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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架人工承包协议

    时间:2021-03-17 12:23:02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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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架人工承包协议 本文关键词:承包,协议

    外架人工承包协议 本文简介:合同编号:项目部:外架人工劳务承包合同贵阳宏欣隆劳务有限公司*年*月*日外架人工承包合同甲方:贵阳宏欣隆劳务有限公司乙方:甲方根据工程施工任务需要,对基础、主体、装饰的脚手架临边防护搭设施工任务发包给乙方承包施工。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甲方

    外架人工承包协议 本文内容:

    合同编号:

    项目部:

    外架人工劳务承包合同

    贵阳宏欣隆劳务有限公司*年*月*日

    外架人工承包合同

    甲方:贵阳宏欣隆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任务需要,对

    基础、主体、装饰的脚手架临边防护搭设施工任务发包给乙方承包施工。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甲方与建设方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和条款及施工中签定的《补充协议》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工程施工人工费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为了使本工程能按期、保质、保量的顺利完成,甲方将本工程的基础、主体、装饰的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搭设分项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承担施工至完成交付验收。

    一、合同工期:

    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乙方无条件满足甲方施工进度及各节点进度工期要求。

    (以项目部发出的开工通知计算),从签定合同之日起执行,超出一天按2000元/天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满足建设方的工期要求,延误建设方的工期要求而造成建设方对甲方的处罚或索赔,由乙方全额承担。如因乙方劳动力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除承担建设方对甲方的处罚外,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甲方2000元,且甲方有权另外安排人员突击施工,按施工费用的1.5倍由乙方承担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严重影响工期(逾期

    5

    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无条件退出施工区域,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80%结算支付给乙方,20%为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若乙方施工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应当承担完全责任(乙方自行善后处理或甲方善后处理乙方承担费用或由乙方以其他方式承担责任)并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留置乙方费用并作相应处理(如:支付善后处理费用、扣取违约金等)。

    根据建设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乙方无条件满足建设方的施工进度及各节点进度工期要求。延误建设方的工期要求而造成建设方对甲方的处罚,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质量标准:优质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贵州省市级文明工地验收标准》,(JGJ59-99)及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并最后获得市级文明工地。同时达到贵州省观摩工地标准。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钢管、槽钢、竹跳板、扣件、油漆、安全网、钢丝绳、绳卡、(不包括吊运材料的钢丝绳及绳卡)塔吊、主电路电缆(三级配电箱以前含三级配电箱)、施工用水。

    2、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工人住宿、食堂、生活用水用电等设施(生活费乙方自理)。

    3、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施工图及图说各一套,及时下发图审纪要、设计变更以及相关的技术、施工文件等。

    4、甲方应及时给乙方下达施工进度计划,对班组工人各工序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及有关的施工技术处理措施和方案;同时监督各工序安全防护措施,质量检查及验收评定等级,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乙方责任

    1、特别约定:①.本工程严禁转包。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转包情况,将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5%结算给乙方,25%为乙方违约金。甲方另外组织班组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扰,若乙方阻扰甲方人员进场施工,每阻扰一日支付双方合同总额5%作为违约金(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违约金累计计算,违约金最低金额不低于5万元。②.双方若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或寻求司法救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甲方办公场所或生产施工场所,每干扰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双方合同总额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计算,违约金最低金额不低于3万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街(政府)游行示威,毁损甲方声誉,每发生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双方合同总额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低金额不低于10万元.上述违约金,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乙方所有人员进场前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报到手续:

    ①.组织进场人员到甲方安全员处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与身份证信息匹配的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并由安全员进行登记造花名册。由乙方制造工资表,上交给甲方进行审核,进行末端支付。

    ②.凭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到库房领取床(具体安排根据现场情况决定)。

    3、乙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现场代表应24小时都在甲方的施工现场或生活区随时听从甲方的安排和指挥。如乙方确因有紧急事情要外出,应以书面报告甲方,并在书面报告中明确由谁代替行使职权(如乙方更换现场代表须经甲方同意,并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凡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岗位的,按脱岗进行处理,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元/次的违约索赔。

    4、乙方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每周星期项目部通知的生产协调会议,参会人员由项目部确定。迟到者甲方有权处以50元/人次的违约索赔;缺席者甲方有权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索赔;对迟到10分钟者则按缺席处理。遇抢工阶段,开会时间,次数由甲方确定。

    5、乙方在承建本工程期间,必须配备一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自检工作。管理员必须24小时留守在施工现场内,随时与项目部管理员人保持联系。其管理员由甲方考核,存档上岗证书复印件,若乙方不配备以上专职人员,甲方按每月3000元/人对乙方进行违约索赔。(甲方对乙方进行绩效考核,以评分制度进行评审,考核内容包括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进度款划拨比例按照考核标准发放)。对考核不合格管理人员,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更换管理人员。

    6、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图说、图审纪要、设计变更及相关的技术、施工文件和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所有验收一次性通过。

    7、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行业标准中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要求进行施工。

    8、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工人的有关安全规程进行施工。

    9、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进行施工。

    10、乙方应负责合同范围内的架料配制,各项需用材料需提前七天通知甲方。

    11、乙方在承建本工程期间,认可甲方和建设方签定的施工合同中的管理规定,如跟乙方有关的,造成建设方对甲方的处罚,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承包材料范围:

    1、除上述第三条第1项内容所规定材料的由甲方供应外,其余如:安全帽、安全带、扳手、便捷式电钻、铁丝、雨鞋、防雨器具等劳保用品,另外行规要求自带的工具、用具等均由乙方自购。即:除本合同要求须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余所有工具、用具及低值易耗物品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以上内容乙方没有购买,可向甲方租用,其费用按甲方公司设备租赁标准执行,租赁金额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安全帽由甲方统一代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提供的各种机具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六、施工承包工作内容:

    1、具体如下:基础边坡临边、主体、外装饰、屋面构架、室内临边、楼梯、卸料平台的搭拆,水平防护架的搭拆,安全网挂设、预留洞口封挡,钢管到场后的刷漆、外架花板刷漆及安拆、施工现场内安全通道搭拆及文明包装、槽钢的刷漆、槽钢挑架层底部所有封拆工作、各楼层锚环安装,槽钢洞口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工作,及槽钢压环,钢丝绳拉环、临边防护等涉及本行规的预埋件的预埋和切割。

    2、钢管、扣件等乙方所需材料到场的下车及归还时的上车工作。与其他作业队伍的配合工作,安全防护与文明施工(含标识、标牌、广告横幅等),现场清洁、场地清扫,以及各次检查验收前的的清洁工作,已搭设好的防护设施及预留洞口封挡移动后一次的恢复工作,加工房临设的搭建及拆除。

    3、各楼层临边防护搭设后楼层的及时清理,若不清理或清理不及时,甲方则按500元/层从工程款中扣除,由甲方另派班组进行清理。

    4、责任区域内的日常清洁卫生工作。

    5、周转材料的及时清理归位和整齐堆码工作,及每次工序完成后的清洁工作。

    6、所属班组工人宿舍的每天的清洁由乙方负责,并将垃圾倒在指定位置。若乙方不及时处理,甲方按每人每天5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甲方派人处理。

    7、其它工作内容

    (1)

    楼层上各道施工工序完毕,须对剩余材料及时清理,及时回收利用,否则按此协议有关的规定执行。

    (2)

    各楼层施工完毕后,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各种材料和建筑垃圾到指定位置。

    (3)

    施工通道处、楼梯口、楼梯过道、施工现场等须随时保持清爽、整洁。

    (4)

    施工工作面上使用各种周转性使用的材料,拆除后须及时清理、分类堆码。

    (5)

    对施工场地架管类外围档及临边防护进行维修管理。

    (6)

    建筑材料和垃圾严禁从楼层上直接往下倒,严禁高空抛物,每发现一次索赔2000元整。

    8、以上所有工作内容、材料和人工费用含在承包单价内,乙方不得再计取任何费用。

    9、项目方和甲方临时安排的其它本工种方面的零星工作内容(以甲方管理人员签字完善的施工图或出具的零星派工单为准)。派工单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缘由。

    七、现场管理:

    1、场区周边环境的文明施工:场区材料的堆码须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及施工管理人员的要求合理分类集中堆放,并按“三一”堆码法(一个面、一条线、一头齐)堆码整齐。做好防雨、防潮、防晒等保护措施,保持场内的布置清爽、整洁,严格按照重庆市文明施工标准施工。

    2、生活区的文明施工:保持生活区的环境卫生清爽、整洁。宿舍每天派人清扫;棉被、衣帽、工具、用具等须合理叠放整齐;烟头集中处理,不得乱扔;宿舍内做到“人走灯熄”;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3、加工设备须加强日常维护、清扫、清洗,用后须及时切断电源,并保持各种防护罩设施完好。做好防雨、防潮措施。违者处以50元/次的索赔。

    4、周转材料按“三一”堆码法堆放整齐,按工程部位及使用要求及时回收利用,不得出现“不分长短、不分规格,一律零乱散放”的现象,否则处以50元/次的索赔。

    5、质量管理索赔条例:

    乙方严格质量预控管理,凡因乙方操作原因或管理原因或未按有关工艺操作规程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包括材料费),同时接受100元/次的索赔。

    6、安全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施工现场的安全“十二个不准”,否则凡违反一条按每人次50元索赔。

    (2)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施工验收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否则违反一条按每人次50元索赔。

    (3)老、弱、病、残或有其它疾病的人员及儿童一律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或进行其它施工作业,否则50元/人次索赔(本工地严禁18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人员进场施工)。

    总之,乙方须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接受甲方相应的索赔。

    7、社会治安及劳动纪律: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须严格遵守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进场5日内,乙方将其所有职工如实登记并附登记照片(一寸或2寸)2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卡,交甲方专职安全员。如乙方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均应遵守劳动纪律,施工现场内严禁打架斗殴,否则处罚2000元/次,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如因乙方员工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造成业主及职能部门对甲方的处罚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另甲方保留2000元/次的索赔权益。

    8、质量验收标准:质量上除达到有关验收规范外,乙方还必须达到:脚手架架体横平竖直,阳角水平钢管伸出小于20cm;安全网搭接平整,封闭严密,水平防护及时到位且同一楼层水平临边防护高度尺寸统一,室内防护整洁无遗漏;采光井、电梯井等的软、硬防护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凡有超上述之标准,乙方应无条件整改并承担费用,若经整改后均不能达到上述之标准,甲方所采取的一切补救措施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达到贵州省建筑行业“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标准。所属的班组成员必须统一着公司制服、佩证、戴好安全帽方能进入施工现场。

    (2)必须服从项目部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服从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元/人次的索赔,情节严重者清除出场,并赔偿损失。

    (3)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制度,违者按章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4)乙方所属工人在施工现场内和生活区内,不论何种原因和理由不得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如有发生,伤重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且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元/次的索赔。

    (5)乙方所属工人在施工现场内和生活区内,如有发生盗窃行为者被捉拿,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一万元的罚金,若被盗物金额超出一万元则按被盗物价值的两倍赔偿,此费用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甲方有权将盗窃者送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6)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应按照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和现场管理制度进行施工。项目中所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产生的单次费用在10000元以下的(含10000元),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所产生的单次费用在10000元至50000元(含50000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费用;所产生的单次费用在50000元以上,甲方承担70%费用,乙方承担30%费用;同时甲方还有权另对乙方处以2000元/次的罚金。

    (7)严禁在施工现场(楼层内)大小便,一经发现处以500元/次索赔。未找到责任班组前由各班组共同承担,找到责任班组后,之前的所有罚款由责任班组承担,另处以2000元/次的索赔。

    (8)临边、洞口的防护不得私自拆除,对必须拆除部位经项目部同意后方可拆除,但完工后须及时恢复,否则甲方另派队伍恢复,按实际发生的1.5倍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八、单价

    1、主体按施工图中标明的建筑面积为结算依据,以

    元/㎡包干,施工中材料转运及其他费用甲方不再承担。具体分配如下:

    ①搭设费

    元/㎡;

    ②拆除费

    元/㎡;

    2、车库按实际搭拆脚手架面积为结算依据,以

    元/㎡包干,施工中材料转运及其他费用甲方不再承担。具体分配如下:

    ①搭设费

    元/㎡;

    ②拆除费

    元/㎡;

    3、工作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各类零星用工按实际发生数量计算,杂工按每工日

    元,技工按每工日

    元执行。装饰施工阶段用卸料平台安、拆按

    元/个.次,挑盘安、拆按

    元/栋/个单独计算(含底部封闭及文明施工包装要求),施工电梯的防护及门的安装按

    元每层计算(含文明施工包装要求)。

    4

    、工作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的单价在施工时及时协商。

    5、以上单价包含所有工作内容和完成合同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费、劳保费、机具费、各项国家规定的所有补贴、高温补贴、安全文明措施费、税金、风险等全包费用。

    6、按现有图纸施工过程中每次设计变更在2000元以内不作调整,单次变更在2000元以上按实际量计算,每次变更必须经项目部和后勤管理人员签字认可。遇变更不及时导致返工,1000元以内无条件返工,1000元以上按实际工程量计算,不允许以派工形式代替。

    7、本合同签定后,无论劳动市场单价上涨因素等其他原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调整单价。

    九、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

    日前向甲方报施工进度,并经甲方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及设计、规范要求时,并按甲方相关规定及流程审批后次月

    日内完成支付。(进度款单价暂按合格标准执行,支付比例按照第四项第5条执行)。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按甲方相关规定及流程审批后,余款(除质保金外)在办理完内部决算后三月内全部支付(乙方应在每次付款前出具工程款的正规劳务发票)。

    十、双方违约责任

    1、甲?a href=http://www.jsfw8.com/jhfy/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讲话垂娑ㄒ笾Ц豆こ炭钕詈筒惶峁┮曳剿杌摺⒃牧希ㄎ迦胀猓┦游ピ肌?/p>

    2、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分项工期完成,延期超过三天,视为违约。

    3、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不能达到甲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视为违约。

    4、因乙方签定合同后,施工达不到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损耗较严重,除承担违约金外,甲方另作两种方案,乙方无条件认可:

    (1)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的50%结帐,乙方必须10日内出场。

    (2)甲方另组织人员进入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施工。

    5、违约金:五万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其中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之规定,均赔偿对方五万元人民币。

    十一、其它

    1、乙方承建本工程,工程须获得贵州省建筑行业“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否则甲方按每栋____

    万元对乙方进行违约索赔。

    2、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应扣除:

    (1)

    食堂借支;

    (2)

    提前支付的工程款;

    (3)

    库房领用的材料及租金费用;

    (4)

    其他班组代做用工费用;

    (5)

    因现场出现质量及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所承担的那部分费用;

    3、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造价的10%(

    元)。本分项工程完工书面移交书经甲方签字完善及乙方人员退场后五日内无息退还80%,余款在竣工验收后5日内无息退还完。

    4、其它约定:

    12、

    在本合同内容以外,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的相关管理办法即《程序文件》、《企业管理制度》、《质量手册》等执行。

    十三、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付清款项后本合同则自动失效。

    方:

    贵阳宏欣隆劳务有限公司

    方:

    甲方代表(委托代理人):

    乙方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合同地点:

    身份证号码:

    签合同时间:

    联系方式:

    10

    篇2:农村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本文关键词:山林,承包合同,土地,农村

    农村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本文简介: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第1条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承包本合同。第2条甲方将其队权属所有的位于一幅土地发包给乙方依法经营农、林业;该幅土地的面积亩。第3条乙方依据本承包合

    农村山林土地承包合同 本文内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第1条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承包本合同。

    第2条

    甲方将其队权属所有的位于

    一幅土地发包给乙方依法经营农、林业;该幅土地的面积

    亩。

    第3条

    乙方依据本承包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不包含在本承包合同的承包范围内。

    第4条

    本承包合同的承包期年限共

    拾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5条

    方同意按每年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每年的承包金总共人民

    元(¥

    元)。

    第6条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齐字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清

    年年度的承包金人民币

    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定于当年的12月30日前交付清,逾期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逾期利息,计至付清当年的承包金之日止;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年度承包金时,出具《收条》给乙方;《收条》为一式两份,甲方一份备存。

    第7条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被政府依法征用时,政府补偿的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面上的财产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时终止,乙方与甲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8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本承包合同自动解除,乙方与甲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9条

    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进行的林、农业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10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第11条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转让、转租该土地给第三方经营,否则,甲方单方有权终止本承包合同,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12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权属无争议,若因土地权属与他方争议,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因此造成乙方合理的经营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合理的经营损失,但最高赔偿数额不得超过甲方依照本承包合同已经收取乙方交付的承包金数额。

    第13条

    本承包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双方认为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一致,以达成的书面协议为准。

    第14条

    本合同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15条

    从合同承包期满的第二日起,乙方遗留在原承包土地内的一切财产全部视为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16条

    本承包合同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合同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

    本承包合同未约定的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18条

    本承包合同从甲方的村民代表、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19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XXXX村委会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村民代表: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

    XXXX

    年XX

    XX

    2

    篇3:分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承包协议书

    分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承包协议书 本文关键词:协议书,承包,经营管理,分公司

    分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承包协议书 本文简介:分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承包协议书甲方:江西省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张志田为开拓安徽省马鞍山市建筑市场,激活经营机制,调动承包者积极性,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同意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系无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分公司,乙方可在马鞍山

    分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承包协议书 本文内容:

    分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承包协议书

    甲方:江西省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张志田

    为开拓安徽省马鞍山市建筑市场,激活经营机制,调动承包者积极性,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系无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分公司,乙方可在马鞍山市范围内承接工程业务。甲方在乙方当地设立账号供乙方独立使用,并对该账户进行合法监管,乙方所经营工程款、投标保证金等相关款项必须汇入该账户,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同意不得转入其他账户。

    二、承包性质: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承包经营马鞍山市分公司,不得超出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马鞍山市分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承包经营方式。乙方负责承担在承包经营期间内马鞍山市分公司所涉及事务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按工程设计年限承担在承包期间所承建工程质量责任。甲方只履行监管职能。

    三、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

    年。从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2、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管理费及缴纳时间

    1、分公司年产值在四千万元以下,乙方缴纳管理费二十万元,超出部分按照1%缴纳;

    2、缴纳时间:按照乙方承建的工程工程款到账比例交付,由甲方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五、税费约定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税务部门及甲方的相关财务制度依法纳税: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其他矿产资源税和建安合同印花税由工程所在地征收,所得税由乙方预交给甲方代缴。如国家税法调整,本协议应按调整税法为准执行。乙方必须加强财务管理,建账建制,以备查。因乙方或分公司经营中所欠税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批准并核发分公司行政专用章、财务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各一枚

    2、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承接、承建工程所需的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分公司参加投标或签订合同等文书须寄回总公司盖章。

    3、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在投标或议标时,甲方尽力提供注册建造师、五大员等证件临时借用。如乙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甲方注册建造师证书,使用期间乙方应每月支付给建造师一万元,各类人员参与投标或派驻现场的费用由乙方按市场标准支付。

    4、乙方对马鞍山市(含所辖区域)建筑市场有自主经营权力,甲方应给予大力协助,但乙方不能零利润或负利润中标。所有中标工程正式施工合同必须由甲方审核签订,并将中标通知书、合同一正一副原件交甲方备案归档。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合同管理相关规定。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或马鞍山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担保、贷款、开具空头支票、抵押、赊欠等合同,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或分公司不得以投标委托人的身份签订任何对甲方不利的书面文件、协议、合同等,否则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7、本协议书有效期内乙方(或以马鞍山分公司名义)所购置的财产归乙方所有,分公司的商誉、企业品牌等无形资产,其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权自行支配承包所获利润(扣除生产经营成本、国家税费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管理费后)如有亏损,也由乙方承担。

    8、甲方负责组织协调乙方所需的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的注册、登记、培训考试、到场投标等工作,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甲方负责协调配合乙方办理经营活动中,所需的银行履约保函、外经证、社保、人员注册、证件证章公证、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但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承建较大工程项目,确实需甲方提供履约保函或保证金支持时,报甲方领导审批后,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办理。

    10、乙方在施工管理中,对已完工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原件除自己保留一套外,必须上交一整套(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地基或桩基检测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备案表、竣工图)等原件给甲方存档备案。

    11、乙方在使用人才或工程劳务分包等方面,都必须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签订用人劳动合同,遵守法律相关条款,建立用人资料档案。因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纠纷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在与甲方的本合同期满前应妥善处理好员工的分流问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承包期间,必须及时结清相关债权、债务,如乙方的赊欠问题导致司法部门冻结甲方帐户或划拨账款,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保证在七天内解冻及归还划拨的账款,逾期乙方除归还划拨的账款及利息外,还应按冻结或划拨账款数的1%/月向甲方支付罚款。如果属于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经营赊欠问题导致司法部门冻结乙方帐户或划拨账款,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保证在七天内解冻及归还划拨的账款。

    七、人员任命:

    甲方聘任乙方为马鞍山市分公司经理,全面负责马鞍山市分公司的工作,但须接受甲方派出代表的工作监督。如甲方派出代表工作不配合造成乙方经营困扰,乙方有权要求更换。但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仅是内部承包合同关系,乙方不得以劳动合同法规定向甲方要求劳动待遇。

    八、其他:

    1、本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限满前60日内,双方协商续约。若双方不再续签承包协议,乙方应当于本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满前10日内无条件向甲方办理马鞍山市分公司的移交手续,同时对马鞍山市分公司(含所辖区内、外承包的项目工程)财务帐目进行清算,清算费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负责对前期(含所辖区内、外承包的项目工程)事务进行了结并承担与之相关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2、本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期满双方不再续约后,乙方承包的分公司(含所辖区内、外承包的项目工程)有未竣工或者未结算完毕的工程,甲方应配合乙方继续承包组织施工至该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或者开展结算工作,直到乙方承包的分公司结清所有工程价款为止;未竣工或者未结算完毕工程的收益或者亏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无故单方终止合同,需赔偿甲方对分公司投资的经济损失,并继续承担终止前的经济活动中的一切经济、法律及相关责任

    4、乙方立足马鞍山市(包括辖区范围内)地区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马鞍山市以外地区承接的项目原则上应与甲方所属专业公司合作并共同进行组织实施

    5、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随时强制终止承包协议,并追究乙方承包责任人相关责任

    6、本承包协议书是乙方承包马鞍山市分公司的主合同,其他围绕本协议履行所涉及的相关补充合同、协议以及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决议、决定均构成本协议书的附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7、未约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将马鞍山市分公司转包(让)给任何第三方经营管理。

    九、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如因乙方承包的马鞍山市分公司所涉工程导致的诉讼、仲裁等情况,造成甲方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律师费用在内)均由乙方赔偿。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实施,在乙方承包马鞍山市分公司期内涉及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款项结清后自动失效。分公司注册成立后5天内应将分公司的全部资料复件给甲方备案(包印章的样章)

    本协议书一式伍分,甲方执三份,乙方两份。

    十一、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决,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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