诉讼区别的关键点。

     简述普通共同诉讼人的特征有哪些?[2019 年 1 月试题] 简述普通共同诉讼人的特征有哪些?[2019年7月试题] 答:(1)普通共同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

     (2)普通共同诉讼中各共同诉讼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一定存在着两个以上的诉讼请求。

     (3)普通共同诉讼是一种可分之诉。

     (4)法院对普通共同诉讼的各请求不是合一确定,而是分别确定,这是与必要共同诉讼区别的关键点。

     简述起诉的积极条件有哪些?[2016 年 1 月试题] 简述起诉的积极条件有哪些?[2019年1月试题] 答:(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简述起诉的要件。[2010 年 1 月试题] 答:形式要件包括:(1)必须提交起诉状。

     (2)必须交纳诉讼费用。

     实质要件包括:(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简述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三种情况。[2008 年 1 月试题] 答: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三种情况: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作出得以生效的裁判、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可提起再审程序。

     (2)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判、调解书发现有错误,需要再审的程序。

     (3)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判、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提起再审程序。

     简述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2014 年 1 月试题] 答:(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机关或公职人员; (2)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 (3)必须由有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权的组织作出裁定书。

     简述上诉提起的条件有哪些?[2015 年 7 月试题] 简述上诉提起的条件有哪些?[2019 年 7 月试题] 答:上诉的提起的条件包括:

     (1)必须有法定的上诉的对象。

     (2)必须有法定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3)必须在法定的上诉期内提出上诉。

     (4)必须提交上诉状。

     简述什么是诉讼保全?采取诉讼保全必须具备哪些条件?[2018 年 1 月试题] 答:诉讼保全,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诉讼后做出判决前这段时间内,为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但是,在例外情况下,诉讼中的保全也可以在判决后做出。

     采取诉讼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采取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须具有采取保全的必要性。

     (3)当事人提出保全的申请。

     简述审判监督的特点。[2010 年 7 月试题] 答:(1)审理的对象是生效的法律文书; (2)审理的理由是生效裁判确有错误; (3)引起审判监督程序发生的主体是具有审判监督权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4)没有设置专门的审判程序,不是适用一审程序就是二审程序。

     简述适用回避制度的法定情形。[2016 年 7 月试题] 简述适用回避制度的法定情形。[2020 年 1 月试题] 答: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法定情形是: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近亲属通常是指与审判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

     (2)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这是指案件处理的结果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法官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利益。

     (3)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其他关系指除上述关系外的、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的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关系,如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等。

     (4) 行为不端。行为不端是指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情形。

     简述诉的种类。[2015 年 7 月试题] 答:(1)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

     (2)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给付请求权,并要求法院对此做出给付判决的请求。

     (3)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要求法院变动或消灭一定法律状态(权利、义务关系)的请求。

     简述诉讼代理人的特点有哪些?[2019 年 1 月试题] 答:(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

     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哪些?[2015年1月试题] 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哪些?[2016年1月试题] 答:(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 7 条还对海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做了规定。

     简述先于执行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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