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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特困救助工作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汇编

    时间:2021-02-03 20:05:44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救助 汇编 对策

     农村特困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考 中华民族有着尊老敬老的优良历史传统和社会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国在城乡二元体制下,曾经分别实行“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两条供养路径,保障了城乡最困难老人的基本生活。

     2006年 1 1 月,国务院颁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成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发展的重要法律及政策依据。4 2014 年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传统的“农村五保‘‘供养与“城市三无""供养统一为特困人员供养;6 2016 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同年,民政部出台《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的法规进一步完善。

     近期,我们赴 X XX 三市四区对农村特困对象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与三市四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镇村负责人及若干五保对象座谈,大家条分缕析,共同的体会是近年来 X XX 农村特困救助工作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也面临着不少困惑,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农村特困救助工作的问题与困惑 1 1、五保对象如何认定。《条例》第 6 6 条对五保对象作了界定,但实践中存在不少操作中的盲区。

     一是如何认定“无劳动能力”。目前 X XX 各市、区普遍以 0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视为无劳动能力,这一标准主要依据的是 6 2016 年民政部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将年满 0 60 周岁的老年人视为无劳动能力人。在兴化调研时,有同志反映,随着生活和医疗等条件的大幅改善,人们的寿命普遍延长,0 60 岁后仍有相当一批人从事劳动,有较为稳定的收入,有人到时可能进不了五保;而如果生性懒惰,不参加劳动没有收入,则反而能纳入五保供养;还有一部分已经进入五保,但仍然从事劳动且收入较为稳定有能力自食其力的五保老人,兴化市约有 10%左右的五保老人被养蟹大户聘请看守蟹塘,年收入 2 2- -3 3 万元。这实际形成了新的社会不公平现象,普通群众反响很大。

     二是五保对象的财产状况怎么确定?五保户去世后其财产怎么处置?《条例》虽无明确规定,但《条例》第十一条专门有一款:“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由此,不少地方实践中,供养对象的财产也就由其自行处置,也有部分地区用供养协议的方式确认处置财产。但群众不理解的是,五保对象有生之年由国家、集体供养,死后财产由其亲属继承,这无论从道德还是法理上都难以站得住。据了解,国外凡是由国家供养的对象,其所有财产均收归国家处置,国家先用其财产为其养老,用完后再由国家出资。我国 4 1994 年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曾明确规定,享受五保后,其财产不得自行处置,其去世后,归村集体所有。这条已经执行多年并为基层干群熟知的规定,6 2006 年颁布的

     《条例》不知为何作此修改,给基层增加了矛盾隐患,法理上也说不通。

     三是“顶养”的孩子算不算法定贍养义务人。我国自 9 1979 年起,实行每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且执行非常严格,超生要罚交一笔数额不菲的“社会抚养费”。农村一些人为了生儿子,就千方百计找单身人员并以其名义怀孕生育,是为“顶养"。最普遍的就是兄弟姐妹间有孤寡单身的,以承嗣之名顶养。当此单身者年满 60周岁欲申请五保供养待遇时,矛盾爆发了,村民们认为其当初被人“顶养"生过孩子,现在孩子早就成人,有赡养义务,不能享受五保;而申请人则称孩子不是他(她)所生,因而不肯赡养他(她);因顶养而生二胎的亲戚或兄弟姐妹则称其从来没有尽过抚养义务,凭什么现在赡养他(她)。此矛盾成为村里的棘手事:让其入五保群众不同意且对那些因超生而交了罚款的人不公平,会引发新的矛盾;不让入五保,则很可能使其养老“挂空档”。类似问题是基层民生中的大麻烦。

     2 2、五保供养标准怎么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对供养标准做了规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应当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照料护理标准应当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类制定,体现差异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综合考虑地区、城乡差异等因素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现在令基层困惑的有二:

     一是基本生活所需民政部建议不低于低保标准的 3 1.3 倍,X XX 省分别提的是居民可支配收入的 50%、 45%和 40%,对应苏南、苏中、苏北,因为二者均为建议,刚性不够。X XX 市政府则因为国家、省有要求,未再另行明确标准。由此,X XX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别为:靖江 9 10449 元/人/年,泰兴 1 9571 元/人/年,兴化 0 8160 元/人/年。靖江的标准接近低保的 1.3倍,泰兴相当于低保的 1.17倍,兴化则与低保标准恰好一致,均低于民政部不低于低保标准 3 1.3 倍的建议。

     二是照料护理费用没有标准,没有明确出资者。五保对象年龄较大,生活难以自理的越来越多,照料服务怎么解决,给多少钱,钱从哪来?基层压力很大。泰兴做得比较好,通过对五保对象的生活能力评估,重度失能者按 800/人/月的标准打卡至护理员(集中供养的打卡至机构),其中市财政承担 0 500 元,乡(镇)财政承担 0 300 元。其他市(区)均没有明确的财政补助标准。

     3 3、 精神慰籍欠缺。五保对象大多数生活中比较孤僻,文化水平较低,待人接物不够圆润,与乡邻们交流沟通不畅,有较强的孤独感。国家及集体的供养,物质生活基本无虞,但精神慰籍欠缺,如何开展心理疏导工作,丰富他们的文化精神生活,是今后民政部门需重视研究的问题。

     4 4、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差距大。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国家对社会救助投入加大,救助水平逐年提高,但城乡差距依然偏大,三市四区城乡特困供养生活费的差距均在 1 1 倍以上。

     5 5、 供养资金缺口较大。农村特困供养资金没有进入国家或省财政盘子,甚至设区市也没有实行全市统筹,由各县级市实行市、镇两级财政按比例拨付,由此带来资金缺口较大,特困对象多的市、镇压力极大。有的地方向下转移压力,将特困供养经费作为村三项资金之一,按统一标准定额打包到村,随着供养标准不断提高,特困供养经费压缩了村办公经费和村干工资两项资金的支出,因各村特困供养人数多少不一,带来苦乐不均。

     6 6、实践中遇到的其它问题。农村的救助工作还遇到一 些《条例》中没有规定但确实发生的难题,如:五保户由于某种外在原因,家庭条件变好了,要退出特困供养,怎么处置?退出时政府历年支付的供养费用是否也该退还?再比如申请人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但有略高于低保标准的固定收入,因丧失自理能力而提出原意将住房和收入交给政府,要求集中供养问题。怎么解决?能否从兜底保障的角度出发,纳入集中供养范围? 二、完善农村特困供养工作的对策建议 社会救助包括特困救助是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履行基本民生保障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对维护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大作用。各级政府必须统筹救助资源,以增强兜底保障功能、提升保障服务能力为重点,在适应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前提下,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1 1、建设并逐步完善特困救助体系 1 1.1 建设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形成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既相衔接又分层次的三级救助保障体系。随着现代医学水平提高,生活条件改善,人均寿命延长,不少 60- -0 70 周岁,甚至 0 70 岁以上的老人仍然身体健康,具有一定劳动能力,掌握一定技巧,依然可以从事较轻体力劳动。我们调研中发现不少 60- -0 70 周岁的老人仍在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因此建议对于 0 60 周岁以上,申请特困供养的救助对象进行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评估,实施分层分类救助。一是临时救助。有劳动能力的人应鼓励其适当劳动,以劳动收入养活自己,当遇到突发困难时,政府给予临时救助。二是最低生活保障。本人参与劳动,但劳动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时,可将其纳入低保救助。三是丧失劳动能力时,将其纳入特困供养救助,愿意进入敬老机构集中供养的实施集中供养。

     2 1.2 建设需求导向的供养服务体系。一是生活能自理的居家分散供养。对散居特困老人应安排专人定期上门提供照料服务。我们建议上门照料服务由政府统一购买,资金由市(区)政府统筹。乡(镇)政府应建立并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包保服务机制,签订包保服务协议,村委会应落实专人监督责任承担人定期对特困人员进行家访,利用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室等基层卫生资源,为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提供上门巡诊、健康咨询、慢性病治疗等服务,实现养不离医、养不离家。

     二是愿意入住敬老机构的实行集中供养。敬老机构在硬件设施、

     环境卫生、餐饮娱乐、照料服务等方面应按照民政部养老标准逐步完善。

     三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进入区域养老中心供养。目前我市乡镇敬老院的条件绝大多数无法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的护理要求,这就需要各市(区)建设区域性医养融合的敬老服务机构。市和各市(区)结合区划条件,依托医疗资源,制定建设区域性医养融合敬老服务中心规划,与附近医院合作,加强医养结合服务合作机制建设,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创新合作模式,引导专业化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对接,鼓励医护人员到各类敬老机构的医护部门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动员特困老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进敬老院集中供养,这是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照料服务水平最根本的办法。X XX 不少乡镇交通便利,经济较发达,如兴化安丰镇,全镇人口 8 8 万多,商业繁荣,是周边乡镇的交通、经济、文化、商业中心,有 5 5 个医院(所)

     ,完全可以整合资源,建设 1 1- -2 2 座有一定规模医养融合的区域性敬老服务中心,给安丰及周边乡镇的老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提供安居场所。

     四是对特困老人开展精神慰籍。特困老人大多患有慢性病或老年病而心理压力过大,同时由于长期孤独生活而性情 古怪、偏执,生活方式较为刻板、单调,甚至有抑郁倾向,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危害较大。可由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或招募有心理学知识的志愿者,定期为空巢老人提供心理慰藉服务,如电话问候、上门

     慰问、为老人读报、陪老人聊天等,与老年人建立融洽关系,排解老年人的孤单,给予他们更多关爱,帮助老人解开心结、快乐生活。

     3 1.3 建立供养资金各级财政分担体系。农村特困救助对象较多,县、乡(镇)、村资金压力很大,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特困供养水平及质量的提高。建议建立特困供养经费中央、省、市、县(区)和乡(镇)五级统筹分担制度,减小基层供养资金压力。供养资金由市县级民政部门直接打卡到分散供养的个人或集中供养机构。

     4 1.4 逐步实行城乡特困供养标准一体化。目前 X XX 低保已实行城乡标准一体化,但特困供养仍然实行的城乡两个标准,且供养标准相差达一倍以上,这显然不尽合理。农村特困供养标准过低难以保障农村特困供养老人尤其是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乡二元体制已被打破,城市和农村的户籍制度也已融合,原有的特困供养城乡标准不统一已越来越不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但鉴于目前农村特困人员数量较大,城乡特困供养标准一体化一次到位财政难以承受,建议各地制定时间进度表,力争用 3 3- -5 5 年的时间实现区域内的特困供养标准一体化。

     2 2 、深化改革,提高服务管理能力 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 2.1 建立综合评估机制。运用政府信息平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

     构,建立综合评估机制,包括:财产核查评估机制、劳动能力评估机制、自理能力评估机制等。建议凡申请特困供养的人员,须经过相关机构的评估和财产核查程序,符合评估条件的方可提供特困供养,先用其个人财产为其养老,用完后再由政府统筹供养。

     2 2.2 制定并完善政策体系。一要建立完善特困人员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照料服务购买政策。

     二要明确“顶养"的政策认定,凡本人在国家实施最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时与村委会、计生部门签订“顶养”协议,使其亲戚获得二胎生育指标并实际生育二胎未交纳“社会扶养费""的,即视为有法定赡养人。顶养人生活达到或超过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就由顶养人赡养;低于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享受低保。

     三要细化特困救助进入及退出政策,做到老人按政策进入自愿、退出自由,同时又能使那些有一定收入但又不足以支撑自身生活照护需求,生存基本权益存在一定风险特殊老人得到兜底保障。

     3 2.3 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将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等开展救助帮扶的各种信息通过数据交换平台互通共享,为各政府部门、乡(镇)、各机构开展特困人员精准救助帮扶提供支持,推进智慧养老,加大机器人及其他科技产品在养老领域的应用。

     4 2.4 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乡(镇)(街道)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少,是全市民政工作的短板和弱项,市(区)政府要研究制定按照救助对

     象数量、结构,配齐基层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数量、方式,增加社会服务的供给,切实解决基层有人干事、有钱办事的问题,为精准发力,打通服务特困群众“最后一公里”提供支撑。

     5 2.5 树立融合发展的 理念。在业务整合、资源共享上下功夫,特别是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把政府管不了、管不好、适合市场承担的服务事项交给市场,做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实现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为特困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产品或服务。

      农村“ 留 守儿童” 的教 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据有关部门估算,我国目前年流动人口已逾 2 1.2 亿,且呈继续增长的趋势。在流动人口大军中,随同父母一起流动且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龄儿童、少年约有 0 300 万人数,“留守儿童""则远远超出这个数字。

     据 X XX 省的一项调查统计,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一些学校中,“留守儿童”的比例已达到在校生的 1/4,而且有着扩大化和低龄化的趋势。在张家界市经济发展较快地区 X XX 区,X XX 年春季,全区中小学生

     X X 人,“留守儿童”X X 人,占 X%左右。X XX 年春季,全区中小学生 X X 人,“留守儿童”X X 人,占 X%左右。X XX 区第二中学 X XX 年春季,学生 X X 人,“留守儿童”X X 人,占 X%左右。可见,在我国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占有不小比例,且在不断增长。由于“留守儿童""特殊的生活和教育环境,由此引发的生活、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

     研究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既有理论意义又有现实意义。从理论上看,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其核心是社会结构的转型,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正是这一结构转型的重要特征之一。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特殊现象,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涉及到家庭结构、社会发展、社会制度、人口素质等一系列理论问题,需要进行理论分析和研究。从现实上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关系到国家社会稳定与发展,关系到农村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一 、 留守儿童 ” 的生 活和教育状况

     1 、监护现状堪忧

     以 X XX 为例,目前“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是隔代监护,即由祖辈抚养的监护方式。只要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健在,对“留守儿童”采用这种监护的方式比较多。对于这种监护的方式,外出的父母比较放心。但这种监护方式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却有着难以克服的问题。由于天然的血缘、亲缘关系,监护者

     多采用溺爱的管教方式。较多地给予物质、生活上的满足和过多的宽容放任,而较少精神、道德上的管束和引导。一般来说,祖辈们往往以他们自己成长的经历来教育要求孙子辈,思想观念保守,教育方法简单。而现在的孩子见识广,喜欢赶新潮,寻求刺激和创新,做事不拘一格等,老人的观念和教育方法很难为孙辈接受。另外,老人年岁大,精力不济,健康状况欠佳,再加上有的老人监护的远不止一两个“留守小孩”,真是力不从心。

     二是上代监护,即 “ 留守儿童 ” 由父 母的同辈人,如叔、伯、姑、姨、舅等亲戚或他人抚养的监护方式。由于监护对象并非自己的子女,监护人在教养过程中难免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这样,上代监护也大多属于物质型和放任型的管教的方式,容易养成儿童任性的心理行为。而对于较为敏感的儿童来说,又容易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从而形成怕事、孤僻、内向的性格。上代监护还容易出现转托情况,即小孩被父母托付给亲戚后,没多久因亲戚打工等原因外出,就转托给另一个亲戚,几经托付的小孩几乎无所适从。

     2. 父母 “ 关 爱缺失 ” 引起 严重的 “ 情感饥饿 ”

     由于长期不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得不到父母的关爱,“留守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适应"‘上的诸多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是一群“情感饥饿"的孩子。情感的缺失会使他们在人格发展上出现很大的扭曲和变形。例如,这些孩子由于“情感饥饿"很容易对父母产生怨恨,成年后会滋生怨恨社会甚至报复社会的

     不良心态等。由于这些影响潜在,平时一般不易察觉,不觉中埋下了很多无法预知的“雷区"。“留守儿童""由于在情感上缺少健全的关爱和沟通的环节,容易产生心理障碍。长期与父母分离,导致留守儿童在日常生活中享受不到父母的关怀,遇到困难不能从父母那里找到感情的支持,在学习、生活过程中出现一些差错得不到及时的引导、纠正,久而久之,便形成一些明显心理行为问题。如普遍的自卑心理,人际交往能力较差,内心压力较大,害怕被别人欺负,寻求保护或自我保护的意识特别强,在自我保护行为上出现过激行为等。

     3. 监督弱化,学校教育独立难支

     由于一些乡村学校的教育质量较差,校风不好,加之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的影响,大部分“留守儿童""到了中学,觉得升学无望而产生厌学情绪。继续学习者只是其中少数。据 X XX 区近几年的初中升高中考试统计显示,在“留守儿童”中,只有约 X%考入普通高中, X%的就读职业技术高中和中专,多达 X%的孩子则在中考后便走上打工之路,其他地区的情形同样不容乐观。虽然完成了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要求,但由于缺少进一步学习深造,带来的将是不适应社会迅猛发展的要求,影响全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传媒网络的普及,社会教育对人的影响显得更加突出。在农村学校,一些“留守儿童”课余甚至逃学光顾电子游戏室,痴迷电游,

     看碟片,那些不加限制的媒体如凶杀、淫秽等镜头将会极大地影响青少年人格的健康发展。有的地方大人赌博成风,孩子也跟着学。有些孩子经常赊账购物,无形中养成了乱花钱的毛病。有的甚至小偷小摸,给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发现这些孩子犯了错误,经耐心教育效果不佳而需要家长配合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请来的“监护人",却对孩子的学习、生活、交往、性格特点等了解不够,无法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孩子的工作。

     二 、 影响农村 “ 留守儿童 ” 教育 问题因素分析

     (一)从社会角度看

     事实表明,农村“留守儿童"表现的各种问题和他们的社会福利的缺乏,是对他们权益缺乏有力保护的不公正社会现象,违背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严峻的城乡二元结构是导致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首 要原因。

     (1 1 )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户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须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在当前户籍和教育制度束缚的模式里,即便一些孩子能幸运地在城里读完小学和中学,高考也是一道坎。现阶段城乡之间的义务教育尤其是初中教育差异很大,返回户籍地参加高考,就面临着

     教育内容的衔接问题。

     (2 2 )据统计,农村很多外出务工都是在城镇或者工厂,城镇化水平不高决定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安置难度大。由于城镇化水平不高,小城市很难带动大农村,小工业很难促进大农业,城镇登记失业人数较多,城市接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难度很大。接纳剩余劳动力能力弱,也是导致留守儿童数量多的重要原因之一。

     2 、教育的失调和缺失造成他们学业普遍不良、心理发育不健康以及道德滑坡现象。

     (1 1 )教育资源总量不足与教育需求不断增加的矛盾突出。近年来,大多数城市教育事业虽然取得飞速发展,但是离不断增加的教育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表现为农村基础教育比较薄弱,满足不了农村孩子的教育需求,造成农村学生向城区流动。由于城区教育的发展滞后于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城区小学、初中办学容量严重不足。以 XX区为例,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位有限,X XX 区第一中学大班额达 X%,特大班额达 X% ;军地小学大班额达 X%,特大班额达 X% ;索溪中心学校大班额达 O X%O 城区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也比较突出,在完全解决城市居民子女读书尚有难度的情况下,要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工作难度很大。可以说,在不能从根本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问题的情况下,教育资源不足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主要障碍。

     (2)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学校在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上显然没有到位。一是绝大部分学校的教育理念依然是把追求升学率摆在第一

     位,忽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沦为一种口号或“摆设”。二是对“留守儿童""的教育针对性不强,学校教育主要着眼于受教育者的共性,而往往忽略受教育者的个性需求。留守儿童由于受特殊的家庭环境的影响,常常在学习、生活、心理发展及道德行为等诸多方面出现问题,有“留守儿童"就读的学校往往无视这一特殊受教育对象的存在,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和生活状况缺乏有针对性的关注和关爱,导致这些家庭教育缺失的孩子无法在学校教育中得到有针对性的补偿。三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严重脱节,表现在“留守儿童""的家长与老师之间,尤其是与班主任老师之间联系和沟通的严重匮乏,没有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效应,而缺少家庭教育支撑的学校教育,至今没有能够采取很好的措施来弥补这种家校教育脱节所带来的“消耗”,学校教育的功能在“消耗”中大打折扣。

     (二)从家庭因素看

     从农村家庭现状来看,调查发现有 80%的留守儿童父母文化水平不高,教育意识薄弱和教育方式不当是两大顽症。

     1 、教育意识薄弱。

     (1 1 )家长在增加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农业部

     4 2004 年发布的数据显示:劳动力不外出的原因中“怕影响子女上学”仅占第一、第二选择的 o 6.7%o 这其中,既有生活压力的原因,更主要的是教育意识的原因。绝大多数农民没有认识到教育是最大的投资,而认为其是最大的负担。仍有很多农民认为读书没有多大用处,在对孩子的学习上放任自流,初中毕业或还没有毕业就让孩子辍学。

     (2 2 )思想原因:许多农村家庭认为读书没有用,不读书照样能挣钱。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村“留守儿童""小学阶段在校状况较好,但初中阶段问题较明显,表现为在校生人数随年级的升高逐渐减少。只有少部分的“留守儿童”家长在外出打工后意识到文化的重要,对子女表现出较高的期望。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外出打工的父母大多从事的是体力劳动,他们认为没有文化照样可以挣钱。因此,在对子女教育的投入与收益的比较中,他们往往追求的是一种短期的经济效益,而对孩子的学习要求很低。这种思想潜移默化地助长了“留守儿童”的厌学情绪和“读书无用论"的错误观念,进而使部分“留守儿童""对自己学习要求不高,学习不求上进。此外,由于我国农村教育质量普遍不高,读书的投资风险较大,即使农村学生考入大学,其家庭也无法承担高昂的学习费用,直接导致了现在农村学生辍学率大幅度提高,尤其是初中“留守儿童”辍学率居高不下。

     2 、教育方式不当

     (1)隔代教育存在严重不足。祖父母人群身体健康状况相对较差,他们一般只能照顾孙子们的生活起居,并且他们往往溺爱孩子,对孩

     子的错误想法和行为不能及时地纠正,这就导致了孩子对自身的纵容,不能明辨是非。当“留守儿童"在生活或学业上取得成功或遇到失败时,监护人很少有正确的方法给以他们鼓励、奖赏或正确引导。农村隔代老人思想观念相对保守落后。重养不重教、重物质轻精神,很少去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这无疑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某学期开学报名时,班上的很多学生的《暑假作业》有一半没做,做了也是字迹潦草,错误还不少。问原因,老人管不下来。那就让父母回来管呀。老人说孩子的父母外出务工几年了,很少给家里联系,连孩子的学费、生活费也不寄回来。他们都不管,我一大把年纪了,管的来吗?这样的例子在我们身边的农村学校比比皆是。这样的家庭环境能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吗? (2)心理健康教育存在严重不足。“爸爸、妈妈快一年没回来看我了,过年时也没回来。1 ”11 岁的读小学的莹莹(化名)提起把自己狠心留守在农村的爸爸妈妈,眼泪就“吧嗒、吧嗒”地往下掉。尽管上学期期末,数学成绩只考了 2 32 分,可是,宁可挨顿打,她也希望爸爸妈妈能回来看看。奶奶不识字,再加上家务负担重,根本谈不上能对孩子的学习进行辅导和监督。在教育孩子方面,动辄就是打骂,“奶奶有时也看着我学习,但是,有一次我脑子里想妈妈,把书拿反了,奶奶看到书上的人头朝下了,给我一巴掌。”莹莹小声地说着。长期得不到父母关爱及有效教育引导,孩子的心理会逐渐发生变化,会出现如孤僻、自闭等心理缺陷;娇气、胆小、生活自理能力差,依赖性强、任性、冷漠、内向、自私等心理问题;胆小怕事,固执任性,参

     与意识淡薄,养成涣散,懒惰的性情。长期如此“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令人担忧。

     三 、 解决 “ 留守 儿童 ” 教育问题的基本策略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应当引起家长、学校、政府、社会等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一是变“留守儿童""为“随行儿童"。要求完善和健全社会保障机制,随着条件的改善,在经济发达、民工集中的地区,实行民工“市民待遇”,让夫妻双方均有相对稳定工作的民工,享有子女就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要加快专门学校的建设。在农民工集中地区,鼓励、扶持专门对民工子女进行义务教育的社会办学,适当降低办学条件的“门槛”,并切切实实给予必要的政策、资金倾斜。

     但从当前来看,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基本策略主要应从民工输出地即农村入手。

     1. 家长:努力承担起教子之责

     目前多数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他们误以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家长只要给钱给物就可以了,至于孩子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的好差,由老师们去管教。家长应该改变这些不正确的思想,树立“子不教,父之过"正确的教育责任观,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的应尽之责,家长自身文化水平的高低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教育。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把教育孩子的那份责任承担起来,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把教育孩子

     的工作做好。应主动与子女的任课老师、班主任联系,加强沟通。向老师说明自己的情况,了解子女的发展变化,共同商讨教育孩子的策略和方法,这样才不致于使“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方面出现盲区。

     尽可能调整好家长外出方式,为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学习条件。父母之间最好留一个在家照顾和监护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保持家庭教育与影响气氛的完整存在。如果夫妻双方都出去打工,首要问题就是选定好监护人。监护人最好是比较有文化、有责任感、能监督和指导自己孩子的亲朋好友,既不要娇惯孩子,也不要让子女干过多的家务、农活,保证子女充分的学习时间。如是祖辈监护,一定要嘱咐其对孙辈的严格要求,加强生活和学业的监护。

     家长应加强与“监护人”联系及亲子间的沟通。一方面,加强与“监护人”的联系,及时掌握孩子的学业、品行及身体健康状况,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进行指导。另一方面,应采取多种方式,注意与孩子的沟通交流。

     2 . . 学校:加强管理,倾注关爱

     学校应把“留守儿童""的教育作为专项工作,常抓不懈。各班级应建立起“留守儿童”个人档案,学校统一部署管理。

     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和需要,建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措施,把抓好“留守儿童”的校内外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目标,有专门的管理计划方案等。如让亲子间保持电话联系,班主任根据孩子的校内外表

     现,尽可能地让孩子与父母取得联系;对于一些留守学生出现的不良倾向和在校内外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要及时处理,耐心的进行说服和教育;定期家访,定期举行监护人座谈会,交流管教“留守儿童”的经验教训,相互沟通交流,共同制定教育策略。

     学校和老师应给“留守儿童”以更多的关注、鼓励、帮助。对于长期生活在“孤独城堡”中,处于父母“关爱缺失”的“留守儿童",爱是教育的前提,教育应把爱放在中心位置。在心理上,要细心观察,多方沟通;在学习上,要多予指导;在交往上,鼓励他们融入大班级集体中,减少其心灵的孤独和寂寞,保持活泼开朗的学习和生活心态。

     3 . . 地方政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实施农村基础教育呼唤政府作为,解决农村孩子“能上学”问题依靠政府,解决“上好学”问题依然要依靠政府。在家庭教育缺位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应釆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将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上升为政府意志,为留守儿童成长和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首先转变教育观念,形成关注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人力资源开发的价值观,引导全体公民形成正确的教育价值取向。成立关心“留守儿童""教育指导机构,建立农村社区教育和监护体系。建立对“留守儿童"家庭定期访问制度、与在外务工父母联系制度,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健康、安全和心理状况,及时发现问

     题、解决问题。对“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承担起更多的教育、关心和保护责任。

     加强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力度。各级政府尤其是乡镇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以有效的措施督促民工及其委托的子女监护人从守法的高度,正确处理外出务工致富与教育子女的关系,区县、乡镇政府部门要努力整治好学校周边环境,加强监管,针对“留守儿童""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攻击伤害的情况,应釆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给儿童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需要社会共同关注,我们希望通过加强社会建设和农村教育环境的改善,可以让有条件的儿童尽快随父母进城学习生活,继续“留守儿童”能够得到更好的教育。同时,我们更希望“留守儿童"家庭自身首先也能增强意识,摆正思想,针对家庭和孩子的实际情况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将“留守儿童”的教育劣势因素转化为优势因素,为孩子们以及整个家庭乃至国家和民族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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