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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21 12:04:52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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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本文关键词:不作为,实施方案,担当,专项治理

    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本文简介: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组织部门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c党组发〔2017〕c号)和《xx新区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方案》(c党办〔2017〕x号)具体要求,切实发挥组织部门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本文内容:

    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组织部门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c党组发〔2017〕c号)和《xx新区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方案》(c党办〔2017〕x号)具体要求,切实发挥组织部门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慵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也是腐败”“以问责逼促有为、无为不能占位”的要求,按照市委组织部《组织部门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xx新区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部署,聚焦组织部门主责主业,强化“四个意识”,抓住“关键少数”,逐级压实责任,努力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管理监督、追究问责等方面多管齐下,进一步细化“下”的情形,畅通“下”的渠道,加大“下”的力度,以组织部门之担当作为,大力推进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积极营造干事创业强大气场,努力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有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考察考核,及时发现不作为不担当问题

    1.注重对干部的经常性考察了解。把有作为敢担当作为一项重要政治标准,严把人选政治首关,“首关不过、余关莫论”。将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作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不干事、慢干事、耽误事的问题,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健全常态化走访调研机制,通过任职考察、后备干部调研、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随机访谈、定期座谈、问卷调查、突击检查等方式,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广泛接触干部,听取干部的领导、同事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深入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及时掌握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对存在的精神不佳、状态下滑、干劲减弱等不作为不担当的苗头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谈心谈话,积极进行教育引导,做到职务变动必谈、有重要信访必谈、日常工作表现较差必谈、有重大变故必谈。

    2.注重在实践锻炼中考察评价干部。坚持把干部在关键时刻、重大关头中的表现作为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看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在政治原则问题面前能否亮剑发声、敢于斗争,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否迎难而上、挺身而出,检验干部的政治素质、担当精神和能力水平。对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愿为”、患得患失“不敢为”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

    3.注重多渠道了解评价干部。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作为12380举报受理的重要内容,对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实行立项督查,从严从快严肃查处。综合利用信访举报、巡察、经济责任审计、“一报告两评议”等多方面情况,多渠道了解干部,相互印证,深入细致梳理、排查、甄别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二)加大“下”的力度,使干部能“下”成为常态

    4.细化“下”的情形。对照《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细则(试行)》(x党办〔2015〕x号)、《xx新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办法(试行)》(x党办〔2016〕x号)和《xx新区关于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中所列的12种不作为不担当情形和5类22种“下”的情形,以及《xx新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x党发〔2016〕x号)10种问责主要方式,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认定标准,厘清政策界限,切实提高干部能“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5.畅通“下”的渠道。严格执行干部退休、职务任期、事业单位聘任等制度,做到应“下”尽“下”。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担任同一职务;对任期内不作为不担当,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的,应当中止任期、免去现职,不得以任期未满为由继续留任;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对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的干部,应及时调整,超过一年的,必须调整。对非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予以妥善安排。充分运用干部试用期、职务职级并行、干部能上能下等制度,完善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具体政策和工作程序,切实实现“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6.落实“下”的责任。建立干部能“下”的责任体系,在干部工作、组织工作、人才工作、档案管理工作等方面,都要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注重发现不作为不担当的人和事,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防止小毛病酿成大错误。要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对人岗不宜的,对反映存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要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相互印证,准确界定情形,科学把握政策,在充分酝酿、综合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规向党委(党组)提出处理建议,使“摘帽子”、“撤位子”成为常态。

    (三)敢于较真碰硬,强化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追究问责

    7.严格问题认定。对反映存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函询,并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个别访谈、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综合各方面情况后,准确界定情形,科学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在对干部作出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决定前,根据实际情况,可先对干部实行停职检查。

    8.严肃追究问责。坚持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作为不担当的,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不搞下不为例。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或诫勉,试用期内的可延长试用期半年;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试用期内的取消试用期并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已列入后备干部的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接近退休年龄界限不适宜继续安排相应工作的可提前退休;情节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辞退、解聘;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作出问责决定后5日内要填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监督系统(科级版)”(处级干部材料通过本单位记实监督系统导出纸质材料进行报送),将处分问责信息向区委组织部备案。一个月内要办理完毕“下”或“转”的手续。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干部“下”之后的管理监督

    9.建立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负面清单”。因不作为不担当被问责的,责任追究决定一律存入干部人事档案;当年度一律不得评先评优;有影响期的,影响期内一律不得提拔重用;问责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受到问责的,必须限期整改,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采取适当方式对问责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进一步处理。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征求区委组织部的意见。

    10.注重发挥“下”的干部的作用。对受到免职处理等按规定暂时不安排职务的干部,可以安排临时性、专项性工作。对不适宜担任现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当调整到其他单位。对调整下来的干部,有针对性地加强跟踪了解和教育引导。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进行谈心谈话,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给予关心帮助;及时掌握调整下来的干部工作情况和精神状态,支持和鼓励其放下包袱、奋发有为、发挥应有作用。将“下”的干部的日常表现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其今后能否重新任职的重要依据,对积极整改、表现突出、群众满意的干部,可以继续提拔重用。

    三、组织保障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作为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学习的必修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为抓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地抵制和反对圈子文化、好人主义、关系学、“潜规则”等庸俗腐朽文化,不断强化“无功是过,无为是错”的工作理念,自觉做到履职尽责、苦干实干、担当作为。

    2.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围绕中央重大决策和市、区委部署要求,开展精准化专业化培训,提高干部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打破部门、地域、行业、身份界限,加大干部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交流力度,推动干部到主战场、第一线、最基层等急难险重岗位经受考验、增长才干、防止惰性、激发活力。

    3.建立容错机制。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个结合、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指示,按照《xx新区激励干部改革开放创新勇于担当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x党办〔2016〕

    x号)精神,把从严要求干部与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先行先试、探索性试验和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我行我素和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严肃执纪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统一起来,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对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在先行先试中出现失误错误,存在无意过失,但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对因敢抓敢管而造成群众评价结果不理想的干部,要及时给予组织上的肯定,旗帜鲜明地支持先行先试、敢闯敢试的行为,保护敢作敢为、勇于担当的干部,真正为担当负责的干部担当负责。

    4.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长期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党委(党组)书记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组织人事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定期调度,制定本单位组织部门抓好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把市、区委明确要求和从严的态度传达到每个党组织和每一名具体工作人员,实现学习宣传全覆盖,知晓率100%。要加强与纪检、宣传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5.实行问题线索月报告制度。专项治理期间,每个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系人,具体协调推动有关工作落实,联系人发生变化后随时报告备案。实行问题线索月报告制度,每月15日、30日前向区委组织部报送《组织部门发现或受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及处理情况统计表》,随统计表报送相关处理材料,没有情况的要“零”报告。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重点人、重点事要随时报告,重要的政策性问题要及时请示,确保治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区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单位成立检查组,对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始终坚持“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现存在消极对待、敷衍塞责,不敢担当、不敢碰硬、奉行好人主义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篇2:XX州委副书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

    XX州委副书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 本文关键词:不作为,副书记,州委,推进,会议

    XX州委副书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 本文简介:XX州委副书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州委、州政府决定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今天召开全州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目的是对前期的整治工作作简要回顾,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的整治工作任务,进一步传导压力,努

    XX州委副书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 本文内容:

    XX州委副书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工作推进会议讲话稿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州委、州政府决定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今天召开全州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目的是对前期的整治工作作简要回顾,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的整治工作任务,进一步传导压力,努力营造从严从实干事创业环境,为推动xx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总的来看,自上月下旬全州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以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基本完成了动员部署任务,进入了集中整治阶段。州委对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州委姚国华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并专门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集中整治工作;州里及时成立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职责、措施和工作步骤。全州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搭建机构,制定方案,抓好宣传动员,作出工作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投诉、举报。今年一季度,全州已问责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情形问题的各级党政干部29人,其中州管干部16人,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效是值得肯定的,但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一是少数县市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认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积习难改,满足于表面上过得去、形式上能应付,抓集中整治工作一般化;二是个别单位“一把手”还没真正动起来,对整治工作仅限于作了批示、提了要求,当甩手掌柜;三是结合实际不够紧密,少数单位没有把州委、州政府的要求与自身实际结合起来,所制定的方案“上下一般粗”,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以上问题,各县市、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和总结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整治工作有力、高效地推进。

    下面,就开展好下一步的集中整治工作,我扼要讲四点意见和要求:

    一、深刻认识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阻碍的是地方的改革和发展,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影响的是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不作为、乱作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需要。“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说到底是干部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的反映。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解决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州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把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作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刚性约束,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毫不动摇地打好严明纪律、改进作风的攻坚战。

    (二)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需要。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省委下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的决定》提出,实现云南战略任务和宏伟目标,关键在党,关键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彻底转变作风,提振工作激情、提升行政效能,勤奋敬业、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保持清廉本色,凝聚成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我们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把解决发展难题、推进xx发展当成一种责任、一种使命,上下拧成一股绳,横下一条心,凝心聚力干事创业。

    (三)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是实现xx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州的发展正处于“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的关键期,处于全力脱贫攻坚,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要实现这一目标,要靠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带领各族群众团结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但是,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州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党员干部不同程度的存在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精神萎靡、缺乏激情,用权任性、胆大妄为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若不及时坚决纠正和制止,必将影响xx跨越式发展进程。必须坚决扭转不利局面,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和谐干事的发展环境,努力推动xx跨越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刻自查自纠

    坚持问题导向,找深找准和纠正自身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是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在全州的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中,围绕全州干部队伍建设,归纳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各种表现形式,分别是:一是能力不足“不会为”的问题。具体指的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面对新的复杂形势、新的发展需要、新的任务需求,不注重新知识、新理论、新能力的学习研究和储备提升,理不清思路、想不出办法、看不到起色、打不开局面,面对繁重而棘手的工作任务,束手无策,致使工作延误、失误,影响和制约跨越式发展进程的情形。二是动力不足“懒作为”的问题。具体指的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受错误言论影响,当事业发展受限和自身利益受损时,不认真作为、努力作为,不想为、不愿为。比如,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怕麻烦、怕担责、怕多事、怕没“前途”,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开展工作拈轻怕重、虚于应付;服务承诺不兑现,态度冷漠生硬,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三是担当不足“慢作为”的问题。具体指的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心不强,不思进取、作风随便、工作拖沓、碌碌无为,信奉“守好摊子、看好位子、混好日子”。比如,工作动机不纯,摆不正“当官”与“做事”的关系,整天只为自己升迁盘算谋划,混日子、熬资历、等提拔;工作作风浮漂,投机取巧、不愿尽责、不敢担当,“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贯彻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不及时、打折扣,措施不实、推进不力、贻误时机;违反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形。四是用权任性“乱作为”的问题。具体指的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党纪意识不强,法治意识较差,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专权弄政、用权任性,甚至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比如,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执法犯法、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吃拿卡要;执行惠民富民政策走样,与民争利、优亲厚友;违规违纪选人用人,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等情形的问题。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不作为、乱作为”的“4类问题”“22种情形”,精心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认真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反思剖析,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公开公示整改情况。在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坚持分层分类找问题,针对不同层级的干部、不同类型单位,找深找准问题;要敞开大门找问题,真心听取群众意见,使查摆出来的问题让群众认可;要广泛开展交心谈心,触及思想、触及灵魂,把问题列具体、把根源剖析透。此次集中整治,不仅仅是针对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也要参与进来,每个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对照检查,查找自身问题,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不参与自查自纠。

    三、强化措施,抓好“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

    (一)畅通渠道,建立问题发现机制。从今天开始,州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州纪委监察局网站上开通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投诉专区,并在州级各主流媒体上广泛宣传,公布了来信、来访、网络等其他举报方式,下一步还将在州直各部门设立举报箱,畅通各类监督举报渠道。各县市要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系统“12388”和组织系统“12380”电话举报平台等,尽可能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各部门党委(党组)也要及时向外公布本单位本系统的举报电话、网址、邮箱等,并抓好受理和线索移送工作。纪检、组织、人事、审计、党政督查机构、人大政协监督机构等部门要建立起问题线索定期移送机制,加强对党政督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干部监督的结果运用,加强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各类问题线索的收集和督办落实。要着力延伸监督触角,从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纪律检查、随机调研、走访企业工作中收集线索,从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曝光中查找问题。通过群众举报、上级督办、部门移送、媒体曝光、监督发现等各种渠道,及时发现和受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分级办理,建立快速核查机制。各级各部门发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要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在第一时间深入实地开展调查核实、固定证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按性质、程序、层级及时调查核实。属于州管干部问题线索的,由州纪委、州委组织部调查核实;属州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的,由相关部门党委(党组)或派出纪工委、纪检组调查核实;属县市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的,由各县市纪委和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反映问题经查属实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及时予以澄清事实,维护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研判,严肃分类处置。针对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把情况搞清楚,把症结分析透,把对策想明确,科学研判、分层分类、妥善处置。属于能力不足“不会为”的,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针对干部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和法规培训等,增强干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信心和能力,并责令其在2个月内限期调整状态;属于担当精神缺乏“懒作为”、“慢作为”的,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在2个月内限期整改;整改期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考察认定,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视其整改情况作出继续留任或调整、问责的建议。属于用权任性“乱作为”的,该问责的问责、该纪律处理的纪律处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听招呼、我行我素、屡教不改的干部职工,一律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要强调的一点,对干部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客观公正、审慎对待,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与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进改革的无意过失和以权谋私区分开来,注意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中的失误,营造鼓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领导,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州委、州政府对这次集中整治工作态度非常坚决。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各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动真碰硬,确保集中整治立竿见影,取得明显成效。

    (一)要抓住“关键少数”。集中整治能否取得成效,要看能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要抓住“一把手”,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因此,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整改落实,不当“甩手掌柜”,真正做出样子、树起标杆;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小过即问、小错即纠。在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同时,要把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以及直接服务基层群众的涉农、涉路、医保、社保、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列为集中整治的监督重点,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要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市、各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走访调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信访督办等方式,深入重点场所、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点,点对点、面对面地纠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整合力量,适时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切实把问题解决在一线、解决在末端。

    (三)要从严执纪问责。对经查实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运用好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措施,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应当根据其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对非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的,应当予以妥善安排。要严格结果运用,对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受到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问责处理的,半年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走过场、流于形式、无工作实效,群众不满意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领导不力、监督不到位,导致本地本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同时,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儆效尤。

    (五)要建立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分析研究“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生的特点规律和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决破除干部培养使用上论资排辈、四平八稳的思维定势,健全完善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激励机制,逐步推进形成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

    同志们,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是我州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把集中整治的每一项工作做扎实,确保取得明显的成效,为全州实现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3: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四篇简稿

    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四篇简稿 本文关键词:不作为,心得体会,党员干部,四篇简稿

    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四篇简稿 本文简介: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四篇简稿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一)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优化发展环境中的重要职能作用,推动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全省发展整体环境持续优化,我省于近日出台司法行政系统整治和优化发展

    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四篇简稿 本文内容:

    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四篇简稿

    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优化发展环境中的重要职能作用,推动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全省发展整体环境持续优化,我省于近日出台司法行政系统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龙江全面振兴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东北地区环境建设的重要批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坚持提高行政效能与改进作风相结合、严格行政问责与鼓励干事创业相协调、整治发展环境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统一,紧密联系司法行政系统环境建设实际,重点整治法律服务行业、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执法领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存在的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强化规则意识和服务理念,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文明服务、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方案确定重点整治任务,要重拳整治法律服务行业服务不优、刁难勒卡问题。严肃查找和治理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活动中,是否坚持依法办事、公开办事,服务承诺是否落实到位;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在办理群众和涉企法律服务事务时,是否存在推脱躲挡、欺蒙群众、吃拿卡要等问题;收费项目、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强行服务收费、搭车收费、收取赞助等问题。律师行业是否存在私自接受委托、收费不办案、办案不尽责等问题;公证行业是否存在违反程序办证、办人情证、假证、错证等问题;司法鉴定行业是否存在鉴定标准不统一、内部管理不规范、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等问题;法律援助中心(所)是否存在专款不专用、搞选择性援助、办案敷衍应付等问题;基层司法所是否存在漠视群众矛盾化解诉求,对安置帮教对象歧视、不管不问等问题。

    同时,要深入整治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等执法领域违规执法、不公不廉问题。严肃查找和治理狱(所)干警教育管理是否到位,“六条禁令”、“六个一律”落实是否到位,是否仍然存在打骂、体罚、侮辱、虐待罪犯和戒毒学员的现象,对涉及的违纪干警是否严肃追责;干警是否存在执法不公不廉,徇私枉法,发生监管失职、场所失序等问题;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环节,是否存在徇私舞弊、弄虚造假、把关不严、失职渎职等问题。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虚管等问题。同时,要严肃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懒政怠政问题。突出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二)

    宣威市双河乡财政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教育整治工作,切实推进了财务人员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促进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在财政队伍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思想教育,让财政干部深刻认识到防治“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防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推进自查整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排查,采取个人自查、干部互查等形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对财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查出和征集到的问题及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三是推进防控机制建设。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权力运行实施“全天候”“无障碍”监管,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重点防治财政干部能力不足、动力不足、担当不足等“不作为”问题,杜绝财务人员不守纪律、有法不依、以权谋私等“乱作为”问题。

    四是推进党风、政风和作风建设。严格纪律,对财政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部门权力清单,健全完善部门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五是密切干群关系,调动干部积极性,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切实促进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地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接受群众监督。

    2016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3)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优化发展环境中的重要职能作用,推动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全省发展整体环境持续优化,我省于近日出台司法行政系统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龙江全面振兴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东北地区环境建设的重要批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坚持提高行政效能与改进作风相结合、严格行政问责与鼓励干事创业相协调、整治发展环境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统一,紧密联系司法行政系统环境建设实际,重点整治法律服务行业、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执法领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存在的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强化规则意识和服务理念,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文明服务、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方案确定重点整治任务,要重拳整治法律服务行业服务不优、刁难勒卡问题。严肃查找和治理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活动中,是否坚持依法办事、公开办事,服务承诺是否落实到位;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在办理群众和涉企法律服务事务时,是否存在推脱躲挡、欺蒙群众、吃拿卡要等问题;收费项目、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强行服务收费、搭车收费、收取赞助等问题。律师行业是否存在私自接受委托、收费不办案、办案不尽责等问题;公证行业是否存在违反程序办证、办人情证、假证、错证等问题;司法鉴定行业是否存在鉴定标准不统一、内部管理不规范、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等问题;法律援助中心(所)是否存在专款不专用、搞选择性援助、办案敷衍应付等问题;基层司法所是否存在漠视群众矛盾化解诉求,对安置帮教对象歧视、不管不问等问题。

    同时,要深入整治监狱戒毒和社区矫正等执法领域违规执法、不公不廉问题。严肃查找和治理狱(所)干警教育管理是否到位,“六条禁令”、“六个一律”落实是否到位,是否仍然存在打骂、体罚、侮辱、虐待罪犯和戒毒学员的现象,对涉及的违纪干警是否严肃追责;干警是否存在执法不公不廉,徇私枉法,发生监管失职、场所失序等问题;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环节,是否存在徇私舞弊、弄虚造假、把关不严、失职渎职等问题。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虚管等问题。同时,要严肃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懒政怠政问题。突出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2016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4)

    宣威市双河乡财政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教育整治工作,切实推进了财务人员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促进了“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在财政队伍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思想教育,让财政干部深刻认识到防治“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防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推进自查整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政风险排查,采取个人自查、干部互查等形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对财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查出和征集到的问题及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三是推进防控机制建设。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权力运行实施“全天候”“无障碍”监管,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重点防治财政干部能力不足、动力不足、担当不足等“不作为”问题,杜绝财务人员不守纪律、有法不依、以权谋私等“乱作为”问题。

    四是推进党风、政风和作风建设。严格纪律,对财政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部门权力清单,健全完善部门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五是密切干群关系,调动干部积极性,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切实促进政务公开,及时有效地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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