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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达州市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宣传部“达州群众路线网”APP软件、设备及相关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3464

    时间:2020-10-19 11:37:02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达州市 达州 宣传部

     1

     采购项目编号:

     以系统自动生成为准(详见采购公告)

     “达州群众路线网”P APP 软件、设备及相关服务

     ( ( 服务类) )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国·四川(达州)

     磋商文件由招标采购单位共同编制

     208 18 年 年 9 9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4

     第二章

     供应商 须知 ........................................................................................................................................... 6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 6

     二、总则 ........................................................................................................................ 11

     三、磋商文件 ................................................................................................................ 12

     四、响应文件 ................................................................................................................ 14

     五、开标和成交 ............................................................................................................ 18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19

     七、投标纪律要求 ........................................................................................................ 21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22

     九、其

     他 ....................................................................................................................... 22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5

     一、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 27

     (一)磋商函 ................................................................................................................................. 27 (二)承诺函 ................................................................................................................................. 27 (三)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 29 (四)资格证明文件 ..................................................................................................................... 30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31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 32 (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33 (八)商务应答表 ......................................................................................................................... 34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 35 二、响应文件-技术、服务部分 .................................................................................. 36

     (一)技术、服务响应表 ............................................................................................................. 36 (二)服务实施方案、措施 ......................................................................................................... 37 (三)供应商(产品制造商)设立的能为本项目 ..................................................................... 38 (四)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 39 (五)售后服务应答表 ................................................................................................................. 40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 41 三、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 42

     (一)投标报价承诺 ..................................................................................................................... 42 (二)报价函 ................................................................................................................................. 43 (三)报价明细表 ......................................................................................................................... 43 (四)报价表 ................................................................................................................................. 44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 46

     3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 47 第四章

     供应商、投标服务/ / 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 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48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 50

     第六章

     评审办法 ............................................................................................................................................ 56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 66

     4

     第一章

     磋商邀请

     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宣传部(采购人)委托,拟对““达州群众路线网”APP 软件、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

     1、采购项目编号:以系统自动生成为准(详见采购公告)

     2、项目受理编号:DSZC(C)〔2018〕29 号 二、采购:

     项目名称:

     “达州群众路线网”P APP 软件、设备及相关服务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磋商文件自 2018 年 10 月 9 日 起至

     2018 年 10 月 15 日止 9:00- 17:00(北京时间)在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dzggzy.cn)“系统登录”入口,通过“交易主体”使用 CFCA 数字证书登录,报名和下载磋商文件。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应与网上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响应文件上的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应与登录报名后下载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一致。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 2018 年 年 0 10 月 月 9 19 日 日 14

     时 时 0 00 分(北京时间)。

     5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dzggzy.cn),将经数字证书(CFCA 证书)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并将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 2 份密封及数字证书(CFCA 证书)送达开标现场。未成功向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送达、逾期送达响应文件光盘及数字证书(CFCA 证书)的,视为放弃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开标地点: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永祥街 68 号)开标 1 厅。

     九、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sichuan.gov.cn)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dzggz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本次政府采购采用全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在项目开标前所有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均被电子交易系统全部自动屏蔽,任何单位无法获取。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应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书面通知供应商的事项(含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等),招标采购单位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动提示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若未能关注并及时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将自行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 2 号 联系人:冉女士 联系电话:0818-2522909 传真:0818-- 采购代理机构: 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永祥街 68 号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818-3333699 传真: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第 1 包采购预算:400000 元; 第 2 包采购预算:

     元; 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以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对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 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分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仅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 5 分,每累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 3 分,直至扣完为止。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

     一、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且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 项目类型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系:

     ☑ 一般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7 合同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应满足要求: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8 现场演示 □无

     ☑有,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设施。

     9 响应文件递交及份数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dzggzy.cn),将经数字证书(CFCA 证书)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并将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 2 份密封送达开标现场。未成功向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送达、逾期送达响应文件光盘的及数字证书(CFCA 证书),视为放弃投标。

     10 磋商保证金缴纳 1. 金额:¥0 4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即报名(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当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用户注册登录”栏目进入系统,从采购业务栏目“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注意: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未按模块中显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人需通过系统打印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并按要求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交。

     合法保函方式 采用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用户注册登录”栏目进入系统,

     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从采购业务栏目“电子保函”模块中完成保函在线申请,电子保函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投保成功的方视为有效,并将该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

     11 履约保证金 成交总金额的 5%。

     收款单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和《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到采购人处退还履约保证金。

     12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

      联系电话:0818--3333699 13 评审工作咨询 联系人:

      联系电话:0818--3333866 14 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采购人代表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授权评审委员会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成交标供应商 15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评审专家名单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6 成交通知书领取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成交结果。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到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按时领取者法律责任自负。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818--2181199

     10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永祥街 68 号 17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 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

     18 供应商询问或质疑

     1.供应商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审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机代理构提出;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和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4、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5、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 2 号 联系人:冉女士 联系电话:0818-2522909 传真:0818-- 采购代理机构: 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永祥街 68 号 联系人:监督科 联系电话:0818-3333899

     17378424344 传真:

      19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达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8--2675041

     11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地 址:

      邮 编:635000 20 磋商文件的解释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审细则、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内容,其他内容由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宣传部。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是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平台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产品的供应商。

     2.5 “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使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编制后,加密并通过“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以及刻录成 2 份不加密光盘密封后送达开标现场的响应文件。

     3.

     合格的供应商 (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平台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12 4.

     投标费用 (实 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政府采购资格预审,但在通过资格预审后,只能由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后续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无效。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不同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不得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成员或同一单位人员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评审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响应文件格式 (4)供应商、投标服务/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6)评审办法

     13 (7)合同主要条款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或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提问”模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7.4 本次政府采购采用全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在项目开标前所有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均被电子交易系统全部自动屏蔽,任何单位无法获取。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应由招标采购单位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书面通知供应商的事项(含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等),招标采购单位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动提示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若未能关注并及时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将自行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理由同前款 7.5 所述。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4 四、响应文件

     9.

     响应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 )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签字和护照除外。通用、习惯、日常外文等是否翻译成中文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并签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该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

     9.2 外文资料与相对应的的中文译本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质等级确定供应商资质等级。

      1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 6 项规定)。

     15 13.

     知识产权 (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服务,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4.

     响应 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资格部分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实质性要求)。

     14.2 技术、服务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指标、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实质性要求)。

     14.3 报价部分。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14.4 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

     . . 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编写。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

     磋商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16.1 供应商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 10 项规定)。

     16.3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和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

     16 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6.4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16.5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6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 (7)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7 18.1 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8.2 为了保证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响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的 CFCA 电子签章。电子响应文件若无 CFCA 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8.3 如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 20.1 要求或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投标。

     18.4 响应文件必须刻录为 CD 光盘(不需要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供应商自行检查光盘刻录是否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18.5 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磋商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6 供应商必须保证电子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2份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开标日期等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 应 商 必 须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登 录 达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网(www.dzggzy.cn),将经数字证书(CFCA 证书)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20.2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2份密封及数字证书(CFCA 证书)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规定送达,视为放弃投标。

     20.3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刻录成不加密光盘的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确认签字。

     20.4 如系统内电子响应文件与现场递交的刻录成不加密光盘的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系统内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20.5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 21.1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

     21.2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和成交

     22.

     开标

     22.1 开标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参加。评审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程序、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以网上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和网上开标系统显示的供应商名称、磋商保证金缴纳情况,确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2)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刻录成不加密光盘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签字确认后当众宣布。对刻录成不加密光盘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由评审委员会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影响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及时通过 CFCA 数字证书现场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4)现场递交的不加密响应文件(光盘)备查。若遇非供应商责任导致的网上无法正常获取电子响应文件时,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启用不加密光盘响应文件进行开标。

     (5)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未成功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6)主持人宣布参加本次磋商的有效供应商名单,工作人员做开标记录。

     (7)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在指定的区域等候;

     19 响应文件交由评审委员会独立评审,进入评审阶段。

     24.

     响应文件 不予受理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不予以受理: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方式和数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磋商文件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刻录成不加密光盘的响应文件及数字证书(CFCA 证书)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送达的; (3)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履行签到手续的; (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5.

     成交通知书

     2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成交结果。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到达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按时领取者法律责任自负。

     25.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4 经有权主体认定,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应当成交无效的,招标采购单位负责公告已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予收回(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

     20 采购活动。

     27.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27.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4 本项目是否允许合同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 7 项规定)。

     28.

     合同转包 (实质性要求)

     28.1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28.2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合同

     29.1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30.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1.

     合同公告及备案

     21 31.1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 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2.

     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验收

     33.1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

     33.2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3 验收合格采购人应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 3 4.

     申请支付

     34.1 采购人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确认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5.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35.1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22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6.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供应商询问或质疑(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 19 项规定)。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或质疑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质疑函格式及内容)。

      九、其

     他

     本磋商文件中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修订、废止等变化的,按照产生法律效力的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23

     附件:质疑函格式及内容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24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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