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范文大全 古典文学 职场知识 中国文学 公文书信 外国名著 寓言童话 百家讲坛 散文/诗歌 美文欣赏 礼仪知识 民俗风情
  •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竞聘演讲
  • 会议发言
  • 爱国演讲
  • 就职演说
  • 开业开幕
  • 思想学习
  • 征文演讲
  • 经验材料
  • 述职报告
  • 调研报告
  • 工作汇报
  • 年终总结
  • 申报材料
  • 学习体会
  • 企划方案
  • 活动方案
  • 技巧经验
  • 模板范例
  • 思想宣传
  • 经济工作
  • 工作报告
  • 组织人事
  • 反腐倡廉
  • 慰问贺电
  • 先进事迹
  • 思想汇报
  • 入党申请书
  • 党会发言
  • 先进性教育
  • 入团申请书
  • 个人简历
  • 演讲稿
  • 调查报告
  • 实习报告
  • 和谐社会
  • 观后感
  • 读后感
  • 作文范文
  • 自我鉴定
  • 讲话稿
  • 自查报告
  • 罗浮水库规章制度

    时间:2020-10-22 11:42:56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水库 规章制度 罗浮

     4 4 规章制度

     1 4.1 日常工作制度

     根据水库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请示报告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工作总结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工作大事记制度、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大坝安全保卫制度、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工程管理考核奖惩制度等日常工作制度。

     1 4.1.1 请示报告制度

     1、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原则上各项工作都要事前请示,事后报告。

     2、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工作人员向站、科室负责人请示报告工作,站、科室负责人向领导请示报告工作。

     3、对重大事项或超出工作权限和职责范围的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不得擅自答复和处理,紧急、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4、站、科室负责人要经常向领导请示报告工作和科室人员的思想、工作及生活情况。请示报告问题要抓住重点,简明准确,不准随意歪曲。

     5、有关站、科室间的工作交叉和协调不易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6、站、科室负责人受领导委托参加的各种会议或公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整理汇报材料,如实向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7、因不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或借口请示报告而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和将矛盾上交等,造成工作失误或出现其他重大问题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 4.1.2 学习培训制度

     1、参加学习培训是职工的权利和义务。水库管理站协同水管委工程管理科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任务和考核标准。

     2、学习必须围绕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当前政治思想工作等主题进行,结

     合本单位工程实际学习水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3、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理论学习与岗位技能学习相结合,以岗位技能为主;讨论与调研相结合,以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为主;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以开拓创新、增强知识为主等多形式学习。

     4、建立学习考勤登记本,做到有安排、有记录,必要时进行有关考试,学习情况和考试成绩将作为个人平时德、能、勤、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

     5、工程管理科负责培训、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

     3 4.1.3 工作总结制度

     为了更好的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完成,提高工作质量,提倡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保证各项工作的稳定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总结主要分三类:月、季度、年份工作总结,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向管委会领导进行工作总结汇报,主要内容是: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各种问题的处理情况,未能处理的问题及工作计划等。

     2、库属各部门工作总结和计划会议召开时间由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领导对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处理,并就工作计划的具体事宜做出整体安排。

     4 4.1.4 档案管理制度

     1、本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工程技术材料,制定的法规政策性的文件材料,处理问题形成的文件,重要活动的各种声像材料载体及其它与本单位业务工作有关的资料均属于归档范围。

     2、文书档案一般应在第二年的 6 月底以前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3、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切实保证档案的安全管理。

     4、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内容不准随意谈论或摘录外传,不准以通信或任何方式泄漏档案机密。

     5、本单位工作人员因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经水工科科长同意,办理查阅手续;凡涉及核心机密档案,须经水管委主任批准方可查阅。

     6、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资料,必须经水管委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7、档案原则上不外借,查阅者一般应在档案室内查阅,如确实需要借出者,须经水管委主任批准并办理有关借阅手续后方可借出。

     5 4.1.5 工作大事记制度

     (一)各科室要重视做好重大事情的收集记录、整理工作,根据本科室的业务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并要指定大事记编写人和联系人。

     (二)大事记资料每季度报告一次,各部门于每季度首月的 10 日前将上季度大事记的书面资料(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名)送交到办公室。

     (三)撰写要求:简明扼要地写清楚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人物及主要内容等。

     (四)大事记内容:

     1、涉及面较大的事情; 2、对工作有较大影响的事情; 3、领导参加的一些重要活动; 4、对工作有促进作用的事情; 5、值得引以为鉴(荣)的事情; 6、上级领导到我单位视察指导工作的事情; 7、重大庆典庆祝活动、防汛会等。

     (五)行政办对各科室报来的大事记资料进行归纳、梳理和加工,并汇总成季度大事记,在此基础上形成年度大事记。

     6 4.1.6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1、签订合同前,确定一位具体负责的承办人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行能力、经营状况等背景资料进行了解和调查。

     2、合同承办人应对合同进行初稿的起草,涉及目专业技术方面的内容,可提请相关人员协助完成。

     3、凡国家或单位有标准示范合同文本的,应优先遵照执行,合同初稿完成后,随同项目相关信息一起提交单位领导审核批准,最后办理签章和归档。

     4、签订合同要遵照经济性、可行性、安全性原则,依据真实、可靠,措施完备、可行,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可行。

     5、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合同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

     6、在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若承办人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7 4.1.7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1、为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3、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

     4、建设前期根据国家总体规划,开展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5、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可以进行主体工程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以及现场施工准备。

     6、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7、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关系,实行目标管理。建设单位与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单位是合同关系,各方面应严格履行合同。

     8、工程验收要严格按国家和新建区幸福水库管理所颁布的验收规程进行。

     9、1)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设计合同文件,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新建区幸福水库管理所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质量评定标准。

     3)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必须认真严肃处理。严重质量事故,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各方联合分析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10、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所

     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所有的工作计划都要有安全生产措施。

     8 4.1.8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环境卫生打扫实行站室责任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个人。办公楼内卫生区、办公室卫生坚持每天早上打扫;室外卫生区坚持定期打扫,确保室内外整洁、干净。

     2、办公室、宿舍内垃圾要及时清理到垃圾箱内,严禁在门后,门口、楼道、卫生间内堆存垃圾。

     3、全体职工要认真维护公共场所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烟头、纸屑等污物;便后将厕所冲洗干净;禁止在大便池内涮拖把、在水池内倒饭菜、果皮;有空调的会议室、接待室(有客人除外)不允许吸烟。

     4、成立卫生检查小组,平时小检,每月底进行大检并讲评,对不符合要求的片区进行整改。

     9 4.1.9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度

     1、水库管理工作必须贯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工作方针。

     2、水管委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部门所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管理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由主任主持,听取各部门对每季度未或一段时间以来部门安全管理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单位安全管理问题,检查和布置单位安全管理工作,通报安全管理情况。发生累急、特殊情况及出现事件时,应随时通报。

     4、安全管理促检查内容包括;上级安委会及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管理的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和对事故责任人员处分的落实情况;单位认为需要督查的其他事项。

     5、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内容:保障大坝工程结构安全,对溢洪道、工作桥等关系人身安全的工程部位,设置安全防护装及警示牌;工作人员应严格按闸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进入引水隧洞进行检查时,应做好安全保护措施;晚间进行工程巡查时应做好用照明等安全防护设备;在恶劣天气中进行工程巡查时观测时,

     应做好特别的防护措施。

     6、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对水库周围的群众要大力宣传《水法》、《防洪法》及有关水库工程安全的法规和规章。

     7、发生安全管理、工程安全事故时,在现场的第一知情者,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现场抢数,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在 12 小时内把事故发生情况以及造成的损失和后果以书面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

     8、事故的上报时限:

     一般事故:4 小时内必须向主要领导报告。

     较大事故:1 小时内向主要领导报告;2 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重大事故:迅速向主要领导报告;1 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 特大事故:第一时间必须逐级向相关职能部门汇报 9、对隐瞒不报、谎报或弄虚作假,故意拖延不报,造成严惩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任 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追究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应受教育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措施不放过)严肃查处事故直接责任人,同时对相关的责任人也必须做出相应的处罚。

     0 4.1.10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生产全面安全、稳定和完成目标,真正实现我所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制度本制。

     1、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有效地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制定本规定。

     2、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3、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一)、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1、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2、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部门领导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4、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5、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 1、对不按有关文件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进行追究。

     2、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追究。

     1 4.1.11 大坝安全保卫制度

     1、大坝管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坝安全的义务。

     3、大坝及其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毁坏。同时应加强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

     4、禁止在大坝管理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造坟等危害大坝的安全活动,以及搭设临时建筑物和设摊做买卖。

     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大坝的正常管理工作。

     6、未经批准,禁止一切车辆进入坝顶,严禁载重汽车在坝顶行驶,严禁一切外来水上交通工具在坝址附近停靠。

     7、严禁大坝四周倾倒垃圾,严禁在坝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等物。

     8、未经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坝顶。

     9、严格禁止破坏大坝工程设施和器材等犯罪行为。

     4.12 .12 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1、一般事件处理:对于一般险情事件,处置险情应遵循以下的流程:向上级报告—邀请专家—现场检查—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方案—处置—编写处置报告等。在处置险情的过程中,应加强流程中各个阶段的记录,为今后类似状况的处理提供宝贵的依据。可能出现的险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裂缝:大坝裂缝、大坝铺盖裂缝、其它建筑物裂缝;渗流:坝基渗漏、坝体渗漏、绕坝渗漏、其他建筑物渗漏、大坝管涌,大坝塌坑、白蚁破坏等;滑坡:大坝整体滑动、局部滑动、岸坡滑塌;金属结构:闸门启闭机事故。可以根据已经发生的险情或事故筛选可能出现的工程事故,并针对性地应对和处置。

     2、突发事件处理:水库运行管理中发生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灾害类,如洪水、上游水库大坝溃决、地震、地质灾害等;事故灾难类,如因大坝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滑坡、裂缝、渗流破坏而导致的溃坝或重大险情;工程运行调度、工程建设中的事故及管理不当等导致的溃坝或重大险情;影响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的水库水污染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类:如战争或恐怖袭击、人为破坏等;其他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发生涉及到大坝安全的突发事件时,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水库管理所及其主管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

     3 4.1.13 工程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1、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充分调到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确保水库大坝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 (2)思想政治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突出工作实绩; (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4)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 3、考核对象为全部干部职工。

     4、考核时间除平时考核外,分年中考核和年度考核。

     5、考核内容和标准以每个人所聘岗位及其岗位职责为依据,内容包括德、

     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1)德:主要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政治表现,以及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奉献精神、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能:主要指管理才能、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熟练程度; (3)勤:主要指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程度; (4)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成果及效益。

     6、奖励办法详见《奖惩细则》。

     2 4.2 调度运行制度

     根据水库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水库调度工作制度、防汛抗旱工作制度、防汛值班制度、闸门启闭机操作规程、防汛物资管理制度、应急管理等调度运行制度。

     1 4.2.1 水库调度工作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统筹兼顾”的原则,在确保水库工程和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发挥蓄洪、供水、发电的综合效益。

     2、罗浮水库调度方案由水管委工程管理科负责人组织编写,工程管理科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并报市防办审批。

     3、水库调度应严格按照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的调度方案执行。

     4、及时总结调度运行经验,提高调度运行水平,充分发挥水库功能。

     5、每年年底编写调度运用总结,水库调度运行原始记录应于次年 1 月底进行整理,编制成册后归档管理。

     2 4.2.2 防汛抗旱工作制度

     为加强罗浮水库防汛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成立以水库主任为组长、水库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水库安全度汛及抗旱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健全。

     2、落实安全保卫、操作运行、维护检查、物资器材准备、日常值班、防汛抢险等各项责任,建立防洪抢险队伍,严格制度,明确职责。

     3、加强工程的检查维护,认真调试闸门启闭,建立并落实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运行。

     4、汛期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掌握雨情、水情和工情,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情况,并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情况,做好值班记录。

     5、管理好各类通讯设施、大坝安全监测及水文自动测报系统,确保向各级防汛指挥部报汛畅通、准确。

     6、防汛报汛工作由罗浮站负责。

     7、服从上级防汛部门的调度指挥,严格执行批准的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及时做好防汛及抗旱准备工作。

     8、制订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抗旱工作预案,根据干旱的不同等级,制定相应抗旱措施。

     9、抗旱应顾全大局,服从上级的统一调度,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10、及时了解和掌握下游的需水情况、气象信息及水库的水情,及时调整供水方案。

     3 4.2.3 防汛值班制度

     1、每年汛期从 4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特殊情况除外),罗浮水库管理站全体职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水库管理站的安排、调度,履行防汛值班职责。

     2、如遇特大暴雨、台风等天气或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时必须有站负责人、水管委领导带班。

     3、汛期实行 24 小时昼夜值班,保证汛情上通下达。值班人员应做到:

     ①密切注视水库影响范围内的水、雨情变化和水库工程的安全状况,做好设备的运行管理。当水、雨情发生突变或工程出现异常,要立即向防汛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汇报。

     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能擅自离岗。做好降雨量、水位等水文情报的收集、记录,每日 8 点前按要求上报。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对重要的调度命令和上级指示应详细记录。

     ③严格交接班制度,当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值班人

     员必须将本班内的工作任务完成后才能交班,如果遇到特殊原因不能完成任务须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把本班发生的问题、处理情况交接清楚。

     ④上级领导来人来电查询防汛事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解答,不能及时答复的,应做好解释工作。

     4 4.2.4 闸门启闭机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检查 ① 观察上、下游水位、流量和流态有无异常; ② 检查闸门启闭状态,有无卡阻;电源电压、相序、电流是否正常; ③ 确认手动开启闸门(摇)把手已退出; ④ 检查钢丝绳有无缠绕、断股等异常现象; ⑤闸门附近无体积较大的木块等漂浮物; ⑥检查下游确无人员后方可操作。

     二、闸门启闭 ①接通上级开关柜内相应启闭机三相空气开关。

     ②打开现地启闭机控制柜门,将控制柜内右上角第一只三相空气开关接通,观察控制柜面板左上角电压表指示是否正常(380V±10%)。

     ③将控制柜内右上角第二及第三只两相空气开关接通,控制柜门上电源指示灯点亮,仪表点亮,查看仪表开度数值是否正常。

     ④启动闸门前先确定启闭机机械部份是否正常,启闭机周围是否安全,观察底部闸门是否安全。

     ⑤将现地/远方转换开关转到现地,按下启闭机控制柜上上升或下降按钮,启闭机开始动作,观察启闭机工作状态及开度值是否正常,观察电流表指示是否正常,按停止按钮可在任意位置停机。

     ⑥操作完毕后将现地控制柜内所有空气开关断开,然后将上级开关柜内三相空气开关断开。

     三、记录 工作完成后及时填写操作记录,相关人员签字。

     四、注意事项 ① 闸门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② 出现故障时,停止按钮失灵,应立即切断电源; ③ 闸门操作电源消失,需关闸门时应手动释放刹车装置; ④ 开启、关闭闸门的转换操作需待设备停稳后方可操作; ⑤ 手动(摇)开启闸门时必须将电源断开 。

     5 4.2.5 防汛物资管理制度

     1、严格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进行管理。

      2、加强对防汛物资的日常管理,落实专库保存、专人看管,库房钥匙不经批准,不得转交他人代管。

     3、建立设备物资台帐,明确标示出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出库日期等。设备物资进、出之后,其标示的数量、日期等内容应及时作出记录。

     4、仓库内外要保持清洁,货架、地面、保管物无尘土,加强防范措施,保证库房通风、干燥,做好防盗、防锈、防水、防漏、防潮、防尘、防鼠等工作,遇风、雨、雪天气要随时检查,保证防汛物资的存放安全、完整。

     5、熟悉各类设备的使用方法,了解防汛物资的性能。防汛物资存放应分区分类、整齐划一、合理堆放,确保调用方便。

     6、防汛物资调用的原则: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

     7、规范防汛物资出入登记手续,健全防汛物资台帐和管理档案,做到“实物、台账”相符。

     8、防汛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领导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9、每年汛前组织一次清仓查库工作,通过清查盘点做到心中有数,该报废的按照审批程序及时报废。

     6 4.2.6 应急管理制度

     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减少各种紧急事件的危害,确保水库工程和大坝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是:

     1、自然灾害类。如洪水、地震、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类。水库遭受大洪水等特大自然灾害或者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导致的溃坝或险情。

     3、社会安全事件类。如人为破坏、战争或恐怖袭击。

     4、公共卫生事件类。主要包括食品安全、传染病疫情等事件。

     (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程序 1、及时报告。

      水库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报告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状况等基本情况,已采取的处置措施,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2、启动应急抢险预案。

     根据事件的性质,相关领导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针对事件状况、态势,研究制定处理方案,并成立统一、高效、强有力的现场工作组,整合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果断决策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三)工作职责 1、做好预防工作。水库管理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水库大坝安全稳定运行,掌握水雨情、工情等情况,并了解水库范围内各种社会情况。

     2、服从应急调度管理和工作安排。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后,水库管理人员必须履行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3 4.3 监测维养制度

     根据水库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水雨情观测制度、日常巡视检查制度、汛前(后)检查制度、大坝安全监测制度、监测资料整编分析制度、工程维修养护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监测维养制度。

     1 4.3.1 水雨情观测制度

     1、水雨情资料是水库管理的基础资料,水库管理人员应每天坚持进行水雨情观测。

     2、水雨情观测的内容主要包括库水位、降水量等,正常每日 8 时前定时观测 1 次,并按要求进行记录和上报。其它观测频率:

     ①库区内降雨、来水量加大、库水位上升,从水位上升时起每隔一定时间增测 1 次;在遇到暴雨,库水位涨幅增大时应加密测次。

     ②水位上涨至设计洪水位时,应每小时观测 1 次。

     ③水库开始泄洪、停止泄洪以及调整溢洪道闸门孔数或开度前后,各加测 1次。泄洪过程中每隔一定时间观测 1 次。

     3、水雨情观测的要求:

     ①必须严格做到“四无”,即无缺测、无漏测、无违时、无不符精度。

     ②要保证观测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禁止用任何估算或猜测的办法代替实际观测。发现观测对象的变化不符合规律时,必须要进行复测,并根据复测结果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③观测数字一律用黑色签字笔记录,字体要整齐、清晰、正确,不得任意涂改。如需要更改时,应将错误数字用斜线划掉,然后在右上角记录正确的数字。

     4、观测人员对观测设施应注意保护,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在使用中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或更换。

     5、水雨情观测资料应按照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统计和整理,要做到数据准确、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说明完备,每年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2 4.3.2 日常巡视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人员应相对固定,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2、巡视检查前应检查好巡检设备,做好通讯、交通、记录工具等准备工作。

     3、巡视检查的时间安排应满足以下规定:

     (1)汛期(4 至 9 月)正常情况每星期 1 次,超过汛限水位时每天 1 次,超过设计洪水位时每天 2 次,大雨(50mm 以上)后及时进行巡检。

     (2)非汛期(10 月至 3 月)正常情况每 10 天 1 次,超过正常蓄水位时每天 1

     次,大雨(50mm 以上)后及时进行巡检。

     4、巡视检查的范围包括各水工建筑物、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闸门、启闭机)和管理设施(监测、监控、标识标牌、管理房)。

     5、巡视检查应按照规定的线路进行。

     6、每次巡视检查应做好详细的现场记录,有关人员必须签名,如发现异常现象情况,除应详细记述时间、部位、险情和绘出草图外,必要时应测图、摄影和录像。

     7、巡视检查中如发现异常现象或者危害闸坝安全的行为时,应立即报告给上级领导。

     3 4.3.3 汛前(后)检查制度

     1、每年入汛前(3 月)对水库安全状况和度汛准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完成汛前检查报告。

     2、对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置,做好汛前准备工作。

     3、检查要求有检查记录、缺陷处理、水库运行意见等。

     4、每年汛期结束以后、次年 1 月底前各完成一次全面检查,每年 12 月底前完成年度检查报告。

     5、每次检查应做好相应的记录,由检查人员签名确认,汛前检查、年度检查、特别检查需要形成检查报告,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上报。

     6、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应详细记录问题发生的时间、部位、具体险情等,突发险情无法处理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应在 1 小时内上报水库委。

     7、所有检查的记录、报告、照片等应及时整理归档。

     4 4.3.4 大坝安全监测制度

     1、大坝安全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大坝表面变形监测、渗流压力监测、渗流量监测等,是水库运行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

     2、大坝监测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监测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按要求定期对水工建筑物进行监测,不得随意减少监测项目、测次和测点,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严禁伪造。

     4、在特殊情况下,如高水位、水位骤升骤降、地震和工程出现不安全征兆

     时应增加测次,必要时还应增加监测项目。

     5、监测过程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进行分析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6、每次监测完成后要及时整理分析监测数据,做到“随监测、随记录、随分析”, 随时掌握大坝运行状况,及时排除大坝病险隐患。监测数据整理包括仪器监测原始数据的检查、异常值的分析、填制报表等。次年 1 月底前完成年度监测资料整编,编制成册后存入档案室。

     7、监测资料成果应做到考证清楚、项目齐全、数据可靠、方法合理、图表完整、说明完备、字迹清晰。

     8、妥善保管好大坝监测仪器和附属设施,加强监测仪器的日常维护,使仪器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对自动监测系统应按规定进行监测设施的精度和可靠性检查,保持设备正常工作。对不合要求的仪器设施应及时进行更新改造。

     9、监测仪器设备的封存、报废及监测项目的停测,应先提出报告,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3.5 5 监测资料分析制度

     1、分析周期:每年一次,一般在次年一月底前将前一年度观测资料整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资料进行分析,每五年对近五年观测资料进行整编分析。

     2、整编内容:收集观测原始记录与考证资料以及平时整理的各种图 表等;对观测成果进行复核审查;选择有代表性的测点数据或者特征数据,填制统计表;分析观测成果的变化规律及趋势,与设计情况比较是否正常,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必要的操作要求;编写观测工作的有关说明。

     3、整编要求:考证清楚、项目齐全、方法合理、数据可靠、说明详尽;表格及文字说明端正整洁、数据上下整齐、无涂改现象。

     4、成果应用:对资料整编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当作专项分析,必要时可会同科研、设计、施工人员作专题研究 4.3.6 6 工程维修养护制度

     1、认真执行“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做好坝区日常维修养护工作,保持大坝工程和设施的安全、完整、正常运用。

     2、保持上坝道路、坝顶、坝坡等区域整洁、美观;定期清理管理房周边和巡检道路两旁的杂草;及时清除排水沟内的淤泥杂物,保持通畅。

     3、各种观测设施应保持完整,无变形、损坏、堵塞现象。

     4、保持启闭设备机体表面清洁;钢丝绳定期上油保养;经常检查调整限位开关,保证其中作准确可靠;经常清理闸门附近的漂浮物,避免腐蚀闸门。

     5、每项养护维修工作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和评定,对于日常养护和一般性抢修工程,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对于重大抢险、大修工程应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负责检查,并提出评定意见。

     6、养护维修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各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特点,了解历年养护维修的内容,严格按照各养护项目的工作要求和规范及时进行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

     7、每次养护维修后必须做好记录,要求做到文字清晰、叙述准确。次年 1月底前整理年度维修养护记录,编制成册后归档管理。

     4.3.7 7 环境保护制度

     1、水库枢纽工程保护范围内和管理所管理范围都属于水库环境保护区范围。

     2、在水库环境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新建、改建、扩建除水利或者供水工程以外的工程项目。

     (2)在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垃圾、渣土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设置禽畜养殖场。

     (3)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垃圾、渣土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污染水质的行为。

     (4)在库内未经批准的船只下水;毒鱼、炸鱼、电鱼;施用对人体有害的鱼药和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3、在水库环境保护区不得建设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水的建设项目。

     4、在水库环境保护区不得建设化工、造纸、制药等对水质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建设其他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地区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5、每月由吉安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定期检测水库水质。

     6、当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质污染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告。

    • 范文大全
    • 职场知识
    • 精美散文
    • 名著
    • 讲坛
    • 诗歌
    • 礼仪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