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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与评分细则(试行)(1000分)

    时间:2021-05-05 12:02:28 来源:蒲公英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蒲公英阅读网手机站

    相关热词搜索:广西壮族自治区 试行 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与评分细则(试行)(1000分) 本文关键词:广西壮族自治区,试行,细则,重症,评价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与评分细则(试行)(1000分) 本文简介:关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与评分细则》进行自查的通知各相关科室:接自治区卫生厅通知,10月底将到我院对ICU进行验收。为能使ICU评审顺利通过,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与评分细则(分工表)》对本科室本部门所负责的检查项目进行一次院内自查(自查时间:2014年10月15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与评分细则(试行)(1000分) 本文内容:

    关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与评分细则》进行自查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

    接自治区卫生厅通知,10月底将到我院对ICU进行验收。为能使ICU评审顺利通过,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与评分细则(分工表)》对本科室本部门所负责的检查项目进行一次院内自查(自查时间:2014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并在10月22日下班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评分交院办。

    特此通知。

    广西桂东人民医院

    2014年10月1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与评分细则(分工表)(1000分)

    检查项目

    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

    分值

    评价方法与评分标准

    责任人

    一、重症医学科组织管理(180分)

    1.学科定位:三级以上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成立独立的重症医学科(ICU)。重症医学科属于二级临床学科、一级诊疗科目.重症医学科是重症医学的临床基地,负责集中救治各学科重症患者,并为此类患者及时提供系统、持续、高质量的监护与治疗,并为原发疾病的专科诊疗提供支持。为了避免学科之间命名的混淆,ICU特指重症医学科的英文简称,专科的监护室只能统一中文名为××科重症监护室,不能称为××科ICU。

    60

    重症医学科非二级学科扣60分

    院办

    2.管理体制:①重症医学科以综合性ICU为重点,三级医院在满足ICU建制的前提下,可成立专科重症监护室.建立有利于全院危重病人向ICU集中收治的管理模式,ICU病房必须独立设置,床位向全院重症患者开放,②由符合条件的医师和护士等专业人员组成诊疗团队。③专科重症监护室的人员、条件、配备及设施等必须参照本标准.

    50

    专科重症监护室不达标扣20分

    不能集中收治扣30分

    ①医务部

    ②③医务部、护理部

    3.ICU的医疗管理模式:ICU的医疗工作实行ICU专科医师负责制,采取ICU专科医师主管、相应专科协管或会诊的医疗管理模式,ICU专科医师负责患者日常临床诊疗工作、医疗文件的书写、医嘱管理、与患者家属的沟通交流等等。患者的相关专科情况应由重症医学科病房医师与相关专科医师共同协商处理。

    30

    ICU管理模式不符合要求扣30分

    医务部

    4.开展“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院应当向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依法严格审核,符合条件才予以登记“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未经批准“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不得设置重症医学科,相关科室可设置监护室、抢救室等开展对本科重症患者的救治。

    20

    未经批准而设置重症医学科20分

    院办

    检查项目

    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

    分值

    评价方法与评分标准

    责任人

    5.设置“重症医学科”的医院必须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严格科室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症医学专业人员培养和重症医学学科建设,促进其健康发展.

    10

    医院在学科建设上有欠缺扣10分

    医务部

    6.医院应建立与完善ICU信息管理系统,保证ICU及时获得医技科室检查报告,以及质量管理与医院感染监控的信息。

    10

    获得各类信息不及时扣10分

    医保与计管科

    二、病房布局

    (150分)

    病床设置合理

    1.病房应设置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应接近于主要服务对象病区、手术室、影像学科、检验科和血库等。在横向无法实现“接近”时,应该考虑楼上楼下的纵向“接近”.

    10

    相关功能区不完善每项扣2分

    总务科

    2.ICU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在内的医疗流向,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置不同的进出通道.

    10

    只有单一通道扣5分

    总务科

    3.ICU的建筑应该满足提供医护人员便利的观察条件和在必要时尽快接触病人的通道

    10

    不符合条件每项扣2分

    总务科

    4.ICU的装饰必须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

    10

    不符合条件每项扣2分

    总务科

    5.ICU的整体布局应该使放置病床的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区域等有相对独立性,以减少彼此之间的干扰和控制医院感染。

    10

    设置不合理每项扣2分

    污物处理区域布局不合理扣5分

    总务科

    6.ICU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保证空气洁净(细菌含量监测15

    M2.

    (2)每个病房最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面积为>18

    M2。

    (3)三级医院及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置负压床单元.

    30

    面积不达标每项扣5分

    缺单间扣5分

    缺负压单元扣2分

    总务科

    三、人员配备

    (80分)

    人员配备合埋,满足日常医疗需要

    1.ICU医护人员必须有执业证书,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10

    无独立工作能力单独值班扣10分

    医务部

    护理部

    2.医师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0.8:l以上。日常医疗工作中可以有部分轮科、进修医师,但ICU专科医师必须占医师总数的70%以上。

    20

    比例每降低10%扣2分

    医务部

    3.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

    20

    比例每降低10%扣2分

    护理部

    4.三级医院至少配备-名副高职称以上医师全面负责医疗工作,二级医院至少配备一名主治职称以上医师负责医疗工作,可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者可配备相关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

    20

    主任不具备相应职称扣20分

    医务部

    5.

    二级医院、三级医院ICU护士长应分别具有初、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重症监护领域工砟三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设备设施能力,符合医院功能任务需要。有ICU专业护士资质证书或上级医院综合ICU进行学习半年以上。

    10

    护士长职称不达标扣5分

    无ICU资质证书或ICU进修证书扣5分

    护理部

    四、设备设施

    (150分)

    1.①每床配备完善的功能设备带或功能架,②提供电、氧气、压缩空气和负压吸引等功能支持.每床单元应装配电源插座12个以上,氧气接口、压缩空气接口和负压吸引接口均在2个以上。

    10

    设备带或功能架不完善每项扣2分

    ①医疗设备科

    ②总务科

    检查项目

    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

    分值

    评价方法与评分标准

    责任人

    2.医疗用电和生洁照日明用电线路分开。每个床位的电源应是独立的反馈电路供应系统。应配备不间断电力系统(

    UPS)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个电路插座应在主面板上有独立的电路短路器。

    10

    每项不达标扣2分

    总务科

    3.每床单元必须配备床旁监护系统,能进行心电、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有创压力监测等基本生命体征监护.每个病房至少配备便携式监护仪1台。

    25

    不达标每项扣5分

    医疗设备科

    4.须配备合适的病床及防褥疮床垫。

    5

    无防褥疮床垫扣5分

    总务科

    5.三级医院应每床配备1台呼吸机,二级医院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呼吸机。

    20

    每少1台呼吸机扣5分

    医疗设备科

    6.每床必须配备简易呼吸器。

    5

    每少1个简易呼吸器扣2分

    医疗设备科

    7.每个病房必须配备便携式呼吸机1台.

    10

    无配备扣10分

    医疗设备科

    8.每床必须配备微量注射泵4台以上。

    5

    总数上每少1台扣1分

    医疗设备科

    9.可适当配备一定数量的肠内营养输注泵。

    5

    无配备扣5分

    医疗设备科

    10.每个病房必须配备有心电图机、血气分析仪、除颤仪、心肺复苏抢救装备车(车上须备有喉镜、气管导管、急救药品及其他抢救用具)、纤维支气管镜、升降温设备等。

    35

    每缺1种配备扣5分

    医疗设备科

    11.三级医院ICU必须配备血液净化装置、血流动力学与氧代谢监测设备等。

    15

    缺一项扣5分

    医疗设备科

    12、科间协作:院内相关科室具备足够的技术支持,随时为病房提供床旁B超、X线摄片等影像学以及生化、病原微生物学等实室检查支持。

    5

    不达标每项扣2分

    医疗设备科

    五、医疗质量

    控制(150分)

    l.实行ICU医务人员岗位准入管理(50分)

    (1)医院内要强化ICU医护人员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建立医务人员培训计划及措施.有针对危重病医学专业的“三基三严”训练计划、安排、记录、考核和奖惩的制度及措施,并有认真落实.

    20

    无培训计划扣5分

    无训练计划扣5分

    有计划未落实扣10分

    医务部

    检查项目

    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

    分值

    评价方法与评分标准

    责任人

    (2)

    ICU医师和护士至少每年参加1次省级或省级以上重症医学相关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的学习,不断加强知识更新。

    (3)对ICU医师、护士实行高危技术操作授权许可制度,并定期进行质量评价.

    10

    20

    每年至少医、护各有一人次参加学习,每缺一人扣5分

    由卫生厅定期组织相关技术培训班,考试合格并发证书准入;专家组不定期各家医院对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考试

    医务部

    2.医师: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100分)

    (1)从事及变更“重症医学科”执业范围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执业范围为重症医学专业的。

    ②在ICU工作满1年的其他临床学科注册医师.

    ③到上级医院综合ICU进修学习满半年的其他临床学科注册医师。

    (2)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人数占ICU医师人数比例>

    80%。

    (3)接受过高级心肺脑复苏培训合格的(具有合格证书)。

    (4)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理论与技能,要对脏器功能及生命的异常信息具有足够的快速反应能力:复苏、休克、呼吸功能衰竭、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急性肾功能不全、中枢神经功能障碍、严重肝功能障碍、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出血、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镇静与镇痛、严重感染、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免疫功能紊乱、疾病危重程度评估方法.

    (5)除掌握临床科室常用诊疗技术外,应具备独立完成基本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力: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机械通气技术、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持续血液净化、纤维支气管镜技术。

    20

    10

    5

    35

    30

    不符合条件者,每人扣5分

    比例不达标扣10分

    无证书每人扣1分

    每缺一项相关诊疗常规及技术规范

    扣5分

    ICU医师应熟悉相关诊疗常规、技术及操作常规,笔试或现场提问其中三项,不合格每项扣10分

    医务部

    检查项目

    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

    分值

    评价方法与评分标准

    责任人

    六、患者管理

    (40分)

    严格执行患者入、出重症监护病房标准,合理使用资源

    1.建立患者疾病严重程度评估制度:评价ICU资源使用的适宜性与诊疗质量。

    10

    无制度或有制度未落实的各扣5分

    医务部

    2.收冶范围

    (1)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脏器功能不全,经过严密监测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

    (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严密监护和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3)在慢性脏器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并威胁生命,经严密监护和有效治疗可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

    (4)慢性消耗性疾病及肿瘤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加强监护治疗中受益的患者,一般不是重症加强治疗病房的收治范围。

    15

    检查2份在架病历及2份半年内归档病历,不符合收治范围者每例扣5分

    医务部

    3.转出指征

    (1)急性器官或系统功能衰竭已基本纠正,需其他专科进一步诊断治疗的。

    (2)病情转入慢性状态。

    (3)病人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受益.

    15

    检查2份在架病历及2份半年内归档病历,若有转出指征而继续留ICU治疗的每例扣5分

    医务部

    七、护理质量

    控制

    1.熟练掌握重症护理基本理论和技能,考核合格。取得护士执照并经3-6个月ICU专科培训.

    10

    不符合要求每人扣1分

    护理部

    (100分)

    2.掌握重症监护的专业技术:输液泵的临床应用和护理,外科各类导管的护理,给氧治疗、气道管理和人工呼吸机监护技术,循环系统血液动力学监测,心电监测及除颤技术,血液净化技术,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监测技术,胸部物理治疗技术,重症患者营养支持技术,危重症患者抢救配合技术等.

    20

    有相关技术操作常规及护理常规每缺一项扣2分

    现场随机提问或抽考其中一项不合格扣5分

    护理部

    3.具备以下能力:各系统疾病重症患者的护理、重症医学科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重症患者的疼痛管理、重症监护的心理护理等。

    10

    现场随机检查、提问每项不合格扣1-5分

    护理部

    检查项目

    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

    分值

    评价方法与评分标准

    责任人

    4.有健全的护理工作制度,护士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护理常规。

    10

    每缺一项扣5分

    护理部

    5.病区内有护理质量监控小组,每月至少进行两次护理质量检查。

    10

    现场检查每缺一次扣2.5分

    护理部

    6.有紧急状态下护理人力资源调配方案.

    5

    现场检查不合格扣5分

    护理部

    7.护理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大专以上学历大于30%,护师以上人员大于30%.

    5

    现场检查每项不合格扣2.5分

    护理部

    8.护士掌握危重病人病情,对病人实行24小时连续动态监测并详细记录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急救护理措施准确及时.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记录完整、整洁。

    20

    现场检查、提问护士1-2人每项不合格扣1-5分

    护理部

    9.危重症病人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措施到位,确保病人安全、舒适。

    10

    现场检查护士1-2人,每项不合格扣1分

    护理部

    八、医院感染

    管理(100分)

    严格执行ICU操作流程及ICU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组织与制度(10分)

    (1)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监控医师和监控护士组成,负责ICU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制度的落实.

    (2)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内容应包括:工作人员管理、病人管理、访客管理、环境与物品管理、废物管理、手卫生、医院感染监测和感染病例报告以及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3)制定重点管理项目如呼吸机相关肺炎、导管相关感染和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的操作流程.

    2

    4

    4

    未成立组织扣2分

    制度每缺一项内容扣0.5分

    操作流程每缺一项扣1分

    院感科

    2.病人的安置与管理(15分)

    (1)应将感染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安置.

    (2)对于疑似有传染性的特殊感染或重症感染,应隔离于单独房间。对于空气传播的感染,如开放性肺结核,应隔离于负压病房.

    3

    3

    每项不符合扣3分

    院感科

    检查项目

    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

    分值

    评价方法与评分标准

    责任人

    (3)对于MRSA、泛耐药鲍曼不动杆菌等感染或携带者,尽量隔离于单独房间,并有醒目的标识,如房间不足,可以将同类耐药菌感染或携带者集中安置。

    (4)对于重症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或携带者和其他特殊感染病人,建议分组护理,固定人员.

    (5)接受器官移植等免疫功能明显受损病人,应安置于正压病房。

    3

    3

    3

    如未建设洁净ICU,该项不扣分

    院感科

    Z.手卫生(20分)

    (1)配备足够的手卫生设施:包括非手接触式水龙头、洗手液、干手设施和速干手消毒剂,开放式病床至少每2床1套,单间配备专门的手卫生设施。

    (2)严格执行手卫生,工作人员掌握手卫生指征并在工作中落实。

    (3)病区入口处应有手卫生宣传资料。

    (4)洗手液和速干手消毒剂的消耗量与病人的床日数相符(速干手消毒剂消耗:20ml/床/日)。

    4

    10

    2

    4

    每少一套扣2分

    有指征未进行手卫生每人扣2.5分:

    洗手不能正确完成每人扣2.5分

    无资料扣2分

    消耗量与病人床日数不符扣2分

    院感科

    4.配合足够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帽子、口罩、面罩或护目镜、防水围裙和隔离衣等并能正确使用.(5分)

    5

    未配备护目镜、防水围裙扣4分有指征但不用或不能正确使用

    院感科

    5、环境、物体表面和物品的管理(8分)

    (1)空气:普通ICU每天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半小时,定期清洗空调过滤网及排风设施;有净化系统的ICU应按照净化系统的维护要求进行维护.

    (2)物体表面应保持清洁,如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应及时清洗消毒。

    (3)禁止在室内摆放干花、鲜花或盆栽植物。

    (4)重复使用的呼吸机螺纹管、雾化器使用后应达到高水平消毒。

    2

    2

    2

    2

    未定期开窗扣1分,空调滤网和排风设施不定期清洗扣1分

    物表明显污染每处扣1分

    违反扣2分

    处理不符合要求扣2分

    院感科

    6.污物由专用的通道送出,如无专用通道,密闭的污物和包裹的死亡病人尸体可经病人通道送出。(2分)

    2

    不符合扣2分

    院感科

    检查项目

    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

    分值

    评价方法与评分标准

    责任人

    7.院感监测与报告(12分)

    (1)开展呼吸机相关肺炎、血管内留置导管相关感染、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目标性监测,并对ICU内的多重耐药菌和感染病原学分布及其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分析。

    (2)出现医院感染病例聚集性现象时(包括病人和员工),及时进行必要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手卫生监测,寻找可能的感染源和传播途径.

    (3)当病区短时间内出现相同病原体3例以上时,应考虑医院感染暴发,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并采集积极的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扩散。

    4

    4

    4

    未开展,每缺一项扣1分

    查看过去一年资料,未进行调查每次扣2分

    查看过去一年资料,有病例聚集性现象未上报者每次扣2分

    院感科

    8.重点部位医院感染预防措施的落实(18分)

    (1)呼吸机相关肺炎:①如无反指征,病人床头抬高30-45度;②口腔护理每天4次以上:③尽早停药应激性溃疡预防药物;④深静脉血栓预防;⑤湿化器添加水须使用无菌水,每日更换;⑥螺纹管冷凝水应及时清除,不可直接倾倒在室内地面,不可使冷凝水流向病人气道;⑦每天评估能否撤机和拔管。

    (2)血管内留置导管相关感染:①成人导管穿刺点尽可能选择锁骨下静脉:②置管时使用大的铺巾,戴无菌手套前洗手或消毒手;③穿刺点皮肤严格消毒,穿刺点无菌纱布敷料每2天更换,专用敷贴每周更换,松动、潮湿或沾污时更换;④怀疑导管相关感染时,应考虑拔除导管,但不要为预防感染而定期更换导管;⑤对无菌操作不严的紧急置管,应在48h内更换导管,选择另一穿刺点;⑥每天评估能否拔管.

    (3)尿管相关尿路感染:①留置尿管病人,采用密闭式引流系统,每两周更换尿管;②保持尿液引流通畅,集尿袋不可高于膀胱水平;③对留置尿管的病人不常规冲洗膀胱;④每天清洁尿道口,如大便失禁者,清洁后应消毒;⑤每天评估能否拔管.

    7

    6

    5

    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每一项不符合扣1分

    院感科

    检查项目

    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

    分值

    评价方法与评分标准

    责任人

    9.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5分)

    5

    查看病例2份,不合理用药每份扣2.5分

    院感科

    10.ICU的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每年应接受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知识的培训。

    5

    每缺一类人员培训扣1分

    院感科

    九、制度落实

    (50分)

    落实核心制度和岗位职责,规范全程管理

    1.首诊负责制度、会诊制度、临床用血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知情同意制度、ICU管理制度、抗菌药合理使用制度。

    2.重症医学科的药品、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有规范、有记录。

    3.重症医学科的仪器和设备必须保持随时启用状态,定期进行质量控制,由专人负责维护和消毒,抢救物品有固定的存放地点。

    4.有年度工作总结和来年计划.

    20

    10

    10

    10

    抽查2份在架或半年内归档病历,

    查看制度执行情况,制度执行不到位者每项制度扣1分

    无规范、无记录各扣5分

    检查仪器设备,不处于启用状态扣5分,无专人负责扣5分

    无总结或计划各扣5分

    医务部

    药剂科

    医疗设备科

    院办

    篇2: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 本文关键词:广西壮族自治区,办法,保护,灵渠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 本文简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已经2013年12月25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陈武2014年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灵渠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西壮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 本文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9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已经2013年12月25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2014年1月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渠保护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灵渠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灵渠是指灵渠水利工程文物本体(以下简称灵渠本体)及其各类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和自然景观。灵渠本体主要包括大天平、小天平、铧嘴、南渠、北渠、陡门、堤岸、三将军墓、泄水天平、堰坝、桥梁、水涵等。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主要包括秦城遗址、石马坪古墓群、石刻、古树名木等。灵渠具体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见《附件》。

    第三条

    灵渠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为主、严格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灵渠的保护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

    桂林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灵渠保护协调机制,制定保护政策,协调解决灵渠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兴安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灵渠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灵渠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灵渠的保护管理。

    自治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灵渠保护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灵渠保护工作。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或者其他方式参与灵渠的保护。

    第五条

    兴安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灵渠保护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六条

    自治区统筹安排灵渠保护专项资金,用于灵渠的保护、管理和修缮。灵渠保护修缮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论证并报经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在灵渠本体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大天平坝、小天平坝上新建码头或者在坝顶通行机动车辆;

    (二)在铧嘴上擅自新建码头或者从事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

    (三)在南渠、北渠上擅自修建跨渠通行桥梁、新开引水口、筑坝、建设取水泵站或者从事与渠、堤岸保护无关的其他建设活动;

    (四)撬取、毁坏陡门、堰坝、堤岸、桥梁、水涵构件,以及在其周边从事取土等破坏自然风貌的活动;

    (五)其他损害灵渠本体的行为。

    第八条

    在灵渠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秦城遗址上修路,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取土、挖沙、开道、深耕、养殖等;

    (二)在石马坪古墓群修建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在石马坪古墓群封土堆上取土、种植、建坟;

    (三)涂绘、刻画、损毁石刻以及在飞来石上新刻、补刻今人或者古人作品;

    (四)其他损害灵渠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的行为。

    第九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灵渠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应当依法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

    在灵渠建设控制地带内从事修路或者兴建码头、水利、电力、电信、有线电视、市政工程等活动的,应当同时制定保护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灵渠及其周围的林木、水体、地貌,不得造成破坏和污染。

    第十一条

    灵渠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对灵渠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古树和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以及重要科研价值的珍贵、稀有名木进行调查、鉴定、登记、编号,建立档案,设立标志,制定养护管理措施,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灵渠源头、河道、渠道及其相关支流沿岸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种草种树以及预防火灾、防治病虫害等措施,提高森林覆盖率,搞好水土保持,美化、绿化灵渠,改善灵渠生态环境。

    在灵渠源头、河道、渠道及其相关支流沿岸禁止下列行为:

    (一)非法采伐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护岸林、风景林和珍贵林木;

    (二)开矿、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

    第十三条

    灵渠源头及其相关支流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灵渠源头及其相关支流的水量分配和调度,在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前提下,兼顾生态环境用水。经审批修建的临岸渠道、管道、暗涵等分水取水设施,以及在上游河流修建水库、电站,应当符合水资源规划、水量配置和调度计划。

    在灵渠源头、河道、渠道及其相关支流禁止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向灵渠源头、河道、渠道及其相关支流排放工业污水、含病原体的污水等污染物;

    (二)向灵渠源头、河道、渠道及其相关支流倾倒矿渣、有毒有害物质、垃圾、农业生产投入品废弃物,丢弃死亡动物尸体;

    (三)在灵渠南渠、北渠、分水塘、湘江故道等水体炸鱼、电鱼、毒鱼、网箱养鱼、养殖家畜家禽以及从事可能造成水域污染的其他养殖。

    第十四条

    灵渠旅游景区的游客承载标准应当经科学评估、合理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旅游景点、线路、项目的确定,应当符合灵渠本体保护、文化内涵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灵渠旅游景区内的船只、竹筏以及其他水上载人工具,应当实行统一管理、总量控制。

    灵渠旅游景区内的餐饮、娱乐、宾馆等经营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技术、设备和设施。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灵渠南渠、北渠、分水塘、湘江故道等水体炸鱼、电鱼、毒鱼、网箱养鱼、养殖家畜家禽以及从事造成水域污染的其他养殖的,由县级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灵渠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附件

    灵渠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灵渠本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渠首段。

    保护范围:四贤桥至粟家桥的南岸以渠岸为起点,外延20米;粟家桥北50米处向东至现湘漓镇与打鱼村公路以南50米;观音阁旧址段北面渠岸为起点,外延100米;竹枝堰至北陡的东岸为起点,外延50米;驼龙河故道入口至四贤桥南岸为起点,外延50米;三将军墓四周墓边外延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起鳌鱼山东麓公路,向北沿公路至分水塘村西边宅地至分水渠,沿分水渠向北450米,转西至打鱼村公路,沿打鱼村公路向北400米转跨湘江故道粟家桥;从粟家桥沿鸟媒岭山脊至官帽岭(231.6高地),沿官帽岭高地山脊走向至西南灵渠饭店水池高地,往南至兴安罐头食品厂水平塔高地,并由此转东南至240.2高地、转东北252.9高地、230.2高地;由230.2高地向东北跨海洋河至234.8高地,转北至254.2高地,并西转至鳌鱼山东麓公路范围内。

    (二)三里桥段。

    保护范围:从铁炉陡至东风水泥厂公路堰段,以渠岸为起点,外延3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50米范围内。

    (三)黄龙堤段。

    保护范围:从星桥陡上游50米起至大陡下游100米的灵渠段,以渠岸为起点,直角向外延伸5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起再山岭高地沿200米,转向西至清水河高地,北至万家山、向西北至本头山高地、六岩口山高地、大猪头岭(285.5高地、290.6高地),向北转至小猪头岭高地,向西北转至凤凰岭高地,由此向南至大狮子岭高地、小狮子岭高地,向东南至李家凸234高地、黄家湾山,向东南至赵家堰山,向东南面与文物保护范围外线等距60米至再山岭形成汇合线范围内。

    (四)回龙堤段。

    保护范围:从回龙堤上游100米起至回龙堤下游100米、排洪渠下游100米的灵渠段,以灵渠渠岸为起点,外延20米,以排洪渠渠岸为起点,外延5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30米范围内。

    (五)鸾塘堰段。

    保护范围:从鸾塘桥上游80米起至清水河故道与灵渠会合口的灵渠段,北岸以灵渠渠岸为起点,外延30米;南面以清水河故道南岸为起点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30米范围内。

    (六)其他段。

    保护范围:以灵渠渠岸为起点,外延1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线为基线,外延20米范围内。

    二、灵渠伴生的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东至灵河,西至大溶江,南至溶江新酒厂,北至白竹铺南山槽,面积约4平方公里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与保护范围线同界。

    —5—

    篇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本文关键词:广西壮族自治区,细则,绩效考核,乡村,医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本文简介: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被考核诊室:考核人员:考核日期:得分:被考核诊室负责人签字:考核指标分值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评分标准考核方法公共卫生服务(40分)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5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及更新情况1.协助并参与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工作,具体为:为卫生院入户开展调查和服务引路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本文内容: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

    被考核诊室:

    考核人员:

    日期:

    分:

    被考核诊室负责人签字: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公共卫生服务(40分)

    建立

    农村

    居民

    健康

    档案

    5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及更新情况

    1.协助并参与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工作,具体为:为卫生院入户开展调查和服务引路,为辖区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为卫生院开展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

    2.分别建立本辖区农村居民65岁以上老年人、15岁以下儿童、0-6岁儿童、0-3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病人、Ⅱ型糖尿病人、重性精神病人名册;

    3.按名册定期督促老年人、慢性病人、0-3岁儿童、孕产妇等需要规范化管理的对象按时到卫生院体检。

    1.协助卫生院开展与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得1分;2.建立完善本辖区农村居民65岁以上老年人、15岁以下儿童、0-6岁儿童、0-3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病人、Ⅱ型糖尿病人、重性精神病人名册得3分;3.按名册定期督促老年人、慢性病人、0-3岁儿童、孕产妇等需要规范化管理的对象按时到卫生院体检得2分。

    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现场查阅电子建档并电话随访群众

    健康教育

    3

    健康教育服务提供情况

    1.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出版健康教育知识不少于6次;

    2.组织辖区农村(居)民参加健康知识讲座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1.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1年6次得2分。2.按要求组织辖区农村(居)民参加健康知识讲座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得1分。

    实地查看、查阅档案、图片等资料。

    免疫规划

    4

    掌握适龄儿童疫苗接种和建卡(证)情况

    1.及时掌握辖区内出生儿童情况,并造册登记;

    2.及时将辖区内儿童出生信息向卫生院报告;

    3.督促、通知适龄儿童到当地卫生院接种免疫疫苗,并做好相关记录。

    1.建立完善适龄儿童名册得2分;2.及时报告儿童出生信息得1分;3.按时督促适龄儿童到卫生院接种免疫疫苗,并做好相关记录,得1分。

    现场考核、查阅有关资料,电话随访适龄儿童父母进行复核

    传染病报告与处理

    3

    传染病报告与处理、传染病人随访处置工作

    1.做好门诊日志记录,并重点关注发热、腹泻等重点病例;

    2.发现疑似病人或集中发病状况及时报告;

    3.做好辖区内传染病疫情监控,及时报告有关疫情;

    4.做好结核病人的发现随访管理工作;

    5.协助卫生院做好传染病疫情的处置工作。

    1.门诊日志记录完善无误得1分;2.及时报告疑似病人或集中发病状况,做好辖区内传染病疫情监控,及时报告有关疫情得2分;3.做好艾滋病、结核病人的发现随访管理工作得0.5分;4.协助卫生院做好传染病疫情的处置工作得0.5分.

    查阅门诊日志登记本;查阅传染病报告记录;电话随访疾病患者进行复核

    艾滋病预防控制

    5

    配合上级开展艾滋病宣教工作和行为干预等综合防治工作

    1.村卫生室有固定的艾滋病宣传标语和宣传资料;

    2.按上级要求做好综合干预工作。

    1.有固定标语和宣传资料得2.5分;

    2.入户宣传率、综合防治达上级要求得2.5分,不得按比例给分。

    查阅相关资料和工作记录

    儿童保健

    4

    儿童保健工作实施情况

    1.及时掌握辖区内儿童健康状况;

    2.为卫生院医生入户对新生儿访视引路;或根据当地卫生院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承担辖区内新生儿访视任务;

    3.及时督促、通知儿童到当地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1.按卫生院要求做好辖区内新生儿访视任务得2分;2.未按时督促适龄儿童到当地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得2分。

    现场考核、查阅有关资料,电话随访适龄儿童父母进行复核

    孕产妇保健

    4

    孕产妇保健工作实施情况

    1.及时掌握辖区内适龄妇女健康状况,并建立辖区内孕产妇名册;

    2.督促、通知孕产妇到当地卫生院进行孕期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3.配合卫生院完成产后访视工作。

    1.建立完善孕产妇名册料得2分;2.及时督促、通知孕产妇到当地卫生院进行孕期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得1分;3.配合卫生院完成产后访视工作得1分.

    现场考核、查阅有关资料,电话随访孕产妇进行复核

    老年人保健

    4

    老年人保健基本工作开展情况

    1.掌握辖区内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分布情况,并造册登记;

    2.按卫生院要求做好辖区内农村老年人卫生保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老年人健康随访。

    3.及时督促辖区内农村老年人到卫生院按受健康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1.老年人名册资料建立完善齐全得2分;2.及时督促、通知老年人到当地卫生院接受健康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得1分;3.按卫生院要求做好辖区内农村老年人卫生保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老年人健康随访得1分.

    现场考核、查阅有关资料电话随访老年人进行复核

    慢性病管理

    4

    高血压、糖尿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督促辖区内35岁以上的居民到卫生院接受慢性病筛查,有条件的村医还应负责辖区农村居民的慢性病的筛查工作;

    2.对筛查出的慢病患者名单要造册登记并上报卫生院,并负责慢性病人的随访工作,按时督促慢性病人到卫生院接受健康检查。

    1.组织、督促辖区内35岁以上的居民到卫生院接受慢性病筛查得1分;2.建立完善慢性病患者名册资料得2分;3.定期对慢性病患者随访和进行健康指导,得1分。

    查看资料,走访调查。电话随访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复核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2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

    1.做好辖区内精神病患者调查的基础性工作,配合卫生院筛查可疑病例;

    2.建立确诊患者名册,并密切关注其病情变化状况;

    3.按卫生院的指导要求做好辖区内重性精神病患者卫生保健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

    4.负责督促好转出院精神病人门诊服药工作。

    1.做好辖区内精神病患者调查的基础性工作,配合卫生院筛查可疑病例并建立完善重性精神病患者名册资料得1分;2.定期对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和进行健康指导得1分;3.督促好转出院精神病人门诊服药工作得1分.

    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电话访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家属进行复核

    卫生监督

    2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事件,以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要立即报告卫生院,并协助调查。

    及时报告得1分,协助卫生院和上级单位开展调查得1分。

    查阅资料,查看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情况和登记处置情况

    基本医疗(25分)

    服务

    质量

    10

    基本医疗服务情况

    做到门诊病人有登记,用药开处方,书写符合规范要求。

    1.通过询问查看,门诊日志内容登记齐全无误得2分,有门诊观察记录得2分;2.检查处方,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书写符合处方管理规范得6分;3.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10分。

    查看资料,统计数值。

    规范

    用药

    10

    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合理用药,不滥用抗菌素、激素。执行零差率销售。

    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执行零差率销售。

    1.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得5分。2.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价销售得5分。

    查看资料,统计数值。

    开展

    中医

    药服

    5

    中医适宜技术适用、使用中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利用效率

    中医适宜技术适用,使用中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三三制”实行情况

    1.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应用达到4项以上得1分;2.使用中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得1分;3.中医诊疗人次达到诊疗人次的1/3,中药收入达到药品总收入的1/3,中医药治疗总收入达到业务总收入的1/3,每项扣得1分。

    查看资料,统计数值。

    综合管理情况(20分)

    新农

    5

    新农合工作

    积极参与做好新农合的宣传发动、筹资、门诊报销;认真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

    1.有新农合专题宣传栏目得1分;2.公布就诊报销流程得1分;3.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的得1分。4.及时公示参合补偿情况和处理投诉得2分;5.不配合政府开展新农合宣传和缴费工作扣5分,发生套取资金被查实扣5分。

    现场考核、查阅有关资料,查群众投诉记录。

    乡村

    一体

    5

    按照要求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

    按照要求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

    设置、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五统一”管理规范的每项得1分

    实地核查,查阅资料

    信息

    报送

    3

    及时、准确报送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新农合等相关信息

    及时、准确报送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新农合等相关信息

    及时准确上传结报信息得3分。

    查看资料

    业务

    培训

    3

    参与业务培训

    按时参加自治区及市、县以及乡镇卫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

    按时参加自治区及市、县以及乡镇卫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得3分。

    查看资料

    机构

    管理

    2

    机构内部布局及服务环境达标

    村卫生室内部布局设置合理,符合要求,服务环境和设施清洁、舒适

    卫生室内部布局合理,五室分开得1分;室内清洁干净得1分。

    实地核查,查阅资料

    其他

    2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完成指令性任务得2分。拒绝执行公共卫生服务扣2分。

    查看资料

    群众满意度(15分)

    机构

    评价

    10

    当地村委和上级业务指导单位对村卫生室工作完成情况满意度

    随机调查3名村委会成员,随机调查5名上级业务指导单位(至少包括3个不同单位)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

    村委会满意率60&以上得5分,上级业务指导单位满意率60%以上得5分。

    走访群众,调查问卷。

    群众

    评价

    5

    当地居民对村卫生室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可及性的满意程度

    随机调查辖区内群众(不少于10名),群众满意率80%以上

    居民满意度应达80%以上得5分。

    走访群众,调查问卷。

    4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标

    类别

    分值

    1

    公共卫生

    服务实施

    情况

    1.按国家和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完成当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标;

    2.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40

    2

    基本医疗

    服务情况

    3.服务质量:

    医疗文书合格率;相关业务知识、技能考核合格率达标;违反核心业务管理规范的次数;

    4.规范用药:处方合理用药比例规范;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合理用药,不滥用抗菌素、激素,药品零差率销售;

    5.开展中医药服务:中医适宜技术适用、使用中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利用效率;

    25

    3

    综合管理

    情况

    6.新农合工作:参与新农合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新农合政策宣传;配合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公示新农合报销补偿信息和基金使用情况;

    7.乡村一体化管理:按照要求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

    8.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报送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新农合等相关信息;

    9.业务培训:按时参加自治区及市、县以及乡镇卫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

    10.机构管理:机构内部布局及服务环境达标;

    11.其他: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0

    4

    满意度

    评价

    12.机构评价:当地村委和上级业务指导单位对乡村医生工作完成情况满意度;

    13.群众评价:当地居民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可及性的满意程度。

    15

    计:

    10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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