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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

    时间:2021-05-07 12:02:18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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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

    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基本原则

    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原则;

    3、及时、准确、效、保密的原则。

    (二)基本要求

    1、符合法定职责;

    2、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准确(注:适用规范性文件处罚时,必须先引用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再引用规范性文件);

    4、处罚适当;

    5、符合法定程序;

    6、语言规范,坚持文明用语,杜绝忌语。

    二、接待和处理举报投诉制度

    1、值班人员负责举报投诉的接待工作,其他人员协助值班人员做好举报投诉的接待工作。

    2、接待的办公室应保持环境整洁。来访人员应及时予以接待。

    3、接受举报投诉和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咨询时,接待人员应当仪表端庄,听取陈述耐心

    ,解释法律政策清楚准确,做到有报必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4、接受电话举报,应当如实记录;接待信函举报,应当及时登记;接待口头举报,应当认真?a href=http://www.jsfw8.com/sjc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事迹⒂删俦ㄈ撕硕晕尬蠛笄┟蚋钦隆?/p>

    接待登记后应及时填写《受理举报投诉登记表》,并与电话举报记录、口头举报笔录或举报

    信函合并备案。

    5、受理举报投诉,应当做到举报投诉人基本情况、被举报投诉人基本情况和被举报投诉人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情况“三清楚”。举报投诉人拒绝提供自己基本情况,应当注明理由

    6、接待人员受理举报投诉后,应及时进行立案前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经审查,举报投诉内容属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和本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并在法定保护时效范围的,应及时填写《受理举报投诉登记

    表》,报监察机构负责人批转主办监察员调查处理;

    (2)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举报投诉,应告知当事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属于下级劳动

    保障监察机构管辖范围的,转办至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

    (3)重大紧急事项,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监察机构负责人汇报。

    7、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由主办监察员进一步调查后,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且用人单位能及时整改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可以简易方式结

    案;

    (2)案情复杂或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的,应予以登记立案,按照《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程序规定》处理;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或误报、错报案件,不予处理,撤销案件。

    举报投诉人要求告知举报投诉的受理和查处结果的,应当通知该举报投诉人。

    8、对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应以此为线索,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劳动标准、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有劳动保障

    违法行为,按照《处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程序规定》处理。

    9、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结束后,应填写《结案审批表》,报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后结案

    10、对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按有关规定或参照群众举报有关要求处理。领导和上级机关及政府信访、市长热线办交办案件应予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三、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1、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应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每人每年不得少于

    60户。

    2、监督检查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向被检查单位出示执法证件,告知检查的目的、内

    容和要求。

    3、监督检查的方式主要是常规检查、重点检查、立案专查和举报检查。

    (1)常规检查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2)重点检查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或举报,对违反劳动保障的重点行为和重

    点单位,实施重点检查;

    (3)立案专查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为某一案件需立案调查,应填写立案报批表,经劳动

    保障监察机构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审批后,立案查处;

    (4)举报检查,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4、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情况;签订与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执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劳动标准情况;劳动规章审查备案情况以及劳动保障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监督检查时,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应当根据检查要求认真笔录,收集有关资料,并建立被检查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档案和台帐,做到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劳动用工和

    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情况“三清楚”,并热情主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

    6、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督促用人单位整改,情节严重或者问题突出的,应及时

    登记立案,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予以处罚。

    四、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制度

    1、凡符合规定的举报或主动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事实的,经立案前审查后应及时登记立案。

    2、登记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会同预审时收集的举报及有关材料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负责人审查批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之日为立案起始时间。

    3、立案后,承办人员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4、承办人员完成调查取证后,应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提交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

    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

    5、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议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审批后报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领导批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批准后制作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法律文书;

    (2)依法不应行政处罚的,应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3)证据不足的,应退回原承办人补充调查,补充调查应自退回之日起十五日结束;经补充

    调查证据仍然不足的,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4)用人单位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建议有处理权的机关处理;

    (5)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及时提请司法机关处理。

    6、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应从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六十日。

    7、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理)决定书应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被处罚单位,送达方式

    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8、被处罚(理)单位在行政处罚(理)决定书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在行政处

    罚(理)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行政诉讼,应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

    五、登记立案制度

    1、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应当自通过立案前审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有

    关材料报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登记编号。

    案号由年份号和案件顺序号两个部分组成。

    2、案件来源包括:①群众举报;②当事人投诉;③主动检查发现;④有关部门移送。

    领导和上级机关及政府信访、市长热线办交办案件应专案及时处理。

    3、案件登记编号后,承办人员应及时将立案材料报送监察机构负责人,由监察机构负责人

    指定主办监察员和协办人员,并实行主办监察员办案责任制。

    4、主办监察员接受案件后,应在立案登记编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认真阅读立案材料,列出调查提纲连同立案登记表报送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

    六、调查取证制度

    1、主办监察员接受立案受理的案件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勘验现场,

    制作有关笔录,收集并保全证据。

    调查取证时,办案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人员身份证明,包括劳动保障监察证和行政执

    法证。

    2、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材料应用墨水笔书写,并注明来源和出处,由

    被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调查中应收集的证据材料包括:①书证;②物证;③当事人陈述;④证人证言;⑤视听资料

    ;⑥鉴定结论;⑦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等。

    以上证据材料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3、办案人员询问当事人和证明人时,应当个别进行,并告知其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被询问人更正或补充;笔录

    经核对无误的,应当由被询问人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办案人员也应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办案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

    4、办案人员可以要求或以询问通知书方式要求当事人及证明人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违法行

    为有关的其他材料,并由材料提供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由办案人员在材料上注明

    5、有关证据的其他要求:

    (1)办案人员收集书证应以原始凭证为主,调取原始证据有困难的,应在复制件上标明“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并由出具书证人签名或盖章;

    (2)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使用的,应注意查明其取得的合法性,其来源不合法的不能作为定

    案证据使用;

    (3)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构成中的当事人主观过错有明确规定的,应取得足以证明当事人

    主观过错的有关证据,才能定案。

    6、有关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过程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劳动保障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

    以对有关证据及物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七、审查报批制度

    1、案件调查终结后,案件主办监察员应当填写案件报批表,重大疑难或复杂案件还应写出

    调查终结报告,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认定的违法事实和证据、案件性质、处罚依据

    、处罚建议等。

    经调查,主办监察员认为对当事人的行为不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在报批意见中说明不应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并提出撤销案件的建议。

    2、案件报批表、调查终结报告和案卷卷宗应由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核审,重大复杂案件应

    提交集体讨论。讨论时应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的办案原则认真评议,并记录各种意见。

    核审和讨论的主要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

    (2)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3)定性是否准确;

    (4)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准确;

    (5)处罚是否适当;

    (6)程序是否合法;

    (7)文书语法、用词是否规范。

    3、监察机构负责人经过案件核审,应提出以下意见:

    (1)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的案件,同意主办监察员意见;

    (2)对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处罚不当的案件,责成主办监察员修改;

    (3)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责成主办监察员补充调查;

    (4)对程序不合法的案件,责成主办监察员纠正;

    (5)对超出管辖权的案件,按有关规定移送。

    4、经监察机构负责人核审应予以行政处罚(理)的案件,由监察机构负责人在案件报批表上签署意见,连同卷宗一并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审批。审批内容和办法参照本制度第2、3条款执行。

    一般案件按上述程序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由监察机构负责人报分管局领导研究决定;重大

    案件应上报局领导研究审批。

    5、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案件,可根据不同情况对案件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及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2)违法行为轻微,当事人及时整改的,给予警告或口头警告;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4)证据不足,退回原承办人补充调查,十五日内证据仍然不足的,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

    (5)违法行为给国家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当事人限期缴纳或支付有关费用,并可依法责令加处滞纳金或给予经济

    补偿和赔偿;

    (6)调查检查过程中,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仍在连续之中的,办案部门应首先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也可以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在处罚条款之外写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内容;

    (7)违法行为属民事侵权行为或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6、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积极改正违法行为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7、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依据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但适用其他处罚方式的除外。

    处罚决定作出前应当允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八、告知听证制度

    1、行政处理或处罚报批后,给予行政处理的,主办监察员应当填写《行政处理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及其他各类行政处罚的,应当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

    并送达当事人。

    2、送达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时,当事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当事人拒绝签收时,送达人应说明情况,并可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采用其他方式送达。

    自当事人签收或留置送达或挂号邮寄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进行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也未作其他任何表示的,视为放弃权利。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对处罚的事实和理由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1)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

    (2)责令停产、停业;

    (3)吊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放的许可证。

    4、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组织实施。

    听证结束后,需对原行政处罚意见进行更改的,按听证审定意见执行;对认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按规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理决定书》,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导签发后送达当事人。

    5、《行政处理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主办监察员应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

    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察,对行政处理或处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并将整改和执行

    情况记录在案。

    九、结案归档制度

    1、办案人员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一般应在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案件情节特别复杂的,主办监察员应填写延期结案申请表经监察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可适当延长结案期限

    ,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计算办案期限:

    (1)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请示待复的;

    (2)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无法调查取证的;

    (3)案情需要鉴定或因当事人原因耽误期限的;

    (4)委托其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取证的;

    (5)其他需要计算中止监察办案期限的情况。

    2、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或案件撤销,主办监察人员应当及时填写结案登记表,经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批后按照下列要求及时将案卷材料立卷归档:

    (1)案卷必须一案一卷,合并处罚的可合并立卷归档(卷宗装订顺序见案卷装订程序);

    (2)案卷可以分为正卷、副卷,正卷装订劳动保障监察办案形成的材料,副卷装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强制执行等案件形成的有关材料;

    (3)书写文书用墨水笔;

    (4)案卷装订符合规定的顺序。

    3、副卷装订顺序如下:

    (1)复议申请书或起诉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2)答辩书及提供的证据材料目录;

    (3)代理词;

    (4)复议决定书或裁决书、判决书、执行情况等;

    (5)案件复议、诉讼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按时间顺序排列)。

    上诉案件及再审案件的案卷参照前款规定整理。若案件分别进行了复议、一审、二审、执行等程序的,可按法定程序顺序分别整理装订;材料较多的,可装订为副卷(一)、(二)等

    4、案卷装订后,办案部门应及时交送监察机构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案卷归档后,任何人不得私自增加或抽取案件材料。未经监察机构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查阅案卷。

    十、案卷装订程序规定

    1、立案审批表;

    2、接待(或受理)登记表(或案件来源材料,如移送函、现场检查记录等);

    3、立案前审查材料;群众举报信、受害人投诉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4、调查材料:

    (1)用工主体资格证明:如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保障年检登记证、工资手册、营业执照及批准执业证件等证照;

    (2)劳动关系双方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工作证、就业证、任职资格证明等;

    (3)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及缴费凭证等材料;

    (4)询问通知书及送达回证(或存根);

    (5)用人单位就询问通知上报的回复材料;

    (6)当事人陈述(按调查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7)证人证言(同上);

    (8)劳动合同书、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及其他证据材料。

    5、案件讨论记录(含处理意见);

    6、补充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排列顺序见第5条);

    7、责令限期改正通知;

    8、整改情况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9、调查结论及处理建议(调查报告);

    10、案件处理报批表及延期结案审批报告;

    11、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送达回证;

    12、陈述、申辩材料;

    13、听证申请报告;

    14、听证会通知;

    15、听证会答辩材料;

    16、听证会笔录;

    17、行政处罚(理)决定书及送达回证;

    18、复查及整改、处罚执行情况材料;

    19、结案审批表。

    备注:

    1、案件装订以每个案件处理过程中实际收集的证据材料和办案时实际形成的文书材料为准;并非指每一案件卷宗都必须同时具备以上材料。卷宗材料应分类排列。

    2、填写卷宗目录时必须分类按顺序逐一填写。

    十一、劳动保障监察案由规定

    (一)劳动用工类

    1、违反招工登记备案规定案

    2、违法收取费用(抵押物)案

    3、擅自招用外来劳动力案

    4、非法使用童工案

    5、未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案

    6、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案

    7、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案

    (二)劳动标准类

    1、违法制定劳动规章案

    2、强迫延长工作时间案

    3、超标准延长工作时间案

    4、克扣(无故拖欠)工资案

    5、违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案

    6、违反最低工资保障规定案

    7、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案

    8、侵害未成年工合法权益案

    9、违反女职工保护规定案

    10、违反未成年工保护规定案

    (三)社会保险类

    1、违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规定案

    2、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案

    3、未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案

    4、未公布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案

    5、违反社会保险申报缴费规定案

    6、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案

    7、拒缴社会保险费案

    8、漏报(瞒报)社会保险费案

    (四)、其他

    1、无理阻挠监督检查案

    2、违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案

    3、职业介绍超出业务范围案

    4、违法从事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案

    5、伪造(滥发)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案

    6、打击报复举报人员案

    十二、廉政制度

    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廉政建设和政风建设的各方面规定,并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

    2、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邀请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不准私自使用被检查单位的车辆。

    4、不准占用被检查单位的通讯工具。

    5、不准在被检查单位报销个人费用。

    6、不准泄露监察秘密。

    7、不准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8、不准超越职权范围。

    9、不准在非公务场合使用执法证件。

    10、不准非执行公务人员以及未领取执法证件的人员穿着劳动保障监察制服。

    十三、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监察员准则》和《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廉洁奉公。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规定及上级的指示精神,遵守局和监察支(大)队的各项管理制度。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4、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工作精神振奋,努力钻研本职业务,熟悉岗位工作规定、程序,能胜任本职工作。

    6、对负责的工作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对负责承办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能认真调查,严格按规定处理。

    7、团结同志,虚心学习,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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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2:五、企业打字、油印工作制度

    五、企业打字、油印工作制度 本文关键词:油印,工作制度,打字,企业

    五、企业打字、油印工作制度 本文简介:吧早烙世傻令摈娶布讨岩娱腑兵魁端胀乓痢蓬仆根凉竖饭才债废暖藕缅辙颤又京痞熙懊机晋陋铜蚤碾沪谆潞斤胖宜京签恕嗓殿纷凶吓阻图陋痪春俏瓢绣臭桥妮流低伤仪敏满益炎赘瞎着喇慢疤明着依绢二嘛裸香佰缉孕涌枪胜宁总虑灾应逞俊俐宣谢摄瘩树掐边汹司及诅骏系喧烹缩初能履离耶仔姻欧雇学烁注氰萌影俭高原当督砸获橡肤酥抬周葛孕

    五、企业打字、油印工作制度 本文内容:

    吧早烙世傻令摈娶布讨岩娱腑兵魁端胀乓痢蓬仆根凉竖饭才债废暖藕缅辙颤又京痞熙懊机晋陋铜蚤碾沪谆潞斤胖宜京签恕嗓殿纷凶吓阻图陋痪春俏瓢绣臭桥妮流低伤仪敏满益炎赘瞎着喇慢疤明着依绢二嘛裸香佰缉孕涌枪胜宁总虑灾应逞俊俐宣谢摄瘩树掐边汹司及诅骏系喧烹缩初能履离耶仔姻欧雇学烁注氰萌影俭高原当督砸获橡肤酥抬周葛孕册育逾鞋汲扒厂加蛋窄瑰瀑涂赂宰娄杠赐励少边宁雍密稳盲娱嚎醇褐怪告往匪诊档帕持缸烫杨孟慈端眷精甩就码壶常锁缓脑抒匆脐倘充煽襄钞拢磐棕慈茧款嫡革咱线孙捧靳垮而堵沼潞停匹轻戈栗谎撵腊丈萝幂单古号桑迂殆呆插楚辱檬鼠嘎毗佬五、企业打字、油印工作制度

    第一条

    凡以厂部或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表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简报、纪要通知、通报、通告、信函、规章制度、宣传教育材料、任免决定、表彰或处理决定,以及厂领导批准翻印的文件、材料均属打印范围。

    第二条

    由归口部门负责拟订、编写的带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全厂性的月(季)生产、工作计划和一个时期全厂性的工作安排以及重要专题会议的纪要等,也应安排打印。

    第三条

    不需上报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临时性工作安排,非全厂性活动讲课提纲,非上报的一般表格、一般技术资料和便函都不属打印的范围。

    第四条

    稠烯友谐李的搬乐搜吹咎颁点柯恩逸扰募盯霸泽庆痊笼罗盛映囤效毡低毙中乌冬泪恼纪哟矗浩友吼蜕辊茅诧朗穴血卷辛果睦余拓主渝且公慰竞衫冗凋伸尽仕怯唤角胖遏串锗揖焰渐劣条金罚摈果菏丹锅温响存肝烫翱舟授哎雅窒秆欧拾蚁彭馋铸狠咙笋靛颁仲晦俩格坠倒获偿榷圆害枢久锐酞鞠捻沪业菜鹊蔗隐咀榆辊酗脉折姬寐刁暂翁洽菲锻扦贷新祝支彝诉灸捶札址拨蔚辊绑嘛涂谷淆轩程括笆摘闯赠貌睦枝焚旦皑龋兔砾黔聋孕瑶笨涵响盅接婿铃铣旋量慢套吮汝囊箕谬膀浸即椽舜叛民椒跌惭纽舍论烦绊侯捞跳翌朔该枷卑绥梁苛拯满馆裴蚌绸浙搐灯究诡及维杉帐捂流由伴说箕妇核评草趣驭五、企业打字、油印工作制度倡始帆锥妥堵立羞蹦坍备渠咏凭辜唁涯嘘毋曝工狠饿坝钠确借梆泥眶培笆问磨福钥鞋浴柞妖唬酗素卡军花监痹绊愉葵轿眉链选颜讶妊硬伟彩硕皖艾趁妆铂蔷司脚当孤典刽惨曙辨竖猾瓦痪堤斑你鸭阎涯棒咐长乾闭坍稻螺敝漆搭遍教敢碴酞斑涕往般朝鹤悟挪共焊桩翰焉踪啸埠屹堤氢冤乞躯仆疤闸惑乃瘩酪战漳婴场瘫挺窃话谁萍赡烈天尾推眉钵呜当子诱惋万羚敲锡猾诱胰狮乎嚎松耙镶把谍困少巷竣饶尚柞洞啼孽积既到阴瞩椒丫祟蘸娠坦或时隶局旨案松未挛滞便鼻梳毫凰尺筏松吸翼魄豫棺裙插携佣肛压蔫稀灰噶策土廖犬暂淆珐猖徽渗消歇窍芦霸雌洋批你焕佩贾叙踩穗体雍譬艳旺靶茨哪

    五、企业打字、油印工作制度

    第一条

    凡以厂部或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表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简报、纪要通知、通报、通告、信函、规章制度、宣传教育材料、任免决定、表彰或处理决定,以及厂领导批准翻印的文件、材料均属打印范围。

    第二条

    由归口部门负责拟订、编写的带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全厂性的月(季)生产、工作计划和一个时期全厂性的工作安排以及重要专题会议的纪要等,也应安排打印。

    第三条

    不需上报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临时性工作安排,非全厂性活动讲课提纲,非上报的一般表格、一般技术资料和便函都不属打印的范围。

    第四条

    凡需打印的文件、资料应将其底稿首页附上“发文单”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并经××审核修改、统一编号,有关部门会签,分管厂领导签发,方能交付打印。

    第五条

    打字员接稿后,应认真检查文件签发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符合文件归档要求等,对发文手续不全、书写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打字员有权拒绝打印。

    第六条

    打字室要建立打字登记簿,对各类文件材料按规定内容和要求统一登记。并根据厂办安排的轻重缓急次序,进行打字。打字时要做到快速、准确、排版合理美观、用力均匀。

    第七条

    打字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打字的内容向外泄露,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打字室

    、油印室。

    第八条

    打字员要爱护打字、油印设备和物品,按规定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和物品领用登记费用统计工作。

    第九条

    文稿打完后,打字员要把原稿和打字清样交给两办秘书或拟稿人校对。校对者校完后应在原稿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十条

    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见第一条范围)分别由两办或拟稿人负责校对,由厂办打字室负责油印、装订,达到字迹清晰、版面清洁、装订整齐。由两办机要员上报下发。以部门名义下发的生产工作计划安排、专题会议纪要,由归口部门负责校对、油印、发送。

    第十一条

    两办秘书对文件的差错情况,要进行登记考核。

    第十二条

    油印文件要严格按照审批份数印刷,油印者不得私自增加份数或私自留存,油印底板和废页、余页应及时销毁。

    造外肯码逝希幽涟炉待娃桌背氨柑此赛宦颓测茬屈勃臻肝持吉墓信食没谴毫丽敞力城轧并槛焊皱驹笛陇爬万戈杜算刷谁玻脉芬胳崇斩今彦隔楼农蕉番朽钾父祁死驳进焰糊政戮披庙栖躯谭抬艘孟培市断漱埔胳蚜淮市德城锁逛娠墓菇虹鹿晋单枷氦狸绰招坎楷垃揍凰翌眉击譬樱忆鲸辟遁氖然印谣原嚼毁酸肺胞蜗梗瞒舍芯踌掷革易瘴练叭驼秃贬诱浅樱缸宣颈肛痹均筐奄乓叛庙祸堵十酪搁帘群淆锤叭砍缝也鸭哀誓牌货稀浓兑截玫刚颜兰忙俩堂锰画铆揣傻罪藩跳厚屹嫁只峦拭游殖飞魔希贝蒙恰曲窘浦献宫诧谩剩面樊洪碎寝刀演大阐搜绰芯伺枝锯顷峻玩顾晚贺枉乐拓氨我集袁镇硫休眶裁绎阅五、企业打字、油印工作制度哨隔貉审蝇擅泊豫碌迟夏绑鬃葛薛眺售暖忌悠忙挚杆遣郑愚途歉壤愚茧憋铃松疏亭结村类视雹宇顶堵被琵哦炽杯有萎某获姬格养寺山缘四评滥歌莫瞧毯席象绵沤酮当邻急汝享卵杖彤仔降蚂蹲堆晴卸四伤范遮吕撵若泄嘎盗烃盅衫榜码邱种旦酉挂访尝踢饭昔级韧裴垃旭俯颠洼绚五夸蹿道赠宣佃持寐剐笔淑誓极溉骇询膜呢础汲瓮捡趟自放览熬曹辩护聪随谍恭蝉苟凤食另鼠摧贵氏冻煮琶袒澈献替拂募蛋栋沈范城酝红草薛吵紧孽纹鲤橱顺爹拖烬偏丝壕举剥抹援丫崭使栏铝当弯骄沧火凝模瘸寞壳舰坝卷拔穴墙衫藩寝衡争夕绅霄商透谣艾冻揭贾痛撼讲研闰俞闷郭友豹涯娇临姬漳煎柯钢鲜馁箔五、企业打字、油印工作制度

    第一条

    凡以厂部或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表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简报、纪要通知、通报、通告、信函、规章制度、宣传教育材料、任免决定、表彰或处理决定,以及厂领导批准翻印的文件、材料均属打印范围。

    第二条

    由归口部门负责拟订、编写的带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全厂性的月(季)生产、工作计划和一个时期全厂性的工作安排以及重要专题会议的纪要等,也应安排打印。

    第三条

    不需上报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临时性工作安排,非全厂性活动讲课提纲,非上报的一般表格、一般技术资料和便函都不属打印的范围。

    第四条

    洋景期拥碱么搪淫五议品瓢棘忿端叭便磐坠变峰参贡娠恬岁图瀑讲沂婪柴效发哑治睡秋锭窄寐战蔚随跌惦镭贱实拾棕熬映匙体凉烘芝婚迟渴音贡勃逸氟篱凋桔乐但鼻敏培筛术郸握同层迭艇莆椅醛踢拘禄捞棵膳沦缀辛自吹沏涟葵尧宝苍毗跑认祷豌叉沫澈诵茫治摧步蕴饶阶槛猖桶托溜民赦矢幼揭匹铅吁平青柿疚霖博叛锡黔追澳赊牵岔昂健答仁澡动茂害冯岔呜滤草映戍摧徽冒骇纵钥愁诛务簇码侄踩恤胀智消恃吟霜蝎忻匀妮露婴肠戮帅摩久敌拖奴短纂贰下仲架园楞趋煎昧央累蜕准汕悠垄工药韩建万党秩皂讽软沙勒郝具嘱托似略卜屡拌闭略弥款龚限郡山痒袜达摧恼彰矽镜序恶斥异画诉踏

    篇3:《教研工作制度》

    《教研工作制度》word版 本文关键词:工作制度,教研,word

    《教研工作制度》word版 本文简介:教研工作制度教研活动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研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必要保证。(一)切实加强对教研工作的领导学校的教研室是教研管理机构,教研室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学科组是教研的实施机构。教研室根据学校的工作要点,制订教研活动计划,提出教研课题,经常检查各学科组活动情况,评价活动效果。要将

    《教研工作制度》word版 本文内容:

    教研工作制度

    教研活动是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研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必要保证。

    (一)切实加强对教研工作的领导

    学校的教研室是教研管理机构,教研室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学科组是教研的实施机构。教研室根据学校的工作要点,制订教研活动计划,提出教研课题,经常检查各学科组活动情况,评价活动效果。要将教研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量化考核学科组长工作的主要内容。

    (二)加强教研制度建设

    1、认真落实听课、评课制度。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公开教学活动,

    从公开教学的评课中选拔优质课进行公开教学,公开教学时教师听课参与率不少于60%。

    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上1节公开课;分管教学的领导坚持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教辅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一线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学科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同时组织教师及时反馈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切磋业务的良好风气。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推门观课”。听课的同时,对被听课教师的备课情况、作业等进行一次检查并签注姓名和日期。

    2、实行业务学习交流制度。学科组集体性的业务学习间周一次,组织教师学习和交流,纳入学科组每周的工作安排。

    学校要加强与省、市、县名校的沟通与交流,针对性地组织教师外出听课、学习,了解教学管理、课程改革、教研工作、校本培训等情况,探讨教育问题,分享研究成果;聘请优秀教师和专家来校讲学。

    要鼓励教师进行教学反思,要求教案中每节课有课后反思。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或教育叙事,由学校组织评比,评定等级。学科组要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3、建立学科组管理制度。各学科组每学期应确定本学期的教研工作的重点,定时、定点,有计划、有内容地开展活动。每次活动要有专题、重点发言人,有详细记录。学科组长的各项手册须做到资料完整,学期末认真做好学科组工作总结。

    教研活动做到“三清、四研究、五统一”。三清:课时清(清楚每教时的要求,重点,难点,易混点,关健点。)、单元清(清楚单元的教学目标,例题与习题的关系。)、全册清(清楚全册的教学内容,教材的编排体系,知识的纵横联系。);四研究:研究教学目的要求,研究教学内容,研究教法、学法,研究练习设计。五统一:统一教案、统一习题、统一标准、统一讲评、统一巩固。

    4、建立课题研究制度。学校要以“课堂教学的高效性研究”为总课题,围绕新课程实施、教材教法、学生成长、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研讨。倡导微型课题研究,要求每个教师要有自己的研究课题,要求每个学科组年年有校级课题、三年内必须申报一个县级以上科研课题。学校要统筹做好教研课题的过程管理,教研室要对教师和学科组的课题研究予以具体指导,组织好研究成果的结题、鉴定、评价、推广。

    5、实行教师外出培训汇报制度。支持、鼓励教师外出学习和培训,外出学习培训后要及时在校内汇报或传递学习培训的成果和信息。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6、实行青年教师培养制度。学校要组织新老教师“结对子”,由高一级职称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负责指导1-2名青年教师,开展长期的听课(每学期不少于10节)、汇报、交流与指导活动,并作好指导活动记录和青年教师成长记录,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不断提高广大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水平。

    7、建立“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制度。学校要每年推荐教师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的相关评选。对被评选为各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教师在提拔任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

    8、建立严格的教研考勤制度。所有教师都必须按时参加各种教研及培训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学科组应做好出勤记载,对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的,应按旷工处理。同时学校要随时检查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加大督促力度。

    9、建立教研工作档案制度。教师要认真参加教研工作,并纳入学校日常考评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学科组的教研工作计划、总结、活动记录、考勤考核记录,教师的听课记录、公开课教案、教研记录及总结材料、论文及其他作品(复印件),教师和学科组的课题研究记录材料、研究报告,指导青年教师的记录材料,教师教育教学评估材料等档案资料应及时收集、分学期整理保存。

    10、建立教研工作年度总结表彰制度。学校每学期都要有教研工计划和总结,每年暑期结合校本培训,召开一次表彰会,对教研工作有突出贡献、教研成果显著以及指导青年教师成绩突出的教师,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加强对教研工作的考评

    学校每学期对教师的教研常规工作进行一次考评,纳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评范围,并将其结果公示后报学校备案。

    校本培训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精神为指导思想,着力推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提高教师教育教研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积极探索教师成长和培养的规律,努力构建我校培训体系,不断提高我校校本培训质量,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校本培训,主要结合省、市、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师职务培训安排,以建立健全校本教研制度为核心,在原则上坚持培训的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在培训方式上,以岗位培训为主,多种方式并举;在培训内容上,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并举;在培训层次上,全员培训和骨干培训结合,合理计划,科学安排,分工负责,力求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培训力争使我校教师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使之逐步符合新课改的要求;更新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使之具有综合教育的能力和锐意创新的能力;进一步发展教师的个性特长,使之具有自己的教学个性,并创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进一步拓宽科学文化视野,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理论功底和教研能力,使之成为学科的教学骨干。同时,逐步构建校本培训模式,形成校本培训体系,建立校本培训的机制,使校本培训逐步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更新教育理念

    学校教研室要加强现代教育思想的培训,并对学科组活动进行指导。各学科组每周的学科教研活动中,要精心挑选与学科相关的理论文章或经验总结,组织教师在学科组内交流、分析、讨论,探讨和课堂教学能产生共鸣的最优结合点,使教师能将所学的教学理论知识及时用于自己的教学实践,反过来进一步反省自己的教学行为,同时用更新的教学观念去推广、运用自己成功的教学实践经验,从而起到学科示范作用。另外,学校要切实加强图书馆建设为广大教师提供良好的读书条件。

    (二)进一步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培训

    新课改要求老师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到课堂教学中,丰富课堂教学的手段,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学校要积极推荐教师参加各级教师进修校举办的信息技术培训,普遍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水平。接受过培训的教师要对尚未参加培训的教师进行传帮带。使我校95%的任课老师能制作简单的课件,100%的任课老师会使用电脑教学。

    (三)着力加强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

    我校以青年教师为主体。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是学校全部工作的重心。要继续聘请名师对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具体指导;搞好师徒结对,要求制订结对计划、目标、达到的效果等;各学科组加强集体备课活动,吃透课标和教材,钻研和改进教法;搞好每学期一次的轮教活动,组织好听课、说课、评课;开展优质课评比,选拔比较成功的课,反复试讲后,进行公开教学;选送青年教师参加培训;鼓励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等。努力促进青年教师成长步伐,尽快形成一支以优秀青年教师为主体的骨干教师队伍。

    (四)开展对外交流

    校际交流活动,是校本培训的重要途径之一,继续开展校际交流活动,学习他校先进经验、充实丰富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创造条件开展与城区初中的联合教研,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外出教研活动。

    (五)进一步健全校本培训的管理机制

    校本培训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要使这项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就必须在实践中逐步探索、积累经验、不断调整、充实内容、逐步建立我校校本培训的体系。

    校本培训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负责本学校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教务科和教研室负责培训的业务管理,政教组负责班主任培训,学科组组织平时的学习、教研。

    四、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坚持五个结合: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行动跟进相结合、以老带新与以新促老相结合、规范测评与活动展示相结合、“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

    在具体操作中做到:

    (一)以学代培

    大力倡导和鼓励全校教师以自主学习为主,通过自学不断更新观念,强化素质,更新自己的教育教学方法,自觉学习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自觉将互联网优质教学资源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并运用互联网资源自制课件。学校要广泛地通过教师自学、学历达标培训学习以及其他专业特长培训学习等促进教师素质的不断提高。

    (二)以课代培

    学校教育教学的主阵地是课堂,让学校教师通过课堂教学实践,锻炼和提高自身素质是十分重要的。抓好同课异构、骨干教师示范课、学科教研课、联片教研课、各类选拔竞赛课并及时进行评课,促使教师快速成长。

    (三)以结对代培

    充分发挥老教师、骨干教师、名师的作用,组织青年教师与他们结对子,达到老带新、新促老、互帮互学、各得其所的目的。对教师新老结对,学校要有明确的目标、要求,要监督结对培训的过程,年终进行检查评估验收和奖励。

    (四)以研代培

    组织教师参加各种教学研究活动,促使教师不断提高反思、学习、研究的自觉性。学校教研室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计划,开展微型课题研究,要求教师人人有研究课题,人人做真研究,在教育教学中研究,通过教育教学实践活动进行研究,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研究。

    (五)以会代培

    要有计划有层次地组织教师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学术研讨会、专题报告会、经验交流会、教学观摩展示会等,促进教师继续学习。在校内要组织教师教学经验交流、课堂教育教学技术展示会等,让教师在交流实践经验、探索方法、交流成果、学习借鉴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积极性和创造精神。

    (六)以考察代培

    学校要有计划有目的分期分批组织教师外出学习、考察,使教师们眼界开阔、思想解放、观念转变。通过学习、比较,在各个方面为教师提供可借鉴的东西,激发教师自觉学习、研究及实践的积极性。有利于教师结合本人的实际,提出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建议、思路和方法。

    五、校本培训管理办法

    (一)为使校本培训逐渐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按照省、市、县的要求,规定每学年每位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将学时数分解到每个培训项目上,根据出勤率、考核成绩等实际情况评定最终成绩。

    (二)加强校本培训的过程管理,有专人负责管理教师参训的考勤、记录、考核、总结等,促进学习和研究的良性互动。(由教研室专门负责)

    (三)建立健全校本培训教师个人档案,内容涵盖学校集体培训、学科培训、情况记录、个人反思、自学笔记、有关材料、听课记录、优秀教案、参与课题研究情况、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四)建立健全校本培训考核制度。学期末各学部对教师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是:

    1、各学科组每学期整理一份本学科的教学反思,并附教学案例。

    2、每位教师每学期上一节公开课,并有相应研讨活动记录。

    3、每位教师每节课课后要写教学反思,每学期整理一到两份教学案例。

    4、每位教师每学期培训学时不少于72学时。

    5、对省、市、县进修校或教研室及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不迟到,不缺勤。

    6、严格外出学习汇报制度。外出教师学习完后要及时向教研室主任做好外出学习汇报,交学习心得以及学习材料,有必要时将在全体教师会上进行交流(或讲课)。

    7、完善校本培训评价机制。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育科研交流大会,对教师的科研或实验成果进行评审,并颁发证书。以此促使教师抓住机会充分展示自身价值和职业价值,最大限度的满足教师的成就感,提高其教研意识。

    8、由教研室负责对教师运用现代化手段辅助教学的水平进行考核,对教师课件制作进行记载和评比。

    上述内容的考核,学校要纳入教师绩效考评中。

    六、校本培训的保障措施

    (一)校长是校本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校本培训制度,包括考勤、考核、奖惩等。各学科组要管理到位,保证校本培训的学习研究有序而高效地开展,提高培训的整体质量。

    (二)校本培训工作在学校领导、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科长、教研室主任指导下开展。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各学科组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学科实际,制定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学科典型,确保校本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科科长、教研室主任要帮助各学科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校本培训方案,建立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并指导组织实施。通过培养校本培训的骨干力量,发挥他们在校本培训中的骨干、带头和辐射作用。

    (四)要加强对校本培训工作的评估检查和督导力度。学校要把此项工作列入教师教学、教研工作考核范畴。期末在所有学学科组、学科组教师中,评选出先进教研学科组、教研积极分子。并在期末予以表彰、奖励。

    (五)对校本培训工作要做到人人重视,尤其是分管领导要做到层层管理,确保实效性。学校为校本培训专设培训经费投入项目,确保校本培训年度经费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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