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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办事指南

    时间:2020-09-29 11:50:14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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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通知书》;有效期:长期。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审核,是建设工程开工前对规划设计条件的核实,作为规划验收的依据。

     4.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 年 10 月 28 日通过,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5.审批条件 1、符合已批的规划条件 2、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4、符合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5、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

      6.申请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同一建设单位,同一建设项目已提供此项资料的可免原件)

     (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 份; (2)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 1 份; (3)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 1 份; (4)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 1 份; (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 1 份; (6)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 1 份), 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 1 份); *2、《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申请表》一份; *3、《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技术报告格式样本》(新开工工程提交);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校对的复印件)一份; *5、已批规划条件附图(经校对的复印件)一份; *6、已批报建规划总平面图(经校对的复印件)及电子文件各一份; *7、已批报建首层建筑平面图(经校对的复印件)及电子文件各一份。

     备注:1、申请材料中打“*”为必备材料,其他根据实际情况提交; 2、申请材料指引中所列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的,申请时提供原件备核; 3、实测地形图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幵使用管委会统一坐标系(中央子午线 114 度 1980 西安坐标系及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4、要求提供电子数据文件的,须刻录成光盘提供。设计图纸材料的电子数据采用 DWG 文件格式:文字材料的电子数据采用 DOC 文件格式; 5、特殊项目如需报送其他材料的,将在申请时一次性告知。

     7.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合作区管委会服务窗口〔地址: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北英红镇政府 1 楼〕

     8.审批决定机关 合作区经济事务局

     9.审批程序 1、受理;2、审批;3、领取审批结果。

     10.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需要补充材料的,当场或在 5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取回申请材料或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根据具体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材料,办理时限从收到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11.审批收费 有收费

     12.申请表格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申请表》

     13.年审或年检 无

     14.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咨询机构:合作区经济事务局

     电话:****-******* 投诉机构:合作区经济事务局

     电话:****-*******

     15.备注 本办事指南由 AA(英德)经济合作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若有调整,以实际指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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