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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11-11 16:02:47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村规民约 公约 修订

     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社会治理和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 号)以及省民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民基字[2019]39 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屯溪区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扎实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制定、修订、完善工作,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村(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为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提供有力支撑,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组织全程主持制定或修订,加强领导和把关,保证正确方向;坚持合法合规,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精神,不得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发扬民主,集中群众意见,最大限度体现全体村(居)民意愿;坚持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

     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新风;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当地风俗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通俗易懂,简便易行。各镇、街道,村和社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着力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确保201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内容要合法,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侵犯村(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制定或修订的程序要合法,经过提议修改(制定)、确定修订内容、征求意见建议、讨论表决等环节,各环节都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操作。

      (二)民主性原则。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要让村(居)民广泛参与,充分发挥村(居)民积极性和自主性,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做到协商充分、参与广泛,不仅要邀请村级组织成员、村(居)民代表和党员代表等各类群体共同参与商讨,集思广益,取得共识,还要主动征求各级人大代表、市(区)政协委员、镇(街道)驻村居干部、村居乡贤耆老等人员的意见建议,邀请他们参与征集讨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实用性原则。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要结合村居实际,体现村居特色,文体结构不限,体现“一村(居)一约”特色,要按照“易记、易懂、易行、可成习惯”的原则,切实提高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坚持依法而治、依约而行的原则,做到奖罚合理适度,使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真正实现引导、教育、警示、约束的作用。

      四、主要内容

      (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范日常行为。爱党爱国,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共同建设和谐美好村居、社区等。2、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生产秩序,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生活秩序,注意公共卫生,搞好绿化美化;维护社会治安,遵纪守法,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歪风邪气作斗争等。3、保障群众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等群体正当合法权益等。4、调解群众纠纷。坚持自愿平等,遇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互谅互让,通过人民调解等方式友好解决争端等。5、引导民风民俗。弘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勤俭持家等优良传统,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等。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坚持问题导向,尤其要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懒汉行为,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般还应针对违反的情形,提出相应惩戒措施。

      (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构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一般由名称、正文、审议主体、日期四部分组成。名称一般为《xx 村村规民约》、《xx 社区居民公约》;正文可采取结构式、条款式、三字语、顺口溜、山歌民歌等各种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群众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审议主体为 xx 村村民会议、xx 社区居民会议;日期为实施生效的具体时间。

      五、制定程序

      (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或修订程序:1、征集民意。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2、拟定草案。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组织

     群众广泛协商,根据群众意见拟定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草案,同时听取驻村或社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法律顾问、妇联执委等意见建议。3、提请审核。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有关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把关。4、审议表决。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根据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审议讨论,根据讨论意见修订完善后提交会议表决通过。表决应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未根据审核意见改正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应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审议表决。5、备案公布。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应于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十日内,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报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经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严格把关后予以公布,让群众广泛知晓。

      (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程序: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变化以及社情民意等进行修订,修订程序参照制定程序执行。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成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制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推动,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具体推动落实,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要牵头协调,区政法委、区文明办、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动。

      (二)及时动员部署。各镇(街道)要迅速布置本辖区村(社区)村规民约和

     居民公约修订工作,5 月底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组织民政助理、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对村居从事制定村规民约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对村规民约规定内容、制定程序和修订步骤等有明确了解。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加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或修订的主体、程序、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要将督促检查作为经常性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防止流于形式、成为摆设。

      (四)充分发挥作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遵守情况的监督,村(社区)“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村(社区)妇联执委和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群众代表共同参与监督。充分发挥村(居)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

      (五)注重资料收集。村(社区)在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中要注重过程性工作文字、图片等资料的收集,及时建立工作档案。要在 10 月底前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并报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查、备案,并将公示后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纸质文本(一式两份)和电子档报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

      (六)宣传先进典型。要健全完善奖惩机制,通过开展模范村(居)民评选、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注意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做好挖掘、记录、收集、整理工作,推荐优秀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范本。各镇、街道于 11 月底前向区级推荐不少于 1 篇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村规

     民约和居民公约,12 月底前区级将向市级推荐优秀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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