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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矿业

    时间:2020-09-23 17:24:09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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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XX 矿业有限公司

     X XX 铜矿厂

     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RF—AB—ZD)

     A 版

      编制:安全标准化办公室 审核: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 批准:XXX

     2012 年 1 月 15 日发布

      2012 年 2 月 1 日实施

      目

     录

     一、 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

     1 1 、目的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等规定要求,为了表明管理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承诺,明确责任人员相应职责,使安全生产方针,得以切实贯彻落实,制定本制度。

     2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 XX 铜矿厂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传达、评审与修订。

     3 3 、术语

     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是指企业对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

     4 4 、职责

     1、矿山安全生产方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并由最高管理者负责签发安全生产方针。

     2、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方针的起草,并负责制定、传达、评审与修订的相关工作。

     3、各部门应相应公司的号召,对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献言献策。

     5 5 、工作内容

     5.1 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

     1、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应有员工参与并与相关方沟通,由管理层提出初稿之后,经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方针。

     2、安全生产方针应体现: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企业风险特点,预防伤害和疾病,预防财产损失,持续改进。

     3、安全生产方针应文件化,并由企业最高管理者签发。

     5.2 安全生产方针的传达 1、安全生产方针可采取会议、显着位置张贴、职工培训及再教育内容、印刷在现场安全手册中以及多媒体等形式向员工有效、充分传达。

     2、安全生产方针应传达给相关方。

     3、安全生产方针应能向公众获取或向公众披露。

     5.3 安全生产方针的评审 对安全生产方针应定期评审,以保证安全生产方针的持续适应性。

     5.4 安全生产方针的修定 当外部条件发生了变化,应及时对安全生产广告进行修订,以保证其持续适宜性。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点监控,规范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实现预定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XX 铜矿厂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管理。

     3 3 、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目标:根据企业的管理目标,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基础上确定安全生产所要努力实现的目标。

     4 4 、职责

     4.1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提供矿山安全生产目标设立、沟通、回顾、审批,提供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技术资源。

     4.2 安全环保部是矿山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目标与指标的草案草拟、宣贯、修订、发布等具体工作。

     5 5 、工作内容及要求

     5.1 矿山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制订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企业的长远规划;矿山风险特点;本行业的技术发展动态;预防事故、伤害、疾病和财产损失。

     5.2 安全环保部牵头,选矿厂、生产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参与,在收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指标设想,起草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草案。

     5.3 设立安全生产目标是要考虑以下内容:1)管理评审的结果;2)风险评价的结果;3)以往安全生产的绩效;4)标准化系统评估的结果。

     5.4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员工代表召开座谈会,对目标和指标草案进行审议。

     5.5 安全环保部负责将初审后的草案下发,征求员工意见。

     5.6 安全环保部根据征求意见进行修订,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任进行审核、批准和签发。

     5.7修订后的矿山安全生产目标和考核指标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给各单位、部门。

     5.8 目标与指标应易于理解,并与矿山安全风险相适应,能体现出企业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

     5.9 传达、评审与修订:

     1)以广播、专栏、板报、班前会、员工大会等形式传达至企业每个员工熟知,并将其纳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2)每年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适宜性进行评审; 3)由 安全环保部根据企业生产实际、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内外部条件变化及年度评审情况,及时对矿山目标与指标进行修订。

     5.10 实现矿山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资源配置 1)人力资源:由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及选厂等部门管理人员负责矿山安全管理,矿山配备专职安全员责矿山现场管理。

     2)财力资源:矿山隐患整改资金从安全费用中列支。

     3)物力资源:矿配置应急物资、通讯器材、照明设施。

     4)技术资源:矿山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等相关规定,对矿山的通风、排水、运输、采矿、安全出口等设施,提供技术支撑。

     5.11 矿山安全生产目标应包含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之中。矿山安全生产目标应包含: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努力和行动;事件的影响,如频率、严重性和其他损失。

     5.12 组织实施和检查:矿山安全管理目标与指标展开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制订实施计划和考核指标,安全环保部每年对各单位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监测、修正或更新,并根据实施结果和指标考核情况写出报告书,制订改进措施。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1 1 、目的

     为了识别、获取、评审与更新适用于 XX 铜矿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矿山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特制定本制度。

     2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识别、获取、融入、评审与更新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3 3 、术语

     3.1 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如《安全生产法》等。

     3.2 法规: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3.2.1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

     3.2.2 地方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3.3 规章: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行为或者某一类人员的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3.3.1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的部、委员会和直属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授权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的规范行文件。

     3.3.2 地方政府规章:

     3.4 标准、规范:是作为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者结果规定共同的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并经一个公认的机构批准。

     4 4 、职责

     4.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跟踪;负责识别、获取、融入、评审与更新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提升。

     4.3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已确认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5 5 、工作内容

     5.1 意识的识别、提升、跟踪 5.1.1 安全环保部通过问卷调查,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进行识别。

     5.1.2 安全环保部根据识别的结果,制定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计划,送人力资源部。

     5.1.3 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计划,具体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培训计划,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进行培训。

     5.1.4安全环保部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提升的实施及效果进行跟踪。

     5.2 识别与获取 5.2.1 安全环保部建立有效的渠道来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主要渠道有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

     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团体等,中介服务机构,能够提供此类信息的媒体,如书刊、报纸、杂志、CD、磁盘、国际互联网、商业数据库等。

     5.2.2 安全环保部通过问卷调查,对员工或部门需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进行调查,使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满足员工的需求。

     5.3 融入 5.3.1 各部门在编制或修订,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时,应将识别和获取并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融入到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中,如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5.3.2人力资源部根根据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提升计划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需求调查结果,具体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培训计划,对所有层次人员进行培训。

     5.3.3 安全环保部将确认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汇编成册,发放给相关人员,并提供给相关方和公众。

     5.4 评审与更新 5.4.1 当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颁布施行时,安全环保部将对识别、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进行评审,如为首次颁布施行的,进行补充;如不为首次颁布施行的,在进行更新的同时,废止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5.4.2 安全环保部每年 12 月对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进行评审,发现废止的及时删除或更新。

     5.5 记录 本制度产生的记录由安全环保部保存,保存期三年。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1 1 、目的

     为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2 、 适用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管理。

     3 3 、术语

     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指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在一定岗位上的劳动者个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一种制度,也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4 4 、职责

     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任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批准、评审、考核。

     4.2 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负责安全生产方针的审核。

     4.3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与修订,审查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4 人力资源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4.5 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本部门的沟通。

     5 5 、工作内容

     5.1 制定 5.1.1 各部门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报安全环保部。

     5.1.1.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应按照“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分解”,逐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5.1.1.2 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应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融入到其中。

     5.1.1.3 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应充分体现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要求。

     5.1.1.4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逐级说明。

     5.1.2 安全环保部将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汇总,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矿山的实际,审查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报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审核。

     5.1.3 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提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评审;如审核不通过,退回安全环保部,重新制定。

     5.1.4 矿长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评审通过,矿长批准颁布实施,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下发到领导层、各部门、班组和员工;如评审不通过,退回安全环保部 部,重新制定。

     5.2 沟通 5.2.1 安全环保部组织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员工代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座谈交流,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5.2.2各部门在本部门中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

     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

     5.3 培训 5.3.1矿长组织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学习和培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对安全生产负责。

     5.3.2 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5.4 评审 5.4.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任每年 12 月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如评审通过,继续使用;如评审不通过,对其进行修订。

     5.4.2 当矿山内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法律法规有新的要求、矿山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安全生产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相关方和公众提出合理要求或安全生产目标发生变化等,安全环保部填写《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表》,报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审核,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及时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

     5.4.3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对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提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评审;如审核不通过,退回安全环保部,重新修订。

     5.4.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任组织对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如评审通过,矿长批准颁布实施;如评审不通过,退回安全环保部,重新修订。

     5.5 考核 5.5.1 矿山成立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部门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对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5.5.2 安全环保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

     5.5.3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对前一个季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其结果纳入年终的考评中,作为年终安全风险低押金发放和奖惩的依据。

     5.5.4 凡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取消被考核人员、部门本年度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及评先资格,并予以经济处罚。

     5.5.5 奖惩 5.5.5.1 奖励 1)部门或个人在考核中达到考核标准优良的,按照矿山的有关规定,对该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

     2)部门或个人在考核中达到考核标准合格的,按照矿山的有关规定,酌情对该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

     5.5.5.2 惩处 1)部门或个人在考核中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按照矿山的有关规定,对该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造成较大损失的,则加重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2)一年中有一个季度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本年度评先资格。

     5.6 记录 本制度产生的记录由安全环保部保存;保存期三年。

     五、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1 1 、目的

     为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的任命。

     3 3 、术语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通过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目标的机构。

     4 4 、职责

     4.1 公司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审批,及其他人员的任命。

     4.2 分管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拟定、及拟任命人员的审核。

     4.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全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4.4 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对拟任命人员的审查。

     4.5 相关部门负责拟任命人员的推荐。

     4.6 人力资源部 负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任命人员的培训。

     5 5 、工作内容

     5.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1.1 矿山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1.1.1 原则如下:

     1)符合性原则:是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章的要求。

     2)充分性原则:是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覆盖每一个部门、每一级组织和每一项业务。

     3)可行性原则:是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符合矿山自身特点,并结合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实际,做到切实可行。

     4)从严性原则:是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依据矿山生产特点,属高危行业。

     5.1.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矿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分管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员工代表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委员,安全环保部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常设办公机构。

     5.1.2矿山主要负责人对拟定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审批,并以文件形式下文到各部门。

     5.1.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在全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统一领导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全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如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经

     费、考核方案和重大隐患问题等,积极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系统管理。

     3)确定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贯彻实施,及开展安全检查和各种安全活动。

     4)指导矿山的安全工作。

     5)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6)负责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1.4 矿山主要负责人或委托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5.1.4.1 安全生产会议人员要求如下: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原则上都应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向矿长请假。

     2)负责向部门传达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决定。

     5.1.4.1 安全生产会议频率要求如下: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总结本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季度安全生产会议,总结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年终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次年的安全生产计划。

     4)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应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5.1.4.2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要求如下:

     1)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记录要有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的签字、会议内容等。

     2)对安全生产会议中研究决策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

     3)安全生产会议形成的纪要经主要负责人签发,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部门。

     4)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存安全环保部,年终结束时,进行汇总,并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5.1.5 各部门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发挥本部门的职能,履行其安全职责,共同完成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5.1.6 安全环保部作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常设办公机构,具体实施矿山的安全管理工作。

     5.1.6.1 矿山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熟悉矿山生产工艺、设备及人员情况,具备相应的能

     力,并接受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5.1.6.2 安全管理人员的稳定措施:

     1)矿山应加强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安全管理人员队伍的稳定性。

     2)矿山每年应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流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了解安全管理人员流动原因,应采取措施避免因责、权、利不对等导致安全管理人员流失。

     3)矿山的安全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流动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要保持机构和人员相对稳定。

     4)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的待遇,原则上不得低于同级别、同职务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

     5.1.7 人力资源部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也可进行外部培训。

     5.1.8 安全环保部通过下发文件、宣传栏、培训等方式,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机构、成员构成及其主要职责。

     5.2 人员任命 5.2.1 安全管理者代表任命 5.2.1.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指定矿山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组长为矿山的安全管理者代表,代表专门负责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以确保矿山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建立、实施、保持及持续改进。

     5.2.2 员工代表 员工代表由工会组织选举产生,报公司,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签发任命书。

     5.2.3 特殊人员任命 5.2.3.1 相关部门推荐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负责人、

     安全检查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事故调查员、外部联系负责人、内部沟通负责人、风险评价人员、内部评价人员(自评员)等的拟任命人员,报安全环保部。

     5.2.3.2 安全环保部对相关部门上报拟任命人员进行汇总、审查、调整,初步形成拟任命人员名单,报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

     5.2.3.3 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对拟任命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并提交公司行政办公会讨论。

     5.2.3.4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任组织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评审,评审通过后,主任批准,并签发书面任命书,接受任命的人员同时签字。

     5.2.3.4.1 应依据风险任命员工代表。

     5.2.3.4.2 员工代表的职责应明确,并在工作场所展示。

     5.2.3.5 人 力资源部对任命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标准化系统评价、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

     5.3 记录 本制度产生的记录由安全环保部保存;保存期三年。

     六、员工参与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员工权益保障制度,确保员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

     二、定期收集员工关心的安全、事项。

     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会议形式、公告形式、合理化建议箱、投诉箱、个别员工阅读等形式,收集员工关心的安全、健康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按程序进行了梳理、调查、采纳、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向员工反馈。对员工投诉事项,要根据员工意愿进行保密。

     三、选举员工代表,参与企业各项安全活动。

     员工代表应有代表性,并侧重一线员工。

     四、成立“问题解决小组”处理安全问题,并对“问题解决小组”成员进行了技能培训。

     五、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应正确对待员工的拒绝行为,并对拒绝事项进行公正调查,有效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

     六、采取激励机制调动员工参与安全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企业安环部负责员工参与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八、建立职工参与安全活动记录。

     七、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

     1 1 、目的

     为了对安全标准化系统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及人员得到并使用系统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2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XX 铜矿厂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3 3 、职责

     3.1 矿山主要负责人负责批准颁布安全标准化手册及安全管理制度。

     3.2 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负责安全标准化手册及安全管理制度的审核、评审工作,及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标准的批准颁布。

     3.3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标准化手册及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编制、发放、修订,及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核。

     3.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作业文件(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标准等)的编制。

     3.5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持文件的管理。

     4 4 、工作内容

     4.1 文件与资料的控制范围 4.1.1 文件的控制范围 1)安全标准化手册;

     2)安全管理制度; 3)作业文件(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标准等)。

     4.1.2 资料的控制范围 1)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2)技术资料、图纸。

     4.2 文件与资料的编号 4.2.1 文件的编号规定 1)安全管理制度:XX-ABZD-□□,其中 XX 为矿山代码,ABZD为安标制度,□□为制度编号。

     2)安全操作规程:XX-ABCZ-□□,其中 XX 为矿山代码,ABCZ为安标操作规程,□□为流水号。

     4.2.2 资料的编号规定 1)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a、法律:XX-ABGB-□□,其中 XX 为矿山代码,□□为流水号。

     b、法规:XX-ABFG-□□,其中 XX 为矿山代码,□□为流水号。

     c、规章:XX-ABGZ-□□,其中 XX 为矿山代码,□□为流水号。

     d、标准、规范:XX-ABBG-□□,其中 XX 为矿山代码,□□为流水号。

     2)技术资料、图纸 a、技术资料:XX-ABJZ-□□,其中 XX 为矿山代码,□□为流水号。

     b、图纸:XX-ABTZ-□□,其中 XX 为矿山代码,□□为流水号。

     4.3 文件的版本号 4.3.1 文件版本号用字母 A、B、C、D……表示。A 为第一版,B为第一版,文件从内容上进行了较大(或较重要)的修改,也应升版为新版本号。

     4.3.2 文件从内容上进行了 5 次小范围(或次要方面)的修改,也应升版为新版本号。

     4.3.3 文件每一次小更改,需在文件中注明更改状态。每版文件最多进行 5 次修改,0 为未修改过状态,1 为进行了第一次修改,如A/0、1、2、3、4、5;B/0、1、2、3、4、5。

     4.4 文件的编制、审核、评审、批准和发布 4.4.1 安全标准化手册由安全环保部编制,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核,如审核通过,提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评审;如审核不通过,退回安全环保部重新编制。

     44.2 安全管理制度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各相关部门编制,安全环保部审查、汇总,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核,如审核通过,提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评审;如审核不通过,退回安全环保部重新编制。

     4.4.3 作业文件(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等)由各相关部门编制,安全环保部审查、汇总,安全管理者代表审核,如审核通过,提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评审;如审核不通过,退回安全环保部重新编制。

     4.4.5 主要负责人组织对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进行评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如评审通过,矿长批准发布;如评审不通过,退回安全环保部,重新制定。

     4.4.6 除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初次评审外,矿长每年 12 月组织对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进行评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如发现其符合性、或,适宜性,或有效性得不到充分满足时,应对文件进行修订。

     4.5 文件发放及管理 4.5.1 各部门、岗位使用的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都为受控文件,该类文件不得私自复印使用。受控文件发放范围限于和该文件相关部

     门和员工。

     4.5.2 所有文件的发放应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由安全环保部填写,接受部门(人)在登记签字。

     4.6 文件归档 4.6.1 进入各部门的文件,必须归档保存。

     4.6.2 受控文件如有意外损坏、缺失,必须及时报安全环保部处理。

     1)当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使用人应到安全环保部办理审批更换手续,由安全环保部收回破旧文件并销毁,补发新文件(该文件沿用原受控号)。

     2)当文件缺失后,经安全环保部核实后,办理领用手续(新领文件给予新受控号)。

     4.7 文件修订 4.7.1 评审结果需要对文件进行修订时,安全环保部填写《文件修订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审核,经矿长批准,并及时组织对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进行修订。

     4.7.2 修订后的文件审核、评审、批准和发布,与初次文件审核、评审、批准和发布的程序一样。

     4.7.3 文件修改内容较多或修订次数超过 5 次,应换版,原文件由 安全环保部及时从使用场所收回,用新文件替换,并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注明。

     4.8 文件废除 文件废除由安全环保部做出处理,处理办法有:

     1)旧版正本盖“作废”印章,作为资料备查。一般保留一年后经安全环保部部长同意后销毁。

     2)旧版副本即时统一销毁。

     4.9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XX-ABZD-03)执行。

     4.10 技术资料、图纸管理 技术资料、图纸由生产技术部参照文件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矿山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技术资料、图纸,应生产技术部部长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借阅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应分管副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如涉及公司的机密的,还需主要负责人同意,并且借阅单位同公司签定保密协议。

     4.11 记录 本制度产生的记录由安全环保部保存;保存期三年。

      八 、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公司重大危险源,一般来说,包括公司炸药库、各矿爆炸物品发放站、采空区、塌陷区、危化品库房等; 3、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登记建档制度。登记的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地点、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等。登记建档应当保证档案的完整性、连贯性; 4、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度。

      九 、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重大危险源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所以必须要进行监控和隐患整改; 2、对于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要组织好技术资料,并确立专人进行重点监护,并将监护记录备案; 3、对有关部门和安全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三不准”的要求落实整改; 三定即:

     定解决事故危险品整改措施、定解决事故隐患的日期、定事故隐患整改负责人。

      三不准即:

     对于事故隐患,个人能解决的不准推到班组解决、班组能解决的不准推到区段、区段能解决的不准推到矿部; 4、将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主管领导及安全技术部门汇报;

      5、各区段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整改内容由矿部列入企业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报公司审批同意,各专业部门按计划实施; 6、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列表公布于众,要将整改落实情况登记建档、备查。

      十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在紧急情况下抢救、安全疏散的设施和预案; 2、有关场所应设置安全标志和报警装置:

     3、国家规定危险物品主要有:化学危险物品、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空气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白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4、认真执行国家《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1.9国务院第344号令); 5、认真执行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5.10国务院第466号令):

     6、严格执行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7、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8、公司是民用爆炸物品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应当依法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设置技术防范措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9、公司是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说明:以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单位简称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

     10、危险场所主要有:火灾危险场所、爆炸危险场所、高处作业场所、急性中毒作业场所,以及可能了生透水、滑坡、泥石流、冒落和塌陷的危险场所等。

      十 一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特殊作业指危险性较大,危害程度较高的作业,进行这种作业不仅对作业带有风险,对周围亦可能造成危害,例如高空、高温作业,危险物品处理,危险场所应急处理,大型吊装作业等等。进行这种作业属于强制性授权,并取得许可之后,方可作业。

     二、特殊作业应取得授权,并取得许可之后,方可作业。

     三、应建立授权工作流程识别的制度。

     四、特殊作业就编制作业计划,制定防范措施,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在进行作业前,应将许可范围清单发放给受影响的部门。

     六、责任部门及责任 1、实施特殊作业的部门对本作业负责。

     2、人和许可签发人承担相应责任。

     3、做好记录。

     4、安环部保留记录。

      十 二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公司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伤亡事故统计表、从业人员接尘史、安全许可证、安评报告、环评报告、隐患整改记录、文件记录、职工培训档案、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等; 2、应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3、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数字的准确性负责; 4、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做好档案移交工作,不得将档案和有关安全资料带走或散失; 5、及时做好各类档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安全形势。

     十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l、公司安全考评奖惩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原则的具体落实和延伸,是企业安全生产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容; 2、通过对公司内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评比,奖励先进,惩处落后,以充分调动职工遵章守纪、主动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3、安全奖惩实施的主依据是安全生产总结评比的结果; 4、评比的依据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违章违制记录、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活动情况、安全生劳动竞赛、安全措施计划完成情况、安全合理化建议数量、安全改进措施等有关安全的各方面; 5、对完成任务、达到目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奖励,否则要进行处罚; 6、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公司进行评比有安全一票否决权,对个人的升职; 8、公司各单位应本着促进安全生产的精神,坚持重奖重罚、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重的原则,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安全生产考评奖惩制度; 9、公司修及时建立、修订、完善《经济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安全管理目标》等。

     十四、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督促检查各个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要求,XX 铜矿厂决定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安全生产工作昼夜有人抓,层层有人管。

     一、矿领导带班下井要求 1、下井值班实行 8 小时工作制,在当班值班期间并且必须与工人同时下井和升井; 2、领导升井后对出入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当班对问题的处理结果包括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在交接班记录里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3、矿领导下井带班时间对井下工作全面负责,在值班期间请假或有事外出需调换人员时必须经指挥长同意。

     二、矿领导带班下井期间应履行以下职责 1、加强对井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 2、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发现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 3、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果断决策,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三、矿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办法 1、每个月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予以公告,接受职工监督。

     2、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与其经济收入挂钩,对按照月度计划带班下井并履行职责的,按照绩效工资 100%全额发放;对未按规定带

     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除扣发绩效工资外,还要给予处罚;处罚与下经考核情况同时予以公告,接受职工监督。

     十五、外部联系制度

     1 1 、目的

     为了建立有效的外部联系机制,保证外部信息交流渠道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外部信息交流的管理。

     3 3 、术语

     相关方:是指关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和团体。

     4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方面外部联系的综合管理,汇集和处理相关的安全信息。

     4.2 外部联系负责人具体负责外部联系工作,汇集和处理相关的安全信息。

     4.3 行政管理部负责政府部门有关安全来文的收发工作,以及政府部门的外部信息联络工作。

     4.4 其他部门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安全信息交流工作。

     5 5 、工作内容

     5.1 外部联系对象:

     1)政府部门;

     2)社会团体; 3)社区; 4)员工亲属; 5)周围居民等。

     5.2 行政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将收到的政府部门有的安全文件呈报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后做出相关初理。

     5.3 外部安全检查、参观、访问由安全环保部接待安排,由外部联系人具体办理,并将结果报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

     5.4 其他部门若收到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时,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按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执行。

     5.5 相关方的信息(包括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社区、员工亲属、周围居民等)由安全环保部接受,并保存。

     5.5 外部联系人应以下安全生产事项,与外部进行沟通:

     1)外部关注的安全生产事项; 2)外部团体或个人的抱怨; 3)直接的社会要求。

     5.6 外部联系人对相关方的一般的安全投诉进行处理,并向相关方反馈;安全管理者代表对相关方的严重的安全投诉进行处理,并由外部联系人向相关方反馈。

     5.7 矿山应采用文件形式,及时向外界披露重大安全生产事项,特别是可能影响矿山周围居民及相关方的事项,按照《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执行。

     5.8 安全环保部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报送安全报表,按照《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执行。

     5.9 安全环保部通过广播、报纸、宣传栏、黑板报、通知等形式

     传达、传递矿山有关安全信息。

     十六、内部沟通制度

     1 1 、目的

     为了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保证员工参与安全事务,保证内部信息交流渠道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员工参与安全事务和内部信息交流的管理。

     3 3 、术语

     企业内部沟通:一个组织的沟通效果决定了组织管理效率,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如果能做好组织沟通,对促进企业绩效目标的实现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畅通而有效的组织沟通,有利于信息在组织内部的充分流动和共享,有利于提高组织工作效率,有利于增强民主管理,促进组织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4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负责内部沟通的综合管理,汇集和处理相关的安全信息。

     4.2 内部沟通负责人具体负责内部沟通工作,及矿山员工反映问题的反馈工作,并汇集和处理相关的安全信息。

     4.3 其他部门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安全信息交流工作。

     5 5 、工作内容

     5.1 内部沟通的方式、时机、内容:

     5.1.1 方式:

     1)例行的工作组会议; 2)通讯间报; 3)宣传栏; 4)黑板报; 5)手机短信; 6)内联网等。

     5.1.2 时机、内容:

     矿部和各部门在组织进行以下活动时,应有员工或员工代表参与:

     1)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修订和评审; 2)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特别是作业指导文件(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制定、修订和评审。

     3)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过程; 4)基层管理者在向员工分派任务时; 5)在作业场所安全问题发生变化时。

     6)基层管理者在向员工分派任务时等。

     5.1.2 内部沟通负责人监督检查矿安全状况、汇集、报告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与相关部门处理或上报。

     5.2 内部信息交流 5.2.1 矿长每季度一次与员工召开安全生产事项会议,听取员工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5.2.2 部门管理者通过以下途径,与员工进行内部信息交流:

     1)部门管理者应提前做好沟通计划,每月一次一对一的与员工就重要安全生产事项进行计划性对话,处理特定的或与员工相关的安全问题。

     2)部门管理者向员工分派任务时,应使用正确的任务说明。

     5.2.3 班组长在班前会等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召开会议讨论安全生产事项,收取并处理员工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5.2.4 安全环保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例会,交流系统运行的情况,并将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最新版本的条文及时进行传达。

     5.2.5 安全环保部将每次安全标准化系统内部评价、管理评审的结果以报告书的形式发至相关部门和人员。

     5.2.6 紧急状态下按照《应急管理及响应制度》规定进行信息交流。

     5.2.7 当发生事故时,相关部门按照《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交流。

     5.2.8 员工关注的安全问题反映到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汇集和处理,并由内部沟通负责人及时给予答复。

     5.2.9 内部信息交流双方都应作好记录。

     5.2.10 安全环保部设置专栏展示安全设备状况和使用情况,使员工始终了解安全设备状况和使用情况。

     5.3 记录 本制度产生的记录由各部门保存;保存期三年。

     十七、合理化建议制度

      1 1 、目的

     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献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挖掘和发挥全矿员工对所关注的安全生产事项的作用和潜能,依靠员工做好和促进矿安全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员工合理化建议的管理。

     3 3 、职责

     3.1 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负责合理化建议的组织、评估。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收集、审查。

     3.3 员工参与合理化建议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 4 、工作内容

     4.1合理化建议的内容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矿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的新举措。合理化建议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技术、安全工艺、安全设备、劳动保护技术的改造; 2)安全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安全管理的建议; 3)安全隐患排除,发现问题、安全事故的消减; 4)安全文化的建议。

     4.2 矿山发动员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4.2.1 合理化建议活动要紧紧围绕矿安全生产目标、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开展,在提高安全作业质量,

     搞好文明、安全作业,发挥安全管理效能,增产节约,增效节支,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

     4.2.2 合理化建议活动是长期的、经常性的活动,矿各级管理层要高度重视,要将该活动作为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补充。

     4.2.3 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原责是“信任、鼓励、支持、采用”。

     4.3 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组织合理化建议活动的进行。

     4.4安全环保部通过合理化建议箱或建议表格收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审查,报安全管理者代表。

     4.4.1 合理化建议箱应设置于醒目位置;建议表格应放置于方便获取的地方。

     4.5 安全管理者代表组织合理化建议评估,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

     4.5.1 对已采纳的建议的建议人进行表扬、认可,按照《安全认可与奖励制度》执行。

     4.5.2 对安全生产产生较大影响的合理化建议,对已采纳的建议的建议人进行表扬、认可、奖励,按照《安全认可与奖励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

     4.5.3 对未采纳的建议,对建议人给予必要的解释。

     4.6 记录 本制度产生的记录由安全环保部保存;保存期三年。

     十八、系统管理评审制度

     1 1 、目的

     为使矿山安全标准化系统达到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安全标准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评审管理工作。

     3 3 、职责

     3.1 系统管理评审由矿山主要负责人组织执行。

     3.2 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系统管理评审的相关工作。

     4 4 、工作内容

     一、建立制度 1、建立标准化系统评审制度。

     2、标准化系统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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