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范文大全 古典文学 职场知识 中国文学 公文书信 外国名著 寓言童话 百家讲坛 散文/诗歌 美文欣赏 礼仪知识 民俗风情
  •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竞聘演讲
  • 会议发言
  • 爱国演讲
  • 就职演说
  • 开业开幕
  • 思想学习
  • 征文演讲
  • 经验材料
  • 述职报告
  • 调研报告
  • 工作汇报
  • 年终总结
  • 申报材料
  • 学习体会
  • 企划方案
  • 活动方案
  • 技巧经验
  • 模板范例
  • 思想宣传
  • 经济工作
  • 工作报告
  • 组织人事
  • 反腐倡廉
  • 慰问贺电
  • 先进事迹
  • 思想汇报
  • 入党申请书
  • 党会发言
  • 先进性教育
  • 入团申请书
  • 个人简历
  • 演讲稿
  • 调查报告
  • 实习报告
  • 和谐社会
  • 观后感
  • 读后感
  • 作文范文
  • 自我鉴定
  • 讲话稿
  • 自查报告
  • 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时间:2021-03-06 18:08:09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荒山 造林 承包

    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本文关键词:荒山,造林,承包,合同

    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本文简介:承包荒山造林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乙方承包的林

    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本文内容:

    承包荒山造林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材林、经济林等。

    第二条

    林地山名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积为

    亩,以人工测量为准。

    第三条

    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造林、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

    承包期限为五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

    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

    元,如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款项给甲方。当年承包金计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为基数,从确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实际天数比例计付当年承包金。

    第六条

    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林木砍伐手续。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

    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林。

    第十一条

    1、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国家征占的。

    3、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给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村委会签章:

    镇政府签章:

    林业站签章:*年*月*日

    -

    5

    -

    • 范文大全
    • 职场知识
    • 精美散文
    • 名著
    • 讲坛
    • 诗歌
    • 礼仪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