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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篇

    时间:2021-05-17 20:10:27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 市场秩序

     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 为全面贯彻为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精神,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全市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有效整治“天价岩茶”乱象,维护茶叶市场秩序,推动整治“天价茶”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富农惠民的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在我市前期“天价茶”专项整治基础上,持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整治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从源头抓起,加强茶叶生产、加工、营销等全过程监管,全力规范岩茶市场营销行为,严厉打击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不明码标价、串通操控价格、标签不合规等各类违法行为,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惩一批不法茶企,收缴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吊销一批严重违反食品生产许可法律法规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形成高压态势,倒逼企业规范超承诺价销售搭售茶叶、私下交易或上市销售价格高昂的“非卖品”“品鉴茶”、市场恶意炒作、价格虚高、恶俗花名等问题,有效遏制天价岩茶乱象,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维护武夷岩茶市场秩序,助推武夷岩茶市场健康发展。

     二、整治对象 全市范围内所有涉茶产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包括茶叶生产经营企业、包装生产经营企业、包装设计单位、各类茶叶品牌直销店、分销店和高端茶馆,以下简称“茶企茶商”),特别是价格高昂、名称恶俗的茶叶生产经营者。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食药总监)

     协助管理:(市管干部、一级主任科员)

     (市管干部、一级主任科员)

     (市管干部、四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分工:全面负责整治行动;负责督促、指导、参与各市场监管所整治行动的开展及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整治期间有关茶企茶商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整治期间发现的案件办理和督促;负责整治期间的材料收集和工作信息的发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协调股,具体负责协调整治行动,为联络员。

     四、整治工作专班 经研究决定,在领导不变、组织不变、机制不变的前提下,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综合股:

     党委办:

     知识产权股:

     安全协调股:

     食品安全股:

     产(商)品质量安全股:

     市场服务股:

     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稽查大队\市场监管所:

     景区\市场监管所:

     市场监管所:

     市场监管所:

     市场监管所:

     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要专门负责整治行动,遇有重要任务随时集中办公,服从调度,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队伍不散,推进整治行动有效开展。

     五、整治重点 (一)开展茶叶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检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涉茶企业信用监管档案,重点核查茶叶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证照齐全、亮照经营,督促茶企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责任股室:市场服务股、食品安全股、审批股)

     (二)开展茶叶生产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情况专项检查。突出强化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检查茶叶生产企业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识等重点环节、重点问题,重点查处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茶叶原料来源和产地不明、加工过程中违规添加香精色素和其他非茶类物质、未按照要求开展产品检验、标签标识不规范、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茶叶产品、未有效落实“一品一码”等问题,督促生产企业如实标注茶叶产地来源,如实标注产品信息,如实宣传产品信息。(责任股室:食品安全股)

     (三)开展茶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对生产企业直营、连锁经营等重点茶叶销售者的检查,重点查处经营标签标识不规范、产品质量等级虚标乱标等违规行为,督促重点茶叶销售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责任股室:产(商)品质量安全股、食品安全股)

     (四)开展茶叶市场价格巡查。对茶叶市场开展价格巡查。认真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串通操纵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上架销售“非卖品”“品鉴茶”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旅游市场中出现的“天价茶”现象加大检查力度,坚决防止不良商家通过炒作、销售“天价茶”进行非法获利,扰乱茶叶市场秩序,损害武夷岩茶品牌形象。(责任股室:安全协调股)

     (五)开展茶叶虚假广告专项检查。开展茶叶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检查。加大对在广告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宣扬低俗庸俗媚俗等“恶俗花名”以及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虚假广告监管,聚焦重点平台,加大

     对辖区内传统媒体、重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茶叶广告行为的监测监管力度。(责任股室:市场服务股)

     (六)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茶叶市场虚假宣传、过度炒作等行为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通过非广告宣传形式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虚假宣传行为。(责任股室:安全协调股)

     (七)开展“武夷岩茶”“大红袍”等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宣传,引导鼓励茶业生产企业、经营户申请使用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志;指导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权利人,加强对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志的使用许可和授权;指导地理标志商标(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志被使用许可人和被授权人,规范地理标志商标及专用标志使用。查处未经“大红袍”商标注册人使用许可或未经“武夷岩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权利人授权的违规使用行为;查处不规范使用“大红袍”地理标志商标或“武夷岩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志行为;查处假冒、仿冒“大红袍”地理标志商标或“武夷岩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专用标志行为。(责任股室:知识产权股)

     (八)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茶叶专项行动。开展茶叶线上线下一体化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办、督办重大、特大、有影响力的案件,重点查处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伪造食品生产日期,虚假标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奖信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科室:稽查大队)

     (九)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充分发挥 12315 消费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建立茶叶市场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制度,积极受理各类扰乱茶叶市场经营秩序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收到的举报投诉案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分流至各辖区市场监管所,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科室: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六、整治步骤 (一)组织动员部署阶段(2 月中旬至 2 月底)

     立即开展调查,约谈核心茶企,实地检查媒体报道的茶商、茶企,落实媒体报道反映问题;摸清全市茶企、茶商底数,准确掌握茶叶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召开专题会议,迅速成立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行动。

     (二)开展专项检查阶段(3 月初至 4 月中旬)

     工作专班所列各部门应从经营许可、食品质量、价格、广告、地理标识保护等十个方面入手,对本辖区内价格排名靠前、名称恶俗、高端知名的茶企茶商予以重点综合检查,对核心茶企直营、连锁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发现的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天价岩茶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问题线索和在营销中渲染享乐奢靡、特权思想的不良行为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置。同时,综合运用舆论宣传、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约谈重点对象等手段,集中开展政策宣传,督促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合理定价、规范定价,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4 月中旬至 4 月底)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应召集重点企业、相关经营者开展约谈,加强行政指导,提出进一步规范的要求,督促自觉整改违法行为,各办案机构要集中查处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在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基础上,应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提炼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七、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天价岩茶市场乱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影响恶劣,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武夷岩茶”的品牌形象,助长了不良风气,甚至有可能诱发“四风”和腐败问题。茶叶是我市重要的富民产业之一,关系到整个市茶农和茶企的可持续发展。开展茶叶生产加工的专项整治是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所在、是支持我市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有利时机,切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茶产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二)讲究方法,注重结合。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在规范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逐步规范”的思路。同时,要将整治行动的开展与支持我市经济建设工作相结合,与支持、服务和促进茶企茶商发展相结合、与 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相结合等,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以达到最优效果。

     (三)强化沟通,形成合力。一是要强化内部沟通。各股、直属单位要强化业务协作和沟通,加强对各市场监管所工作的指导;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主动按要求向局食品安全股报送有关材料和信息,确保工作的衔接。二是要强化协作。

     要注重加强同茶业局、农业局等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研究解决对策、强化共管意识,形成监管合力。

     (四)宣传引导,舆情监测。通过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报道我局加强茶叶市场规范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树立“平价也能喝好茶”的消费理念,消除“以价论质”等错误认知,维护武夷茶清新、清亲的品牌形象。督促茶叶生产经营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规范宣传,引导形成理性消费的市场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全面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真实信息,澄清网络谣言,维护茶叶市场价格秩序。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综合股负责收集当日、每周及整治行动各阶段的检查成果和检查图片,形成经验材料和信息发布。各相关部门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实际问题,认真总结经验,于每阶段工作结束后 2 日内要及时将阶段性行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2)和行动小结报送至综合股,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 近日,xx 省农业厅、xx 省工商局、xx 食药监局、xx 省物价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茶叶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茶叶生产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茶叶产业健康发展。县局决定在全县茶叶生产经营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一、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一批违法加工茶叶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不合格茶叶的经营企业,建立茶叶生产和流通溯源监管长效机制,维护我县茶叶品牌的良好形象,推动我县茶叶产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茶叶生产加工企业; (二)茶叶批发经营户、茶叶经销商店(超市、商场)等。

     三、措施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茶叶生产经营单位的摸排工作,对茶叶生产经营户要逐一建立工作档案,在 9 月中旬要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对辖区所有茶叶生产经营者要开展法律法规、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企业主体责任和职业道德宣传培训工作,实现 100%的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全部接受培训和教育,对无照证生产经营茶叶的经营户要引导其办理相关证照,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

     (二)完善茶叶生产经营追溯体系。

     一是督促茶叶生产经营者按照《xx 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茶叶生产加工企业要按规定将原料供应、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销售管理等信息上传到漳州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以下简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同时积极引导茶叶加工和经营户完善标签标识。二是督促茶叶经营者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茶叶批发经营户应登陆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及时将采购信息、销售信息、客户信息等上传至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批发茶叶时要打印有追溯码的销售凭证,做到证随货行,茶叶零售商在购进茶叶时要求索验打印有追溯码的销售凭证,作为追溯证明,不得购进无追溯凭证的茶叶。

     (三)加大茶叶质量抽检力度。

     开展茶叶质量专项抽检,在茶叶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监督抽检;对全县茶叶生产企业、批发经营户、茶叶专营店、商场超市等环节进行专项抽检,将农残、色素、重金属等作为主要检测指标。县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要做好抽检工作安排,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在 10 月底前完成全县茶叶生产经营环节样品的抽样工作。

     (四)强化处罚力度。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虚假标注茶叶原料种植区域或类似表述;虚假标注手工制作、野生、贮存年份或类似表达的等违法行为,要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对专项抽检中发现的质量不合格茶叶,以及通过投拆举报和监督检查等各种形式发现的不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或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 7 日内立案,组织精干力量追根溯源,进行坚决查处;涉嫌犯罪的案件,一律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不得以罚代刑。

     (五)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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