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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时间:2021-03-20 12:19:17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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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本文关键词:工作制度,医师,考核,定期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本文简介: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肿医字[2010]33号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请遵照执行。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二〇一〇年九月九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本文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肿医字[2010]33号

    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请遵照执行。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附件一: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附件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略)

    附件三: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附件四:一般程序医师定期考核表

    附件五:简易程序医师定期考核表

    附件一: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执业医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北京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医院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在我院执业的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医师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其中第二年为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在本考核年度内完成。

    第六条

    医院成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负责本院医师定期考核的日常监督管理,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结果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评定、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测评。

    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医师所在科室进行考核,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轮转培训的住院医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成绩由轮转科室分别进行考核,考核委员会对职业道德、工作成绩考核情况进行复核;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委员会与医师所在科室共同负责。

    第八条

    考核委员会应当于定期考核日前60日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也可通过医师所在科室通知医师。

    第九条

    科室应当按要求对本科室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

    第十条

    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以我院医德考评相关规定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第十一条

    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周期内完成工作量和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的情况。

    第十二条

    业务水平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科室按临床医师的专业、级别考核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

    第十三条

    考核委员会根据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于下一考核周期第一年的1月底前将医师考核结果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科室。

    第十四条

    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院级以上的奖励和表彰、完成各级政府部门指令性任务、取得院级以上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第十五条

    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有因违反执业医师法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第十七条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考试考核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第十八条

    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确定考核时间的前十天公布考核人员名单,医师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以书面形式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回避。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同意。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医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九条

    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第二十条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可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暂停其独立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委员会再次进行考核。再次考核合格者,可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再次考核不合格并被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者,停止其医疗工作。

    第二十一条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本办法规定的不合格情形,及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委员会应当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说明:

    (一)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二)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院外医疗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但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实施紧急医学措施的除外;

    (三)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但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实施紧急医学措施的除外;

    (四)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五)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六)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七)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八)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九)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十)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十一)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医德较差的;

    (十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十三)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二条

    医师的考核结果纳入所在科室的年终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二: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略)

    附件三: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为稳妥有序地开展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

    二、考核原则: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内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及业务水平测评。

    (一)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能认真履行有关法规规定的职责;能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并确保工作质量;能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二)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三)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种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相应的外语水平等。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国家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仅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四、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

    (一)一般程序:

    1.条件:除符合简易考核程序条件之外的其他医师,均执行一般考核程序。

    2.流程:由医师本人在

    “一般流程医师定期考核表”

    中填写医师基本信息和个人述职报告,所在科室对医师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签署初步评定意见,报我院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进行复核。所在科室和考核委员会对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评,测评项目包括医师个人述职报告、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对其本人书写的医疗文书的检查。

    (二)简易程序:

    1.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①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并无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2.流程:医师本人在

    “简易流程医师定期考核表”

    中填写医师基本信息和个人述职报告,所在科室考核组长和科主任在医师考核表中签署考核意见,报我院医师考核委员会审核。

    五、考核结论形成

    1.考核委员会根据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和业务测评结果,做出考核结论。

    2.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有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六、考核周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全部考核工作在每个考核周期第二年的十月底前完成。对因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因违反执业医师法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

    七、考核工作接受北京市卫生局的委托和监督,并向北京市卫生局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八、本方案未涉及的其它相关规定按照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执行。

    九、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四:

    一般程序医师定期考核表

    第1页

    医师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科室:

    学历:

    毕业学校:

    从事专业:

    本院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时间:

    执业类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

    执业起始时间:

    医师资格证书号码: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个人述职报告

    (考核周期内个人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成绩)

    医师签字:*年*月*日

    以上由医师本人填写

    一般程序医师定期考核表

    第2页

    考核

    信息

    考核周期:

    考核完成时间:*年*月*日

    科室考核意见

    工作成绩评定: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职业道德评定: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

    科室考评组长(签字):

    科室主任(签字):*年*月*日

    业务

    水平

    测评

    是否符合免测评条件:□不符合

    □符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符合:在考核周期内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

    测评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

    □技能知识考核:

    测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科室主任(签字):

    医院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考核

    结果

    对工作成绩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对职业道德的复核意见:

    同意

    不同意

    考核结论:

    合格

    不合格

    考核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签字):*年*月*日

    备注*考核不合格原因、对考核结果不服并提出复核申请的处理情况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记入备注栏

    附件五:

    简易程序医师定期考核表

    第1页

    医师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科室:

    学历:

    毕业学校:

    从事专业:

    本院工作年限:

    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时间:

    执业类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

    执业起始时间:

    医师资格证书号码: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个人述职报告

    (考核周期内个人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成绩)

    医师签字:*年*月*日

    以上由医师本人填写

    简易程序医师定期考核表

    第2页

    考核

    信息

    考核周期:

    考核完成时间:*年*月*日

    适用简易程序理由

    □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并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

    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年*月*日

    科室考核意见

    科室考评组长(签字):

    科室主任(签字):*年*月*日

    考核

    委员会

    审核

    意见

    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年*月*日

    考核

    结果

    考核结论:

    合格

    不合格

    考核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签字):*年*月*日

    备注*考核不合格原因、对考核结果不服并提出复核申请的处理情况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记入备注栏

    篇2:某某县办公室相关工作制度

    某某县办公室相关工作制度 本文关键词:工作制度,办公室,相关

    某某县办公室相关工作制度 本文简介:某某镇党政办相关工作制度党政办工作职责1、负责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及会议确定的各项方针工作任务的督办。2、负责做好行政事务性工作,管理机关内务和后勤事务。包括后勤、房管、卫生、节假日值班安排,以及办公用品的申报、领取、购置、报修等管理工作。3、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

    某某县办公室相关工作制度 本文内容:

    某某镇党政办相关工作制度

    党政办工作职责

    1、负责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及会议确定的各项方针工作任务的督办。

    2、负责做好行政事务性工作,管理机关内务和后勤事务。包括后勤、房管、卫生、节假日值班安排,以及办公用品的申报、领取、购置、报修等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起草党委、政府文件、工作计划、总结、信息。

    4、负责组织常规会议的筹备和会议记录,并做好印章管理。

    5、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达及来访人员的对外联络工作。

    6、完成党政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文、办电制度

    一、负责来文的接收、登记,及时提交党政主要领导批示,落实文件的承办人员或单位,做好文件落实情况的督办、催办,确保文件流转及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负责党委、政府文件的起草,经由分管领导审核修改后,党委文件提交党委书记审核、签发,政府文件提交镇长审核、签发。

    三、做好公文的归档、立卷。

    四、做好来电登记(主要是会议通知),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五、做好信息的采集、上报。每个月至少有3篇以上信息在市级以上刊物刊登。

    会议室管理规定

    一、会议室(包括四楼、三楼会议室及一楼接待室)的使用由党政办统筹安排,使用者应事先与党政办联系。

    二、会议室应保持卫生整洁。会前应做好调试灯光、空调、音响,备好茶水等各项服务工作,并根据需要做好会中服务,会后要及时搞好卫生,清洗杯具,并关好门窗、电器。

    三、妥善保管会议室设备、物品,凡会议室里的设备物品不允许外借使用。会议室设备的养护维修和定期保洁指定专人负责。

    某某镇办公用品领用制度

    1、办公用品(含打印纸、稿纸、红纸、墨水、灯泡、胶水等)一律由党政办统一购买,各基层所、站、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领取,并实行登记。

    2、接待用烟由党政办统一购买,上级来人由分管领导到党政办领取,并实行领用登记,领用人必须在《接待用烟使用登记表》上填明使用事由,并签名。如遇特殊情况,须自行购买的,先向党政办报告,且到指定店铺购买,实行签单,由党政办定期统一结算。

    3、各基层所、站、部门需打字、复印的材料,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打印。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一、公务接待活动要本着“热情大方、节俭实在、杜绝浪费”的原则,原则上安排在政府食堂,如确需在外接待的,需报经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后勤的领导同意,再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二、公务接待活动须由各分管领导提出,到党政办做好登记,根据党政办的安排,到指定地点用餐。

    三、公务接待要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实行“对口接待”,由分管领导及业务所站陪同。

    车辆管理办法

    一、实行定点维修和车辆保养,每年度由驾驶员根据维修厂、配件店的服务技术、价格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实行定点保养、维修和购买车上用品,不得到非定点修理厂、配件店保养、维修或购买配件。

    二、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后勤的领导同意。

    后勤(食堂)管理办法

    一、干部职工责任:

    1、原则上只有政府干部职工才能在食堂内用餐。

    2、干部职工要严格实行用餐登记制度,主动在上午9:00做好用餐登记,并在午饭时,主动交钱,每人每餐按2元收取。

    3、干部职工用餐时要崇尚节俭,不得浪费。

    二、党政办职责:

    1、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物健康、安全。

    2、凡大米、油、盐、调味品、酒、烟及红菇、香菇等大宗或贵重物品,由镇纪委、党政办、财务室三方确认供应商资格,实行统一采购、把好质量关。

    3、加强库房管理,对进货及食堂物品领取进行登记造册,由镇纪委、党政办、财务室三方审核后,定期向干部职工公布帐单,做到公开、透明。

    三、食堂职责:

    1、及时向干部职工提供可口的饭菜,以及接待用餐(包括早餐和午餐,特殊情况包括晚餐)。

    2、保证食物健康、安全,自行采购由党政办统一采购以外的其他物品,并做好登记,每周与党政办进行核对。

    某某镇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正常工作时间外的来文、来电办理,来人、来访接待,应急事件的处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2、实行驻勤制,值班人员必须按镇值班表的规定,准时到岗值班,做好有关交接工作,做到不脱岗,不漏人。

    3、值班人员因公因私外出必须请假,不能到岗值班的,必须提前做好替班工作,并将替班人员名单报党政办备案,替班人员必须恪守值班制度。

    4、值班人员临时短时外出的,要向值班领导告知去向。

    5、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通讯要保持二十四小时畅通,遇到紧急来电,来访、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4

    篇3:路政工作制度--修改版

    路政工作制度--修改版 本文关键词:路政,工作制度,修改版

    路政工作制度--修改版 本文简介:路政工作制度(西柏坡高速公路-LZ-03)1路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为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根据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处路政管理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1.1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按一般程序办结的路政许可、路政赔(补)偿案件等行政执法活动形成的依法需要归档或者应当提供当事人查

    路政工作制度--修改版 本文内容:

    (西柏坡高速公路-LZ-03)

    1

    路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为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根据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处路政管理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1.1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按一般程序办结的路政许可、路政赔(补)偿案件等行政执法活动形成的依法需要归档或者应当提供当事人查阅的案卷。

    1.2

    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每年不少于两次。案卷评查以随机抽查方式进行,一般抽查数量不少于10件。实际案卷少于10件的按实际数量检查。

    1.3

    案卷评查的内容如下:

    1.3.1处罚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1)

    处罚主体是否合法;

    2)

    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证据与事实是否有因果关系;

    3)

    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4)

    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5)

    是否存在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6)

    立卷是否及时,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7)

    其他需要评查的内容

    1.3.2

    许可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1)

    行政许可主体是否合法;

    2)

    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3)

    行政许可的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

    4)

    许可收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5)

    办理程序、时限是否合法;

    6)

    是否对被许可人进行监督检查;

    7)

    立卷是否及时,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8)

    其他需要评查的内容

    1.3.3

    路政赔偿案卷应对以下内容进行评查:

    1)

    收费主体是否合法;

    2)

    收费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

    3)

    收费依据的原始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

    4)

    办理程序、时限是否合法;

    5)

    立卷是否及时,案卷内容、装订质量是否合格。

    6)

    其他需要评查的内容

    1.4

    路政科(支队)及各路政大队要成立由负责人、内业、外业人员组成的案件评查小组,负责案卷评查工作。路损案件每月评审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年不少于两次,采取定期评查方式进行。

    1.5

    案卷评查结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量化考核内容。案卷评查结果记入个人执法业绩档案。

    1.6

    在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改正。案卷评查工作机构应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予以通报。

    1.7

    结合案卷评查情况,路政科及时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每年年终检查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案卷评查报告。

    1.8

    案卷评查应当一案一评,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格程序和标准,确保案卷评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路政执法公示制度

    为增加公路路政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制定本制度。

    2.1

    行政执法公示的内容如下:

    1)公示辖区路政执法人员基本概况,包括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姓名、行政执法证号和路政检查证号。

    2)公示路政执法办事地点、联系电话,制式车辆号牌。

    3)

    公示路政执法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公路路政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4)公示路政管理职责。

    5)公示办事程序和时限。①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的审批程序;②公路平交道口搭设的审批程序;③公路两侧建筑区内临时建筑审批程序;④非交通标志设置的审批程序;⑤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的审批程序;⑥封闭交通管理的审批程序;⑦公路护路林砍伐的审批程序;⑧路产赔偿程序。

    6)公示路政巡查制度。

    7)公示路政强制措施。

    8)公示公路路政处罚标准和情形。

    9)公示移送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情形。

    10)公示构成犯罪的情形。

    11)公示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益包括辨认执法身份权、知情权、申辩权、听证权、成述权、回避权、复议权、行政赔偿权。

    12)公示占用、挖掘、损坏赔偿标准。

    13)公示违示的处理办法。

    14)公示监督电话、受理部门、地址、联系人和处理时间。

    15)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

    2.2

    将公示内容在办公场所(包括路政许可审批办事大厅)予以公示。

    3

    路政报表月报制度

    3.1

    各大队内业人员每月按要求向路政科(支队)上报各类报表,路政科每月按要求向总队上报。

    3.2

    统计报表的数字资料必须客观真实、准确无误。路政内业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伪造报表数字。

    3.3

    路政统计报表必须按照路政总队统一规定的报表种类、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制,需要说明的要进行说明。

    3.4

    各类报表必须准确、及时、齐全、工整、清晰。

    3.5

    上报报表必须由负责人审核、签章。

    4

    路政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路政票据管理,规范路政收费行为,制定本制度。

    4.1依法收缴的公路路产赔(补)偿费,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河北省损坏(占用)公路路产赔(补)偿费专用收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自制票据或者其他非法票据。凡不使用统一票据,一经查出,没收全部收入并追究有关责任。

    4.2

    票据管理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按规定领销,妥善保管、使用,防止发生丢失和被盗。

    4.3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路政总队、各路政支队两级设置详细的票据明细帐目,对票据的领取、使用、作废、结存和收费等事项进行详细登记,以保证帐票相符、票款相符。

    4.4

    票据的领用、核销要有记录。注明领用、核销的日期,必须要有领用人、核销人的签字。通用赔补偿票据原则上每次只领一本,并严格实行交旧领新制度,在对旧票核对无误后方可领发新票据。

    4.5

    票据使用前,应认真清点,当出现空号、跳号、缺页等错误时,必须将整本收据全部停止全用,及时向上级汇报。填写票据时须按法定程序办理,并按照票面要求逐项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晰、数额要准确,具体负责人和经办人都要写全名,大小写金额数字和票据各联的填写内容必须一致,金额相符。

    4.6

    各种票据不得随意涂改、挖补、作废;不得混用、借用。使用时必须加盖执收财务专用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作废的,各联应保持齐全,并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审定签字后方可作废。

    4.7

    凡收取的赔补偿费由主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及时上交段财务,不得挪用。月报表和财务报表数字必须相符,以备每月不定期抽查票据使用和了解费用情况。

    5

    值班制度

    为增强路政执法队伍的组织性、纪律性,和确保日常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5.1

    各路政大队实行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5.2

    接听电话首先使用标准文明用语“您好,西柏坡路政××大队!”,严禁使用不文明用语。值班报警电话在第三声响起后必须有人接听,严禁长时间占用值班报警电话,应保持值班报警电话的畅通。

    5.3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解答问题要耐心、细心,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并做好电话记录,及时传递、处理各种信息。

    5.4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脱岗、饮酒等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5.5

    值班人员负责做好来客登记及收发登记工作,值班期间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5.6

    值班期间遇有处理案(事)件的当事人要文明礼貌,并热情回答当事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5.7

    值班室所有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5.8

    交接班时要向下一班值班人员详细交待有关事宜和其他注意事项。

    6

    留营制度

    为彰显路政执法人员的精神面貌、提高身体素质和进一步夯实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6.1

    每月各大队组织留营至少一次,留营时间不少于两天,具体日期由各大队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6.2

    留营期间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留营日请假超过四次的,取消其评先资格。无故不到的按旷工处理。

    6.3

    各大队必须认真安排留营日活动内容,做到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通报近期工作情况;评审路政案卷;组织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军事培训;打扫卫生、整理内务;组织各类活动等。

    6.4

    各大队内业人员要认真做好留营日的活动记录。如:留营通知、会议纪要、签到表、活动照片、学习笔记、培训资料、考试试卷、成绩单等。

    6.5

    路政科(支队)将不定期参加各路政大队留营。

    7

    培训制度

    为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提升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维护路产路权,特制定本制度。

    7.1

    各大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及业务知识考试,路政科(支队)每季度组织一次岗位培训及考试。凡考试、考核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者待岗学习,并按管理处相关规定处理。

    7.2

    业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文书制作、上级文件、军训等。

    7.3

    业务培训方式分为:单项培训和综合培训。单项培训指以某一项专业法律法规为内容的培训,单项培训可视工作需要随时举办。综合培训是比较系统的培训,综合培训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7.4

    各大队要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参训人员要做好培训笔记。集中或分散学习达不到15课时的,或没有学习培训笔记的,待岗学习,并按管理处相关规定处理。

    7.5

    建立每月例会制度,交流管理经验和学习心得,分析路政案件,制定相应措施,安排下一步工作。

    8

    廉政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路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超限检测行为,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考核,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确保规范、文明、廉洁执法,特制度本制度。

    8.1

    每月利用留营时间进行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进行党课学习等。

    8.2

    展开对廉政案例的学习和讨论,从明确岗位职责到岗位廉政风险等方面进行梳理反馈,使路政工作真正做到了透明化、公开化。

    8.3

    各大队每年要根据工作重点,将廉政教育同争先创优、同行风建设结合起来,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8.4每位路政队员每年年初均要签订廉政承诺书(见附一),并计入个人档案。

    9

    宣传工作

    为固化以人为本理念,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强化服务意识、延伸服务触角,进一步明确宣传工作的职能定位,特制定本制度。

    9.1

    各路政大队至少每半年对沿线村镇、单位、学校进行一次,路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9.2

    对于新颁布实施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利用新闻媒体(如电台、电视等)对其进行宣传。

    9.3

    各路政大队可通过悬挂标语、条幅,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宣传。

    9.4

    对宣传内容、方式、时间、数量等进行登记。

    10

    路政档案管理工作

    10.1

    路政档案的管理按照《西柏坡高速公路管理处档案综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10.2

    路政案件的归档按照路政总队《文书档案案卷格式说明》内容进行整理。

    附件1:《河北省西柏坡高速公路管理处路政执法人员廉政承诺书》

    附件1:

    河北西柏坡高速公路管理处

    路政执法人员廉政承诺书

    作为西柏坡高速公路的一名路政执法人员,为保证执法的公正性,维护清廉的路政队伍形象,我郑重承诺:

    1、罚款(收取赔补偿费)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

    2、严格执法,不徇私情,依法、依规办理路政案件;

    3、不随意扩大或缩小路产案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索赔和处罚;

    4、不参加影响公正执法的吃请及其他娱乐活动

    5、不故意刁难管理相对人,并向其索要钱物;

    6、不超权限拦截查处超限运输车辆;

    7、不以权谋私;

    8、不参与赌博。

    如违背以上承诺,我自愿接受处分。

    承诺人:*年*月*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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